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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文化、意識與行為的關系是心理學文化意識演變中的核心問題。通過對三者關系的不斷反思與追問,得出:語言以及由諸符號所構成的神話、宗教、藝術、科學等文化形式是探究人類行為機制的新視角。
一、心理學文化意識的演變
對人類行為機制的探索一直是人們鍥而不舍的一個主題。人的行為在本質上是意識的,所以要探究人的行為機制,必先探究人的意識。這樣,“意識”就成為研究者們不可回避的問題。但是,它作為一種現實存在,抽象不可捉摸。囿于此,研究者們所進行的研究一直以來未有多大進展。心理學過去百余年間的各學派,像精神分析、行為主義和人文主義等學派,從內在的認知、經驗、人格以及外在的環境因素人手來尋找人類行為的原因,但或受限于研究對象的特殊性,或受限于應用領域,未能有效而全面地解釋人類行為之謎。
隨著西方心理學“價值中立”的破產和跨文化心理學尋找普適性理論的失敗,人們開始重視文化對人的心理與行為的塑造與制約作用。這一轉變,使人們把研究人類行為作用機制的目光聚焦到了文化上,出現了心理學的文化轉向。美國心理學家皮特森明確指出:“以文化為中心的觀點提供了除精神分析、人本主義和行為主義對人的行為進行解釋之外的第四個解釋的維度。它的意義就像三維空間之后發現的作為時間的第四個維度。”同時心理學的文化轉向又被認為是平行于認知革命的一場“文化革命”。這樣,文化問題就從傳統心理學的邊緣地帶進人了心理學的中心視域。從跨文化心理學到文化心理學,再到文化建構主義心理學,心理學的文化意識在不斷演變。在這種不斷演變中,人們不斷反思與追問心理、意識、文化三者的關系,追問文化與人類行為作用機制的內在關聯及這種關聯背后的根源性的東西。
文化,在本文中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物質文化,諸如器物、房屋、工具、武器等,是文化中最易明白、最易捉摸的方面;精神文化,它包括種種知識,包括道德上、精神上及經濟上的價值體系,包括社會組織的方式,及最后—并非最次要的一一包括語言。語言是文化整體中的一部分,是一套發音的風俗及精神文化的一部分。社會組織是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復合體,是集團行動的標準規矩。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二者相輔相成,一方面,只有在人類的精神改變了物質,使人們依他們的理智及道德的見解去應用時,物質才有用處;另一方面,物質文化是模塑或控制下一代人的生活習慣的歷程中所不能缺少的工具。以上所界定的文化的內容或者說靈魂一般都融匯于諸如語言、神話、藝術、宗教、科學等各種各樣的文化形式之中。
二、文化心理學:視心理為文化的投射
(一)理論觀點及相關研究
早期的心理學把文化作為尋找普遍意義的心理規律要排除的“干擾因素”,主張“去文化”。而文化心理學的研究者們認為:(l)人的任何內在、深層的心理結構及其變化都不可能獨立于文化的背景和內容。心理和文化彼此貫穿、相互映射、相互滲透。(2)“人類內在心靈的統一體”不可能被預先設定,人的心理活動過程植根并依賴于符號系統和社會組織系統之中。嘆3)文化對心理過程來說是一種“先在的”和“決定勝的”因素。文化心理學的研究者們認為文化從下述三方面決定了人的心理與行為:第一,為了獲得社會的承認,個體總是通過各種類型的學習,將那些指導和確定思想、行為的社會文化模型內化為自己的心理模型。第二,語言作為一種文化成分或文化分支系統,常常決定個體的思想與行為,盡管這種決定很少能被意識所覺知。個體在接受一種語言的同時,也接受了一種相應的行為和文化模式。第三,文化模式不僅構造了人的思想,而且構造了人的感知。 社會文化模型、語言等對人的心理與行為的影響作用,文化差異所造成的人們行為上的差異,這在本尼迪克的《文化模式》一書中已充分論述,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切實地能感受到。但是,是社會文化模型、語言等這些文化形式本身具有這樣的特質與作用呢?還是它們本身代表著什么?這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
近年來,研究者們還從文化影響人的內在假設方面展開研究,認為這是文化對人的心理與行為影響的較深層次,也是文化影響的最終層次,它決定著人們的思想過程、知覺、情感以及行為方式。雖然有這樣一種提法,但這方面的研究還未具體展開。人的內在假設到底是怎樣的一種存在?它的作用機制又是怎樣的呢?它能否清晰解讀文化對人的心理與行為具有決定作用的根源所在呢?
