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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土建工程項目正在不斷向著大規模、高層化方向發展,高度復雜的建筑物結構促進了各類施工技術的創新發展,現代科技的告訴創新與發展要求土建施工現場管理工作,不斷向著標準化、專業化以及標準化方向發展。現代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決定了各領域對土木工程產品功能性需求的不斷增加,而傳統的土木工程施工模式與施工技術難以滿足社會發展需求,所以勢必要通過施工現場管理工作來完善其質量管理體系,確保其生產質量與生產效率可以適應時展要求。
2、加強土建施工現場管理水平的策略及措施
2.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策略及措施。現代土木工程領域要在確保其施工安全的基礎上,來進一步加強工程質量與工程進度管理水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施工單位生產中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所以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決定了土木工程項目建設目標的實現與否,同時也關系到施工單位在土木工程市場中的形象與地位,所以施工單位要通過實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徹底杜絕土建工程施工階段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問題。
2.2施工質量管理策略及措施。施工質量管理體系是否完善會對土木工程施工質量產生極大影響,所以要求施工單位要通過借鑒國內外先進技術經驗來不斷完善質量保障體系,以及生產質量控制細則來提高工程整體質量,并要成立專業的質量監督與管理隊伍來確保各項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度,并要將質量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到每一個部門與管理人員的身上,并要求質量保障體系要對專業質檢人員自身行為進行控制,這樣才能確保土木工程施工質量管理效率可以適應時展要求。
2.3施工進度管理策略及措施。土建工程項目進度能否在合同工期內完工與其進度管理有著緊密聯系,所以項目管理人員應結合工程實際情況來制定工程進度控制目標,并要編制專業性較高的進度計劃與材料供應計劃,來作為土木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工程進度管理工作依據。管理人員在施工進度計劃編制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安全、質量、成本等管理目標,并要在施工進度管理程序的指導下來掌握整個進度控制計劃的實時狀況,并要針對其存在的問題來制定出解決對策,確保土建施工現場進度管理工作目標的順利實現。
2.4施工技術管理策略及措施。施工技術管理工作水平不僅會對土木工程施工質量及施工進度產生極大影響,所以技術人員必須要在土建施工準備階段做好與施工人員的技術交底工作,幫助每一個施工人員都能掌握諸多施工技術要點,確保施工人員意識到技術質量要求與相關必要的安全措施,以便于項目部可以結合土木工程實際需求來進行合理的施工組織安排,避免土建工程具體實施階段由于施工技術缺陷而發生各類安全事故或質量缺陷問題。
2.5工程成本管理策略及措施。土建施工現場管理工作水平會對工程整體成本控制產生極大影響,通過對施工計劃落實情況的管理來確保施工流程的合理化、規范化,通過對各類工程變更事件的控制來避免工程成本的上升,并要通過合理的技術措施來提高各類材料的利用效率。技術人員要做好相關施工機械設備的維修維護工作,確保各類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性能可以滿足土建工程的施工要求,并要通過先進的施工技術與工藝來提高材料利用效率,只有這樣才能幫助施工單位進一步加強生產成本控制水平。
3、結語
[關鍵詞]高層建筑;土建工程;施工管理
目前,隨著我國高層建筑數量的急劇加大,對于其技術要求也應該逐步提高。高層建筑施工中的土建施工技術越來越復雜化,參建人員眾多,工期緊,施工周期較長,各施工階段的存在的安全風險指數也相應有所提高。由于高層建筑屬于勞動密集型作業,因此具有高危特性,一旦出現施工安全事故,將對施工人員產生極大的人身傷害。土建工程施工管理作為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工程質量的保障以及參建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具有直接影響,因此對于高層建筑事故中的安全管理問題要進行深入研究,對相關問題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全面分析,以進一步提高高層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效果。
