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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教學工作計劃【1】根據上級有關規定,認真貫徹財務規章,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廉潔黨風行風,提高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水平,確保幼兒園經費的使用、保管的規范性和效益性。
一、嚴肅財經紀律,嚴格經費管理
財務人員要提高自身素養,不折不扣地執行財經紀律,管好用好幼兒園的錢。
1.加強預算管理。
預算工作要適應財政預算體制改革的形勢,要適應幼兒園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合理安排各項支出。調動各部門理財的積極性,發揮財務監管人員的監督職能,為幼兒園理好財。
2.加強支出管理。
(1)嚴格執行經費預算計劃。
(2)嚴格執行審批制度,規范經費的使用程序。
(3)嚴格開支發票的會簽制。開支發票需兩人以上簽名,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章制度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4)學校重大支出項目如修繕、內部裝璜、設備采購等,應進行事前論證,編制項目預算,經行政會議集體研究,由幼兒園教師代表會通過,報中心學校批準,按有關規定規范操作。
(5)凡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的物品采購時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二、抓好財務公開監管,促進民主管理
抓好財務公開、監管工作,完善幼兒園內控制度,增加幼兒園財務的透明度。
1.抓好財務公開工作。
學生收費項目及標準要在幼兒園校門口的公示欄中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幼兒園的日常的收入、支出、重大項目建設、大宗采購,房屋租賃等,要在教代會、行政會議上公開,在幼兒園內公示。
2.抓好財務監管工作。
(1)凡幼兒園的各項預算外收入、結算資金、物品采購和重大支出項目都要列入監管范圍。
(2)開學兩周后,對開學收費情況組織一次內部審計審核,并將內部審計審核的結果及時在幼兒園教師會議上予以公布,并提出整改意見。
(3)每個月,向中心學校報一次財務情況,接受鄉中心學校審計和監督。
(4)每期末,組織全體教師結算學校經費,并做好審計檢查報告和整改結果等資料存檔。
三、合理使用學校經費,促進學校發展
經費是幼兒園持續發展的基本保障。在經費不足的今天,唯有合理使用經費才能促進學校發展,才能在服務師生、服務教學上發揮最大作用。
1、開源節流,杜絕浪費。用水用電,使幼兒園的一筆大開支,總務處要鼓勵教職工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良好習慣,杜絕浪費。
2、種菜養豬,提高福利。總務處要鼓勵教職工充分利用幼兒園空地種菜,利用剩飯剩菜養豬,提高教職工福利待遇。
3、愛護財產,減小損耗。總務處要鼓勵教職工樹立主人公意識,愛護幼兒園財產,提高幼兒園財產利用率,減小損耗。
總之,總務處要充分發揮效能,做好幼兒園財務工作,為幼兒園長足發展服務,把苦竹鄉中心幼兒園辦成苦竹鄉龍頭幼兒園,辦成全縣農村樣板幼兒園。
財務管理教學工作計劃【2】為了更好的提高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為學校師生服務,特制定了相應的財會工作計劃,具體的內容如下:
一、加強工作指導
(一)通過深入調研、區域研討等形式,及時了解基層培訓工作的情況,研究探討培訓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總結推廣培訓工作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指導和促進各地培訓工作的科學、均衡、深入發展。(綜合處牽頭,各處配合)
(二)完善《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工作考核評價辦法》;與相關司局研究制定《鄉鎮財政干部培訓工作考核評價辦法》;組織開展培訓考評工作。(綜合處負責)
(三)完善并推廣“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管理系統”。(綜合處負責)
(四)發揮《中華會計學習》期刊、《財會教育信息》和函校網站的作用,加強培訓工作的宣傳和交流。(綜合處、教研處負責)
二、做好示范培訓
(五)以提高培訓教學管理水平為目標,繼續舉辦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師資培訓班、培訓管理工作研討班和信息通訊工作培訓班。(綜合處、培訓處、教研處負責)
(六)以加強對財政知識的普及宣傳,提高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為目標,繼續舉辦全國鄉鎮財政管理人員培訓班和民族地區基層財政局長培訓班。(培訓處負責)
(七)繼續認真做好財政部持證會計人員的培訓以及相關部委委托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培訓處負責)
(八)落實XX年外事培訓計劃,做好赴國(境)外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培訓處負責)
三、完善培訓保障
(九)充分發揮遠程教育培訓網絡作用,有計劃開發具有基層財政干部教育和財政支農政策培訓特色的培訓課程和教學課件。(綜合處、教研處負責)
(十)組織開展XX年培訓課題評審和XX年培訓課題研究工作。(教研處負責)
(十一)組織編寫修訂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教材和鄉鎮財政干部培訓系列教材。(教研處負責)
四、推動自身建設
(十二)圍繞迎接建黨90周年,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加強學習型單位建設,不斷豐富學習內容,創新學習形式。(辦公室牽頭,各處配合)
(十三)以提高制度的執行力為抓手,加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教育力度,提高全體人員拒腐防變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辦公室牽頭,各處配合) (十四)做好行政、財務和后勤管理等工作;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的作用,創造和諧的工作氛圍。(辦公室牽頭,各處配合)
為更好地完成會計工作,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會計工作計劃如下:
1. 嚴格貫徹一費制制度,開學初公示收費標準,讓每位家長明明白白繳費。
2. 開好票據,與銀行做好協調工作,將每筆款項進入相應專戶。
3. 按時完成在職教師及退休教師的每月工資報表,及時調整、變動相關工資,完成各類工資表格。
4. 做好每季度退休教師的醫藥費發放工作,服務到位,讓每位退休教師滿意。
5. 做好在職教師及子女醫藥費的發放工作。
6. 與校領導商議,做好XX年度學校收支預算,努力做到科學、合理、節約、務實。
7. 與總務主任合作,做好一學期社會實踐活動費、作業本費的退費工作,做到實事求是、絲毫不差。
8. 配合區財政局,做好各種報表的填寫工作。
