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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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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工作計劃范文第1篇

          一年來,勞動人事部在公司領導和集團公司相關業務處室的帶領指導下,在各單位、部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緊緊圍繞中心任務展開工作,較好地完成了公司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將一年來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2019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一)三項制度改革工作   

          1、人事制度方面

          (1)以契約化管理為抓手,繼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今年以來對整合后的子分公司機構進行了設置并規范了班子職數,精簡科級機構*個,規范了管理,捋順了層級。同時,按照契約化管理選聘了科級管理人員,明確了崗位職責。*名副科級干部由于工作業績出色,在副職崗位上主持全面工作,給愿意干事、想干事的人提供了平臺,從根本上激發了廣大干部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7名科級干部由于不符合崗位要求未被選聘,打破了“干部能上不能下,職位能高不能低”的陳舊觀念。

          (2)采取精簡機構、精干干部隊伍,重視人才培養、打破平均主義等措施,逐步扭轉了企業管理人員多、勞動效率低的現狀,進一步激發了干部職工干事創業的熱情,給企業發展帶來了活力,為推動公司高質量發展、全面提檔升級提供了人力資源保障。

          (3)精簡機關人員,推行“公開招聘、競聘上崗”制度,并按年度進行考核,讓少數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履職能力差,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高的人員退出崗位,轉變了“進得來、出不去,上得去、下不來”的局面。

          2、收入分配制度方面

          (1)根據集團公司工資分配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情況,制定了***公司2019年工資分配方案。并核定下達了2019年各單位工資總額、提取工資單價。

          (2)不定期組織人員對所屬對各單位工資分配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考核,對違反工資分配規定的要求限期整改、落實。

          (3)完善了人員信息,完成了基礎數據的錄入工作,為今后勞資業務信息化管理搭建了平臺。

          3、勞動用工制度方面

          (1)嚴格按照集團公司要求做好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新簽合同備案287人,新簽合同備案4人,正常續簽合同備案85人。

          (2)大力宣傳集團公司轉崗分流文件精神,讓廣大職工充分了解相關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職工辦理內部退養、停薪留職或自主創業手續;

          (3)繼續全面開展勞動紀律整頓,與1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人員辦理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建立了“四不兩直”督查制度,不定期對機關和所屬各單位開展勞動紀律督查,對查出的問題現場下達檢查結果通知單并要求整改,每月在公司例會上對勞動紀律整頓情況予以通報。

          (4)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的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要求,辦理了**名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手續。

          (二)轉崗分流工作

          截止2019年*月*日,完成轉崗分流*人,完成集團公司考核指標的*%,提前2個月完成集團公司全年考核任務。其中:辦理退休*人,在職死亡1人,嚴重違紀解除1人;個人辭職6人,調出集團5人,新項目分流*人,機關科室人員充實生產崗位*人,內部退養*人,辦理中止履行勞動合同*人,自主創業*人。共計節約支出*萬元,創收效益*萬元。

          (三)職工培訓教育工作

          1、完成地面單位主要負責人培訓*人;地面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培訓*人;特種作業現持證人員有*人,今年電、焊工參訓人數17人、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69人;其他從業人員換證培訓1194人,三項崗位人員已全部持證上崗。

          2、業務技能提升方面,要求機關各部門嚴格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實施培訓,完成各類培訓21期,1600多人次。10月份根據工作需求,進行了后三個月培訓計劃調整,現正陸續開展中。

          3、針對單位整合,人員變動,造成部分職工無證上崗現象,對在崗人員進行了統一摸底、培訓,按照“上什么崗,持什么證”的安全生產要求,收集學習資料,將資料匯編裝訂成冊,做到職工人手一冊。同時,做好思想工作,讓職工認識到“只會操作、不懂理論,想取證、必學習”的重要性。

