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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道清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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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道清淤工程

          河道清淤工程范文第1篇

          【關鍵詞】清淤工程;滑坡;措施

          0 引言

          2011年11月至20012年4月底寧海縣進行的長街一干線河道清淤工程中造成幾起堤防的滑坡、沉陷和開裂現象,給清淤工程建設帶來較大的困難。因此研究河道清淤過程中的滑坡成因及處理措施是必要的。

          1 滑坡成因

          1.1 滲流

          平原河網河道堤防工程大部分為早年建設的群眾性工程,堤身比較單薄,排水設備、回填土料的質量難以保證。局部回填土料為淤泥質粘土的,這部分土料長期處在浸水飽和狀態,強度弱而自重大,其下滑力較大。當退水時,由于淤泥質粘土的滲透力,而退水后原堤防臨水側的阻滑壓力在減少。 當斷水清淤作業時,堤身內的滲流力和自重等主滑動力不斷增加,阻滑水壓力減少。

          1.2 清淤過甚

          清淤過程中,斷面尺寸很難按照設計控制,河床中的淤泥質土或者垃圾沉積物等,在機械器具的擾動和高壓水力泵槍的沖刷下(斷水作業)會帶動周邊土體的塌方和淤泥土的流動。當穩定中起阻滑作用的鎮壓部分被挖,造成堤身安全穩定系數下降,可能導致邊坡失穩。

          1.3 施工附加外力作用

          帶水作業施工中,當機械抓斗放下時堤前水位瞬時壅高,產生水浪波,強大的水體動力沖擊干墻身;當抓斗沉到水下后,水回落,堤身受到負壓的拖吸力作用;當抓起淤泥時,抓斗外側和河床淤泥之間短時產生“真空”區,此時土體受到負壓的拖吸力作用;同時受一股強大的水流來填充,產生強大的沖擊力沖刷力沖刷淤泥;當抓斗離開水面時,又產生強大的拖吸力。在每抓一斗淤泥的過程,水位高低相差有時達1m左右,此時堤身除受到較大的主動土壓力作用外,還要受到水浪的沖擊動力及水位回落產生的拖吸力;水下的淤泥受到水力的沖刷和拖吸吸力等,在這些力的綜合作用下,如果墻身或上體強度不夠,就可能產生失穩現象。

          1.4 其他因素

          除上述幾種原因外,如果施工地段的地基基礎較軟弱或遇古河道上筑砌的堤身;堤身的填筑質量存在;新舊堤界面處理不當,通過裂縫滲水;堤前開挖過深等在施工前又沒有進行處理等,均有可能引起失穩。

          2 滑坡預防措施

          清淤工程滑坡的產生一般是內外因素作用的結果,只要及早預防,采取適當措施,消除滑坡發生的外在因素,多數滑坡是可以防止的。

          2.1 選擇合理的疏浚斷面

          (1)根據土質、沿岸建筑物和堤防穩定情況分段進行設計。對于堤腳埋深較淺的,要采取修緩河岸邊坡方式或以留平臺和提高平臺高程的方法。對于軟弱基礎或遇古河道地段,要考慮基礎加固措施。

          (2)設計的標準斷面,通過穩定分析確定后,還要充分考慮施工中可能產生的超挖情況,要采用規范允許的超寬、超深值進行校核。

          2.2 選擇合理的施工方法

          (1) 施工前要對照設計資料深入工地調查,按照實地情況和機械設備及施工技術做出詳細施工組織設計,對存在問題提早做出處理預案。

          (2)對軟弱地基礎要采取機械帶水作業,施工時要控制開挖的速度和施工順序,嚴格控制超挖的數值。將常規的先掏槽后擴坡的施工方法改為由上而下,按梯形斷面開挖。對河面較窄,基礎土質較好或滑坡后產生影響不大的地段,可采用斷水作業,利用水力機組沖填結合人工開挖施工。

          (3)施工中要注意觀察,及時發現堤面開裂、沉陷變形、土質變化情況,作出相應的應急措施。

          (4)施工棄土及時遠運,不能堆放在沿岸。一是防止雨天淤泥回淤;二是防止堤防在淤泥的堆壓下產生滑坡。外運確實有困難的做好圍堰集中堆放,而圍堰離河岸保持一定的距離,棄土坡腳至河岸邊緣的最小距離按≥(10+H/2)m,(H為棄土頂至河底高差)控制為好。圍堰內的積水要按照疏浚施工規范的要求通過明溝或暗溝及時排放入河,防止積水通過地表裂縫滲透入河。