9. 和班主任老師密切配合,做好XX年度少兒醫療保險的申報工作,為家長、為社會做實事。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教育、體育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領導班子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調配、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導中小學校長、在職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學習、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和管理校長及教職工的學年崗位考核和任期目標考核;組織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評審和聘任工作。
(三)研究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教育工作計劃,擬定全區教育改革、實施素質教育的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意見,管理指導并檢查學校教育教學實施工作;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
(四)負責教育、體育事業經費的預算管理和使用、檢查、審核,組織協調全區各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監督、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計劃管理;負責學校的基建和固定資產的管理。
(五)制定幼兒園、小學、初中的招生計劃并組織實施;協調和配合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普高、職高等各級各類學校的有關招生工作和自學考試工作;規劃并指導全區中小學、幼兒園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區中小學少先隊共青團工作;統籌管理、指導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等工作。
(六)指導學校電化教育、圖書、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的配備工作;指導與管理全區校辦企業、勤工儉學工作;組織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進行教育教學質量評估。
(七)統一規劃全區運動項目的布局,指導體育訓練,組織競賽,培養、選拔優秀體育人才,研究制定競技體育有關獎勵政策,提高體育運動技術水平。
(八)加強群眾體育工作,組織指導體育宣傳,科研和教育工作,協調、組織全區重大性體育活動,不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今后凡涉及到政府部門審批事項取消的,以區政府文件為準。
二、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教育體育局內設6個科室:
(一)辦公室
做好機關內部及有關單位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調研、信息、機關學習、會務、文書、收發、檔案、、提案辦理、保密、保衛、衛生及局機關政事務工作;負責起草工作計劃、總結和有關重要報告。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學校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工作;負責學校領導班子的考察、管理、選拔、交流、任免和獎懲工作;指導全區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負責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區教師職務評審、聘任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教職工調配、人才流動和師范院校大中專畢業生的考核錄用和派遣工作;負責局機關干部和學校教職工的年度考核、工資晉升工作;辦理本系統人員退休手續和負責日常管理;負責中小學校長崗位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干部年報和區直屬學校黨員年報工作;管理本系統的人事檔案和計劃生育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
負責中小學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的調整;編制本系統經費收支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和決算;指導學校年度經費計劃的編制、實施,審核其會計報表;負責校長離任經濟審計工作;監督教育體育經費實施情況;負責檢查本系統收費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對教育費附加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檢查指導;負責培訓本系統財務人員;負責校舍情況的調查規劃與基建項目的安排監督和驗收;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辦理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房改公積金等業務;負責教育年報工作。
(四)教育科(招生辦公室)
負責制定普通教育及特殊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和指導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實施;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負責管理幼兒園、學前班,管理中小學學籍,審核驗發義務教育證書;協調配合普高招生,組織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招生;指導中小學少先隊、共青團工作;組織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范化工作,負責學校安全教育。
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職業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職業教育管理工作;制訂并實施全區的師訓規劃,負責在職教師業務進修和繼續教育工作。
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區成人教育發展規劃,負責農村成人學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和業務指導;協同有關部門抓好職工教育并負責職工教育統計;制定并組織全區青壯年掃除盲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燎原計劃”,推進“農科教”結合和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實驗,組織實施“農民培訓”計劃;指導鄉鎮成人學校建設,負責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審批、管理。負責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招生政策規定及實施意見;承辦中專(技)在本區招生的報名、考試、體檢、政審、組檔工作;負責有關試卷的接送和保密工作;負責組織普通高的報名、考試工作;負責自學考試工作;協助市招生辦做好大、中專招生錄取工作。
(五)教育督導室