          (四)職工社會保險工作

          一是完成了市級統籌2019年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審核工作;二是完成了2018年度市級統籌退休職工待遇結算工作;三是完成315名市級統籌職工正常退休審批手續;四是對原萬隆公司在冊全民職工養老保險進行了核查,對存在中斷情況人員補繳了費用,確保職工權益得到保障。

          二、存在的問題及應對措施

          (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目前公司整體人員結構年齡偏大,專業技術(操作)人才短缺;二是部分基層單位培訓機制不完善,培訓計劃不能夠全部落實,培訓內容針對性不強;三是由于機構整合,從事勞資業務新人較多,對業務知識掌握的不牢固,不能較好的運用政策解決有關問題;四是社保繳納、管理方面業務方面,目前**管理局只是對各礦(廠)多經實行單純的業務指導和協助辦理,缺乏考核獎懲機制,出現問題時沒有任何的監督管理獎罰權利,工作推進難度較大,對社保工作正常開展有一定的影響。

          (二)應對措施

          一是完善專業技術(技能)人員基礎信息,對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技能)人員及時通知參加考核、鑒定,對考核鑒定通過的人員及時評聘享受相應待遇。同時針對公司面臨的人員老化、專業技術人才短缺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司發展結合下屬單位崗位需求,積極向集團公司提出崗位需求計劃。二是通過“三基建設”檢查考核,嚴格督導各單位按照計劃完成培訓任務。三是組織開展勞資(人事)系統業務培訓,提升公司各單位勞動人事部門人員業務辦理能力。四是建議集團公司層面對各礦(廠)單位**市社保統籌人員社保管理制定考核管理辦法。

          三、2020年工作思路與措施

          (一)工資分配方面

          根據集團公司工資分配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情況,制定**公司2020年工資分配方案。加強工資管控,嚴格執行工資審批制度,規范工資發放。充分發揮分配自主權,體現多勞多得不勞不得的工資分配政策,工資向工作量大、貢獻多、技術含量高的崗位傾斜,打破大鍋飯,杜絕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光拿錢不干事的現象。全面使用人力資源管理(ERP)系統,要求各單位將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全部錄入薪酬管理模塊,通過ERP系統強化對各單位工資發放的檢查監督,對職工收入進行動態了解,為工資分析提供依據。

          (二)干部、人事管理方面

          一是借助契約化管理機制,繼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打破人員身份限制,推行管理人員“公開招聘、競聘上崗”制度,真正達到讓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有“位子”,干成事的人有“帽子”。二是繼續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進一步激發干部隊伍活力。建立完善干部交流調控機制,以交流增活力,以“適度”保穩定。進一步推動干部交流輪崗,在各單位之間實行關鍵崗位、同類崗位輪崗制度;加強機關與基層干部的交流輪崗,改善基層班子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工作質量和效果。三是加快生產崗位優秀人才選拔培養步伐,進一步改善干部隊伍結構。把政治素質高、上進心強、可塑性強的優秀青年干部和技術骨干作為重點選拔對象,通過加強業務培訓、實際崗位鍛煉,努力培養造就一批有真才實學、動手能力強、有實際操作能力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四是繼續強化教育培訓,進一步提升干部的執行力。引進先進的教育理念和培訓方式,加強對干部的政治素質、大局意識、宗旨意識和業務管理等方面的專項培訓教育。

          (三)勞動用工方面

          一是繼續加強勞動紀律整頓,持續開展“四不兩直”勞動紀律督查。二是繼續加大轉崗分流宣傳力度,鼓勵各單位組織化外出創業創收。通過合理制定考核指標、配合拓展分流渠道等方式和措施,確保完成2020年度的轉崗分流指標。三是根據技能鑒定工作要求,組織符合要求的工種進行考試鑒定,重點抓好學習的掌握情況,提高理論知識和實踐考核的通過率。并專人負責為取得技能操作證書的人員及時申領專業技能提升補貼,形成專業技能人員自愿考取技能等級證書的氛圍。