          3 滑坡處理措施

          滑坡的處理措施一般分為兩個階段,首先是控制防止滑坡的繼續擴展延伸階段;其次是在滑體達到穩定后修復處理階段。

          3.1 應急處理措施

          3.1.1 提高水位穩定滑體

          水位提高后將降低滲流的出口比降和堤身的浸潤線,達到降低滲流的破壞能力,提高后水位還可增加堤前阻水壓力,起穩定堤身作用。易用在斷水作業中。

          3.1.2 上卸下加法

          上卸即減少滑體的滑動力,將產生滑動力的滑動體開挖削坡,放緩邊坡。下加指在阻滑體部分(一般在堤腳處)拋石增加壓力,使阻滑力增加。

          3.1.3 封閉裂縫

          發生滑坡后,壩面將產生一組縱橫向的裂縫。要就近取材(粘土或薄膜材料等),及時封閉裂縫,以防滲水形成集中滲漏產生沖刷破壞或加寬裂縫,再次沿裂縫產生滑動或塌落。

          3.2 修復處理措施

          3.2.1 挖除回填法

          堤腳開挖過甚,堤身填筑質量不好等產生的淺層滑坡,一般開挖工程量不是很大。這類滑坡應優先考慮將滑動體全部挖除,重新回填還坡。開挖回填應注意幾點:

          ①查明滑坡體的上下口準確位置,劃定處理范圍,全部挖除滑體。挖除應從上邊緣開始,逐級開挖,每級高度20cm,沿著滑動面挖成鋸齒形。在每一級深度應1次挖到位,每級高度<1m左右,并且必須一直挖至滑動面以外未滑動土中0.5~1.0m,以便保證回填新老土的良好結合。

          ②開挖坡要根據回填料的土質,一般保證在1:3左右。

          ③在平面上滑坡邊線四周向外延伸2m左右范圍均應挖除,重新填筑。

          ④回填土料以透水性較好的砂粒為宜,并保證入倉的速率和分層加高。

          3.2.2 削坡填筑法

          深層滑坡往往滑體的出口在水下邊坡或者河底,滑體方量相當大,全部開挖滑動體有一定難度,開挖附加的外力作用還有可能產生滑動。處理這些滑體采取堤頂開挖削坡,堤前拋石加壓,在施工中應注意幾點:

          ①首先查明滑坡體的上下口準確位置,劃定處理范圍。

          ②挖除部分滑動體,開挖方法、順序同上。

          ③開挖不應采用推土機、挖掘機等大噸位機械,最好采取先拋石后開挖。

          ④拋石范圍要根據滑體范圍和河床抗沖刷的要求定,一般拋在滑體出口至堤腳處;填壓層要求分層設置,最下層為石渣墊層作為反濾層,一般厚度<30cm,上層為拋石體,保護拋石層及其(下轉第111頁)(上接第82頁)下部泥土的穩定,其厚度應不少于拋石粒徑的2倍,一般為0.6~1.0m,重要段為1.0~1.5m,臺頂高程要高于枯水位0.5~1.0m,保證堤腳埋深1.0m左右。填壓層坡度要根據河床比坡的具體情況設置,一般控制在1:1.5~1:4之間;填壓層石料要采用新鮮、堅固、無風化的亂石,單粒重量為5~50kg,粒徑為0.15~0.33m左右。

          3.2.3 打樁處理

          適用于土質堤岸或者河道較窄,不能采用填壓法或留平臺辦法處理的河段,主要是利用樁加強基礎承載力和抗滑力。這種處理方法要求:

          ①打樁采用松木樁或者預制混泥土柱樁,樁長應滿足貫穿滑動面3m深以上。

          ②樁排數和條數根據抗滑和承載力確定。

          ③對于抗滑樁樁之間采用混泥土梁拉結共同受力,對于承載為主的樁要設置混泥土承臺讓樁共同承受負重。

          4 結語

          河道清淤工程過程中,各個環節中按照有關程序、規程進行開挖,開展文明施工,大部分的滑坡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當出現險情后如果處理及時、方法得當,就能較好的防止滑坡的擴大和延伸,提高處理效果。在滑坡處理實際操作中一定要根據滑坡的成因、類型,因地制宜,通過方案比較選擇合適的治理方案,達到綜合處理的目標。