制定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規劃和督導評估方案,組織實施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區級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及其中小學依法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具體指導開展創建教育強鄉(鎮)工作和“兩基”的鞏固提高工作;負責對中小學、幼兒園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及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辦學效益等情況進行督導。對教育的重大問題和熱點問題進行調研,向本級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制訂全區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實施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對學校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六)體育科
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民健身計劃的實施;指導鄉鎮(街道)及各部門、行業、社會團體和學校積極開展體育活動;負責規劃、指導、協調和宏觀管理各運動項目的訓練工作和后備人才的培養,指導、組織開展競技體育活動;組織、指導體育宣傳和科研工作,培訓體育專業人才。
三、人員編制
區教育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9名(含工勤人員編制1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股)級職數6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置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事項
1.撤銷原教育文化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區教育督導室(全額事業編制2名),其職能劃歸區教育體育局機關,由局機關相關科室承擔。
衛生局財務工作總結范文一
一、緊緊抓住衛生項目建設的主線條,做好項目申報、落實、督察、儲備等工作。
3、做好項目儲備工作。對全市各類醫療衛生單位的建設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摸底,在此基礎上分門別類建立了“南平市衛生項目儲備庫”,為陸續推出各類衛生項目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4、做好市本級醫療衛生單位公共衛生項目建設落實工作。根據年初局長辦公會議的精神,以及本局與市直各醫療衛生單位簽訂的公共衛生項目責任書,認真落實市本級各醫療衛生單位的公共衛生建設項目,目前,第一醫院、衛生監督所、人民醫院、二院、血站等市直醫療衛生單位陸續完成了今年的公共衛生建設項目任務。
5、身體力行,切實做到勤政廉潔地承辦項目業務。在具體承辦項目申報、設備招標采購的工作中,始終繃緊廉潔的弦,我們在科室內部建立了互相通氣和提醒的做法,凡涉及到項目申報的一律按程序向局領導報告,在設備招標過程中,有禮有節地對待前來咨詢的供應商,積極協調市級設備專家做好鄉鎮衛生院基本診療設備參數,始終堅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采購原則,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規定、步驟操作。目前本年度采購結果已經出來,應該說極大地節約了資金。接下去,我科還將全力以赴地把好采購合同的履行關,督促各鄉鎮衛生院做好設備驗收工作。
二、配合出臺的醫改方案,積極做好相關工作
三、遵守財經紀律,做好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1、樹立服務意識,為基層單位提供優質服務。衛生局作為一級預算單位承擔著衛生口醫療衛生單位經費的轉撥及財務監督職責。今年起,我科本著服務好基層單位的工作理念,建立了撥款的“綠色通道”,快速撥付基層單位各項經費,今年轉撥的市屬醫療衛生單位的正常及專項經費2760萬元。并實行了將各類款項制成“轉撥經費通知單”寄給基層單位等多項服務措施,盡管加大了科室工作量,但是大大方便了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潛心研究陸續出臺的衛生項目政策,及時掌握項目信息,悉心指導基層單位申報項目,梳理衛生項目督察的主要內容,幫助各縣(市、區)做好迎接各級項目督察組的準備工作。今年本科室良好的服務態度得到了市直各醫療衛生單位及基層單位廣泛的好評。
2、做好財務管理的外部協調工作。保持與省廳計財處、審計、財政、發改委、物價局、會計集中核算中心等職能部門的良好的工作聯系,讓衛生部門的工作得到相關部門的理解和支持。本年度順利配合了全省公共衛生資金專項檢查、中央及省上多次的衛生項目督察、省審計對我市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專項審計,局機關治理“小金庫”專項檢查等工作。
3、做好公共衛生資金的下達、使用進度管理和全市醫療收費標準管理等工作。今年下達及轉撥的衛生專項資金達6746萬元。20XX年我科由金蓮同志為主做的全省衛生財務年報被評為全省第一名。衛生統計工作也得到了省廳的表揚。
四、做好世行貸款的結核病項目財務工作。
按照世界銀行貸款的財務管理辦法做好債務分割、提款報賬、分解配套資金等財務管理工作。今年向省廳、市財政爭取專項資金32萬元用于全市結核病項目的配套經費。
衛生局財務工作總結范文二
20XX年十字路醫院財務工作注重學習和提升財務服務能力,積極探索和推進醫院財務管理由規范走向科學的整體改革,堅持“服務、效率、和諧、廉潔”的管理理念,緊緊圍繞醫院20xx年事業發展需要,合理安排財力,加強預算管理,理順業務流程,強化基礎工作,努力增收節支,為醫院事業發展提供了較好的財力保障。
一、進一步明確了加強政治理論學習與業務技能學習對統一思想認識、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保障財務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意義。財務科通過多種形式認真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增強了財務人員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奉獻精神。盡管同其他醫院相比,我院財務人員數量少,工作量大,但是科里的每一位同志都能夠做到以醫院利益為重,積極為做好財務工作獻計獻策,工作中不講條件、不談個人困難,經常加班加點,有力保障了醫院財務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明確了醫院財務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和經濟責任,在有效執行預算的過程中堅持節儉意識、廉潔意識,注重借款風險,提高了醫院資金營運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三、進一步加強了財務管理制度建設,理順業務流程,為提高財務服務質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20xx年財務科按以往積累的經驗進行適當調整,支出一起;統計,核算,收帳,調撥放到一起減少了不必要的環節,給醫院財務工作打開了一項新局面。四、20xx年財務收支狀況的綜合反映良好,同時也是下一年度財力安排的重要依據。止于11月底,醫院醫療收入高達482446.50元;藥品收入高達959586.40元;(其中西藥收入為540425.50;中草藥收入為32513.40元;疫苗收入為386647.50元;)。財政補助收入達130553.00元;其它收入達6933.24元。合計為1579519.14元。醫療支出為770066.23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為349077.00元;商品和服務支出為233453.73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為85020.50元;其他資本性支出為102515.00元)。藥品支出為794543.12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為23677.00元;商品和服務支出為767566.12元;其他資本性支出為3300.00元)。其他支出為3512.67元。合計為1569083.52元。XX年年收支結余為320813.87元,20xx年1月至11月底收支結余為331249.49元,為20xx年的資金運轉體現了有力的保證。
