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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滅火器過期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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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滅火器過期整改報告

          滅火器過期整改報告范文第1篇

          酒店安全自查報告范文(一)根據公司總裁辦的工作指示,為落實酒店安全工作,切實消除火險安全隱患。我司組織保安部、工程部專職安全技術人員以及消防維保單位人員對酒店所屬各部門區域進行了安全大檢查。具體檢查情況如下:

          一、安全管理情況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2.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成立了防火委員會,按規定簽訂了安全生產責任書。

          4、建立了安全組織機構,配備了安全管理人員,組建了義務消防隊

          5、以"誰主管,誰負責"為原則,做到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完備齊全。

          6、檢查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各崗位安全值班記錄情況良好。

          二、硬件設施:

          1、檢查消防監控中心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運作情況良好。

          2、檢查各區域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的配置、使用情況良好。

          3、檢查各區域消火栓、自動噴淋探頭,水壓正常、配件齊全,清潔保養、檢查情況良好。

          4、檢查各部門配置的ABC干粉滅火器,清潔保養、檢查情況良好,無失效、過期情況。

          5、檢查消防廣播、音像切換系統情況正常。

          6、檢查各區域消防樓梯、安全出口及消防通道無堵塞、圍占現象,防火門、閉門器使用情況正常。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消防控制系統備用電池無法自動充電。

          2、未組織20xx年消防疏散演習。

          3、個別包廂電源接頭接觸不好,容易發生漏電、火災事故。

          (二)、整改措施:

          酒店針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做出如下整改措施。

          1、針對消防控制系統備用電池立即檢修更換。

          2、擬定消防演習方案并實施。

          3、針對個別包廂的漏電隱患立即檢修更換,杜絕安全隱患。

          酒店安全自查報告范文(二)值元旦春節來臨之際,根據市旅游局下發的<關于做好節慶期間旅游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經營,本酒店特從用電安全,用火安全,旅客安全,食物安全幾個方面對酒店進行徹底自查及整改,具體如下

          1、工程部負責對酒店整體用電線路,用電設備做安全檢查,確保線路無隱患,設備無故障。

          2、安保部負責對酒店的消防設施設備,做好安全維護,按要求添置相應的滅火設備,并做好每日消防安檢巡查工作。

          3、安保部負責對進入酒店的可疑人員進行詢問,監控,驅逐,,確保住宿就餐賓客人身及財產安全

          4、餐飲部負責食品安全,確保原材料合格符合進貨標準,加工及服務場所衛生符合標準,對所用餐具做到每餐消毒,對中大型宴會做好食品留樣,確保食品安全。

          5、所有的用電設施設備,責任到人,專人管理。

          6、對燃氣罐做到誰使用誰負責的制度,加強管理。

          7、培訓全體員工的安全安檢意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法,緊急疏散演練。

          8、加強員工星級酒店禮儀培訓,按規定要求著裝,提升綜合服務質量。

          酒店安全自查報告范文(三)根據深圳市旅游局下發的緊急通知(深旅行管【20xx】25號文件),以及公司總經室的工作指示,為落實"五一"及奧運會火炬傳遞期間旅游安全工作,切實消除火險安全隱患。我司于5月7日組織物業服務部、工程部專職安全技術人員以及消防維保單位人員對公司所屬各部門區域進行了安全生產大檢查。具體檢查情況如下:

          一、硬件設施:

          1、檢查消防監控中心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運作情況良好。

          2、檢查各區域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的配置、使用情況良好。

          3、檢查各區域消火栓、自動噴淋探頭,水壓正常、配件齊全,清潔保養、簽到檢查情況良好。

          4、檢查各部門配置的ABC干粉滅火器,清潔保養、簽到檢查情況良好,無失效、過期情況。

          5、檢查消防廣播、音像切換系統情況正常。

          6、檢查各區域消防樓梯、安全出口及消防通道無堵塞、圍占現象,防火門、閉門器使用情況正常。

          二、安全管理情況:

          滅火器過期整改報告范文第2篇

          一、組織領導

          為更好推進公司安全生產月專項活動的組織領導,落實各項任務,公司成立了以總經理為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設在辦公室,負責活動總體聯絡、協調、推進和督辦。

          二、活動內容

          (一)加強安全生產宣傳

          一是在公司職場顯著位置張貼安全生產月的相關橫幅、海報,LED顯示屏滾動播放“防風險、除隱患、遏事故”等宣傳標語,利用網絡傳媒,向員工、客戶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利用分公司內網、公司微信公眾號進行安全生產月宣傳,廣泛在朋友圈和客戶群中進行轉發,營造宣傳氛圍,提升宣傳效果;利用晨會對員工進行集中宣導,并組織員工集中觀看安全生產宣傳片。

          (二)開展職場安全大檢查活動

          活動期間,分公司在全轄范圍內開展全面的安全生產問題及隱患排查。活動主要針對單位辦公職場和營業場所安全隱患的排查,結合近期發生的一系列重特大安全事故,各機構、部門特別針對電器設備、電路電線、消防通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了嚴格檢查,在檢查中按照全覆蓋、重實效的要求,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嚴格做好“四防一保”(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公司財產安全以及正常工作秩序)。檢查中發現部分機構存在過期滅火器、違規使用電水壺、電動車電瓶充電器等現象,分公司已要求機構進行整改,包括在部分職場外安裝專用插排,供電動自行車充電。