1高層建筑土建工程施工的特點
高層建筑具有一定的土建施工特點,其中包括建筑層數高、工程量大、施工工序復雜、施工周期較長等。高層建筑施工中,各個環節都需要復雜而緊密的相互配合;高層建筑施工前需要準備的前期工作較多;高層建筑基礎較深,對于基坑的支護和地基方面的處理較為復雜;高層建筑屬于高空作業、其垂直運輸量較大,需要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高層建筑的層數較高,其高度如果增加到一定程度,那么高層建筑的技術是否合理,功能是否適用,是否具有經濟性和可行性等就需要進行更高級別的要求。從圖紙設計到施工技術要求,都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針對高層建筑的諸多特殊性,土建施工技術和管理也同時有了一些新的要求和標準,且施工技術和組織管理也會更加復雜。
2高層建筑土建工程施工管理要點
2.1強度控制
施工強度主要是指混凝土的強度。高層建筑土建施工需要使用大量混凝土,且施工周期較長,還容易受到氣候及溫度等環境條件的影響,容易發生混凝土強度離散性大,甚至不合格現象。控制好混凝土的強度是土建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配比:土建施工前,需要根據項目的設計要求,由專業機構做好配比試驗作為施工的執行標準。但由于施工原材料因素,要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在配比標準的基礎上進行有效調整。養護:對大體積的混凝土應該備有養護方案,由專人負責。具體到人員、水源及覆蓋面等多方面進行考慮,加強養護期的監管,做好養護跟蹤記錄。采用混凝土強度評定制度,根據相關規定分批進行檢驗評定,一旦出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解決方法進行處理。
2.2土建施工技術要點
(1)框架-剪力墻配置結構的設計:框架-剪力墻結構多用于高層建筑。施工的現澆混凝土方量大,使用大量的框剪結構。為了提高土建工程的施工質量,盡量縮短工期,使工程效益最大化,施工中需要采用一些改進的施工工藝和方法。框架-剪力墻結構一般被稱為框剪結構。為更好的滿足不同建筑功能的需要,框剪結構就是一種很好的選擇。框剪結構的特點是可以在框架結構中進行一定剪力墻的布置,從而使使用空間得到更加靈活的運用。這一結構具有足夠的剪力墻以及較大的側向剛度,布置靈活,空間大,因此可以更好的適用于各種不同建筑功能的需要。框架-剪力墻結構中,剪力墻主要承受水平荷載,豎向荷載由框架承擔。該結構一般適宜用于10-20層的建筑。(2)鋼筋施工技術:墻體的鋼筋一般較細,要進行綁扎連接時就需要對上下層高鋼筋予以接長。混凝土澆筑時,往往會造成鋼筋網片位移現象的發生,從而影響到工程的質量。基于這種情況,為了防止由于澆筑和砼振搗造成的鋼筋位移現象,可以采用在豎向鋼筋搭接范圍點焊通長水平筋的施工技術,此施工技術十分適用,可以確保鋼筋的位移。另外,為了更好的保證鋼筋具有足夠的保護層厚度和間距,在對樓板鋼筋進行綁扎時,需要放置足夠的墊塊和馬凳筋。(3)混凝土施工技術要點:高層建筑的墻內混凝土和梁柱墻都為一次性澆筑,施工時一般多才用商品預制混凝土,需要按照高強度混凝土施工規定進行施工,設計強度等級為C40。澆筑時要清除型鋼柱內混凝土表面的雜物。為了防止混凝土粗骨料在自由下落時產出彈跳,從而影響接頭的質量,應該先進行一層100mm~200mm厚的混凝土澆筑,使用與混凝土強度等級相同的水泥砂漿。
2.3模板工程施工的技術管理
頂板模板安裝需要與工程的結構特點和設計要求進行結合,不同結構部位針對性采用模板施工方法。現場支模架搭設應該與模板施工方案保持一致,禁止以鋼管扣件式支撐取代木支撐。一般以1830×915×18雙層涂模的膠合板作為頂板底模的面板。截面為50mm×100mm的單根枋作內楞,其間距保持在600mm。若模板層高超過4.5m層高4.5就需要采用鋼管扣件式支撐。而木支撐方式下的立桿應采用對接方式,不得多段搭接。房屋梁柱的模板安裝時需用全站儀觀測,配合錘球定位以保證其垂直度的標準,由于柱較高,四周采用槽鋼斜撐方法。用水準儀進行高程的確定,拉線調直梁底板。梁跨度大、梁底模板應稍起拱,應采用腳手架對上層梁底模進行支撐。高度大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2的支模架方案,需要通過專家的論證審查,通過后才可實施。后澆帶模板應獨立存在。根據留設的混凝土同條件養試試件的試驗報告或構件回彈強度記錄進行模板的拆除工作來進行。模板拆除和支頂都要有施工技術方案。
3高層建筑土建工程施工管理的具體措施
3.1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及技術培訓
