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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傳統貿易保護主義一樣,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產生也伴隨著與之相關的新貿易保護主義理論的不斷發展,新貿易保護主義理論在繼承傳統貿易保護主義理論基本思想的基礎上,不斷推陳出新,逐漸形成自己的特色,并且體現出鮮明的時代背景。如近年來的新福利經濟學、地區主義、國際勞動力價格均等化、環境優先等新貿易保護理論關注的對象不再僅僅是經濟問題,它更關注政治、社會、環境等綜合問題,更強調人、社會、自然環境的和諧發展,因此具有強烈的人文化導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隱蔽性。
一、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理論支持
為了使貿易保護措施“合理”、“合法”和更具隱蔽性,西方貿易保護論者積極尋求和提供理論依據。因此,與此相關的貿易保護理論,便成為新時代具有代表性的新貿易保護主義理論。
(一)新福利經濟學
新貿易保護主義為什么日益具有表面的合理性?增進國民福利是其最大理由。以庇古為代表的舊福利經濟學家認為,單靠自由競爭不能達到最大的國民收入量,需要國家干預。國家對邊際私人純產值大于邊際社會純產值的部門征稅,使經濟福利增加,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1939年卡爾多提出了福利標準或補償性原則的問題。此后,希克斯、西托夫斯基等人對福利標準和補償性原則問題繼續進行探討。新福利經濟學繼承了庇古方法論基礎和“最大社會福利”原則,但指出帕累托最優的條件未必存在于現實中,因為增加一部分人的福利的同時可能意味著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損。為此。新福利經濟學提出補償性原則,即增加社會福利允許損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只要增加的福利在補償損失之后還有剩余。政府在其中應采取適當政策使受損者得到補償,如對受益者征收特別稅、對受損者給與補償金,使受損者保持原有地位。補償原理在美國貿易政策上的實際運用便是在立法授權總統或貿易代表降低關稅的同時,又設立了某些“保護”條款或免責條款。
(二)地區主義新貿易保護理論
這種理論以蒂姆·朗和科林·海茲為代表。蒂姆·朗和科林·海茲認為自由政策存在著自身固有的缺陷,在當今世界環境下,自由貿易政策所帶來的問題比其期望解決的問題更多。例如,自由貿易政策本欲提高經濟效率,增加就業,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促進世界經濟的增長,但帶來的卻是過度競爭,導致全球失業人數的增加,居民平均生活水準的下降和世界經濟增長的緩慢。又如,自由貿易政策本想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增加世界經濟蛋糕的規模,并認為這一結果一旦產生,世界便可能有更多的東西分享,其中的一部分會流向貧窮的國家,縮小世界不平等現象,但帶來的卻是一些發展中國家為短期利益掠奪性開采資源,廉價出口,國家通過削減社會開支來鼓勵出口,造成相對貧困的擴大。再如,近20年來,世界環境的急劇惡化與自由貿易政策導致的全球貿易迅速擴大,以及自由市場自身沒有能力把環境損失計入貿易成本有著重要的關系。由于自由貿易政策存在著缺陷,因此要實現經濟、公平和環境的持續協調發展,就必須放棄自由貿易政策,由新的貿易保護主義政策所取代。
他們認為,實行地區性貿易保護主義后,既可以利用本地資源,促進經濟發展、增加福利,又可以改變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結構中的不利地位,同時也可以保護環境促進人類可持續發展。新貿易保護主義還主張為使地區經濟發展,實現貿易平衡和保護世界環境,一國需要根據預期的出口量控制進口量并且要使兩者嚴格平衡,并制定高標準的進出口限制規則。
(三)國際勞動力價格均等化新貿易保護論
國際勞動力價格均等化學說源于兩位瑞典經濟學家赫克歇爾和俄林提出的要素價格均等化說。他們認為,國際貿易是因各國生產要素稟賦不同導致的生產要素價格差異所引起的,但是國際貿易反過來也會影響生產要素的價格。他們認為,國際貿易最重要的結果是各國都能更有效地利用各種生產要素,生產要素在供求關系的影響下,在世界范圍內自由流動,使各國的要素價格趨于均等。以勞動力這一要素為例,假設有甲、乙兩個國家,甲國勞動力資源豐富,資本稀缺,即在甲國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會較低,資本的價格會較高;乙國勞動力稀缺,資本豐富,即在乙國勞動者的工資會相對較高,資本價格會相對較低。如果兩國之間沒有貿易往來,處于完全隔絕狀態,則各種生產要素的使用效率將是最低的。若存在自由貿易,甲國將會集中優勢力量生產勞動力密集型產品,并用以交換乙國的資本密集型產品,這種交換的結果會導致甲國勞動力的需求相對增加,勞動力價格上升;反之,資本密集型產品需求相對下降,資本的價格會相對下降。如此反復下去,在國際貿易的影響下,各國生產要素價格會自動趨于均等。