          (三)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活動

          部分機構邀請專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安全培訓,提高了全員的消防安全支持。部分機構聯合職場所在大樓物業公司進行了消防安全應急演練,指派專人在各樓層引導員工從安全樓梯通道快速疏散。演練現場還演示了消防栓水管噴淋、滅火器滅火等,大大增強了全員的安全應急意識,取得了良好的演習效果。

          (四)開展安全知識競賽活動

          公司積極員工參與2020年全國安全生產月系列活動之危化品及全民安全應急知識競賽。截至6月28日,參與競賽人員超過300人。

          (五)開展安全責任險宣傳推廣活動

          公司安排專人赴南通等中心支公司開展安全生產責任險推動,對產品優勢、推動方案進行詳細宣傳,要求各機構深入企業進行宣傳,擴大產品覆蓋面,提高保險的廣度和深度。加強與食品藥品監管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在重點領域積極探索開展試點,加大產品創新力度,為企業提供規范、高效、優質的保險服務。

          (六)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

          活動期間,我分公司制定“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方案,重點圍繞“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怎么辦”“哪些是安全食品”,以及從食品安全政策法規、審查標準、風險防范、責任保險保障范圍和理賠流程等幾個方面進行宣傳。

          三、 活動總結

          通過本次安全生產月活動,全體員工進一步認識到了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截止到6月28日,共開展消防專題講座3次、警示教育活動4場,企業主要負責人宣傳3場,受教育229人次;開展應急預案演練4場,參與演練180余人;參加安全知識網絡有獎答題300人次;開展現場咨詢互動50人次,發放宣傳資料240余份;在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播放科普短視頻、安全提示、公益廣告20條次。此外,還通過LED屏、海報、橫幅,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

          滅火器過期整改報告范文第3篇

          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標準

          (試行)

          1.總則

          1.1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地區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中的地、縣(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包括列入重點單位的個體工商戶。,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

          文物保護單位不適用本標準。

          1.2使用方法

          機關、團體、事業單位至少每季度按照本標準檢查一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按要求填寫《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見附錄A),在下一季度的前十天上報消防支隊或消防大隊。

          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單位應當每月按照本標準檢查一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按要求填寫《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在下月的前十天上報消防支隊或消防大隊。

          1.3法律責任

          各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等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技術標準,對檢查工作和《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各單位不按規定報送《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或經公安消防機構檢查發現不執行本標準的,公安消防機構應按照《****省消防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1.4實施與解釋

          本標準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標準試行期一年。

          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地區公安消防支隊解釋。

          2.消防安全責任

          2.1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2.1.1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在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2.1.2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2.1.3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部門、車間、班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

          2.1.4確定部門、班組、崗位消防負責人。

          2.1.5每年根據工作實際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存檔備查。

          2.1.6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2.1.7落實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經費。

          2.1.8根據消防法規建立專職消防隊。(見附錄B)

          2.1.9掌握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

          2.1.10火災隱患及時整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解決。

          2.1.11職工超過40人以上的單位應當建立義務消防隊。

          2.2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2.2.1單位應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在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2.2.2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3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2.2.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2.2.5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2.6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2.2.7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2.2.8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2.9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10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2.2.11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上述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2.3涉外責任

          2.3.1實施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2.3.2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2.3.3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通道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

          2.3.4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通道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一管理,有關合同和文件應存檔備查。

          2.4重大活動責任

          2.4.1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群眾性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2.5建筑施工責任

          2.5.1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2.5.2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責任單位認真履行職責。

          2.6專職消防隊職責

          2.6.1配備足夠的隊員。

          2.6.2執勤人員值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

          2.6.3營房設施符合要求。

          2.6.4配備足夠的消防裝備和器材,保持裝備器材完好。

          2.6.5制訂滅火作戰預案,開展滅火作戰演練。

          2.6.6進行滅火戰術、技術訓練。

          2.6.7服從公安消防機構調度。

          2.7義務消防隊職責

          2.7.1配發必要的安全保護用品和個人滅火裝備。

          2.7.2定期學習消防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

          2.7.3隊員熟悉常用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7.4隊員熟悉基本的救人、物資疏散方法。

          2.7.5制定滅火計劃并組織實施演練。

          3消防安全管理

          3.1基本要求

          3.1.1凡符合《****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單位應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登記。

          3.1.2各單位內部應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3.1.3單位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

          3.1.4結合單位實際,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以單位正式文件形式公布施行,并存檔備查。內容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消防設施操作規程及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3.1.5員工熟悉并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會報火警,會自救逃生,會使用消防器材。

          3.1.6舉辦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應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舉辦。

          3.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

          3.2.1建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臺帳,明確責任人和控制措施。

          3.2.2庫房電氣設備符合防爆要求,燈具下不得堆放物品。

          3.2.3庫房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或帶入火源。

          3.2.4庫房設置了相應當的防爆、防靜電及泄壓設施,并能完好使用。

          3.2.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地點符合要求,庫房通風良好,無被陽光直射。

          3.2.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存放,物品標識明顯,放置規范。

          3.2.7進入庫房的車輛安裝防火罩,庫房及庫區不得停放、維修車輛。

          3.2.8進入庫房的電瓶車、鏟車應防爆。

          3.2.9裝卸操作人員應穿著防靜電的工作服、衣帽,使用無火花工具。

          3.2.10庫房內不得進行實驗、分裝、打包操作。

          3.2.11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輛應配備滅火器,懸掛危險物品標志,安裝靜電接地和阻火設備。