施工現場施工人員多數為農民工,占全部工作人員的50%以上,而通過專業培養的專業技術人員卻非常少,大約占了全部員工的8%左右。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在土建工程現場,加強安全意識的培訓極為必要,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施工培訓。加強崗前培訓、現場督導、定期教育的力度,進行定期審核,充分確保對于技術人員和安全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和技能培訓工作。
3.2土建施工現場管理
施工現場需要由項目經理協同專職管理人員及其他監管部門共同負責和管理。建筑施工現場混亂、復雜,危險場所比較多,很多施工環節存在較大的危險性。提高施工現場參建人員的危險意識,是最直接的防范措施,因此需要采用安全標語或警示牌進行安全警示,這也是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的最直接方式了;機械設備也時安全隱患的一大來源。雜亂的施工現場,難免存在違規使用機械器具或不按安全規程進行野蠻作業以及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等現象,針對于此,安全管理人員應該全面及時的對施工現場所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規現象及時制止,并且采取措施有效改進。
3.3優化監管體系
施工現場的管理要實現“標準化、規范化”,這也時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施工現場往往存在諸多不可控因素,存在主觀隨意性,對施工安全造成一定影響,因此,對于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要全面協調,服從管理體系,從根本上建立起一個科學而規范的現場作業秩序。建筑施工安全監管是一項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為了保證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的監督監察工作,在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分析研究并制定出科學合理,具有一定指導作用,操作性強的安全管理方法勢在必行。優化施工安全監管措施,嚴控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體制,旨在提升單位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4結語
土建工程施工管理是決定工程質量的重中之重。工程質量是關系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影響建設正常使用功能的大問題。如何保證高層建筑的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成為工程管理及土建施工管理中的重要內容。施工建設是否可以安全、順利進行,是衡量土建工程施工管理是否到位的標桿。管理的根本是管好人,只有做到監管到位、科學管理,才能保工程質量及社會效益。
作者:史文成 單位:杭州潤安置業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李少山.高層建筑土建工程施工管理要點解析[J].建材與裝飾,2015,(45).
關鍵詞:工程造價,土建工程,信息化,全過程管理
在中國經濟的下行,房地產投資增速下降的環境下,2016年5月1日又迎來了“營改增”稅制在建筑業的正式實施,增值稅代替了營業稅,稅制的改革帶來了新計價方式的變化,給我們的建筑施工企業帶來了一系列的改革,影響了施工企業工程造價的管理,對我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全過程工程造價管理勢在必行。
1全過程工程造價管理的基本原則
重新組建調整施工企業造價管理機構,完善合約商務管理工作的相關體系,提升造價人員素質。
1.1樹立土建工程造價全過程管理的意識
工程造價的造價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從施工企業的角度上來看,合理準確的造價控制可以避免工程項目施工中不必要的資金浪費,減少成本支出。然而,若要確保工程造價的合理性,施工企業必須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調整造價管理機構,提升造價人員的素質,將造價人員培養成為懂技術、懂施工、懂管理、懂稅法、懂法務、懂造價的全方位的合約商務人員。必須從施工企業的員工入手,樹立員工對工程全過程造價管理意識,提高員工對工程造價預算的重視程度,使員工明確工程造價預算管理工作對土建工程項目施工的重要意義,在平時的工作中有意識的培養員工對施工費用方面的控制意識,確保工程造價預算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1.2完善土建工程造價全過程管理工作的相關體系
