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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法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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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法論文

          衛生法論文范文第1篇

          食品營養與衛生的理化檢驗

          1953年,福建省衛生防疫站開始設立衛生組(科),隨后其它市縣亦成立衛生科(股),開展理化檢測。省內高校陸續開設預防醫學、分析化學、食品分析等課程,為我省培養了衛生檢驗人才。分光光度法和薄層色譜法退出微量和痕量分析舞臺,原子吸收光譜法、原子熒光光譜法、液相色譜法和氣相色譜法等在地市級機構得到廣泛應用,色譜光譜與質譜聯用技術、加速溶劑萃取法、凝膠滲透色譜法和免疫親和色譜法在省級機構得到了應用。ELISA等方法被用于獸藥殘留、真菌毒素等的快速篩查。2003年,衛生防疫機構改革,全省各地成立了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00年開始,福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前身福建省衛生防疫站參加全國食品污染物監測網、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的工作,并開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藥品放心工程”。自2010年來,按照食品安全法對衛生部門的職責要求,福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全省九地市及相關監測縣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的常規監測和專項監測工作,對18大類食品樣品中的有害元素、有機污染物、真菌毒素、農藥殘留、食品添加劑、食品加工過程中形成的有害物質和禁用物質進行監測,監測項目近百個,基本覆蓋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項目,逐步建立了覆蓋全省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系統。

          全省歷年監測任務的完成率和數據準確率均位居全國前列。針對我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開展了養殖魚孔雀石綠、硝基呋喃代謝物和氯霉素類藥物等專題研究,加強了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專業隊伍能力建設,提高了業務能力。2010年來,完成淡水魚孔雀石綠、肉制品瘦肉精等食品安全監督檢測,對奶粉三聚氰胺、食品中塑化劑、小龍蝦致橫紋肌溶解事件、長樂市食用鱟食物中毒事故、福州北冬蟲草食物中毒開展應急檢測。完成氰化物、毒鼠強、氟乙酰胺和溴敵隆等二十幾起鼠藥中毒事故的應急檢測。福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作為全國首批保健食品評價機構,開展保健食品中蘆薈甙、角鯊烯和皂甙等31種功效成分的檢測,開展了原花青素、蟲草素、腺苷和洛伐他汀等功效成分的方法研究。開展30 余項食物營養成分含量的測定,承擔福建省食物營養成分表的研究與制訂工作,并參加國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牽頭組織的重點項目——中國居民營養與健康監測工作。

          省疾控中心作為全省疾控系統衛生檢驗工作的技術核心,發揮著業務指導作用,是全省唯一具有保健食品、涉水產品檢測評價資質的機構,在食品安全、保健食品營養與功能、環境健康監測和檢測等的某些方面居國內先進水平。專業人員圍繞氯丙醇、丙烯酰胺、有機錫、多氯聯苯、真菌毒素、貝類毒素、氯丙酯、氯霉素、重金屬、洛伐他汀等污染物、非食用物質和保健食品功效因子進行科研立項,針對檢測技術等開展研究,已承擔國家自然基金、省級和廳級課題15項,合作開展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等課題20余項。200篇以上,其中SCI論文10篇。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酯污染的檢測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典型食品中氯丙醇污染的檢測、評估和控制技術研究與應用》項目獲得省科技進步二等獎和福建醫學科技獎,《二噁英、多氯聯苯和氯丙醇的痕量與超痕量檢測技術的研究》獲得中華醫學科技獎二等獎,《福建省食物營養成分表》等7個項目獲得省科技進步三等獎,食品中瘦肉精檢測技術等約20個項目獲得地市級科技獎勵。修訂了食品中三氯殺螨醇、維生素B1、N-亞硝胺、氯丙醇、黃曲霉毒素和1,3-二油酸-2-棕櫚酸甘油酯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約20項,制訂了魚露、蜂蜜等衛生標準或衛生規范7項。合作出版《色譜在食品安全分析中的應用》等著作10部。全省疾控系統每年舉辦各類理化檢測技術培訓班、研討會8~10次,以加強檢驗監測專業隊伍能力建設。

          水質與環境理化檢驗

          水質理化檢驗是了解水質衛生狀況的主要手段之一,全省各級疾控機構已長期開展飲用水水質監測、突發飲用水污染事故調查和應急監測等工作。飲用水安全是關系到人民健康、社會安定的民生大事。近10年來,隨著理化檢驗技術和分析儀器的進步,以及對水中化學致病因子危害認識的不斷深入,WHO和世界各國修訂了水質標準。自2012年7月1日起,我國正式實施新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按照此標準,飲用水監測指標由原來的35項增加到106項,這對全省疾控機構的水質檢測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省自2004年開始,開展農村飲用水監測,以掌握農村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水質衛生狀況,調查表明我省農村水質安全問題突出,水質合格率偏低,其主要原因是水廠的消毒設施或措施不完善,導致微生物指標的合格率較低。在水質監測的能力方面,省級和部分設區市疾控機構的實驗室水質檢測能力較強,檢測項目達到九十幾項,省級疾控中心的檢測能力在全國居前列,在2012年衛生部與中華全國總工會舉辦的首屆全國衛生監督技能大賽的水質檢測能力比賽中,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綜合成績排第五名;在CNAS多次能力驗證如水中鉛、鎘和水中無機鹽(四項)等項目檢測中,測定結果接均值,處于全國最好水平之列;在2010年紫金礦業水污染物事故的應急檢測中,水質檢測項目(20余項)與國家疾控中心結果完全一致,為事件的處理提供了堅強的技術支撐。然而,縣級疾控中心的檢測能力較弱。在42項水質常規檢驗項目中,平均每個縣僅能開展27項(占64.6%)。在儀器配備方面,按全國愛衛辦要求調查的27類儀器設備統計,平均每個縣僅購置12類,購置率為43.3%。培養箱、高壓蒸汽滅菌器、萬分之一天平、恒溫干燥箱和酸度計平均每個縣僅有一臺以上,但其它儀器則不足一臺。在被調查的38個縣中,只有2個縣配置火焰原子吸收儀等較為先進的儀器,縣級均未配置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等離子體發射光譜儀、等離子體質譜儀、流動注射分析儀和低本底αβ放射性測定儀。部分縣級機構質控工作待加強,全省38個監測點所在疾控機構中,通過計量認證的僅占81.6%(31/38),未開展計量認證的占18.4%;在砷、氟化物和氯化物盲樣考核中,指標全部合格的機構占80.7%。