四、積極調研論證、多方協調,做好醫院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在積極調研論證、多方協調的基礎上,醫院進一步明確了項目經費是解決發展問題的主要經費來源,是項目實施單位為完成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通過編報專項資金預算申請的財政專項資金,其來源主要有市財政局、市衛生局下達的醫療救助專項資金,財政部下達的中央與地方共建鄉村基層醫院共建專項資金,其他部委下達的醫療專項資金和醫院根據發展進行服務收支的運轉資金。為了加強醫院項目經費管理,保證專項資金項目順利實施并使專項資金發揮最大效益,醫院提高了服務質量,技術水平,進行醫院人才的技術培訓,吸引廣大參合農民來我院就診,止于20xx年12月17日住院總費用為874969.55元;自費費用為19098.84元;自費率為2.18%;合理費用為855870.71元;實際補償額為548062.25元;補償率為62.64%;出院人數為1511人;人均費用為579.07元;人均補償費用為362.71元;藥品總費用為170301.73元;藥品自費率為681.26元;診療總費用為90284.08元;診療自費費用為2060.48元;診療自費率為2.00%真正做到了專項資金的應用,充分體現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惠民,利民政策。
五、認真完成了20xx年醫院“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實行“陽光收費”。
醫院財務管理的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面對新的理財環境,醫院定了從規范理財向科學理財邁進的財務發展戰略。依法理財是科學理財的核心和精髓,是黨風廉政建設落到實處的重要保證。醫院進一步完善了收費政策和收費公示制度,確保各類收費公開透明,實現了“陽光收費”。行政事業性收費繼續堅持按照國家政策由院財務科統一收取、管理和核算,服務性收費堅持成本標準、收費公示和自愿付費原則。
六、進一步推進了醫院財務信息化建設工作,醫院財務信息化服務體系初步建立。構建醫院財務信息化服務體系有助于醫院各級領導及時了解、掌握醫院財務情況,科學決策、科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七、進一步探索了“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一級核算”的財務管理運行模式。根據財權和事權相結合的原則,明確了醫院二級管理科室參與理財的方式、方法。
衛生局財務工作總結范文三
在開展“弘揚蘇區精神, 創交通一等工作,爭蘇區振興先鋒”主題實踐活動以 來,財務股人員緊緊圍繞弘揚堅定信念、求真務實、一心為民、清正廉潔、艱苦 奮斗、爭創一流、無私奉獻的蘇區精神,在加強財務管理、開展賬戶清理、增收 節支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 為我局財務資金合理使用奠定了基礎。現將財務股 開展活動總結如下
一、完善財務制度,加強專項資金管理。
健全的財務制度是規范和加強財務管理的基礎,是嚴格按章辦事、依法理財 根本依據。根據“十二五”規劃和綜合交通發展的要求,我們細化了內控機制, 健全和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規范了財務操作流程。加強專項資金的管理,按照 “專款專用,專戶專帳”的要求,嚴格按程序撥付,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 努力營造科學理財、陽光理財,制度理財的良好氛圍。
二、抓住“三個重點”,切實做好增收節支工作。
一是重點強化財務管理, 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正確把握財務狀況和發展趨勢; 二是重點落實各項財務制度, 堅持以單位利益為重,對各項費用開支嚴格監督把 關,并按照財務審批制度予以落實,完善政府采購及專項資金撥付制度,確保財 務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合理化;三是重點做好開源節流工作,科學預算,合理 使用轉移支付資金,增強節能意識,查找“節約空間”,減少浪費環節。
三、加強審計監督,嚴肅財經紀律。
一是為嚴肅財經紀律, 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財務制度,堵塞財務管理 上的漏洞,切實加強對資金源頭管理。自今年五月份開始,對本局各賬戶進行了 清理銷戶工作。在工作中,財務股人員積極開展溝通協調,做好自查自清工作, 及時將賬戶設置情況向領導匯報,主動聯系賬戶的開戶銀行,就原賬戶撤銷、合 并、 更改等相關工作事宜進行深入溝通。同時還針對目前工作仍需使用的非基本 銀行賬戶與合作銀行簽定了監管協議,確保了各項資金高度集中管理和安全使 用。
二是配合審計、財政監督部門對財務收支、專項資金的使用、會計信息質量、會 計執法等情況進行了審計。此次審計通過對帳薄、憑證、報表、檔案、各類文件 的檢查,對我局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工程往來帳、工會帳設置、招待費“三單” 合一以及支出原始憑證的規范性提出了具體意見和要求。
四、加強自身建設,廉潔自律,爭做廉潔型干部。
廉政建設是財務工作的生命線。財務股創造愛崗敬業的良好氛圍,強化為民 服務意識,創一等工作,爭當務實高效模范。財務股開展了廉能風險防控工作, 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和局領導指示要求,做好了本部門廉能風險防控工作。一是編 制出財務股長、副股長、會計、出納及報賬員的職權目錄。二是根據內部管理控 制要求, 制定了交通基本建設專項資金撥付程序,繪制出交通基本建設專項資金 撥付流程圖。
三是在職權目錄和專項資金撥付流程圖的基礎上,要求財務股人員 先自行認真查找廉能風險情況, 通過自查互查評議,確定了各個權利職責運行中 的風險點,評定出風險等級。四是按局領導要求,結合工作崗位職責與加強財務 管理,對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制進行修訂和完善,健全了內部防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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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對基層法律服務所的監督和管理,保障基層法律服務所依法執業,結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實際和發展需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是依據本辦法在鄉鎮和城市街道設立的法律服務組織,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機構。
