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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3 年8 月,《海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管理暫行辦法(試行)》開始頒布實施,隨著合作社數量的增加,合作社對促進農民增收,農村經濟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合作社由于自身的特殊性,財務管理的特點區別與普通企業。本文從屯昌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特點和內容出發,分析財務管理現狀,以期為財務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完善提供參考。
關鍵詞 :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特點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農村農業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國家和政府所重視和關心的問題。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農村經濟的改革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隨之產生,并且隨著經濟發展而蓬勃興起。
據海南屯昌農業局提供的數據資料顯示,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全縣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合作社918 家,比2012 年4 月份統計的數量新增17.8%。出資總額36953.67 萬元,合作社成員近20734 人,帶動周邊農戶近40000戶。
2013 年屯昌縣合作社成員人均純收入較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高200—350元。隨著市場的進一步規范,屯昌縣政府的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數量還在不斷增加,農民的收入還在不斷地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立整合了農村資源,有效促進了農業推廣,提高了農業科技,推動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特點
(一)成員賬戶的不穩定性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為每個成員設立成員賬戶,合作社堅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則。因此管理成員賬戶是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中一項重要內容。
合作社成員既是合作社的投資者,又是供應商和客戶。一旦成員不再與合作社發生交易往來、不再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技術和服務時,可以自愿退出合作社,可以抽回入社資金。而為了穩定企業的股權結構,《公司法》規定企業股東不能隨意撤資,特殊情況除外。隨著社員經營能力和經濟能力的變化等自身條件的變化,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情況就會發生相應的變化,使合作社社員賬戶與合作社的財務關系變得很不穩定。
(二)以“服務最優化”為財務管理目標
合作社依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以服務成員為宗旨,提高對外交易額為目標,由農民自己成立,自己管理。農民加入合作社后,即是合作社的普通社員,在合作社中扮演多種角色,既是合作社的投資者,又是經營管理者,同時也是供貨商和銷售方。西方合作社財務管理的目標是合作社價值最大化,由于合作社的性質區別于股份制企業,因此,國內合作社的財務管理不應以合作社的價值最大化為目標。合作社對外追求合作社利益最大化,對內提供服務最優化和技術最佳化原則。
(三)盈利返還合作社成員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經濟組織,是區別于普通企業的經濟組織。在盈余分配的決策和處理上,遵循的法律法規也不相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服務最優化為財務管理目標,立足本社社員、服務本社社員,通過合作社將擁有共同目標的農民組織起來,完成單個農戶“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合算”的事情。
盈余分配是處理成員與組織之間以及成員相互之間利益關系的核心,盈余分配的特點主要表現在:(1)合作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公積金,量化給每個社員,計入社員個人賬戶。(2)可分配盈余按社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返還總額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其余部分按照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的比例分配給社員。
(3)每年的分配方案要經社員大會討論決定。
(四)財務會計制度的特殊性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活動與普通企業一樣,就是經濟組織再生產過程中的資金運動,其實質就是合作社與各有關方面發生的財務關系。與普通企業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資金籌集、組織機構、盈余分配等方面具有特殊性,這就決定了其財務會計制度區別于普通企業的會計準則。例如:合作社是特殊的經濟組織,對成員提供服務,對外開拓市場提高業務量。因此合作社與社員的交易價優惠于合作社對外的交易價格,這就要求合作社在會計賬務處理上要分開進行核算,不能混為一談,這樣會導致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合作社法披露的會計信息不能真實反映對內對外的銷售情況,也會影響成員賬戶的記錄。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內容
(一)籌資引起的財務活動
籌集資金活動是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的起點,是合作社的基礎財務活動。合作社的主要籌資渠道是對外籌資和對內籌資。這些都表現為合作社資金的流入。在各種資金的籌集過程中,需要償還到期貸款,支付借款利息和其他一些籌資費用,是籌資引起的資金流出。
(二)投資引起的財務活動
合作社進行了資金籌集活動,資金一旦到位,即可開始進行投資活動。合作社首先將資金投資于內部建設,用來建造生產場地,購買生產設備和原料等,這些都是合作社的對內投資。待合作社資金充裕拓展外部業務的時候,可以考慮進行對外投資。這些投資活動引起的資金活動是合作社重要的財務管理環節。
目前,海南合作社由于其自身發展的特點和局限,大部分還沒有對外的投資活動。不管是對內投資還是對外投資,都會引起合作社資金流出,而投資獲得的收益同樣會引起資金流入。
(三)利潤分配引起的財務活動
合作社與企業一樣,期末要進行會計利潤的核算。利潤分配是合作社與社員發生的另外一個重要的財務活動。按照《合作社法》的規定,合作社產生利潤要向稅務機關繳納所得稅,并且提取公積金,提取一定的比例向社員分配利潤。提取公積金分配到社員各個賬戶,增加社員賬戶積累,提高社員投資的信心。這些是合作社產生利潤后發生的資金流出。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