          (四)職教培訓方面

          一是以安全生產為基礎,全員持證為目標,正常開展培訓工作,完善培訓制度,對照標準做好各類培訓資料,建立職工個人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制作上崗證胸卡,聘請有資質、有經驗的教師對特殊崗位人員系統性培訓,不讓培訓流于形式,真正達到學習效果。二是認真落實安全“三基”工作內容,征求各單位意見,對負責培訓的管理人員進行指導,加速規范培訓制度和培訓資料,真正做到“教有所用”。 三是保證安全教育培訓所需資金,確保安全培訓經費的正常投入和使用。

          (五)社會保險業務方面

          一是加強對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力爭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用,確保涉及職工權益的各項社保業務能夠正常開展。二是按月完成**市社保統籌人員正常退休審批手續,降低企業人力資源成本。

          勞動部工作計劃范文第2篇

          為了掌握各區、縣實施“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的工作情況,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實施計劃〉的通知》(勞部發〔1996〕137號)的有關要求,勞動部及市勞動局將組織對各地執行《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實施計劃》(以下簡稱《實施計劃》)的情況進行檢查。現將這次檢查工作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此次檢查內容為《實施計劃》中提出的五項具體任務的完成情況。其中,第一、第五全面落實流動就業憑證管理制度及流動就業統計工作為對區、縣檢查的重點內容;關于建設三大區域勞動力信息網的情況不列入對區、縣的檢查范圍。

          二、檢查工作分為自查和抽(互)查兩個階段進行,以自查為主,抽(互)查為輔,自發文之日起至12月20日為自查階段,96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勞動部將從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抽調人員進行抽查。北京市作為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重要輸入市將是被抽查的重點,請各區縣勞動局做好準備,認真積極配合。

          三、檢查工作完成后,各區、縣勞動局應將《實施計劃》的完成情況,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擬采取的措施和建議等形成書面報告于12月25日前報市勞動局就業管理處。

          勞動部關于印發《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實施計劃》的通知

          (1996年4月22日 勞部發〔1996〕1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自1994年實施以來,進展順利并取得明顯成效,初步建立了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就業的基本制度、信息系統和服務網絡,特別是在1995年和1996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組織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是一項長期的任務,要從根本上解決流動盲目無序的問題,還需經過艱苦努力。繼續實施“有序化工程”是“九五”期間勞動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今年將全面推進這項工作。為此,我部研究制定了《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實施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切實抓好落實,以保證各項任務的完成。

          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流動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實施計劃

          一、工作目標

          (一)初步形成跨地區就業的農村勞動力(以下簡稱“民工”)按需流動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單位跨地區招用的新民工80%實現證卡合一,持證就業。

          (二)新民工有組織地輸出、輸入的比例和老民工有組織地探親、返崗的比例明顯提高。

          (三)初步建立與跨地區流動就業相關的服務制度和服務規范,持證就業的民工憑證享受服務。

          (四)1997年春運期間盲目外出的新民工明顯減少,基本消除因民工流量過于集中而造成的交通客流嚴重積壓現象。

          二、具體任務

          (一)全面落實流動就業憑證管理制度

          1.勞動力輸出地普遍對新民工實行外出前憑輸入地勞動部門認可的用工信息登記發卡的制度。勞動力輸出地區勞動部門根據輸入地區的管理要求制定簡便易行的工作程序,建立監督機制,使大部分外出民工納入管理;逐步提高勞動部門組織輸出的比例。

          2.全國各主要城市和重點勞動力輸入地區嚴格實行新民工憑卡辦證、持證就業的制度,同時繼續與勞動力輸出地配合,為1996年春節以前就業的老民工補發證卡,力爭在1996年12月31日前使所轄單位使用的外省民工領到標準式樣的外來人員就業證,并做到證卡合一。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跨地區流動就業憑證服務制度,制定并公布憑證服務和跟蹤服務項目,明確輸入地和輸出地各級勞動部門的服務職責。

