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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化經營是企業產銷活動的范圍如何從一國走向世界,關于國際化經營發展模式的理論有漸進論和跳躍論,前者已廣為流行,后者正逐漸為人們所認識,兩大理論的主要內容如下:
1.漸進論
漸進論產生于20世紀70年代早期,代表人物為瑞典的約漢森(Jahanson)和瓦德協姆·保羅(WiedersheimPaul),該理論認為,從大多數企業走向世界的歷史實績來看,從國內經營到國外經營是一個從被動到主動,從量變到質變的長期演變過程,而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突然飛躍。經營國際化的這種漸進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企業市場范圍擴大的地理順序,二是企業跨國經營方式的演變發展。
目標市場選擇的漸進性,表現為大多數企業市場的擴大都是遵循“由近及遠,先熟悉后陌生”的路線。市場擴張的地理順序通常是:本地市場地區市場全國市場海外相鄰市場全球市場。
跨國經營方式的漸進性,表現為絕大多數企業都是采取“先易后難,逐步升級”的策略,經營方式演變的最常見類型是:純國內經營通過中間商間接出口企業直接出口設立海外銷售分部設立海外分公司跨國生產。
2.跳躍論
從上可以看出漸進論已經相當成熟和深人人心,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隨著信息環境的變化,國際化經營的許多環節是可以跳躍的,因此單一的漸進論已經不能完全詮釋國際化經營發展模式。在漸進論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跳躍論認為國際化經營呈現跳躍式發展,可以跨越其中的某一個或多個環節,具體表現為多種形式。如溫州的打火機與眼鏡產業,在目標市場選擇方面,企業一開始就瞄準國外市場,基本上跨過了本地市場地區市場全國市場等環節,而一開始就進入海外相鄰市場全球市場或直接進入全球市場;在經營方式方面,跨過了純國內經營階段,通過中間商間接出口,再進入企業直接出口設立海外銷售分部等環節。
二、國際化經營兩大發展模式的比較
(一)理論依據不同
1.漸進式發展模式的理論依據
(1)規模經濟理論
規模報酬遞增指的是產出水平增長比例高于要素投入增長比例的生產狀況,也就是說,如果所有投入都增加一倍,產出將增加一倍以上,即當企業的產量提高時,企業的平均生產成本會下降。因此,現實中,一些規模較大工廠的制造過程都享有適度的規模收益遞增效應。規模經濟理論認為龐大的內需市場是促成規模經濟的重要條件?;谠摾碚?,企業首先應擴大國內市場以獲得相應的規模收益遞增效應,出口才有競爭力,因此,國際化經營往往表現為漸進式。
(2)需求偏好相似論
林德(Linder)于1961年提出需求偏好相似論,認為國際貿易是國內貿易的延伸,因此,各國應當出口那些擁有巨大國內市場的制成品,即大多數人需要的商品,一國在滿足這樣一個市場需求的過程中,可以從具有相似偏好和收入水平的國家獲得出口該類商品所必需的經驗和效率,具有相似偏好和收入水平的國家之間的貿易量是最大的。基于該理論,企業首先應選擇國內市場巨大的產業進行出口貿易,同時最有可能發生在偏好相似的國家之間(往往是相鄰國家市場),因此,國際化經營往往表現為漸進式。
2.跳躍式發展模式的理論依據
(1)后發優勢理論
該理論最早源于李嘉圖的比較生產費用理論和李斯特的動態比較費用學說。按照這一理論,后起國家可以直接吸收和引進先進國家的技術,因而其技術成本要比最初開發的國家低得多。在同樣的資金、資源和技術成本條件下,后起國家既有勞動力成本低的優勢,又大大減少了因對技術范式和制度路徑依賴所形成的制約。基于該理論,后起國家在發展中可以免費或低成本地學習先進國家的經驗和技術,如果再有一點創新,就可能發展新的優勢產業,可能把先進國家擠出國際市場,因此國際化經營過程可以是跳躍式的。
(2)差別產品理論