          2010年起,全省全面開展城市飲用水監測工作,疾控機構根據水質衛生監測方案,對市縣城區市政水廠與自建水廠的出廠水、管網末梢水、二次供水和城市學校自備供水進行監測。省級機構還開展涉水產品衛生學檢驗與評價工作。環境因素對健康的影響日益受到人們的關注。上世紀90年代,省級疾控機構開展居民血、尿、頭發和胃液等人體生物樣品中有害物的監測和暴露評估,完成了《福建人群體內有害物質蓄積水平的動態》、《五氯酚對環境污染及人體健康影響》、《胃癌高發現場化學病因——微量元素與胃癌病因關系》、《福建省正常人群血清、頭發微量元素正常值》、《福州市正常人群血中鉛、鎘含量監測》、《福州地區兒童血鉛水平監測》和《連城鉛鋅礦鎘污染與人群影響研究》等省部級課題研究。

          公共場所和室內環境理化監測

          公共場所衛生涉及環境衛生學的許多領域,包括大氣、飲用水、室內空氣以及噪聲、采暖、采光、照明、公共用品污染等衛生問題。通過監測,可制訂與實施公共場所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評估有關因素對健康的影響,并確定相關措施的有效性,以達到預防與控制疾病、保障公眾健康的目的。公共場所監測包括作業場所、實驗動物環境及潔凈區等場所的46項指標。省級疾控機構每年監測10家省級單位的公共場所衛生,項目有甲醛和微生物等8項。還開展醫院手術部、保健品廠、飲料廠清潔車間的潔凈度監測工作,監測21個理化項目。設區市和縣級疾控機構也開展公共場所的衛生檢驗、衛生學評價。近10年來,隨著居住條件的改善,居室裝修熱的興起,裝飾材料、烹調和吸煙成為室內空氣的主要污染,尤其建筑結構密閉性能的改善,空調的普遍使用,使室內空氣質量惡化,因此,省疾控機構和部分疾控中心開展了新裝修住宅室內空氣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工作。

          衛生理化檢驗存在的問題與挑戰

          我國環境污染形勢嚴峻、食品安全問題凸顯,濫用非食用物質、食品摻雜摻假現象還未得到根本遏制,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水污染事故時有發生,風險監測和突發事故應急檢驗能力無法滿足實際需求。全省衛生理化檢驗儀器設備和檢驗能力與先進省份尚有一定差距,一些關鍵檢測儀器仍然不足,前處理自動化水平不高,非食用物質排查和不明原因食物中毒快速檢測能力不足,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的覆蓋面有待進一步拓展。隨著儀器精密度和檢出能力的提高,消費者對生物與環境介質中健康安全指標嚴控的渴求,國與國之間貿易保護的增加,導致食品中很多指標的檢測限由mg/kg降低到μg/kg乃至ng/kg的濃度水平,這導致檢測過程復雜。除了丙烯酰胺、多環芳烴和真菌毒素等傳統食品化學污染物問題外,當前我國禁用化學物質濫用情況尤為突出,這給我省食品理化檢驗帶來較大壓力。水質檢驗方面,專用檢測儀器設備普遍偏少,分析自動化水平不高,檢驗項目離國家的規劃尚有差距,尤其是一些縣級實驗室。水質污染事故應急檢測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

          全省水質安全和檢驗技術方面的科研項目開展較少,在水質檢測標準研制上的投入不大。隨著涉水產品種類不斷增多,新的衛生學問題不斷出現。個人生活用品和藥物的廣泛使用,造成對水環境的污染。這些新的挑戰都要求疾控機構開發多殘留、超痕量有毒有害物質檢測技術平臺,進一步做好科研技術儲備。目前公共場所監測的有關法律法規缺乏、不完善,法規、標準和檢驗方法之間不夠配套,甚至時有錯誤。某些衛生指標可操作性不強。全省從事公共場所監測的技術人才偏少、專業技術水平不高、經費投入少,監測設備偏少,購置、更新和維修困難。這些因素影響監測質量和速度,在基層這些問題更加突出。

          衛生理化檢驗趨勢與展望

          食品衛生檢驗學科將從食品安全與營養學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監控技術入手,配合國家和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規劃的要求,瞄準和跟蹤國內外先進檢測監測技術手段,大力加強食品中化學污染物、有害因素、功效成分的檢測技術與方法研究,加強食品安全監測、預警與評估技術研究,提高檢測方法的通量、精確度和靈敏度等,繼續加強快速篩查方法的研究應用,建立符合省情的食品安全保障技術支撐體系。

          2012年7月1日起,我國新版生活飲用水國家標準GB5749-2006全面實施,該標準大幅度增加了檢測指標,由35項增加至106項,新增71項指標,而且一些對健康危害較大的鉛、鎘、砷、四氯化碳、硝酸鹽氮等指標限值更加嚴格。檢驗方法國家標準GB/T5750-2006的要求也更高,對儀器投入、自動化和試驗消耗品等都提出更高要求。隨著國家對飲用水保障工作的重視,經費投入力度的加大,實驗設施和檢測設備的改善,人員技能和隊伍素質的提高,飲用水檢測工作將明顯得到提升,檢測質量再上新臺階,為飲水安全保障提供有力支撐。

          今后主要工作:積極爭取相關部門對公共場所衛生監測工作的重視,獲得政府更多的支持和投入,做到監測儀器數量合理、人員操作熟練、維護管理科學。要增加監測人員的數量,加強培訓,提高人員能力與素質。配合實施《國家健康行動計劃》,開展對居民生活區以及公共場所PM2.5的監測。加快研制現場實時監測儀器,建立規范、快速的監測方法,完善和提高現場實時檢測技術,適應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需求。開展空氣有機污染物的系統監測和研究,開展室內環境和公共場所污染來源、污染物種類、污染程度對人群健康影響的調查研究,建立污染監測和預警系統。

          衛生微生物檢驗

          1概述

          衛生微生物檢驗通過對食品、水、環境、物品及人體等載體中有益和有害微生物進行規范的檢驗和監測,微生物檢驗既集成了各種現代分析技術,也有自己獨特的分析方法和手段,從而形成從外部到內部、從定性到定量、從單一指標到綜合評價的完整的檢驗方法技術體系。

          2歷史回顧與現狀分析

          我省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微生物檢驗分別由原省衛生研究所、勞動衛生研究所承擔,環境衛生微生物后由省環境衛生監測站承擔,1983年,這兩項檢驗工作合并到原省衛生防疫站。各地市防疫站也組建相關科室承擔該工作。1976年~1984年間,檢驗人員在工作環境相對簡陋和信息相對閉塞的條件下,初步建立起一套適合我省情況的衛生微生物學檢驗方法,對霉菌和真菌毒素檢驗研究較為深入。1984年,我國《食品衛生法(試行)》公布后,食品衛生微生物檢驗學科得到重視,人員和設備等投入明顯增加,學科進入了快速發展階段,檢測的自動化、儀器化程度越來越高,檢驗工作呈現出全面、快速、定量的發展趨勢。

