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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督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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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督察報告

          公安局督察報告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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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根據縣安委辦《關于印發**縣貫徹落實市安委辦上半年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督查反饋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民安委辦發〔2020〕42號)文件要求,對照整改任務問題清單,我局高度重視,明確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實,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市安委會辦公室上半年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督查反饋共性問題整改情況

          (一)“五個年”活動不扎實

          1.“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決戰年”方面

          問題1:督導檢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況:我局組織交警等部門,按照工作職責定期組織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督查,督促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落實主抓責任。嚴格日常執法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雙重督辦并閉環管理,對督辦不力的行業部門約談通報,對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依法移送交通運輸局進行處罰。持續開展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重點企業、重點車輛、重點駕駛人管理和重點路段為重點,始終將其作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源頭關鍵,堅持常態化排查隱患,動態化整治清零。今年以來,全縣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隱患9處,整改完成2處,其他尚在整改當中。

          2.“以案釋法宣傳助推教育年”活動方面

          問題1:“以案釋法”效應未顯現。

          整改情況:針對存在問題我局結合安全生產、禁毒宣傳、電詐等宣傳教育工作實際,進一步創新宣傳教育方式、拓展宣傳教育內容,由縣局指揮中心牽頭,交警、治安、刑偵、網安、法制、禁毒等部門配合,組織開展6次富有**特色、反映公安機關工作亮點的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七進”宣傳活動148次,文明交通講習121次,舉辦大型交通安全宣傳活動11次,媒體曝光交通違法行為239起,在省級新媒體網站刊播交通安全宣傳稿件10篇,在各類報紙刊登新聞信息29篇,交通安全提示信息223條,全力助推“以案釋法宣傳助推教育年”活動上水平、上臺階。

          問題2:企業安全培訓流于形式,無培訓檔案、無簽字。

          整改情況:我局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專項行動,多次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嚴格遵守培訓相關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對發現培訓流于形式和弄虛作假的相關企業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嚴厲處罰或移送行業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3.“借智聚力查處隱患推動年”活動方面

          問題1:“以案釋法”效應未顯現。

          整改情況:完善隱患排查整治“雙重交辦、雙重督辦”制度并嚴格落實。配合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全縣專家庫并適時更新,積極與紀委監委、財政、審計等部門溝通,進一步完善專家費發放制度。

          4.“實戰演練提升戰力建設年”活動方面

          問題1:政府層面綜合演練少,與“全災種、大應急”的要求還有差距。

          整改情況:進一步細化應急演練方案和腳本,增加演練科目,積極參加9月份由縣應急管理局、縣教育局、縣地震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牽頭,其他相關部門配合開展1 次縣級層面綜合性應急演練。結合公安工作實際我局進一步修訂完善應急演練計劃,主動與相關部門溝通銜接,適時組織開展行業領域綜合應急演練,提升應急實戰能力。

          問題2:各企業應急預案不及時、無計劃、無總結、無評估、做樣子、走過場。

          整改情況:及時督促企業加快修訂完善相關預案并報行業主管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備案,利用日常工作檢查對企業應急演練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和指導,督促企業規范應急演練內容和程序。修訂、完善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預案》、《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工作預案 》、《惡劣天氣條件下交通事故現場處置預案 》、《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事故現場處置工作預案 》等4個預案,制定《道路交通應急演練方案》,分別于5月30日,組織開展了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演練,于6月9日,組織開展了運輸危化品車輛事故現場處置演練。演練活動為快捷及時、高效穩妥地處置各類道路交通事故,增強應急搶險能力奠定了基礎。

          (二)專項整治三年進展不平衡

          問題1:未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專項行動無實質成效。

          整改情況:我局組織召開三年行動工作推進會,重點就三年行動的重要性、整治重點內容、目標任務等方面進行再動員、再安排、再部署。治安、交警、禁毒等部門組織開展自查,對行動方案照抄照搬不切合實際的,結合公安工作實際進一步進行修訂完善。同時加大宣傳報道力度,營造人人知曉、全員參與的輿論氛圍;組織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專項督查、檢查,督促企業建立健全三年行動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并跟蹤落實整改到位。

          (三)年度目標任務推進落實不力

          問題1:創建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工作滯后。

          整改情況:我局嚴格按照《**縣創建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實施方案》明確的重點工作任務,強化思想認識,發力攻堅,按照任務分工、時間節點抓好貫徹落實。

          問題2:應急預案體系尚未健全。

          整改情況:我局按照省、市總體安排部署,加快推進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積極與上級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溝通銜接,修訂完善并通過專家評審的縣級層面1 個總體預案和9 個專項應急預案施行,健全完善全覆蓋、多層級應急預案體系。

          問題3: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

          整改情況:我局將高危行業領域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情況納入日常監管執法的重點內容,全面督促交通運輸等企業依法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對相關部門“六大體系”和“九大工程”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進一步督促相關部門強化思想認識,細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動落實相關工作任務。