施工企業施工環境復雜、涉及的項目、施工工序眾多,各類繁雜瑣碎的項目都會對工程造價管理有一定的影響,因此,要保證施工過程中造價管理的順利實現,施工企業必須從造價管理體系入手逐步完善相關管理體系,在實際工作中,各個管理層次的管理人員根據自己的崗位職責,充分結合工程實際情況,使施工企業的造價管理工作向著規范化與合理化的方向發展,促進運行機制中責任與義務的統一。全員參與工程造價管理,為企業提質增效。
2土建工程造價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建筑領域的不斷發展與進步,帶動了土建工程的發展,在工程造價管理方面,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與突破,但依舊存在著一些長期無法解決的問題,若不加以重視,盡快采取有效的方法加以解決,必將對土建工程未來的發展造成不利的影響。具體如下。
2.1缺乏監管力度
監管力度不足是我國土建工程造價預算管理工作中長期存在的問題之一,尤其是在預算審計工作中,監管力度不足很有可能導致監管人員在思想方面做出錯誤的判斷,甚至有部分監督管理人員知法犯法,為了一己私利而做出一些不真實的記錄,對施工企業的利益造成了嚴重的傷害。究其原因,主要是土建工程施工企業缺乏相應的監管制度,監管力度缺失所造成的。
2.2工程管理人員思想觀念存在問題
在我國的土建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中,對于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視程度不足,因此,導致了我國土建工程管理人員對工程造價管理的作用及意義缺乏有效的認識。為了彌補這個問題,各大土建工程項目施工企業積極響應了國家的號召,加大了工程造價管理工作重要性意義與作用的宣傳,但是,對于如何加強土建工程的造價管理的內容卻涉及較少,使得許多管理工作人員雖然知道造價預算管理工作對土建工程施工項目的重要性,但卻不知道如何實現這一目標,從而導致了土建工程管理相關制度與實際應用脫節的情況發生。
2.3行政干預過多
在我國的土建工程項目施工中,政府過度干預的情況較多。從法律的意義上來說,政府對土建工程項目的過度干預,實質上是一種嚴重越權的行為,對土建工程的正常施工造成了阻礙。然而,由于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不健全,并沒有明確規定政府越權行為的處罰措施以及責任歸屬。因此,政府對工程項目造價管理過度干預的情況,在土建工程施工項目中十分常見,對土建施工企業的正常管理和運行均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響。
3提高土建工程造價管理的策略與方法
對于土建工程施工企業來說,良好的造價管理,合理的造價規劃,可以有效的降低施工企業的資金浪費,提高土建工程項目竣工后的收益。因此,要從土建工程施工項目的實際情況入手,制定合理的工程造價規劃,并根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解決的策略與辦法。
3.1加強施工企業在項目各個環節下的工程造價管理
1)項目招投標及合同談判階段的工程造價管理。施工企業應充分樹立起事前控制風險的意識,在項目招投標期間考慮在“營改增”稅制下投標報價的編制步驟、投標報價策略帶來的變化。2)加強投標報價的編制。a.重視土建工程的造價預算編制。編制人員在工作中,務必要重視預算編制工作的重要性,確保預算編制合情合理。一方面預算編制要滿足當前工程項目的實際施工情況,另一方面預算編制要具有足夠的合理性,否則就會出現工程造價遠遠超出預算的情況發生,使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遭受嚴重損失。為了確保土建工程造價預算編制工作的合情合理,必須要在編制前,對施工圖紙進行詳細的分析,充分掌握項目施工中涉及到的各個環節及所需的材料。如此一來,才能確保造價預算編制工作的合理性。編制造價預算的目的在于對土建工程項目施工中涉及到的成本支出進行有效控制,在確保工程質量不受影響的情況下,盡可能的節約成本,實現項目經濟收益的最大化。因此,造價預算的編制工作必須要符合土建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此外,為了確保造價預算編制的合理性,還要對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進一步的探查,確保造價預算的編制滿足土建工程項目施工的實際需要。b.提高工程量計算的精準度。在造價預算編制的過程中,工程量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數據,對于工程量的準確計算,有利于提高造價預算精準度。若要保證工程量計算的準確性,造價編制人員必須充分了解土建工程項目的施工定額以及勞動定額,在工程量計算完畢后,要對相關工作進行復核,從而確保土建工程造價預算的準確性與合理性。c.確定合理的計稅方法:根據財務部門對工程服務項目具體適用計稅方法的規定[財稅2016]36號。