國家和各個地區的政府高度重視合作社財務管理,為了讓合作社規范的發展,2007 年國家制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該法對合作社會計業務核算、財務會計制度等都做了明文規定。同年,國家專門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目前,全國已有16 個省區市頒布并實施了與合作社相關的地方性行政法規,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有了明確的法律保障。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運行有法可依,合作社正朝著健康和規范的方向發展起來。
2013 年8 月,為了響應和執行黨的“十”和2013 年中央1 號文件精神,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序發展,提升海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水平和國際旅游島的影響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相關法律條例,海南省農業廳出臺了《海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管理暫行辦法(試行)》,說明海南省相關政府部門重視合作社的管理和發展,海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
四、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現狀分析
(一)屯昌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來源情況
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來源主要有兩大部分:一部分是自有資金,主要包括社員繳納的股金和留存盈余;另外一部分是外部資金,主要有各類金融機構的貸款和民間借貸以及政府扶持資金。內部籌資可以提高企業的資源配置效率,尤其是在我國信貸緊縮的大環境下,農民專業合作社如果能夠從內部獲得資金的話,將緩解其所面臨的外部融資壓力。
(二)屯昌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決策機構設置情況合作社社務公開是最基本的民主管理制度。按照現行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合作社的內部治理結構中應當設有社員大會,作為合作社的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作為合作社的執行機構;監事會,作為合作社的監督機構。根據調查問卷情況整理出以下(表1)合作社財務決策機構的設置情況。
(三)屯昌縣農民專業合作社收益分配情況
根據《合作社法》的相關規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方法有三種: 一是按社員交易量(額)返還利潤;二是按股金分紅;三是成員享受股息。第一和第二種分紅方式容易理解,第三種分紅方式是指合作社在擴大生產經營規?;驅韧顿Y新項目時,如果社員投資該項建設,那么這些建設資金就形成投資股。這些投資股不承擔經營風險,不參與股金分紅,農民專業合作社一般按高于銀行利率支付利息給社員。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區別于公司制企業的收益分配。
通過對屯昌縣100 家合作社的調查發現,有小部分合作社沒有建立收入分配制度,分與不分由理事長說了算。提取公積金的只占35%,大部分社員只是享受到購買生產原料、出售農產品等方面的優惠價格,合作社與社員實行內部優惠交易,社員很少參與剩余收益的分配。就算有分配,也只是象征性地拿出小部分收益按交易額進行分配。有些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方案不經過社員大會批準,存在少數人決定多數人的收益分配現象。(四)屯昌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海南農民專業合作社總的來講是“起步較晚、發展較快、問題也較多”。目前,屯昌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處于初級階段,合作社成員整體素質偏低,松散的財務運行模式導致合作社管理存在這樣那樣的漏洞。以下(表2)為屯昌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調查表,該表體現了合作社日常基本的財務管理工作執行是否到位。
合作社各項管理制度尤其是財務管理制度并沒有做到與時俱進,適應合作社快速發展的需要。而合作社的相關培訓、監管和扶持等政府相關部門沒有做到足夠的重視。
四、建議
從以上現狀分析可以得出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有:融資難、財務決策民主缺失、財務運行不規范、收益分配不合理等。農民專業合作社應該抓住當前特區經濟的機遇,利用國際旅游島建設的有利政策和優惠措施,努力對外發展交易業務,對內完善內部管理才能解決財務管理存在的諸多問題。
構建適宜當前合作社特點的財務管理制度,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實用的財務管理制度,可以促進各種財務活動有序進行,合理籌集資金,充分利用有限的資金,降低資金使用成本,增加利潤;處理好各種財務關系,真實反映合作社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成果,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穩健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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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問題;原因;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1.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1)-04-0043-2
慶元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2007年僅25家,2010年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到214家,現已覆蓋糧、菌、竹、果、茶、蔬、藥、養殖等產業,總社員11637人,聯結基地12.92萬畝,帶動農戶5.7萬戶,注冊資金10522萬元。達到市級規范化專業合作社80家,市級示范性專業合作社8家,省級示范性專業合作社6家。2010年銷售收入39649.92萬元,盈余1913.5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解決了農民單家獨戶難以解決的實際問題,有效實現了生產與市場的對接,為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擴大農業經營規模開辟了新的途徑。但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財務管理上存在的一些問題。
1 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輕視財務管理
當前我縣有部份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重盈利輕管理思想,有的合作社財務人員是兼職人員;有的合作社只有出納沒有會計;有的合作社甚至沒有財務人員由理事長負責記錄收入支出,根本沒有內部控制、監督機制,無法起到會計應有的核算和監督作用。
1.2 記賬不規范
合作社存在記賬科目運用不當、會計憑證不規范,有的合作社沒有使用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規定科目記賬,用企業會計科目記賬。合作社經營利潤及上級撥款形成積累公積金只有總賬科,大部分合作社沒有建立財務制度和規范的會計賬簿,只有內部收支流水賬。外來的原始憑證和自制的原始憑證過于簡單,沒有完整的會計資料,支出沒有正式發票、白條入賬普遍、缺少經辦人審批人簽字,絕大多數合作社不能結合自身業務的特殊性設置內部科目,不能準確恰當的反映合作社的經營狀況。