          3.2.12生產崗位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超過了一天的使用量。

          3.2.13各類容器無損壞、滴漏現象。

          3.2.14高層建筑或者地下建筑內不得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3倉庫管理

          3.3.1倉庫新職工應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內部考試合格上崗。

          3.3.2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

          3.3.3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

          3.3.4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間距,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3.3.5庫存物品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3.3.6甲、乙類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3.3.7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存放在安全地點。

          3.3.8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

          3.3.9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米。

          3.3.10庫房內需設辦公室時,具體實施應當征得公安消防機構的同意。

          3.3.11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均安裝防火罩。

          3.3.12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3.3.13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經單位消防安全歸口部門批準。

          3.3.14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維修時,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單位消防安全歸口部門批準后進行。

          3.3.15在丙類固體物品庫房不得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低溫燈具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

          3.3.16倉庫內不準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

          3.3.17照明燈具下放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3.3.18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冰箱、電視等電器。

          3.3.19配電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3.3.20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

          3.3.21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3.3.22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內部辦理動火證,按動火制度嚴格管理。

          3.3.23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

          3.3.24庫區以及周圍50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3.3.25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

          3.3.26庫區的消防車通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3.4集體宿舍管理

          3.4.1在車間、倉庫、公共娛樂、易燃易爆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嚴禁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3.4.2集體宿舍應按消防法律法規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完好有效,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

          3.4.3不得私自拉接臨時線路,臨時用電應由專門電工敷設,用完后立即撤除。

          3.4.4嚴禁使用碘鎢燈、電爐等大功率高溫照明燈具和電熱設備。

          3.4.5不應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或用明火做飯。

          3.4.6宿舍及疏散通道內嚴禁堆放易燃可燃物。

          3.4.7嚴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3.4.8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或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3.4.9夜總會、歌舞廳、桑拿浴室等公共娛樂場所,除值班人員外,顧客、員工嚴禁留宿。

          3.5重點部位管理

          3.5.1根據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合理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3.5.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標志。

          3.5.3確定重點部位的防火措施,有無違章現象。

          3.5.4消防控制室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3.5.5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清楚、完整。

          3.5.6值班人員熟悉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事故處置正確。

          3.6火種管理

          3.6.1禁煙區內嚴禁吸煙。

          3.6.2吸煙點標志明顯,吸煙點無隨意亂丟煙蒂的現象。

          3.6.3動火現場人員應遵守“無內部動火審批手續不動火,無作業預案不動火,無防火措施不動火,作業預案和防火措施不熟悉不動火,現場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無現場監護人不動火”的規定。

          3.7用電管理

          3.7.1臨時用電有歸口管理部門,用完及時拆除。

          3.7.2無亂拉亂接電線,隨意增設電器的現象。

          3.7.3電氣線路敷設符合要求。

          3.7.4熔斷器的選用正確,嚴禁使用銅絲、鐵絲、鋁絲等替代保險絲。

          3.7.5燈具或者鎮流器無直接安裝在可燃、易燃材料上的現象,燈具距可燃、易燃物保持足夠的距離。

          3.7.6長距離敷設的電纜應有分隔措施。

          3.8公眾聚集場所管理

          3.8.1公安消防機構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等法律文書應存檔備查。

          3.8.2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月組織檢查不少于1次。

          3.8.3裝修裝飾材料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規定。

          3.8.4在賓館客房內禁止使用電烙鐵等電熱設備。

          3.8.5餐廳內擺放餐桌不應影響疏散。

          3.8.6不得使用液體酒精做酒精爐燃料。

          3.8.7餐廳不得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3.8.8煤氣、天然氣管道不得穿過客房和其他公共區域。

          3.8.9廚房內煙道及時清洗。

          3.8.10床頭柜內音響設備、燈光等進行防火隔熱處理。

          3.8.11廚房內采用防潮燈具。

          3.8.12熒光燈、碘鎢燈不得靠近可燃物或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構件上。

          3.8.13公共娛樂場所上、下層、貼鄰位置不應布置燃油、燃氣的鍋爐房和油浸電力變壓器室。

          3.8.14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8.15營業時不超過額定人數。

          3.8.16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設聲像警報裝置。

          3.8.17商場營業廳不得設小型中轉庫、電器及鐘表等維修部。

          3.8.18商場內柜臺擺放不應影響疏散。

          3.8.19商場中有禁煙標志。

          3.8.20露天集貿市場保證消防車通道暢通。

          3.8.21露天集貿市場在高壓線下兩側5米以內禁止擺設攤點。

          3.8.22室內集貿市場不得設置碘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3.8.23集貿市場半敞開式建筑頂棚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3.8.24集貿市場與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廠房、倉庫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場距離不得小于50米。

          3.8.25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等應在明顯處設置疏散圖示。

          3.8.26人員密集場所的員工火災發生時應當會組織人員疏散。

          4消防設施管理

          4.1建筑管理

          4.1.1建筑工程施工或投入使用前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驗收同意。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用途變更、建筑內部裝修以及安裝自動消防設施的建設項目。`

          4.1.2已經審核、驗收合格的建筑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4.1.3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