生產要素價格均等化學說的提出最初并未在貿易保護方面得到運用,然而在20世紀90年代,隨著一些發展中國家出口事業的迅速發展,西方各國國內主張對這些發展中國家實行貿易保護的呼聲日益高漲,該理論就成為西方工業國進行貿易保護的理論工具。法國著名經濟學家莫里斯就是國際勞動力價格均等化新貿易保護論的倡導者,他認為,由于西方發達國家的工資水平遠遠超過發展中國家,如果西方國家不對發展中國家實行貿易限制,將會造成發達國家工人的工資水平向低收入國家的工資水平看齊,從而導致發達國家生活水平的下降,因此發達國家應該對發展中國家的勞動密集性產品實行貿易限制。歐美等發達國家也持有這種觀點,據美國經濟政策協會機構估算,僅北美自由貿易區協議的簽訂就使美國失去50萬人的就業機會。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來,發達國家受到低增長和高失業率的困擾,增加了大工業的保護,抵制發展中國家的進口,1993年發展中國家將近1/3的出口產品受到發達國家的配額制和其他非關稅壁壘限制。
(四)環境優先新貿易保護論
由于近20年來全球工業化加速,致使生態平衡遭到破壞,人類的生存環境日趨惡化。國際社會對環境問題以及全球經濟可持續發展問題的關注和重視導致諸多國際公約的產生。各國政府也相繼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希望政府通過對自由貿易政策的干預,實現保護自然環境、改善生態環境的目的。在此背景下產生了環境優先新貿易保護論,它主要表現為借保護環境為名來限制商品的進口。其主要論點是:由于生態系統面臨巨大威脅,在國際貿易中應該優先考慮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產品的生產與銷售。為了保護環境,任何國家都可以采取保護措施,限制對環境產生威脅的產品的進口。同時,企業要將保護環境所耗費的成本計入產品價格之內,這就是環境成本內在化。事實上,進口國還主要采用以技術壁壘和環境壁壘為核心的非關稅壁壘措施,以保護環境、保護人類、動植物的生命健康安全為名,行貿易保護之實。
二、新貿易保護主義理論評析
(一)新貿易保護主義理論基于人文化的貿易導向
新貿易保護主義主張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人類通過生產實踐活動改變著自然,通過勞動過程來完成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然而,在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中,既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人類在向自然索取物質資料的同時也在破壞著環境。因此,為了使人類和自然和諧發展,人類必須學會預見人類行為對自然界的影響。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環境優先論就是倡導人們保護環境,當貿易的發展威脅到環境的時候,要優先考慮環境。綠色技術壁壘就是新貿易保護主義用來貫徹其理論導向的重要手段。一些國家以保護環境為借口,憑借其經濟和技術上的優勢制定了一系列苛刻的環保措施和高于發展中國家技術水平的環境質量標準,以此來作為市場準入條件,限制競爭對手的產品進口。例如,2005年歐盟以保護環境為借口,頒布了《歐盟電子垃圾處理法案》,將保護環境的成本計入電子產品的價格之內,從而提高了電子產品向歐盟出口的價格。根據中國有關部門的初步調查顯示,由于該法案的實施,中國對歐盟出口約120億美元的機電產品被拒之門外。
新貿易保護主義倡導人與社會和諧發展。近年來歐盟等發達國家推出SA8000即“社會責任標準”,是全球第一個有關道德規范國際標準。其宗旨是確保生產商以及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皆符合社會責任的要求。SA8000標準在童工、強制雇傭、健康安全、聯合的自由和集體談判權利、報酬、管理體系等領域內提出了最低要求。如在報酬方面,要求工資必須達到法定和行業規定的最低限額,并在滿足基本要求外有任意收入;在工時方面,要求企業保證工作人員的正常休假時間等。SA8000勞工標準,將貿易和社會責任標準掛鉤,一方面可能會起到促進人類與社會協調發展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面可能會對自由貿易產生極大的限制
。
在傳統貿易保護理論中,不論是16-17世紀的倡導貨幣、貿易差額論的重商主義。還是20世紀的凱恩斯的對外貿易乘數理論,傳統貿易保護理論、政策的導向均是為了維護保護本國的貿易順差地位,確保本國貿易經濟的良好發展。而新貿易保護主義理論由貿易政策開始延伸到對方國家的社會政策,甚至政治政策。新貿易保護主義的貿易人文化傾向讓貿易平臺承載著貿易中的環境、經濟、福利、代內與代際公平等諸多因素,追求非貿易利益使得知識產權、環境、勞工標準等問題成為焦點,并有著不斷擴大的趨勢。事實上,將貿易和社會、政治等非貿易利益掛鉤并不能很好地解決非貿易利益問題,但可能使新時期的貿易保護看起來似乎更合乎常理,從而混淆了問題的本質。
(二)新貿易保護主義理論衡量公平開展國際貿易的尺度
新貿易保護主義理論的保護環境、保護勞動者工資水平和就業、保證地區經濟發展等觀點,都一致認為無障礙的自由貿易已經不再是一種公平的貿易。當今國際貿易要公平開展必須有一套衡量的尺度,如勞動力價格均等化理論認為,目前在勞動力市場上就存在極大的不公平性,發展中國家低勞動力成本和發達國家高勞動力成本之間的競爭導致發達國家勞動密集型產品存在大量的逆差,因此要采取貿易保護干預,制止這種不公平的開展。