1.3 成員賬戶管理混亂
沒有按照合作社章程規定設置成員賬戶科目量化到社員,社員不了解自身權益增減變化情況。一些合作社連最基本的股權登記制度都沒有,不發給社員股票權證,社員的利益從形式上得不到保障。
1.4 財務公開不到位
有些合作社財務收支情況長期不公開,有些作社年終不召開社員大會公布一年來的經營情況,社員對合作社的經營情況不了解。有些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方案沒有經過社員(代表)大會批準,分與不分全由理事長一人說了算。
1.5 會計人員業務水平偏低
合作社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大部份是只經過短期培訓后就進入工作,正規學校畢業從事合作社財務工作的人員很少,有的合作社為了減少支出,從社員中選取并不懂財務的人員從事財務工作,不能準確反映合作社財務狀況。
2 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原因
2.1 合作社重生產輕管理
合作社的主體是農民整體文化水平偏低,缺少管理經驗和缺少管理人才,對合作社法律、法規、章程等學習不不夠,管理上認識不到位,由于合作社性質決定他與其他企業不同,產品生產、管理、銷售連結在一起,合作社主要重視產品的產量和質量而把財務管理放在次要地位。
2.2 缺少財會人員、管理制度不健全
近年來合作社發展較快,對財務人員需求較大,合作社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大部份是只經過短期培訓后就進入工作,正規學校畢業從事合作社財務工作的人員很少,合作社中有一部分財務人員是從事企業、商業會計兼職合作社會計,沒有經過合作社財務制度培訓和學習,用企業會計科目替代合作社會計科目,有的合作社為了減少支出,從社員中選取并不懂財務的人員從事財務工作,會計人員業務水平偏低造成財務管理不規范、制度不健全。
2.3 成員賬戶管理混亂、盈余返還不符合法律規定
由于對合作社性質和經營方式不了解,對成員賬戶不重視,沒有按照合作社律規定設立社員賬戶,合作社的盈虧情況沒有直接反映到社員賬戶,社員不了解對自身權益增減變化。生產經營決策和盈余分配等重大事務由少數人說了算,一般成員沒有發言權,社員行使基本表決權的機會被剝奪,可分配盈余返還標準和比率不符合法律規定,惠顧額返還低于60%的法律規定,由于利益分配不合理引發的矛盾而影響合作社正常生產經營。
2.4 監督機構沒有發揮作用
民主管理、財務公開是合作社財務管理的重要特征,也是財務制度的要求,合作社沒有按照章程操作,有些合作社年終不召開社員大會公布一年來的經營情況,社員對合作社的經營情況不了解。社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沒有真正發揮作用,造成合作社財務收支情況長期不公開。
3 規范合作社財務管理的對策
3.1 提高思想認識,加強法律、法規宣傳
首先要在思想上提高對財務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再認識 ,確立財務管理在合作社經濟中的中心地位,主管部門和鄉黨委政府加強合作社有關法律、法規宣傳,使合作社成員了解合作社法規、政策和合作思想、合作原則、合作技巧、財務管理等理論知識,全面提高合作社整體素質。
3.2 加強對合作社財會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
建立合作社會計上崗培訓制度,擔任合作社會計必須經過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充分利用農經隊伍的業務優勢,從鄉鎮農經員中挑選事業心強、會鉆研業務的人員組成合作社財務輔導員,與合作社開展一對一的業務指導,提高合作社財會人員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
3.3 落實和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明確會計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依,完善內部財務的控制制度,形成相互牽制、相互制約的工作關系,杜絕集體資產的流失,促進財務管理制度化。
3.4 強化成員賬戶核算,提高社員監督意識
成員賬戶是合作社成員利益的載體,按照合作社律規定設立成員賬戶,成員賬戶應準確記載成員出資、成員公積金份額、形成財產的財政補助資金量化份額、捐贈財產量化份額、盈余返還金額,公積金份額。盈余分配等重大事務按照要一人一票進行表決,可分配盈余返還標準不得低于按交易額60%的法律規定。
3.5 依法推進規范化建設、促進合作社健康發展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與會計;問題及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5.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8-2697(2020)04-0024-06
作為廣大農民的互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是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中堅力量。經過10余年的不懈努力,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具體表現為合作社的產業類型日益豐富,合作方式不斷多樣,服務能力持續增強,作為三大農業經營主體之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已逐漸成為市場主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成為鄉村振興的重要力量之一。但由于我國的合作社發展起步較晚,基礎相對薄弱,無論是宏觀層面的制度體系建設,還是微觀層面的運行機制都處在邊發展、邊探索的階段,因此,在其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很多問題,尤其在微觀管理方面的財務與會計方面的問題更顯得突出,可以說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問題已成為制約合作社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與會計工作的制度體系建設與和管理水平,保障合作社的規范有序運行,已成為當前我國合作社發展過程中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與會計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機制與制度不健全
1.財務管理機構設置不完善。由于合作社規模小、組織化程度低,缺乏設置專職財務崗位及配備專門財務人員的內在動力,加之收入水平的制約,也很難吸引專職財務人員到合作社就業,導致大多數合作社均未設置專門的財務機構,配備專職的財務人員。從調查情況看,各合作社普遍采取聘用社會記賬人員或合作社內其他工作人員(包括家屬)兼任財務人員的方式開展財務與會計工作。從調查情況看。合作社的內部兼職人員多數缺乏比較專業的財務與會計專業教育背景,并且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即使一些合作社聘用了專業的會計人員開展記賬工作,但由于所聘人員普遍缺乏農業行業從業經歷,甚至部分記賬人員根本不知道有專門針對合作社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導致其對合作社的業務開展核算時不能夠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開展會計核算,而是隨意依據《小企業會計制度》或《農業企業會計制度》來核算合作社的業務,最終導致合作社的會計信息嚴重失真。
同時,由于合作社的內部管理機制缺陷導致財務約束機制執行乏力,內部操作混亂,聘用社會人員記賬,從機制上弱化了財務會計人員對合作社經營活動的參與度,合作社內部普遍缺乏基本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導致合作社的財務風險極高。