結合工程服務項目的類別、投標人增值稅納稅人身份識別,響應招標文件,準確選擇合理的一般計稅或簡易計稅方式。d.按招標文件的要求計算核實工程量套用相關定額及計價依據。按照不含稅的市場價格信息或詢價、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自主報價。e.依據市場競爭費率水平調整計價費率,最后稅金按11%增值稅計稅,計算總造價。3)加強投標階段合約規劃。a.做好對業主信息的采集和管理,準確識別業主納稅身份,建立業主增值稅測算模型,調整投標方案,確定談判價格區間,根據業主身份的識別制定不同的定價原則和談判策略。b.考慮企業的資質,投標模式等標前稅收籌劃及成本測算,合理使用企業資質,采用最優的投標模式,優化投標組合。c.防止企業勞務化,盡量避免甲供材料的工程承包模式,加強對甲供材料的管理。d.合理籌劃分包方、供貨方,轉移風險。對擬采用的分包方、供貨方的納稅身份、資質等級折扣方案等方面進行比對后制定合理的報價方案,避免分包方、供貨方資質等級不夠或能力問題開據的稅票不能抵扣。e.注重合同審核,規避報價風險。要充分研究合同中關于發票的類型、稅率、票據提供時間,付款方式中涉稅事項,考慮合同中材料設備的進項稅抵扣因素,以利用減少未來銷項稅的抵扣時間,降低資金成本。4)加強過程變更簽證的確認管理。變更簽證確認時,施工企業應關注價格是否含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爭議,施工企業應安排對價格信息掌握較熟練、能對變更單的價格迅速判定的人員。雙方可在合同中約定變更單價中填報不含稅價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5)加強竣工結算的管理。a.目前工程結算的現狀:由于建筑市場欠規范,甲方處于強勢地位,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的階段性計價驗收普遍存在滯驗、超驗、欠驗情況。超驗滯驗導致銷項稅提前繳納增加資金壓力,業主存在超驗時,施工方收到結算款之后,施工企業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計算銷項稅應納的稅款導致施工方在未收到工程款的情況先繳納稅款從而產生資金壓力;業主存在滯驗時,施工企業總、分包之間存在結算滯后,導致建筑企業不能及時取得分包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導致建筑企業提前納稅延后抵扣,也加大了施工企業前期的資金壓力。欠驗導致納稅時點非正常延后,一方面影響對分包方、供應商的計價結算,另一方面當滯驗、欠驗金額超出正常范圍時稅務機關就會提出異議,增加了稅務風險。b.應對的措施。加強對業主的結算管理。與業主協商提高預付款的比例,并爭取業主在確認驗工計價后約定時間內及時支付工程款,并在合同中約定增加工程款延遲支付的制約性條款,明確業主滯后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與業主協商采取以保函形式提供保證金或降低質保金扣款比例。采取適當的措施加大對業主的收款力度。通過合同約定業主超驗、滯驗、欠驗則要求提前撥付稅款。加強對分包商、供應商的結算管理。嚴格與分包商、供應商的結算要求,在合同中明確“先開票、后付款”的原則,即在分包商、供應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再撥付工程款或支付采購價款,確保及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時抵扣進項稅。
3.2加強信息化建設
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使得網絡信息技術逐漸成為了時展的主流,因此,將信息技術應用到土建工程造價的管理工作中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通過建立信息化的管理系統,實現工程施工項目的自動化監管,有效的降低了監理人員的工作量,增強了施工過程中各個階段的控制能力。充分利用計算技術,開發土建工程造價預算管理軟件,通過相關數據的導入,利用計算機強大的計算功能,良好的完成工程造價預算的編制工作,通過相關數據的對比,確保工程造價預算編制的合理性,促進工程造價預算管理工作的順利完成。
4結語
新形勢下工程造價孕育著大改革和大發展,我們的合約商務人員應適應新稅制下的造價管理,全過程造價管理尤為重要,過程的價稅雙控成為新形勢下造價關注的重點,我們應順應時代賦予的重任,通過我們的管理為企業體制增效。
作者:賀小俊 單位:山西六建集團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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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財稅[2016]36號,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Z].