          二、市安委會辦公室上半年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督查反饋政府和部門問題整改

          問題1: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只有文件部署,工作無實質進展。

          整改情況:我局組織召開三年行動推進會,嚴格按照《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和3 個專題實施方案、12 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的重點工作任務,強化思想認識,發力攻堅,按照任務分工、時間節點抓好貫徹落實。

          三、縣安委辦、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自查全縣安全生產問題整改

          問題1:部分行業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安排不及時,會議召開不認真、流于形式。

          整改情況:我局治安、交警等部門認真學習貫徹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論述和指示精神,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嚴守紅線底線,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安全與效益的關系,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工作會議制度并嚴格執行,定期組織召開本行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研判形勢,安排部署工作,切實將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落到實處。

          問題2:分管安全領導學習不認真,日常安全檢查不嚴肅,隱患問題胡抄亂寫。

          整改情況:我局進一步加強本部門分管領導和業務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督促本部門、單位分管領導和業務工作人員強化思想認識,積極參加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扎實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切實提升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問題3:對發生在行業內的安全生產事故糾紛處理不積極,推諉扯皮。

          整改情況:針對存在問題我局進一步健全完善“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制度,進一步明確本部門、單位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人員分工,制定監督檢查計劃,定期對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等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化解安全生產事故糾紛。

          問題4:一些行業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未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方案不切實際。

          整改情況:我局組織相關部門召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推進會,對三年行動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同時對制定的三年行動方案開展自查,對行動方案照抄照搬不切合實際的,結合公安工作實際進一步進行修訂完善并嚴格貫徹落實。

          問題5:道路交通領域、建筑領域日常安全監管不嚴,宣傳教育不到位,事故多發。

          公安局督察報告范文第2篇

          陳世勤、郭妮沒有對此判決提起上訴,但這一判決也標志著53歲的陳世勤已經徹底家破人亡,兒子陳光峰自縊身亡后留下兩個未成年的孫子,自己則身陷囹圄。

          這是一起本不應該發生的“連環悲劇”,事件背后隱藏著“警察打人”和“警察被打”兩個不同版本的故事。

          “警察打人”的版本

          陳世勤和粱遠長兩家前后只隔著一條土路。2005年12月29日,世代居住在安康市漢濱區大同鎮民七村的這兩家農戶,卻因這條土路而斷絕了來往。

          那天傍晚,陳世勤的大女兒陳光敏將煤渣倒在了陳家屋后的這條土路上。陳光敏說,一遇到下雨,屋后的土路上就開始積水,在土路鋪上煤渣以后,村民們在雨天走路就方便多了。

          粱遠長卻認為,站在自己的院壩里,一眼就能看到陳光敏所倒的煤渣,這樣影響了他家的環境。

          于是,粱遠長的妻子李家萍以倒煤渣的地點不對頭為由,開始辱罵陳光敏,陳光敏便與李家萍爭吵了起來。陳世勤和兒子陳光峰聞訊出來質問李家萍為什么無端罵人。這時,粱遠長從地里回來。據陳家人介紹,粱遠長并沒有與他們爭吵,過了好一陣子,粱遠長才出現,同時出現的還有兩個陌生男子,一個穿黃色衣服、一個穿藍色衣服。

          據村民們介紹,粱遠長此次出現以后,顯得非常兇,他脫下外衣,沖過去就用拳頭毆打陳世勤的老伴李世賢,把李打出了鼻血。陳光峰便上前保護母親。這時,穿黃衣服的男子用自帶的器具(記者注:因天色已暗,不知道是什么器具)朝陳光峰的后腦部打了一下,陳光峰當場暈倒在地,黃衣服男子逃離了現場。與此同時,在陳世勤與李家萍抓扯的時候,穿藍色衣服的男子朝陳世勤的背部擊打了兩拳,并扭傷了陳世勤的一個手指。53歲的陳世勤無力還擊,便抓住他的領口和頭發不放,并質問他是干什么的,為什么要打人。該男子稱自己姓陳,是大同派出所的司機,剛才跑的那人叫張東,是派出所的警察。

          采訪期間,有6位目擊村民向記者證實了以上情節。

          半個小時后,天色已經漆黑,大同派出所所長王海彥身穿警服帶著張東等三名警察來到了陳家,他們讓陳世勤父子帶路,到屋后倒煤渣的現場去看看。

          據陳家人介紹,在穿過他家那段沒有路燈的墻壁時,走在陳光鋒后面的張東趁機用拳頭再次偷襲了陳光峰的太陽穴、頸部,抓住陳光峰的頭往墻上撞。由于陳光峰的個頭比張東高大,他一出手就將張東打翻在地。張東倒地以后,陳光峰抓住所長王海彥的領口質問,張東為什么再次打人,因為頭部前后被襲,還沒等王海彥回答,陳光峰就倒在了地上。

          以上打人過程沒有目擊者證實,但一位李姓村民曾看到,當陳光峰倒在地上的時候,王海彥踢了他兩腳:“你起來打呀,起來跟我打呀。”