          4.1.4無破壞防火分隔的現象,防火分隔墻上的孔洞應采用相應當耐火等級的不燃材料封堵嚴密。

          4.2滅火器管理

          4.2.1滅火器管理定人、定點、定措施,對滅火器進行定期檢查,并有記錄。

          4.2.2滅火器放在方便取用的地點。

          4.2.3滅火器配置不應超過其最大保護距離。一般最大保護距離為15米。

          4.2.4滅火器配置與場所性質相符。

          4.2.5每個滅火器設置點的滅火器的配置數量不應少2具。

          4.2.6同一場所選用操作方法相同的滅火器。

          4.2.7滅火器設置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4.2.8滅火器設置穩固。

          4.2.9滅火器設置有指示標志。

          4.2.10滅火器的銘牌朝外。

          4.2.11設置在室外潮濕或強腐蝕性地點的滅火器有保護措施。

          4.2.12滅火器不得過期失效。

          4.3消防疏散設施

          4.3.1裝修、改造不得影響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4.3.2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出口前不應設置門檻和在1.4米范圍內設置踏步。

          4.3.3公共娛樂場所太平門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或側拉門。

          4.3.4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堆放雜物,設置柵欄,樓梯間不得圈占或堵塞,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4.3.5公共娛樂場所、商場、集貿市場、學校、幼兒園、療養院、老人院、醫院住院部等場所的房間外窗上嚴禁安裝金屬護欄。

          4.3.6疏散門向疏散方向開啟。

          4.3.7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內不得設置門簾、門檻、門垛、管道等突出物影響疏散。

          4.3.8不得遮擋、覆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4.3.9常閉式防火門應保持關閉狀態,并張貼“常閉防火門應隨時關閉”的警示用語。

          4.3.10防煙樓梯間、前室的門應是乙級防火門。

          4.3.11疏散通道吊頂、墻面、地面嚴禁使用可燃材料裝修。

          4.3.12消防控制室、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安裝應急燈、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4.3.13樓梯間不得設置燒水間、儲藏間等突出物。

          4.3.14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不得穿越樓梯間。

          4.3.15安全出口標志、應急燈、燈光疏散指示標志設置位置、數量、時間、照度等符合要求。(見附錄C)

          4.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

          4.4.1按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4.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值班人員應經消防培訓合格上崗,熟悉系統工作原理及操作規程。

          4.4.3消防控制室24小時值班,每班2人以上。

          4.4.4嚴禁擅自移動、拆除火災自動報警探頭。

          4.4.5每年清洗火災探測器。

          4.4.6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5水滅火系統

          4.5.1按照要求設置室內外消火栓滅火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5.2室內外消火栓不得生銹、漏水、接口無墊圈。

          4.5.4室外消火栓附近不得有影響使用的障礙物。

          4.5.4不得擅自埋壓、圈占室外消火栓。

          4.5.5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確保水量、水壓。

          4.5.6室內消火栓箱水槍、水帶、消防卷盤齊全好用。

          4.5.7室內消火栓報警按鈕、指示燈及報警控制線路無故障。

          4.5.8室內消火栓箱玻璃門完整、箱內無雜物。

          4.5.9消防水泵在5分鐘內能啟動。

          4.5.10嚴禁圈占和遮擋室內消火栓。

          4.5.11裝修應避免造成噴淋頭缺少或被遮擋,不得擅自改變自動噴水系統噴淋頭位置。

          4.5.1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噴頭、報警控制閥、閘閥報警控制器、附件、管網接頭不得損壞、銹蝕、滲漏。

          4.5.13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6泡沫滅火系統管理

          4.6.1按規定設置泡沫滅火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6.2系統應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

          4.6.3泡沫滅火系統的操作規程張貼在消防泵房設備附近。

          4.6.4手動滅火系統在發生火災時專人操作。

          4.6.5滅火后,對整個系統進行沖洗、檢查,并及時恢復到準工作狀態。

          4.6.6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7氣體滅火系統

          4.7.1按規定設置氣體滅火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7.2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8防排煙系統

          4.8.1加壓送風機、排煙風機的銘牌標志清晰,能正常運轉,風量、風壓符合規范要求。

          4.8.2加壓送風機、排煙風機采用消防電源。

          4.8.3排煙口、送風口的銘牌清晰。

          4.8.4排煙管道和送風管道的支架作防腐處理。

          4.8.5防火閥、排煙防火閥應能聯動或手動關閉并能向控制中心反饋信號。

          4.8.6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9其他消防設施

          4.9.1消防電梯應設在不同的防火分區內。

          4.9.2防火墻上不應開設門、窗、孔洞,如必須開設時,應為能夠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

          4.9.3設置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并應在關閉后能從任何一側手動開啟。

          4.9.4裝修、改造時不應擅自將原設計中的防火門、防火窗等改造為普通門、窗。

          4.9.5雙扇或多扇防火門應設置順序關門器。

          4.9.6疏散通道、防煙前室、樓梯間等處的常開防火門,發生火災時應能自行關閉并能向控制室反饋動作信號。

          4.9.7防火門上的膨脹密封條、防火玻璃(不帶有防火玻璃的防火門除外)、閉門器、順序關門器及門體應完好。

          4.9.8防火卷簾應有手動、自動和機械控制功能并保證有效。

          4.9.9防火卷簾下方不得堆放物品。

          4.10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

          4.10.1本章4.4節—4.8節規定的建筑消防設施保養、檢查周期和范圍由附錄D規定。

          4.10.2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保持建筑消防設施完整好用,建筑消防設施出現故障時,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建筑消防設施因改造或檢修必須停用時,應當報告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經公安消防機構批準后方可采取相應的措施。

          4.10.3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或建筑消防設施生產廠家檢查、維護本單位的建筑消防設施。

          4.10.4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定期組織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開展消防業務培訓和滅火演練。

          4.10.5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專項檔案,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4.10.5.1建筑消防設施設計、安裝及竣工驗收資料;