          4.爭取制定統一的流動就業有關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在全國統一標準未出臺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應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制定本地區統一的收費標準,并對有關收費的程序和用途明確規定,嚴格管理。

          (二)建設三大區域勞動力市場信息網

          1.保證足量、準確的信息上網,并做到信息傳輸順暢。北京、上海、天津市要做到勞動部門新批準跨地區招用民工的全部用工信息上網(已招到的注明);廣東省今年聯網的市要做到新招外地民工的全部用工信息上網(包括就地招收轉換職業的外地民工,已招到的注明)。各省級站保證一定數量的跨地區求職人員群體和個體信息上網,最低數量由三大網中心協商各省級站確定;主要輸出地要做到全部由勞動部門組織輸往外地的人員情況以群體信息上網。建立用工和求職信息的修正制度和程序,保證網上信息的準確性。

          2.各入網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地、縣級信息站和信息收集、傳報制度。廣東、上海、北京對本地各區、市級信息站建立跨地區用工信息傳報制度。其他入網省年內至少建立5個地級站,其中至少2個站使用計算機聯網,其他站以傳真方式傳報信息,并建立跨地區求職信息和勞動部門組織輸出人員信息傳報制度。各主要輸出地區至少建立一個縣級勞務基地,根據用工信息開展培訓,建立勞動力資源庫,并做到基地勞動力資源信息上網。

          3.勞動部就業司與信息中心聯合建立三大網信息監測分析制度,由信息中心具體實施監測。從1996年7月1日起,對三大網網上信息每兩周匯總分析一次,并隨時對各省級站信息上網情況進行抽查。就業司和信息中心向各中心和省級站定期分析數據。

          4.各入網勞動力輸入省、直轄市與勞動力輸出省、自治區相互配合,探索建立以信息引導為主要手段實施宏觀調控民工流動總量的機制和制度。

          (三)發展服務網絡,開展流動就業各環節的服務

          1.大力發展鄉鎮勞動服務機構。年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鄉鎮勞動 服務機構的現狀進行一次摸底調查和分類,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對已建立的鄉鎮勞動服務(管理)站、所加強管理,落實職能,切實將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落實到基層。鄉鎮建站比例達到80%以上的地區,重點完善機構,強化職能,使鄉鎮就業服務工作取得明顯進展;鄉鎮建站比例未達到50%的地區,重點在輸出勞動力較多和鄉鎮企業較發達的地區發展機構,年內爭取使建站比例提高5-10%,并通過建立中心站擴大服務的覆蓋面。

          2.整理跨地區勞務工作機構。各輸出地對駐外地勞務工作機構進行一次整頓,明確職責,提出規范性要求;三大勞務協作區分別制定跨地區勞務工作機構管理制度;各主要輸入、輸出地共同總結推廣跨地區勞務工作機構的典型經驗,指導其開展跟蹤服務,協助當地勞動部門搞好跨地區就業民工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權益。

          3.開展對持證民工的服務。輸入地與輸出地勞動部門加強配合,以多種形式為已領到流動就業證卡的民工服務,廣泛宣傳服務內容,并協調有關部門為持證民工提供各種優惠和服務,爭取讓每個持證民工了解能夠享受的服務項目,并憑證享受服務。

          4.加強對民工的培訓。各地勞動部門將提高民工素質作為實現勞動力有序流動的重要措施,列入計劃,作出具體安排。輸出地勞動部門發揮鄉鎮勞動服務機構的作用,在民工外出前加強有關知識教育,并根據用工單位的需要,積極開展就業訓練;輸入地勞動部門指導企業對民工進行必要的教育,組織民工根據工作需要參加各類培訓。勞動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對持流動就業證的民工可給予優惠。

          (四)做好1997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

          1.各主要輸入、輸出省、自治區、直轄市對1996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進行認真總結,總結經驗,找出差距,向地方政府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和1997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方案。