2.財務制度不夠健全,內控制度不完善,合作社的財務風險高。盡管財政部頒布實施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但現行制度將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混在一個制度體系下,未能單獨制定規范合作社財務管理的制度體系,使得本來業務素養不高的合作社財務人員理解起來就更有一定難度,導致各合作社普遍缺乏用以指導和規范財務工作的財務管理制度,從而使各合作社的會計核算工作失去了財務制度的保障。
與此同時,由于受合作社經營者經營觀念及財務管理能力的制約,多數合作社未形成基本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體系。從調查情況看,多數合作社連基本的內部牽制機制都沒有,如公章及財務專用章的管理與使用規范、支票管理與使用規范、業務開支審批規范、網絡銀行賬戶的優盾管理與使用規范、發票管理與開票規范等;同時采購與收入不入賬,合作社的資金體外循環現象比較普遍;缺乏基本的資產核算與保管制度,對固定資產缺乏明細核算、存貨隨買隨用、農產品采收直接出售而不做入庫或出庫的會計處理,導致合作社的資產數據嚴重失實;合作社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不健全,成員(代表)大會議事決策、理事會日常執行、監事會內部監督的職責不清,導致合作社由少數人說了算現象比較普遍,監事會對合作社財務的監督缺位,財務公開流于形式。上述情況的普遍存在,導致合作社的財務風險普遍偏高,合作社內部矛盾突出。
(二)會計核算不規范
1.部分合作社不按照規定的合作社會計制度開展會計核算工作。調查中發現部分合作社由于會計人員業務能力不足,不了解國家頒布實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而是以《小企業會計制度》為依據開展合作社的會計核算,導致會計核算資料所產生的會計信息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要求相背離。
2.不按照規范設置會計賬簿。具體表現為: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使用不規范的賬簿;賬簿設置不完整,如普遍缺少固定資產卡片、存貨類資產隨買隨用而不入賬、多數合作社沒有成員賬戶等;不按照規范使用賬戶,會計賬簿啟用不規范、賬簿內容登記簿完整、期末結轉不規范、不按年度更換會計賬簿等;個別合作社存在有表無賬的情況。
3.不按照規范開展會計核算。具體表現為:部分合作社的記賬憑證不附原始憑證;以白條或收據代替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或記賬憑證沒有審批人簽字,或由監事人代替審批人審批,或者經辦人與審批人為同一個人等情況都比較普遍。
4.會計檔案管理不規范。具體表現為:會計檔案不分年度進行整理和歸檔;不按照規范保管會計檔案;會計人員更換沒有辦理移交手續;會計檔案材料遺失的現象比較普遍。
5.會計核算手段落后。盡管農業農村部很早就開發了供合作社免費使用的合作社會計核算軟件,但多數合作社由于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問題仍然采用手工核算,手工編制會計報表,導致會計信息的準確性較差。
6.不按照規范編制會計報表。具體表現為:部分合作社仍然采用小企業的會計報表體系進行合作社的會計報告;部分合作社的會計報表缺乏會計賬簿的數據支撐,憑想象和需要編制會計報表;部分合作社由于會計核算不完整,導致會計報表的數據也嚴重失實。
(三)盈余分配不規范
根據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當中的相關規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應采取首次分配按貢獻,二次分配按權益的雙重分配機制開展盈余分配工作,且按交易量或交易額比例不得低于當年合作社可分配盈余的60%。對剩余盈余的分配,應以合作社成員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補助和捐贈財產平均量化到合作社成員的份額的合計數作為計算依據進行分配。但從調查的情況看,由于合作社缺乏科學合理的盈余分配機制建設,以及財務會計工作的不規范,導致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比較混亂,其具體表現為:
1.以價格返利代替盈余分配。調查中發現,很大一部分合作社通過社員交易過程中優惠價格作為返利來代替盈余分配,在這部分合作社中的負責人認為開展盈余分配比較麻煩,或者是缺乏準確的會計信息作為分配依據,而采取用價格返利的形式代替盈余分配。
2.分配依據不規范。部分合作社并未按照相關法規及制度規定的依據和標準進行盈余分配。如在首次分配過程中未考慮社員的貢獻,而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進行分配;或者僅以出資額為依據進行分配;在二次分配時僅以原始出資額為依據進行分配,并未納入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補助和捐贈財產平均量化到合作社成員的份額的合計數為依據進行分配;部分合作社對可分配盈余分配中的盈余返還和剩余盈余返還的標準確定不合理,或者根本就沒有標準,由理事長或主要成員制定分配規則,因此缺乏科學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和決策程序,理事長想怎么分就怎么分,隨意性比較大;部分合作社通過隨意調整公積金、公益金提取比例來截留盈余分配;還有些合作社負責人盡管想科學分配盈余,但由于缺乏科學完整的會計核算信息做支撐,也導致了盈余分配標準的混亂。
以上種種現象,嚴重影響了普通社員的積極性,導致合作社負責人與社員的矛盾突出,影響了合作社的健康發展。
(四)專項資金管理與核算不規范
近年來,國家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扶持力度不斷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從各級政府得到的專項資金也越來越多。但從近年來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與會計核算的檢查來看,問題也比較突出,其具體表現為:
1.專項資金的投入缺少整合,資金效能低。由于不同政府部門為了體現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扶持,多口徑同時投入、重復投入同一項目或同一合作社的現象逐步顯現,從而導致資金的效能降低。
2.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由于部分地區對專項資金管理與檢查的力度不夠,導致部分合作社的專項資金未能做到專戶管理、專戶核算與??顚S谩?/p>
3.專項資金的會計核算不規范。具體表現為:專項資金形成的資產部分未能形成專項基金,并量化到成員賬戶;將專項資金錯誤的列入其他業務收入或營業外收入賬戶進行核算;不能正確結轉已完工項目資金,多數合作社在項目完工驗收后仍存在專項資金掛在專項預付款賬上的情況;同時由于各地方政府在專項資金管理方面有的采取報賬制、有的采取資金直接撥付到合作社的情況,還有的采取先建后補的方式,使得有些合作社在會計核算上不能夠根據具體的管理要求適時調整會計核算,而導致會計核算的混亂。
(五)投融資風險高
由于農業產業的低利潤、對自然條件依賴度高、農產品的保質期短、農產品上市集中等特點,所以農業產業也存在著一定的投資風險,加之合作社的專業化投資人才普遍短缺及資金有限的情況下,更是疊加了投融資風險的強度。從融資情況看,由于合作社自身的發展規模及資產體量及會計報表的數據準確性普遍較低的情況下,普遍缺乏可作為擔保的財產及準確性的信用評估體系,使得多數合作社難以通過正常渠道獲得融資,使得部分合作社在合作社員股金及留存收益不多的情況下,只能通過民間借貸來緩解資金緊張的困局,導致其財務成本與財務風險普遍較高,可以說,投融資問題已成為各合作社發展過程中普遍面臨的一個困局。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問題的原因分析
造成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問題比較突出的原因,是內外部因素疊加的結果。
(一)外部因素