差別產品是指同一產業內或同一類商品組中存在不同質的產品。從實物形態上,同類產品可以由于性能、商標、牌號、款式、規格、包裝等方面的差異而被視為異質產品。差別產品適應了當前消費結構的要求,滿足了消費者追求“多樣化、多元化、個性化、差異化”的特點,因此,當代國際貿易中很大一部分是基于差別產品的產業內貿易?;谠摾碚?,企業可以集中生產要素生產國外同行產業中的差別產品,滿足全球消費者的不同需求,跨過本國市場和純國內經營而直接進入國際市場。
(二)經營環境不同
漸進式發展模式產生于20世紀70年代早期,當時的世界經濟還處于相對封閉的狀態,進入80年代后,信息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跳躍式發展模式是在全新的環境中產生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經濟全球化
經濟全球化使各個相對獨立的國家經濟主體之間的聯系越來越密切,將整個世界變成一個“地球村”。經濟全球化促進了國家之間的分工合作,加快了國際貿易和投資的發展,要求各國盡快順應這一潮流,加大本國的經濟開放程度,參與國際競爭,經濟全球化為企業的國際化經營提出了客觀要求。跳躍式經營可以縮短企業的國際化經營周期,使產品迅速進入國際市場,先發制勝,搶占國際市場,并進一步實現跨國經營,因此,跳躍式發展模式自然成為有條件的企業國際化經營的首選模式。
2.信息現代化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現代通訊工具的廣泛應用,國際市場的供求信息得以通暢快速的交流,這不僅使企業能夠更快地了解世界,而且降低了企業國際化經營的啟動成本,增強了企業進行跳躍式國際化經營的信心。進入90年代后,信息網絡在商務領域的廣泛應用,使得這個特點更加明顯。企業在國際化經營過程中可以充分借助于網絡,使得國際經貿的各個環節走向信息化和網絡化。
3.國際物流信息化
國際物流是指不同國家之間的物流,是國內物流的延伸和進一步擴展,是跨國界的、流通范圍擴大了的物的流通。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因特網、條碼以及衛星定位系統在物流領域得到普遍應用,極大地提高了物流的信息化和物流服務水平。國際物流是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國之間的貿易最終都將通過國際物流來實現,因此,國際貿易離不開國際物流業,國際物流的高度發展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大大縮短了貿易周期,為企業進行跳躍式國際化經營鋪設了一條高速公路。
(三)產業不同
1.需求偏好相似產業
漸進式國際化經營的產業往往是國內外需求偏好相似的產業,根據林德的理論,國際貿易被視為國內貿易的延伸,因此產業一開始往往表現為國內經營,待國內市場飽和后或因偶然機會(被動地)才向外延伸到國際市場,根據需求偏好相似原則,首先選擇的是相鄰國家市場,而后才是全球市場。如制鞋產業基本上屬于國內外需求偏好相似的產業,雖然不同國家與地區的消費者對其尺碼大小、款式、功能等有不同要求,但國內外需求偏好總體上是十分相似的,因此其國際化經營往往傾向于漸進式發展模式。以溫州制鞋產業為例,其發展大體可以分為四個階段,在第一、二階段(1950-1987年),鞋類完全是供應國內市場,在第三階段(1988-1998年)開始出口,具體地說是在20世紀90年代初才開始的,如當時已有6年純國內經營經歷的東藝鞋業緣于偶然的機會,從1992年開始走出國門,通過中間商間接出口到香港,再轉口到比利時。第四階段(1999年開始至今)開始自營出口,截止到2001年底,全市33家主要自營出口生產企業中,鞋類企業有7家,出口額達5635萬美元,占上述33家企業出口總額的23.60%,這些企業目前正處于積極出口階段,一些企業已在海外設立銷售部門,但還沒有在海外設立生產基地。截止到2001年,全市鞋類生產總值達296億元,其主要市場仍在國內,占20%的國內市場份額,出口4.62億美元,產業出口率為12.89%。
2.需求偏好差異產業