(二)評價與反思
文化心理學把“文化”引人了對人的心理與行為的解釋,認為先于個體而存在的社會文化模型、語言、文化模式等,單方面決定了人的心理與行為。但我們聯系著人的實踐性本質來看,“語言等所具有的實踐功能,即影響和改變人們行為的作用,并不是它本身具有的,并不是作為它的物質形式的某種聲音或圖形本身所具有的,而是人將自己的實踐力量賦予它的結果。或者說,不過是因為它以特定的方式外在地表達了人的實踐力量,從而才使他具有了形式上的某種功能”再結合著人的形成及發展過程來看,人所具有的實踐力量無非是指人的意識對實踐的指導作用,所以實踐力量實質是指人的意識的存在與作用,并且這意識是與人的實踐活動相互促進、共同存在的,它們同時也與人的心理相互構建、相互界定。文化心理學的觀點,對于語言等文化形式、意識、實踐活動及人的心理這幾個存在的關系方面,缺乏互動性的思考,只強調了人的心理與行為形成過程的一個方面,難以揭示人類意識與行為的本質。
縱觀文化心理學、跨文化心理學及與文化有關的研究可以發現:研究者們多是從文化與人格的關系、文化影響人的心理與行為的途徑等方面大做文章。至于文化為什么能決定或影響人的心理與行為的根本原因方面,卻沒有較深的思考。我們知道,途徑只是解決問題的方式,卻不是也代替不了對問題根源的探索。解決問題的途徑可以有很多,但問題的根源卻只有一個。雖然近年來人們考慮到了文化對人內在假設方面的影響,并且認為它是文化影響人的心理與行為的較深層次。但文化為什么能影響到人的內在假設呢?由于文化心理學單純視心理為文化的投射,以上問題它沒法給出一個答案。
關鍵詞:室內設計,環境心理學,聯系
室內設計現在已不是一個新的名詞,開始有很多人已經了解了室內設計也在接受室內設計,但并非任何的設計都叫做室內設計。我先簡單介紹一下室內設計:室內設計是根據建筑物的使用性質、所處環境和相應標準,運用物質技術手段和建筑設計原理,創造功能合理、舒適優美、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內環境。這一空間環境既具有使用價值,滿足相應的功能要求,同時也反映了歷史文脈、建筑風格、環境氣氛等精神因素。明確地把“創造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內環境”作為室內設計的目的,現代室內設計是綜合的室內環境設計,它包括視覺環境和工程技術方面的問題,也包括聲、光、熱等物理環境以及氛圍、意境等心理環境和文化內涵等內容。
從簡單的介紹中不難發現室內設計具有很多的元素,而室內設計重要的無非是“設計”二字,何謂“設計”、為什么“設計”、如何“設計”?這是很敏銳的話題。從紙面上來講回答可以簡單理解成:一、用實物傳達給人信息的一種方式叫做設計;二、為了表達設計者心里的想法和愿望所以設計;三、用設計者的思維去構思,用設計者的手去完成。論文格式,聯系。
以上分析從設計上說明設計是源之于設計者也就是人,而人對設計不單是為了表達和傳達信息,它是設計者本身的一種宣泄和真是自己的方式。當然室內設計也不然未然,而室內設計就不單是設計者自己為自己去表達和宣泄,他是為人,為了自己,也是為了他人。在室內設計史上不同的時代不同的設計風格和不同的設計理念,更有不同的文明、思想、和科技。它在被不同的時代接受不同的人們去享受,它也在不斷的發展和完善。
其實室內設計它的誕生和發展的宗旨是以人的生活為起點以人的需求為目標。總的來說是“以人為本。論文格式,聯系。”然而人的生活是什么?人需求又是什么呢?這就無非要接觸到人的心理。接觸心理,很多人不亦說乎的都會想到心理學,那是不是室內設計是不是和室內設計有很大的關聯呢?