那么,新貿易保護主義所推崇的公平貿易尺度是否真正合理?事實上,新貿易保護主義多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從本國的勞動生產率、技術水平、勞動者的生活狀況出發,來確定世界范圍內開展公平國際貿易的勞工標準、環境標準、產品質量標準,這種公平貿易尺度的本身就有失公平。目前,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ZC)下轄的大部分技術委員會(TC)與分委員會(SC)的秘書一職均為西歐各國所擔任。被認為協調世界貿易秩序的第一大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其決策也大多受發達國家成員的左右。
可見,發達國家的公平貿易尺度最終還是以維護自身利益為標準的。目前,這種尺度只對發達國家有利,而損害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影響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進程。
(三)新貿易保護主義理論的實質
新貿易保護主義理論從根本上削弱甚至使對方喪失國際競爭力。其主要表現在:通過征收高額的反傾銷稅等削弱對方國家的國際競爭力;通過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使發展中國家喪失高附加價值產品的國際競爭力;通過設置動植物檢疫標準、勞工標準等。使發展中國家喪失在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方面的國際競爭力。
2011年實習生中專10名大專40名本科10名,2012年實習生中專15名大專45名本科10,2013年實習生中專5名大專40名本科15名共190名,均為女性。
2不同實習期的心理問題
2.1中醫中專護士在臨床實習初期(1~3個月)的心理問題
2.1.1心理壓力過大
不同學歷年齡的實習生心理壓力不同,普遍都有焦慮、恐懼。從校園學習到醫院工作,對于醫院及不同科室的陌生環境。接觸不同的患者及帶教老師。帶教老師年齡性格各不相同帶教方法也不同,實習生在臨床護理實習工作中害怕擔心中藥記不住,擔心穴位找不準,護理操作怕出錯。擔心老師會訓斥自己,害怕與帶教老師交流。擔心與病人交流怕病人說自己是實習學生不讓自己護理學習,有很大的心理壓力。
2.1.2對中醫護理中藥好奇心心理
從理論學習中到臨床護理工作實踐,護理實習生感到中醫醫院的各項操作和綜合醫院不一樣,對中醫穴位注射操作就比較陌生,穴位注射操作難度大,因中醫穴位注射承擔的風險較大,一般老師也不會讓實習生動手。對實習生來說很好奇
2.1.3急于求成心理
中醫中藥藥名較多針灸掌握比較難,實習護士急于求成想在最短時間內掌握,想讓老師多講解,多示范。實習護士有較高的求知欲,迫不及待地希望能理論聯系實際。得到老師的認可。有時科室較忙老師講解的不是很仔細或講的太快實習生還沒有理解,實習生感到很困惑。
2.2中醫中專護士在臨床實習初期(4~7個月)的心理問題
2.2.1動手欲望心理
通過前幾個月的學習,基本學會了一些簡單的中醫操作的流程和注意事項。到了輪到新的科室,就會問老師哪項護理操作自己能動手,護理實習生會自信的告訴老師自己掌握那些中醫知識以及技能,實習生對自己能勝任護理工作的自信心大大增加。
2.2.2滿足心理
護理實習生有滿足心理,對于中醫護士來說,她們認為,臨床中醫護理工作每天基本都是一樣的,沒有她們想象的難,只看事物的表面,在實習中她們已經基本能夠掌握一些中醫護理技術操作,有自滿的心理不需要再學習中醫新的知識想法,中醫中藥精髓博大不是在很短時間能夠掌握的,實習學生要虛心學習中醫的精神及精華。
2.3中醫中專護士在臨床實習初期(8~10個月)的心理問題
2.3.1厭煩心理
當中醫專科護士實習到此階段時,覺得護理工作繁重、乏味,疲憊,每天重復一樣的護理工作:打針、發藥、貼敷+TDP、拔罐、護理健康宣教。再沒有剛實習的新鮮感。
2.3.2不穩定及矛盾心理
此階段中醫醫院實習生面臨找工作的問題,感覺中醫護理工作與學校想象的有實際上的差距,加上社會傳統對護士的偏見,時常會有不想做護士想法,影響到最后階段的實習。對于醫院來說,中專護士的文憑太低,中醫學院相對較少,所以聘用的機會較少。在投完簡歷屢屢被淘汰時,她會著急,無法正常的實習。本科實習生通過一年的實習又感到自己選錯了專業有不想干護士的想法出現了不穩定及矛盾心理。
3實習生在不同實習期的心理對策
3.1護士在臨床實習初期(1~3個月)的對策
對于剛剛進入臨床護理工作的實習生,首先帶教老師應該態度和藹了解實習生的需求了解實習生心理需求,帶領她們熟悉病區工作環境,尊重學生,這樣實習生才不會對帶教老師產生害怕的心理。帶教老師也要認真、自信、不厭其煩的耐心講解基本中醫中藥知識。滿足她們的求知欲望。做到放手不放眼,讓實習生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3.2中醫中專護士在臨床實習初期(4~7個月)的對策
