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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淺析
一、企業社會責任的
古典學派和自由主義學派關于“企業社會責任就是獲得最大的利潤”的傳統經營觀念很容易誤解或曲解企業社會責任的價值,這一階段的企業社會責任觀有待補充和擴展。根據經濟學家彌爾頓·弗里德曼的觀點,我們應該以歷史的視角,來看待這一傳統的社會責任觀有其合理的內核,但由
現代企業契約理論認為畢業論文開題報告,企業是在契約的基礎上結成的人與人之間的行為制約與利益調和的關系體,而契約理論的前提仍然是產權理論。在企業產權明晰的特征下,以物質資本所有者為核心,以產權基礎上的契約關系為紐帶,以企業行為影響為判斷標準,企業主體的獨立性行為對契約關系及交易關系中各個體利益及外
經濟學對外部性問題的研究,有助于人們對企業社會責任意義的思考。科斯定理給出了這方面最著名的結論。根據科斯定理,無論最初的權利如何分配,如果私人各方可以無成本的就資源配置進行協商,那么畢業論文開題報告,私人市場就將總能解決外部性問題,并有效配置資源
制度經濟學的研究者們一直致力于探索超出經濟目標以外的企業行為目標的努力雜志網。韋斯利·K·米切爾強調理性經濟決策,把經濟決策建立在人類行為理論的基礎之上[17]。米切爾認為,經濟學是一門研究人類行為的科學。通過使傳統的新古典經濟分析與制度分析相結合,道格拉斯·諾斯解釋了社會制度如何影響經濟決策,而經濟決策又如何改變著社會制度[18]。事實上,企業社會責任就是一種制度,這種制度從企業“創生”之初就存在了。代表企業賴以生存的社會環境中所有利益相關人的利益,被以企業制度的形式約束固定下來。在固化了的企業制度中,企業經濟責任、法律
二、企業社會責任的
管理學一般認為“權力”與“責任”是對等的畢業論文開題報告,不需要承擔責任的特殊權力實際上是極少有的。泰勒、韋伯、法約爾、巴拉德等管理大師都討論過企業權力問題[19]。一般而言,在企業內部一般存在法定權力、利益誘導權力、處罰權力、技術權力和個人魅力五種權力。而在企業外部,企業對政府的權力和企業對社會的權力一起構成了企業的“外權
對于企業內部來說,法定權力是企業因擁有資本而由企業法或公司法規定“與生俱來”的權力,企業行使法定權力必須承擔對股東的責任。同時,企業也因為擁有資本而雇用職工、生
而在企業外部,企業對政府的權力是由企業對政府的義務為基礎而獲得的。企業向政府納稅,自然就取得了政府“保護企業”的權力雜志網。這些權力包括企業財產安全、生產經營正常秩序不受干擾和破壞、參加公開透明的市場競爭并擁有一個有序的競爭秩序、依法進行民事訴訟并獲得合法權益保護等。企業對社會的權力也是由企業對社會履行的義務為基礎而獲得的。包括企業對消費者權益的尊重而獲得消費者的喜愛、對社會公益事業的關心而獲得公眾好評、對社區的建設而獲得良好的社區環境、對員工關愛而獲得員工“忠心”、對各利益相關者誠信而獲得“有效合作”等。相反,如果企業不承擔對政府的納稅之責、不顧及社會責任,那么企業對社會、國家的影響作用將會帶來很大的負面性。例如畢業論文開題報告,跨國公司利用其靈活的“內部定價”機制,規避所在國的關稅約束和其他市場監管行為、企業使用童工進行“血汗工廠”生產、企業破壞生態環境等。當企業不承擔對國家和社會的責任時,國家和社會也將剝奪企業相應得“外權力”,企業必將受到國家法律法規或社會公眾無情的制裁。值得注意的是,企業的“外權力”雖然在一定時期是相對穩定的,但從一個歷史發展階段來看,隨著政府“善治”體制逐漸建立,企業對國家的義務呈現縮小之勢,而國家對企業的服務質量卻不斷提高,但從根本上講兩者間仍然是對應關系。另一方面畢業論文開題報告,企業對社會的責任卻呈現擴大之勢,主要是由于原來的基礎較差,企業對社會的責任覆蓋面遠遠不能滿足社會對企業的要求。
產產品、采購原材料、半成品、借款等,因此需要支付工資、對消費者、供應商和銀行等負民事法律責任。這些都可以概括為企業為生產經營需要而對利益相關者承擔的責任。
力”雜志網。有時企業對政府的權力大,有時企業對社會的權力大,但企業對政府和社會的權力之和在一定時期內基本上保持穩定性。但在企業“外權力”之外,企業還需要承擔一定的義務,而卻沒有與之相應的權力區域,也就是企業權力“鞭長莫及”之處,也就是企業權力與責任的“差域”。任何的企業都希望“差域”的面積越小越好。
管理學分析
責任和社會責任之間所形成的制度關系處于一種納什均衡狀態。納什決策可能被選擇的原因是納什系列決策是相互的、最好的、擁有戰略穩定性的決策[19]。沒有企業僅僅改變自己的決策就可以做得更好。事實上畢業論文開題報告,這種均衡結果是一種非合作博弈的結果,在這一博弈過程中人們往往選擇放棄社會責任的行為理性。而且這種固化的企業制度變遷具有“路徑依賴”性。所以,今天當人們認識到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之后,人們要改變企業放棄社會責任的行為“慣性”也是不容易的。因此,我們完全有必要強化企業社會責任的建設。
雜志網。不過,“無成本地就資源配置討價還價”實際上是很困難的。雖然外部性往往使市場沒有效率,但解決這個問題并不總是需要政府行為。在一些情況下,私人市場中的外部性也可以內部化。例如,有時外部性問題可以用道德規范和社會約束來解決。
界環境均會造成非平等性或非對等性影響。因此,從企業行為主體的角度和企業產權控制特征來看畢業論文開題報告,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為企業對股東及利益相關者的社會責任、企業對員工的社會責任、企業對環境的責任、企業納稅的責任、企業捐款的社會責任、企業自身健康發展的社會責任、企業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等。
于現實的經濟世界要實現完全自由競爭還缺乏很多條件,市場制度雖然是不可替代的,但仍有不足之處。而且整個社會的各項制度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制度間的閉合鏈條關系更重要,正確而全面的理解企業社會責任的真正內涵及其深刻意義,才是企業社會責任落實的前提基礎。