1.政府部門監管缺位。政府為了扶持和推廣農民專業合作社這一新興的合作經濟組織,使其發揮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作用,在其起步階段,無論是注冊條件,還是經營管理等方面,均存在著重扶持、輕監管的思想,從而導致以套取國家專項補助為目標的“空殼社”的大量存在。盡管近年來國家相關部委陸續出臺了《中央財政農民專業合作發展資金管理辦法》、《關于引導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的意見》和《關于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文件,來引導和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化建設與健康發展。但從執行情況看,管理不規范、執行不到位的情況仍然存在,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的效果還沒有明顯提升。
2.政府多頭管理,職責不清。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與規范化建設問題,涉及到國家11個部委,但從實際操作來看,還是操作部門各自為政,互相封閉,缺少必要的溝通聯系與協調,重數量、輕質量,重扶持、輕監管,重審批、輕引導,重典型、輕全面發展的情況比較突出,從而導致資金重復投入,資金使用效能不高,典型突出,整體發展弱化。
3.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體系及會計核算制度不完善。由于具有操作性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的缺失,以及合作社會計制度的不完善,也是導致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不規范的原因之一。
4.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功能缺位。完善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包括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以及合作社性金融,但從現實來看。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支持力度與方式創新明顯不足。
(二)內部因素
1.合作社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偏低,合作社負責人財務知識與素養薄弱,合作社管理者主觀上普遍存在著重經營、輕財務的觀念,也是導致了合作社財務與會計工作的不規范。
2.合作社的財務會計從業人員素質低及普遍性的記賬機制,使得財務會計人員參與管理的能力及影響力程度低,更是導致合作社財務會計工作缺乏規范直接原因。
3.合作社會計信息缺乏一定的完整性及真實性,增大了金融部門為合作社放貸的風險,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其融資的難度。
三、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工作存在問題的對策探討
(一)規范與引導相結合,強化政府的監督與引導作用
政府部門應認真落實國家近年來關于規范合作社發展的各項要求,應該打破目前多部門平行管理的機制,應在明確十一個部門共同負責的基礎上,明確牽頭部門的職責,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切實加強指導監督和協調配合,建立健全部門信息共享和通報工作機制,清理掉那些“靠補貼維持的、沒有盈利能力的和財務存在問題”的問題社及“空殼社”。同時,要注重培養一批財務會計工作示范合作社典型,及時總結和宣傳其在內部治理、財務管理、帶動農民及經營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先進經驗,發揮其示范與引領作用。
創新監管新機制,建議將專項資金扶持與合作社的規范化建設考核融為一體,政府各部門針對合作社的各項專項資金在立項申報環節,逐步納入合作社的規范化建設指標,尤其是要將相關財務報表及制度建設和體現合作社對農民發展帶動作用的指標作為項目資金申報的依據,發揮政府扶持資金的引領作用,并真正將專項資金發給那些發展前景好,帶動性強的合作社。
(二)從國家層面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制度與會計核算制度建設
最近,農業農村部和財政部啟動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的修訂工作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的建設工作,并向各省及自治區發出了征求意見函。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在此次的農民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中,能夠結合合作社發展與管理的現實情況,抓住合作社財務管理的主要矛盾與關鍵點,做到既易于操作,又能發揮實效。
同時,修訂后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應克服原制度過于簡化和籠統的弊端,力爭涵蓋合作社的主要業務,并將合作社發展所帶來的新業務融入核算制度之中。總之,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從業人員素質和職業判斷能力普遍偏低的現狀,制度設計宜細不宜簡,避免造成會計人員面對業務而無所適從的情況發生。
(三)創新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擴大合作社融資渠道,降低融資風險與成本
政府與金融主管部門應加大涉農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吸引金融機構增加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力度。創新針對農民合作社的信用評價機制與指標體系,在考核其財務狀況的同時,將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及年限、合作社的成員數量、合作社已取得的“三品一標”等納入信用評價的指標體系之中,進一步發揮地方政府設立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為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服務的力度,拓寬合作社的融資渠道與融資方式。
(四)強化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與會計人員的專業培訓
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國家相繼啟動了高素質農民和職業經理人的培育項目,但從各地的培訓課程體系設計來看,普遍是重經營、輕管理。因此,建議在開展相關培訓的過程中,應增加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為載體的合作社規范化建設培訓課程的要求,不斷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人員與會計人員的財務管理意識與專業技能。在相關財務規范化的培訓中,必須強化對合作社負責人的培訓,只有負責人的財務管理意識和能力提高了,才能使其重視合作社的財務會計工作,也才能從根本上為合作社的財務會計工作規范化建設提供保障。
(五)創新農民專業合作社統一記賬機制
鑒于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無法也無力聘用高素質會計人員的現狀,以縣級政府管理部門為單位,探索將統一聘用具備記賬資質的財務公司或會計師事務所為本縣所屬合作社的記賬業務,建立由記賬機構與合作社共同對合作社財務與會計工作的真實性與完整性負責的機制,并通過對記賬人員進行針對合作社財務管理與會計制度的統一培訓,由此既解決了合作社無法合格的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的困難,又為規范合作社的財務與會計工作多了一份保障,進而從根本上提高合作社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水平。