此階段的實習護士她們對臨床護理工作一知半解,自信心高,甚至達到自滿心理。帶教老師應該以身作則,嚴格要求實習生,將中醫中藥以及中醫穴位系統給她們進行講解,并要求實習生掌握的內容。對于她們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講解,以便改掉實習生的不良習慣,養成良好護理操作的習慣,讓同學了解中醫護理工作不是簡單的工作,它需要不斷努力不斷學習,同時帶教老師也要積極鼓勵護生參加各類護理學習班,鼓勵實習生去提高學歷層次的學習,以提高自己的學識水平。帶教老師要培養實習學生對護理工作的責任心和興趣,培養新型高素質護理人才。并且注重實習生愛崗敬業精神的培養。
3.3中醫中專護士在臨床實習初期(8~10個月)的對策
【摘要】股骨頭缺血壞死(ANFH)是一種常見、漸進性髖關節致殘性疾病,其病因復雜,治療方法較多,療效多不滿意。筆者根據收治的ANFH患者,采用中西醫結合介入治療后動脈置管5~7天,連續局部灌注藥物治療38例,收到良好的效果。現將護理體會總結如下。
一、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我科2005年10月~2006年4月采用介入治療后留置導管于旋股內、外動脈或閉孔動脈持續灌注藥物治療ANFH38例,其中男29例,女9例,年齡31~76歲。雙側8例,單側30例,病程6個月~3年。接受過激素治療18例,長期飲酒12例,外傷史3例,無明顯誘因2例。其中有3例既有長期飲酒史又接受過激素治療。其主要癥狀為跛行、髖部和下肢疼痛、麻木、不能下蹲等。
1.2治療方法采用Seldinger穿刺技術,經患側對側股動脈穿刺插管,將4F導管或5FCobra造影導管分別超選插管至旋股內外動脈及閉孔動脈,先行數字減影血管造影(DSA),觀察患側股動脈血供情況,造影后將導管置于病變血管,緩慢注入尿激酶50~100萬u,復方丹參注射液90ml,川芎嗪120mg,低分子右旋糖酐150ml。注藥比例:閉孔動脈為藥物總量的1/3,旋股內外動脈為藥物總量的2/3。每次注藥后再造影觀察血管數及血供改變情況。交換4F的直頭多側孔導管,將導管頭置于旋股外動脈或閉孔動脈內5~7天。術后每日遵醫囑用上述藥物經導管做持續灌注溶通治療,最后一次灌藥后4~5h拔管,股動脈加壓包扎,患肢制動8h,臥床24h。
二、結果
本組38例患者中,經擴張血管、溶栓介入治療后,27例股骨頭髖部疼痛明顯緩解,髖關節運動自如;10例股骨頭疼痛消失,術后血管造影:股骨頭供血小動脈增粗,細小動脈增多,顯影時間縮短,骨壞死囊壞區染色變淺,血液回流加速,1例無效。
三、護理
3.1術前護理
3.1.1心理護理由于病人對此種治療方法不了解,術前均有不同程度的顧慮和緊張情緒,手術前護士應主動向病人介紹手術的目的、方法、介入治療的優越性及病人需要配合的有關事項,使其解除思想顧慮,保持良好的心態配合治療。
3.1.2術前準備全面了解病人的身體狀況,觀察和詢問病人有無牙齦出血、消化性潰瘍等出血性疾病病史和藥物過敏史,女病人避開月經期。完善血常規、血小板、出凝血時間、凝血酶原時間、肝腎功能和心電圖等各項檢查。術前3天指導患者練習床上大小便,以適應術后肢體制動的需要。做碘過敏試驗,穿刺局部備皮,術前4h禁食、禁飲,術前15min肌注安定10mg。
3.2術中護理
3.2.1密切觀察病情在手術過程中,護士要隨時觀察病人的病情變化,安慰并轉移病人的注意力,消除其恐懼心理,使病人能配合術者順利完成手術。
3.2.2物品準備護士準備好一次性無菌手術包、無菌手套、注射器、生理鹽水、2%利多卡因、造影劑、穿刺針、血管鞘、Cobra導管、直頭多側孔導管、導絲、肝素帽、低分子右旋糖酐、川芎嗪注射液、復方丹參注射液、尿激酶等。配制肝素鹽水。
3.2.3導管使用方法最后一支血管注藥后,往導管內注入肝素鹽水10ml,導管尾接肝素帽。術畢協助醫師用酒精紗布將導管、鞘管表面、穿刺口周圍皮膚的血跡擦凈,用兩塊小方紗遮蓋穿刺口,然后用無菌透明膠布固定穿刺口;將導管卷曲,連同鞘管一起再用一塊無菌透明膠布固定于大腿上,導管尾露出膠布外約5cm(便于術后灌注藥物),導管尾用無菌紗布包裹,寫明標識。
3.3術后護理
3.3.1做好飲食及生活護理術后給予患者高蛋白、高鈣質、高維生素、低脂肪飲食、禁煙酒。臥床期間保證大小便通暢。做好口腔護理、皮膚護理,保持床單整潔干燥,預防褥瘡等并發癥的發生。
3.3.2妥善固定,避免導管脫出置管期間,病人要嚴格臥床,保持穿刺側肢體伸直,踝部用約束帶固定于床尾,松緊度以不影響患肢血運為原則。病人可翻身,但患肢一定保持伸直。
3.3.3保持管道通暢每次注藥前用生理鹽水20ml沖管,沖管前先回抽,檢查導管是否通暢,如無回血,切不可用力推注,否則易將血塊推入血管,形成血栓。注藥后用肝素鹽水10~20ml(肝素1支12500u加入生理鹽水500ml中配制而成)封管。
3.3.4注意觀察穿刺口有無滲血因需連續幾天用血管擴張藥、抗凝血藥等,極易引起出血。因此,術后每次灌藥前均需做出凝血時間和凝血酶原時間測定,根據檢查結果調整尿激酶的用量。如穿刺口滲血,要立即用手按壓穿刺口上方的動脈,直至止血并報告醫師。做好交接班。
3.3.5嚴格無菌操作,預防感染每天用碘伏消毒穿刺口及其周圍的皮膚,并更換敷料,如有滲血隨時更換。每次灌藥前要吸好所有的藥物至床旁,肝素帽用碘伏消毒后用7號頭皮針接注射器灌藥。灌藥時要注意無菌操作,同時嚴防氣泡進入動脈內。
3.3.6留、拔管時間一般導管留置3~5天為宜,最長不超過7天,留置時間越長,感染的機率越高,拔管時也越不易止血。最后一次灌藥后3~4h拔管,如灌藥后立即拔管,因藥物在起作用,恐怕不易止血。拔管時壓迫穿刺口的時間要長,松手后如無出血,即可用彈力繃帶加壓包扎。患肢再制動8h,拔管后24h才能下床扶拐行走,不可負重,以免引起股骨頭塌陷,加重損傷程度。堅持扶拐行走6個月~1年。
四、討論