          2.在堅持前兩年各項有效措施的同時,1997年春運前集中力量做好民工返鄉、返崗的組織工作。指導企業分期、分批安排民工休假;輸入、輸出地勞動部門共同對民工返鄉、返崗進行登記、預測;加強與鐵路、交通部門的信息溝通,擴大預訂團體車、船票的比例,盡量使春運期間民工客流量保持均衡。

          3.下大力氣做好宣傳工作,加大管理、監察力度,盡可能減少春節后一個月內新民工外出的人數。

          (三)加強流動就業統計工作

          1.將證卡發放與登記、統計工作相結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相應的統計制度,充分利用登記資料,較準確地掌握勞動力跨地區流動就業的情況。

          2.按照勞動部《就業與失業統計報表制度》(勞部發〔1995〕436號)中“農村勞動力流動就業情況統計表”的要求,落實責任,逐級做好統計工作,保證報表質量,按時將報表匯總后報勞動部。

          三、保障措施

          (一)落實目標責任。勞動力輸入、輸出較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確定主要領導牽頭,專人負責“有序化工程”的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落實憑證管理制度、鄉鎮勞動服務機構建設和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工作。上述各項具體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級勞動部門,并列入工作考核指標。

          (二)加強部門間協調。勞動部和地方各級勞動部門與有關部門建立協作關系,主動協調政策,開展合作,爭取支持,共同研究制定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和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就地就近開發就業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工作計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實施計劃制定具體工作計劃,作出各階段工作的安排,并報勞動部備案。

          (四)建立檢查制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于1996年7月底和12月底前對所轄各地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并寫出階段小結和總結報告。勞動部就業司將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抽查。

          (五)補貼工作經費。對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并按時報送計劃、總結、報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根據工作量和目標完成情況給予少量工作經費補貼。

          四、活動安排

          鑒于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試點工作與“有序化工程”實施聯系緊密,故將有關活動作出統一安排:

          5月10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實施有序化工程工作計劃。

          6月30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鄉鎮勞動服務機構基本狀況調查報告及典型材料(調查的具體要求另行通知)。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試點省上報試點工作總結報告和試點縣、市經驗材料(試點總結的要求另行通知)。

          7月31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流動就業憑證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小結。

          8月下旬,召開全國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試點工作經驗交流會,總結交流試點地區促進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和各地開展鄉鎮就業服務工作的經驗。

          10月下旬,勞動部對各地實施“有序化工程”情況和1997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準備情況進行檢查。

          勞動部工作計劃范文第3篇

          切實幫助失地農民就業,讓群眾在發展中受益,提高失地農民面對城市生活所必需的綜合素質,增強他們對城市發展的認同感、歸屬感、責任感。

          二、工作對象和目標

          先期以農轉非居民為對象,其中“40、50”就業困難人員為重點。從2013年開始每年培訓農轉非人員500人次以上,新增就業300人。

          三、工作模式

          (一)鎮建立新市民就業工作機構

          新市民勞動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鎮新市民就業工作。

          組長:

          常務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審定新市民就業工作計劃;

          2、負責協調縣經開區、縣有關部門工作,爭取項目、資金的支持;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同志任副主任。

          辦公室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制定新市民勞動就業工作計劃

          2、負責培訓工作經費培訓使用預決算;

          3、組織培訓師資力量;

          4、制訂學員獎勵制度,研究實施鼓勵措施;

          5、總結推廣經驗,并實施考核評估等工作。

          (二)家和社區建立“三個平臺”

          1、建立勞動力信息平臺

          家和社區和征在農轉非人員原所在村負責開展勞動力狀況摸底工作,掌握每一個勞動力基本情況、個人培訓方向和就業愿望。并將每個人的基本信息錄入計算機,形成勞動就業基礎數據庫。

          2、建立就業培訓平臺

          (1)訂單式培訓。以召開企業用工座談會、實地深入園區內用工企業等形式了解用工企業的用工需求,建立統一的勞動用工信息庫,實現對各失地農民定單化培訓。這種培訓的師資主要以用工企業師資為主,以勞動就業局相應的培訓機構師資為輔。