(六)完善合作社內部治理結構
只有完善合作社內部治理結構才能調動合作社社員參與管理和建設合作社的積極性,因此主管部門應對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要求,加強對合作社健全內部組織機構的檢查與督導力度,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內部治理結構,健全合作社的社務及財務公開機制,保障合作社大多數社員所代表的整體利益,為合作社財務管理的規范化建設奠定機制基礎。
1 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概述
1.1 《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實施辦法》
依據國稅發[2000]101號文件,我國國內各信用社需要遵循《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實施辦法》進行財務管理工作。具體的管理內容包括:①所有者權益與負債:其中所有者權益項目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及未分配利潤;負債主要包括各項存款;②固定資產:包括具備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電子設備、機械工具和運輸設備等,單位價值在2 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都歸入財務管理的固定資產管理范疇;③現金資產:包括庫存金銀、存款準備金、業務周轉金、庫存本外幣現金與結算備付金、其他形式的現金等;④貸款、抵押資產、投資及證券、其他類資產管理。在上述規范要求下,信用社會結合具體的情況與需求,進行財務管理制度設計與執行,最終效果差異性比較大,這也為我們研究信用社的財務管理創造了機會。
1.2 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的特殊性與重要性
農村信用社是我國農村地區最主要的金融服務機構,優化財務管理進而確保其經濟效益最大化過程中,需要特別強調對業務的有序管理和財務風險的規避,這就需要嚴格控制人員行為與權限。而規范的財務管理對于農村信用社的核心競爭力改善與更好的金融服務創新開展都有著特殊意義。財務管理水平可以正確反映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狀況。在進行財務管理的過程中,及時發現財務管理的漏洞和缺陷,然后針對漏洞和缺陷進行改進,這樣不但能夠有效避免因漏洞和缺陷帶來的財務風險,而且還可以有效促進農村信用社的發展,提高其核心競爭力。
2 西安A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本文研究以西安A農村信用社為例,對其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介紹,明確問題成因,尋求解決方案。
2.1 西安A農村信用社介紹
西安A農村信用社位于陜西省,是該區域最主要的農村金融機構。截止到2014年底,西安A農村信用社已經場外西安A市規模最大且營業網點最多的農村金融機構。加強信用社財務管理,在其業務拓展背景下有新的要求,對于信用社財務能力的改善與財務風險控制意義重大。
2.2 西安A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的問題
2.2.1 財務管理體制不嚴謹
建立在信用社財務管理辦法基礎上,A信用社的財務管理體制是在2010年之前設計的,近年來信用社的業務環境發生很大的變化,特別是在利率市場化的前提下,其財務管理體制的局限性有所體現。突出表現為:近年來信用社內部出現的財務用途不明、挪用公款等情況有所增加。在具體的財務管理中,上級下達指標而下集完成,形成一種為了完成目標而完成目標,根本不考慮是不是能夠給農村信用社創造利潤,也就不考慮如何加強財務管理;其核算也主要是事后核算,基本上不進行事前核算以及事中核算;在進行開支的過程中,財務開支也相當隨意,根本不按照計劃進行;在新開的業務中,農村信用社也沒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在進行的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無制度可依的現象。這樣就導致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混亂,無法完成財務控制,成本虛高不下,競爭力降低。而目前信用社的財務監督匱乏,往往只是簡單的對財務人員進行約束,而忽視經營管理中各項業務與環節的控制,這就出現成本費用超額嚴重的問題,嚴重影響信用社財務水平。此外,信用社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嚴謹基礎上,分支機構對信用社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也存在明顯的形式化,財務管理監督形式化,無法真正解決財務管理中的問題。
2.2.2 信貸資產質量管理不到位
2002~2014年西安A農村信用合作社信貸業務的不良貸款率增長明顯高于國有商業銀行整體業務的不良資產率,并且信貸業務的不良資產率遠高于同期不良資產率,這也就是說,西安A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貸業務收入穩定性不足,其收入風險較大。而結合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客戶市場來看,西安A農村信用合作社在過去的發展中,形成大部分客戶每年定期重復申請小額貸款的規律,這就使得其客戶資源穩定,并且,小額貸款業務的回款應該是相對穩定和及時。但是,在這樣相對較好的客戶市場基礎上,西安A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不良資產仍然增長,就表示合作社內部存在很大的問題,導致風險控制失靈,業務風險增加,不良貸款增多。
2.2.3 非生息資產增長過度
在2006~2014年西安A農村信用社的非生息資產就出現了明顯增長,其中包括各項存貸款余額、應收款項、抵押資產等項目較高,這就使得信用社的經營出現了更大的問題。在2006~2014年,我國國內銀行業治理商業賄賂的案件中,60%的涉案銀行是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也就是工、農、建、發展與中國銀行。30%是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2009年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逐步改革成為農村信用社與城市銀行等銀行組織后,這些新組織仍然是銀行業商業賄賂的重要主體。這個問題在西安A農村信用社也同樣存在。一方面,一些財務能力不足或者不符合銀行對某個等級的貸款授信發放標準要求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可能采取商業賄賂的方式,對銀行主管信貸授信審核及發放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賄賂,進而獲得超出其信用額度的信貸授信。這個問題在西安A農村信用社從業人員接收商業賄賂的案件中,占據60%多的比重,其涉案金額及單筆賄賂金額在近年來呈現不斷增長的狀態。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在經營發展中,不斷的進行服務網點的擴展與升級,對于電腦、密碼輸入機、驗鈔機,桌椅、單據、裝修等軟硬件設施的采購需求逐步增長。而這些大宗采購則成為一些地方企事業單位擴大銷售的重要渠道,為獲得銀行采購支持,這些企事業單位的負責人可能選擇商業賄賂的方式,獲得銀行業采購標書。這個類型的商業賄賂在西安A信用社依然存在,并且嚴重影響銀行非生息資產結構優化,對于銀行的財務管理改進非常不利。
2.2.4 財務考核指標設置不當
