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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xx)117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約定試用期(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并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雙方就崗位變更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____。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秘密。
四、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并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并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未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上刑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國家或省出臺新的規定前,醫療期參照國家對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為無效,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款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除本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而終止本合同:
1.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的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協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業的。
經濟補償金應以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在甲方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合同的無效,由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
(二)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違反服務期約定和保守單位商業秘密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具體標準為:
(三)甲方未按照規定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手續,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對培訓費用沒有約定的,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后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訓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但不得超過為乙方培訓的實際支出,并按乙方培訓后回單位服務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用20%的比例計算。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八、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檔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簽訂期限
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試行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問,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條件和紀律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規定的如下職責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第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負責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崗位技能、必備知識的教育與培訓。
第五條 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知識水平和崗位技能。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因(公)負傷或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負傷、患病醫療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規定參加______________保險。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發生變化,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甲方變更名稱的,應當變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它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 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有甲方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
(二) 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然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的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或者乙方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況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為乙方提供_____個月的自行擇業期,自行擇業期內的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擇業期滿后仍未就業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____________保險關系調轉手續。
第十五條 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崗位變化后,甲方可以改變乙方的崗位工資待遇。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
(一) 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 因工(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 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 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
(六) 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國家規定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除外);
(二)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 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 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五) 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條 除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后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后,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續定
第二十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 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 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 乙方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四)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五) 甲方依法注銷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手續。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規定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乙方出具終止本合同的書面證明,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應按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___________保險關系調轉手續。
第二十四條 在續定聘用合同時,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滿25年或者連續工齡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是因工(公)負傷并被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確認達到傷殘等級,要求續定聘用合同的,甲方應當續定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應當將本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辦理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手續,乙方與甲方仍存在事實聘用關系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續定聘用合同。甲乙雙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定的聘用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六、違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一) 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規定的;
(二) 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由單方解除合同的;
(三) 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或部分無效聘用合同的。違約一方承擔的違約賠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后(含試用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對甲方培訓費的補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試用期間,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培訓違約金。
第三十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一) 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 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由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 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年,支付乙方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乙方工作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月平均工資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月平均工資高于全市事業單位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或者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對爭議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簽字或蓋章)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鑒定機關意見
鑒證機關印章___________
鑒證員印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聘 用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簽字或蓋章)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 用 合 同 變 更 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說 明
1、本合同為青島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改革適用標準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訂立后雙方各執一份,存入乙方檔案一份。
3、本合同代簽無效;涂改處須加蓋雙方印章或印鑒方有效。
4、本合同必須使用藍色或黑色墨水書寫。
(印刷公司:請將說明內容放在封面背面。使用16k紙張印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20xx〕35號)和《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暫行辦法》(青辦發〔20xx〕11號)等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嚴格全面履行。
[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 種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雙方約定或國家規定的合同解除、終止條件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合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任務。該任務完成后,本合同即終止執行。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約定僅適用于新進人員,但軍轉干部、復退軍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員除外)。
合同期滿需續簽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有關手續。(續簽合同文本附后)
[聘用崗位與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務和崗位職責是 。