          再次前來圍觀的群眾攔下了警車。所長王海彥即向安康市漢濱區公安局恒口分局(以下簡稱“恒口公安分局”)劉健做了匯報。

          據村民們介紹,40分鐘以后,民七村頓時警笛四起,恒口公安分局的四輛警車開進了村子。事實證明,在恒口公安分局的協調之下,事態沒有升級,派出所用警車把受傷的陳光蜂、李世賢送到了漢濱區第二人民醫院接受治療。

          派出所長道歉以后

          經診斷,陳光峰的傷情為“頭顱外傷”。

          陳光峰住了一天院就回到了家里。第三天,他又感覺頭疼并伴有嘔吐,于是陳家人便給派出所打電話,派出所所長王海彥和一名警察再次用警車把陳光峰送到了安康市第一人民醫院治療。據陳家人介紹,陳光峰被再次送到醫院以后,王海彥拿出了300元錢說:“我現在就這些錢,你們自己先墊著,到時有人幫你們給。”此外,安康市漢濱區公安局督察大隊長周業清和大同派出所所長王海彥均證實,陳光峰住院期間,派出所墊付了2000元的醫療費。

          一個非常值得關注的情節是,派出所長王海彥曾通過各種渠道向陳世勤家賠禮道歉,讓他們放過張東等警察。

          恒口公安分局的老干警胡全發(現已退休),曾經與王海彥同在一個派出所工作,胡全發家在民七村,而且與陳世勤一家也非常熟悉。胡全發告訴記者,陳光峰第二次住院的那天晚上,王海彥打電話找到他,讓他勸說一下陳世勤父子,“打人事件”不要牽涉派出所的警察,就說是粱遠長他們打的,如果需要錢看病,派出所會承擔的。

          民七村村民小組長陳光滿告訴記者,陳光峰第一次出院的那天,王海彥帶著一包藥來到陳家,親自向陳世勤賠禮道歉:“陳叔,你就饒了我們吧,我給你磕頭都行。”王海彥還說,他們保證把陳光峰的傷看好,并對打人的兩名干警做出處理,其他就不要追究了。

          陳光滿說,王海彥賠禮道歉的時候他也在場。而王海彥承認曾經給陳光峰送過藥,但他否認曾向陳家賠禮道歉。

          派出所支付了陳光峰2300元的醫藥費后就再沒有說法,其余的醫療費都由陳家承擔著,張東和姓陳的司機沒有受到任何處理,仍然在正常上班。

          2006年1月19日,陳世勤就“警察打人”一事,以書面材料反映到了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區人大、政法委、公安局,但直到春節前夕,也沒有得到任何方面的答復。

          1月28日是大年三十,按照習俗陳光峰出院回家過年。陳濤說,當陳光峰得知打人者依然逍遙法外,準備去找粱遠長家拼命,但被家人制止了。

          大年初三(1月31日)早晨,陳家人發現陳光峰在自家二樓上吊自殺了。

          “非法侵入住宅”案

          陳世勤當時認為,兒子陳光峰之死,與粱遠長有著根本的因果關系,他們既然奈何不了派出所,那么一定要讓粱遠長付出代價。情急之下,陳世勤與陳光峰的妻子郭妮將陳光峰的尸體抬到了粱遠長家停放,并在尸體前放置了花圈和供品。

          春節期間發生這樣的停尸事件,也引起了當地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2月2日晚,安康市漢濱區政法委、檢察院、公安局在大同鎮政府聯合召開了調解會,并決定第二天對陳光峰的尸體進行尸檢。

          2月3日,做完尸檢,法醫當場說,陳光峰系自縊死亡,但生前與人打過架,頭部有淤血,太陽穴有一處黑點,但未向死者家屬出具任何法醫報告。

          尸檢結束后,陳家人并未將尸體火化,他們說要為死者討回公道,截至記者采訪時,存放著陳光峰尸體的棺木仍然擱在陳家門前的河道邊。

          陳光峰自縊身亡后的2月6日,陳世勤收到了安康市公安局局長秦康健的一封書面回函稱:“已將你們反映的問題交漢濱分局陳名鳴局長認真辦理,盡快給你們一個答復。”

          陳世勤從秦康健局長的回函中看到了希望,他們一直在等待公安局“盡快答復”,但等來的卻是牢獄之災。

          據陳家人介紹,4月27日,郭妮正在家里照料小孩,突然接到一個電話,稱是區局的,讓他去解決“警察打人”的問題。當她走過一戶村民門前時,突然從路邊停靠的車上沖下來兩個人強行將她押上了車,附近村民只聽見郭妮喊了一聲“救命”,車子就開走了。同一天,陳世勤也在安康市的一個工地上被人帶走。

          5月2日,陳家人收到安康市漢濱公安分局4月29日寄發的兩份《逮捕通知書》。這時,陳家人才知道,陳世勤和郭妮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漢濱公安分局執行了逮捕。