          4.10.5.2公安消防機構檢查、審核、驗收等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

          4.10.5.3建筑消防設施名目表及各類設施的相關資料;

          4.10.5.4建筑消防設施操作管理人員名冊及相應的工作職責;

          4.10.5.5建筑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4.10.5.6建筑消防設施的運行、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及檢測報告資料;

          4.10.5.7其他有關資料。

          5電氣設施檢查

          5.1低壓配電裝置

          5.1.1各設備(含母線)的各部位連接點無銹蝕、燒傷和熔接等現象。

          5.1.2各設備的套管和絕緣子外部無破損、裂紋和放電現象。

          5.1.3低壓電氣設備的滅弧罩完好。

          5.1.4隔離用的擋板無破損和放電痕跡。

          5.1.5電纜終端頭無放電現象。

          5.1.6母線的連接點、分支接點和接線端子的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一)

          5.1.7刀開關觸頭、熔斷器觸頭和電纜終端頭的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二)

          5.1.8柜內無火花放電聲音。

          5.1.9中性線、保護地線和分支回路的相線電流無異常。

          5.2照明裝置

          5.2.1配有鎮流器的照明燈具,鎮流器的溫度和溫升符合銘牌標注值。如無標注值,其最高允許溫度不應當大于95℃(內有襯紙)和85℃(內無襯紙)。

          5.2.2照明燈具及其附件無異常溫度。(見附錄E表二)

          5.2.4燈具及其附件無放電現象。

          5.2.4霓虹燈專用變壓器外殼最大允許溫升不應當大于50℃。

          5.3室內低壓配電線路

          5.3.1低壓電器接線端子的最高允許溫度和溫升是否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二)

          5.3.2低壓斷路器,低壓隔離開關、刀開關、熔斷器組合電器,防火用漏電保護器等的接線端子的最高允許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二)

          5.3.3電力電纜的表面允許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三)

          6防火檢查與火災隱患整改

          6.1防火檢查

          6.1.1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每日防火巡查,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6.1.2巡查人員和主管人員在巡查記錄上簽字。

          6.1.3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期間防火巡查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

          6.1.4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開展夜間防火巡查。

          6.1.5檢查要有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查看記錄

          6.1.6落實節假日檢查制度和階段性檢查制度,并有記錄。

          6.2火災隱患整改

          6.2.1消防管理人員應履行職責及時發現消除隱患。

          6.2.2當場改正范圍內的隱患應立即改正。

          6.2.3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6.2.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7.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7.1定期對每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7.2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7.3單位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內容、考核、總結等存檔,填寫教育培訓登記表,存檔備查。

          7.4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活動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學校、幼兒園通過寓教于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7.5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操作管理等特種崗位人員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8.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8.1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

          1、組織機構,設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8.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的成員熟悉預案內容,責任和分工明確。

          8.3滅火物資、裝備和器材齊全。

          8.4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8.5消防演練時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9消防檔案管理

          各單位必須建立的消防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9.1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檔案

          9.1.1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檔案。

          9.1.2有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和單位總平面圖等檔案。

          9.1.3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齊全。

          9.1.4有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檔案。

          9.1.5設立消防設施器材臺帳,明確數量、類型、位置、管理責任人等。

          9.1.6有專職(義務)消防隊檔案。

          9.1.7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檔案。

          9.1.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9.1.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檔案。

          9.2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檔案

          9.2.1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9.2.2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9.2.3有關燃油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9.2.4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

          9.2.5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9.2.6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9.2.7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9.2.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臺帳及檢查記錄。

          9.2.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9.2.10歷次火災情況記錄。

          9.2.11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9.3檔案管理與保管

          9.3.1各單位要確定消防檔案保管人員,檔案保管處應清潔、干燥、遠離火電源等不安全地點。

          9.3.2對流動保管的巡查記錄等檔案,交接班時要有交接手續,不得丟頁。

          9.3.3對往年的檔案不得丟棄、毀損,要保存10年以上。對重要的技術資料、圖紙、審核手續、法律文書等要永久保存。

          附錄A:單位消防安全自查意見報告書

          地區消防支隊:

          我單位按照《****省****地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標準》于年月日至月日,對本單位消防安全進行了全面、仔細地檢查,我單位認為消防安全符合(不符合)要求。

          我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還存在如下問題(隱患):

          現我單位已開始整改消除火災隱患,保證在年月日前將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期間,我單位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證消防安全。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單位消防安全檢查人:

          (公章)

          年月日

          本報告書一式兩份。單位自行存檔一份,一份交當地消防機構備查。

          附錄B建立專職消防隊的規定

          根據《****省消防條例》的規定,下列單位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

          (一)大中型發電廠、民用機場;

          (二)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大中型企業;

          (三)儲備重要物資的大中型倉庫、基地;

          (四)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十公里以外的列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

          (五)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十公里以外的開發區、工業園區和其他大中型企業。

          根據2004年4月28日公安部、監察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第二十一項的規定:

          發展公安、專職、志愿等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凡未設立現役公安消防隊的縣(市、旗),要建立地方專職消防隊;東部地區的鄉鎮和有條件的中西部地區鄉鎮要建立多種形式的專兼職消防隊,使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成為我國鄉鎮和農村撲救火災的重要力量。

          附錄C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要求

          以下內容摘錄自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2001修訂版)適用于:

          一、九層及九層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

          二、單層、多層和高層工業建筑;

          三、地下民用建筑。

          第10.2.6條公共建筑和乙、丙類高層廠房的下列部位,應設火災事故照明:

