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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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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范文第1篇

          【關鍵詞】國有控股企業 現代企業制度 矛盾 對策

          改革開放30年來,國有大中型企業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多數已實現了股份制改革。對于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特征,學術界眾說紛紜,但對其基本內涵的理解卻是一致的。所謂現代企業制度,其基本特征主要包括:多元化的產權結構,公司式結構系統以及自主經營的市場主體。若以此為標準,我國股份制改造后的國有控股企業離現代企業制度還有多遠?后續改革的方向何在?

          一、“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與多元化產權結構的矛盾

          現代企業制度多元化的產權結構是指投資主體多元化。股份制改革后,國有控股企業基本建立了多元化的產權結構,但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內涵還包括股權的分散化以及股權順暢流轉的外部制度環境。分散化的股權結構有利于分散企業的經營風險,建立有效的內部制衡機制。股權得以順暢流轉可以為企業投資者創造良性的退出機制,為企業建立起作為外部監督的市場評價機制。

          “一股獨大”是國有控股企業最為顯著的特征。國家基于保護國有資產安全而確保國家股及國有法人股處于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地位的初衷不難理解,然而在現代產權市場上,隨著股權的高度分散,往往只需15%甚至更少的持股比例就可以控制和推動100%的資本。現實的情況是,國有控股企業的股權高度集中且處于我國特殊的股權分置的證券市場。在股權分置的證券市場上,國有控股企業的股票和其他上市企業的股票一樣被劃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國家股及國有法人股),形成了獨特的二元股權結構特征。為了防范國有資本在股權交易(協議轉讓)中流失,政府對國有股權進行了嚴格的管制。盡管1994年頒發的《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第29條指出:“國有股可以依法轉讓”,且近年來的股權分置改革也將逐步實施“全流通”,但事實上國有股權特別是國家股煩瑣的實際交易程序致使交易的成本過高,從而導致交易困難甚至無法交易。而交易困難或無法交易,又導致控股股東無法根據市場規則將公司的未來現金流量進行貼現,從而使得內部人缺乏足夠的動力去提高企業經營績效以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同時,在二元股權結構下,占大頭的國家股及國有法人股不流通或難以流通,其在上市公司的財富與公司股票價格沒有直接關系,這使得以外部投資者(股民)“用腳投票”,作為外部監督的企業市場評價機制失效。

          若不論持股比例而單從股東組成來看,通過股份制改造,國有控股企業似乎實現了股權的多元化。但國家股或國有法人股“一股獨大”且因為制度難以順暢交易,使得國有控股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應有的股權順暢流轉的功能。而股權多元化包含的股權流轉內涵是國有控股企業走向現代企業制度道路的最后一個關鍵環節。公司法人制度作為現代企業的治理結構也正是在股權的自由流轉及其高度分散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為了改變這種狀況,股權分置改革試圖扭轉局面逐步推進“全流通”,截至2006年底,全國除金融機構控股的上市公司外,801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已有785家完成或啟動股改程序,占98%。其中,604家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有593家完成或啟動股改程序,占98%;194家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有189家完成或啟動股改程序,占97%。然而股改方案治標不治本,其僅僅是對股民前期由于股票對價水平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的一種準市場化行為。顯然,若股權過于高度集中和股權難以順暢流轉的問題得不到解決,國有控股企業目前的股權多元化僅是名義上的多元化、偽多元化。

          二、行政性科層治理架構與公司式結構系統的矛盾

          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國有控股企業應當進行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營管理者三類權力的分設,即建立起包含法人治理結構的公司式結構系統。公司式結構系統是企業的內控機制,缺乏這樣一套合理的內部權力制衡機制,企業的內部管理勢必陷入混亂不堪的局面,更談不上企業的高效運營。在公司治理結構方面,國有控股企業照搬了政府的科層架構并由此形成企業獨特的行政性科層治理架構,其偏離現代企業制度的公司式結構系統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法人治理結構尚未健全;其二,行政性科層架構下,國有控股企業在事實上仍受到政府指令性控制,法人治理結構中對企業當事人取得相應權力的制度安排難免存在非市場化行為;其三,國有股國有法人股“一股獨大”,國家掌握國有控股企業的絕對控制權導致企業所有權的非對稱性安排。

          1、法人治理結構尚未健全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調配企業內部權力的一種制衡機制,其本質在于賦予企業法人財產權――企業對其募集的社會分散資本擁有絕對的處置權,從而擺脫政府的控制。而在行政性科層治理架構下,國家出于對國有資產的保護而在事實上控制著國有控股企業,政府指令式的控制使其在進行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營管理者三類權力的分設上并沒有取得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實質性進展,企業的法人財產權因而也沒有得到落實,即未能形成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在這樣的狀況下,國有控股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虛有其表,必然處在低效運作之中,主要表現在:董事會未能有效運作;監事會職能未能有效履行;經營管理者存在損害企業利益的短期行為。有些國有控股企業甚至在形式上都沒有建立起法人治理結構,更何談有效運作。

          2、經營者選擇的非市場化

          復制了現代企業制度的公司式結構系統并不意味著國有控股企業就符合了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原因在于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不在于這三類權力的分設,而是在于當事人取得相應權力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董事會、監事會成員應按股權份額來指定,形成企業的內部監督機制;董事長以最大股權成為企業法人財產權代表;企業經營者來自市場招聘,以資本“牧羊人”的身份對企業資本負責,尊重資本的所有權,并依靠自己的經營管理才能的外化――經營績效來獲取相應報酬。現實的情況是,在行政性科層治理架構下,國家對其控股企業有絕對控制權,經營者的選擇是政府任免制的非市場化行為。一方面,國資委擁有企業的核心控制權卻不享有剩余索取權,就有可能出現在選擇經營者時不是基于其經營才能,評價和更換經營者時不是基于其經營業績的“廉價投票”狀況。另一方面,以政府任命制來構建國有控股企業的治理結構,必然導致企業的董事會與監事會缺乏產權的約束,進而失去對企業進行內部監督的內在動力,由此“內部人控制”的局面也就無法打破。同時,在董事會與監事會監督之下的經營者不是資本的“牧羊人”而是以政府官員、企業黨政干部身份存在,企業經營業績的好壞與其個人前途不掛鉤。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經營者一旦接手企業,在任期不確定及會計對經理人員的監督無效的情況下,其有充分的條件做出損害企業利益的短期行為。