1.1裂縫的質量通病導致房建混凝土出現裂縫的主要原因就是原材料以及配合比
①首先在配置過程中如果混凝土具有越大的用水量和水泥用量,就會導致水泥漿的體積變得越來越大,而且具有越大的收縮性。如果沒有合理的選擇混凝土砂率,就很容易導致出現比較差的混凝土和易性,最終造成混凝土出現保水不良以及離析,并且使混凝土的收縮值迅速增加。其次,如果混凝土在配置的過程中選擇了安定性不符合要求的水泥,就會使得水泥中的氧化鎂熟化過程以及游離氧化鈣過程變得非常緩慢,這個過程可能在水泥已經硬化成型之后仍然在持續,這樣就會導致水泥體積出現不均勻的情況,都可能引發崩潰或者龜裂。再次,如果水泥具有過大的水化熱,就會裂縫的情況出現在混凝土中,而且水泥具有越高的使用等級以及越細的細度,就越容易出現裂縫。同時混凝土具有越高的設計強度,就會產生越大的脆性,因此混凝土也就比較容易出現裂縫。最后是過大的集料含沙量的影響,混凝土會由于不科學的沙礫級配而產生較大的收縮性,最終會導致裂縫的產生。②堿骨料反應。堿骨料反應在鋼筋混凝土結構中也屬于一種比較多見的質量通病,導致堿骨料反應裂縫的主要原因是化學反應,在水泥硬化的過程中水泥中的堿性氧化物與骨料中的二氧化硅之間出現化學反應,這就是所謂的堿骨料反應,堿骨料反應會導致一層堿硅酸凝膠形成,在大量吸水之后堿硅酸凝膠非常容易出現離析以及膨脹的情況,最終引發混凝土膨脹,導致發生裂縫。這種裂縫的形成過程一般具有比較長的周期,而且在形成的過程中很難將其發現,而且一旦發生很難對其進行補救,所以在具體的建筑工程施工中必須要采取有效預防措施。③溫度:現在的水泥具有越來越小的細度,因此普遍具有很快的水化速度,在這個過程中水泥肯定會將一定的熱量釋放出來,特別是澆筑混凝土的最初階段,其無法在極短的時間內將這些熱量完全散發出去,這樣就會導致混凝土由于內外溫差而出現應力。混凝土本身具有較小的抗拉能力,一旦溫度應力超過了其抗拉強度,就會導致裂縫的出現。與此同時,如果在高溫的情況下進行施工,快速蒸發的水分會導致混凝土的體積出現十分劇烈的收縮從而產生裂縫。
1.2.滲透的質量通病
在完成混凝土的澆筑工作之后,如果有裂縫出現在了混凝土的使用過程中,就很容易發生滲透的現象,混凝土會由于滲透而產生比較大的滲透壓力,并且還會侵蝕混凝土的內部結構,最終嚴重的削弱混凝土的強度,并且減少混凝土的使用壽命。所以如果發現混凝土出現滲透現象,在查明滲透產生的原因的同時,還要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作為一種多孔性物質。混凝土內部如果出現壓力差,就有可能導致液體的遷離,這種液體的遷離就是所謂的滲透性。混凝土出現較差的抗滲性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混凝土原材料以及配合比的因素,在配置混凝土的過程中,如果具有較大的水膠比例就會增大混凝土的收縮率,使得混凝土具有較小的抗滲性。其次,過小的水泥用量會導致混凝土具有非常高的孔隙率,進一步的使混凝土具有較差的密實度以及抗滲性。再次是使用較大顆粒的石子,砂子具有過大的含泥量也會導致混凝土產生較差的抗滲性。最后,如果在工程的具體施工中沒有均勻地進行振搗,就會有發生離析,從而導致混凝土具有較差的抗滲性。
2.房建施工混凝土質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2.1防治裂縫的有效對策
在具體的施工之前必須要對水泥的細度進行檢查,可以在施工過程中將一定量的摻合料摻加到細度很小的水泥中,這樣就能夠使硬化過程中水泥的水化熱得到控制。通常都會選擇粗顆粒礦渣粉或者粉煤灰作為摻合料,在施工過程中選擇水泥產品的時候必須要在使混凝土的強度要求得到滿足的情況下盡可能的選擇實用低標號的水泥。其次,在澆筑之后一些混凝土可能會出現裂縫,這時候可以將合成纖維摻加在混凝土中,使其抗拉能力得以提升,從而能夠對混凝土裂紋的產生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再次,在養護混凝土的時候必須要保證充足的水分,要對混凝土內外的溫差進行嚴格的控制,這樣就能夠對裂縫的出現起到有效的預防作用。
2.2防治滲透的有效對策
①由于混凝土的抗滲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配合比的影響,因此必須要合理的設計配合比,在正式施工之前需要在實驗室對混凝土配合比進行反復的驗證,并且對混凝土滲透性會受到的原材料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最終能夠將最佳配合比選擇出來。②要盡可能地選擇連續粒級的卵石以及碎石作為配制石料,如果沒有這些材料,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將幾種不同的石子摻加到其中。同時要對砂石料的含泥量進行合理的控制。③施工人員要對混凝土設備的運輸工作進行嚴格控制,規范混凝土的配制操作。④必須要做到保質保量的進行澆筑工作和振搗工作,防止混凝土出現振搗不實、漏振以及離析的現象。
3.結語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范疇
我們認為《條例》囊括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范圍應當更加廣泛,《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從這一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條例》未將地震、水災、核污染及其他災害事故的醫療問題包括進去。
