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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正值春耕備耕時期,也將進入汛期,克服氣候、物質、資金、人力等條件的制約,扎扎實實做好水利設施災后重建各項工作,保證最大限度、最短時間、最優質量完成受損水利設施災后重建工作,促進受災地區早日恢復生產、重建家園。
二、目標任務
4月底前,完成投資1427萬元,完成工程量23萬立方米,投工投勞26萬工日,完成破裂水管修復2.913萬米,解決5000人飲水困難。塌方水渠修復1.94萬米。
三、實施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2008年2月18日—20日)。從我縣實際出發,進一步深入災區調查研究,認真排查、核定和分析災害損失,按照“輕重緩急、遠近結合”的原則,把事關人民群眾生活、事關春耕生產和事關江河防洪保安的水利基礎設施修復放在優先位置,分項目認真編制水利設施災后重建工作方案,動員部署水利設施災后重建工作。各鄉(鎮)要按照部署要求,做好動員部署工作。
(二)全面修復階段(2008年2月21日—4月20日)。
1.在確保群眾臨時應急通水的基礎上,加快鄉村供水設施災后重建工作,優先解決農村集鎮以及居住較為集中的中心村的供水工程恢復重建問題,逐步解決聯戶和分散農戶的供水工程恢復重建問題,保障災區城鄉居民飲水安全。2月底前全面完成飲水設施修復。
2.全力抓好受損灌溉排澇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優先解決渠道、泵站、渡槽等工程因災形成的突出問題,同時對直接影響春灌用水的其他建筑物,重點渠道和田間配套工程等抓緊開展災后重建工作,保證灌區春耕用水。抓緊開展受損防汛通訊設施的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確保汛期通訊正常。3月底前完成灌溉設施及防汛通訊設施修復。
3.做好其他水利設施的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優先修復重建受災嚴重、產生次生災害機率大的堤防、庫壩、涵閘等水利設施,確保防洪、供水安全。4月底前完成其他設施修復,確保水利設施安全度汛。
各鄉(鎮)要采取有效的組織方式,把水利設施災后重建工作落實到位。從2008年2月20日起,實行水利設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三日一報制度,各鄉鎮要將災后重建工作進展情況每3日向我局水利股報送一次,并做好與我局相關股室的溝通銜接工作。這期間各鄉(鎮)要組織2—3次的自查,縣水利局將安排抽查。
(三)督促檢查階段(2008年4月21日—4月30日)。縣水利局將于4月下旬開始,對全縣水利設施災后重建工程進行督促檢查。各鄉鎮要抓好工程掃尾工作,確保工程安全渡汛和春耕灌溉的用水需求。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切實抓好水利設施災后重建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水利設施災后重建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水利站,由××*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重建修復工作進度督查和信息報送。
各鄉鎮要建立和落實災后恢復重建工作責任制度,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工作到位、任務到崗、責任到人。要及時了解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展情況,加強對各項工作的指導,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保證各項工作有序、有效開展。要盡快組織強有力的技術力量做好災后恢復重建重點工程的技術設計,做好技術對口幫扶和指導工作。要盡快組織強有力的施工隊伍并積極發動群眾,做好工程建設工作,確保搶修人員安全,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我局近期將實行分片分組到各鄉鎮幫助指導水利設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一、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全力保障災民今冬明春的基本生活和按期完成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為重點,實行救災與災后重建并重、恢復重建與新農村建設并舉,精心組織,強化措施,統籌兼顧,狠抓落實,切實解決災民生產生活問題,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目標任務。確保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潔凈水喝、有病能醫;確保10月31日前完成倒房重建任務,保證災民安全過冬。