回答當然是有大大關系,但也不能說要做好室內設計就要去學心理學,非也非也。我曾經在一本書上看到一些問題是這么說的:“不少建筑師很自信,以為建筑將決定人的行為”他們“往往忽視人工環境會給人們帶來什么樣的損害,也很少考慮到什么樣的環境適合于人類的生存與活動”。 以往的心理學“其注意力僅僅放在解釋人類的行為上,對于環境與人類的關系未加重視。其實這是一觀點說明人與環境的關系,人可以改變環境,環境也可以影響人的情緒。這就說到一個重點問題環境對人產生的心理影響,而室內設計則是去改變一些環境,宗旨是讓人去舒適喜歡,而不是去厭惡。論文格式,聯系。因此我要想改變好環境不僅是說要會設計構想、手法和方式,而是要去如何去運用這些手法和方式。手法方式千變萬化,人的心理也是五顏六色的,那么如何使設計符合人的需求呢?
想要得知人的需求我們要去了解人得心理,心理我們需要了解什么心理呢?我們知道我們是在室內設計,室內代表著一定的空間一定的環境。論文格式,聯系。在設計的時候我要知道向上述所說的“什么環境適于人類的生存與活動。”去了解人與環境的關系,環境對人照成的心理和人對環境的理解。當然我們針對的是一個局部小的環境里的分析,但室內它也是一個環境相對于范圍比較小點。
說到此處,其實我們可以參照環境心理學。環境心理學可能比較陌生。
首先,在闡述環境心理學之前,我們先對“環境”和“心理學”的概念簡要地了解一下。環境即為“周圍的境況”,相對于人而言,環境可以說是圍繞著人們,并對人們的行為產生一定影響的外界事物。環境本身具有一定的秩序、模式和結構,可以認為環境是一系列有關的多種元素和人的關系的綜合。人們既可以使外界事物產生變化,而這些變化了的事物,又會反過來對行為主體的人產生影響。例如人們設計創造了簡潔、明亮、高雅、有序的辦公室內環境,相應地環境也能使在這一氛圍中工作的人們有良好的心理感受,能誘導人們更為文明、更為有效地進行工作。心理學則是“研究認識、情感、意志等心理過程和能力、性格等心理特征”的學科。論文格式,聯系。
其次,我們在了解下環境心理學的含義。環境心理學是研究環境與人的行為之間相互關系的學科,它著重從心理學和行為的角度,探討人與環境的最優化,即怎樣的環境是最符合人們心愿的。
環境心理學是一門新興的綜合性學科,環境心理學與多門學科,如醫學、心理學、環境保護學、社會學、人體工程學、人類學、生態學以及城市規劃學、建筑學、室內環境學等學科關系密切。
對室內設計來說,上述各項問題的基本點即是如何組織空間,設計好界面、色彩和光照,處理好室內環境,使之符合人們的心愿。
在知道環境對人的影響,在上述說明中大家都很清楚的知道環境心理學研究人的行為和環境之間的關系。環境心理學將環境視為一個整體,而不是將它視為一系列刺激。圍繞環境整體,它具體的研究內容包括:環境認知;環境壓力;個人空間和領域性;密度、擁擠和環境類型;空間行為;環境問題與行為對策。
可見,環境心理學的研究內容比較廣泛。論文格式,聯系。但這正好是在借用與我們去做室內設計需要的過程,我們需要它的分析去配合我們的設計更好的符合人的需求。就像上述環境心理中所說的環境中人的心理與行為,由其知室內環境中人的心理與行為。人在室內環境中,其心理與行為盡管有個體之間的差異,但從總體上分析仍然具有共性,仍然具有以相同或類似的方式做出反應的特點,這也正是我們進行設計的基礎。
下面我們列舉幾項室內環境中人們的心理與行為方面的情況:1、領域性與人際距離2、私密性與盡端趨向3、依托的安全感4、從眾與趨光心理5、空間形狀的心理感受
運用環境心理學的原理在室內設計中的應用很廣泛,:
1、室內環境設計應符合人們的行為模式和心理特征
2、認知環境和心理行為模式對組織室內空間的提示。
3、室內環境設計應考慮使用者的個性與環境的相互關系
上述的材料說明了環境心理學對室內設計的幫助,即一個好的室內設計環境心理學在其中占據的位子。個人觀點:一件好的室內設計它需要的是設計者的思想,更需要設計者對一切事物的了解和認知,最重要的是對人的認知。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發生后,全國心理學界不分南北與東西,無論基礎與應用,全力開展了我國歷史第一次空前規模的心理援助行動。震后兩個多月時進行的一項大規模調查結果顯示,相比較醫學救援,災區民眾對心理援助的需求要更高一些:但同一個調查也顯示,災區民眾對醫學救援的實際效果肯定程度又遠高于心理援助。這一對比結果表明,心理援助具有受眾面廣大而龐雜、需求量強烈而持久、影響力深入而細微,但其效果則絕非短期而直觀的。