          一、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

          二、消防控制室、自動發電機房、消防水泵房;

          三、觀眾廳,每層面積超過1500m2的展覽廳、營業廳,建筑面積超過200m2的演播室,人員密集且建筑面積超過300m2的地下室;

          四、按規定應設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建筑的疏散走道。

          第10.2.7條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的照明支線,應接在消防配電線路上。

          第10.2.8條醫院的病房樓、影劇院、體育館、多功能禮堂等,其疏散走道和疏散門,均宜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和地下商店內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墻上應設置發光疏散指示標志。

          第10.2.9條事故照明燈宜設在墻面或頂棚上。

          疏散指示標志宜放在太平門的頂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于20m。

          事故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他非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以下內容摘錄自《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設計規范》GB50045-95(2001修訂版)適用于:

          1.0.3本規范適用于下列新建、擴建和改建的高層建筑及其裙房:

          1.0.3.1十層及十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

          1.0.3.2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

          9.2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9.2.1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應急照明:

          9.2.1.1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難層(間)。

          9.2.1.2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9.2.1.3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和商業營業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

          9.2.1.4公共建筑內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內走道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9.2.2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電話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9.2.3除二類居住建筑外,高層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標志應設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9.2.4疏散應急照明燈設在墻面上或頂棚上。安全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00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疏散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于20m。

          9.2.5應急照明燈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9.2.6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且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30min。

          附錄D建筑消防設施日常檢查維修保養規則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自檢功能、消音復位功能、故障報警功能、火災優先功能、報警記憶功能和主備電源自動轉換功能。

          2、每周檢查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工作環境以及火災報警控制器、聯動控制器、層顯(或區域控制器)、手動報警按鈕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3、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采用檢測設備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工作情況,檢測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2)試驗手動報警按鈕報警功能,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3)對主機備用電源進行充放電試驗。

          (4)自動或手動試驗相關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控制和顯示功能。

          (5)檢查所有手動、自動轉換開關。

          (6)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線路是否安全無損。

          (7)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廠家生產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檢查。

          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消防泵房工作環境及消防泵、穩壓設備、電源控制柜、濕式報警閥、管網閥門、噴頭、水泵接合器、儲水設施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內燃機驅動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檢查下列功能:

          (1)啟動消防泵,當消防水泵為自動控制啟動時,應模擬自動控制的條件進行啟動。設備用泵時,應同時試驗主、備泵的切換功能。

          (2)利用報警閥上的放水閥試驗系統的供水情況,報警閥瓣開啟,延時器底部有水排出,并延時5-90s內報警裝置開始連續報警,壓力開關接通電路報警,消防控制中心有顯示,并應啟動消防水泵。

          (3)利用末端放水裝置放水,驗證水流指示器和壓力開關的報警功能、自動啟泵功能和信號顯示,抽查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0%。

          三、消火栓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消防泵房工作環境及消防泵、穩壓設備、電源控制柜、管網、閥門、水泵接合器、室內外消火栓、儲水設施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內燃機驅動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檢查下列功能:

          (1)啟動消防泵、當消防泵為自動控制啟動時,應模擬自動控制條件進行啟動。設備用泵時,應同時試驗主、備泵的切換功能。

          (2)試驗遠距離啟泵按鈕啟動消防泵,抽檢數量不得少于總數的20%。

          (3)屋頂消火栓出水,檢查管網壓力和水質。

          3、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打開室內外消火栓,檢查供水情況。

          (2)試驗消防水泵在模擬火警后5min內正常供水。

          (3)為消火栓手輪絲桿處以及消防水喉卷盤等所有轉動的部位加注油。

          四、氣體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貯瓶間及防護區的工作環境以及貯氣瓶、選擇閥、液體單向閥、高壓軟管、集流管、閥驅動裝置、管網、噴嘴、緊急啟動按鈕、聲光警報裝置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對滅火器劑貯存容器進行稱重檢查,滅火劑凈重不得小于設計量的95%。

          (2)對每個防護區進行一次模擬自動啟動試驗,如有問題,則應對相關防護區進行一次短促噴射試驗(釋放設計噴射量的10%)。

          五、泡沫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消防泵房泡沫液裝置間工作環境及消防泵、電源控制柜、管網、閥門、水泵接合器、儲水設施、泡沫混合器、泡沫發生器、泡沫栓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內燃機驅動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啟動消防泵,設備用泵時,應同時試驗主、備泵的切換工能。

          3、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檢查泡沫液質量。

          (2)并對地上管道及地下管道進行壓力試驗。

          (3)對報警和自動設備、自動和手動裝置進行性能試驗。

          (4)檢查泡沫液儲存容器是否損壞,液位高低是否符合要求。

          4、石油化工貯罐定期檢測維修時,同時檢測維修泡沫發生器。

          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

          1、每周檢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場所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月試驗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燈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0%。

          七、防火分隔系統

          1、每周檢查防火門、防火卷簾門周圍有無影響門正常啟閉的障礙物、門能否處于正常啟、閉狀態,門的附件是否齊全完好。

          2、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自動方式啟動防火門、防火卷簾門。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2)用手動按鈕啟動防火卷簾門。抽檢數不少于總數的30%。

          八、防、排煙系統

          1、每周檢查送風、排煙機房工作環境以及送風機、排煙機、電源控制柜、送風口、排煙口、防火閥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自動方式打開排煙口、啟動送風機、排煙機。抽檢樓層數量不少于總數50%。