第三條基層法律服務所依照司法部規定的業務范圍和執業要求,面向基層的政府機關、群眾自治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合伙組織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
基層法律服務所接受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或者鄉鎮、街道司法所的委托,協助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
第四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按照事業法人體制進行管理和運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基層法律服務所依法自主執業,其執業活動不受干涉,其財產權益不得侵犯。
第五條司法行政機關依照本辦法對基層法律服務所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二章設立、變更和注銷
第六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立、變更、注銷,實行司法行政機關核準登記制度。
核準登記由地級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對直轄市范圍內的基層法律服務所進行核準登記,由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或其授權的司法行政機關負責。
基層法律服務所獲準設立執業,須由核準登記機關頒發《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
未經司法行政機關核準登記,任何機構不得以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名義開展業務。
第七條設立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以農村的鄉鎮行政區劃為單位設立;根據需要也可以以城市的街道行政區劃為單位設立,但在一個街道行政區劃內只能設立一個法律服務所。
轄區較大、人口較多、經濟發達的鄉鎮,可以設立二個以上的法律服務所;不具備獨自建所條件的鄉鎮,可以由二個以上的毗鄰鄉鎮聯合設立法律服務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農、林、牧、漁場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置,按照上述原則辦理。
第八條設立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規范的名稱和章程;
(二)有三名以上符合司法部規定條件、能夠專職從業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三)有固定的執業場所和必要的開辦資金。
第九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名稱應當由以下三部分內容依次排列組成:縣級行政區劃名稱,鄉鎮、街道行政區劃名稱,法律服務所。
第十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執業場所和組建單位;
(二)本所法定代表人(主任)的職責;
(三)執業工作制度;
(四)所務管理制度;
(五)從業人員的聘用、管理辦法;
(六)財務管理制度、分配制度;
(七)停辦清算辦法;
(八)章程修改的程序;
(九)其他需載明的事項。
章程自基層法律服務所被核準設立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設立鄉鎮法律服務所,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組建,或者在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下,由本轄區內的鄉鎮人民政府組建。
設立城市街道法律服務所,由街道辦事處在市、區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下組建。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組建由地方政府核撥事業編制和事業經費的基層法律服務所。
行業主管部門、社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不得發起組建基層法律服務所;不允許個人以自愿組合方式發起組建基層法律服務所。
第十二條設立基層法律服務所,組建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申請報告;
(二)章程;
(三)從業人員的名單、簡歷和執業資格證明;
(四)執業場所使用證明和開辦資金證明;
(五)核準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組建的,須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出具審核意見。
第十三條地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設立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審核,以書面形式作出準予設立或者不準予設立的決定。準予設立的,由核準機關辦理設立登記。
第十四條經核準登記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由核準登記機關頒發《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
《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分正本和副本。正本應當懸掛于執業場所,副本用于接受查驗。執業證書不得偽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
第十五條經核準登記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憑據準予設立的批件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刻制公章、開立銀行帳戶、申領收費許可證。
第*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根據業務需要,可以在本鄉鎮行政區域內的大中型集貿市場、經濟開發區、旅游區或者經濟發達的行政村設立業務接待站(點)。業務接待站(點)應當有固定的場所,接待業務由本所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承辦。
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業務接待站(點),應當報經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查同意。
第十七條基層法律服務所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執業場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分立、合并,應當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查同意后報請原核準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基層法律服務所修改章程的,應當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查同意后報請原核準登記機關核準。