          1984年以來,我省微生物檢驗工作取得較好成績,如完成1985年永安冷飲沙門氏菌中毒、1994年某大賓館群體細菌中毒和1996年某中專學校數百人副溶血性弧菌中毒等數次食物中毒的應急檢驗。2000年前后,各地檢驗機構在人員、環境條件、儀器設備等方面有了很大改善,特別自2000年省疾控中心加入全國食品污染物監測網以來,我省微生物檢驗能力得到全國同行認可;現代檢測設備也有所配備,如全自動微生物鑒定儀和細菌生化快速篩選儀。各地食品微生物檢驗技術水平不斷提升,2011年全省食品中菌落總數檢測能力驗證通過率超過90%,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008年開始,多次舉辦了影響力大的全國性食品微生物檢驗技術培訓班,包括乳品抗生素殘留、維生素、副溶血性弧菌、創傷弧菌、腸道致病菌、飲用天然礦泉水和香港海鷗菌等的檢測。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修訂方面貢獻較大,制訂了GB4789.4-2010、GB/T4789.7-2008、GB/T4789.29-2008和GB/T4789.30-2010等標準,研制了蜂蜜中嗜滲酵母菌的檢測方法。這說明我省食品衛生微生物檢驗能力處于全國中上水平。

          自2009年后,隨著《食品安全法》對衛生部門職能的調整,食品衛生微生物檢驗的需求有所減少,環境衛生微生物檢驗的需求逐年上升。全省舉辦了生活飲用水、化妝品、飲用天然礦泉水、公共場所、空氣潔凈度等微生物檢驗技術培訓班,對GB/T5750-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和《化妝品衛生規范》進行了宣貫,基層機構環境微生物檢驗能力得到了規范。在滿足環境微生物檢驗需求外,在沙溪口藍藻污染事件、天然礦泉水微生物檢驗方法等飲用水污染事件中,我省也體現出較高的技術水平,所發表的文章被引用率較高。省級單位在全國能力驗證考核中獲得滿意結果。開展了實驗室生物安全柜的監測工作,2010年省級機構獲得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清洗、監測評價資質,可開展集中空調清洗效果的衛生監測。

          3微生物檢驗存在的問題與挑戰

          全省農村集中式供水水質合格率比較低,主要原因是水未經消毒出現的微生物問題,總大腸菌群和耐熱大腸菌群合格率僅為50%,縣級機構微生物檢驗能力和質控水平亟待加強。雖然衛生微生物檢驗是基層衛生檢驗機構普遍開展的項目,在實際工作中存在重視程度不夠的問題,在經費人員等方面的投入偏少,儀器設備配置不足,自動化程度低且更新維修難度大,與國家規劃配置要求差距不小。檢驗人員較少、部分為兼職且業務素質不夠高;基層技術人員教育培訓不夠多,獎勵機制不靈活、待遇較低,工作量較大,重復性工作多,開展更高層次研究的機會小,專業技術人員流動性較大。這些都造成基層單位檢驗能力無法滿足現代社會快速發展的需求,對不斷發生的突發事故應急檢測技術儲備不足,一些機構疲于應付,食源性或水源性疾病病因查明率低。

          4衛生微生物檢驗發展趨勢與展望

          衛生微生物檢驗是保障食品、水等健康相關產品安全和公共場所衛生的重要支撐。要充分發揮衛生微生物檢驗的作用,運用和開發各類檢測新技術,滿足食品等健康相關產品行業發展的需求。衛生微生物檢驗正朝著簡便快速、實時在線、高靈敏度、高選擇性、高通量、自動化、標準化和無損檢測的方向發展,以指示菌代表致病菌及其毒素存在的方法已被直接檢出致病菌或其毒素的方法所代替。發展綠色檢驗技術,研制新型檢驗儀器和方法已成潮流。食品微生物學重點運用基因分型技術研究食源性致病菌的新型檢驗技術,提高致病菌DNA溯源能力,應用免疫學方法拓展生物毒素的研究領域。配合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及時跟蹤國際國內檢驗技術的發展潮流。推廣應用核酸技術,發展實時在線的快速檢驗技術,研究病原菌的精確定量和溯源技術,為病原微生物風險評估和食物中毒的診斷服務。食源性疾病監控研究的重點是建立起多部門、多層次和從食品生產到銷售多環節的全省食品污染物監測體系,在研究食品中危害因素與暴露水平的基礎上,找出食源性致病菌作用的閾值。

          衛生毒理學檢驗與保健食品功能學評價

          1概述

          衛生毒理學是研究外源化學物質的毒性和產生毒性作用的條件,闡明劑量—效應(反應)關系,為制訂衛生標準及防治措施提供理論依據。保健食品功能學是研究保健食品中活性(功能)組分與機體相互作用,并闡明其作用規律和機制的學科。

          2歷史回顧與現狀分析

          我省食品毒理學安全性評價工作與國內先進省份一樣,起步較早,始于20世紀70年代末期,經過30多年的發展,目前能夠開展食品安全性毒理學評價試驗的第一、二階段全部以及第三階段部分項目的評價工作。我省食品毒理學學科發展偏向應用性,目前,全省僅省疾控中心從事食品毒理學檢驗,檢驗工作朝著更加嚴謹、規范的方向邁進。省疾控中心多次參加實驗室能力驗證,均獲得優秀的成績。與應用毒理學所取得成績相比,我省在食品毒理學科研、跟蹤國內外最新進展方面,略有不足。健康相關產品的毒理學評價包括化妝品、消殺產品及涉水產品的毒理學檢驗與評價。我省消殺產品的毒理學檢驗與評價發展多年來一直穩步發展,常開展的項目有急性經口毒性、經皮毒性、皮膚刺激、眼刺激、陰道粘膜刺激和皮膚變態等試驗。化妝品和涉水產品衛生毒理學檢測項目開展較為齊全,但社會委托樣品較少。我省依山靠海,突發公共衛生的應急毒理學檢測有其特殊性,有毒動植物和微生物毒素中毒在食物中毒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近年來海洋生物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尤為常見,毒素種類和中毒事故數量呈增加趨勢。常見生物毒素有河豚毒素、麻痹性貝類毒素、腹瀉性貝類毒素、雪卡毒素和毒蕈毒素等,中毒食物品種有河豚魚、織紋螺、貽貝和毒蘑菇等。

          目前全省開展海洋生物毒素毒理檢測的機構僅少數幾家,但在檢測的規范化方面處于國內先進水平。我省保健食品功能學檢驗始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為衛生部認定的全國首批保健食品功能學檢驗機構,能開展免疫力增強功能、輔助降血脂、輔助降血糖和抗氧化等21項功能學的檢驗與評價。