          【參考文獻】

          河道清淤工程范文第2篇

          關鍵詞合同管理 現狀 存在問題完善問題

          中圖分類號: C9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我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大,所涉及的方面和關系也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合同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合同管理也逐步受到重視。然而,由于歷史及建筑大環境的原因,就我市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來說,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還遠未受到普遍的重視,管理水平與國家要求、建筑行業要求、國際慣例要求相比相差甚遠。分析我市水利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建議。

          我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現狀

          (一)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的基本構成組成。我市水利工程建設合同基本構成按合同形成的先后次序有勘察合同、設計合同、招標合同、監理合同、設備及材料采購合同、施工合同、質量檢測合同、安全生產合同。

          (二)水利工程建設合同文本。目前,我市80%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設施工合同均采用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規范文本,其余的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規范文本。監理合同采用建設工程監理合同規范文本。設計合同、勘察合同、質量檢測合同、采購合同、招標合同及安全生產合同尚沒有統一的格式和內容可循。

          (三)水利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主體。合同管理主要由合同甲乙方進行自主管理, 20世紀90年代初,合同的簽訂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建設主管部門予以認定備案后方具法律效力。90年代后期以來,沒有第三方對合同的公正性、公平性以及對合同的履行監督進行認證。業主是所有建設合同管理的集成擁有者。施工方、監理方項目經理是各自主體的管理者。

          (四)建設合同的履行。建設合同的履行可以從進度、質量、投資三方面來進行描述。從調查來看,工程質量的合同履行是三者中最好的一個,基本能按合同約定的目標進行控制。工程進度受汛期、自然條件、施工環境方面的影響,基本不能按照約完成。工程投資方面的履行主動權大部分在項目法人方面,也有少部分在當地財政部門。但項目法人的投資控制權受當地財政部門、財政狀況的制約,基本也不能按合同條款兌現。

          (五)合同糾紛的解決。從面上來說,我市基本沒有出現過大的合同糾紛。小的合同理解差別基本上靠雙方協調和平解決,無出現仲裁及訴訟現象。

          二、我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工程建設的復雜性決定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艱巨性。目前我市甚至全國的水利建筑市場發育尚不太完善,建設交易行為尚不規范,使得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1、少數合同有失公正。目前我市水利建筑市場的競爭比較激烈,大量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包括先干活后付款、先干活而付款不知何時兌現、先完成全部的工程量只在竣工驗收后才付部分工程款的現象廣泛存在,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被動接受。而個別承包商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可能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違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2、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業主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違法發包;在工程建設中業主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甚至部分業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設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不按規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質工程,嚴重影響水利工程建筑市場的良性發育。

          3、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講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而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4、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5、專業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6、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合同的歸檔程序、要求沒有明確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嚴格監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合同管理粗放。沒有按照現代項目管理理念對合同管理流程進行重構和優化,沒能實現項目內部信息資源的有效開發和利用,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應該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但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顧業主和承包商的雙方利益,過份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完善,并不一定能達到的招標的最佳效果。建議在招標形式上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同時,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推廣實施后沒有新的計價辦法配合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實施過程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議盡快研究相應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健全體制,完善操作。

          (二) 推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比如造價師、建造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

          (三)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為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行,行政管理部門應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為整頓規范市場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加大合同履約管理力度。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辦理工程報建手續,不得組織招投標,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公平合理地維護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四) 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其中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約定,即草率簽訂,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都直接導致了工程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五) 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河道清淤工程范文第3篇

          【關鍵詞】礦山企業;水土保持;清淤整治;集安市

          【 abstract 】 water system in China in the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hina's annual river sediment for the loss caused by is huge, and river silt jams in our country is one of the more common natural disasters. With China'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promoting continuously thorough, the river for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and the "s" shape regulation has become the urgent need to resolve important environmental problems. Especially Chinese mine enterprise is relatively concentrated area, the work is the "s" shape channel is imperative.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channel of the river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and the "s" shape with the importance of the work, and with JiAnShi mining enterprise river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and the "s" shape case was discussed.