          質疑“警察被打”之說

          按照安康市漢濱公安分局的說法,在這起事件中,警察根本沒有打人,而是他們的警察被陳家人打了。

          在有關部門批示下,漢濱公安分局成立了兩個專案組,一個專案組調查“警察打人”事件,一個專案組辦理“非法侵入住宅”案。“非法侵入住宅”基本塵埃落定,而“警察打人”卻是另外的結果。

          漢濱公安分局向記者出具了3月2日該局的一份《調查報告》,稱2005年12月19日18時許,大同派出所民警張東、協警陳軍權在大同鎮民七村三組出警處置群眾打架案件,是正常的執法活動。出警民警受到陳世勤、陳光峰的辱罵、毆打,二陳的行為屬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陳世勤、郭妮反映民警行兇打人,造成傷害,無任何人能夠證實,無事實認定依據,純屬無理取鬧,此投訴是對大同派出所民警的惡意誣陷。

          在記者的一再要求之下,漢濱公安分局出示了支撐《調查報告》結論的卷宗。卷宗上,除了對當事雙方陳世勤、粱遠長的調查筆錄,還有對13位村民的調查。其中,有9位證人是在張東和陳軍權離開了以后才來到了現場,他們“沒有看到警察打人”;有3位證人看見“陳世勤抓住一位穿藍色衣服男子(記者注:即陳軍權)的領口,揪他的臉,抓他的頭發,問他為什么打人”;還有一位村民證實,他目睹張東、陳軍權打人的全過程。

          據楊德銀介紹,接受他們調查的村民都是村干部指定的人員。

          記者發現,13位證人的調查筆錄全部出自漢濱公安分局督察大隊長周業清和干警楊德銀之手,筆錄上沒有顯示有該局、紀檢人員的參與,更沒有檢察機關人員的監督。

          公安局督察報告范文第3篇

          一、落實措施,確保經濟社會平穩發展

          洋縣公安局牢固樹立“治安環境是第一社會環境”的理念,切實把社會平安穩定作為服務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立足點。為此,洋縣公安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縣局強化預警控制、偵查工作,建立情報信息收集研判機制,各渠道收集上報信息,通過信息研判,及時化解了4?9重大涉警新聞事件、廣廈明珠農民工討要工資等重大不穩定事態10起,穩妥處置堯柏水泥公司阻工事件等5起;密切注視各類敵對勢力的動向,加強對重點群體,人員查控,嚴厲打擊非法組織的犯罪活動,嚴密網絡監控,積極預防和處置各類和不安定事端。

          (二)嚴懲違法犯罪活動,堅持嚴打不放松,增強嚴打整體效能。全局認真落實命案偵破工作新機制,推行刑偵體制改革,組建了大要案件偵查隊,設立了四個責任區刑警中隊,完備了刑事技術室硬件裝備,建成一級刑事技術室,強化刑事執法辦案質量,刑事案件三率達標。組織開展了冬季集中整治、社會治安整治、打黑除惡、打拐、禁毒等8項專項行動。先后成功偵破“2009.1.29”殺人案;“2009.3.7”故意傷害致死等命案;摧毀涉黑涉惡犯罪團伙2個;破獲傷害案件22起、侵財案件309起、經濟犯罪案件28起、涉毒違法案件23起、涉林刑事案件9起。繳獲贓款贓物總價值150余萬元,有力地促進了洋縣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

          (三)進一步完善治安防控體系,在市局、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和支持下,穩步推進機構改革,規范警務室建設。深化了“兩見警”工作,健全“三臺合一”體制,完善統一指揮機制。堅持“警力跟著警情走、警務圍著群眾轉”的分級管理、分類指導、兼顧全面、突出重點的原則,確立“城區穩則全縣穩”的思路,領導包抓、業務部門加強培訓,定期檢查通報,嚴格考核獎懲措施,按照“十個一”的標準,在全縣選擇60個警務室,選配了77名業務能力強的警務民警,以“三深入”和“警民相約警務室”活動為載體,提升了社區農村警務工作“軟實力”。出臺兩見警工作規范,制定了《警務室民警安全防范基礎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在城區及交通要道設立6個兩見警執勤點,推行治安警、刑警、交警聯合執法,在縣城各社區,組織民警與轄區單位、居委會開展警民聯防,在公共場所推行義務安全制度,推動民警工作重心向責任區下沉。由于思路明確,措施得當,相繼開展的社會治安綜合整治、槍支彈藥民爆物品管制刀具清理收繳、暫住人口私房出租清理整頓、行業場所整頓、文化市場及學校周邊治安治理等專項活動得以順利進行,圓滿完成任務。同時,督促企事業單位內部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健全企事業單位保衛機構74個,落實人員395名,還開展了打擊盜竊破壞“三電”設施專項斗爭。實現監管場所27年安全無事故。