          我省近年來加大了對衛生毒理學、保健食品功能學科研工作的重視,在全國保健食品功能檢驗方法的建立和完善過程中,做出不少貢獻。參加了國家863項目《功能性食品安全性評價與功能因子關鍵檢測技術》子課題、國家藥監局《對化學性肝損傷有保護功能》、《輔助降血糖功能》等多項保健食品功能學檢驗方法改進等科研工作。注重關鍵毒理學技術的攻關,開展了肺癌胃癌分子流行病學、血清流行病、癌癥早期篩查生物標識技術、致癌化學物的篩查方法和遺傳毒性等方面的研究,申報了致癌物篩查評價技術的國家自然基金項目和省科技計劃重點項目,其中《p53、GADD45a基因表達水平在評價食品化學物致癌性中的應用》獲得省自然科學基金立項,《二丁基錫對人羊膜上皮細胞凋亡的誘導作用及其機制研究》獲得省衛生廳青年科研項目資助。在《CellBiologyandToxicology》、《衛生研究》等雜志發表學術論文100多篇,SCI論文約10篇。

          3衛生毒理學檢驗與保健食品功能學評價存在問題

          目前全國疾控機構衛生毒理學工作無歸口管理和技術指導部門,沒有專項工作經費和工作會議,缺乏溝通渠道和組織協調,培訓交流少,業務技術提高慢。全省從事衛生毒理學與保健食品功能學檢驗的人員不足,學科發展不快。學科定位和發展方向不明確。衛生毒理學檢驗除少量突發中毒事故應急檢測外,大部分工作都是社會第三方委托檢測,屬于市場調節行為,而保健食品功能學檢驗全部為委托檢測服務,以一類公益性機構從事第三方檢測存在一定困難。中毒事件應急檢測缺少統一的技術規范,檢測工作不夠規范。部分實驗動物和有證毒素標準品難以獲得。應用毒理學技術發展緩慢,未能跟上世界范圍內毒理學學科前沿的迅速發展,毒理學檢驗分支學科的科研工作受到制約。2010年開始,國家保健食品功能學評價機構資質審批機構與檢測機構行政主管機構屬于兩個部門,導致協調溝通難度加大,對檢測工作產生不少影響。

          4衛生毒理學與保健食品功能學發展趨勢與展望

          毒理學試驗方法朝著人源細胞、特定器官替代法方向發展,研究更靈敏可靠的評價方法、指標以及篩選敏感動物、器官和組織已成主流。保健食品功能學試驗方法將向指標客觀、定量、更加注重人體試驗方向發展。衛生毒理學發展趨勢是分化與綜合相結合、微觀研究與宏觀研究相結合、從整體動物實驗到替代試驗、從傳統毒理學到系統毒理學、從環境基因組學到環境表觀基因組學、從描述毒理學到預測毒理學。我省衛生毒理學科研究新方向包括開展病理常規指標量化、化學毒物聯合毒作用研究,建立毒性病理學的標準檢查程序和診斷方法,提高檢驗結果的可比性,研究人源細胞、特定器官替代法的毒理學新方法。保健食品功能學發展在立足于科學試驗的基礎上,以中國傳統養生保健理論和現代醫學理論為指導,以滿足群眾保健需求、增進人體健康為目的。功能的定位將更加注重調節機體功能,降低疾病發生的風險因素,針對特定人群,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功能的設立更注重科學性、適用性、針對性。功能評價方法和判斷標準將更加科學、公認、可行。我省將重點開展藥食同源植物安全性毒理學研究、新資源食品的安全性毒理學研究,推廣應用GLP規范,研究新型吸入染毒裝置,開展實驗動物生理生化正常值范圍的研究。開展人體試食試驗規范化、動物試驗條件控制、樣品前處理的科學性及規范化、生物毒素毒力檢測方法的國產化和規范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檢驗經驗探索及毒理學安全性評價等研究,開展對我省影響較大的公共衛生危險因素的風險評估工作。引進基因芯片、基因測序、基因擴增、分子雜交、單細胞凝膠電泳、圖譜圖像分析、轉基因和基因敲除技術。

          質量控制

          1概述

          衛生檢驗機構為衛生執法、疾病控制和健康相關產品服務,因此衛生檢測的生命在于檢測的質量和可靠性。隨著社會各界法律意識的增強,檢驗機構間競爭的加劇,社會對檢驗結果的公正性、準確性、服務效率均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實施規范化的質量管理體系在近年來得到很大重視。通過對人員、環境、設備、物資、信息等技術資源加以管理和控制,使抽樣、樣品保存、前處理、檢測和數據處理等檢測的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確保最終結果的可信度和準確性,加強全過程的質量管理與控制,并持續改進,使檢驗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

          2歷史回顧與現狀分析

          全省衛生檢驗實驗室共91家,61家獲得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廈門、南平、泉州和三明等9家機構獲得國家實驗室認可(CNAS)。原省衛生防疫站于1994年成立了質管辦,負責計量認證等質量管理工作,1996年獲得省級計量認證,2005年獲得國家實驗室認可,2010年通過國家級計量認證,2012年獲得食品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至2011年底,省疾控中心共參加CNAS的35次能力驗證活動,涉及食品、化妝品、水及涉水產品等,參數80多項,滿意率為96.3%。還參加國家藥監局、中國疾控中心等機構組織的質控考核。食品中黃曲霉毒素(4種)、氯丙醇、氯丙醇脂肪酸酯和氯霉素的國際比對考核,均獲得“滿意”的結果;省疾控中心多年通過世界衛生組織(WHO)、認監委和中國疾控中心食源性致病菌質控考核和能力驗證,參加美國ERA水中菌落總數國際比對,結果為“滿意”。質量控制工作的重要性逐步得到提升,已被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擺上重要議程。為提高衛生檢驗實驗室質量管理水平,省疾控中心多次舉辦疾控系統質量管理培訓班,同時組織開展實驗室間水質和食品檢測的比對工作,包括鉛、鐵、錳、氟、亞硝酸鹽氮、二氧化硫、菌落總數、霉菌、酵母、致病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項目。省疾控中心組織了全省食品檢驗機構的沙門氏菌和志賀氏菌考核,2011年起作為微生物領域能力驗證提供者單位,組織全省108家食品檢驗機構(疾控、質檢、農檢、藥檢等系統)參加了菌落總數實驗室間比對。廈門、龍巖、三明等部分地市疾控機構針對轄區內機構開展了外部質量控制活動。實驗室除了外部質量控制活動,每年均制定內部質控計劃,在理化檢驗中采用加標回收率、平行試驗、空白對照、實驗室間比對復測、陽性樣品重復測試等多種方式;在微生物檢驗中通過培養基質控、關鍵試劑驗收、陰陽對照等多種方式確保檢測結果數據的可靠性和準確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配合國家制定了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質量控制方案。