動脈置管中西醫結合介入治療ANFH,是一種安全、有效的治療方法。筆者通過對38例ANFH患者動脈置管中西醫結合介入治療的護理,認為在術后護理中避免導管脫出、保持導管的通暢、防止穿刺口的出血和感染,是保證介入治療成功的關鍵。
【參考文獻】
[1]王濱,曹貴文.介入護理學[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83.
【關鍵詞】遺址;遺址區;周邊環境;協調
【正文】
大遺址是人類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大遺址的保護越來越受到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的重視。目前世界范圍內,對大遺址的保護已經由原來只對遺址本體的保護,擴展到了對遺址本體和遺址周邊區域的綜合保護;從對遺址的消極保護,改變為通過遺址展示、利用等方式實施的積極保護;立法保護的層次不斷提高。但我國國內遺址保護卻存在保護水平低下,立法不完備,觀念落后等問題。
一、大遺址與大遺址區的界定
基于遺址保護理念的轉變,各國趨向于將遺址與包含遺址在內的遺址區域區別看待,并試圖整體保護發展。所謂遺址是指人類活動的遺跡,屬于考古學概念。按照《國際古遺址理事會章程》的規定,“遺址”一詞應包括一切地貌的風景和地區,人工制品或自然與人工的合制品,包括在考古、歷史、美學、人類學或人種學方面具有價值的歷史公園與園林。遺址實際上是從歷史、審美、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類工程或自然與人聯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該地方具有特殊價值,是人類與自然的共同產物,是人類文化傳承的一種方式,具有不可再生性和不可移動性。所謂大遺址,是指那些占地面積較大,具有較高歷史價值的文物遺址。大遺址的概念內涵應具備規模性、人類文明或地區文化現象的代表和重要歷史時期或重大歷史事件的標志等三個基本特點。大遺址的界定僅僅指遺址本體,而不包含遺址周邊區域在內。
遺址區是一個新名詞,目前尚未有明確概念或界定。遺址區名稱首次正式出現是在2007年11月西安市關于唐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的規劃方案中。該規劃方案將大明宮遺址區分為三個層次:以即將建設的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為核心區,屬于遺址本體部分;以周邊改造區域為第二層次,包括建設控制地帶在內;以北二環以外集中安置區為最外層,屬于建設開發區域。也就是說西安市關于大明宮遺址區的規劃實際上不僅包含了傳統意義上的遺址本體,還包括了遺址建設控制地帶和一定范圍的周邊發展環境,這突破了我國以往對遺址保護的基本思路,將其擴展到周邊區域和城市環境構建中,也給我國立法提出了新的挑戰。從我國現有的立法文件中,很難找到直接將遺址周邊區域納入到遺址保護規劃的的范例,目前也只有極少數地方立法在一定程度上略有提及,如杭州市人大常委會《杭州市良渚遺址保護管理條例》規定,將良渚遺址保護總體規劃應當納入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對良渚遺址環境風貌應當進行整體保護等。
比較而言,國外立法中關于保護區劃定、保護機構設置、建設控制地帶的范圍及遺址區保護和發展問題、周邊環境與遺址本體風貌相適應等方面都有國內立法可借鑒之處。
二、關于大遺址區保護發展的國內外立法比較
通過劃定大遺址區實施遺址保護,很多國家都逐步走上了遺址保護與周邊區域保護發展同步的道路。
(一)通過劃定遺址區域的方式保護遺址本體
《保護考古遺產的歐洲公約》第二條規定:“為保證對埋藏有考古物的堆積層和遺址的保護,每一締約國承允采取可能的措施:1.劃定并保護具有考古意義的遺址和地域”。《關于保護景觀和遺址的風貌與特性的建議》規定:保護不應只限于自然景觀與遺址,而應擴展到那些全部或部分由人工形成的景觀與遺址。因此,應制定特別規定確保對那些通常受威脅最大、特別是因建筑施工和土地買賣而受到威脅的某些城市中的景觀和遺址進行保護。《考古遺產保護與管理》第二條規定:……土地利用必須加以控制并合理開發,以便把對考古遺產的破壞減小到最低限度。考古遺產的保護政策應該構成有關土地利用、開發和計劃以及文化環境和教育政策的整體組成部分。……考古保護區的劃定亦構成此種政策的一部分。
馬耳他《開發規劃法》規定了各種類型的保護區,其中可以包括被登錄的歷史建筑和遺跡。設立保護區的原則是保護和改善城市空間及單體遺跡、建筑、遺址或景觀風貌特色。埃及《文物保護法(83版)》明確規定,凡屬國家所有及本法實施前作出的決定、命令,或根據主管文化事務的部長的建議,經總理批準視為文物古跡區域的土地,根據本法均屬文物古跡區。該地區內的任何一塊土地,如經文物局核實,其內沒有文物古跡或被劃在經批準的文物古跡整修線區外,根據主管文化事務的部長的建議,經總理批準,可劃為非文物古跡區或非文物公益區。
可見,上述立法均認為,可以通過劃定遺址保護區域的方式來對遺址本體進行保護,同時在該區域內圍繞遺址本體保護開展一系列開發或發展措施,將其作為遺址保護發展的組成部分。2005年10月《關于歷史建筑、古遺址和歷史地區周邊環境的保護西安宣言》,更是肯定性的提到,“周邊環境”被認為是體現真實性的一部分并需要通過建立緩沖區加以保護,這為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以及其他合作伙伴進行國際和跨學科合作提供了機會,同時也為確定遺址保護區域提供了理論基礎和法律條件。