(三)基本原則。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災民自力更生為主、政府救濟扶持為輔”的原則;分級負責和地方為主的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和突出重點的原則。
二、實施步驟和具體方法
(一)工作步驟
災后倒房重建及災民生活安排工作總體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8月1日至10月31日,以災后倒房重建為重點,同時進一步安排好特困災民的基本生活。第二階段: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2月28日,主要解決冬令期重災民的缺糧和缺衣被問題。第三階段:2008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主要解決春荒期的災民缺糧問題。
(二)倒房恢復重建
1、補助對象及標準。倒房恢復重建對象為因災造成的住房全倒戶和嚴重損壞戶。補助標準為:對烈軍屬、低保戶、重度殘疾戶,原則上按每間不低于1000元予以補助;對于有自救能力的倒房戶,原則上按每間不低于800元予以補助;對于按新農村建設要求重建房屋,并在10月25日前遷進新房的倒光戶,采取以獎代補方式,適當增加補助金;對于一般房損戶和附屬房屋倒塌戶原則上不予補助。
2、審批程序。災民倒房重建核定堅持“戶報、村評、鄉審、市批”的程序。具體為:本人申請;所在村(居)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村(居)民委員會審核上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市民政局審批,并反饋各地以村為單位張榜公布。
3、資金撥付。倒房重建補助資金按重建進度分三次撥付,完成屋基建設后,撥付三分之一;房子封頂后撥付三分之一;完工入住后撥付三分之一。對不能按時完工入住的戶,最后一次(三分之一)補助金予以緩撥;對于不建房的倒光戶不予補助。
4、實施步驟。分四步進行:一是核實災情(8月1日至8月15日)。由市民政局統一制作調查表,各地組織力量,進村入戶核查,重點掌握房屋倒光戶、嚴重損壞戶情況;同時摸清家中儲存糧食全部損失戶、農作物(水產品專業養殖戶)全部絕收戶等情況,并建立災民檔案。核查結果以村(居)為單位張榜公布,市民政局組織專班隨機抽查。二是規劃定點(8月16日至8月31日)。因災造成危房確需重建的要經城建部門鑒定。各地要把災民倒房重建與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在征得群眾同意的基礎上,規劃興建災后新村。新村建設要科學選址,合理設計,量力而行,不搞不合實際的高標準建筑。重建戶原則上每戶建房3間,每間使用面積15至20平方米;房屋結構以磚、石為主,建房質量和標準達到當地中等以上水平。對于分散建房戶也要規劃選址,合理布局,禁止亂占濫建,禁止在易受災和災害多發地建房。三是組織實施(8月20日至10月25日)。倒房重建由受災戶自主興建,村、鎮通過落實優惠政策、組織幫工投勞等措施協助建設。對房屋倒光的分散供養五保戶,原則上由當地政府安排到福利院居住,其建房補助款直接下撥所在福利院,用于福利院建設。四是檢查驗收(10月26日至10月31日)。由市民政局組織力量,配合鄉鎮政府逐戶進行驗收,并寫出專題報告報市政府。
(三)災民生活安排
災民生活救助對象主要包括因災造成生活困難且無自救能力的缺糧戶、常年特困戶、困難優撫對象、農村分散供養五保對象等,按程序審批。具體分三期組織實施:
1、臨救期(8月1日至10月31日)。根據災情核查情況,對房屋倒光戶和家中儲存糧食全部損失的災民予以臨時應急救助。對因房屋毀損無家可歸的災民,由當地政府妥善安置,對集中安置的要做好防暑降溫及疫病防治工作,確保災民身體健康;對因災造成缺糧的災民,由市民政局按每人每天1斤大米的標準救濟口糧;對實施口糧救助后生活仍然特別困難的災民,由鄉鎮政府適時給予臨時救助(主要用于災民購買附屬生活用品),臨救資金從下撥的救災款中列支。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州關于災后重建及恢復生產工作的有關要求,把災民生活安排、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作為當前工作重點,一手抓災后重建,一手抓經濟發展,認真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迅速掀起災后重建工作,努力促進工礦企業恢復生產,全面實現經濟工作開門紅,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凈水喝、有病能醫、學生有學上,確保全年經濟和社會發展各項目標的實現。
二、工作重點