盡管農村信用社可以通過各種財務報表實現預測和決策,調節、引導農村信用社加強資金運用與管理,但是在財務管理過程中,還無法完成對農村信用社整個財務狀況進行系統的分析,特別是在某些綜合性指標(例如資產利潤率、收入利潤率、資產負載率等)上的分析更是嚴重滯后。從表面上看起來,盡管農村信用社的業務水平不斷提高,經營狀況不斷改善,但是在資源配置以及投入效率上卻受到嚴重的制約,從而導致資源配置不合理以及投入效率低下等現象。特別是,目前西安A農村信用社的財務考核指標是針對銀行盈利指標設計,而其盈利以利息和手續費為主,在利息收入相對穩定,且爭奪存貸款市場中銀行提高存款而降低貸款利息方案的影響下,信用社會大幅度提高銀行業務手續費,以此提升財務績效。這個問題在信用社的服務收費混亂方面有著很大的影響和體現,截止到2014年西安A農村信用社的收費包括九類業務270項內容,其收費一般針對手續費、管理費和服務費三者征收,在目前的銀行服務收費結構與標準中,收費的項目繁雜,并且收費的差異較大。
3 改進西安A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的建議
針對西安A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的不足,需要從財務管理的制度上著手進行創新與改進,逐步強化信用社財務管理的業務控制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并確立更加合理的財務管理目標與考核機制,推動信用社財務管理體系的改善,才能更好的解決問題,促進新形勢下信用社財務管理優化。
3.1 推動信用社財務管理體制創新
針對西安A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體制上的缺陷,需要從財務的管理組織架構出發,逐步對財務管理的整個系統進行改進,提升財務管理效果。必須確立以利益為中心的理念,提升財務管理的地位,注重確保對整個信用社的業務體系和權力系統進行有效的規范化管理,嚴格落實信用社財務管理的基本要求。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對財務管理過程中的程序、方法和步驟進行規范,建立健全農村信用社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抵債資產管理制度、成本費用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具體運行中,需要通過合規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的強化能夠有效降低西安A農村信用社道德風險;強化業務授權機制建設,改善當前西安A農村信用社業務中部分業務權限全部歸屬與上級管理層的情況,適當開設柜面管理崗位,進而確保西安A農村信用社柜面業務能夠在柜面人員團隊內部進行及時的授權管理,避免過度的管理層參與到一線業務流程中。
3.2 建立效益最大化管理目標
信用社的財務管理目標需要進一步調整,確立效益最大化的財務目標,才可以更好的規范信貸等主要的收入項目管理的改進。一方面對效益最大化的內涵及正面影響進行宣傳與說明,另一方面也不能夠避免對其質疑的剖析,對于確實存在的一定缺陷進行說明,引導信用社各分支機構更好地完善財務活動及戰略避免其目標負面影響的產生等。這需要借助于多種渠道,例如在會計政策、企業財務管理書、期刊雜志等媒體,以及財務管理的相關教育培訓中對效益最大化的目標進行全面系統的宣傳,形成以內涵為基礎,以正面影響及作用機制為主的宣傳模式,并逐步引導財務管理者提升降低其負面影響的能力。強化股份要素,形成與信用社的效益增長和長遠發展一致的管理基礎,注重強化對經營者的股份要素分配。真正的將經營者利益與信用社長久發展相結合,促使其對信用社形成更高的忠誠度,不斷提升自身素質和能力,更好的促進公司治理效果的提升等。建立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形成更好的激勵機制,帶動信用社的效益最大化實現。
3.3 強化對業務的內部控制
作為以存貸款業務為主的經營單位,西安A農村信用社需要強化對業務的內部控制,來降低業務風險,才可以更好的完善信用的財務管理。特別需要改善西安A農村信用社柜面業務的授權管理機制,重點在于改善當前西安A農村信用社柜面業務中部分業務權限全部歸屬與上級管理層的情況,適當開設柜面管理崗位,進而確保西安A農村信用社柜面業務能夠在柜面人員團隊內部進行及時的授權管理,避免過度的管理層參與到一線業務流程中。此外,將當前柜面業務的管理層授權機制改革成風險監管機制,形成對柜面業務的及時分析和治理,進而不斷提升西安A農村信用社柜面業務的風險管理效果等。西安A農村信用社必須在客戶服務效率的要求以及有效控制風險之間確立平衡點,在允許普通柜面操作人員開展小額度的業務即時操作的情況下,設置大額度業務或其他重要業務的業務主管人員或網點負責人等進行綜合性的柜面操作。
3.4 合理設置指標開展財務績效考核
改善西安A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有必要建立綜合性評價指標與單項評價性指標相結合,短期評價指標與長期評價指標相結合,外部評價指標與內部評價指標相結合的新的財務考核指標,為信用社的風險控制、產出績效改善等創造一個更有利的推動機制,來推進信用社在金融服務過程中,合理財務決策與管理的實現。此外,合理的設計考核指標,降低手續費等利益驅動下提升考核結果而不合理征收手續費的問題是包括西安A農村信用社在內我國很多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改革的重點。這個方案的實現僅僅依靠信用社的實現可能不大,建議銀行業監管的重心應放在構建各金融機構規范經營、公平競爭、穩健發展的外部環境上來,更多地運用最新的電子及通訊技術進行非現場的會融監管,對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備付金率、呆壞賬比例等指標實行實時監控,以此來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快速反應能力。
關鍵詞:信用社;財務預算;重要性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由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立的,以為參與社員提供金融為最終目標的金融合作機構。在發展的歷程中,農村信用合作社對當地居民的存款和貸款等基本性貨幣業務提供了良好的服務,帶動了當地經濟的發展和繁榮。農村信用社作為獨立的法人代表,以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的債務承擔責任,享有相應的民事權利。但是農村合作信用社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逐漸出現了一些問題,如財務管理制度不合理、內部控制制度形同虛設、工作人員專業素質較低等,這些都給信用社的運作帶來了一定程度的風險。為了保證農村信用合作社能夠穩定地、有效率地為當地居民提供金融服務,本出了以下研究。
一、內部控制和財務預算的內涵
(一)農村合作信用社內部控制的內涵
內部控制是指一個獨立性企業或者單位為了實現既定目標,保護資產安全和完整,保證會計信息和資料的可靠性和準確性而確定的一系列調整、約束、規劃、評價和控制的方法、程序的總稱?,F有內部控制在運作過程中主要目標可以解釋為:確保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央銀行監管規章制度有效的貫徹和執行;確保法人在運作的過程中能夠合理規避包括經營風險和環境風險在內的各種不確定性風險,以降低成本和減少損失;確保自身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能夠全面地實施和開展,這是內部控制最直接的目標。
在農村信用合作社運作的過程中內部控制是一項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內部控制制度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種。內部會計制度是為了保證信用社會計事項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主要指會計部門為了防止個別人員侵吞財務和其他非法行為的發展而制定的各種財務會計處理程序和措施。內部管理控制主要是對信用社在運作、管理過程中的各部門提出方針政策以提高農村合作信用社的整體管理水平,確保信用社能夠以較高效率為社員提供服務。
(二)農村合作信用社財務預算的內涵