第三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工作標準經年度考核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作時,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解除合同。由于甲方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也可以調整乙方崗位。崗位調整后,聘用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應按規定進行變更。
[勞動保護與工作條件]
第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省、市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在安全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第五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甲乙雙方在工作中均須嚴格遵守相關制度與規程,當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違章或冒險作業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不得因此給予乙方不利待遇。
[工作報酬與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根據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在不低于青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甲方依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發給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檔案工資。甲乙雙方就收入分配方式另有合法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第七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兌現相關福利待遇,支持乙方實現接受培訓、繼續教育的權利。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致殘、死亡、非因工負傷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紀律]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依照規定程序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約束管理行為,規范工作秩序。其規章制度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沖突的,對乙方無效。
第十條 甲乙雙方聘用關系存續期間,甲方有定期考勤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有遵守由甲方制定并經合理公示或告知的規章制度的義務。甲方不建立或不實行考勤制度,乙方無正當理由脫離工作崗位,應根據過錯程度依據相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除本合同有明確約定的以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因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原簽訂程序變更本合同或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雙方簽訂的變更協議,作為新的聘用合同;只變更本合同一部分的變更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其他有效條款一并執行。(變更合同文本附后)
第十三條合同期滿、雙方約定的其他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或經雙方協商同意的行為導致合同不再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終止后,甲方應當填寫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與本合同一起存入乙方檔案,同時,甲方應將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的內容書面告知乙方。證明書應記載原合同當事人、起止期間、終止時間、終止原因等情況。(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附后)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即告終止:
(一)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三)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當地有關鑒定機構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按照國家規定應當退休并已辦理退休手續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五)甲方被撤消的。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2年考核不合格或連續3年考核基本合格的;
(三)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有無理取鬧、打架斗毆等嚴重擾亂工作秩序的行為,致使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因公外出無正當理由逾期10個工作日不歸的;
(七)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八)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愿到甲方安排的其他崗位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乙方。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國家在2002年提出了對全國范圍內的國家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隨即在2002年7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了〔2002〕35號文《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目前全國上下,尤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其他員工,對人事制度的改革非常關注。與此同時,地方各級人事行政機關以政府規定的方式也出臺了《聘用合同》格式。本文以于2002年12月16日。川辦發〔2002)40號。《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2003年3月24日四川省人事廳公布的《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等樣本的通知》為蘭本,并以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9月5日施行的法釋[2003]13號司法解釋為依據,試對《聘用合同》條款作出補充。
本文主要適用學校類事業單位,供其他類事業單位參考。
一、關于合同內中途解除合同的培訓費承擔,對應《試行辦法》第45條:
1、乙方參加研究生(含博士、碩士生、研修班)學習畢業后必須回甲方單位工作服務十年。若服務不滿十年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研修班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伍萬元的違約金,研究生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帶薪學習期間內由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
甲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工資收入(含固定工資、活工資及各項津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以及在本合同期間內其他投保的費用、商業保險費以及各項有關福利待遇費用。
注:可以考慮學期費用可采用按每服務一年減扣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的10-20%的方式。
2、乙方參加各類專業技術短期培訓,僅參加單項培訓的必須在甲方單位工作服務三年,多項培訓的必須在甲方單位工作服務六年。若服務年限未滿而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應按每次(培訓項目)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的三倍支付違約金。
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費用、出差補助、車船費等因本次培訓所發生而已支付的全部費用。
注:乙方服務不滿約定期限的,可按每服務一年減扣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的方式。
二、合同當事人雙方關于違約金及有關費用支付的實現,對應《試行辦法》第58條、《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第1款:
3、乙方對補充條款第1條、第2條、第5條、第6條應當自覺履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及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費用。若乙方在違約責任產生后,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履行支付義務的10日內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
注:甲方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的,《聘用合同書》應進行公證。
4、甲方與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可以選擇前款規定處理。對于支付經濟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支付費用等給付之訴可直接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保密條款,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第(三)款:
5、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工作崗位與工作性質掌握、知曉和涉及甲方商業秘密,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在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三年內,不到設有同類崗位、或經營同類業務的用人單位受聘任職,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不自己經營或從事、包括變相經營或變相從事同類業務。
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賠償金。
本條約定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失效。
四、經濟補償金,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
6、對本合同第十一條補充如下:除本合同有關條款已作約定的外,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在本合同期內解除本合同而甲方不同意的,應向甲方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7、本合同當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幅度應當一致。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支付金額應按《試行辦法》第47條、第48條、第49條規定執行。
五、合同期屆滿受聘人員拒絕續聘的處理,對應《試行辦法》第五章、第七章:
8、下列受聘人員不得拒絕續聘,本合同約定最長服務期限屆滿,或甲方不再續聘的除外:
(1)、甲方出資引進和培訓的人員;
(2)、《試行辦法》第39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的人員;
9、本合同履行期屆滿,凡屬于補充條款第8條之列人員拒絕續聘的,甲方有權不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
六、合同中適用仲裁方式的人事糾紛約定,對應《試行辦法》第九章、《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
10、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可向____________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非工人調令,從事非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職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教師等)與甲方之間因錄用、調動、工資、辭職、辭退發生的人事爭議;
(2)、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仲裁的人才流動爭議和其他爭議。
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應依據《勞動法》及配套法規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工人調令,或依據合同約定從事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工人、勤雜工、臨時工、編制聘用的工人等)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2)、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的乙方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3)、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爭議和其他爭議;
(4)、按照本合同約定,除應申請人事仲裁以外的爭議和其他爭議。
12、對人事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法釋[2003]13號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聘用合同》的法律適用,對應《試行辦法》第一章、對《聘用合同書》第一部分“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的法律適用及聘用期限
1、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03]1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主管部門:
地址: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性別:民族:
出生年月:參加工作年月:學歷:
何時畢業于何校何專業:
何時獲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何
時獲何技工等級任職資格: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溫州市人事局關于規范市級事業單位臨時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并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元,試用期滿后每月工資元.
2,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