因此,心理學家的另一項重要的任務就是,用科學的精神、態度、思維和手段,研究和探討在重大自然災害面前,中國人呈現出的心理和行為狀態及其變化規律。心理援助措施展示出的針對性、有效性和當地文化特色。我們的心理學家也不辱使命,在深入帳篷和板房的災民安置點、受災中小學校,進行心理安撫、心理輔導、心理咨詢、心理治療的過程中,收集到了大量珍貴的震后第一手科學數據。
《心理科學進展》編委會有鑒于此,特決定在“5?12”汶川地震周年祭日之際,編輯出版“災難心理學與心理危機干預”專輯,發表以心理援助為主題的實證和綜述性研究論文,以表達廣大心理學工作者對受難民眾的哀悼之情,對四川人民堅韌、樂觀的敬佩之意,對災區民眾心理康復的支持之志,對建立我國災難心理學的期盼之心。
《高中地理學困生形成的原因調查———以高一學生為例》,該論文側重于研究學困生(學習困難的學生)的學習障礙,學生群體里的個體是有差異的,其成績有好有差,對于各個學科的學習興趣也有濃厚有淡薄,教師的教學方法可能只適合某一部分人,還有很大一部分學生由于種種原因成績不理想甚至很差。該論文側重于分析學習困難學生學習障礙的主觀因素。《高中地理空間概含學習困難的成因與對策》;《地理學困生學習動機影響因素與激發策略研究》;《學習困難生的學習策略研究》。這些論文大多是從學生的認知領域和學習動機等心理層次來研究并闡述學生的地理的學習障礙以及應對策略。這些的論文大多不關注學生在地理課堂上的聽課、學習狀態,對于每一節45分鐘的地理課堂來說,教師講授或開展的都是知識上的重點與難點,學生在課堂上沒有認真學習,直接導致其在地理學科的學習上障礙重重。目前在中學地理學科上的學生學習困難的研究不夠深入,理論上也不夠完善。
我國學者關于LICC理論的研究基本日趨完善。漸漸地成為一個較為完整的學科體系,也成為一個比教好的教育研究方法。代表性的有陳瑤編著的《課堂觀察指導》一書。《課堂觀察20問答》;《論課堂觀察LICC范式:一種專業的聽評課》;《聽評課:一種新的范式》;《論指向教學改進的課堂觀察LICC模式》;《論課堂觀察LICC模式的專業性》;《課堂觀察法》。這些研究成果主要是基于陳瑤的理論基礎之上的再創新,其中崔允漷從不同的角度來說明課堂觀察,將其定義為一種專業的聽評課。這些論文都從理論的方面奠定了基礎。《課堂觀察框架與工具》;《基于科學方法論指導下的課堂觀察》;《基于實證的課堂觀察與教學改進研究》。這些論文從新的角度發展了LICC理論,將科學方法論和實證主義的思想和研究系統引入到LICC理論當中來。通過實證觀察,對課堂的運行狀況進行不同維度、不同視角、不同目的的記錄、分析和研究,可以有效反思課堂中“教”與“學”行為的意義與效率,并可以據此提出改進“教”與“學”行為的方式與策略,促進課堂教學發生積極變化。
有關學生學習困難的研究,一般以1896年美國醫學教育家摩根的研究為起始,由此可見,學生學習困難的研究由來已久。20世紀60年代,柯克首先用學習困難學生一詞來描述智力正常而在課程學習上有困難學生。20世紀70年代,美國心理學家伯納德.韋納(BernardWeiner)的歸因理論以成敗行為的認知成分為中心,從而建立了一個歸因模型。20世紀70年代,前蘇聯教育學者巴班斯基的同心圓理論認為,影響學生學習成績的原因主要有兩個:學習的可能性和教學的、發展的、教育的社會條件。20世紀80年代,日本佐野良五郎的雙因素理論認為造成學生學習困難的原因是由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國外關于學生學習困難的歸因大多關注學生本身的因素,像生理因素,心理上的認知偏差,人格角色偏差等方面。他們關注的是心理學的角度,從心理學的研究機制去歸因,不考慮學生學習困難的客觀因素。