          【 keywords 】 mining enterprise;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S" shape regulation; JiAnShi

          中圖分類號: S157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人們對工作、生活環境品質要求的日益提高,如何在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加強河道環境保護工作成了我國需要兼顧的重要問題,它關乎著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成效,更是民生與經濟發展的重要約束條件。目前在我國礦山企業較為集中的縣、市,河道污染、水土流失、淤泥堵塞河道等現象極為常見。因此,根據地區的實際情況來采取相應的水土保持與清淤整治措施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水土保持、河道清淤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一)河道水土保持

          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環境是水土保持的基本目的,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水土保持最終要達到的目標則是使我國社會經濟長期保持可持續發展。作為河道整治的基礎工作,水土保持是利用與保護水資源的前提與源頭,它與水資源管理呈現出緊密結合、互相促進的關系。我國于1991年頒布了《水土保持辦法》,從而進一步規范了我國水土保持工作,該《辦法》指出:對水土流失進行預防與治理,合理利用與保護水土資源,從而使水、旱、風、沙等自然災害減輕,使生態環境得到改善,進而使社會生產得到發展。由此可見,我國對于水土保持方面已經給予了足夠的重視,是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指導思想。

          如果水土保持工作沒有做好,就會使水資源管理工作失去基礎、活力與生機。因此水資源管理工作只有基于水土保持才能夠保證可持續、穩固、健康。目前我國水土保持工作面臨的新問題包括農村與農業經濟結構的調整、生態環境建設速度的加快、郊區城市化、農業現代化的步伐高速推進等。因此,在進行水土保持工作時應服務于總體發展戰略的實現,在水土保持工作上加大投入,持續建設河道護岸工程,保證在城市改、擴建的建設過程中不出現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新的水土流失的現象。

          (二)河道清淤整治

          河道沖刷淤積帶來的危害同樣也是巨大的,如果河道并沒有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就會使河道內的沙土、卵石等受到河道水流的影響而產生淤積,進而使得河道的淤高齊平于兩岸的道路、農田,如果遭遇暴雨、洪水等災害的侵襲,就會立即失去相應的約束,從而出現河道頻繁改道,對河道流域內的道路、農田等造成巨大損害,甚至于對于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的威脅。

          河道清淤整治的原則應是,對于較大河流比降且嚴重沖刷的河段區域,應適當進行截洪擋水坡頭的修建,使河流的流速減緩,如果條件允許,還應在河道清淤整治中,將引水灌溉與防沖進行有效結合并實現綜合利用。

          如果河道不存在嚴重淤積的情況,能以當前河道的坡降為基準線進行河底坡降的規劃,局部挖填,防止河道現狀被大幅度改變,而對于嚴重淤積情況的河道,則應將設計斷面、兩岸地形以及洪水流量進行綜合考慮設計后,實施大方量的清淤開挖,其設計標準為洪水位低于地面高程。與此同時,還必須將河道流域上游產流區域水土保持工作做好,并修建攔砂壩、格柵壩或水庫等水利設施于河道松散沖積物的主要形成區域的出口段,對上游沖積物起到有效攔截的作用,防止在完成河道清淤后再次出現沖刷淤積情況。

          (三)礦山企業河道水土保持、清淤整治

          礦山企業所在區域的河道具有其特殊性,由于礦山企業生產的特殊性決定了其周邊的河道相較于普通的河道,會受到更多沉積物的沖刷,在礦山資源開采過程中也會不同程度地造成水土流失,同時礦山企業排出的工業廢水也會對河道兩岸的原生植被產生一定的影響,加快河道的水土流失并加劇河道淤積的程度與速度。因此在對礦山企業進行河道水土保持、清淤整治的過程中,應采取預防與整治雙管齊下的措施來進行,一方面加強對礦山企業生產污染物排放時的處理以及排放量的控制與審批,另一方面對于影響泄洪的淤積河道進行重點清淤整治,并配合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整治工作。除此之外,礦山企業還應根據企業自身實際生產情況來選擇相應的植被來對被破壞的自然生態環境系統進行有效恢復。

          二、集安市礦山企業水土保持、河道清淤整治工作研究

          (一)水土保持、河道清淤整治工作開展的背景

          位于吉林省東南部的集安市的行政區域內礦山企業眾多,長久以來,為促進集安經濟可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集安市水利局在全市各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開展礦山企業水土保持和河道清淤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為全面摸清這兩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分析并掌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而推動工作的快速發展。