          3、企業所有權的非對稱性安排

          現代企業理論證明,一個有效率的企業治理結構必然表現為企業所有權(企業的剩余索取權和控制權的統稱)的對稱性安排。企業所有權安排形式的多樣化從動態的角度來看就是它的狀態依存性,不同的企業經營狀態對應著不同的企業所有權安排。這也就意味著,當企業的既得利益狀態被打破時,若其中某股權主體的利益受損,就必須有某種機制啟動,自動地賦予受損方保護自己權益的機會與權力。這時,誰擁有企業所有權分配的支配權就顯得尤為重要,因為受損方只有掌握了這種支配權,才有機會重新配置企業財產以彌補其損失。另外,讓受損方掌握控制權恰恰體現了效率原則,因為當一個投資者不能實現資本保全時,他最有動力再造企業。而企業支配權的讓渡在政府性科層治理架構的國有控股企業難以實現。原因在于,若不存在事前的法律規定,國家股與國有法人股“一股獨大”且國家具有維護國有資產的動機,因此其他股東的利益受損時想奪取企業的控制權維護自身利益幾乎是不可能的。同時,大股東通過占用資金、不平等關聯交易等手段侵占甚至掏空上市公司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三、“準父愛主義”與自主經營的市場主體

          企業要素供給的市場化是現代企業制度的內在要求。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進程中,國家再也無法通過統購包銷制度來維持國有企業的生存,國有企業包括國有控股企業的產品被迫置于市場貨幣選票的監督之下實現產品的市場化。然而國有控股企業中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一股獨大”,國家對其有絕對的控制權。在“父愛情結”的驅使下,國家對國有控股企業的要素供給帶有濃厚的“準父愛主義”色彩,從而使其與其他國有企業一樣,真正實現嚴格意義市場化的也僅僅是產品,在要素供給方面則偏離了市場化的方向,尤其是在資本和勞動要素的供給上最為嚴重。國家的“準父愛主義”也致使市場競爭機制失效,國有控股企業從中獲得了壟斷性收益。

          1、資本供給

          資本供給方面,雖然社會資本的“撥改貸”使得國有企業(包括國有控股企業)運用社會資本由無償變成了有償,但由于國有控股企業的地位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一股獨大”,因而政府部門作為“委托―”鏈上的一個環節,出于“準父愛主義”依然會采取歧視性的政策投入來確保其信貸優惠。由此導致軟信貸成為企業預算約束軟化的根源之一,這在事實上剝奪了非國有企業公平競爭的權力,致使其成為運用社會資本的弱勢群體。由此帶來的后果是,大量的社會資本流入病態運行的國有企業,社會資本沒有得到有效利用。

          2、勞動要素供給

          在勞動要素的供給上,為了降低失業率,政府常常干預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包括國有控股企業)雇傭政策,限制其解雇冗員,以犧牲企業經營效率來換取社會穩定,國有控股企業實際上承擔了一部分政府的社會職能。雖然20世紀90年代初以來國家對國有企業逐漸實施了“減員增效、下崗分流”的政策以及逐步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舉措,使得冗員問題逐漸得到緩解,但計劃經濟時代遺留下的大量冗員仍是國有企業的沉重負擔。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出臺的《勞動合同法》在很大程度上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職工在企業中的地位,僅改變了職工法律上的身份。事實上,在轉型過程中國有控股企業的冗員主要還是在“企業內部勞務市場”進行安置,盡管企業可以通過下崗形式分流一部分冗員,但下崗規模受到政府管制,特別是對于盈利企業而言;即便是下崗分流,國有控股企業也難以徹底解除與下崗人員的勞動關系。轉型經濟中,向現代企業制度邁進的國有控股企業仍然面臨著政府干預下的半計劃、半市場化的就業市場 。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國有控股企業的改革僅從企業微觀層面而不是從上層建筑的宏觀層面對經濟關系做出根本性的調整,在政府行政驅動與市場驅動“雙驅動”的模式下,國有控股企業必然處在“雙軌制”的病態運行之中。這種“雙軌制”的運行主要表現在股權改革、企業治理結構以及要素供給方面。股權改革、企業治理結構、要素供給的“雙軌制”正是國有控股企業與現代企業制度的差距根源所在,成為國有控股企業向現代企業制度靠攏的障礙。

          四、國有控股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對策

          國有控股企業要實現與現代企業制度的對接,一方面要從上層建筑的宏觀層面對經濟關系做出根本性的調整,改變經濟運行的政府行政驅動與市場驅動“雙驅動”模式,為國有控股企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另一方面,要從公司治理的微觀層面塑造結構化的運營架構,使國有控股企業進一步向現代企業制度靠攏。

          1、健全和完善資本市場,推進產權多元化進程

          當前我國的證券市場主要面臨四個難題:政府轉型問題;發展與規范問題;國有股流通問題;A、B股市場合并問題。健全和完善證券市場主要從這些方面入手。

          應通過培育和發展證券市場,穩步推進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的產權交易。應轉變絕對控股才能確保國有資產安全的觀念,降低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的持股比例,以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股權分散化從而實現產權的多元化。當前實施的股權分置改革,正是要逐步實現“全流通”以突破制度瓶頸為股權的安全、順暢流轉創造制度環境,以實現股權的多元化。面對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證券市場進入“全流通”的新形勢,要盡快制定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讓管理的相關辦法,促進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多元化。要制定股權交易和轉讓的合理程序,促進國有股權高效率流轉;實施股票分紅,將投資者引向對公司長遠的價值投資,而非目前賺取股票價差的短期投機行為。

          2、切實建立公司式結構系統

          在國有控股企業中建立公司式結構系統,就是要廢除行政性科層治理架構,建立起合乎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公司內控機制。建立公司式結構系統的重點在于在企業內部形成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落實企業的法人財產權。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界定了對公司控制權的配置和制衡方式,這一控制權的配置和制衡有效解決了國有控股企業“內部人控制”問題,企業法人財產權的獲得也有利于企業擺脫政府的控制。國有控股企業要形成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就要在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的前提下解決“一股獨大”問題,實現股權的分散化,做好事前的法律安排,確保國有控股企業的支配權順利讓渡以維護全體股東的權益,并保證讓渡的有序性。同時,要做好治理結構中當事人取得相應權力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建立“經理市場”,實現企業高層的市場化招聘。

          3、徹底實施政企剝離,實現要素供給市場化

          要素供給的非市場化根源在于政企未能徹底剝離。國家的“準父愛主義”縱容了國有控股企業要素配置的非市場化,因此實現徹底的政企分離迫在眉睫。實現政企剝離,政府首先要明確其社會管理者的職能,從而建立公平的信貸、稅收機制和健全的人力產權市場,以保證要素供給的公平化、市場化,進而從根本上解決國有控股企業預算約束軟化和冗員過多的問題。應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卸掉國有控股企業承擔的本屬于政府的社會職能包袱,還企業一個單純的運營目標。

          五、結束語

          國有控股企業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其改革的成效也直接關系著整個經濟體制改革。從國家統計局的調查數據來看,各項發展指標都表明國有控股企業的發展前景一片大好。但在高指標背后,我們也要看到影響國有控股企業健康發展的各種隱患,而這些隱患藏匿于其與現代企業制度的差距之中,不消除這些差距,國有控股企業就無法實現與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對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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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范文第2篇