大家知道傳染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需醫療急救,地震、水災及其他災害事故同樣需要醫療急救。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對醫療急救問題僅用一條一筆代過,其醫療應急措施的規定不具有操作性。衛生部95年頒布的《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僅是一個部門規章,難以全面系統的規定突發事件救助工作及各部門的協調。事實上,不管是傳染病的防治,還是災害的救助,醫療衛生工作在其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此《條例》規定的公共衛生事件未將災害事故涵蓋進來是一個缺憾。
更進一步講,傳染病防治、自然災害等不僅需要醫療救助,還需公安、公交、交通、能源等各部門的系統協調,有些突發事件特別是恐怖事件還有可能危及國家安全,所以我們認為《條例》不僅應涵蓋更多的需救助的事件,還應考慮其他突發災害的可能。因此,國家應將所有突發事件而不僅僅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立法,以備不時之需。
二.預警制度規定欠缺
1、預警機構
《條例》規定“突發事件發生后,國務院設立全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突發事件發生后,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成立地方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
《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指定機構負責開展突發事件的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
從上述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平時沒有常設機構,只有在事件發生后才成立指揮部,日常的監測由縣級以上政府指定機構負責。問題在于各地方政府指定什么機構來負責日常監控,是某級衛生行政部門、還是某醫療機構或是某疾病控制中心?《條例》沒有統一規定。既然沒有統一規定會不會出現不同地區規定不同的機構負責日常監測?若出現這種情況各監測機構的協調就會出現
問題。
從另一個角度講,正常情況下各級醫療機構和疾病控制中心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最直接觀察者,但在特殊情況下普通百姓也可能并可以成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人。尤其是地方政府隱瞞時,受害人、受害人家屬和普通百姓可以舉報,但向誰舉報、受理機構的名稱和電話如何讓百姓知曉?因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機構應全國統一,《條例》這方面的規定不夠詳盡且有可能出現不同地區由不同部門負責監測的情況,這就更不利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
協調和處理,因此《條例》在這方面需進一步改進。
2、預警網絡
《條例》關于預警體制的建立也需進一步完善,從公共衛生和流行病學的角度,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監測系統應以疾病防疫控制為主線醫療機構為補充的四級網絡,社區及各醫療機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神經末梢,區縣是關鍵,市級應擔負起主要責任,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國務院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決策者和指導者。這一網絡的建立是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得以迅速控制的關鍵,《條例》只規定了事件發生后指揮部的分級建立和責職,卻未對日常監測系統的建立做出
規定。
3、預警反饋
《條例》規定了醫療機構及疾病監測機構的報告義務,但在規定受政府的反饋機制時稍顯欠缺。
《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接到報告的地方人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報告的同時,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核實、確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調查情況。
“并及時報告調查情況”是向上級報告還是向下反饋,《條例》規定不夠明確。本次SARS流行之初,廣東省從2002年底就出現大面積的感染,廣大一線醫務工作者向有關部門反應后長期得不到疫情的方向性指導,最終導致疫情蔓延,因此我們認為報告制度不僅應包括向上的報告,還應包括對一線工作人員的信息反饋,而且這種信息反饋不應當是向社會公示的大眾信息,應當是有專業指導性的信息反饋。
三、醫療急救制度的規定欠缺