          河道清淤工程范文第4篇

          [關鍵詞]河道淤泥 地質環境 保護與治理恢復 累贅性 分析

          引言

          國家法律法規,都該是有針對性作出的,主管執行部門不能死搬教條,要調研具體情況,把握國家規定的實質,《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雖然要求采礦企業,必須編制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才可以領取采礦許可證,但是就河道淤泥問題不適用,因為清淤的主體是水政部門,即使委托有關企業實施,依然不改變責任的主體。河道淤泥的受讓人,從法定和約定上都沒有編制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的主體義務。目前,在使用河道制磚的地區,出現了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讓淤泥購買人編制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的現象,文件有規定,確實是無可奈何,筆者在法律之間另辟蹊徑,力求解除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淤泥制磚企業的困擾,做了一些現實的分析和理論上的探討。

          1 長江中下游地區河道淤泥來源和特性分析

          1.1 河道淤泥來源

          河道淤泥是綜合物,通常是,雨水陳年累月的洗刷,陸地的粘土、泥沙等隨著地表水流入河道,沉積起來;生活用水從化糞池等環境衛生設施中自然地源源不斷的溢出,在河道里不斷分解沉定;浮萍、蓮藕等水生植物、魚蝦、貝殼類的河蚌等水生動物、以及微生物,尸體腐爛淤積,這些成因,就會形成了河道淤泥。

          1.2 河道淤泥特性

          河道淤泥,累積久了,就成為河道障礙物,會影響河道運輸功能、蓄排水功能、生態環境環境功能,處理的辦法就是清淤。但河道淤泥有這樣的特性,包含豐富的有機物,可以用于農田復墾與施肥;又具有磚瓦用粘土的粘性,可以用于制磚;污染嚴重的呢,適宜于做公路底墊。總之,這些特性,可以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尋求淤泥的經濟應用,從而降低清淤的成本。

          2 河道淤泥清淤的責任主體與工程綜合措旆

          2.1 河道淤泥清淤的實施主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河道清淤的實施主體應該是各級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是由各級水政主管部門牽頭,農林、港務、交通、規劃等部門參加,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農田水利等方面的規劃,是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考慮了生態、環境、經濟、社會等諸方面效應和效益。

          2.2 河道清淤的工程綜合措施

          縱觀具體河道清淤方案,都考慮了這樣幾個方面:

          2.2.1 河道清理工程有計劃按步驟實施,不要求河道清淤的速成和光潔,有利于水生植物、微生物的生長,達到治療生態環境的效果。

          2.2.2 清理河道工程結束不產生新的破壞,淤泥處置與相關規劃相銜接,有淤泥用于做路、復墾、施肥、制磚等方面的方案。

          2.2.3 河道清淤工程,包含防止踏方的護岸設計,選擇本地自然生長成活快的植物,既能護坡,又能防沖刷,不僅起到了水土保持作用,還延長了河道淤積周期;等等;其內容包含了、且遠廣于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的,是綜合性工程。由此看來,河道清淤過程本身就是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過程。

          3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累贅性成因

          3.1 把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虛擬給不當的主體

          執行地質環境保護方面規范是清淤工程主體的義務。根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審查及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09]61號文),依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編制規范》(DZ/T223-2009),為河道淤泥清理工程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是應當的。所以實際工作中,河道淤泥清淤工程主體,應當就是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的實施主體,工程實施本身就是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的過程。淤泥是這個過程的副產品,如果讓購買或應用淤泥的主體在取購時候,再另行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是累贅的,是把實施清淤的工程主體的義務復加給買方,把已經完成的義務,主觀虛擬地假想給新的購買主體。

          3.2 虛擬承擔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義務被迫性

          用淤泥制磚的磚瓦企業,必須領取采礦權許可證,才可以領取營業執照,才可以做其他一系列的活動。但根據國土資源部第44號部令(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必須編制礦山地質環境評價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才可以領取采礦權許可證。按上述,淤泥制磚企業,利用淤泥摻和煤渣或石灰制磚是個除廢過程、廢物再利用的過程,可以直接從國家購買淤泥,繳納必要的國家礦產資源補償費和作相應稅賦即可。河道的清淤,已經由國家機構委托實施了,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義務已經得到相應完成了,為此,淤泥制磚企業編制行為不是出于現實的需要,而是迫于法律規范教條性應用所帶來的無奈。