(一)抓好災民的生活安排。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活,及時發放救濟糧款,對這次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群眾要一個不漏地予以救助救濟,幫助解決他們吃、穿、住、醫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對受災五保戶、特困戶、低保戶、倒房戶等特殊困難群體要安排好生活費,保證他們生產生活不受影響。要著重做好倒房戶、危房戶的住房恢復重建工作。房屋重建要與整村推進扶貧、異地扶貧搬遷和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一次性解決好受災群眾的住房問題,真正變受災為受益。嚴格執行房屋重建“銷號制”,實行災民自報、村民評議、鄉鎮民政部門審查、縣級審批的程序,張榜公示,建立臺帳,建一戶銷一戶,確保6月20日前修復完成,讓受災群眾搬進新居。
(二)抓好水電油運等保障工作。抓緊搶修水電等基礎設施,搞好塘、庫、堰、渠的修復整治,加強電力調度,保證重點部門、重點企業、重點區域水電正常充足供應,確保居民生產生活不受影響和國民經濟正常運行。切實抓好油料、運輸、廣播電視、通信和市場物資供應等工作,保證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不法行為,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三)抓好道路修復。按照縣道縣養、鄉道鄉養、村道村養的原則,抓緊修復毀損路段路面、溝渠、安保設施,確保原材料運得進、產品運得出,實現道路安全暢通。
(四)抓好次生災害的防治。要嚴密防范山洪、滑坡、巖崩等次生災害帶來的危險,全面加強隱患排查,制定防災減災措施,加強監測預警,實行群測群防,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抓好生產自救。抓緊制定恢復農業生產方案,組織農民開展生產自救,掀起春耕生產的,重點要搞好洋芋、紅苕、魔芋、柑桔、仔豬等種子、種苗、種畜及農藥、化肥、農械等物資的供應,做好煙葉破冰破雪打廂育苗,加強柑桔、茶葉、桑蠶等經濟作物的防凍管理和補植補苗,加強油菜及糧食作物的田間管理,及時組織和指導農民清理田間“三溝”,追肥培土,減輕漬害,全面加強畜牧業生產,做好欄圈保溫、營養供給和補欄工作,加強疫情防治,及早落實春防措施,防治重大疫情發生。通過各項補救措施,力爭實現“無災多增產增收,輕災保增產增收,重災少減產減收”的目標。
(六)抓好工礦企業恢復生產。在落實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組織煤礦及非煤礦山企業盡早開工生產;加強煤炭、電力等原輔材料調度供應,組織工業企業迅速全面恢復生產,確保全年各項經濟指標逐月均衡結帳,確保一季度工業生產開門紅。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災后重建恢復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防汛抗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建立縣領導包部門、包鄉鎮,鄉鎮包村、干部包組包戶的工作制度。縣領導按照分工,負責所聯系鄉鎮和分管部門的災后重建工作的指導。各鄉鎮、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履行職責,積極深入災后重建第一線,及時了解情況,幫助群眾解決困難,全力抓好災后重建工作,把各項災后恢復重建措施落到實處。
(二)據實核災報災。各鄉鎮、各部門要及時、準確、全面核實災情,逐村逐戶調查,建立明細臺帳,收集音像資料,做到鄉(鎮)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要進一步核實核準災情,不得虛報信息,夸大災情,不得閉門造車,瞞報漏報。要按程序及時將災情書面上報縣政府辦公室。
(三)搞好技術指導。農業、林業、畜牧、水利、氣象、國土等部門要加強技術服務,組織專家、技術人員,編印災后重建技術手冊,將抗災救災恢復生產的實用技術通過各種方式送到田間地頭、苗圃果園,送到受災群眾手中,指導廣大群眾科學抗災,依靠科技開展生產自救。
(四)加強經費保障。各部門要積極向省、州反映災情,申報災后重建項目,爭取救災資金及物資;嚴格資金管理,重點保障種子、種苗、種畜、農資供應,及時調度、劃撥救災物資及資金,為災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質保障。
(五)強化督辦檢查。由兩辦督查室牽頭,從民政、農業、林業、水利、畜牧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督查專班,對災后重建工作進行督辦,于2月19日將督查情況作匯報通報。各鄉鎮、各部門要在2月20日前將災后重建工作方案報送兩辦督查室,將工作落實情況于2月底前報兩辦督查室。
(六)加強宣傳引導。要加大對災后重建的正面宣傳力度,大力宣傳黨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各項政策措施,大力宣傳各方面的好做法、好經驗、好典型,大力宣傳廣大人民群眾在抗災自救中的主體作用,堅定廣大干部群眾抗災自救的信心,為抗災自救營造良好的氛圍。