          3質量控制存在的問題與挑戰

          ①開展能力驗證、實驗室比對和內部質量控制等質控工作的經費缺乏來源。②檢驗人員質量意識還不夠強,質量控制工作不夠規范,未能充分考慮從采樣到檢驗以及報告出具的全過程質量控制,質控措施的針對性不夠強。③體系文件規定與實際檢驗操作協調性不夠強,甚至脫節。④與質控工作相關的有關部門之間溝通協調不夠暢通,物資保障不及時。⑤缺乏激勵機制,檢驗部門和人員參加外部質量控制的積極性不高,甚至有抵觸情緒。⑥質量控制活動覆蓋的項目不夠廣,未覆蓋到子領域,公共場所監測、有機污染物的能力驗證活動少。⑦對能力驗證結果的分析總結不夠,尤其是出現可疑或不滿意結果時,對原因分析的深度不夠。⑧年度質控計劃落實不徹底,質量監督員和內審員在本部門檢驗質控中發揮的作用不夠。

          4質量控制的發展趨勢與展望

          當前質量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發展,但無論是較之實驗室質量保證的需求、政府對實驗室監督管理的需求、還是對于新領域檢測技術的需求都還有一定的距離,需要進一步完善實驗室管理制度,如引進智能化糾錯程序。利用統計技術對檢驗過程進行連續監控,對輸出質量的穩定性進行分析,對過程發展趨勢進行預測等。針對重要的、薄弱的檢測項目,有計劃地組織、參加國內外的檢測比對和能力驗證,選擇性參加國際性比對活動。能力驗證的產品將由單一的食品、水質擴大到衛生檢驗的各個領域,如公共場所、室內環境和集中空調清洗相關衛生指標或者標志物。注重實驗室日常規范化的管理和開展內部質量控制活動,把外部質控所用的技術措施應用于日常檢測,減少質控給檢驗帶來的風險。努力提高實驗室質量控制水平,根據工作需要定期組織開展全省性實驗室能力驗證與比對活動,鼓勵參加國際性質控比對活動和獲得國家實驗室認可,推動縣級實驗室通過計量認證。規范檢驗檢測工作,規范檢驗人員行為,提高檢測質量,保證各項檢驗出證工作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及時性。促進質量控制考核工作標準化、常規化,以平常的心態同等對待質控考核和日常檢測工作,對于能力驗證結果不滿意時,應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學習質量控制先進技術,建立適合我省衛生檢驗實驗室間比對樣品制備的管理體系,滿足質控考核需求。要注重采樣、樣品流轉、前處理、樣品檢驗、數據處理、數據審核、檢驗報告等全過程的質量控制。

          福建省衛生檢驗學科面臨的挑戰

          1經費投入少、儀器設備不足

          政府對衛生檢驗實驗室的投入明顯不如其它系統同類檢測機構,公共衛生經費中用于衛生檢驗的比例也較低,缺少專項工作經費。檢驗收費標準滯后,有償檢測服務收入低,不少項目是賠本檢驗。由于經費不足,導致各級疾控機構開展檢驗技術儲備、人員培訓和質量控制等工作均有困難。“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儀器設備是開展衛生檢驗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級疾控中心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儀器設備老化、不足和缺乏的現象,省級機構雖然接近國家基本的設備配置要求,但近一半市縣級機構達不到國家要求,這已成為阻礙和制約全省衛生檢驗工作開展的主要因素。氣相色譜儀、蛋白質分析儀和全自動微生物鑒定藥敏分析系統等儀器使用時間長、老化現象嚴重。旋轉蒸發儀、冷凍高速離心機和超低溫冰箱等常用前處理設備數量不足,使實驗室難于應付日益繁重的常規檢測和突發事件應急檢測。省級疾控中心缺乏低本底α、β測量儀、隱孢子蟲和賈第鞭毛蟲快速檢測設備(Filta-Maxxpress)和實時熒光定量PCR檢測儀等必要的儀器設備,使得水質全分析檢測能力達不到106項的要求。用于非法添加物檢驗檢測的高端儀器設備仍為空白。

          2人才隊伍素質有待提高

          檢驗人員數量不夠、結構不盡合理、培訓機會少,人員業務綜合素質難以滿足快速發展的檢驗市場需求和國家對檢驗工作的要求。人員在開展新項目和掌握新設備方面面臨困難。人員年齡比例不夠合理,有的機構高齡職工比例較高,而有的機構則青年人員比例偏高。學科帶頭人、高水平領軍人物少;團隊協作意識不強,論文水平和質量待加強。對檢測中帶有規律性的東西挖掘不夠。

          3對衛生檢驗學科認識不夠

          現代衛生檢驗對儀器設備、物資和人員投入要求越來越高。衛生檢驗工作如未科學合理安排和管理,將可能是投入多、產出少,這影響到決策層在經費、人員等方面的再投入。實驗室建設上,存在重硬件投入,輕軟件建設和管理,儀器設備使用和維護管理不到位,部門間條塊分割嚴重,資源共享利用難。部分設備利用率偏低,甚至長期閑置,產出低下,進而影響到設備的維修與更新。設備維修更新經費不足,大型儀器設備投入后,缺乏后期維修經費來源。在檢測能力建設上缺乏統一規劃,未充分考慮地區和需求的差異,應建設區域性實驗室,分工發展各自優勢的檢測領域和項目。

          4學科發展不平衡,新技術、新方法應用不夠

          檢驗人員多滿足于簡單按照國家檢驗規范或標準進行檢驗,方法驗證等研究工作開展少,對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和使用不夠。食品衛生檢驗研究較多,而公共場所監測、飲用水檢測等方面的技術研究較少。衛生檢驗人員科研創新精神與大學、研究所等機構相比有較大差距,科研立項少,論文深度不夠,衛生檢驗學科建設重視不夠。綜上所述,就我省衛生檢驗總體能力而言,不論是儀器設備、質量控制水平、檢驗項目,還是專業技術隊伍,都難以滿足我省公共衛生事業發展的需求,有待進一步改善和提高。

          福建省衛生檢驗學科的主要任務和對策措施

          要繼續堅持預防為主、科學防治的工作方針,以人為本,服務于疾控工作的大局,全力滿足社會需求。深化改革,實現疾控資源的科學合理配置與利用,建立功能完善、技術先進、服務便捷高效,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相適應的省內一流、全國先進的衛生檢測機構和工作機制,為全省人民的健康服務,為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保駕護航。發展思路要正確定位、機制要創新,衛生檢驗部門本質上還是檢驗服務機構,在業務開展、服務、管理等方面應考慮社會第三方中介組織的特點,實現檢測的公正、準確、及時、科學、高效。多探索多研究,逐步形成適合衛生檢驗機構持續發展的制度和工作模式。