第十八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停辦,應當在完成善后清算工作后,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收繳該所的執業證書、印章、票據、案卷及有關文件,報請原核準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基層法律服務所經核準登記后六個月內未能開業的,或者開業后停止業務活動滿一年的,視為自行停辦,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請原核準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九條地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按年度將本地區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情況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依照本辦法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完善工作運行機制。
第二十一條基層法律服務所設主任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主任。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除應具備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外,還應當有二年以上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或者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經歷。
第二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應當經基層法律服務所民主推薦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名,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委任或者聘任。
第二十三條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為該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管理本所行政事務和組織開展業務工作,負責向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工作。
第二十四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建立所務會議制度,民主管理本所重大事務。
所務會議由本所全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組成,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本所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制定本所的管理規章制度;
(三)審議本所的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四)審議本所的年度預決算報告和重大財務開支項目;
(五)審議對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輔助工作人員的獎勵和處分;
(六)其他需要提交審議的重要事項。
第二十五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對在本所從業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實行聘用制。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符合司法部規定的執業條件和聘用程序,辦理執業登記,領取《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調離、辭職或被辭退、開除的,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收回其《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報請原執業登記機關予以注銷。
第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加強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加強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加強對其執業活動的檢查、監督,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定期考核、獎勵處分、辭職辭退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對有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司法行政機關管理規定和本所章程、制度的行為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根據其情節輕重,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二十八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聘用文秘、財會、行政等輔助工作人員,參照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辦法進行管理。
輔助工作人員的聘用、變更情況,應當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第二十九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組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業務活動,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嚴格執行司法部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業務范圍、工作原則和服務程序的規定,建立統一收案、統一委派、疑難法律事務集體討論、重要案件報告等項制度;
(二)建立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服務質量、效率的檢查、監督、考評和處分制度;
(三)自覺接受委托人和社會的監督;
(四)統一收費,公開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嚴格遵守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制度;
(五)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當事人應當履行法律援助義務;
(六)建立健全基層法律服務業務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財務管理,原則上實行自收自支、獨立核算。