跳躍式國際化經營的產業往往是國內外需求存在差異的產業,如,非天主教國家日本、韓國、中國等大量出口人造圣誕樹和圣誕禮物等,而在這些國家國內,這些商品的市場卻很小。我國消費者習慣用一次性打火機(塑料外殼且價格低廉),形成于20世紀90年代初的溫州金屬打火機產業一開始就瞄準國際市場,初始階段90%以上的產品出口到世界各地,經過國際競爭后又反過來強化國內市場,2001年產值達30億元,70%-80%的產品出口到世界各地,占金屬打火機國際市場份額的70%,只有20%-30%的產品供應國內市場。我國在20世紀70年代末對太陽鏡和金屬鏡框的需求還很小,在這個時期形成的溫州眼鏡產業也是一開始就瞄準國際市場,產品很受歐美國家客商的歡迎。因此,國內外需求偏好存在差異的產業的國際化經營明顯具有跳躍式特征,即在目標市場和經營方式方面跨過中間(一個或)某幾個環節。
(四)企業對國際化經營的認知程度不同
企業對國際化經營的認知程度對經營發展模式的選擇非常重要。采取漸進式發展模式,往往是由于企業對國際化經營的市場進入戰略、風險及其控制等認知程度不足,將國際化經營看成企業本身的成長過程。而國際化經營并不僅僅是企業的產品走向世界,它同時也是企業管理人員開擴眼界認識世界的過程。由于管理人員對海外市場的認知有一個“由近及遠”的過程,對經營方式的選擇相對也就有一個“由易及難”的過程,因此,這樣的企業就會采取漸進式發展模式。
采取跳躍式經營企業模式的,往往對國際化經營有一定的認知,了解各種國際市場進入戰略、風險及其控制,在跨過純國內經營階段后,先以間接出口方式進入國際市場,借助于外部營銷力量(如貿易公司等),集中力量搞好生產,同時,企業在間接出口階段“干中學”,待時機成熟后就過渡到直接出口及以后各個環節。因此,企業采取跳躍式發展模式,并不是盲目冒進,而是在具備一定認知的前提下快速實現國際化經營。
(五)企業國際化經營意識的強弱程度不同
國際化經營意識是企業國際化經營成功的基本要素之一,一方面它決定企業對國外市場機會和信息的關心了解程度,沒有國際化經營意識的企業不會有意識地收集國外市場信息,也不會主動建立和發展國外關系;另一方面它決定企業對出口業務、跨國經營活動的投資和努力程度,從總體來說,企業在一個市場的經營成功程度,取決于企業在該市場的資源投入程度和努力程度。
采取漸進式經營模式的企業,國際化經營意識相對較弱,如溫州制鞋產業和服裝產業,由于強大的國內市場需求,在目標市場和經營方式選擇上以國內經營為主,待國內市場逐漸飽和后,再向外拓展市場,他們是在產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后才開始有國際化經營意識。
采取跳躍式經營模式的企業普遍具有較強的國際化經營意識,據考察,打火機和眼鏡產業在初始階段就具有較強的出口意識,從企業業主到管理人員,都具有這種意識。在20世紀90年代,溫州市第一家參加國內大型交易會的生產企業就是一家打火機企業,并產生一種“領頭”作用,帶動其他企業參加,由此該產業的出口意識得到整體提高,兩大產業的廠商在產業發展早期就開始收集海外市場信息,努力開拓國際市場。
(六)經營效果不同
企業以跳躍式發展模式開展國際化經營,取得的經營效果主要體現為“以快取勝”、“先發制人”等優勢,但也容易招致一些進口國的貿易限制。
1.正面效果:快速占據國際市場
采取跳躍式發展模式,產品可以迅速進入國際市場,快速提高國際市場份額。溫州打火機產業形成于20世紀90年代初,跨過純國內經營階段,以價格便宜(是日本和韓國的1/10左右)、差別產品等優勢,很快進入國際市場,目前已占據70%的國際市場份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擊敗日本、韓國等國際競爭對手。2001年溫州眼鏡產業總產值超過45億元,90%以上的產品出口,銷往世界上150多個國家與地區,據不完全統計,占30%左右的國際市場份額。相對而言,溫州鞋類和服裝類產品的國際市場份額就微不足道了。
2.負面效果:容易招致進口國的報復
跳躍式國際化經營以快速占領國際市場取勝,但容易招致進口國的報復,如受到技術性貿易壁壘和反傾銷等手段的限制,以溫州為例,現有典型案例恰恰都集中在打火機和眼鏡產業。例如打火機產業在發展初期的1994年因大量進入美國市場而受到美國CR法案的限制,2002年歐盟基本上“克隆”了美國CR法案,也對溫州打火機實施相應的限制。溫州眼鏡產業也遭遇類似情況,2001年底被土耳其政府列為反傾銷調查對象,經過將近一年的調查與應訴,現已塵埃落定,最終以土耳其政府對溫州眼鏡實施相應措施而告終。