          關鍵詞: 現代企業制度,國企改革,玉柴集團,產權制度改革

          改革開放30周年,中國經濟體制和經濟實力發生了革命性變化,在全球經濟中的影響與日俱增。企業所有制結構更加合理,極大地提升了國民經濟的活力。在“抓大放小、國退民進”的改革思想指導下,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民營企業的政治與法律地位有了顯著改善,實現了快速發展;在改革開放基本國策和WTO的框架下,外商投資環境大大改善,外資流入持續增加,外資企業已經成為中國參與全球競爭最積極的企業群體。國有、民營、外資經濟已經在我國經濟中形成三足鼎立之勢。

          國有企業改革作為貫穿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主線,在缺乏前人經驗可鑒的條件下,30年來以沿著“摸著石頭過河”的方式不斷試錯,在“重點突破,整體推進;經過試點,全面推開”的大原則下實現了漸進式的制度變革,取得巨大的成就。今天,與世界上任何一個名義GDP超過萬億美元的國家相比,中國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地位都是其他國家無法比擬的,一批通過改革改組改造,適應市場化要求的新國企應運而生,它們順應改革和發展潮流,不斷突破傳統計劃體制的束縛,堅持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方向,銳意改革、勇于創新,在體制和機制轉型中不斷成長壯大,玉柴集團就是其中的一個典型。

          一、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

          改革開放之初,我國國有企業實行國營企業制度。在國營企業制度下,國家以所有者的身份對企業實行統一經營管理,并統一支配其勞動成果。廠長或經理的任務就是按照政府的計劃指令和相關政策負責生產;企業為完成生產計劃所需的資金由政府財政部門按計劃直接無償下撥或部分通過銀行信貸解決;所需物資由政府物資部門按計劃和統一價格供給;所需勞動力由政府勞動部門統一分配;企業的產品由政府物資部門或商業部門按計劃統包統配、統購統銷;員工工資由政府按照統一標準發放;企業盈虧由政府負責,技術投入和設備改造由政府統一安排。企業惟一能做的和必須做的就是按照一定的技術要求,把政府配給的資源組織起來,生產出政府計劃的產品。這種企業制度導致企業只有社會的統一目的,完全否定了企業和員工對產品的所有權和支配權,使企業員工失去了為追求自身利益而發展的動力。在建國初期物質極度匱乏的條件下這種企業制度曾經表現出很高的效率,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企業面臨環境的復雜程度提高,這種由政府統一決策的企業制度必然難以適應外界變化的要求,最終退化為政府行政體制附屬物。20世紀80年代初,日本經濟學家小宮隆太郎到中國考察后,宣布了一個舉世震驚的觀點:“中國沒有企業”,實質上就是對當時實行的國營企業制度的大膽批評。

          (一)國企改革早期經歷曲折探索

          1978年四川省寧江機床廠等6家企業的擴權試點揭開國有企業改革的序幕,1979年7月,國務院了《關于擴大國營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的若干規定》等5個文件,標志著以放權讓利為重點的企業改革在全國范圍內正式開始。“擴權讓利”早期,企業的積極性在利益的刺激下得到了釋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關資料表明,1980年試點企業的實現利潤比上年增長11.8%,上繳利潤增長7.4%。但是,由于國家與企業之間的利益分配從基數利潤和留成比例的核定都是政府按照企業的不同情況一一核定的,這種不規范性再加上企業缺乏明確的責任約束,這導致了“擴權讓利”后期企業的生產積極性下降,企業將更多的精力用于與政府的利益博弈,通過加大實物補貼夸大成本等手段回避上繳利潤等責任,明里暗里與國家爭利。有關資料表明,到1981年,全國工業企業上繳利潤下降8.5%,1982年、1983年造成連年的國家財政赤字。

          為了扭轉企業與國家爭利的現象,就必須用一種規范的方法來處理國家與企業之間的利益關系,于是就有了兩步“利改稅”政策的出臺。由于利改稅忽略了國有資產所有權對企業經營權的約束,導致了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盲目膨脹,實施效果和初衷背道而馳。第二步利改稅剛推出,全國就出現了信貸、投資和消費基金的嚴重膨脹,引起投資和消費需求的過度增長,物價上漲率從1984年的2.8%猛增至1985年的8.8%,國有企業歸還銀行貸款本息的資金來源有一部分被轉化為國家財政負擔,國家財政收入從1985年下半年開始連續兩年的滑坡,1986年底利改稅就以失敗而告終。

          為了解決企業增產、財政不增收的問題,1986年12月5日,國務院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制定了《關于深化企業改革增強企業活力的若干規定》,全面推行經營承包責任制和廠長負責制。承包制辦法是在總結前兩輪改革的基礎上提出的,在企業的責權利等方面的界定比以前更加完善,在實行初期效果顯著。1987年企業經濟效益有了明顯提高,全民所有制獨立核算工業企業的利潤總額比上年增長了14.5%,利稅總額增長12.9%,全員勞動生產率提高了7.8%。但是好景不長,由于承包者與發包者漠視國家利益的串謀而導致的利益激勵弱化和責任約束軟化,1988年國有企業效益開始下降,1989年的利潤總額比上年下降了16.6%, 1990年的利潤總額更比上年下降了47.7%。到了1991年,國有企業已有1/3明虧估計暗虧即虛盈實虧者也在1/3左右,大多數企業已是負債累累,許多企業資不抵債,陷入了深深的困境。

          (二)明確現代企業制度的國企改革方向

          經過十多年的行政性放權,國有企業有了自己的經濟利益,內在動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但缺乏有效的約束、制衡和監督。越來越多的國有企業以明顯或隱蔽的方式只顧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使國家利益受到損害。國有企業已經從缺乏激勵的極端狀態走出來,到了缺乏監管的另一個極端狀態。1992年 黨的十四大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定為改革的總體目標決定了國有企業必須通過深化改革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以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1993年,十四屆三中全會作出了《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三)玉柴率先實踐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按照一位從事我國企業改革多年的資深人士的說法,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在早期完全是進兩步退一步,在黑暗中摸索前進,許多不能適應的企業只能被大潮吞沒。玉柴集團作為一家地方的國有企業,一直堅持順應改革發展的潮流,為自己的命運奮力拼搏,30年來產銷量增長100多倍;銷售收入增長400多倍,被中國企業界譽為“玉柴奇跡”。玉柴集團地處廣西邊陲,沒有工業發展的基礎和氛圍,沒有吸引人才的有利條件和區域優勢;作為一家獨立發動機生產企業,沒有“背靠”任何汽車大集團,沒有享受國家任何優惠政策,卻能夠在改革大潮中順勢而上,我們認為,最關鍵的一點就是玉柴抓住了國企改革的重要契機,成功地推進了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成為當初最早實踐現代企業制度的國有企業之一。1992年玉柴進行了股份制改造,1993年玉柴股份實現了中外合資,1994年玉柴股份實現了美國上市,短短三年內玉柴集團實現的“三級跳”,為股份公司建設現代企業制度掃除了產權障礙,也為整個集團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打下了優良的基礎。