經濟學分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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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大學生;誠信品質
中圖分類號:G64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2-0845(2012)07-0136-02
作者簡介:張健(1975-),男,江蘇常熟人,講師,碩士,從事大學生思想教育與管理研究;張衛(1968-),男,江蘇蘇州人,助理研究員,碩士,從事大學生思想教育與管理研究。誠信是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重要內容,是人際關系中應遵循的基本道德規范,是現代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也是構建成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誠信品質是個人素質的重要構成要素。當代大學生是社會中具有較高素質的群體,是知識、文明和文化的傳承者和傳播者,理應具有良好的誠信品質,并勇于承擔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局面的歷史重任。但令人擔憂的是,近年來大學生誠信缺失的現象日益嚴重,這不僅關系到人才培養的質量,而且直接影響到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甚至影響整個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成敗。因此,開展大學生的誠信教育、提升大學生的誠信品質是高等教育的重要責任,加強大學生誠信建設已迫在眉睫。
一、當前大學生誠信缺失的表現
1在經濟活動中缺乏誠信
大學生的身份雖然是在校學生,但同時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民事主體,盡管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學習,但他們也有頻繁的經濟活動。當前,大學生在經濟活動方面誠信缺失的突出表現是:故意拖欠學費,騙取資助款,不按時還貸,等等。當前,我國尚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各地經濟發展差異十分明顯,高校仍有部分貧困大學生因家庭困難無法及時繳納學費。我國高校采取有效措施,通過助學貸款、減免學費、緩繳學費和助學金等多種舉措關心貧困生,兌現了“不讓一名學生因貧困而輟學”的承諾。但這些舉措,卻引起了部分學生的心理失衡。他們謊稱家庭經濟困難,并且出具了假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不及時繳清學費,能拖則拖,或者將父母親給他們的學費移做它用;有部分學生開具假貧困證明,冒充貧困生騙取國家、社會和學校給予的助學金,與真正的貧困生去爭奪本已比較有限的助學資源;有些學生得到助學貸款后,用于非學費支出,用于自己的奢侈生活,甚至有人用于投資經營活動;此外,還有相當多的學生不能如期還貸,甚至逃避還款,致使某些高校每年都有高額學費欠賬。這不僅給學校自身的正常運轉帶來了諸多困難,而且也影響了學校的聲譽,降低了銀行對高校開展貸款的熱情,迫使銀行在開辦助學貸款業務時,為有效控制和規避風險而提高申貸門檻。2006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在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全國聯網運行新聞會上也說到,助學貸款違約率高達284%,導致許多銀行不愿發放助學貸款[1]。
2在學業上缺乏誠信
當前,我國高校的學風整體上不夠嚴謹踏實,部分學生受到錯誤價值觀的影響,奉行享樂主義和功利主義,導致學業誠信缺失。主要表現為考試作弊和論文抄襲、隨意曠課等等。前不久發生的全國學聯駐會主席、廣西某高校孫某考試作弊被抓的新聞再次引起大眾對高校學生學業誠信的關注。大學生的作弊行為似乎成了求學的一種必有“經歷”,在各級各類考試中作弊、替考的現象時有發生,甚至還出現了嚴重的泄題事件。課堂作業、論文乃至畢業論文抄襲的學生也屢見不鮮,隨意曠課更成為大學生的“家常便飯”。大學生學業不誠信的行為已經成為高校的一大憂患,直接影響了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的質量和高等學校的聲譽。
3在求職中缺乏誠信
毋庸諱言,當前我國總體的就業壓力較大,大學生的求職難問題比較突出,與此相伴的是求職中的不誠信也呈多發態勢。在大學生就業過程中,有的學生為了增加就業砝碼,有的學生為了獲得更加理想的工作,不恤在求職簡歷中“摻水”。如隨意添加從未擔任過的學生干部頭銜、獲獎證書造假、改動成績等等。還有的學生雖簽訂了就業協議,但隨意毀約,直接影響到畢業生人才市場的正常秩序和健康發展,損害了大學生的誠信形象。
4在生活中缺乏誡信
在生活中的誠信缺失主要表現為交友中的誠信缺失,不以誠待人,向老師或同學借錢后不及時歸還,甚至賴賬。在互聯網高度發達的當下,大學生在使用網絡時,隨意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甚至利用釣魚網站盜取賬號及個人信用信息等。
二、當前大學生誠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1社會系統誠信缺失