          二、發揮職能作用,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一)強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以保暢通、降事故為目標,深入開展平安暢通縣創建活動,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制度,大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健全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春運、黃金周、校園周邊、酒后駕駛、國慶安保等11次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偵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3起,偵破率為100%;在消防管理上,推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大力開展消防五進宣傳和業務培訓,組織開展“三秦亮劍”、六小場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動、消防安全隱患治理年活動,先后對全縣所有中小學校的689棟建筑進行了耐火等級、配套消防設施和安全疏散出口的排查,對60家公眾聚集、易燃易爆等場所開展了消防安全檢查,確保重特大火災事故零發生。

          (二)改進報警服務中心工作,規范接處警工作制度,完善城區監控系統建設,實施監控進鄉鎮工作。謝村、金水鎮監控開通后,防控效果非常明顯。同時,加大創衛工作執法保障,完成了狂犬病防治和甲流感防控工作。加強對重點項目建設的安全保衛,維護了良好的投資環境。

          三、夯實基礎,狠抓規范化建設

          公安局督察報告范文第4篇

          他被審查的罪名是“釣魚執法”。隨著他的死亡,事件陷入迷霧。

          在未進行尸檢的情況下,鄧州官方對外宣稱趙戈系跳樓身亡。

          意外墜樓

          7月14日下午1點左右,趙戈的姐姐趙凌,覺得這天安靜得有些讓人恐慌。此前數日,家里的電話響個不停,不斷傳來弟弟的消息。

          7月5日,河南省公安廳紀委監察室5名工作人員來到鄧州市,調查趙戈涉嫌違法違紀的問題。有人舉報趙戈“釣魚執法”,即把先前收繳的,交由警方特情人員誘人吸毒,然后再進行抓捕。

          紀委工作人員來到第二天,便對趙戈采取了強制措施。起初兩天,趙戈被禁閉在鄧州市公安局;7月8日,調查組將他帶到鄧州市賓館716房間繼續審查。

          7月14日,弟弟的消息不再傳來。趙凌跟母親劉海江商量,要不要再去鄧州市賓館一趟,看看趙戈。

          劉海江說,“別去了,昨天不是告訴你案子要結了,問題也不大嗎?現在正是公安廳人員休息時間,去打擾他們,對你弟弟也不好。”

          下午5點,趙凌接到了親屬電話。電話里說,“趙戈從樓上跳下去了。”這條消息從百里外的南陽市輾轉而來。消息稱,趙戈從賓館716房間墜到3樓平臺死亡。

          趙凌哭著打電話,打給帶隊辦案的省公安廳紀委監察室的鐵軍鋒。打了幾次,電話都無人接聽。最后接通了,卻無人說話,隨后電話被掛掉。

          一旁的母親劉海江要換上出門穿的褲子,腿在褲子里蹬了一次沒穿上,兩次沒穿上,第三次她撲通摔倒在了地上。

          據鄧州市官方消息,趙戈死亡時間為當天下午2點15分左右。3個小時后,家人才獲知趙戈死亡的消息。此時,趙戈的遺體也已從醫院送往殯儀館保存。

          家屬迅速趕到了殯儀館,但沒能見到遺體。隨后他們來到了鄧州市賓館,也沒能進入到事發的716房間。

          直到當晚10點左右,有關人員勘察現場時,家屬才得以對房間拍了幾張照片。

          事后,家屬一致認為趙戈死得蹊蹺。

          首先,家屬在出事3小時后才得知消息,而且并非官方通知。他們也一直沒見著遺體和事發樓道的監控錄像。

          其次,鄧州市賓館的房間都做了防護措施,窗戶最大僅能打開不到30厘米。體形偏胖的趙戈,在有人看管的情況下,很難輕松從窗戶中跳出去。

          第三,墜樓點只有兩攤血跡。家屬認為,一個活人從7樓跳到3樓摔死,出血量會很大,但現場血跡并不多,他們懷疑是死后拋尸。

          7月19日上午,鄧州市賓館716房間已經封閉,禁止進入。記者進入同層的712房間,根據家屬提供照片對比,712和716房間格局一致。

          記者從窗戶向下望去,在3樓平臺上,有兩攤已經干涸成黑色的血跡,通過與家屬先前拍下的照片印證,現場血跡確實很少。此外,鄧州市賓館的房間窗戶,均做了防護處理。

          多位知情人士講述了趙戈墜樓后的情況。

          當時,趙戈面部整潔,沒有大片血跡,只有右額部有一塊傷口。14日下午2點18分左右,120指揮中心發出出車指令。醫護人員在數分鐘內趕到了現場,對趙戈進行搶救,但趙戈已無生命體征。

          鄧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的搶救記錄顯示,趙戈于當天下午3點04分送往該醫院,在醫院又一次進行了搶救,搶救至3點38分,仍無呼吸心跳,宣告死亡。趙戈“右額部有長4cm傷口,鼻、口、腔內有淤血,雙足部有骨擦感。”