          二、“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總要求

          現代企業制度是指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和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產權制度和組織管理制度。十四屆三中全會明確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國有企業改革方向,十五大和十五屆四中全會決議結合我國國情明確提出了“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 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總要求。玉柴集團在實踐中堅持遵照16字方針,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

          (一)產權清晰

          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現代企業產權制度,任何有效率的企業制度都應是產權清晰的,否則必然影響產權功能的發揮,導致企業效率低下。產權清晰不僅是一個法律概念,更重要的是經濟體制的范疇,即表現為產權清晰不僅是靜態的清晰,還是在經濟運行過程中的清晰。實踐中主要表現為:一是指主體清晰,即誰是投資主體要清晰;二是結構要清晰,即多元化的投資主體依其投資的比例享有相應的責權利要清晰;三是關系要清晰,即資產的歸屬、權益的享用等要清晰;四是作用要清晰,即投資者按其投資的比例,建立并規范以充分發揮其作用的監督與激勵等機制。為了實現產權清晰,玉柴集團創造性地采用了“老樹發新芽”的辦法,將玉柴的資產一分為二,成立玉柴集團公司和玉柴股份有限公司。由集團公司以法人身份在原玉柴總廠基礎上以募股設立方式成立玉柴股份有限公司,并持有存量資產折成國家股,同時代管從股份公司剝離出來的一些輔業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這樣一來,既符合上市的股份公司產權清晰的規范,又解決了原有國有企業的股份由誰代表和管理的問題。最終使玉柴股份不僅在國內法人股市場成功上市,而且在紐約上市時也得到了國際專家的一致認可。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范文第3篇

          關鍵詞:企業;會計;監督

          一、會計監督是提升現代企業管理的必然要求

          1.會計監督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要求。現代企業制度是以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為特征的。在現代企業制度下,由于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使得與企業經營活動及其結果息息相關的企業所有者、債權人、管理者以及政府等方面的利益存在一定矛盾與沖突。為了使經濟活動能夠正常、有序地進行,這些不同的利益集團只能依靠法律、法規和制度約束下的會計信息來協調關系,依靠規范的會計基礎工作來表述經濟活動,根據會計提供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來評價企業的經營管理。

          2.會計監督是規范經濟行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目前,部分企業存在著經濟效益差、管理水平低、社會負擔和債務負擔沉重,以及生產經營規模偏小、產品檔次低下、技術含量和附加值不高的狀況。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之一就是企業整體素質不高,企業管理特別是財務管理不善,財經紀律松弛,會計監督松懈。這些現象嚴重擾亂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阻礙了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為此,國家三令五申要求整頓經濟秩序,整頓會計工作秩序,出臺了《關于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監督若干問題規定》等來規范經濟行為,加強經濟活動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

          3.會計監督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所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現代企業,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還是國有獨資公司,都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要求進行經濟活動,規范經營行為,并且依法設置會計監督。由于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是相互聯系、相輔相成的,所以沒有有效的會計監督和控制,會計核算的質量就難以保證,會計監督如果脫離了會計核算的過程,也難以取得好的效果。會計監督寓于會計核算之中,只有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實行有效、及時、連續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督,會計核算才能發揮其作用。

          4.會計監督是現代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從現代企業制度的構成來看,會計監督應該是企業內部控制機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任務是幫助企業實行最優化的經營管理,合理、有效地組織各項經濟活動和運用各項資金,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從而保證企業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在國家法律、法規、制度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簡而言之,就是幫助企業經營者合法、有效地完成受托責任。因此,會計監督不僅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而且其本身就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強化會計監督是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的必要手段

          1.加強《會計法》的宣傳力度,樹立強有力的會計監督權威。通過對各單位領導及財會人員進行《會計法》輪訓,使其自覺遵守有關會計法規。通過執行《會計法》,建立與當代企業制度內在要求相適應的管理體制,使會計真正回歸企業,會計人員才能自覺提高其專業技術水平和遵守職業道德,以完善現代企業會計監督機制。新《會計法》將具有我國特色的“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模式以法律條文的形式予以規范,使會計監督有了可靠的法律依據。多元化會計監督主體的形成,規范的會計監督客體的界定,嚴密的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以及對會計違法行為處罰力度的加大等。都從不同角度為搞好會計監督工作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并大大增強了會計監督的權威性。

          2.加強企業外部會計監督,維護會計法規的嚴肅性。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特性使得企業經營者的權力相對加大,企業所有者對其約束力相對有限,從而使會計監督的難度加大。為了保證企業所有者、債權人、管理者、相關者的利益,僅僅依靠來自企業內部的自我約束與控制機制遠遠不夠,還需要來自企業外部的監督主體。一是社會審計監督。社會審計監督主要是對企業各種經濟活動的鑒證與咨詢。通過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年度財務報表進行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審查,對承包經營者期滿檢查以及對資產的評估、經濟糾紛的調解和重大經濟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等,避免偽造、粉飾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情況,避免財務報表虛報、誤報、重大遺漏等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保護會計信息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二是政府監督。《會計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財政、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督等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第三十二條規定:“財政部門對各單位的下列情況實施監督:一是依法設置會計賬簿;二是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三是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四是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格。”政府部門應對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執業質量進行監督,定期抽查一定數量的年度審計報告,促使會計師事務所嚴肅紀律、客觀公正,從而完成法律賦予的職責。

          3.建立以人為本的內部會計控制機制。通過優化企業控制環境,明確職責權限,劃分責任中心,建立適當的溝通渠道。根據實際完成情況予以獎勵或處罰,建立責、權、利相配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創造良好的環境氛圍,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企業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需要企業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因為對于企業內部會計控制來說,人的主觀能動性很重要,以人為本作為構建內部會計控制機制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企業所接受,保證企業成員具有一定水準的誠信和能力是內部會計控制有效的關鍵因素。所以,需要強化企業內部的會計誠信管理,使會計人員樹立誠信觀念,讓會計人員意識到會計誠信和職業道德的重要性。建立以人為本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員工的誠信觀念,對提高企業員工的素質,更好地實施內部會計控制管理有著重要作用。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范文第4篇

          [關鍵詞]產權改革;現代企業制度;關系網絡

          [中圖分類號]F2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461(2009)05-0001-06

          改革初期雖然我國對國有企業進行了多種形式的“放權讓利”的改革嘗試,但這種改革并沒有解決國有企業的深層次問題。20世紀90年代以后,進入了重塑企業產權、對國有企業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造的階段。然而,國有企業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革的實際效果并不理想,與既定目標相去甚遠。而且不僅是國有企業,甚至民營企業,都無法真正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確立的模式開展其生產經營活動,法人財產權無法真正建立。在企業改制過程中,不僅民營企業沒有擺脫對企業主的個人依賴。就是國有企業也沒有確立起以企業自身為中心的發展模式,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任重道遠。這其中的原因,恐怕還在于中國仍沒有形成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所需的外部制度環境。連產權高度明晰的民營企業,在建立現代企業的道路上都步履蹣跚。我們就更有理由相信,那種認為通過明晰產權就能夠解決國有企業所存在的問題的看法未免過于天真。