當前,我國社會的誠信生態環境尚未形成,社會的信用體系不夠完善,群體失信和社會各領域不講誠信的情況比較普遍。三聚氰胺、蘇丹紅和毒奶粉等事件頻發,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虛假廣告層出不窮,盜版猖獗。誠信的法制建設相對滯后,雖有部分法律條文如《民法通則》、《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都規定了誠實信用原則,但都只是作為一個一般性原則來設定,其內涵較為模糊,外延較難確定,具體應用時難以操作。馬克思說:“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因此,作為社會人,其誠信的確立離不開整個社會的整體誠信。可見,社會誠信是大學生誠信的基礎。
關鍵詞:專門院校;專業法學人才;課程設置;課程改革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2851(2011)03-0066-02
目前,我國高等學校的法學專業設置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專門的政法類大學,如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等;二是綜合性大學里的法律系或法學院,如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等;三是以專門院校里的法學院系,如吉林大學法學院、東北財經大學法學院等。通常政法類院校是以培養法律應用型人才為特色的,綜合性大學以培養理論型人才為特色,而專門類院校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應該與其他院校有所區別,體現自身的特色,即要培養出專門、專業法律人才。本文僅就專門院校專業法學本科課程改革談本人之粗淺看法。
一、專門院校法學本科專業課程改革的意義
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高等學校要辦出特色,要提高教育質量。高等學校要有特色、高水平,這不僅是國家發展的要求,是未來發展的趨勢,也是高校自身的選擇。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國法律人才為數眾多,但高層次、高素質、專門法律人才短缺卻尤為嚴重,培養法學專才已成為大勢所趨。專門院校法學專業本科課程改革意義重大,主要表現如下:
(一)專門院校法學專業本科課程改革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要求。《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要求“高等教育承擔著培養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技術文化、促進現代化建設的重大任務……到2020年,高等教育結構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鮮明,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整體水平全面提升……。”《綱要》還要求:“……著力培養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要培養高素質法學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專門院校專業法學本科課程改革是當務之需。
(二)專門院校法學專業本科課程改革是合理配置法學教育資源。據不完全統計,全國1000余所普通高校中已有650余所設置了法律院系或法律專業。《2009年北京市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北京市2008屆本科畢業生畢業半年后失業或離職量最多的10個專業,占本科失業量的44.0%。失業或離職者最多的5大專業依次是:法學、工商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英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其中2008屆法學類本科畢業生就業率為79%,遠低于當年本科畢業生的平均就業率(88%)。專門院校法學專業如果不根據現實的需要、改革課程設置,只能造成法學教育資源的巨大浪費,加劇法學專業大學生就業負擔。
(三)專門院校法學專業課程改革是市場經濟的需求。筆者由于職業的關系每年都能接觸到來自專門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生,感觸頗深:建筑大學法學專業的學生分不清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醫科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生不懂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倒置;財經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生竟搞不清中國銀行與中國人民銀行的區別……可想而知專門院校法學教育的失敗。而在司法實踐中,這一現象也比較突出:稅收案件中法官、律師不懂增值稅發票;建筑糾紛中法官、律師不懂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醫療糾紛中法官、律師不懂醫療常識……社會急需專門、專業化的法律人才。而專門院校對專業法律人才的培養有著得天獨厚的條件,專門院校的法學專業要揚長避短,走專門化特色化的法律專才培養模式,改革現有課程設置。只有這樣專門院校的法律專業才有生存的空間與市場的需求,滿足市場經濟對法學專業大學生的需求。