國外學者關于LICC理論的研究經歷了三個階段:(1)探索階段。這一階段觀察僅僅是被作為一種方法被引入教育教學領域,過程也是純粹的觀察和歸納,缺乏邏輯上的系統性和內容上的全面性。(2)工具發展階段。這一階段進入了科學實證主義的研究階段,出現了很多定量化、系統化的研究方法。單向窗、攝像機等設備也使得課堂觀察的手段更加豐富,更加具有可操作性。(3)擴展研究階段。這一階段對教育研究方法的深度和廣度不斷發展,課堂觀察越來越成熟,逐步走向科學化、系統化,觀察的方法豐富,方法和手段上能夠做到優勢互補。綜上所述,國內外的學者都有關于學習困難的研究,但是國外的學者比較少有關注地理學科的學習困難研究。并且,在學習困難的研究領域,國內學者沒有國外學者做的系統全面。但是就目前而言,還沒有應用課堂觀察理論指導并研究中學生地理學習障礙的先例。
作者:王延華 單位:福建師范大學
關鍵詞: 中國文化心理學 攻擊性 含義 結構
攻擊性心理和行為的發展,不僅嚴重影響個體自身的身心健康、人格發展和社會交往,而且關系到周圍人的身心安全及和諧環境的建設,同時也是個體社會化成敗的一個重要指標。對于心理學,攻擊性是一個長期研究的熱點,從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開始,直至近年來的認知心理學和研究者對內隱攻擊性的關注,持有不同觀點的心理學家均對這一現象進行過大量的理論探討和實驗研究。本研究將從中國文化心理學的角度對中國文化背景下的攻擊性重新進行闡釋。
一、攻擊性含義的中國文化心理學分析
到目前為止,心理學界對外顯攻擊性還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研究者們都是從各自所持有的理論出發,對各自感興趣的攻擊性表現形式進行了研究。
由于長期以來受到行為主義的影響,研究者更多地關注攻擊性的外在表現,即攻擊。Dollard(1939)將攻擊性定義為“個體蓄意對有機體實施傷害的行為”(陳立民,2007),這個定義將攻擊性界定為一種外在的行為表現,但由于人的內在意圖不容易直接觀察和記錄,因此在研究中具有一定的局限性。A.H.Buss(1961)根據行為主義的主張提出,攻擊是個體向另一有機體施加有害刺激的一種行為反應,不包括個體的意圖,只需要關注它的外在表現(李萍,2008)。但僅通過動作模式判斷是否是攻擊的方法引起了人們的懷疑。Bandura(1973)認為,攻擊是導致個人受傷或財產受損的行為(李萍,2008)。此定義關注攻擊行為的結果,即以某行為是否具有傷害性作為界定攻擊性的標準。Margalit認為羞辱也是一種攻擊,攻擊就是某人有充分理由認為自尊受到傷害的任何行為或條件(黃顯超,2005)。Baron(1977)指出,攻擊的直接目的在于傷害或損害另外一個意欲躲避這種傷害的生命體的行為(李萍,2008)。這種定義同樣強調攻擊性是一種外在行為,同時也關注攻擊的有意性、傷害性及被害者的逃避動機。研究者們雖從不同的側重點對攻擊性進行了界定,但其共同點是都將攻擊性視為可觀察的外在行為表現。通過以上定義,我們可以發現,攻擊行為的基本特點是具有有意性和傷害性,行為實施的對象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他人,而且這種傷害行為不僅包括直接對有機體造成的身體傷害,還包括間接的心理傷害。
還有一些研究者從情緒角度出發定義攻擊性。Buss(1957)等人認為攻擊性包括了易怒、沖動、敵對、憤怒等因素,是這些因素的綜合結果(潘綺敏,2005)。Allen和Potkay(1981)認為攻擊性就是憤怒的外在表現。從以上研究者對攻擊性的定義可以發現,攻擊性表現為憤怒、敵意和沖動等情緒,并沒有強調外在的攻擊行為。
也有研究者從認知的角度出發談攻擊性,Dodge等人從認知角度出發認為個體頭腦中的信息加工過程影響甚至決定了個體最終的攻擊(簡福平,2005)。對于攻擊行為來說,個體對所面臨的社會情境的認知過程是攻擊行為產生的基礎,Dodge將攻擊行為產生的認知加工過程分為六個階段,依次是線索譯碼、線索解釋、澄清目標或選擇目標、搜尋或建構新反應、評估與決定行為反應、啟動行為。從認知角度的定義看,Dodge將個體對社會情境產生攻擊性的認知開始即可視為是攻擊性的表現,但并沒有明確提出攻擊性是認知、情緒和行為的統一體。