          一、西方現代企業制度與國有企業改革的誤區

          西方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是基于西方國家特殊的社會制度環境的。這些公司制企業建立以后,作為獨立的法人,形成企業法人財產所有權與投資者私人財產的分離。這種企業制度在其形成過程中,企業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經營方式進行了相應調整,并形成了以企業為中心的生產經營模式。因此,產權制度只是構成現代企業制度內容的一部分。公司法人財產權的確立,在資本來源上,企業資本社會化程度逐步提高,不僅企業減少了對個別私人資本的依賴,而且在企業管理方面,也擺脫了對個別人員管理上的依賴,降低了單個管理者的作用。企業生產經營對個別人員依賴的降低,確立起以企業自身發展為中心的生產經營模式,這是現代公司制企業與私人企業的本質區別。

          公司制企業通過社會募集資本,實現資本社會化,實現企業資本由私人資本向社會資本的轉變。與企業資本社會化相適應,股權的分散,導致了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逐步開始分離,企業也因此擺脫了私人企業主個人目標對企業發展的決定性影響,形成了企業自己的發展目標。然而在目前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中。為了調動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做到“權責明確”,改革開始單方面朝著利于企業經理人個人利益的方向傾斜。先是強調明晰產權,進而主張管理人持股。其實,現代企業明晰產權是要確立公司的法人財權權,從而保證企業能夠獨立自我發展。將產權改革發展為管理者持股,在這種思路指導下的國有企業改革將存在三個方面的誤區:

          誤區之一:表現為私有(私人)化的傾向。事實上,即使在資本主義國家,隨著生產社會化程度的提高,企業規模的擴大,資本越來越擺脫對個別私人資本的依賴,而表現為社會資本。資本通過集中的方式不斷突破私人資本數量對企業規模的限制,克服了個別資本的分散趨勢,馬克思認為這是資本主義社會的自我揚棄,是個人資本向社會資本的轉化,是社會化大生產對私人資本的否定。企業資本作為資本的集合體,必須克服個別人機會主義的利己行為,需要追求資本的整體利益來實現個別利益。而現代公司通過社會大量募集資本,實現規模生產,獲得可以比個別資本分散經營高的多的資本收益率。因此,即使在資本主義社會,企業資本都存在逐步擺脫私人資本的趨勢。所以,高鴻業(1995)指出強調私有化是對現代企業制度理解的誤區。國有企業的產權改革,目的不是要通過明晰產權將產權明晰到個人,將產權明晰到個人是對現代企業制度的誤解,西方現代企業的發展恰恰是將個人控制的企業,轉變為由社會眾多投資者構成的公眾公司,而且通過這種轉變,確立起了企業自身為中心的發展模式。

          第二個誤區表現在,片面強調“兩權分離”而忽視企業制度的整體轉變。我國的改革過分重視產權問題。而對于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具體生產經營方式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的外部環境與產權制度之間的相互關系研究不夠。理論上對現代公司制企業的管理、控制等方面的研究明顯不足,特別是對中國企業發展的外部制度環境的研究不夠深入。我們長期以來所信奉的西方經典公司治理結構的制度基礎完全不同于中國。

          中央提出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并不只是單一的產權改革。它還包括企業治理結構、分配體制和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建設,產權改革只是現代企業建設的一部分。現代企業制度在產權方面需要通過改革解決投資者與企業的關系,明確投資者與企業的權利與義務,規范投資者與企業各自的行為,從而確立起以企業為中心的發展模式。所以,現代企業制度的確立,在實現公司法人財產與出資人的個人財產相分離的同時,需要在企業經營管理體制等方面進行相應的變革。就國有企業而言。政府只是作為出資者,享有出資者的權利與義務,而企業則擁有所有出資者投資形成的全部企業資產的直接控制、利用、支配、處置和收益的權利。現代企業產權制度的變化,其經濟意義在于企業不僅可以擺脫對出資人個別資本的依賴,而且公司法人財產權的確立,以企業利益為中心的經營模式的建立,從制度上確保所有投資的安全,有利地維護投資者的共同利益。實際上。企業法人財產權的確立形成的以企業為中心的發展模式,體現整體投資者的利益,這種模式下的明晰產權就要求保證企業自身的發展,要求明晰企業的法人財產權,而不是將產權明晰到個人。

          企業為了突破個別資本對發展的限制,需要吸收社會投資,實現資本來源的多元化,為此,必須采取公司制形式規范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保障所有投資者利益,以獲取投資者的信任,采取公司的形式,實質就是保證規范控股者行為,維護所有投資者利益的一種制度安排,這是公司制企業的本質特征。其實,只要是公司制企業,投資來源多元化,就不可能所有投資者都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控股者不管是政府還是私人,如果利用控股權對企業進行實質性的控制,隨意干預企業生產經營,就可能出現一部分投資者利用對企業經營權的控制而侵犯其他投資者的利益,那么。這類企業就違背了公司制企業的基本要求,無法保護所有投資者利益,企業也就失去作為公司制企業存在的理由。缺乏社會信譽的企業,是無法獲得來自社會的投資的。

          因此,在制度不健全和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為了維護所有投資者利益,防止侵犯中小投資者利益的行為,需要對企業進行有效監督。對成熟

          的現代股份制企業而言,市場約束機制形成的外部約束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所有權監督的不足。胡乃武(2000)等人在研究了中國的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實踐后,發現其中存在著一種馬達效應①。由于缺乏股份制所要求的外部約束機制。在這種情況下盲目推進股份制改造,很有可能會使國有企業從一種低效率走向另外一種低效率。目前國有企業的問題不僅有產權的問題,同時也有缺乏競爭性外部環境和管理的問題,國有企業改革應該是產權改革、管理改革和外部環境改革的三位一體。

          二、公司制企業產權明晰的實質

          長期以來,在國有企業改革的理論和實踐中。都傾向于以解決產權問題為中心,形成了只要“產權明晰”,國有企業改制就能達到預期效果的片面認識。難而,產權改革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核心嗎?西方產權理論完全適合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嗎?對于這一問題學術界并不都是持贊同觀點。吳易鳳(2004)主張:

          “不能讓新制度經濟學產權理論誤導我國國企產權改革”。周昭(1995)認為,國有企業的根本問題并非產權關系不明晰。而在于合理的產權基礎的缺失;周昭在對投資者產權與企業法人產權的關系分析后,認為投資者產權才是公司企業及現代企業制度的產權基礎,現代企業的產權制度是投資者產權與企業法人產權的統一。王森(1997)也認為,在國有企業改革中,產權問題有著重要地位,但不應將產權問題放在首位,同樣重要的還有一個國家的文化背景、資源稟賦、管理水平、科學技術等。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實際上是實現人格化交換轉向非人格化交換,要實現這些制度變遷。必須注重市場基礎的建設,以便確保低的交易成本。王紅領(2000)在實證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中國國有企業治理結構現代化的邏輯順序:委托人(所有者)身份的“非政府化”是企業產權清晰化的前提,而企業治理結構現代化則是產權清晰化的結果。也就是說在當前委托人(所有者)身份依然很大程度上“政府化”的情況下,不可能出現企業治理結構現代化所要求的明晰的產權制度。