二、專門院校法學本科專業課程設置存在的問題
(一)法學本科課程設置不合理。專門院校法學本科課程設置應當考慮到社會對專門、專業法學人才的實際需求。不少專門院校的法學課程開設沒有專業特點,基本上是人家開什么可我們就開什么課程。沒有對專門院校的法學課程的開設進行可行性分析,致使已開設的課程比較混亂,沒有做到與法學專業的融合與銜接。以財經院校法學專業為例,法學專業的課程設置基本上照搬、照操政法類、綜合類大學的法學課程體系,其結果,專門院校培養的學生法學不僅基本功底不及其他政法類及綜合大學,專門、專業法學知識也沒有凸顯出來。一方面,造成了法學專業的大學生就業困難,另一方面社會對專業法學人才的需求也沒有得到滿足。
(二)專業基礎課程內容所占學分或課時的比重明顯偏輕。要做到專門院校法學專門化,專業基礎課程的開設尤為重要。以財經院校為例,要打造特色財經法學人才,財經類基礎課程應該納入學科基礎課程當中。比如,財經院校應當把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管理學、財政學等學科納入學科基礎必修課程范圍之內。設想在沒有開設金融學、會計學、稅收學等學科基礎課程或在所開課程學時嚴重不足的情況下,給學生開設金融法、會計法、稅法等課程,只能使學生掌握的法律規范與經濟學理論相脫節。
(三)專門院校專業法學課程嚴重缺失。專門院校的法學專業,應當將本專業的法學課程作為開課的重點,開全專業法學課程。這樣培養出來的學生才可能凸顯專業特長,又可使法學專業符合本專門院校的特點,滿足于本專業的法律需求。但在實際上,各專門院校對本行業的法律課程重視不夠。以財經院校為例,目前財經院校中,體現財經法學特色的財經類課程的設置比較混亂,沒有一個科學的、統一的財經類法學課程類別劃分。各院校雖都開設財經類法學課程,但課程類別各不相同,有的為必修課、有的為選修或任意選修課,還有的為必修與選修相結合。同時財經類課程在教學時間的安排上隨意性較大,財經類核心法學課程開設時間較晚,大部分學校在第三學期才開始安排此類課程。財經類課程沒有結合相應的法學課程開設。
三、專門院校法學專業課程改革對策
(一)準確定位本專門院校的專業法學本科人才培養目標
專業人才的培養需專門院校應該在辦學過程中準確定位,一是學校類型定位。學校要根據區域、行業的需求,選準自己的定位。二是辦學層次定位。如財經院校法學專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非常熱門,許多高校都爭辦這個專業,競爭非常激烈。在這種情況下繼續保持特色和優勢,就要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強。三是在辦學規模上要考慮把資源集中到學生培養、提高質量上。學科建設始終是學校的龍頭,學校如何保持優勢的特色學科,是學校特色非常重要的內容。以財經院校為例,財經院校的法學專業應當注意在經濟、管理的學科交叉中尋找特色,凸顯優勢。
(二)優化課程結構,強化法學專業特點
以財經院校為例,財經類院校應該根據各自的人才培養目標,適當調整適合本校的必修課、限選課和任選課的比例,使課程結構既科學、合理、相對穩定,又具有一定的彈性。因此,應細化大專業下的小專業,體現財經特色的課程設置,重新整合專業方向課,以突出財經類法學的優勢。將限制性選修課作為專業方向課的學校,應增加其總的學分和學時,在總量上提升財經類法學專業方向課的比重。
(三)合理設置課程體系及開課時間
為了培養法律專才,專門院校法學專業課程應當有別于專門法律院校。筆者認為,專門院校法學專業課程可分為通識課程、法學基礎課程、法學專業課程三大模塊,這三大模塊中又按照重要程度分成選修課、必修課等,開課的次序、時間應當本著先一般通識課、后法學基礎課、最后到專業法學課程這樣的程序進行。具體對策如下:
1.通識課程
通識課程是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不分院校、專業,所有高校必須開設的課程。比如,思想道德修養、軍事理論、體育、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基本原理、中國近代史、哲學、政治經濟學、外語、計算機等。對法學專業而言,為了給后續的法學教學打下基礎,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法制史、也應當列入通識課程范疇。專業院校的法學專業應當將這些通識課程劃分為通識必修課和通識選修課,思想道德修養、軍事理論、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基本原理、中國近代史、哲學、政治經濟學等都可作為學生的通識選修課;而法學基礎理論、外語等則應作為通識必修課。同時對通識必修課和通識選修課必須規定必修的學分。除外語、計算機課可在以后學期根據需要繼續開設外,其他全部通識課程均應當在大學一年級修完。
2.法學學科基礎課
專業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科基礎課除了要開設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制史、刑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14科核心課程外,還應開設司法文書、外國法制史、律師法、法官與檢察官法等課程。這些法學學科基礎課也可以分成必修課和選修課。可將法學專業的14科核心課程作為必修課,其他課程作為選修課,同時對必修課和選修課必須規定必修的學分。全部法學基礎課程應當在大二全學年修完。
3.專業法學課程