          由于警方沒有公開賓館樓道的監控錄像,趙戈尸體至今尚未尸檢,目前,外界很難知道14日下午,是什么人進出了716房間,在這個房間又發生了什么。

          趙戈其人

          33歲的趙戈至今未婚,戴一副近視鏡。身高1米65左右,體形偏胖。他有一個姐姐,一個弟弟。三人中,只有他常常陪在父母身邊。

          1998年,趙戈通過考試進入公安系統,曾先后任鄉鎮派出所內勤、指導員,2009年擔任鄧州市禁毒大隊隊長一職。在10多年的從警過程中,趙戈多次受到上級機關的表揚和嘉獎,曾多次獲得南陽市禁毒工作先進個人的稱號。

          一位熟悉趙戈的公安系統人士介紹,趙戈不是個想不開的人,“換誰這么大年紀不結婚,肯定整天發愁,他卻不愁。”

          母親劉海江說他內秀,不愛說話,不愛發脾氣。

          劉海江說,趙戈向她提起工作的事,說工作壓力大,挺沒意思的,不愿意干。有時趙戈也希望,父母能活動活動,幫他換個工作。

          姐姐趙凌介紹,趙家的經濟條件一直很好,除了賓館酒店和洗浴中心的生意,她父母還干著“小型房地產”生意,即買一塊地蓋上房子,然后賣出,家產頗豐。

          家里人都曾告訴趙戈,“家里的經濟條件一直這么寬松,你可千萬別在經濟上犯錯誤。”

          趙戈回應稱,“公務員這條路不好走,既然走上了,就要走到底。我這輩子給自己定的底線,是違紀不違法。”

          鄧州市警方知情人士稱,當地吸毒并不算嚴重,主要集中在歌廳和賓館里。

          一位熟悉趙戈的當地警察說,盡管趙戈是個很“肉”(即不愛說話)的人,但他也有勇猛的一面,“總是和毒販、吸毒人打交道,不沖在前面不行”。

          死前一天

          7月13日下午5點左右,趙戈打電話,要見趙凌。趙凌很快趕去,在鄧州市賓館的702房間見到了弟弟。當時氣氛很輕松。

          趙戈說:“姐,給你打電話,就是讓爸媽趕緊回來,見一下領導,案子快要結了,他們沒查出什么事。”

          趙凌很開心,“太好了,我們的心終于放下了。”

          趙凌說,在此前他同趙戈的交流中,得知趙戈并沒有被查出“釣魚執法”。被查出的問題有兩個,一是小金庫的問題,4年總共40萬元;二是丟失了收繳的40克。

          “我可能會被開除公職、調離公安,也許還會判個緩刑,你讓爸媽幫我活動活動,我出來后跟你們做生意。”趙戈告訴姐姐。

          因為案子要結了,姐弟倆的此次談話頗為輕松。其間,帶隊辦案的鐵軍峰走進房間,問了趙戈一個問題。

          趙凌轉述稱,當時鐵軍峰詢問趙戈,“小金庫的事,你們領導知道嗎?”

          趙戈開始沉默。“鐵軍鋒對我弟弟說,趙戈我給你舉個例子,天上掉下來一個大碾盤,如果你一個人頂了,可能就會砸下來,如果很多人頂了,可能就會頂起來。”趙凌說。

          趙戈終于開口了,“那他(指領導)當然知道,他在這里面也報過錢的。”

          “那你這么說,他可能是不會承認的。”趙凌說,在鐵軍鋒這句反問后,趙戈一下變臉,難受地低下頭,“我一看他情緒不對,連忙安慰他,不要難受,他(領導)要不承認,咱就擔著。”趙凌說,趙戈點點頭,坐著沒動。

          隨后,在談了一些家事后,趙凌從房間走了出來。因為結案的消息是從弟弟那得知的,她不放心,便在走廊等鐵軍峰。

          “他告訴我,案子就要結了。”趙凌轉述鐵軍峰的話。趙凌終于放心返家。

          當晚10點,快睡覺時,趙凌才看到手機上有4個未接電話,都是賓館的總機號。趙凌趕緊打過去,通過總機轉到702房間。沒人接。

          她趕到賓館,發現辦案人員常坐的幾輛車不在。接近晚上11點鐘,趙凌的電話響了,是趙戈。“他讓我再買兩條蘇煙送過來。”但當晚,因為敲了幾間房沒人,趙凌并沒有把煙送出去,

          7月14日,趙凌還在想要不要去賓館一趟,因為煙還沒送上。她一直忐忑地等待消息,直到等到趙戈死亡的消息。

          據家屬介紹,趙戈被調查期間,調查組多次向他們索要香煙,前后共有20多條芙蓉王、軟中華、蘇煙等,此外調查組還通過中間人索要蘋果手機。

          7月22日下午,《京華周刊》記者致電鄧州市公安局紀檢書記金永豹。他稱對這些情況并不知情,是省公安廳在辦這個案子。

          7月25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廳紀委監察室工作人員在電話中稱,該部門確有名為鐵軍峰的工作人員。但對于案情等細節,以不方便為由拒絕透露。