[關鍵詞]物流業;國際化;宏觀調控;法律;電子商務;環境立法
[中圖分類號]F252[文獻標識號]A
[文章編號]10043489(2003)01004003
進入21世紀的中國,一個新興的名詞———物流為越來越多的人所重視。隨著網絡經濟和電子商務的發展,商品交易時間已等于或趨近于零,未來物流時間將占到流通時間的90%。物流產值在國民經濟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對未來經濟的發展起著極大的制約作用,可以說,現代經濟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將取決于物流水平。邁向21世紀的物流技術,不僅是企業戰略的“商務物流”,而且是向整個社會實現物資供給的“社會物流”,進而在全球化市場的激烈競爭中形成多元化網絡所必須的“全球物流”。隨著我國加入WTO,國際貿易業迎來巨大商機,跨國公司紛紛進軍中國市場??梢灶A見,21世紀將是國際物流大發展的時代。這一時代的物流業,將呈現全球化、信息化、網絡化、智能化、柔性化、標準化和社會化的特征。
近來,物流已成為一個社會熱門話題。筆者認為,隨著這個名詞的過份炒作,暫時形成了一個誤區,那就是物流似乎被認為是一個特殊產業,需要什么特殊的政策來支持。2002年4月,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接受了有關部門委托的一個加入WTO后的產業對策的研究課題。這是我國第一次啟動針對物流產業的可操作性政策的研制。經過調研后,協會拿出了一份初稿,要求有關部門制定一些優惠政策,如降低稅率、統一納稅、降低土地開發費用等,作為對物流業的發展支持。這份初稿確實反映了當前行業的普遍觀點,但是最后為有關部門否定。為什么呢?我國政府已經意識到,面對國際化的市場所做的產業政策的調整將直接涉及到管理觀念的轉變問題,如政府放棄對市場供求關系的控制等。政府管理部門不能單從市場開放角度看待加入WTO和產業國際化,而應考慮到如何在管理觀念上適應加入WTO所帶來的變化。在制定產業政策方面必須更注重于在最廣泛的意義上創造發展經濟的環境和條件,而不是直接插手經濟。物流業的國際化發展在當前是迫切的,但它也不是什么特殊產業。面對國際化的競爭環境,政府并不需要給予什么特殊支持。政府更應從宏觀調控的方面加強物流業的管理,打破地域間的阻隔和部門的壟斷,創造良好的與國際接軌的環境來扶持這個行業,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手段便是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的建設。
現代物流泛指原材料、產成品從起點至終點及相關信息有效流動的全過程。它將運輸、倉儲、裝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方面有機結合,形成完整的供應鏈,為用戶提供多功能、一體化的綜合。它是一種觀念上的革命。它不僅僅是物資的簡單運輸,而是涵蓋了商品流通的全過程,包括制造前的原材料運輸和商品出售前的儲藏,并且增加了一項傳統運輸業從未有過的、對商品制造者和銷售商產生積極影響的功能———配送。產品制造者可以要求運輸者按照指定的時間和數量將原材料直接配送至制造車間,從而不必建造倉庫進行材料儲存;產品制造商可以根據銷售商的銷售量將商品直接配送至商場,使商場實現了無倉庫經營。制造商和銷售商省去的不僅僅是倉儲的麻煩,而且做到了“以銷定產”、“以銷定貨”,從而避免了大量的資金被占用,減少了商品的積壓和滯銷,最終使消費者得益。這一行業跨越幾乎所有部門———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內貿、外貿等,受到多個部門的牽制,需要完善的法律和政策的支持。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中國的市場將與世界市場緊密聯系在一起,物流也將面臨著全球化、國際化的發展。國際化物流與國內物流是不可分割的,而且兩者之間有許多共同點,但按其重要性和復雜性來說,國際化物流遠遠超過單純的國內物流。