          (2)試驗自動方式關閉空調系統、電動防火閥。

          (3)試驗手動方式關閉防火閥,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0%。

          九、消防通訊事故廣播

          1、每周檢查電話插孔、重要場所的對講電話、播音設備、揚聲器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電話插孔和對講電話的通話質量,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2)試驗選層廣播。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3)試驗從背景音樂狀態下強切至事故應急廣播狀態的功能。

          十、移動滅火器材

          1、每周檢查滅火器種類、數量、設置位置、標志等是否符合要求。

          2、每季度檢查滅火器壓力、重量、有效期等。

          十一、其它設施

          1、每周檢查消防電梯迫降按鈕、集水坑排水設備、緩降器、氧氣或空氣呼吸器、自救逃生設備、消防電源及切換設備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自備發電設施能否正常發電。

          2、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消防電梯的緊急迫降功能。

          (2)試驗消防電源的末端切換功能。

          (3)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

          附錄E電氣設備檢查數據表

          表一交流低壓母線裝置各部位的允許溫升值

          部位材料周圍空氣溫度40℃的允許溫升(℃)

          母線上的插接式觸點銅母線60

          鍍錫鋁母線55

          母線相互連接處銅-銅50

          銅搪錫-銅搪錫60

          銅鍍銀-銅鍍銀80

          鋁搪錫-鋁搪錫55

          鋁搪錫-銅搪錫55

          表二低壓電器與外部連接的接線端子的允許溫升值(以下為電流滿負荷情況下的值)

          接線端子的材料周圍空氣溫度為40℃的允許溫升(℃)

          裸銅6060

          裸黃銅65

          銅(或者黃銅)鍍錫65

          銅(或者黃銅)鍍銀或者鍍鎳70

          表三電力電纜最高允許溫度和表面允許溫升值

          電纜類型纜芯長期允許溫度(℃)表面允許溫升(℃)

          帶鎧裝不帶鎧裝

          節油性浸漬絕緣電纜(10Kv及以下)652025

          滅火器過期整改報告范文第4篇

          xxxxxxxxxx:

          為深入貫徹落實我市主要領導關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實做好我校安全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預防和遏制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進一步推進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健全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我校安全辦針對我校實際情況,開展了校園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危化品安全檢查、電梯安全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安全檢查等工作,現將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校園周邊環境安全治理

          1、我校安全辦對校園周邊的商戶(攤販)進行排查摸底,我校200米范圍內,有9個小商販,這些商家都不同程度存有食品衛生安全隱患。針對以上情況,我們以上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了整治,并通過廣播、主題班會、宣傳欄等形式,教育學生不吃不潔的食品;同時加強門衛管理,嚴禁學生私自外出。

          2、周末及放假,學校門口滿是接學生的非正規營運車輛,學生回家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學校已通過班會、國旗下講話、放假通知書、告家長書、每周五廣播等途徑做好教育工作,并嚴禁學生乘坐非正規客運車輛、嚴禁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的同學駕駛摩托車等,并安排值日老師和門衛到校門口值班,疏導車輛、人流,維持秩序。

          3、針對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學校教學樓宿舍突發火災等緊急情況,我校每學期都舉行防震安全疏散演練活動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練活動,并在每學期的開學進行防踩踏安全演練活動。這些安全演練活動的開展,學校都是根據安全工作計劃,制訂安全演練應急預案,確保安全演練活動順利地開展,提高了師生防范突發災害的應急和自救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危化品安全檢查

          我校無化學實驗室所以無化學危化品;消毒使用的消毒液采用專人專柜管理,并做了使用記錄登記;機電實訓使用汽油清洗汽車零部件已改用柴油,學校每個實訓實驗室都配備了滅火器,部分用油實驗實訓室均配備了消防沙箱;我校實驗實訓室各種制度齊全,均上墻公示,具體有《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儀器室管理人員職責》、《危險品使用登記制度》等。

          三、電梯安全檢查

          我校共有學生食堂、2號教學樓共兩部電梯,其中食堂電梯用于運貨,兩部電梯均由四川誠奧電梯有限公司定期對電梯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同時我校安排專人審核及監督電梯專業維保公司制定的維修、保養計劃(包括日常例行保養及小修、中修、大修)并監督其執行過程及檢驗維修效果;專業管理人按電梯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機電設備臺帳管理資料,確保巡查記錄、運行記錄、維修記錄等資料齊全,現學校兩部電梯運行良好。

          四、消防設施設備安全檢查

          通過排查,我校各樓棟消防設備均正常,消防報警系統完好,各消防水箱內消火栓按鈕、消防水袋、消防水槍均完好無損,各實驗實訓室消防器材配備齊全,室外消火栓及給水均正常,存在及個別滅火器已過期,已安排相關管理人員及時進行了更換,現學校消防安全整體良好。

          滅火器過期整改報告范文第5篇

          制定春節期間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小區面臨突發安全、消防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事故發生時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事故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機構設置

          在物業公司的領導下,小區成立20xx年春節期間消防安全應急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應急措施

          小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后,物業安全應急小組要果斷采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態、封閉現場、疏散群眾,對傷員實施搶救、切斷一切火源,防止火災蔓延,并向有關部門報警,尋求救援,應急小組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及時調度救援力量,指揮現場救助,疏散群眾維護現場,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如發現有傷亡情況迅速與附近醫院等搶救單位聯系搶救。