如果說專業院校中通識課程和法學學科基礎課程設置沒有差異的,那專業法學課程將是打造法學專才的核心與關鍵。各專門院校完全可以根據市場經濟對本行業、部門法學人才的需要,設置法學專業專門化的課程體系。以財經院校為例,財經院校的法學專業應當開設并強化財經特色,以經濟生活中主要法律規范作為課程開設的重點。可將經濟法律規范劃分為經濟組織法、宏觀調控法、市場秩序法、經濟管理法、社會保障法等。作為經濟組織法內容包括公司法、各種企業法等。作為宏觀調控法,包括財政預算法、稅法、價格法、金融法等。作為市場秩序法主要包括產品質量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等,作為經濟管理法包括會計法、合同法等。作為社會保障法包括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每一部分又可根據本院校的實際情況再做細分。比如,金融法,內容可含銀行法、票據與結算法、擔保法、保險法等。這些課程也可分為專業必修課、專業選修課。這些課程授課時間應當安排在大三及大四第一學期。其他院校可以結合本專業法學的實際需要選課、開課。
當然,專門院校要培養出專業法學人才,對策及措施還有很多,比如,論文寫作和實習環節。論文寫作應要求寫本專門院校相關行業法律論文,醫學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生畢業論文就可以圍繞醫療法,而建筑大學的法學專業則可以建筑法為方面來確定選題撰寫論文。畢業實習也應當有針對性的到醫療、建筑公司等單位實習……這樣就能比較好的將所學專業與實踐有機、有效的結合起來。
市場經濟的發展需不僅要一批具有一定法律理念、精通和熟悉市場經濟法律專業知識的復合型法律人才,更需要既通曉本行業、專業知識又懂法律的法律專才。專門院校法學本科專業可利用自身的學科優勢定位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而目標的實現重在課程設置的改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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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全國開始大規模舉辦獨立學院,應該說獨立學院的出現滿足了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需求。但是各獨立學院專業設置趨同,培養目標相似。法學專業的畢業生在這一大背景下成為最難就業的Top10排行榜的常客。如何確保法學專業學生就業,提高他們在就業市場的競爭力成為擺在我們獨立學院法學教師面前的一道難題。由于三本獨立學院生源、學位等多種因素的限制,就業大多局限于基層的一些基礎性、實務性工作,我們的人才培養定位應該是以培養基層實務型、應用型法律人才為主,這些都依賴于完善的實踐能力訓練。現階段獨立學院法學專業雖然有一定的實踐教學,但是效果甚微,不盡如人意,導致很多學生畢業后用人單位用不起來。
一、獨立學院法學實踐教學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一)獨立學院法學專業缺乏準確定位,人才培養目標不清晰
獨立學院在辦學之初,師資力量、教學設計、規章制度等都依托母校,很多東西均為全盤照抄。加上新校建立時的雄心壯志,部分學校直接以母校人才培養方案為自己的目標,過高的人才定位和相對較差的生源之間的落差導致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的實際效果不盡如人意,培養出來的學生既沒有理論功底也沒有實踐能力,不能滿足社會需求。與這些定位過高的學校不同,有些獨立學院錯誤理解了應用型人才的內涵,完全忽視理論基礎,只注意動手能力,培養目標近似高職高專,導致培養出來的人才缺乏理論研究能力。獨立學院在人才培養問題上應當立足本地、本院實際,充分考慮學生的實際情況,切不可脫離實際,盲目制定。
(二)對實踐教學缺乏重視,師資、資金等投入不夠
我國的法學教育傳統一直是以理論傳授為主,對實踐教學缺乏重視。外界對于學校法學專業的評價更多以考研率、司考通過率、就業率等為主要指標,因此很多學校自學生進校之初就狠抓應試教育,著重強調對考研、司考相關課程的教學,其他內容和要求一切從簡。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法學不是一門純粹的理論學科,非常強調知識的應用。法治人才培養是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迫切需要,我們必須加強法學專業實踐教學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實踐教學和理論教學一樣,都具有獨立的存在價值,而不能簡單地將實踐教學理解為理論教學的輔助手段,否定其獨立的存在價值。過去那種 “以教師為中心”“以課堂為中心”“以教材為中心” 的單向教學模式,忽視對于學生實踐能力、知識應用水平的培養,教出來的學生只會考試,不能解決實際問題,畢業后無法很快適應崗位需求。
(三)實踐教學缺乏系統的體系支撐
由于我們長期對于實踐教學的忽視,導致實踐教學研究嚴重滯后。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理論匱乏,缺乏對實踐教學系統完整的規劃設計和科學指引,在師資培養、教材編寫、教學方法、考評機制等很多方面完全不能滿足實際需要。
1.缺乏理論指引。
不同于理論教學有完整的運作體系、考評標準等,實踐教學環節缺乏科學、系統的理論指導。法學專業人才應當具備哪些基本能力?實踐中應當如何培養這些能力?哪種實踐教學模式針對培養哪些能力?實踐教學過程如何進行質量監控?實踐教學效果用什么標準衡量?這些方面都缺乏科學、系統的理論指導。沒有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在摸索中前進的實踐教學舉步維艱。
2.師資力量薄弱。