全球物流運作的環境遠比國內物流復雜,可以用4個D來概括:距離(Distance)、單證(Documentation)、文化差異(DiversityinCulture)和顧客需求(DemandsofCustomer),即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之間,物流活動距離更長、單證更復雜、在產品和服務上顧客需求變化莫測,并要滿足各種文化差異的需要。國際物流的復雜環境形成了它的自有特點:完成周期長、作業方式復雜多樣、物流系統一體化、重視聯盟作用。
物流業面臨的復雜的國際環境,需要得到多方面法規的引導和支持。1990年,日本頒布了《物流法》,對日本物流業的發展起到了極大的推動和保障作用,在實踐中,取代了國內運輸法的地位。我國目前尚處于起步階段,筆者認為立法條件尚不充分,但需盡快積累,要根據物流業與國際接軌的慣例,以符合WTO有關規則為支撐,盡快研究制訂各種法規制度。
從行業內部來看,關于物流市場的準入條件、從業資格,我國目前尚無法律可循。中國加入世貿,國外物流業者也紛紛入駐國內市場。由于這些從業者素質良莠不齊,國際物流業者法律地位和風險責任的變化,為確保市場有序發展,便于管理,應盡快建立這方面的法規,加強管理。從我國國內目前的現狀來看,我國現有的民法和工商注冊法僅對運輸企業開業作了若干規定和詳細要求。我國現有的物流從業者多為第三方物流者,其原有身份多為運輸、貨運。而這些企業在轉型為國際化物流從業者的過程中,其法律地位已有本質變化。例如,現有的《合同法》中,對運輸合同、倉儲合同都有確切規定。這些傳統意義上的合同當事人中,承運或倉儲一方需為實際經營運輸、倉儲的人,運輸或倉儲只能作為托運人的人代訂合同。人需有委托單證明,據授權范圍,以委托單名義簽訂,對委托單位直接產生權利、義務。托運人與方的糾紛適用我國《民法通則》中有關的規定,承運人與委托方的糾紛適用于《合同法》、《海商法》等。在現代物流中,這些原有的方轉為合同的當事人,以自己的名義參與合同?,F代國際物流是生產企業與運輸倉儲企業利潤融合的最佳渠道,是生產企業與運輸倉儲企業商業活動相互有機銜接所必須的系統綜合和對總成本的控制。提供物流的服務方不再象以往的只以傭金為自己的利潤,它有了自己的新的利潤源,也有了新的權利和義務。與之相對應的,物流方的投資風險、責任風險在增大,責任范圍在擴大。它不再是對行為負責,它以當事人的地位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其責任限制也有可能喪失。國際物流相對國內物流難度大,牽涉資金大,責任風險也大。因此,對物流從業者的資格限制對規范市場起到重要的作用。在美國,對物流業的審批制度相當嚴格,物流公司的注冊資金有相應規定,公司的財稅制度有專用摸式,公司管理者也需有一定年限的從業經驗。規范物流業從業資格條件將為今后我國物流業面對激烈國際競爭打下良好基礎。
其次,關于物流業行業標準,我國尚無適當的法律,也無國家級別的行政管理。國際物流業務的復雜性要求我們盡快明確物流從業者的法律地位、責任范圍和責任限制等。國際作業復雜性的另一點體現在國際作業所要求的單證數量多而復雜,作業形式多而難度高,需盡快建立國家級的物流協會標準交易條件及運營標準,制定統一的各種合法、有效、規范的單證。這方面,日本等發達國家的成熟法規值得借鑒,但需結合我國實情。
從行業縱向來看,現代物流業向國際市場發展會推動公路運輸、鐵路運輸、航空運輸、海洋運輸等各項運輸業的發展,對國際貿易及跨國公司經濟活動也有巨大的推動作用。相應地,它的發展也受到其他許多專業部門的牽制。我國傳統管理法規中,條塊分割嚴重,令我國的物流業者在國際化進程中的規模經營受到阻礙,也使國外物流從業者對我國內地市場望而卻步。例如,我國僅公路法就各省自有一個,令跨省經營者無所適從。鐵路、海運集裝箱標準不一,增加了相應成本。各部門應根據WTO國際慣例改善各自的專門法規,除去弊端,為國際物流發展給予政策上的支持。
各專業部門還應根據國際信息社會的瞬息萬變,在立法上有一定的超前性。電子商務是推動國際物流發展的最有效手段,而我國的網絡法律相對滯后。例如,我國還沒有一個對于電子認證的統一規范和標準,電子簽名法的出臺顯得過于滯后,這不利于網絡經濟的有效管理,也會影響到物流的發展效率。另外,建立各種程度的自由港、保稅倉庫制度及相應法規,將為國際貿易創造有利環境,吸引貨源,增加港口航班密度,同時又吸引國際物流到港口中轉,有利于將港口建成國際物流網絡的樞紐點,推動國際物流業的發展。