          即使堆積淤泥臨時性場地的環境恢復與治理,依法也應屬于河道淤泥清淤工程實施主體的事情,如果讓買方磚瓦企業來做環境恢復與治理方案,就有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中的“誰破壞誰治理”原則。何況,只要原地貌不變地把淤泥取走,就達到了環境恢復與治理效果。至于是不是會破壞原貌,那是通過相關方合同約定就可以處理的事情,牽強附會的用編制“礦山環境恢復與治理方案”來規制,無非是小題大做,是用國家強制取代合同約束,是根本沒有必要的。當然,也可以通過礦管部門的監管和查處,使原貌得到恢復。例如,人人都有盜竊的可能。難道人人都要對公安部門提供不盜竊的保證書和繳納保證金以約束自己嗎?是不是也編制個什么自我控制方案呢?倉儲性的堆積,按合同倉儲物即淤泥取走,原貌就能再現。還有,任何企業在廠內堆積原料,是常有的事情,任何企業堆積原料都不得破壞土地原來的利用條件。磚瓦企業所堆積的原料是淤泥、粘土,在倉儲用地利用的行政管理方面,不該由于原料的不同,搞企業歧視,讓磚瓦企業無形地增加負擔,是多么的不公平。

          總之,讓購買河道淤泥的磚瓦企業承擔編制礦山地質環境評價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的義務,是虛擬的,是把被他人已經完成或必須完成的義務假想性地再次施與,無論是對河道、無論對是廠內外淤泥倉儲用地而言,做“方案”都沒有現實的和法律上的道理可言。廠內淤泥倉儲用地恢復可以通過土地有償使用合

          同可以約定和控制。沒必要像什么復雜工程似的,弄出個什么符合”國標”方案呢。簡單地用合同約束和履行,就可以符合“國標”了。

          4 去除淤泥制磚企業編制“方案”義務的方法

          4.1 分析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機理

          像煤礦、石油等一系列礦山的開采,對地質環境都有一定程度的破壞力,具有負面性,對這些礦山采礦權的出讓。必須按照規定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而河道淤泥的撈取與處置本身就是根據一定專業方案而實施的恢復治理和保護地質環境的行為,具有積極性、正面性。為此,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猶如給冬天的白雪增白,邏輯上是混亂的。國家已經花費疏浚的河道,其結果就是恢復和治理環境的過程,讓淤泥制磚企業空洞無實際效果的去花費,是對社會財富的浪費,一切財富都是社會的。

          4.2 做好調研及時向有權部門請示

          淤泥制磚企業,如果想要取得采礦權,直接采挖磚瓦用粘土,那是需要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然后領取采礦許可證。一定的政府工程或政府審批的工程實施時,如果出現多余土方,那么國家可以直接出讓,工程實施權利與采礦權耦合在一起了,是開發商、工程承包主體的權利,這種耦合現象,是不需要進行再次作采礦權許可的。購買淤泥的行為,與采礦權實施行為是迥然不同的兩碼事,不需要憑采礦許可證而進行,所以,這里就出現了個自由縫隙,根據法理,無采礦許可證,只要能參與竟買到磚瓦用淤泥,可以照常營業。不“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不領取采礦許可證,按道理不會影響淤泥制磚企業的正常運行,那樣,如果把磚瓦企業視同污水處理廠一樣,當成污泥處理廠,也不無道理。但是,事實上,工商部門會不考慮這些情況的,認死理,無采礦許可證,就不發放或不年檢營業執照。

          這樣的調研結果,可以請示兩個問題。(1)新興無采礦許可證的淤泥磚瓦企業,參照污染處理廠那樣予以管理,是否可以確認這樣的企業存在,是否可以用相應的法律新套路予以管理。(2)使用河道淤泥制磚的企業,是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原意,對擬購買的淤泥不再另起灶爐的搞一套累贅性的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