          1增加投入、改善儀器設備和設施條件

          當今檢測水平和效率已經越來越依賴于先進可靠的儀器設備,各級疾控機構衛檢經費都存在較大缺口,儀器設備更新、維修費用不足,基層食品安全檢驗工作下滑嚴重。政府部門要落實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切實增加投入,提高檢驗人員待遇,改善儀器裝備和設施條件。

          2加強檢測人才隊伍建設,培養高素質人才

          衛生檢驗工作的技術性較強,人才是衛生檢驗學發展的關鍵。要培養和建設一支學歷層次高、檢驗技術過硬、管理能力強,具有事業心、責任感、使命感、職業道德高尚的檢驗隊伍是保證學科持續發展不可缺少的前提條件。要提早做好檢驗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重點著眼于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的支持培養,鼓勵在崗學習,強化學科帶頭人作用和發揮老專家的傳幫帶作用。要立足于已有人才隊伍,同時有重點地培養領軍人物,鼓勵課題研究和科研協作。爭取優惠政策和提高優厚待遇吸引高學歷、高素質人才和留學歸國人員從事衛檢工作。

          3研究公共衛生應急處置、公共衛生風險監測與評估亟需檢驗技術

          積極開展食品安全、飲用水關鍵指標檢測方法研究,應用先進檢測技術,做好技術儲備,為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飲用水監測和突發中毒事故應急檢驗服務。針對我省典型公共衛生問題,開展自主檢測技術的開發,如貝類毒素、蘑菇毒素、劇毒鼠藥和易被誤用的劇毒中藥材和野生植物的檢測技術。開發適合于現場快速檢測的便攜式儀器或技術,滿足衛生監管監測工作的需要。加強對農藥與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環境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生物毒素、違禁化學品和食源性疾病的監測與溯源技術及設備的研究。

          4開展標準制(修)訂,為衛生執法服務

          積極參加國家、行業和地方食品安全、飲用水等標準的制(修)訂,使已有成熟、較為先進的技術轉化為國家標準,牽頭制(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衛生規范。鼓勵參加其他機構的標準制訂活動,通過方法驗證、比對等形式,來做好先進實用技術的儲備工作,走出加快檢驗能力建設的新路。

          5加強技術交流,促進機構間的合作協作

          加強與其他行業、部門研究機構之間的合作和資源共享。采用走出去、引進來的辦法,加強與先進實驗室的交流與合作,推進實驗室資源向社會開放。擴大國際間學術技術交流與合作,選派優秀人才出國進修培訓。

          衛生法論文范文第2篇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范疇

          我們認為《條例》囊括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范圍應當更加廣泛,《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從這一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條例》未將地震、水災、核污染及其他災害事故的醫療問題包括進去。

          大家知道傳染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需醫療急救,地震、水災及其他災害事故同樣需要醫療急救。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對醫療急救問題僅用一條一筆代過,其醫療應急措施的規定不具有操作性。衛生部95年頒布的《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僅是一個部門規章,難以全面系統的規定突發事件救助工作及各部門的協調。事實上,不管是傳染病的防治,還是災害的救助,醫療衛生工作在其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此《條例》規定的公共衛生事件未將災害事故涵蓋進來是一個缺憾。

          更進一步講,傳染病防治、自然災害等不僅需要醫療救助,還需公安、公交、交通、能源等各部門的系統協調,有些突發事件特別是恐怖事件還有可能危及國家安全,所以我們認為《條例》不僅應涵蓋更多的需救助的事件,還應考慮其他突發災害的可能。因此,國家應將所有突發事件而不僅僅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立法,以備不時之需。

          二.預警制度規定欠缺

          1、預警機構

          《條例》規定“突發事件發生后,國務院設立全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突發事件發生后,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成立地方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

          《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指定機構負責開展突發事件的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

          從上述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平時沒有常設機構,只有在事件發生后才成立指揮部,日常的監測由縣級以上政府指定機構負責。問題在于各地方政府指定什么機構來負責日常監控,是某級衛生行政部門、還是某醫療機構或是某疾病控制中心?《條例》沒有統一規定。既然沒有統一規定會不會出現不同地區規定不同的機構負責日常監測?若出現這種情況各監測機構的協調就會出現

          問題。

          從另一個角度講,正常情況下各級醫療機構和疾病控制中心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最直接觀察者,但在特殊情況下普通百姓也可能并可以成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人。尤其是地方政府隱瞞時,受害人、受害人家屬和普通百姓可以舉報,但向誰舉報、受理機構的名稱和電話如何讓百姓知曉?因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機構應全國統一,《條例》這方面的規定不夠詳盡且有可能出現不同地區由不同部門負責監測的情況,這就更不利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

          協調和處理,因此《條例》在這方面需進一步改進。

          2、預警網絡

          《條例》關于預警體制的建立也需進一步完善,從公共衛生和流行病學的角度,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監測系統應以疾病防疫控制為主線醫療機構為補充的四級網絡,社區及各醫療機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神經末梢,區縣是關鍵,市級應擔負起主要責任,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國務院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決策者和指導者。這一網絡的建立是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得以迅速控制的關鍵,《條例》只規定了事件發生后指揮部的分級建立和責職,卻未對日常監測系統的建立做出

          規定。

          3、預警反饋

          《條例》規定了醫療機構及疾病監測機構的報告義務,但在規定受政府的反饋機制時稍顯欠缺。

          《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接到報告的地方人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報告的同時,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核實、確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調查情況。

          “并及時報告調查情況”是向上級報告還是向下反饋,《條例》規定不夠明確。本次SARS流行之初,廣東省從2002年底就出現大面積的感染,廣大一線醫務工作者向有關部門反應后長期得不到疫情的方向性指導,最終導致疫情蔓延,因此我們認為報告制度不僅應包括向上的報告,還應包括對一線工作人員的信息反饋,而且這種信息反饋不應當是向社會公示的大眾信息,應當是有專業指導性的信息反饋。

          三、醫療急救制度的規定欠缺

          無可否認,在日常生活中,尤其在突發事件中政府的高效運轉無疑會起到很好的作用,但也不應否認良好的制度本身就可以高效地運轉,無需太多外力的介入。

          本《條例》大量規定了政府部門的職責,但對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過程中醫療急救問題規定卻較少。北京市這次SARS流行過程中出現了首診醫師負責制與定點醫院治療的矛盾,很多非定點、非專業醫院依首診醫師負責制收治病人后,由于不具備起碼的防護設施急需將病人轉出,但什么時間轉、怎么轉都無先例。在已收治SARS病人的醫院中,有的醫院建筑設施的布局根本不宜治療傳染病人,結果造成大面積的院內交叉感染。《條例》在制訂時仍未考慮首診醫師負責制與專科醫院收治這一矛盾,未列明轉診的時限、辦法等,十分令人遺憾。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若發生了傳染病事件及時將病人轉診也是對其他病人權益的保障。本次SARS治療中非定點醫院中SARS病人不能及時轉走導致全市很多醫療機構無法正常工作,一些非SARS病人的疾病因此延誤了治療。從這一角度也說明了傳染性疾病發生后定點收治的必要性,以保證其他病人的權利《條例》。