(七)建立長效機制。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在災后重建工作中要注意搞好科學規劃設計,研究制定并進一步完善冰雪災害及其他自然災害的預防預警方案,健全應急機制,落實物資儲備和其他應急要件,建立反應靈敏、信息暢通、協同高效、處置得當的抗災救災體系。
(八)嚴明工作紀律。各級各部門要堅持“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扎扎實實為災民解難事、辦實事、做好事,嚴禁在災后重建中截留、挪用、擠占救災款物。一經發現,要依法依紀依規嚴肅查處。審計、紀檢、監察部門要關口前移,切實加強檢查監督,對、工作不負責任,弄虛作假、侵占救災款物,造成重大影響的要嚴肅追究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九)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門、各鄉鎮要按照各自職能,迅速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切實履行抗災自救的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形成抗災自救的強大合力,努力奪取抗災自救的全面勝利。
農業部門負責組織調運種子、農膜、農藥等生產物資,加強農業行政執法,嚴把農資質量關;開展技術咨詢與指導,幫助農民開展生產自救。
民政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向災區獻愛心送溫暖活動,解決災民的生活問題;負責災情的核實、上報;負責救濟糧款及捐贈物資的發放。
交通部門負責國省干線及縣道損毀路段及安保設施的搶修恢復,及時疏通各類交通通道,確保道路暢通。
建設部門負責城區綠化樹補植,對城區冰雪殘留物進行清理,對環衛設施進行檢查維修;負責對房屋重建的質量監督。
水利部門負責對所管轄的庫、渠、塘、堰損毀修復和其他水利設施修復的技術指導。
煙草部門負責煙葉生產的物資供應和打廂育苗技術指導。
畜牧部門負責畜牧生產的技術指導和疫情防治。
國土部門負責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避險治理工作;負責落實房屋重建宅基地的選址、審批。
教育部門負責對學校校舍和其他設施進行隱患排查,及時消除險情,修復受損的水電設施,確保按期安全開學。
財政部門負責災后重建資金的爭取、撥付,確保專款專用。
衛生部門負責做好衛生防疫和疾病防控工作。
金融部門負責對受災群眾和受災企業恢復生產在貸款上給予大力支持。
保險部門負責保險理賠工作。
發改部門負責災后重建項目的申報統籌協調工作。
電力部門負責電力設施搶修、電網安全維護和電力供應調度。
供水企業自來水公司和興源供水公司分別負責縣城區及各鄉鎮集鎮供水管網的修復及終端用戶的設施修復。
工商物價部門負責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哄抬物價等非法行為。
宣傳部門負責宣傳災后恢復重建宣傳工作。
政法、部門負責災后重建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排查處置不穩定因素,化解各種矛盾,打擊、懲治犯罪,確保災后社會政治大局穩定。
審計、監察部門負責對救災款物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紀律監督。
同志們:
縣委、縣人民政府決定今天召開全縣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會議,主要任務是全面貫徹落實7月18日在象州縣召開的全區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現場會議精神,總結經驗,動員全縣廣大干部群眾,振奮精神,再接再勵,強化責任,切實抓好全縣恢復生產和災區重建家園工作。剛才民政局莫局長已對全區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現場會議精神進行了傳達,等一下,縣委徐副書記還有重要講話,大家要深刻領會,狠抓落實,下面我簡要通報前段時間全縣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情通報我縣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情況,況并講幾點意見:
一、6.20特大洪災中全縣受災基本情況