          同日下午,記者撥打了趙戈家屬提供的鐵軍峰電話。電話接通后,當記者詢問對方是不是鐵軍峰時,對方稱“有什么事,你說吧”。記者詢問他鐵軍峰去鄧州辦案一事,對方又稱自己是鐵軍峰的朋友,鐵不在。隨后便掛斷了電話。

          “釣魚執法”

          趙戈家人,認為趙戈被調查,是得罪了當地一名“假記者”劉付紅。經《京華周刊》記者了解,他是趙“釣魚執法”的舉報人。

          “我不是記者,只是負責發行廣告。”7月21日,劉付紅告訴《京華周刊》記者。

          劉付紅說,他曾先后做過兩份北京的報紙、雜志在南陽市的發行廣告工作,目前仍在其中一家雜志社工作。當地有土地糾紛、違法亂紀的事,到他那去投訴,他就去找有關部門舉報。“但現在已經不大愿意管這件事了,太得罪人。”劉付紅說。他說自己接受舉報時,并不收錢。

          今年5月份,他的大舅哥付成平因吸毒被抓。“他們把他整得太慘了。”經過調查,劉付紅認為禁毒大隊執法犯法涉嫌販毒。他分別向南陽市公安局、河南省公安廳、公安部等部門進行了舉報。

          舉報材料中他寫道:“2011年5月5日,鄧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在港灣賓館拘捕吸毒人員付成平等人。據付成平說:他們所吸食的、都是從鄧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工作人員李某手里買的,李某對付成平三人說這些、都是禁毒大隊收繳的。并且據知情人暗中透露每年禁毒大隊這種黑收入達100萬元。”

          劉付紅在接受《京華周刊》記者采訪時稱,他并沒有掌握證實自己舉報的視頻和書面證據,禁毒大隊“黑收入達100萬元”的說法,是從警方內部人員了解到的。他不愿透露知情者的身份。

          在今年5月17日,南陽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來到鄧州,對劉付紅的舉報進行核查,并在6月19日做出了結論。

          結論顯示,并沒有出現劉付紅所說的“釣魚執法”情況,但禁毒大隊存在著執法不規范的問題。劉付紅所提到的禁毒大隊工作人員李某,實際上是禁毒大隊發展的特情耳目,平時只是提供線索,不參與執法辦案。

          南陽市公安局警務監督支隊的核查報告同時顯示,他們是在沒有聯系到舉報人的情況下,采取調閱案卷、詢問辦案民警和有關人員的方法做出上述結論的。

          7月5日,河南省公安廳紀委監察人員來到鄧州市,繼續調查此事。劉付紅說,這次他前去配合調查,說明他所知的情況。

          在這次調查中,趙戈墜樓死亡。

          對于趙戈死亡一事,河南省唯一公開回應是7月16日當地官網“鄧州網”的一則消息:“2011年7月14日下午2點15分左右,鄧州市公安局禁毒民警趙戈在接受河南省公安廳紀委調查過程中跳樓身亡……目前,事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鄧州官方得出了趙戈“跳樓”的結論,距離墜樓僅2天。而此時,尚未進行尸檢。

          7月22日下午,《京華周刊》記者從鄧州市委宣傳部新聞科了解到,該消息是他們應河南省公安廳要求的。案件目前的情況,他們并不知情,建議記者向河南省公安廳了解。

          公安局督察報告范文第5篇

          一、刑偵工作情況及特色

          (一) 工作情況。20__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6491起,比20__年上升52.5%,破案3229起,破案率為49.7%。共抓獲刑事作案成員1889人,打擊處理1206人。刑事拘留718人,批捕率為99.6%,率為100%。2013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5616起,比20__年下降13.5%,破案2184起,破案率為38.9%。共抓獲刑事作案成員1315人,打擊處理876人,刑事拘留565人,率為100%,打掉黑惡團伙4個,發還贓物150余件,挽回經濟損失300余萬元,妥善處理非正常死亡案件90起91人。

          (二) 亮點特色。20__年以來,____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按照“以信息化為主導,以高效化為目標,以專業化為前提,以科技化為支撐”的工作思路,堅持黑惡必除、命案必破、逃犯必追,嚴打侵財犯罪,維護了全市治安秩序。

          1、建立信息研判機制,確保打擊精準。抽調偵查經驗豐富的民警和業務素質較高的保安隊員組建打擊侵財犯罪專業隊,分成信息研判、視頻巡查、街面巡防、案件偵辦四個小組。專業隊對每日、每周、每月城區發案狀況進行深入分析研判,針對街面犯罪的案別、發案時間、發案地點、作案手段、損失物品及被侵害對象、嫌疑人特征和危害后果進行綜合研判,及時掌握案件的規律、特點,提出偵查思路、串并案條件、抓捕方法,為精確打擊、精確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持。