          其實這一問題在更深層次上是我國醫療體制問題,是醫療區域規劃設置不合理造成的。我國醫療體制存在很多問題,其中一個現象就是大醫院病人人滿為患而社區醫院醫療資源處于半閑置狀態。正常的醫療資源配置應呈金字塔式,病人求醫應首先到社區醫療服務部門,經初步診療有進一步檢查治療必要時才由社區醫生將病人轉更高一級的醫療機構,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各級醫療機構的職能,緩解二級以上醫院的壓力,保證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

          如果我國醫療衛生體制和區域配置合理的話,就不會出現大醫院全部都接診發熱病人,而普通病人無處求醫這種狀態,通過這次SARS事件,我們應當反思我們的醫療體制并加以逐步改善。

          四.醫療授權問題

          為了防止傳染病流行,醫療機構在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被授予更大權限。若證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傳染病,應允許醫療機構在病人死亡后查找家屬一定時間無果的情況下強行火化尸體。

          本次SARS流行之初,表現了很強的家庭式傳播,有些患者死亡時其家屬也發病住院治療了。由于找不到家屬,尸體不能火化,增加了尸體存放的時間,不利于傳染的控制。

          如果今后出現根本找不到家屬的情況是不是也堅持要家屬簽字這種手續呢?若這樣的話,交叉傳播的后果誰來承擔?因此,我們認為如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傳染病事件,應授權醫療機構在特殊情況下履行備案手續后強行火化尸體的權限。同樣的道理,死亡病人遺物的處理也應給醫院更大的授權。我們非常主張保護人、包括病人的各種權利,但傳染性疾病是一個特殊問題,患傳染病死亡的患者其遺物仍可能存留細菌或病毒,不予以處理就有可能造成新的疾病傳播,我們認為應授權醫院在查找家屬無果的情況下,登記病人物品后將經濟價值不高的物品火化,貴重物品消毒后暫存。

          在突發公共衛生的傳染病事件中,如果某傳染性疾病病因不明,某死亡患者的解剖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的話,應授權醫療機構有強行解剖的權利,當然這應當是在做了大量工作家屬仍不同意之后的最后手段。

          五.資格準入規定欠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廣大醫務人員積極救治病人,與此同時醫學科研人員則會開展相應的科研活動以協助一線醫務人員共同戰勝疾病。但是不是所有的科研機構都能開展菌種的取樣、血清的取得呢?若一些不具備條件和科研水平的科研人員在工作過程中過失造成菌種感染、丟失怎么辦?甚至有可能有人借科研之名取得菌種后惡意傳播怎么辦?如何從制度上防止這類事件的發生?

          我們認為應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科研資格準入制度,即只有一定資格的科研機構才能對突發事件、特別是突發傳染病事件進行菌種取得、血清提取等工作。

          這次SARS流行衛生部規定只有國家三級實驗才可進行科研活動,但這一規定沒有落實到本《條例》中令人遺憾。

          六.醫務人員權益保障欠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醫務人員無疑處在工作的最前沿,這是其職責決定的,是應當的。但是在工作中醫務人員的權益如何保障《條例》沒有明確規定:如醫務人員的安全保障、醫療防護措施的保障、休息的權利等。我們不能在治療傷痛的同時造成新的傷痛,這種社會成本的付出是值得思考的,也是應當避免的,本《條例》對此未做任何規定,是令人遺憾。

          不僅如此,醫療機構的權益也不應忽視,因為醫院是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如果政府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征用大量的醫療用房,或臨時封閉醫院的其他并病房,那么醫院的收入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對醫院如何補償,何時允許醫院恢復正常,《條例》都沒有規定。

          衛生法論文范文第3篇

          一、扶貧開發與農村低保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扶貧開發工作與農村低保工作是相互銜接,相互補充的,只有合理配置二者的社會資源,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充分發揮兩方面的優勢,才能充分發揮扶貧開發工作和農村低保制度的作用。但是,由于這兩項工作分別屬于性質不同的兩個部門實施,又因部門之間統計口徑不同,實施辦法和方式不同,故而二者在實施的過程中必然存在一些問題。

          1、扶貧開發扶持與農村低保對象識別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在扶貧開發扶持和農村低保對象識別過程中,扶貧、民政部門由于受工作經費缺乏、工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及統計口徑不一等影響,很難百分之百準確確定扶貧、低保對象,難免會出現該扶貧而沒有扶貧、該低保救濟而沒有享受低保救濟的現象。

          2、現有低保資金有限,不能達到“應保盡保”。如我縣屬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財政困難,拿不出更多的配套資金落實農村低保,致使低保標準低。據統計,2008年全縣有貧困人口32041人,占總人口的6.96%;納入農村低保的貧困人口只有18830人,占貧困人口的58.7%,還有41.3%的貧困人口未享受農村低保。另外,低保補差也較低,2008年我縣農村低保人均補差只有52.7元。

          3、扶貧開發與低保政策的實施,滋長了部分貧困戶懶惰之風。新階段的扶貧開發工作和現行的農村低保政策,覆蓋面廣,滋長了部分人的懶惰習慣。如有些貧困戶,自定為低保戶以后,每個月都往銀行跑,看政府是否把錢存入折子,一旦進賬則取出消費一空。此舉一方面反映出貧困戶確實貧困,家里的大部分開支寄希望于低保金;從另外一方面反映出部分貧困戶“等靠要”思想嚴重,對發展生產存在畏難情緒,邁不開步子。

          二、加強扶貧開發與農村低保相互銜接的對策建議

          低保維持生存,扶貧促進發展,兩者相輔相成、互為補充、并行不悖、功能各異,不能互相替代,是今后我國完善扶貧戰略不可缺少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農村低保是消除絕對貧困現象“兜底性”的制度安排,而扶貧開發則是實現脫貧致富的必由之路。因此,只有把開發式扶貧方針與實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起來,才能解決農村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的問題,促進農村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1、建立健全貧困識別機制。實現扶貧開發與農村低保兩項制度有效銜接,首先要設計一套統一的貧困識別辦法,確定哪些是低保戶、哪些是扶貧開發工作對象、哪些是低保與扶貧交叉扶持對象;然后通過政策銜接、程序銜接、措施銜接等,分門別類地強化各項扶持措施。如低保標準低的,差口部分由扶貧資金解決;低保指標有限,指標外的靠扶貧資金解決;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不能靠低保,而要靠扶貧開發來幫助其發展生產、改善環境、擺脫貧困、走向富裕。