          河道清淤工程范文第5篇

          關鍵詞:河道;整治;生態治理措施

          河道在廣義上講,包括流經或者分布在廣袤土地上的河流、小型湖泊和溝塘等,可為城市和地區生產和生活提供服務并促進生產力進一步發展,可為地區內的灌溉供水系統提供有力保障。在河道中,絕大多數屬于中小河流,無論是從集水面積或者年徑流方面劃分,還是從河道寬度方面來講,都可按照行政管理權限區分、按照《河道等級劃分辦法》劃分、按照流經地域劃分可將河道歸屬于縣級以下河道以及四五級以下河道。基于此,開展河道綜合整治勢在必行,可顯著改善人們居住環境質量。

          1.河道生態治理標準的確定原則

          對比大江、大河、海洋而言,河道寬度以及長度明顯更短,河流等級明顯更低,但是由于河道數量較多,會較大影響人們生a生活,因此,在河道治理標準制定過程中,必須遵循因地制宜原則,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來制定防洪排澇標準、環境水質標準等,同時制定河道生態治理標準以及灌溉排水標準等確定性原則。

          1.1相協調骨干河道以及上下游原則

          河流水系形成一個完整系統,具有連續性、流動性以及獨特性,開始于源頭集水區且流經各級河流流域,自河流源頭到下游,任何一部分發生變化,均會直接影響到整個系統。河流變化的部分主要包括河流寬度、河流流速、河流深度、河流流量等,水系中會存在不同長度以及不同寬度的溝道和河流,且在進行等級劃分時根據以下內容:一是河道規模,二是河道功能,三是河流水系中相對位置,進行河道重要性綜合評判可以促使河道分類治理以及分類保護。

          根據本次規劃定位可發現河道分為中小河流以及大型河流,對于丘陵山區類型河道而言,位置一般都在骨干河道上游,對于平原河網類型河道而言,位置一般都在流域中下游。基于此,可直接影響骨干河道以及流域內上下游河流的因素不僅包括河道防洪標準,還包括水環境整治標準等,其中防洪標準的制定產生的直接影響更大。因此,需要對流域和區域總體布局進行綜合統籌并按照局部服務總體原則進行相協調骨干河道以及上下游原則確定。

          1.2相協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原則

          保障和促進地區社會經濟保持可持續發展是河道綜合整治規劃的目的,將水利產業作為基礎地區產業并為社會經濟持續性快速發展提供水資源有力保障,同時提供防洪安全保障。對于廣大地區而言,經濟發展具有不平衡性以及較大差異性,因此,在進行河道整治時也存在較大差異性,標準若制定過低,結果是不能充分滿足項目具體需求,若標準制定過高,可導致實施難度顯著增加,導致當地財政負擔過大。因此,在進行規劃標準制定時需要充分考慮到社會經濟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發展方向和發展速度以及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1.3協調前置性規劃文件原則

          前置性規劃文件從河道綜合整治規劃方面來講主要包括:①區域總體規劃;②水資源綜合規劃;③流域防洪規劃等。在制定河道綜合整治規劃標準前,指導文件是前置性規劃文件,需要注意的是河道綜合整治規劃標準不應超出上位規劃要求。滿足規劃目標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環境保護規范等相關性行業規劃為主的制定前提。規劃標準需要從以下角度出發:可顯著改善本地區河道生態環境,有利于國土資源的進一步優化利用,制定符合國家根本利益的河道整治規劃方案,更具有可行性和科學性。

          1.4協調相關標準規范原則

          河道綜合整治規劃涉及多個部門以及多個學科,例如防洪、灌溉、環境改善等,國家以及各個行業均相應的頒布了一些標準和規程規范,各個地區、部門均開展了相應的河道綜合整治規劃以及工程設計,來適應規劃和專業技術需要以及統一標準、統一依據,對具體內容進行詳細指導和規范規劃。在制定河道綜合整治規劃標準時需要依據相關標準規范來制定,以促使制定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學性更高,促使其與法律法規以及區域經濟等進行更好的銜接。

          2.河道整治類型

          2.1河道整治中以防洪排澇治理為主

          做好一個區域的防洪排澇工作安全,可保證生產活動正常開展以及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基于此,在規劃過程中,首先需要通過對項目區現狀情況進行分析來明確本區域水系防洪防澇功能是否良好,需要查看具有較好水質但是存在破損堤防護岸以及河道淤積的河道的行洪排澇能力下降具體情況,防洪排澇治理是治理重點,大前提是有效保證河流的行洪過流能力較強,有效保證堤防護岸的穩定安全以及確保堤防護岸具有足夠抗沖刷能力,可以有效抵擋住洪水侵襲。