          2、完善視頻偵查機制,提升打擊實效。全市現己建成A類探頭828個,B類探頭9200個,完善了全市所有出城卡口視頻監控系統,建成了抓行為、抓軌跡的普通視頻探頭控制面,抓特征、抓細節的高清視頻探頭控制點。專業隊確定了 “依托視頻監控,強化圖偵破案”的工作思路,建立了視頻巡查室與指揮中心視頻監控系統對接機制,工作人員24小時輪班進行值守,一方面通過對街面重點部位或區域的巡查,發現嫌疑打擊現行,震懾犯罪、壓制發案;另一方面,視頻偵查人員同步上案,同步勘察現場,及時提取資料,為案件偵查指明方向,“從像到人到案”的視頻偵查模式,有力地提升了打擊犯罪的實效。

          3、實行“貓鼠同步”案偵機制,保持高壓態勢。專業隊以抓現行,破現案為主要目標,根據貓鼠同步的原理,民警打破常規工作時間,讓時間跟著案情走,有選擇性的在案件高發時段和部位進行全方位式巡邏。20名隊員采取錯時工作制,以清江河為界,分成河東、河西兩片,以步巡和車(摩托車)巡相結合的方式采取蹲(蹲坑守候)、跟(跟蹤抓現行)、控(控制行業場所發現贓物)、摸(根據線索進行摸排)等方式開展偵查、抓捕工作,快速反應,第一時間出現在打擊犯罪第一線,時刻呈現打擊犯罪的高壓態勢,有效地震懾犯罪。截止目前,該隊共巡邏抓獲現行83人,為老百姓挽回經濟損失70萬余元。“貓鼠同步”的案偵機制真正營造了一種“伸手必被捉”的打擊氛圍。

          4、探索類案偵查機制,提升專業水平。緊緊圍繞高效研判、抓人破案等關鍵環節,強化類案技戰法的專門研究和具體實踐,切實把研判成果轉化為現實破案力。一是發揮信息優勢,優化“由案到人”破案。二是分析高危人群,拓展“由人到案”破案。20__年12月,民警通過對租車流竄作案的高危人群研判,成功破獲余先世等人租車長途奔襲流竄湖南、廣西、湖北三省境內瘋狂入室盜竊20余起價值100余萬元的犯罪事實。三是信息串并比對,實現“由案到案”破案。20__年12月份,____城區多家便利店及煙酒商行被盜,涉案金額多達30余萬元,民警通過現場痕跡、足跡等物證串并該系列案件,比對案發現場視頻,追查贓物流向,還原嫌疑人逃跑軌跡,一舉抓獲6名嫌疑人,破案25起。

          二、存在的問題

          (一) 案件質量亟待提高。主要表現在部分辦案人員收集證據意識和能力不強,偏重于收集對嫌疑人不利的證據,不注重收集證明嫌疑人無罪或自首、立功、從犯等罪輕的證據,思想上存在“有罪推定” 的習慣思維模式。

          (二) 程序意識有待強化。主要表現在部分辦案人員在辦案中重實體,缺乏程序意識,違反刑事訴訟法關于程序方面的規定。如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沒有通知家屬,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的訊問未在看守所進行,訊問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沒有通知其監護人到場,辦理未成年人案件過程中,對嫌疑人父母情況、住址、聯系方式等掌握少,缺材料,影響民事部分的解決等等。

          (三) 違規現象仍然存在。主要表現在部分辦案人員在辦案中不嚴格執行取保候審的規定,如對于犯罪情節嚴重、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累犯、有兩個以上故意犯罪的被告人不得取保候審,但部分辦案人員在個別案件中不認真審查,對這些被告人仍然采取了取保候審措施,從而造成這些被告人可能外逃、變更聯系方式和住所,導致審理時無法通知被告人到庭。

          三、工作建議

          (一) 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實戰能力。一是在逐步增加總警力的情況下,切實保障刑警資源配置,按照全局警力總數的12%至15%配強刑偵民警,解決制約刑偵工作發展的“瓶頸”問題,充實刑事偵查技術人員,增加偵破刑事案件的力量。二是解決刑警職級待遇問題,優秀的刑警大隊副大隊長、中隊長經推薦考核,可高配為副科級或享受副主任科員待遇;解決刑事技術人員技術職稱與職級相匹配的問題,增強刑偵人員職業責任感、榮譽感,拴心留人,穩定隊伍,干事創業。三是多渠道引進刑偵人才,根據實戰需要向高等公安院校引進痕跡檢驗、計算機、心理學、語言學、法醫學等方面專業人才,?提高刑偵隊伍專業化水平。按照全國申報一級技術室標準,配置人員不少于20人,法醫檢驗、痕跡檢驗、影像技術三個專業,每個專業有3名以上的鑒定人。四是建立促使干警增強辦案質量意識、提高辦案水平的獎懲機制,其中,應明確規定不執行法院判決和 檢察院《糾正違法通知書》、《檢察建議》的責任追究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