實踐教學中師資力量不足一直是實踐教學質量無法提高的主要原因。一直以來我們在師資培養的時候過分強調了學歷層次,一味要求教師提高學歷,而忽略了對實踐能力的培養,老師從學校到學校,根本沒有接觸實踐的機會。加上現有的教師職稱考評機制,完全以科研項目、論文作為評比標準,在科研教學壓力下,老師為了切身利益只能一頭扎在科研之中,博士很多教授不少,但是只是埋頭做自己的學問,對實踐教學毫無興趣。法學專業老師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之后是可以申請領取兼職律師證進行實務工作的。部分老師具有一定的經驗和技能,按理說這部分老師應當成為實踐教學的主力軍。但是學校很多實踐活動的開展占用課后時間,且無報酬或低報酬,抑制了老師的積極性。
3.教材匱乏。
現有的實踐教學不僅沒有完整系統的實踐教學體系,而且缺乏用以指導實踐教學的權威教材。法學專業在講授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便是教材,相較于理論課程鋪天蓋地的各類教材,實踐教學的教材極為稀缺。缺少了教材的指引和借鑒,老師在實踐教學中基本以摸索為主,不僅加大了對老師的要求,而且無法保證教學效果。
4.缺乏質量監控體系。
實踐教學缺乏有效的質量監控體系。理論課程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已經形成了較為成熟的質量監控體系,包括教學計劃制定、教學周歷填寫、教案講義檢查、期中教學檢查、學生評教打分等諸多環節,可以較好保證教學質量。但是實踐教學目前缺乏系統規劃,一學期哪些課程有配套實踐,安排什么類型多少課時的實踐課程均沒有明確規定,容易導致老師在教學過程中想到一出是一出,既無法保證實踐課和所授課程之間的吻合度,更無法保證實踐教學的效果。多數實踐教學往往是在課堂之外、學校之外,容易處于學校監管的盲區。
5.實踐教學模式固有缺陷。
目前各學校常見的實踐教學模式主要包括模擬法庭、法院旁聽、法律咨詢、畢業實習等形式,看起來形式多樣內容豐富,但是由于常規實踐教學形式自身缺點的桎梏,教學效果并不盡如人意。
(1)畢業實習:畢業實習一直是很多學校重視的實踐環節,也是教學安排中最主要的實踐安排。畢業實習一般是由學校統一安排,到當地基層法院、檢察院等機構實習,但是各校實習基本集中在第七學期或第八學期,時間集中、單位有限,相關單位根本無法同時容納如此多的實習學生,更談不上有針對性地安排實習工作。很多實務部門對于學生實踐活動的配合度不高,認為這種實踐無法給本單位帶來實際利益,基本都采用推脫方式。就算勉強接納,也只是安排學生專職負責打印、復印或者裝訂卷宗等工作,實習期間根本接觸不到實際工作。有些學校考慮到學生每天實習路上的交通安全,開始允許學生自行安排畢業實習,更是導致很多學生為了擠時間找工作不參加實習,到親朋好友單位開個證明敷衍了事,畢業實習名存實亡。
(2)模擬法庭:模擬法庭是很多學校經常開展的實踐活動,可以提升學生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增強實戰感,一般必須是在學習完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等實體法、程序法之后才可以參與,因此多半學生要到大三、大四才能參與模擬法庭。大三學生忙于司考、考研,大四學生忙于畢業論文、就業,幾乎不會參加任何學校活動。因此并不具備系統完整專業知識的大一、大二學生成為模擬法庭的主力軍。很多學校將模擬法庭作為最主要的實踐教學兼宣傳推廣手段,學生沒有能力獨立完成,就由老師選好案例,編好劇本,學生只要熟悉流程和材料,就可以表演出一場精彩的模擬法庭。
(3)法院旁聽:法院旁聽由于受到法院工作安排、旁聽案件類型、學校教學安排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次數少、時間短,無法完整聽取一個案件的法庭審理過程。
(4)學生活動:由學校團委組織的學生社團活動,雖然經常會有類似普法下鄉、普法進社區等活動,但是這類活動往往都是“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或者“12·4”國家憲法日等特定節日的應景活動,而且參加的學生數量相對較少,能得到鍛煉提升的空間有限。
二、完善實踐教學模式的基本構思
現在的本科教學很多時候過于注重理論灌輸,而忽略了對學生人際交往、語言表達、溝通能力的培養,很多學生考試成績一流,進入社會卻連基本的社會交往都有障礙。不僅不懂與人溝通交流,而且連基本的社交禮儀都不會。在大學期間提前帶他們接觸社會,了解法律實務不僅有利于加強學生的人際交往能力,也能加強他們對法律職業的認識,幫助學生更好地認識了解自我,為以后職業選擇提供幫助。筆者在學校還擔任班主任工作,和學生接觸比較多,更容易了解學生在學習中的困惑和需求。學生大學期間沒有太多接觸法律職業的機會,對于各類法律職業缺乏直觀的理性認識,加上對于自身能力缺乏準確評估,對于前途充滿了迷茫。很多學生經常會問我:“老師,我適合從事什么工作?我是適合做律師呢還是去考公務員進公檢法機關?”
學生的困惑都源于對法律職業、法律實踐的未知,為了幫助學生了解法律職業、提高學生的實踐水平,我們應當改變過去不重視實踐教學,一味強調理論教學和考試成績的思維定勢,樹立全程實踐教學的觀念,建立完善實踐教學體系,保證實踐教學的體系化、常態化、制度化、實效化。 我院在人才培養的過程中探索出了適合我院實際的“兩元分層多形式”實踐教學模式,希望通過實踐的檢驗不斷完善和創新既有制度。所謂“兩元”是指實踐教學的開展分校內和校外兩頭,所謂“分層”是指針對不同年級學生安排適應的實踐方式,拉開難易層次,所謂“多形式”是指充分利用各種實踐教學資源,開展形式多樣的實踐教學。
(一)準確進行專業設計和人才定位,制定完善科學配套的實踐教學體系