財務預算是內部控制的一種方法和手段。財務預算反映了企業或者單位未來一定時期內財務狀況、運作成果以及現金收支等價值指標的總稱。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對預算的要求較高,一般涉及到現金預算、銷售預算、生產費用預算以及利潤預算等。農村合作信用社在經營過程中一方面要為社員提供儲蓄、存款、貸款、結算以及其他經批準的委托業務;另一方面要保證信用社的日常開銷和費用。財務預算工作能夠幫助信用社對未來一年度內日常開銷、經營業務額度以及整體收益等價值指標提前做出計劃。
二、農村信用合作社財務預算管理現狀
由于專業性和管理能力的不足導致信用社在財務管理工作上出現了諸多問題,影響了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在金融服務機構中的地位,尤其是財務預算工作的不到位不利于農村合作社在市場經濟浪潮中的長期發展。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在財務預算工作上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財務預算管理意識薄弱
信用社作為一個獨立性的金融組織和經濟實體,要想長期發展下去,必須要實現經濟核算制度,在專業的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的指導下實現一定的利潤。只有在實現利潤的前提下,農村信用合作社才能繼續生存下去,否則就沒有能力維持生存和發展。目前,一些信用社的行為與以上理念背道而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樹立存款立社的思想,認為提高信用社的存款率是硬道理,因此不計成本和費用,高息收攬存款,與此同時,由于費用管理不當以及利息設置不當導致信用社呈現虧損的狀態。其二,管理人員沒有意識到財務管理的科學性、必要性以及重要性。在農村信用合作社工作的工作人員文化水平都較低,專業知識掌握不夠,很少能從科學的角度提出對信用社運作有推動作用的方案,在財務預算方面做得工作更是較少。
(二)財務預算制度不完善
財務預算能夠反映一定時期內單位的運作水平和盈利效果,給企業和單位提供信息和數據,指導領導層做出科學的決策。財務預算是一套完整的體系,在建立財務預算制度的時候要注意企業財務預算的目標、預算編制、預算實施以及預算評價等環節,并且財務預算有一定的科學方法。目前,農村信用社財務管理的工作的主要內容圍繞存款、貸款、財務收支、利潤四個方面計劃展開,并且側重于事后核算,缺少事前預測和事中控制環節。預算管理制度的缺失使得信用社在日常的運作中對預算工作做得不到位。
(三)內部控制效果不佳
內部控制是企業和單位為了保證資產、信息的安全和完整制定的一系列方針政策、措施和程序等。目前,大部分農村信用社并沒有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造成了諸多投機行為的發生。主要表現在:隨著信用社經營業務的不斷擴大,借款人和擔保人因無力以資金抵償貸款而以固定資產代替的情況也隨之增加,也就是說信用社取得的抵貸資產有所增加。農村信用社在處理抵貸資產的問題上缺少科學性和準確性,使“待處理抵貸資產”科目成為農村信用社轉移不良貸款的“避風港”。這種做法帶來的后果是信用社抵貸資產名不副實,價值相差甚遠。
三、信用社提高財務預算管理的對策
(一)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不僅包括傳統的會計控制制度,還包括內部管理制度,只有將兩者完美的結合起來,才能從整體的角度看待企業的運作,也只有從系統的觀念出發才能提出對企業發展有建設性的意見。在完善內部控制方面的對策主要有:
第一,明確產權關系,制定清晰的法人治理結構。信用社作為一個自主經營、自擔風險的法人企業,必須明確產權關系。積極改善股權結構,實現股權結構的多元化是明確產權關系的主線,具體措施有三點:首先,制定合理的增股擴股計劃,廣泛吸收社員股金,提高股本在資本總額中的比重。其次,擴寬入股范圍。在原有農村信用社社員的基礎之上,積極吸納農戶、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企業入股。再次,為了解決股權結構分散化與控制平均化造成的社員對農村合作信用社的關切程度不夠可以適當提高單個社員的最高持股比例。
第二,重塑監督檢查體系。監督企業和單位的運作情況,并將實際運作情況與計劃作對比,對于完成計劃的部門給予一定的獎勵政策,對于由于主觀原因沒有完成計劃的部門給予一定的懲罰措施,因此監督檢查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為了保證監督檢查工作的順利進行,信用社應該從以下幾方面著手:首先,保證監督檢查部門的獨立性與權威性。在組織結構設計的過程中要保證監督檢查部門的權威性和獨立性,這樣才能保證該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對其他部門的工作進行評價時保證一個公平公正、科學、可靠的態度。其次,合理配置稽查人員。稽查人員對各個部門的工作內容以及指標評價有較為深刻的認知,這樣才能幫助其在稽查過程中及時發現各種問題。再次,強化對稽查人員的管理。保證稽查效果的準確性首先要保證稽查人員自身的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對稽查人員進行定期考核,對于不稱職的工作人員及時進行調換。
第三,建立完善的內部評估制度。結合信用社自身的業務特點以及屬性,借鑒國外先進的金融業風險管理和控制方法,建立重要業務風險評估與監測制度以及預警體系。農村信用合作社應該圍繞經營業務、業務管理、風險防范以及資產安全等問題建立定期業務分析和信貸資產質量評價體系。預警機制是指對某個業務指標設定一個底限,一旦業務數值接近該底限值提醒信用社業務人員做出一定的措施,降低風險帶來的損失。
(二)完善財務預算制度
第一,明確財務管理目標。財務管理目標是財務預算工作的前提的基本導向,是制定財務預算的根本依據。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一種合作制形式的金融機構,是為扶持和發展農村經濟而建立的一種制度,其財務管理的目標區別于一般的盈利性組織。信用社的財務管理目標不僅保保證實現組織利益的最大化,同時還要保證社員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制度。預算編制是各單位、各部門制定的籌集和分配預算資金年度計劃的預算活動。在預算編制的過程中一定要符合以下原則:量入為出原則,即以信用社的資本總量為依據進行各項業務活動資金的分配,一定要保證收支平衡;綜合預算原則,即做到預算內外資金的統籌安排;部門預算原則,信用社各個部門的業務活動不同,產生的費用也不同,所以要以具體部門的實際情況為依據進行預算編制。預算編制的種類要全面,包括成本費用預算、利潤預算等。預算編制的過程中結合信用社的業務屬性采用零基預算方法。
第三,有效的預算執行。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要結合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機制。對各部門設定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監督稽查部門對各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檢查,對于預算執行效果較佳的部門給予一定的獎勵,對于預算執行不到位的部門幫助其分析原因,如果是外部客觀原因造成的結果則吸取經驗教訓,如果是主觀原因造成的超出預算則找出相關負責人給予一定的懲罰。
四、結束語
取消鄉級信用社法人資格,建立以縣為單位具有統一的法人代表資格的農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國改善民生,實現縣鄉級資本統籌的一次重大改革。目前,由于管理人員專業知識的缺乏以及財務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使得信用社在運作過程中舉步維艱。為了改變這一局面,本文分析了目前信用社在運作過程中出現的主要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和建議,最終認為完善財務預算體制和內部控制體系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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