6月20日—22日,我縣持續連降大暴雨,6月21日凌晨至21日11:00僅11個小時內,山內鄉鎮平均降雨量148mm,連續強降雨引起山洪暴發,河水猛漲,200年不遇的特大洪澇災害襲擊全縣11個鄉鎮。全縣77個村民委348個自然屯受災,受災人口103482人,倒塌居民住房945戶2827間,損壞711戶142間,因災死亡2人,失蹤3人,重傷2人,緊急轉移安置5277人,全縣受山體滑坡威脅需整體搬遷20個自然屯,385戶1196間1737人。縣境內國道323線、省道207線、縣道645線多處塌方,通往羅香、六巷、長垌、大樟、三角的縣鄉屯級公路多處被洪水沖壞沖斷,各種農作物受災總面積47884.9畝,水利設施損壞、損毀1076條(處)9809km,水毀人飲設施154處造成16861人飲水困難,電力、通信、學校等基礎設施毀壞嚴重。全縣直接經濟損失21031.3萬元。
二、災后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基本情況
災情發生后,為及時準確地掌握災情,為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可靠依據,縣里組成了精干的災情核查工作組,分赴各災區鄉(鎮),與所在鄉鎮(鎮)領導干部一道,對受災人口、受災農作物面積、牧漁業的受災情況、民房倒塌損壞情況和水利、工業、通信、交通等受災情況進行全面、嚴格的核實,為開展救災和恢復生產重建工作奠定了基礎。
——6月26日我,縣里召開縣四家班子擴大會議,聽取了縣直有關部門的救災情況匯報,研究部署全縣災后恢復重建工作,7月6日召開了全縣災后生產自救,重建家園動員大會,對全縣的救災恢復生產工作進行了全面動員、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及時把全縣工作重心迅速轉移到全面開展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上來。
——民政部門及時運送發放救災物資,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到目前止,全縣本級財政共安排救災資金120萬元,已安排口糧救災款60.萬元,安排救濟糧203噸(其中世界宣明會捐贈150噸),救濟人口13533人;安排衣被救濟款23萬元,救濟衣被3985件,救濟人口2567人;安排恢復住房款25萬元,發放油毛氈46543斤,搭建帳逢100頂,簡易棚530個,食鹽1000斤,食用油509斤,衣被2380套,黑膠破26543斤,鐵釘、鐵線6575斤,炊具、餐具200套。安置2205人,返回原住所2293人,投親靠友409人,租借房屋370人,全縣需緊急轉移安置的受災群眾均已暫時得到安置,沒有出現無房可住的現象。
——為確保早稻和下半年農業生產灌溉用水需要,縣直相關部門配合各鄉(鎮)多方籌措資金、廣泛發動群眾投工投勞,對有條件修復的工程進行了及時搶修,對近期無法修復的工程也采取了臨時措施,最大限度地恢復工程灌溉。目前全縣已投入7.萬人次40萬個工日、水泥650噸、沙袋5萬個、鋼筋35噸、柴油8噸、水管5000m,縣、鄉、村和群眾投入350萬元,臨時修復重點水毀水利工程182處,渠道清淤48km,恢復灌溉4.1萬畝。
——采取超常規措施,發動廣大群眾搶修村級公路、馬馱路、人行便道,確保災區生產生活秩序穩定。目前,全縣已恢復臨時交通120處,人飲供水工程72處,解決13100人飲水困難問題,恢復了182個村屯5.1萬人的供電。
——進行生產自救,使各受災企業早日恢復生產。縣經貿局及時派人了解情況,協調各方面關系,組織人力、物力、財力對受災企業進行搶修,經努力,目前,在因災而停產的10家企業中除了冶煉廠、七建紅磚廠外,已有8家基本恢復生產。
——迅速開展倒塌住房的重建工作。全縣受災倒塌的住房戶、因地質災害需要整體搬遷的村屯已基本核實清楚,全縣的災民倒房恢復重建工作方案即將出臺。
——發揚中華民族“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優良美德,積極開展捐贈活動,目前共獲縣直單位捐款64900元,干部職工捐款290730元,接收上級捐贈物資折款15.2萬元(民政廳捐贈大米18噸,市民政局捐贈大米4噸、食鹽1噸、救災衣被一車),世界宣明會捐贈大米150噸,本縣捐款53萬元,大米、衣被、水泥等物資折款12萬元。其中,桐木鎮小馬屯群眾在自己也受災的情況下捐款1950元、大米750斤,建筑企業老板唐世佐捐贈大米2000斤,民營企業頭排糖廠老板李世東在企業受災損失120萬元的情況下捐款5000元,民營企業利興強礦冶企業捐贈水泥40噸。通過采取有力措施,我縣6.20特大洪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取得了很大的進展。
三、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存在的困難
雖然我縣6.20特大洪災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大多是臨時性的,我們在民房、交通、水利、農業等各方面的災后重建和生產自救上仍然非常困難。
一是整村搬遷重建難度大。我縣需整村搬遷的有20個自然屯和六巷鄉政府,需要非常龐大的資金,如果按照3000—5000元/戶的災民新村補助,是遠遠不夠的。山內每戶搬遷安置至少需要1.5萬元。此外,山內搬遷最大的困難除資金外還在于大瑤山山高坡陡,幾乎沒有合適的地方來實施搬遷安置,如六巷鄉9個屯需整村搬遷,但僅是六青屯勉強找到一塊需機械平整后才能安置的地塊,其他村屯根本沒有合適的地方建村。