(二)保護發展機構的設置
在保護機構的設置方面,目前國外立法主要有三類形式,即國家機關、國家成立的專門委員會及NGO(非政府組織)。其中,國家機關作為遺址等文化遺產保護機構的情況比較常見;其次就是成立專門的委員會,這種機構可能隸屬于一個或多個國家部門,具有相應的管理權限;單獨由非政府組織成立的保護機構在國外實踐中尚不存在,目前只有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通過的《考古遺址保護與管理》中提及,政府可在某些情況下,將遺址保護和管理工作委托給當地人民或非政府組織。
首先,以國家機關作為文化遺產保護部門的立法例包括但不限于:
日本《文化財產保護法》明確,文部大臣有權決定文化遺產的保護和使用,遺址等考古遺產直接歸屬于文化廳長官直接管理。埃及《文物保護法(83版)》明確,埃及文物局系負責管理各博物館、文物倉庫、古遺址和歷史文物地區(包括偶然發現的文物考古區)的一切與文物考古有關的事務的專門機構。1975年頒布的《建筑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希臘的文化部負責文化遺產的保護,公共工程部負責大型工程、城市規劃與建設。
其次,成立專門的委員會對文化遺產進行保護的立法例有(包括但不限于):
智利1970年1月27日第17288號法律規定,國家紀念物是指地產、廢墟、建筑物及其他具有歷史、藝術特征的物品……。國家應妥善保管這些物品。這些紀念物的保護和保養應根據本法的規定通過國家紀念物委員會進行。
西班牙歷史遺產法規定,歷史遺產委員會應促進有關西班牙歷史遺產的具體計劃和信息的交流和交換。國家歷史遺產委員會由省長任命的各自治區的代表組成,國家有關行政當局的首長亦是該委員會的成員,同時亦是該委員會的主席。主要負責歷史遺產的保護工作。
實際上,由單一的政府部門對遺址文物進行管理,可以避免政出多門、相互扯皮,但對于需要由其他部門配合的工作,卻比較難以協調。采用專門委員會管理,委員會內部可能由多個部門派人組成,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但相互扯皮的現象卻不可避免。民間機構或非政府組織在遺產保護方面具有天生缺陷,權威性不夠,因而不宜作為持久性的保護機構。另外,就保護機構發展區域經濟文化事業的功能而言,各國立法及國際公約雖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及,但均未將其作為保護機構的核心職能。目前我國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遺址文物保護工作。
(三)建設控制地帶劃定范圍及遺址區保護和發展相協調問題
1、建設控制地帶的范圍
所謂建設控制地帶,就是為保護文物安全和環境風貌,在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文化保護區的周圍,劃定的必須進行建設控制的一般保護區。隨著文物保護理念的更新,世界范圍內通過政府規劃手段劃定一定區域實施建設控制,保護發展遺址等周邊環境與遺址本體保護相適應已成為各國的不二選擇。
《考古遺產保護與管理》第二條明確規定,采用遺址整體保護政策,劃定一定范圍作為考古保護區,在考古區內,各國政府應當保證區域內的環境風貌與遺址本體相適應,而不得毀壞、損壞和改變。
埃及(文物保護法1983)規定,在遺址和文物古跡區內頒發進行建筑的許可證,禁止在該區域取土、沙等行為。對與該地區比鄰的非居住區內3公里或由文物局劃定的距離范圍內的區域前款適用,以保護這些文物地區的環境。
1992年馬耳他開發規劃法也規定,不允許任何會對這些遺跡或遺址的自然環境產生負面影響的開發。在其周圍設有至少100米的緩沖區,該區不允許任何開發項目,該地區屬于最優先保護區域。除此之外的區域內從事建設應取得當局的許可。
我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根據保護文物的實際需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周圍劃出一定的建設控制地帶,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不得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工程設計方案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經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后,報城鄉建設規劃部門批準。
可見,劃定建設控制地帶一般是基于保護遺址周邊環境風貌的需要,但從各國立法來看:第一,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一般都列入政府規劃中,滿足規劃權限要求;第二,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并沒有固定統一的標準,具體應根據遺址保護的實際需要來確定;第三,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并不意味著在該區域內不得從事任何建設,而是應經過政府相關部門或法定機構的許可且該建設不破壞遺址周邊環境風貌。這一點,我國北京市人民政府于1987年頒布的《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管理規定》第五條和第六條中均有較為明確的規定,只不過該規定并未涉及建設控制地帶以外保護發展的問題。