          而且,在“產權明晰”的改革框架下。通過改制,企業的效率并沒有明顯提高。不僅通過改制的企業仍然無法確立自主發展模式,而且投資者產權與企業法人產權的分離,又造成投資者對企業監督控制力的下降,經理階層機會主義盛行,企業法人產權不斷受到侵犯。另一方面,由于政府自身的原因,仍然采取傳統方式對企業行使控股權,企業治理缺失,缺乏有效監督,造成資產大量流失。在實踐中,理論界更多傾向認為國有股產權模糊,既然國有股產權模糊,那么為了調動企業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就有了提出管理人持股的改革思路,而管理層也樂此不疲。如果通過管理人員持股,才能實現現代公司制企業的“產權明晰”,那么,私人企業產權最為明晰,但我們從企業發展史可以發現,私人企業向公司制企業過渡。是企業規模不斷擴大后的必然現象,因此,公司制企業的產權并不是要明晰到個人,而是要明晰到企業。企圖將產權明晰到管理者,這是企業產權關系演變的退化。將公眾企業改為私人企業才叫產權明晰,這是對“產權明晰”的誤解。對于中小企業而言產權明晰到個人是沒有疑義的,但對于大中型企業恐怕就不再是這樣了。無論如何,產權的這種“私人化”改革傾向是與現代企業制度相背的,是要建立“私人企業”,最終的結果是改革陷入一種“私有化”陷阱。

          之所以國有企業改革會陷入這種“私有化”陷阱。主要是我國產權改革過程單刀獨進,缺乏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雖然產權明晰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但企業產權明晰并不僅僅只是產權改革就能做到,更不是簡單將公有產權改為私有產權。明晰產權是為了適應市場競爭,提高效率的需要。企業產權的變遷總是朝有利于企業競爭力和效率提升的方向轉變,私人企業向公司制企業、國有企業向公司制以及國有資本從中小企業中退出,都是為了通過產權制度的變遷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

          通過明晰產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出發點是合理的。但如果改制后的企業缺乏有效的監督和激勵機制,生產經營如果仍然無法擺脫對經營者個人的依賴,沒有建立起企業自身獨立發展的基礎,那么,企業就不可能按現代企業的模式正常運行。產權理論的基本命題是:

          “產權是一束權利”,而這些權利是可以相互分離的,明晰產權是否就意味不同的權利也必須明晰,并且進一步明晰到個人,起碼在國內理論就就存在這種傾向。但是,這些權利的分離和明晰,實際上需要依靠制度將不同權利統一為共同的權利,這需要一套復雜的制度安排。而權利越分離,制度就越復雜,制度成本也就越高。個人企業是將所有權利統一于個人,利益關系相對簡單。如果沒有相應的復雜制度安排,產權越細分,利益矛盾就越嚴重,企業也就越沒有效率。而企業越沒效率,就要求進一步細分產權,又進一步導致管理混亂,這樣就陷入產權明晰的陷阱。

          現代企業制度是從私人企業發展演變過來的,是要通過明晰投資者產權與公司法人財產權的不同,通過相應的治理結構,防止少數掌握控制權的投資者對公司法人財產權的侵犯。與此相反,我們的改革,似乎希望通過管理者持股,以調動他們的積極性。這種改革模式實際上追求的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合一的企業組織形式,這是私人企業而不是現代公司制企業。公司制企業與私人企業存在著根本的區別,它不僅已經擺脫了對個別私人的依賴,而且,經營管理人員成為企業的雇員,這些人的行為必須服從企業利益的需要。因此,在現代公司制企業中,個別管理人員的地位和作用在不斷弱化,他們只有在整體中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經營管理人員地位的變化是公司制企業發展成熟的必然結果。所以,如果公司制企業還離不開某一具體的管理者,這是企業不成熟的表現,也表明該企業建立的現代企業制度是不成熟不完善的。因此。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其核心是圍繞以企業自我發展為中心而進行的一系列的制度設計,產權改革也是以此為目的。法人財產權不等于管理人持股。西方國家大量企業采取股票期權形式對公司管理人員報酬激勵,但股票期權是報酬獎勵的一種方式,它是通過股票價格影響管理人員,獎勵由原來用現金改為期權,能夠實現對管理者更有效的控制。期權并不是把股票無償送給管理者,而是通過股票市場價格與期權價格的變動最終決定管理者所獲得的實際的收益,一旦市場價格低于公司內部設定的價格水平,管理者就無法通過出售期權獲取收益,此時,期權的多少管理者就毫無意義,因為他不能通過出售期權獲得額外的收益,他也不可能為了成為股東而按事先規定的期權價格購買公司給予的股票。顯然,期權獎勵方式只是現金獎勵的轉化形式,只不過這種獎勵對經營者的約束更為嚴厲,經營者只能通過出售期權或購買股票獲得公司給予的獎勵。而我們目前的管理者持股其目的卻是要把管理者不必花錢或以級低的價格獲得公司股票,企圖以此調動其生產經營的積極性,二者的差別在于前者是一種收益激勵,通過股票價格差影響

          管理者行為,而管理者持股卻在于持股本身,目的是要改變企業的股權結構,通過使管理者成為投資者一員,促使其個人利益與股東的利益保持一致,這是管理者持股不同于股票期權激勵不同的地方。管理者持股,是要將股權落實到個人,將企業發展寄托給管理者個人,這種改革模式與以企業為中心的現代企業發展模式相去甚遠,執行的結果往往是管理者利用對公司的控制權,最終侵犯其他股東的利益,導致企業資產流失。

          不可否認,目前我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經營者既存在著激勵不夠的問題,也存在著約束不力的問題。那么,改制后的企業能否直接照搬西方的激勵約束機制如股票期權制度?筆者認為原則上是可以的,但關鍵是期權必須是有償,而且還要規定合理的價格和出售期權的時間限制,并不是要用廉價甚至無償的辦法直接送股,股權激勵本義并不是為了使其變成股東。

          現代企業制度是西方發達國家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的產物,西方現代產權理論反映的是市場機制完善,法制健全、治理結構合理情況下的企業特征。如果不根據中國的具體情況,簡單照搬西方模式,強調從單純產權角度出發進行產權改革,忽視對制度變遷、外部制度環境這些因素的考慮,必然導致許多傳統體制下形成的非經濟性關系、人格化交換行為②大量存在于改制后的企業中,制約了企業自身發展目標的實現,不僅無法確立企業法人財產權地位,而且容易導致企業資產流失等一系列問題。因此,必須考慮在中國具體情況下,重新探討國有企業的改革與發展問題。事實上這一討論對于中國民營企業的發展也是大有裨益的,因為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都處于同一個社會經濟環境之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過程都會遇到相同的困難。