我國學者潘綺敏(2005)和鄭全全(2002)綜合國內外的研究,認為攻擊性是由行為、認知和情緒共同構成的統一體。潘綺敏認為“對攻擊性的定義主要涉及三個方面:個體外在的攻擊表現、個體的情緒特點和認知特點”。林翠娟(2005)認為狹義攻擊的本質是個人在失去理智的情況下借身體動作或語言等強度的、敵意的表現,導致他人在身體、心理的傷害,影響個體的成長或造成物質的損失。廣義的攻擊中受害者不只是個體,亦可以是加諸于整個族群或社區的力量,不只是帶來個人的傷害。
以上對攻擊性的定義主要涉及三個方面:攻擊、攻擊性情緒和攻擊性認知。但以上定義主要是在西方aggression概念和理論框架下展開研究的,而英語和漢語的形成過程和表意方式不同,英語是邏輯性語言,漢語是意合性語言,各自在形成過程中對相同的行為現象可能具有不同的表意方式(陸剛,2006)。因此,我們繼續從詞源學角度對攻擊性進行本土化的界定。
“攻”字有7個語意①,其中與aggression語意相近的語意有兩個:一是攻打、進攻、攻擊,與“守”相對。古漢語中不乏使用這一語意的語句。例如,“攻,擊也。”(《說文》)、“攻靈公于桃園。”(《左傳·宣公二年》)、“寬則兩軍相攻。”(《戰國策·秦策》)、“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左傳·僖公四年》)。再如,攻車(古代的一種用于進攻的兵車)、攻鈔(攻打劫掠)、攻圍(攻敵時切斷敵人要塞與外界的交通,予以四面包圍)、攻無不取(只要進攻,必能奪取)等。這一語意是攻字最常用的語意。二是指責。例如,“五曰攻,六曰說。”(《周禮·太祝》)、“攻者責也。”(《論衡·順鼓》),又如攻瑕指失(批評缺點,指出失誤)、攻瑕索垢(批評不足,尋找缺點)、攻摘(批評指摘)等。
“擊”字有4種語意②:敲打,或做類似敲打的動作;攻打;碰,接觸;殺,搏殺。其中與“攻”字形成攻擊一詞的應該是指攻打這一語意,古代的使用攻打語意的語句如“而諸侯敢救者,已拔趙,必移兵擊之。”《史記·魏公子列傳》。這一語意下構成的常用詞有擊排(攻擊排斥)、擊排冒沒(攻擊排斥,輕率而不顧一切)、擊床(擊殺于床上)。
對古漢語中攻和擊的考察可以發現,古代漢語采用文言文來抒情達意,通常使用一個字表示現代漢語中一個詞或一句話的意義,“攻”和“擊”在古代的語義都比現代漢語的語義更豐富,在表達“攻打”這一語義時更強調攻擊者的主動性,而被攻打者做出故意傷害對方的行為時則稱為“守”,與“攻”相對。另外,從“攻”的第二個語義可以看出我國古代也將口頭的批評指責視作是攻擊的表現。
現代漢語詞典中對“攻擊”的解釋有兩個③:一是進攻,二是惡意指責,現代漢語中不再強調“攻”和“守”相對,對心理學詞典的考察發現將“攻擊”解釋為由于欲求不佳,在攻擊動機的驅使下采取有害他人或他事的行為④。其中包括主動性的攻擊和反抗性的攻擊。反抗性攻擊即受挫者把攻擊直接指向使其受挫的人或事。由于受挫后,引起內心的憤怒、怨恨,表現出怒目而視,反唇相譏破口大罵,諷刺挖苦、打擊他人。有時尋找“出氣筒”把“氣”出到無關的人或物上去。可見,隨著時間的推移,攻擊的內涵發生了變化,主動性已經不再是界定攻擊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不論是主動還是被動對他人有意造成傷害的行為或表現都屬于攻擊。
結合以上有關攻擊性的定義,我們將攻擊性界定為:攻擊性是個體蓄意使自己或他人生理和心理受傷害的認知、情緒和行為的統一體。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攻擊性不僅存在外顯的行為,而且具有認知或情緒上的攻擊特性;二是攻擊者具有主觀有意性和傷害性;三是傷害結果既可能是身體的,又可能是心理的;四是傷害對象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物,可能是自己,也可能是他人。
二、攻擊性結構的中國文化心理學分析