          2、農村低保制度的建立應穩步漸進、逐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種有限的普遍享受的政策。因此,最低保障標準的確定,既要能保障農村貧困人口的最低生活,又要防止因保障標準過高而養成懶漢的傾向。因此,農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必須是有計劃的、漸進的,盲目推進或過快推進,均可能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

          3、適時調整扶貧開發政策措施。在全面實施低保這一新形勢下,要按照與時俱進的要求,適時調整扶貧開發政策措施,使之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銜接。

          (1)調整扶貧開發工作重點。在今后的扶貧開發工作中,應將工作重點從著重對個體貧困戶“輸血式”的扶助救濟,轉變到著重為貧困地區發展生產提供扶持的“造血式”扶貧方式上來。通過大力加強通村水泥路、水利設施、村小學校等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支持臍橙、加工橙、煙葉等農民增收效益明顯的農業產業發展,大力扶持未能上大學、高中的初、高中畢業生免費讀中專、學技術,為脫貧致富奠定基礎。

          衛生法論文范文第4篇

          [關鍵詞]小學生創造思維能力培養

          對于小學生學習數學興趣的激發、智力能力的發展,特別是創造性思維的發展,顯然是尤其重要的。而發散思維卻正好反映了創造性思維“盡快聯想,盡多作出假設和提出多種解決問題方案”的特點,因而成為創造性思維的一種主要形式。在小學數學教學的過程中,在培養學生初步的邏輯思維能力的同時,也要有意識地培養學生的發散思維能力。

          一、在誘導樂于求異的心理傾向中,培養學生的發散思維能力

          贊可夫說過:“凡是沒有發自內心求知欲和興趣的東西,是很容易從記憶中揮發掉的”。贊可夫這句話說明了發散思維能力的形成,需要以樂于求異的心理傾向作為一種重要的內驅力。教師妥善于選擇具體題例,創設問題情境,精細地誘導學生的求異意識。對于學生在思維過程中時不時地出現的求異因素要及時予以肯定和熱情表揚,使學生真切體驗到自己求異成果的價值。對于學生欲尋異解而不能時,教師則要細心點撥,潛心誘導,幫助他們獲得成功,使學生漸漸生成自覺的求異意識,并日漸發展為穩定的心理傾向,在面臨具體問題時,就會能動地作出“還有另解嗎?”“試試看,再從另一個角度分析一下!”的求異思考。

          二、在誘導變通中,培養學生的發散思維能力

          變通,是發散思維的顯著標志。要對問題實行變通,只有在擺脫習慣性思考方式的束縛,不受固定模式的制約以后才能實現。因此,在學生較好地掌握了一般方法后,要注意誘導學生離開原有思維軌道,從多方面思考問題,進行思維變通。當學生思維閉塞時,教師要善于調度原型幫助學生接通與有關舊知識和解題經驗的聯系,作出轉換、假設、化歸、逆反等變通,產生多種解決問題的設想。

          三、在鼓勵獨創中,培養學生的發散思維能力

          在分析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學生能別出心裁地提出新異的想法和解法,這是思維獨創性的表現。盡管小學生的獨創從總體上看是處于低層次的,但它卻蘊育著未來的大發明、大創造,教師應滿腔熱情地鼓勵他們別出心裁地思考問題,大膽地提出與眾不同的意見與質疑,獨辟蹊徑地解決問題,這樣才能使學生思維從求異、發散向創新推進。如解答“某玩具廠生產一批兒童玩具,原計劃每天生產60件,7天完成任務,實際只用6天就全部完成了。實際每天比原計劃多生產多少件玩具?”一題時,照常規解法,先求出總任務有多少件,實際每天生產多少件,然后求出實際每天比原計劃多生產多少件,列式為60X7÷6-60=10(件)。

          而有一個學生卻說:“只須60÷6就行了”。他理由是:“這一天的任務要在6天內完成所以要多做10件。”從他的回答中,可以看出他的思路是跳躍的,省略了許多分析的步驟。他是這樣想的:7天任務6天完成,時間提前了1天,自然這一天的任務(60件)也必須分配在6天內完成,所以,同樣得60÷6=10,就是實際每天比計劃多做的件數了。毫無疑問,這種獨創性應該給予鼓勵。獨創往往蘊含于求異與發散之中,經常誘導學生思維發散,才有可能出現超出常規的獨創;反之,獨創性又豐富了發散思維,促使思維不斷地向橫向與縱向發散。

          四、在多種形式的訓練中,培養學生的發散思維能力

          在小學數學教學過程中,教師可結合教學內容和學生的實際情況,采取多種形式的訓練,培養學生思維的敏捷性和靈活性,以達到誘導學生思維發散,培養發散思維能力的目的。

          1.一題多變。對題中的條件、問題、情節作各種擴縮、順逆、對比或敘述形式的變化,讓學生在各種變化了的情境中,從各種不同角度認識數量關系。

          2.一圖多問。引導學生觀察同一事物時,要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仔細地觀察,認識事物,理解知識,這樣既能提高學生思維的靈活性,又能培養學生的發散思維能力。

          3.一題多議。提供某種數學情境,調度學生多方面的舊知、技能或經驗,組織議論,引起思維火花的撞擊。

          衛生法論文范文第5篇

          筆者認為法在形式上主要有以下五個特征:(1)規范性;(2)國家創制性;(3)公開性;(4)普遍約束性和強制性;(5)體系一致性。下面,筆者就以上述五個方面為鑒別標準,分析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標準是否確立了規范有效性。

          一、職業安全衛生標準的規范性分析

          根據《標準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標準化和相關活動的通用詞;C》的定義,所謂標準就是為了在一定的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經協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認機構批準,共同使用的和重復使用的一種規范性文件。規范性文件就是為各種活動或其結果提供規則、導則或規定特性的文件,是諸如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和法規等這類文件的通稱。據此,所有的標準都是規范性的,職業安全衛生標準當然也不例外。

          二、職業安全衛生標準的國家創制性分析

          國家創制性要求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第一、由國家機關制定或認可;第二、該國家機關獲得了立法的授權;第三、依照法定程序創制。我國《標準化法》將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四個層級。下面分別介紹不同層級的標準的制定主體、授權根據和制修訂程序,以供對比分析。

          《標準化法》和《國家標準管理辦法》都規定,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法律對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安全生產法》第10條和《職業病防治法》第11條分別對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和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制定主體作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