          三、以企業為中心的發展模式

          在企業發展的早期階段,企業的發展嚴重依賴于創業者辛勤工作和個人經營能力,與這種發展形態相適應,企業通常屬于私人企業。即使有些這類企業采取了公司制形式,股權也較為封閉,管理者同時也是企業的大股東,嚴格意義上它們仍然屬于私人企業。這類企業生產經營通常直接服務于創業者個人對利益的追求,成為增加個人財富的工具,因而也就沒有企業自我的發展。生產經營過程以企業為中心與以創業者個人財富增長為中心兩種本質不同的經營模式。以個人財富增長為中心,意味著經營者可以根據自身利益的需要決定企業的發展,只要能夠增加個人收益,甚至可以犧牲企業的長遠發展目標,因此,私人企業普遍存在短期經營行為。由私人企業向現代企業轉變,就是確立獨立經營者的企業自我長期發展的方向,逐步改變企業單純作為經營者增加其個人財富工具的過程。這一過程,不僅需要通過資本社會化。還要通過公司治理結構的建立,擺脫個別出資者對企業經營的直接干預,確立從所有出資人的整體利益的企業發展方向,并促使經營管理者最終依附于企業的新型關系的形成,在企業與經營者的關系上,企業真正處于主導的地位,使管理人員成為企業的附屬。然而,我國國有企業在改革過程中,卻不斷強化人的作用,過分強調人也就是經營者個人能力對企業發展的影響。孰不知,現代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其與私人企業不同的地方恰恰是淡化了單個企業人(經營者)的作用,通過制度使管理工作規范化,增強管理人員可替代性。企業內部治理結構、規范化管理以及經理人市場就是要使企業管理人員服務并依附于企業的一種制度安排,有效地避免人的機會主義傾向,遏制其侵犯投資者和企業利益行為的發生。

          在經濟體制轉型過程中,市場機制不夠完善,我國企業大量生產經營活動需要借助非市場的途徑,依靠企業管理人員個人人際關系網絡,企業的運營和發展不得不更多地依賴于管理者個人,運用其個人關系網絡以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而一個發展成熟的公司制企業,由于已經建立起企業自身(獨立于經營者個人關系網絡)的生產經營網絡體系,生產經營實現了“非人格化”,因此,與私人企業不同,現代企業生產經營發生了質的改變。企業發展不僅不依賴管理者的個人資本,而且也不依賴其個人的人際關系網絡。這種變化,反而使管理人員如果不能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沒有足夠的能力,就有可能被企業所淘汰。經營者(人)與企業的關系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是人依賴于企業而不是企業依賴于人。

          在中國。經過改制國有企業在形式上雖然也確立起企業法人財權,但并沒有就此建立起以企業為中心的發展模式。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各種條件還不夠完備,特別是外部制度環境依然不成熟,無法為企業擺脫對私人的依賴。建立以企業為中心生產經營模式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

          我國目前仍處于新舊體制交替的轉軌期,市場經濟體制不夠完善,政府行政權力在社會資源配置過程中起著決定性作用,而且由于政府機構在資源的配置方式上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導致社會經濟活動大量滲透著人際關系,非市場化運作方式,為關系化的交換行為留下廣泛的操作空間,扭曲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行為,擴大并強化了人(經營者)個人的地位和作用。在這樣一種情況下。企業的發展,很大程度上取決經營者與政府部門及其與相關人員的個人關系的好壞,管理人員個人關系和公關能力的大小成為企業成功的重要因素。由此,企業的發展就必然依賴于個人關系網絡,其生產經營活動在很大程度上變成了個人的經濟行為。市場的公平競爭讓位與市場背后人際關系網絡的競爭。這種社會資源配置特性強調個人作用,比較有利于小規模的私人企業發展,但不利于公司制企業的發展。在這種資源配置方式下,非市場交易過程信息的不對稱,加大了對企業經營者監督的社會成本,一旦無法用制度約束控制企業的經營者,必然出現經營者敗德行為的廣泛蔓延。最終為了鼓勵經營者盡心盡責,只好采取管理者持股的方式,由此企業的產權將由管理者持股演變為管理者控股,最極端的將演變為私人公司。所以,在這種體制下,不僅國有企業難以完成向現代企業制度轉變,就是產權明晰的私人企業也無法發展成為現代的公司制企業。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由于市場缺乏有效配置資源的能力,導致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都無法擺脫對企業領導者個人作用的依賴,企業資本社會化和管理社會化過程都受到制約。這種體制下必然形成企業管理者對企業產權的要求。強化了管理者個人對企業發展的控制,在這樣的基礎之上必然產生對股權進而是控股權的要求。然而,即使有了控股權,由于公司制企業與個人財產還有差別,因此,還會出現作為控股權者,人仍會利用其控制權,侵占公司利益,國內就有上市民營企業的老總轉移資產,掏空上市公司的事情的發生。因此,只要社會在體制上存在有利于強化企業經營者個人作用的制度安排,那么,體制上就存在著一種“私有化傾向”,從而不利于資本社會化進程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產權的改革將朝趨于向經營者持股的方向發展,

          進而向私人公司轉變的傾向,這種傾向可以稱之為產權改革的“私有化”陷阱,不僅是私有化,而且還是個人化。通過這樣一種邏輯,對于所謂的管理層收購(MBO)過程中國有資產被低估進而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就很容易理解了。因為這種情況下管理者擁有股權已經不再是一種激勵機制,而是一種管理者個人對于企業的控制行為,這和現代企業制度是相背離的。

          所以,中國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并不僅僅只是一個產權問題,因而也就不能通過簡單的產權改革,比如私有化、MBO、股份制改造等方式來解決。企業是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開展其生產經營活動,因此,其產權制度改革,必須同時考慮外部制度環境對產權改革的影響。就中國目前的實際情況而言,通過產權改革確立企業主體地位,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強調市場作用,加強外部環境建設就成為產權改革能否獲取成功的關鍵。因此,改革過程就需要正確處理企業、政府、市場之間的關系,通過規范化制度建設,形成有利于確立以企業發展為中心的外部制度環境。其中,政府的準確定位意義重大。一方面可以割斷行政權力系統與國有企業的利益關系,使政府不再直接占有企業和生產要素(周冰,鄭志,2001);另外一方面由于市場成為資源配置主體,政府的資源配置的權力將受到限制。由于市場代替政府,法制代替了人治,經濟活動中的非市場化、關系化交易行為讓位于公平公開的市場競爭,從而限制了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非市場化交易行為的發生,消除了企業對經營者人際關系網絡的依賴,為以企業為中心的發展模式奠定制度基礎。因此,如果國有企業僅僅局限于產權改革,不去觸動非市場交易的權力基礎,那么經營者仍然掌握決定企業發展的控制權,也就具有繼續要挾企業的條件,仍然無法消除其機會主義行為的發生(姚洋,支兆華,2000)。在資源配置方式沒有改變的情況下,權力和社會人際關系的介入,導致市場機制的扭曲,在此環境下,“明晰產權”的改革思路,將演變為產權明晰到個人,極端地說,就是個人所有,而這種私人企業即使在西方發達國家也只是其企業發展的早期形態(個人業主制與合伙制),成熟的現代企業基本都實現了資本和管理的社會化。因此,現在講管理層收購(MBO)。本身就一種倒退。管理層收購反而不利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不利資本和管理的社會化,也不利于企業為中心經營模式的建立,背離了現代企業的發展方向。