對攻擊性維度的研究至今還沒有一致的看法,研究者們提出了不同的維度分類,大致可以歸納為三個主要部分:行為表現、認知表現和情緒表現。有的研究者只注意到了其中一部分,有的研究者將攻擊性看成是三個部分的統一體。另外,中西方文化背景存在很大差異,中國是集體主義文化,崇尚控制,西方是個體主義文化,強調以個人為中心而不是以任務為中心,文化的差異必然會對攻擊性維度的劃分產生影響。
對中國文化背景下的攻擊性進行研究必須考慮到中國文化的特殊性。比如,中國古代的傳統是先歷史、倫理而后自然,因此形成了中國傳統思維的一個顯著特點是主體以自身為對象的內向型、倫理性思維,再加上中國人喜含蓄,因此外在的指向他人的直接攻擊行為可能會被其他形式的攻擊表現形式所取代。另外,中國人對自我的理解不同于西方,一個人可以將“我”擴大到包括與“我”有特別關系的他人,像父母、子女、愛人,將這些他人看做是個我的延伸。汪鳳炎和鄭紅(2004)將中國人的自我觀形象地比喻為一個同心圓,圓心指個我,圓心外面第一個圓圈指代表核心家庭利益的我,圓心外面第二個國圈指代表大家庭利益的我,而劃分個我、小我與大我的分界線是可進可退的,導致個我、小我與大我的疆界可大可小,具有彈性。因此,中國人指向自我的攻擊性一定程度上也是對他人攻擊性的轉化,是對他人間接的攻擊。
再比如,在中國文化中迷信心理表現形式多種多樣,神靈崇拜在高度文明的今天仍然是一種民族心理的反應。人類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和大自然作了不屈的斗爭,他們力圖改變自然界,但面對一些神秘的自然現象產生了妥協。在人類力圖征服自然的斗爭中,人和自然勝敗各半。因此,對于人類來說,自然界總有種種神秘的屬性吸引人類,人類為了從這一吸引中擺脫出來,于是便創造出了“神”,以“神”達到控制自然界的目的。中國人心中的“神”包括儒、道、釋的神靈和從原始宗教開始所形成的神靈,各路諸神混雜一體,其中“老天爺”居最高地位,在人們心中很有威懾力。這種神靈迷信心理為處于困境的人們提供了一個超自然的避難所,使人們在精神上得到某種安慰,幻想能獲得神靈的庇佑,使其失衡的心理得到補償,同樣,也會通過祈求神靈降禍于人消除失衡的心理。因此,在中國文化背景下的攻擊性認知中,詛咒心理是中國人常見的一種表現形式。
結合攻擊性維度的已有研究和中國文化背景,我們將攻擊性看成是攻擊行為、攻擊情緒和攻擊認知的統一體。攻擊行為體現為對他人直接身體攻擊、直接口頭攻擊、替代攻擊、非直接口頭攻擊和自我傷害行為。其中身體攻擊和口頭攻擊都是對別人直接的攻擊;替代攻擊是指轉向其他人或物的攻擊,或想象自己攻擊別人、喜歡玩暴力游戲、看暴力電影等;非直接口頭攻擊是指間接使他人受傷害的言語行為;自我傷害是指直接對自己的傷害行為。攻擊情緒體現為憤怒、沖動和缺乏控制。憤怒是指容易產生憤怒情緒;沖動是指做出行為前缺乏計劃性;缺乏控制是指個體憤怒后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行為。攻擊認知體現為敵意、惡意傷害他人的心態、詛咒心態和自責心態。敵意是指對他人的動機作消極評價、對世界怨恨的一種認知特質;惡意是指意圖傷害他人的心態;詛咒是指希望通過鬼神等虛幻的力量降禍與人;自責是指將攻擊性認知指向自己。
三、結語
本研究主要采用的是文獻分析法對中國文化背景下攻擊性進行了闡述,今后還應該通過編制信效度較好的問卷、采用跨文化比較研究、設計實驗等多種方法深入探討攻擊性的含義及結構,理清不同文化背景中攻擊性的差異,從而為教育教學方法的制定提供具有針對性的參考依據。
注釋:
①②徐復等(編).古代漢語大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
③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現代漢語詞典.北京:商務印書館,2002.
④林傳鼎.心理學詞典.江西:科學救贖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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