2、遺址區保護和發展問題
遺址區的保護和發展主要是對遺址本體的保護和對遺址本體及除本體之外的遺址區內其他區域的利用乃至發展問題。但這種保護與發展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沖突和矛盾。遺址本體屬于應受法律保護的文物范疇,雖然各國文物保護立法一般都對遺址文物的保護做出明確規定,但隨著保護觀念的逐步發展,如何更好在保護基礎上合理利用遺址文物,各國立法均做了一定程度探索。目前,不外乎就是通過展覽展示、收集相關信息資料、進行考古研究等活動,進行有限的利用。例如,我國文物保護法規定可以通過舉辦展覽、科學研究等活動發揮文物的作用;還有《關于保護景觀和遺址的風貌與特性的建議》中規定,各國可以通過建立和維護自然保護區與國家公園的方式對遺址采取保護措施,這為遺址保護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路。至于遺址區內除遺址本體及建設控制地帶以外的其他區域的發展問題,各國立法規定不一。澳大利亞《ICOMOS文化遺產(巴拉)》規定,在澳大利亞亞瑟港遺址保護過程中就明確亞瑟港的保護和開發項目是一個區域性開發項目,內容包括對塔斯曼半島歷史資源的保護和開發。除對亞瑟港遺址本體進行保護之外,該保護和開發項目還涉及到其他一些重要工程,包括一定范圍內的建設。在進行遺址展示的過程中,還要在歷史、地理及其他的社會環境和背景下認識遺址。在其他國家立法乃至國際公約中,對遺址區保護與發展作出原則性規定的較為普遍。
雖然我國文物保護法規定了保護單位在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工程施工等活動的法律規范,但對于如何發展遺址區內其他區域,我國文物保護法并未提及。
可見,對于在遺址區內對遺址本體進行保護與對區域本身進行發展這一問題,各國很少采用消極保護文物的態度而忽視區域發展,基本的共識是在以保護為核心的理念下,適當進行利用乃至發展,以促進遺址文物更好地發揮其經濟社會文化功能。但各國對于應當在多大的范圍或程度上發展遺址區,發展的程序和實際手段等方面存在不同認識。
(四)周邊環境與遺址本體風貌相適應問題
從目前來看,周邊環境與遺址本體風貌相適應問題是國外立法的必備內容,如埃及(文物保護法1983)規定,經文物局同意,有關方面可獲得許可,在居住區內的與古跡區毗鄰的地方進行建筑。但應當符合規定的條件,保證建筑物的高度,照顧該區域的基本特色和特征。《保護歷史城鎮與城區》規定,當需要修建新建筑物或對現有建筑物改建時,應該尊重現有的空間布局,特別是在規模和地段大小方面。與周圍環境和諧的現代因素的引入不應受到打擊,因為,這些特征能為這一地區增添光彩。還有《關于保護景觀和遺址的風貌與特性的建議》規定,在保護景觀和遺址的風貌與特征時,也應考慮到因某些工作和現代生活的某些活動而引起的噪音所造成的危害。
雖然我國文物保護法也規定,“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不得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不得建設污染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環境的設施,不得進行可能影響文物保護單位安全及其環境的活動。對已有的污染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環境的設施,應當限期治理。”但這些規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現在環境風貌一致性的范圍比較狹窄,僅限于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建設控制地帶內而不包括整個的周邊環境風貌。
另外,對于遺址等文物保護經費的來源,從各國立法乃至國際公約的規定來看,一般通過政府撥款、鼓勵捐贈、提供低息無息貸款及接受國際援助等方式獲得。當然我國法律對此也有規定,《文物保護法》就規定通過國家財政撥款、文物保護單位事業性收入和通過捐贈等方式設立文物保護社會基金等方式來籌集保護經費。2005年國家財政部、文物局共同頒布的《大遺址保護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則更為具體的規定了政府財政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但該規定對專項經費的使用范圍僅限于中央政府主導的大遺址保護示范工程,中央政府引導的大遺址保護工程及大遺址保護管理體系建設三個方面。
三、對我國大明宮遺址保護發展的啟示
針對國內大遺址保護的實踐,通過對比各國立法乃至國際公約的規定,就大明宮遺址保護實際情況,可在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借鑒和學習。