無可否認,在日常生活中,尤其在突發事件中政府的高效運轉無疑會起到很好的作用,但也不應否認良好的制度本身就可以高效地運轉,無需太多外力的介入。
本《條例》大量規定了政府部門的職責,但對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過程中醫療急救問題規定卻較少。北京市這次SARS流行過程中出現了首診醫師負責制與定點醫院治療的矛盾,很多非定點、非專業醫院依首診醫師負責制收治病人后,由于不具備起碼的防護設施急需將病人轉出,但什么時間轉、怎么轉都無先例。在已收治SARS病人的醫院中,有的醫院建筑設施的布局根本不宜治療傳染病人,結果造成大面積的院內交叉感染。《條例》在制訂時仍未考慮首診醫師負責制與專科醫院收治這一矛盾,未列明轉診的時限、辦法等,十分令人遺憾。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若發生了傳染病事件及時將病人轉診也是對其他病人權益的保障。本次SARS治療中非定點醫院中SARS病人不能及時轉走導致全市很多醫療機構無法正常工作,一些非SARS病人的疾病因此延誤了治療。從這一角度也說明了傳染性疾病發生后定點收治的必要性,以保證其他病人的權利《條例》。
其實這一問題在更深層次上是我國醫療體制問題,是醫療區域規劃設置不合理造成的。我國醫療體制存在很多問題,其中一個現象就是大醫院病人人滿為患而社區醫院醫療資源處于半閑置狀態。正常的醫療資源配置應呈金字塔式,病人求醫應首先到社區醫療服務部門,經初步診療有進一步檢查治療必要時才由社區醫生將病人轉更高一級的醫療機構,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各級醫療機構的職能,緩解二級以上醫院的壓力,保證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
如果我國醫療衛生體制和區域配置合理的話,就不會出現大醫院全部都接診發熱病人,而普通病人無處求醫這種狀態,通過這次SARS事件,我們應當反思我們的醫療體制并加以逐步改善。
四.醫療授權問題
為了防止傳染病流行,醫療機構在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被授予更大權限。若證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傳染病,應允許醫療機構在病人死亡后查找家屬一定時間無果的情況下強行火化尸體。
本次SARS流行之初,表現了很強的家庭式傳播,有些患者死亡時其家屬也發病住院治療了。由于找不到家屬,尸體不能火化,增加了尸體存放的時間,不利于傳染的控制。
如果今后出現根本找不到家屬的情況是不是也堅持要家屬簽字這種手續呢?若這樣的話,交叉傳播的后果誰來承擔?因此,我們認為如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傳染病事件,應授權醫療機構在特殊情況下履行備案手續后強行火化尸體的權限。同樣的道理,死亡病人遺物的處理也應給醫院更大的授權。我們非常主張保護人、包括病人的各種權利,但傳染性疾病是一個特殊問題,患傳染病死亡的患者其遺物仍可能存留細菌或病毒,不予以處理就有可能造成新的疾病傳播,我們認為應授權醫院在查找家屬無果的情況下,登記病人物品后將經濟價值不高的物品火化,貴重物品消毒后暫存。
在突發公共衛生的傳染病事件中,如果某傳染性疾病病因不明,某死亡患者的解剖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的話,應授權醫療機構有強行解剖的權利,當然這應當是在做了大量工作家屬仍不同意之后的最后手段。
五.資格準入規定欠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廣大醫務人員積極救治病人,與此同時醫學科研人員則會開展相應的科研活動以協助一線醫務人員共同戰勝疾病。但是不是所有的科研機構都能開展菌種的取樣、血清的取得呢?若一些不具備條件和科研水平的科研人員在工作過程中過失造成菌種感染、丟失怎么辦?甚至有可能有人借科研之名取得菌種后惡意傳播怎么辦?如何從制度上防止這類事件的發生?
我們認為應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科研資格準入制度,即只有一定資格的科研機構才能對突發事件、特別是突發傳染病事件進行菌種取得、血清提取等工作。
這次SARS流行衛生部規定只有國家三級實驗才可進行科研活動,但這一規定沒有落實到本《條例》中令人遺憾。
六.醫務人員權益保障欠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醫務人員無疑處在工作的最前沿,這是其職責決定的,是應當的。但是在工作中醫務人員的權益如何保障《條例》沒有明確規定:如醫務人員的安全保障、醫療防護措施的保障、休息的權利等。我們不能在治療傷痛的同時造成新的傷痛,這種社會成本的付出是值得思考的,也是應當避免的,本《條例》對此未做任何規定,是令人遺憾。
不僅如此,醫療機構的權益也不應忽視,因為醫院是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如果政府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征用大量的醫療用房,或臨時封閉醫院的其他并病房,那么醫院的收入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對醫院如何補償,何時允許醫院恢復正常,《條例》都沒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