實行自收自支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單獨設立帳戶,由專人負責財務工作,建立健全會計帳目,嚴格開支范圍和審批程序,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財政、審計和司法行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尚不具備自收自支條件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可以根據當地情況分別實行全額管理或者定額、定項補助的財務管理形式。
第三十一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人員的報酬,應當在綜合考評的基礎上,與其業務水平、工作實績和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情況掛鉤,實行按勞分配原則。
第三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根據本所收支情況和實際需要,設立事業發展、社會保障和獎勵等項基金。
第三十三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障的政策和規定,為聘用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辦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第三十四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加強辦公用房、辦公設施、辦公裝備的建設,不斷改善執業條件,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檢查監督
第三十五條地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每年對基層法律服務所進行年度檢查。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年度檢查,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安排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確定。
新設立不滿六個月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可以自下一年度起接受年度檢查。
第三*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接受年度檢查,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年度本所工作總結報告和本年度工作計劃;
(二)上年度本所財務報表;
(三)《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副本;
(四)年度檢查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七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年度檢查,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對其提交的文件進行初審,并在出具審查意見后報送地級司法行政機關。
地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后,對具備繼續執業條件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確定為通過年度檢查,在其《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副本上加蓋年度檢查合格印章。
第三十八條地級司法行政機關在年度檢查中,對有本辦法第四十二條所列行為、尚未處理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確定為暫緩通過年度檢查,并按照本辦法第四十二條至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進行處理。處理完結,補辦年度檢查。
在年度檢查中,對不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在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監督下,限期整改。期滿仍不能改正的,組建單位應當予以停辦,并辦理注銷手續。
第三十九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年度檢查結果,由地級司法行政機關自年度檢查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第四十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的日常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工作,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所在鄉鎮、街道司法所負責指導和監督。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街道司法所可以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定期進行檢查或者發現問題隨時進行檢查,可以要求基層法律服務所報告工作、說明情況、提交有關材料。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拒絕。
第四十一條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對工作成績顯著、隊伍建設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定期或者適時給予表彰獎勵。對事跡特別突出的,應當依照規定程序,報請省級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司法部給予記功嘉獎。
第四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住所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并由地級司法行政機關處以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罰款數額最高不得超過三萬元:
(一)超越業務范圍的;
(二)違反業務收費管理規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自立名目亂收費的;
(三)以貶損他人、抬高自己、虛假承諾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爭攬業務的;
(四)偽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執業證書的;
(五)未經核準登記變更本所名稱、法定代表人、執業場所和章程,擅自分立、合并或者設立業務接待站(點)的;
(六)不按規定接受年度檢查,采用弄虛作假手段騙取通過年度檢查的;
(七)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處置本所資產的;
(八)聘用不具備執業資格的人員以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名義承辦業務的;
(九)放縱、包庇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違法違紀行為的;