二是交通恢復難度大。各鄉鎮尤其山內鄉鎮,因山體滑坡、山洪、泥石流沖擊,縣、鄉、村、屯公路損壞損毀都非常嚴重,修復難度極大。
三是恢復生產難度大。由于大量水利設施損毀,造成大量早稻后期無水可灌,如果連續15天不下雨,則將會出現嚴重旱情,晚稻播種更是深受影響。此外,大量農田被沙石覆蓋,耕作層被洪水沖走,無法復墾耕種,給災區恢復生產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四是村民自救難。近幾年修扶貧路,許多村屯都集資修路建橋,有的村屯人均集資超過5000元,負擔很重。現在這些村民房子沒了,公路沒了,橋梁沒了,多年來的積蓄沒了,自救能力十分有限,特別是連續遭受2003年“9.16”和2004年“7·19”特大洪澇災害后尚未恢復元氣,大量水毀農田水利工程、危房及其他基礎設施尚未完全修復,今年再次受災,受災村民承受災后重建的能力更是十分有限,很難解決生產自救投入的困難問題。
五是災民今后的生活出路難。由于大量農田被沖毀,很多農民今后已無地可耕,無田可種。如六巷鄉的古麥、膠廠、香橋、圣堂口等沿河村屯80—95%的耕地農田被洪水完全沖毀消失,這些村民今后依靠什么生存、生活,可想將是非常的艱難。
六是我縣財政極為困難,嚴重缺乏救災資金。洪災使我縣遭受了巨大的損失,而我縣財力非常困難,每年需要國家大量的財政轉移支付才能維持縣級國家機關的基本運轉,根本無力拿出巨額資金用于救災和災后重建,救災資金極為缺乏。
四、當前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任務
(一)要把因災倒房恢復重建作為救災工作的重中之重,確保如期完成重建任務
1、要模清底數、明確建設重點。一些(鎮)在填報因災倒房臺帳時,沒有進行認真核實,沒有認真領會縣委、縣政府通知內容精神,統計數字含有水份。要繼續組織干部下鄉下村進行災情核,保證不漏戶、不漏人。建立災民住房倒塌臺帳,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要根據困難情況分類排隊便于重點聯系、指導,制定重建方案。對嚴重危房不能再住人的,應視為倒房戶進行統計,并給予重建。
2、積極籌集災民倒房恢復重建資金。全縣統計倒塌民房945 戶4222間,按12月底前每戶至少建成一間30m2的住房,從建設資金來看,要采取“政府救濟一點、政策優惠一點、銀行貸一點、農戶自籌一點、鄉鄰鄉親幫一點、社會捐贈一點、投工投勞一點”的辦法解決,要多渠道、多途徑籌措重建資金。縣財政局要及時調整財政年度預算方案,增加投入,支援恢復重建工作;民政部門要積極向上級爭取經費,組織發動社會捐贈活動,籌集更多的補助資金。
3、要明確補助資金的扶持原則和管理規定。在扶持過程中,必須嚴格把握以下原則:一是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既不漏掉一戶,也決不允許冒報一戶;二是堅持倒房戶自力更生建房為主的原則,自身積極性不高不予補助;三是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群眾評議確定扶持對象;四是堅持區別對象原則,實行分類幫扶。最近我在一些鄉(鎮),發現了一些不良的苗頭,必須堅決糾正。要加強補助災民建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所有建房資金必須建立專帳管理。配備專職財會人員,堅持集體研究,嚴格審批制度,做到帳目清楚,手續完備。要堅持杜絕截留、擠占、挪用以及營私舞弊問題發生。發現有貪污挪用建房救災款的違法行為,要嚴厲查處、決不姑息。
4、要明確各鄉(鎮)政府及縣直各單位在恢復重建中的責任。因災倒戶恢復重建的主體是倒房戶自身,建房以受災戶自建為主,政府和社會的扶持幫助是在倒房戶自主建房的基礎上實施的救助行動。所有有自救能力的倒房戶要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通過生產自救和向親友借錢、銀行貸款等辦法積極主動地自籌部分建房資金,并按照規劃盡快動工興建住房。各鄉(鎮)政府,縣直各單位要積極指導、聯系、協助受災戶恢復重建住房,把指導和聯系民房恢復重建的任務分解落實到干部,保證每一戶倒房戶有兩名以上干部進村駐戶實施聯系、指導。
5、堅持恢復重建“八步流程”工作方法。
第一步:災民申請。根據災民提出的書面申請,了解、掌握災民災害損失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困難。
第二步:民主評議。由村民代表對災民住房倒塌和需救濟情況進行民主評議,確定初步意見,張榜公示,上報鄉鎮政府。
第三步:鄉鎮審核。鄉鎮政府廣泛深入開展調查核實,對倒房戶進行分類排隊,編制救助花名冊,確定補助對象,提出補助標準。
第四步:縣級審批。將群眾確認的救濟方案上報縣民政局審批,確定補助額度,然后反回村民進行公示。
第五步:制定方案。根據災區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建房實施方案,開工建房前,將實施方案張榜公示。
第六步:選址規劃。充分考慮災民生產生活需要,科學選址,合理規劃,精心設計,提供多套方案由建房戶自行選擇。