          四、結論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范文第5篇

           

          關鍵詞:現代企業教育;現代企業制度;現代企業教育制度

          一、問題的提出

          現代企業教育是指企業以現代人力資源開發理論為指導、在市場環境中為應付日趨激烈的競爭而采取面向企業全體員工開展形式多樣、有針對性的有效培訓,使企業員工的思想意識、行為模式和知識技能等綜合素養均得到提高和完善的活動。

          現代企業教育與傳統企業教育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區別:在對象上,現代企業教育面向企業全體員工,以全體員工素質的普遍提高換取企業的全面進步,而傳統企業教育則存在很大的局限睦;在形式上,現代企業教育長、短期結合,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并舉,企業內部正規培訓與企業外部的非正規培訓并重,而傳統企業教育則形式較為單一;在內容上,現代企業教育面向市場、立足企業員工增強能力、完善自我的實際,因此,它尊重員工不同的學習背景和智力、非智力等因素的差異,教育內容既買用又豐富多彩,而傳統企業教育則顯得較為空泛;在方法上,現代企業教育采用個別化教育思想,針對每個員工的不同條件,因材施教,而傳統企業教育則多采用集中灌輸的粗放式教育方法;在手段上,現代企業教育力求充分運用多媒體及虛擬現實等高科技成果來提高企業教育活動的效率,而傳統企業教育的手段則較為落后。

          當今世界經濟一體化、貿易全球化的進程正在加速,綜合國力的競爭愈演愈烈,而國力的競爭說到底是國與國之間企業實力的較量,歸根結底是企業人才綜合素質的競爭,企業教育已真正成為企業發展的“百年大計”。

          20年的改革開放已使我國社會經濟生活悄然發生著深刻變化,然而,處于風口浪尖的國企改革卻使企業教育陷入困境。

          首先,國企領導思想觀念較為保守落后,致使企業教育在整個企業管理過程中處于從屬地位。大多數效益較差的國企領導的經營思想仍停留在傳統的產品經濟時代,只重生產,不重開發,看不到產品生產與人才培養之間的相互關系,更不能深刻認識到企業教育在企業改革的發展過程中所起到的基礎性“增量”作用。

          其次,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造成企業教育與企業發展脫節,企業教育的真實價值不能實現。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教育只是企業生產管理過程中的一個附屬環節,企業粗放式的生產經營方式導致對企業人才素質提高的嚴重忽視,企業教育在此氛圍中茍延殘喘,消極被動,不能積極主動為企業發展分憂解愁,很多國有企業甚至把企業的教育培訓任務當成是例行公事式的行政命令程序,既不考慮完成教育培訓任務的質量,也不考查企業員工對企業教育的實際需求,致使企業教育喪失了其生存發展的內在動力,也斷送了企業對企業教育的支持基礎。

          第三,企業教育管理的內外環境并未得到顯著改善。有效的法律環境是企業教育生存發展的基礎。盡管近些年我國已陸續頒布了<勞動法>、<職業教育法>等法律文件,對勞動者的素質鑒定和技術業務培訓做了強制性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相應的“企業教育法”,當國企發展困難重重之時,就易使經營者在主觀上有意無意地“弱化”企業教育。

          二、國有企業教育發展機遇與挑戰并存

          國有企業教育的發展不能夠離開國有企業發展的現實“土壤”。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國有企業走出困境標明了航道。現代企業制度是以公司制度為主體的市場經濟體制,其基本特征是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現代企業的產權制度、組織制度以及管理制度。伴隨著國有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國有企業教育發展重現生機。

          現代企業制度首先明確了法人的主體地位,使企業教育在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作用凸顯。在計劃經濟時代,國有企業法人“虛位”,企業經營好壞與企業經營者的實際利益沒有太大關系,導致企業經營者外無壓力、內無動力,隨處可見企業經營者的短期行為,自然對具有效益顯示滯后特點的企業教育在企業發展中到底起何等作用不感興趣。一旦企業經營確立了法人主體,經營者當然會使出渾身解術考慮企業未來長遠的發展。當經營者拋棄短期行為、審慎思量自身的根本利益的時候,他會領悟到企業的百年大計還是以企業教育為本,謀求企業持續發展就成為企業教育發展的內在巨大動力。

          現代企業制度是以人為本的經濟制度,企業發展必須建立在不斷提高勞動者素質的基礎之上。以人為本,一方面要求企業的一切經營行為都圍繞消費者的利益、以滿足消費者不斷增長變化的需求為出發點,更為重要的是企業發展將愈發依賴企業全體員工的聰明才智。據統計:1996年我國國有工業企業員工60%以上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大多數青年員工只有初級技術,與此同時,企業員工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和管理水平等都亟待提高。顯然,擁有這樣素質的員工隊伍是很難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絕處逢生的,加強企業教育、造就高素質的企業員工隊伍就成為當務之急。以人為本,還要求現代企業不只是把企業員工單純看作是勞動者,而應該盡力提供良好的條件,滿足他們求知、探索、自我實現的各種合理需要,使他們成長為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企業建設人才,而企業員工的全面發展更是企業自身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基于企業員工較高層次的心理需求,培養全面發展的企業建設者,又為興企業教育提供了一個嶄新舞臺。

          現代企業制度是以知識創新為特征的企業制度,管理創新、技術創新將成為企業發展生生不息的主旋律。經歷20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經濟正在完成由粗放型量化增長向集約型質量增長的觀念轉變,更加注重經濟發展與社會環境、自然生態之間的協調統一,企業生存更加依賴于技術進步和科學管理所創造的高質量、高性能、高附加值產品;同時,隨著我國產業結構的不斷調整和升級換代,經濟結構正在向更高級、更優化方向邁進,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必然引起就業結構的相應變化,對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要求,也為企業教育尋求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指明了道路。然而,目前我國國有企業員工中所擁有的科學管理知識卻極為有限。據統計:盡管在國有大中型企業的高級管理層人員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已占77.2%,但其中只有1.4%的人員所學專業為經濟管理或企業管理,為此,在國有企業的各級備類員工中普及并提高管理科學知識,就成為企業教育發展的新的有力支點。

          應當看到國有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建立,確實為企業教育創造了難得的發展機遇,企業教育的需求和企業教育大發展可能的實現方式都是前所未有的。但如同國有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充滿艱辛困苦、步履蹣跚一樣,企業教育在新形勢的更高要求中是輝煌的期盼,更是挑戰的顛峰,我們期待著企業教育新世紀曙光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