          (2)技能儲備培訓。這是一種常規的培訓模式,以失地農民的主體愿望為主開展培訓,為以后或外地就業儲備合格勞動力。其中師資以勞動就業局的相應的培訓機構為主。

          (3)提升市民素質為主的素質培訓。就是通過各種素質培訓使失地農民能夠更加融入城市生活,提升各種城市生活的素質能力。其中有以百姓講師團、腰鼓隊、秧歌隊等為主要載體,在豐富群眾的文化生活的同時也使市民的各項素質得到了提升。

          3、建立勞動用工平臺

          (1)掌握經開區內企業用工需求。以召開企業用工座談會、實地深入園區內用工企業等形式了解用工企業的用工需求,每季度召開政企聯系會,對新進企業要及時跟進,了解其用工需求,使接受培訓的失地農民實現就地就近就業。

          (2)建立與縣就業部門、招工單位溝通機制。通過這種機制的建立,使失地農民進行勞動力輸出現實就業。

          四、保障措施

          勞動部工作計劃范文第4篇

          二00五年人事管理工作計劃 一、人員調配管理 本年度重點做好新興工業園投運期間的人員調配工作。 1、根據公司新的體制設置及人員定編,抽調部分優秀管理人員及生產骨干到工業園工作,使技改項目投運后,能夠正常的安全經濟運行。 2、根據公司各部門、單位人員崗位定編、缺編情況,隨時作好調配工作。及時、準確下達人事調令和人事指令,力爭使人力資源達到最佳合理配置。 二、勞動合同管理 做好勞動合同的簽訂、解除及勞動合同檔案管理等工作。本年度重點做好2005年6月30日194人勞動合同到期員工的續訂工作。針對本次續簽工作,在今年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礎上,需進一步運作新的管理辦法,對生產工人及其他工作人員擬采用中期(2年)、短期(1年)合同,對部分人員采取不再續簽合同的管理辦法。 三、人事考核評價 為進一步加強對員工在一定時期內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評價,正確把握每位員工的工作狀況,建立公司正常、合理的人事考核評價制度,從而為員工的獎懲、晉升、調整等提供客觀依據。根據公司目前生產經營狀況,制定人事評價制度,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對不合格人員實行在崗試用、待崗培訓或轉崗,以保證員工隊伍的高效率、高素質。 四、獎懲管理 結合公司實際,對在生產、科研、勞動、經營管理等方面,成績突出、貢獻較大的,分別給予獎勵。對有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完不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等情況的員工,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五、人才儲備工作 根據公司現狀,結合先進企業的管理經驗,參加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大型人才交流洽談會,直接引進高層次、高學歷人才獲得技術過硬、品德優秀的人才隊伍。擬在2005年招聘應屆大學本科生10名左右,專業主要有:熱能與動力專業5-7人,電氣專業2-3人,化學專業2-3人。 六、員工職稱評定、職業資格證年審工作: 隨著對人才資源的進一步重視,職稱評定等項工作已得到社會的普遍承認與重視。 1、做好2005年度公司員工申報職稱工作的辦理,重點做好申報初級及中級職稱人員的手續辦理。 2、做好公司員工職業資格證書的年審與辦理工作。按照勞動部門要求,做好職業資格證書年審工作,同時根據實際適時做好職業資格證的申報及辦理。 七、其他人事管理工作: 1、做好員工季度勞保及勞動用品發放及管理工作,及時做好員工勞保用品的補充及相關制度修訂工作。 2、做好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檔工作,保證檔案的完整性、齊全性、保密性; 3、嚴格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認真辦理員工的辭職、辭退、除名、開除退廠手續。嚴格退職手續的辦理,做好退職員工錢、財、物的交接監督,不留后遺癥。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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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工作計劃范文第5篇