          四、火災撲救

          1、撲救火災時,在物業領導未到達時,由安全應急小組長統一指揮,參加撲火人員必須服從指揮。

          2、在撲火的過程中,首先要保護業主和撲火人員的生命財產以及重要公共設施的安全。

          3、在撲火力量上,堅持以消防大隊人員專業力量為主,應急小組的撲火人員為輔的原則。

          4、安全應急小組長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如遇火勢大難以控制威脅到其他居民財產安全時,應在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以便確保其他居民的財產安全。

          五、預防宣傳、檢查

          1、在春節前,組織義務消防隊伍進行因煙火引起火災的處理方法演練。

          2、由社區義務消防宣傳組上門入戶進行宣傳各種火災的處理方法。

          3、因家庭油鍋著火,居民應立即蓋上鍋蓋,切斷電源。

          4、因家庭液化氣泄漏引起火災。宣傳居民選擇逃生,立即撥打119,應急小組人員與居民維護好現場。

          5、春節到來之前,要繼續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對小區重點部位、消防薄弱環節開展大檢查。

          六、工作要求

          1、小區安全應急小組在防火工作中應履行職責,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在處置火災時做出快速應急反應。

          2、把業主生命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業主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力爭把火災的損失降到最底程度。要做好緊急應對突發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火災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3、在火災撲救時小區安全應急小組長必須到達現場,并且要保持通訊的暢通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或不接聽電話。

          春節期間消防安全應急預案一、目的:

          春節將至,為了有效防范和妥善處理“春節”期間各類消防突發事件,堅決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做好節日期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我礦渡過一個安定、祥和的節日,按照我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現為做好“春節”期間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以下消防應急預案。

          二、預防措施

          (一)防火安全措施

          1、對礦區各地點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將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2、對礦區內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配備足夠的消防應急器材,用以應對節日期間各類消防事故突發事件。

          4、節日期間每班安排巡視人員,對礦區辦公樓、生產車間進行巡查,發現與防火安全相抵觸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制止,及時消除。

          5、節日期間增加夜間巡邏崗,主要看護附近居民燃放煙花的職責,確保我礦消防安全。

          (二)用火用電安全措施

          1、值班室需要使用電暖氣取暖時要有專人負責看管,不允許用電爐取暖,并且人走斷電。

          2、生產車間使用火爐取暖時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并做好通風措施,以防煤氣中毒。

          3、要求節日期間放假的各個單位做好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工作,除生產需用火用電的其余地方均可滅火斷電,以確保春節期的消防安全。

          (三)煙花爆竹安全措施

          1、必須在遠離電氣設備及線路和木料的指定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2、在煙花爆竹燃放期間,指派專人在現場進行不間斷巡邏;配備滅火器材,以便及時發現火情并及時制止。

          3、由專人在現場監督巡視燃放情況,隨時清理燃放后的紙屑余火。

          三、應急預案

          (一)應急機構及職責

          組長:值班科長

          職責:負責統一協調指揮和搶救工作,下達各項行動和命令。

          成員:當班執勤民警

          職責:服從指揮并積極完成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發生火災事故,應迅速組織進行滅火,并采取以下措施:

          1、已到現場人員應就近取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2、向應急組長通報火情。

          3、疏散起火部位就近職工。

          4、組織救火人員進入火場前,應做好必要的防護準備,保證自身安全。

          5、一旦火勢蔓延,應急組長應視火情撥打“119”電話報警時,應簡要說明火情發生地點、火勢情況、報警人姓名和電話,并派人在路口迎候消防車。

          火警報警內容:

          (1)著火單位、場所的具體名稱和詳細地址;

          (2)報警人姓名、聯系方式、單位;

          (3)什么特質著火;

          (4)火場有無被困人員;

          (5)火勢大小;

          (6)火場有無爆炸物品等。

          6、火災撲滅后,負責人員應保護火災現場,進行火災事故調查,查明火災原因,劃清責任,整理有關材料,寫出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并提出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消防安全措施方案(一) 消防安全責任制

          項目部是防火安全管理的重點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從思想上、組織上、裝備上做好火災的預防工作。建立火責任制,將防火安全的責任落實到每個施工班組,每個施工人員,明確分工,劃分區域,不留防火死角,真正防火責任:

          (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 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配置,消防設置和器材,設置防火標志。

          (3) 實行定期或不定期防火安全檢查,必須實行每月放火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并建立巡查記錄。

          (4) 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5) 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 消防安全措施方案

          (1) 領導措施:應當領導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將防火納入安全生產一項重要工作,項目經理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人。安全防火預警機制,防止避免火災發生。

          (2) 組織措施: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定期研究,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建立管理部門,配備專職人員,建立義務消防隊伍。

          (3) 技術措施:結合防火重點部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開展防火培訓,提高管理及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掌握新的防火安全技術,從施工工藝,技術上提高預防防火事故的防范能力。

          (4) 物品保障:做到消施設施的建立,定期更換過期的消防器材,淘汰易燃可燃的材料,從新阻燃材料和物質上解決火災危險電源。

          (5) 火災險情的處置:同意外情況發生火災事故,千萬不要驚慌,應一方面迅速電話報警,一方面組織人員積極撲救。

          (三) 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實

          (1) 施工現場有暢通的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工具齊全、設置點位合理、有效、符合防火規定要求,不擅自挪動。

          (2) 施工人員嚴格執行明火作業規定,有明點防火標志,定期對放火安全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對難以消除隱患,要限期整改。

          (3) 在施工現場貴重、易燃、易暴、劇毒等物品,設專人、專庫、不亂放,異建立嚴格領用、回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