第七步:組織實施。建房之初向重建戶發放救助證明,明確建房面積、補助額度、完成時間。建房實施過程中,定期、不定期派出工作組現場解決災民建房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第八步:竣工檢查。建房工作結束后,對建房資金的管理使用進行審計檢查,廣泛開展群眾滿意度調查,并將相關情況進行公布。
6、要加強部門的協調配合。各有關部門要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配合,共同抓好恢復重建工作。一是民政部門負責牽頭協調災民住房恢復重建工作,主要責任是核實倒房情況,制定工作方案,籌措落實倒房重建政府扶持補助資金,并審定提出補助分配方案。政府幫扶補助資金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由群眾評議確定扶持對象及其類別,正確區別不同幫扶對象,實行分類幫扶。二是建設、國土部門要負責搞好重建選址、規劃審批和建房質量的檢查。重建規劃要求是,因地制宜,適宜集中建房的可在群眾自愿的情況下實行統一規劃建設災民新村;對不適宜集中建房的分散倒房戶,則尊重倒房戶的意見,就地選擇地勢較高,地質條件較好的地方重建;對連片倒房10戶上以上的自然村屯,在恢復重建中,堅持先規劃后建原則,做到科學選址,不要在洪區、低洼地帶、地質災害多發地段,風災入口處等易受災地重建住房,五保戶的建房,可與興建五保村結合起來,有條件的地方,要建設五保村。要合理設計,既要充分考慮災民新村的長遠發展,使災民新村的建設與構建和諧社會相適應,又要充分考慮當地住房整體水平和群眾承受能力,做到量力而行,不搞不切合實際的高標準建房,減輕農民負擔。三是交通部門要負責做好這民倒房重建的道路修復工作,確保重建物資運輸順暢。四是林業、經貿、建設、物價等部門要負責倒房重建的木材、紅磚、水泥、鋼材等建筑物資的計劃、審批、供應,并協調物資供應企業按優惠價格供應重建物資。五是林業、衛生等部門要優先安排災民重建沼氣池,落實改廁扶持經費,落實沼氣建設和改廁技術人員到現場指導建設。六是電力部門要做好災后電力設施恢復搶修工作,確保災民倒房重建用電需求。七是財政、民政、扶貧等部門要負責有關專項資金的落實,確保各項扶持補助資金和各有關專項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7、加強監督,保證效果。災民建房補助資金主要是救災款和賑災捐贈款,這兩項款是災區群眾的“救命錢”,每一分錢都必須用在災民建房上,縣委、縣政府將組成督查組定期對恢復重建資金使用情況和災區群眾吃飯、穿衣、衛生防疫等工作進行督查,定期通報。各新聞媒體要加強對災后重建先進典型的宣傳,通過宣傳樹立榜樣、推廣經驗、鼓舞士氣。各鄉(鎮)要注重總結本轄區內恢復重建工作的典型經驗;對那些恢復重建措施不力、進度緩慢,導致恢復重建工作被動的鄉(鎮)要進行通報批評。對因措施不力,導致災區發生非正常現象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厲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加快水毀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工程修復步伐,確保安全度汛以及生產需要。
由于這次暴雨洪水來得猛、來得急,超標準洪水對水利、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造成了極大的危害,水毀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受災尤為嚴重。
因此,各有關部門要各盡其責,共同抓好修復工作:交通部門要盡快恢復主干線、縣鄉公路通車運行;教育部門要抓好水毀校舍修復,確保新學期正常開展開學;扶貧部門要抓好貧困村基礎設施修復;其他各部門也要認真抓好本系統水毀基礎設施修復。
目前,我縣仍處于主汛期,出現新的大洪水的可能仍然存在,防汛形勢仍然十分嚴峻。我們在抓好水毀工程設施修復的同時,對防汛工作繼續保持高度警惕,對下一步防汛形勢的嚴峻性、抗洪工作的復雜性、救災任務的艱巨性要有清醒的認識、充分的估計、足夠的準備,加強防汛值班的預測預報工作,加強水庫工程、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河堤險工險段、民房、中小學校等重點部位的安全檢查和防范工作,做好防汛物資的補充歸位,充分做好各項準備,確保安全度汛。與此同時,還要考慮我縣秋冬干旱的特點,凡安全有保障的水庫,應堅持科學調控,多蓄水,發揮好各類水庫攔洪興利的作用。
(三)加快恢復農業生產,幫助受災群眾擺脫困境。
抓緊以水毀水利工程為主的基礎設施修復,既是保證下半年農業生產用水的需要,也是滿足人民群眾生活和工農業生產的迫切要求。各鄉(鎮)要抓緊農業項目實施,確保在晚稻插秧前盡可能恢復水毀農田,一時不能恢復的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復墾,以不影響明年早稻生產。