          為貫徹黨的十五大精神,促進我市經濟結構調整,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實施再就業工程,加快建立適應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社會保險體系,現就城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我市已出臺的社會保險法規和政策目前尚未參加全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要按照《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規定》(市政府〔1998〕第2號令)、《北京市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市政府〔1994〕第7號令)參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除中央在京的國有、集體企業和軍隊在京、外省市駐京企業外的各類城鎮企業,都要按《北京市地方所屬城鎮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大病醫療費用社會統籌的規定》(市政府〔1995〕第6號令)參加大病醫療保險。凡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城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要在1998年12月31日前,到所在區、縣辦理參統手續,并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二、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的有關政策(一)養老保險

          1.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應自1996年4月1日起繳納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并按有關規定建立個人帳戶。

          對于在1992年10月至1996年3月之間由全民、集體等企業轉調到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人員,且有個人繳費記載的,但其間繳費中斷的,可補繳1996年4月1日以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其原有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2.職工流動中,因企業原因未參加養老保險而造成職工中斷繳費的,原企業應負責補繳相應的養老保險費用。如果職工無法通過原企業補繳養老保險費用的,職工可以提出申請,由調入單位負責代辦有關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手續,補繳以前企業和職工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費用后,其繳費年限前后連續計算。

          3.中央在京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股份制及其他各類企業,原則上應按有關規定補繳歷年企業和職工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企業,經市勞動局批準可辦理緩繳或分期補繳手續。

          (二)失業保險

          目前尚未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自1994年6月起補繳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用。

          (三)大病醫療保險

          1.大病醫療保險的適用范圍擴大到本市行政區域內除中央在京國有、集體企業、軍隊駐京企業及外省市在京企業外的各類城鎮企業及其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和退休人員(包括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辦理退職的人員)。

          在市、區(縣)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個人委托存檔的人員也按大病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參加大病醫療保險(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2.上述企業和單位應按大病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要求,到所在區(縣)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有關事宜。

          3.上述企業參加大病醫療保險后,企業及個人的繳費比例、繳費基數、費用列支渠道以及醫療保險待遇等均按大病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從參加大病醫療保險之月起企業和職工及退休人員開始繳費,次月起報銷大病醫療費用。

          4.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企業及人員執行《北京市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用藥報銷范圍》及大病醫療保險、勞保醫療的有關規定。

          5.按大病醫療保險規定應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城鎮企業,在1998年12月31日前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從參加大病醫療保險之月起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從次月起報銷大病醫療費用。1999年1月1日以后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均要從1998年7月1日起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

          三、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

          為做好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市、區(縣)要制定相應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工作計劃。要對轄區內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參加社會保險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在“底數清、情況明”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市勞動局將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工作指標分解到各區(縣)勞動部門,實行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目標管理責任制。

          四、采取綜合的行政措施,加強執法監察

          (一)市、區(縣)勞動監察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通過勞動年檢督促企業參加社會保險。對企業拒不參加社會保險的,要依據市政府令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二)為發揮社會保險的整體保障功能,企業未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不能享受再就業服務中心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代繳社會保險費用資金、失業保險基金負擔的三分之一部分。

          (三)市和區縣社會保險的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工商、稅務等部門做好擴大社會保險方面的工作,爭取多方面的支持,多方采取制約措施,可同工商行政部門協商,在企業工商年檢時,加強對企業是否參加社會保險的審查,督促企業參加社會保險。

          五、規范社會保險經辦工作

          (一)大力推動社會保險分支機構建設。各區(縣)要根據企業和職工分布狀況,合理布局制定社會保險分支機構建設方案,加快分支機構建設,按照屬地和一體化管理原則,方便企業和職工參加社會保險。

          (二)鼓勵街道(鎮)勞動部門和市、區(縣)勞動部門開辦的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以及經市勞動部門批準的中介機構經辦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社會保險業務。

          (三)市、區(縣)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優質服務,狠抓行風建設,做到文明用語、制度上墻、程序公開,為企業和職工提供高效、快捷、優質的服務。

          六、積極做好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