(一)更新保護觀念,實施整體保護發展戰略,即對遺址本體保護與對遺址本體以外周邊區域的保護發展相一致。具體來說,就是通過劃定一定的遺址保護區域或者設立一定的遺址保護特區,在該區域內按照文物保護法的規定實施遺址本體保護的同時,通過合理利用遺址文物資源及保護并發展遺址周邊區域的方式,使遺址和遺址周邊環境乃至歷史區域在社會變遷、經濟發展及舊城改造中,達到協調一致,減小城市化進程對文化遺產真實性、整體性和多樣性的破壞,從而更好的保護遺址資源。
(二)在上述理念的指引下,在大明宮遺址區域內,可以建立遺址公園,也可以設立單獨的具有管理職能的遺址保護特區,組成相應的保護、管理機構,賦予該機構單獨的管理職權,執行相應職能。與此同時,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
1、通過規劃手段確定大明宮遺址的建設控制地帶范圍,建設控制地帶實施開發建設、保護發展的具體措施范圍及程度;正確處理遺址區的保護和發展問題,即管理機構的職能方面要將保護與發展并重,以保護為核心,將發展作為保護遺址文物的積極手段,采用合理的利用、開發等措施達到發展中更好保護的目的。
2、正確處理遺址保護發展與舊城改造、城鎮居民房屋拆遷安置的關系,遺址文物保護工程是一項系統工程,但保護不是最終目的,保護是為更好的發展和滿足人民群眾生活所采取的措施。對于大明宮遺址區保護發展工程而言,遺址區被拆遷人的福祉是遺址保護工程是否完滿的重要衡量標準。
3、正確處理遺址本體風貌與周邊環境相一致相協調的關系,即就是在遺址本體保護方面貫徹相關國際公約原址性、原真性保護的基本原則,同時在周邊區域的發展保護過程中要注意新發展區域應當在綠化、色彩及建筑物風格、高度、距離等方面與遺址本體的風貌相協調,減少強烈反差的建筑或環境風格對遺址區內整體風貌的破壞。
在院領導的高度重視下,為推動我院護理水平再上新臺階,提高專科護理水平,組織了二名護理骨干到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進修,一名重點是三級護理管理,另一名是護理質控管理,同時組織全院業務學習,請外出進修護士談外院的先進理念及管理模式,查找我院的薄弱環節。繼以上項目的開展,對提高護理系教師整體素質和學歷水平、開展雙語教學、學習和吸收國外先進的教育思想、教學模式和教學方法;對提升我校的辦學影響,加速護理專業發展,拉動我校護理教育的國際化進程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二、開展護理安全分析,加強人性化意識
第一季度的重點是護理安全分析,針對我院在過渡醫院工作,病人多,大約有150名左右,且男女混合,在管理方面存在很大難度,但是,大家齊心協力,克服困難,沒有發生差錯事故。然而,在最近,有一位癲癇性格的精神病患者,為要一只被套,與工務員爭執,在拉扯過程中摔了一跤,造成第五腰錐骨裂,要臥床休息,加大了護理難度。通過這一意外發生,針對科室存在的護理問題護士長們也不回避,主動提出來讓大家進行討論、分析、總結,共同吸取教訓,達成共識,大家一致認為這次意外提示我們做任何操作都要根據制度及流程,但在執行過程中要注意人性,一是嚴格崗前培訓。培訓中從小事做起,從洗手、更衣到如何進行完整的工作流程操作均無問題,才能進入臨床工作,習慣成自然,良好習慣的門戶,是確保護理安全的重要舉措。二是合理分工。護理管理者必須抓好工作中薄弱環節并了解護理人員的優缺點,合理安排工作,用人之長補人之短。把工作嚴謹、責任心強的護士放在傳染性強的病房護理比較妥當。對工作粗疏、思想不集中、責任心不強的護士只能放在自己眼皮下工作,分工上做到有的放矢,確保護理管理上的安全。作為管理者,面面都要考慮到醫護患三方面的利益和安全,用先進的理論和良好的服務態度照顧病人,確保平安。
三、開展專項檢查,加強安全管理
一方面,為加強醫療機構醫療安全管理,根據患者十大安全目標和“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安全百日專項檢查活動方案的要求,我院于**開展了醫療安全百日專項檢查活動。我院堅持以科學發展為指導,堅持“以病人為中心”,開展全員醫療安全教育,提高醫療安全意識,落實醫療安全監督、分析、評價和改進工作,。建立醫療糾紛防范和處置機制,制定重大醫療安全事件、醫療事故防范預案和處理程序,按照規定報告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健全的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管理體系。通過開展醫療安全百日專項檢查活動,促進醫療機構深入查找醫療安全隱患,提高醫療安全意識,改進醫療安全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努力實現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的總體目標。另一方面,根據世博前期**要求,我院加強對精神病患者的管理目標實施安全護理措施。一是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實際落實情況,對發現的不安全苗子要進行分析、討論,尋找原因,預防和消除這些因素,必須對這些問題進行改進,對新護士、責任心不強、專業技術素質差的護士要進行幫、帶工作,同時做好護士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二是創造安全的環境。給予人力物力的投入,改善硬件條件,保持病房整潔和地面干燥,隨時檢查有無危險物品和設施,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