首先,我們需要對于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學生進行準確定位。我們不是清華北大等高等學府,招收的都是全國頂尖的學生,目標是培養具有高深理論素養的理論性、科研型人才。我們的學生對于過深的理論教學等接受程度不高。由于三本獨立學院學位的限制,以后的就業大多局限于基層的一些基礎性、實務性工作,因此我們的人才培養定位應該主要是培養基層實務型應用型法律人才。正是基于這樣的人才培養定位,決定了我們在設計人才培養方案的時候要加強對實踐教學環節的設計和投入,確保學生畢業進入用人單位之后能用得起來。
其次,在專業設計上,要根據本地實際,依托當地資源。在專業設計上我們強調根據本地區實際,設計貼合本地實情的學科專業。比如泰州學院,因為依托中國醫藥城的資源,雙方合作成立了泰州市醫藥法研究所,共同打造醫藥法人才。另外,我院和泰州市知識產權局一直保持長期合作關系,承擔了泰州市知識產權師的培訓工作,在這一方面積攢了極為豐富的教育經驗,為了滿足省內大量學生考取知識產權師的需求,我們設立了知識產權法專業。
再次,重構法學實踐教學體系,精心設計實踐教學課程體系。實踐教學課程體系是實踐教學活動順利實施的依據和重要的質量保障。現行的教學計劃往往單純重視理論課程體系的安排,缺乏對實踐課程的安排。我們要充分了解各類實踐教學方式的特點,在一般的教學計劃之外單獨編定實踐課程教學計劃。根據相關課程之間的關聯性,整合實踐內容,有針對性地形成實踐課程群,改變目前各專業課老師實踐課各忙各的,毫無體系的局面。
第四,各學校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創新實踐課程內容。作為三本獨立學院,我們培養的學生畢業后進入公檢法系統工作,開始從事的大多是基礎性事務,比如書記員等。為了縮短學生的適應期,滿足崗位需求,我們應當在學校開設基礎技能培訓課程,對學生進行專項訓練。具體課程要根據各地區、各學校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開設。主要包括公文寫作、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等相關課程。以我院為例,江蘇地區法院系統普遍在推廣亞偉輸入法,我院就準備開設速錄課程,請專門老師進行培訓。在具體的課程考核標準上可參考泰州地區法院的考核要求適當調整。
第五,充分利用本地既有實踐資源,用足用好教學實踐基地。學校一般都有教學實踐基地,但是實踐中這一寶貴資源常常成為擺設。很多學校一味追求實踐基地數量,到處掛牌,將實踐基地數量作為對外進行專業宣傳的資本。可是在基地使用上以畢業實習為主,有些基地甚至從未安排過實習活動。這是對實踐資源的嚴重浪費,我們應當根據不同年級學生需求和各實踐教學基地的特點,制定有層次性、有針對性的實踐教學計劃,充分利用實踐基地,實現教學途徑的多樣化。比如大一新生剛入學,一般我們會安排學生去參觀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教學實習基地,到基層法院旁聽案件,增強學生對于法學專業的直觀感受,提高他們對于本專業的學習興趣;大二學生雖然已經對法學課程有所學習,但是理論深度有限,因此我院會安排他們到基層法院各庭進行案件材料整理工作,了解辦案程序;大三大四的學生有一定的理論積淀,一般會將其安排至基層法院立案庭,協助法官對前來咨詢的群眾進行法律解答。
(二)加強對實踐教學的重視和投入,創新完善各類實踐教學形式
1.加大實踐教學的人力和財力投入。
在實踐教學經費的投入上,很多學校習慣于一次性投資,覺得已經花幾百萬元建成模擬法庭等,后期就不需要再投入了。但是很多實踐活動開展都是需要經費支持的,老師制定課程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明確課程中使用各類實踐教學手段的目的,確保和理論教學的配套性和可行性,并對實踐課程所需經費給出預算,各院系和教務部門要全力配合加強監管。我院坐擁1028平方米的法學實訓中心,包括模擬法庭、物證技術實驗室、診所教學實驗室和管理信息系統實驗室四大部分。每學期開學之前都要求老師提供教學大綱,并對實踐教學部分進行規劃,使用模擬法庭等實踐基地,需要提前通知實訓中心,由實訓中心統籌安排,確保基地使用上不存在安排沖突的情況。每次老師實踐教學的情況都需要詳細進行登記,學院教務部門會定期進行檢查。我院對于帶領學生參與實習的老師一直給予津貼,另外對于實訓中心主任給予每周減免3個課時的傾斜政策,提高了教師投入實踐教學的積極性。
2.根據本校本地區實際情況,努力完善并積極創新實踐教學方式。
(1) 模擬法庭:模擬法庭活動如何開展一直是困擾我們的問題。雖然很多老師都在抨擊模擬法庭活動流于形式,學生只是根據老師的劇本做演員,扮演律師、法官等不同的角色,能力根本得不到鍛煉,完全是重過程輕實效的形式主義,但是我個人認為在推廣模擬法庭初期老師扮演引路人或導演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可以幫助學生充分了解模擬法庭的流程,避免一些低級錯誤,另一方面對初次參與模擬法庭活動的同學來說,老師坐鎮可以增強同學們的信心。以我院為例,第一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時,我們成立了教師指導小組。在全院范圍進行模擬法庭參與人員的公開選拔。案例的選擇、人員的安排均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進行。同時我們也邀請了南師大本部的多位教授現場指導,這次的模擬法庭活動順利開展,圓滿結束,取得了非常不錯的反響。不可否認,第一次的模擬法庭表演痕跡可能略重,但是這樣能夠保證流程的順暢、程序的正確,充分激發了在座所有學生的興趣,很多學生都表示非常愿意參與模擬法庭活動這一實踐形式。在此后模擬法庭中,我們就逐步向實戰靠攏,從一些簡單沒有爭議的案件逐步過渡到對知識綜合應用水平要求較高,有爭議的案件,讓學生根據自身角色獨立準備,減少事前演練的次數,不再由老師進行統稿,實現全程模擬審判,確保學生自主性、參與性。在模擬法庭實訓機制成熟之后,學生可以以班級或者協會為單位開展模擬法庭活動,案例選擇、人員編配逐步放開由學生獨立決定,指導老師不再發揮主導作用,僅是提供參考意見和在程序上把關。