          2.2河道整治中以生態環境治理為主

          很多地區都修建了大量的堤防工程、水閘工程以及泵站工程等,充分體現了地區對于河道防洪排澇工程建設的重視程度,但是,隨著工業企業不斷發展,污染越來越嚴重。污染原因主要是:①不重視污染防治;②在農業生產中大量施用化肥農藥;③生活垃圾隨意丟棄等,后果是河流水質變差,進而導致水生態環境日益惡化。因此,生態環境治理是開展合理綜合整治過程中的規劃重點,其治理重點主要包括:①河道中污染物數量進行合理控制;②促使河流水體流動性顯著提高,河流水體連通性顯著提高;③促進水體納污容量以及水體自凈能力顯著提高;④進一步促使河流水質以及水流生態環境改善。平原地區具有比較發達的經濟水平,工業生產以及農業生產活動均較為頻繁且具有密集人口以及相對較差水質,多位于流域中下游,從治理工程類型上,可將這樣的城市河道整治類型定位為以生態環境治理為主。

          2.3河道整治中將綜合治理作為主要整治類型

          部分地區河道現狀情況差異性較大,影響因素主要包括地形較為復雜以及經濟發展存在較大不平衡性,部分地區以防洪排澇治理為主,部分地區適合綜合治理,部分地區以生態環境治理為主,其中綜合治理即聯合防洪排澇治理以及生態環境治理,因此,在河道整治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綜合整治以有效提高地區防洪能力以及為地區灌溉供水提供有力保障。

          3.河道綜合整治工程

          增大河流縱比降以及降低河床高程,擴大河道行洪斷面可以確保防洪安全,是清淤疏浚的目的,量力而行以及盡力而為是清淤疏浚的要點。在制定河道清淤計劃時需要充分考慮到各個地區財政最大承受能力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進行計劃確定時,需要有機結合河道淤積不同類型,還需要充分考慮機械設備配置情況以及遵循科學務實原則。

          在進行河道清淤疏通過程中,首先需要對清淤深度和河道規劃河底高程的規定內容進行充分了解,并且分析河道斷面類型。一般來講,等級較低的河道可以采用河底高程略高于骨干河道以及重要河道的方式,再對丘陵區及山地地區合理規劃。在進行河道清淤疏通過程中,需要結合防洪排澇的具體措施,分析預測河道規劃標準中要求的過流能力,并根據河道過流能力和河道斷面、洪水位來確定清淤疏通深度。在進行河道清淤疏通過程中,尤其應該注意河道清淤后,河道斷面類型,并且嚴格按照岸坡穩定性的要求進行工作,其中少部分河道河槽比較寬,不能對河灘地肆意挖除,這將造成堤防安全系數降低、滑坡失穩狀況的發生。

          水系溝通目的主要包括:一是打通斷頭河;二是增加水體流動性;三是拓寬引排河道卡口段;四是提高防洪排澇能力;五是充分利用河水等調蓄功能;六是改善水環境。進行水系溝通中,需要注意明確溝通目的以及溝通要點,其中溝通要點即恢復河流故道以及擴大重要節點,水系溝通工程熱葜饕包括以下內容:①在水系溝通中需要對引排水渠道進行整治,同時整治配套建筑物;②在水系溝通中需要拆除阻水堰壩;③在水系溝通中需要改造阻水橋梁;④在水系溝通中需要將控制性建筑物進行拆除或者改建。

          河道綜合整治過程中還包括河道清障工程、岸坡整治工程、堤防加固工程、截污治污工程,其中河道清障的主要內容是清理河道,使得河道行洪斷面范圍內的阻水灌木和喬木等得到有效清理。另外,違章開墾和種植農作物、違章占用河流灘地上房屋等構筑物,以及丟棄的固體生活垃圾等也屬于河道清障的主要內容,都需要進行有效清理。岸坡整治工程的目的是穩定河道以及防止沖刷,在進行岸坡植被規劃時需要盡量利用本地植物并根據河道常水位以及洪水位變化進行合理布局,目的是避免出現外來植物入侵危害。在堤防加固工程中需要通過水利計算確定河道允許泄量要求以及設計相應洪水位。在截污治污工程中需要將污染物進行分類并進行相應的水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