(十)內部管理混亂,導致無法正常開展業務的;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予處罰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三條司法行政機關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實施行政處罰,應當依照司法部《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進行。
第四十四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復議法》和司法部有關規定申請行政復議。
第四十五條司法行政機關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實施行政處罰的,應當同時追究負有管理失誤責任的該所主任的責任,嚴重者予以撤職或者解聘。
第四*條司法行政機關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實施行政處罰的同時,應當責令該所限期整改。期滿仍不能改正,不宜繼續執業的,由組建單位予以停辦,報請地級司法行政機關予以注銷。
第四十七條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對基層法律服務所的投訴監督制度,設立投訴電話、投訴信箱,受理當事人和其他公民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其從業人員的投訴。
圍繞完成2020年度脫貧攻堅各項任務,全局再動員再發動,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要求,緊扣最新脫貧標準和程序,在對象識別、資金投入、政策落實、精準幫扶、脫貧成效等方面持續發力。
(一)落實工作責任,確保脫貧攻堅工作效果。
1.壓實單位包村任務,強化單位包村職能。
班子高度重視扶貧工作,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相關文件精神開展工作,廣泛收集村情民意,解決實際問題,制定包村工作制度、分年度實施幫扶計劃。局領導班子成員與村干部召開座談會,就如何發展村集體經濟、如何加強村基礎設施建設進行探討。干部職工繼續實行脫貧戶一季度一走訪未脫貧戶每月一走訪工作機制,深入貧困戶家中了解他們的生產生活情況及脫貧設想,就如何幫助已脫貧戶發展經濟,未脫貧戶如何脫貧共商計策。
2.落實干部職工包保任務,開展農村飲用水安全排查。
為切實解決幫扶工作單一化,要求所有結對幫扶責任人結合走訪幫助貧困戶做一些立竿見影的事情,建立互信互助的幫扶關系,隨時掌握貧困戶家庭信息變化情況,制定具體有效的幫扶措施。6月份,為全面貫徹落實在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縣扶貧開發小組要求,全面開展“兩不愁、三保障”及飲用水安全突出問題大排查專項活動,進一步提升了群眾們對包保工作的滿意度。
3.深入推進抓黨建促扶貧工作,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貧工作隊”。
上半年繼續深入推進抓黨建促脫貧攻堅工作,協助幫扶村選配好村駐村扶貧工作隊成員,培養農村致富帶頭人,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貧工作隊”。積極探索村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引導貧困村積極開展“三變”改革,發展村集體產業,增加村集體收入,助力脫貧攻堅。
5.開展訪貧慰問活動,以救助幫扶為輔助措施,進行思想扶貧
一方面以救助幫扶為輔助措施,切實解決貧困戶困難。針對不同的類型,對造成貧困的對象落實各項救濟措施,幫助其渡過難關。結合貧困戶的實際情況,上半年開展“獻愛心、送溫暖”等活動,對包保村的貧困戶進行慰問。由幫扶責任人自行捐助,為貧困戶送去慰問金、米、油、春節對聯大禮包,深得貧困戶的好評。另一方面加強與貧困戶溝通,進行思想扶持。發動群眾,共同參與,確保扶貧工作見成效。上半年通過加大力度宣傳教育,激發廣大貧困戶的熱情與積極性。通過思想教育發動貧困人群積極投身于扶貧工作,通過與各村聯合制定的脫貧計劃,使更多的貧困戶通過自身的勞動取得了“公益崗”崗位,穩定脫貧成果。下半年,將繼續加大力度,將通過加強思想交流談心,促使其增加脫貧信心與參與務工的熱情,使其投入勞動來使自己脫貧。
(二)集中力量,全面開展專項整改活動
對照相關文件精神,開展《縣脫貧攻堅“抓整改、補短板、強弱項、促攻堅”專項集中行動實施方案》脫貧攻堅工作專項整。自5月初針對扶貧領域突出問題,開展集中整治,通過開展全面、徹底的查找和逐村、逐戶、逐項摸底排查,將查找出來的問題,建立問題臺賬,明確整改責任部門與責任人,限定整改時限逐一進行整改,確保全縣脫貧質量持續穩定,脫貧成果鞏固提升。
1.設立機制、專項排查。局領導班子按鄉鎮分小組對全縣扶貧“十大工程”雙基工作道路暢通工程建設情況進行督查,局綜合規劃股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對各鄉鎮交通扶貧項目實施進度、質量、內業等方面進行專項督查,局財務審計股對扶貧資金投入是否到位、扶貧資金拔付支出是否及時等方面要進行自查,確保扶貧資金拔付使用及時精準。
2.查找問題、限時整改。各小組到分包鄉鎮主要查看內業資料、實地查看扶貧項目工程整體推進情況及扶貧資金拔付使用情況,本著“實地查找、限時整改”的原則,對各小組查找出來的問題進行限時銷號,整改到位。對排查出來的個性、共性問題都切實加以整改。
二、扶貧攻堅基礎設施建設情況
今年上半年以來,在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結合年初工作計劃,扎實推進交通扶貧項目建設,助推脫貧攻堅。
(一)任務及進展情況:
2020年,縣交通運輸局計劃投資2.76億元,改造農村公路擴面延伸工程436.49公里。全縣實際施工838條,長度436.49公里,涉及20個鄉鎮(闕店、開發區沒有建設任務)。截止2020年6月7日,未招標道路9條28.850公里,占比6.61%;正在招標道路90條53.178公里,占比12.18%;招標完成739條354.462公里,占比81.21%;水泥混凝土路面在建118條71.075公里,占比16.28%;水泥混凝土路面完工512條207.167公里,占比47.46%。
(二)存在問題:
1.鄉鎮間進展不平衡,部分鄉鎮施工已接近尾聲,部分鄉鎮仍在招標進度,無實質性開工。
2.程序資料報批不及時,完工道路施工資料與進度不同步等。
(三)經驗做法與下半年計劃
(1)壓實目標、全力推進
緊緊圍繞年度目標,提前制定工作計劃,督促鄉鎮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在早、實、快上下功夫。
(2)強化監管、加強調度
為進一步加強質量、安全監管,確保每個項目在路基施工中、混凝土澆筑前、混凝土施工中都要有技術人員把關,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實現每旬一調度,并將通報發送至縣政府和鄉鎮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扶貧工作微信群”中。
(3)嚴控質量、督促整改
針對農村公路施工隊伍良莠不齊、原材料質量不穩定、管理難度大的特點,從材料、施工質量管控抓起,從管理源頭抓起,要求項目鄉鎮盡可能使用商品混凝土,減少質量風險環節。縣交通局定期開展質量巡檢,22個鄉鎮(開發區)全覆蓋,針對巡檢中發現的問題,對照問題,嚴格整改并反饋結果。
(4)獎優促后、突出考核
年中和年底,按照《縣農村道路暢通工程考核辦法》進行打分、排名,將暢通工程考核結果納入縣民生部門對鄉鎮的考核。對先進鄉鎮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后進鄉鎮給予通報批評,以此促進工作開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