(2)實戰演練法:各市區司法局都有法律援助中心,每天都會有專門的律師接待咨詢。學校可以和法律援助中心簽訂合作協議,每天安排學生和當值律師一起,學習接待當事人,解答當事人咨詢。在值班的過程中,學生可以直觀了解執業律師是如何接待當事人的,學習溝通的方法和解答的技巧,既可以理論聯系實際,靈活運用所學知識,培養實踐能力,又可以增強社會責任感。
(3)巡回法庭:2011年5月我院和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簽訂合作協議,在我院設立泰州市高校巡回法庭。這是泰州地區第一家也是江蘇省第一家高校巡回法庭。泰州市各級法院定期挑選合適的案件在巡回法庭開庭審理,學生通過旁聽可以把法學理論知識與法律實務有機結合起來,不僅可以切身體會到法律的權威和法庭的莊嚴,也能透徹理解所學知識。巡回法庭是我院實踐教學的重要基地,有助于推動我院法學專業實踐教學和法學學科建設。
我們在完善既有實踐教學形式的基礎上,還要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創新實踐教學手段。以我院為例,也在探索新的實踐教學方法。我院歷屆畢業生當中有多名同學留在泰州當地從事律師工作,經過多年打拼,部分同學在律師行業嶄露頭角,他們是在校學生最好的實踐老師,最容易親近的師傅。因此我們在征求做律師的同學意見之后,安排在校生中成績優秀、對律師職業有向往的同學給他們做徒弟,利用課余時間從事律師助理工作。這種手把手的教學方法效果極好,一個案子下來學生對于訴訟法知識的掌握程度遠高于單純的理論學習。當然這種實踐方式最大的弱點就是可以適用的學生數量很少,這也是今后我院需要去解決的主要問題。
(三)改革教師考核評估體系,充實法學實踐教學師資隊伍
首先我們要改革現有教師評價體系,充分調動教師參與實踐教學的積極性。實踐教學評價體系不僅具有考核作用, 而且具有導向功能,只有科學、合理的實踐教學評價體系,才能激發教師參與實踐教學的熱情。 無論是理論教學還是實踐教學,都需要老師的教育和指導。為了提高老師在實踐教學中的積極性,應當徹底改革現有的職稱評定制度,摒棄過去唯科研論的機制,給從事實踐教學的老師以政策傾斜,允許從事實踐教學的教師折抵一定的科研工作量。現有的考評制度下,教師如果專注于理論研究,埋首論文寫作,很容易獲得職稱提升,而職稱又和教師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由于實踐教學工作煩瑣,持續時間較長,沒有額外報酬,稍有資歷和經驗的老教師都不愿參加,寧可在外從事有更高報酬的兼職律師工作。各學校實踐教學普遍都是由年輕教師擔任,可是年輕教師都面臨職稱評比的壓力,如果側重實踐教學,輔導學生投入的精力、時間再多,只要科研不達標,也只能在通往高級職稱的路上停滯不前。因此我們急需改變目前這種投入和回報嚴重失調的局面。
其次,吸收社會力量,充實師資隊伍。實踐教學師資匱乏是影響實踐教學的重要因素,為了彌補這一不足,我院在師資隊伍建設上一直貫徹“請進來,走出去”的方案,開展了“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活動。學校每年指派青年骨干教師到對口的實踐單位掛職鍛煉,同時每學期都會邀請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等實務部門優秀專家來校授課或講座。他們不僅擁有較高的理論功底,而且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學生通過他們的講授可以更好理解和靈活運用所學知識。以我院為例,我院從 2008 年開始,先后聘請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瞿廷英法官為學生開設經貿法律實務課,江蘇泰州眾成信律師事務所王巍律師與泰州市天依公證處徐晶主任共同開設律師與公證實務課。大量實踐案例的介紹,讓學生對于所學知識有了更直觀、更深入的了解。除了日常的課程,學術講座是開闊學生眼界、提升學生水平的主要途徑。我院在常規理論講座的基礎上,大量開設實務講座。比如,邀請泰州眾成信律師事務所王長林主任開設 律師實務與經驗漫談,邀請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程德文、劉俊、董長春三位教授共同開設訴訟法實務等,這些實踐專家的講座和授課均獲得學生普遍好評。
為了確保實踐教學的效果,我們必須完善實踐教學質量控制體系,實現全程監控。但是現有的條件下,實踐教學除了校內部分比較容易進行監控,校外實習部分的監控相對處于空白狀態。如何更好進行質量監控,把好實踐教學質量關不僅是我院也是各大獨立學院今后實踐教學著力探究的問題。
法學實踐教學對于應用型、實踐型人才培養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由于起步發展較晚,在體系設置、課程框架、教學方法等方面都有待系統研究和完善。筆者在粗淺分析目前實踐教學存在主要問題的基礎上,提出的“兩元分層多形式”的實踐教學模式只是現階段我院的初步嘗試,還有很多問題有待今后在實踐中不斷摸索加以完善。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實踐教學,將實踐教學和理論教學有機結合,通過改革完善實踐教學方式、增強實踐教學師資等力量多種途徑有效提高實踐教學水平,為社會培養具有創新力和實踐力的合格的法學專業人才。
基金項目: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院級青年課題(編號:2210201303Q)——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實踐教學模式改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