一、明確重建工作原則。農戶住房重建工作要以人為本,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農戶自建、政府補助、部門幫扶、社會捐助。要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人居環境治理相結合,與扶貧開發工作、改善農村居民居住條件相統一,與當地經濟社會總體規劃、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相銜接。根據災區自然地理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在充分考慮群眾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引導幫助房屋倒損農戶建造有抗災能力、造價適中的房屋。
二、制定住房重建規劃。災區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組織力量,逐村逐戶,重點排查住房倒塌或嚴重損壞、無法居住的危房以及受災害威脅需搬遷的農戶,按照原地重建和異地新建,分類統計,登記造冊,逐戶建檔立卡,為恢復重建工作提供準確依據。要在摸清農戶住房倒損情況的基礎上,組織有關部門按照因地制宜、科學論證,保護生態、節約耕地,經濟實用、保證質量,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統籌安排、分步實施的總體要求,制訂符合當地實際、群眾認可的倒房恢復重建規劃。
三、科學選址合理設計保證質量。縣(鄉)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做好住房重建選址和房屋設計工作,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調集足夠的力量,支持受災地區的規劃、設計工作。選址要符合抗震設防和防災減災要求,避開地震活動斷層或者可能發生洪澇災害、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區域。要無償向受災群眾提供可選擇的,能夠滿足不同需求、切合實際的住宅設計式樣并附施工圖,盡可能體現原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要加強建筑材料質量監督,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確保重建房屋結構和質量符合抗震設防和抵御災害的要求。
四、多渠道籌集重建資金。中央財政對汶川地震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無家可歸的農戶重建住房,原則上按每戶平均1萬元的標準補助,對其他損房農戶給予適當補助。中央財政安排的補助資金,由地方政府包干使用,按照重建規劃和建房進度及時下撥。災區各級政府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農戶住房重建資金投入力度。受災省(市)接收的社會捐贈資金,要重點用于農戶倒損房屋恢復重建。對于有償還能力的農戶倒損房屋恢復重建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支持。受災農戶是住房重建的主體,要尊重群眾意愿,發動群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廣泛開展對口援建、鄰里互助、幫工幫料,動員全社會力量幫助農戶重建住房。
五、嚴格重建資金管理。各地要嚴格按照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各項規定,進一步規范發放辦法,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四個程序確定補助對象,對重災地區,低保戶、五保戶,遇難者家庭、傷殘者家庭以及其他困難群眾給予重點幫助。縣、鄉要建立重建工作臺賬,公開補助人員名單和補助資金數額(含社會捐贈款),保證重建資金發放的公開、公平和公正。使用捐贈資金集中重建的,要以適當方式向捐贈者反饋。要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財政、審計部門要對重建資金進行專項審計、檢查。
六、加強對住房重建的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要統籌協調,重建工作的責任主體是縣級人民政府,鄉、村負責組織實施。各有關縣級人民政府要成立農戶住房重建工作領導機構,及時協調解決受災農戶住房重建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要提前組織主要建筑材料的生產和調運,保證建筑材料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建立住房重建進展統計、考核、報告制度。要加強對建材供應、施工組織、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檢查,保質保量地完成重建任務。
請你省(市)依據本指導意見,制定房屋倒損農戶住房重建工作方案,并抓緊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