(一)以股權交易為核心的融資方式——上市和并購融資上市是文化企業在證券市場上以發行股票出賣股權的方式向投資者籌集資金,并購指企業間的兼并和收購。上市與并購都是以股權為基礎的融資模式。文化創意企業上市融資能夠使得“無形財產”權利人更加方便快捷地獲取資金,這在歐美文化產業發達國家的運用已較為廣泛。國外大型文化傳媒企業,大多是上市公司,如新聞集團、沃特迪士尼、維亞康姆、美國在線、時代華納等。由政府資助的公共媒體英國廣播公司、日本NHK電視臺等,也都是上市公司。一直以出版傳媒為主,發展較為穩健保守的貝塔斯曼也在尋求上市。但主板市場對發行人的營業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價值等方面的要求標準較高,上市企業需有較大資金規模以及穩定的盈利能力,多為大型成熟企業。文化企業絕大多數都是中小企業,很難符合主板市場上市條件。為服務于具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很多國家積極探討在主板市場之外設置專供中小企業融資的小型資本市場,即創業板或二板市場。如美國納斯達克小型資本市場、英國另項投資市場、新加坡第二板市場、吉隆坡證交所第二交易部等,都是為了滿足中小企業上市融資的需要而開設的創業板市場。上市企業還通過股權兼并、收購、托管或股權置換等資本運作方式進行融資。文化巨鱷新聞集團在已持有英國天空電視臺(BskyB)39.1%股份的基礎上,于2010年以78億英鎊(約合125億美元)收購剩余股份,全資擁有BSkyB。此前,新聞集團就通過股市收購,成功買入美國道瓊斯公司,將《華爾街日報》、道瓊斯通訊社以及知名投資刊物《巴倫》雜志納入旗下。文化企業的股權變化,并不僅僅局限于文化領域內,很多域外資本介入進來。美國的十大財團,洛克菲勒財團、摩根財團等,不少與文化產業有關,為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大量的資金。三大商業廣播公司之一的全國廣播公司(NBC),于1985年被通用電氣公司(GE)收購,而這家涉及飛機發動機、發電設備到金融服務、電視節目制作的多元化公司,又是由美國老牌財團摩根財團控股的。電子產品制造商日本索尼公司先后收購了美國的哥倫比亞、米高梅、百代音樂等影視企業,變成了這些美國文化企業的“資金庫”,索尼對于公司的具體制作環節很少干預。股權即投資所擁有的權利,企業不需要上市也可發生兼并、收購等股權變動。非上市公司貝塔斯曼集團就曾收購英國圖書俱樂部有限公司(BookClubAssociates),后因公司經營策略的改變及BCA實難盈利,貝塔斯曼又將其賣給了工業股份公司Aurelius集團。
(二)政府財政給予大力支持——文化產業專項基金為保障文化產業投融資,發達國家設立了很多由政府出資并管理的投資基金及融資擔?;?。日本政府創立了各種基金會。1991年3月成立了由政府和民間共同出資的“藝術文化振興基金”,用于向包括藝術家及藝術團體的創作活動、地方文化公演及藝術品展示等活動提供資金援助。日本文化廳設立了文化產業專項基金,專門用于支持地方文化產業的振興事業及在海外舉辦電影節、藝術展覽、與海外聯合制作文化藝術作品、交流文化遺產和建立海外文化藝術宣傳中心等。此外,日本還成立了“東京多媒體基金Ⅰ”、“東京多媒體基金Ⅱ”、“《怪盜佐蘿莉》項目”、“動畫片基金”等專項基金,專門用于動漫、游戲、音像等文化產業項目的開發?!?〕2013年,日本成立了官民合資的“酷日本”海外開拓支援機構,對致力于日本動漫、時尚、游戲等文化產業的中小企業海外拓展業務提供資金支持。該機構目前募集了375億日元,其中政府出資300億日元,其它為民間資金?!?〕韓國政府先后設立了各種文化產業專項基金,如文藝振興基金、文化產業振興基金、信息化促進基金、廣播發展基金、電影振興基金、出版基金等;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發起了“文化產業專門投資組合”,對文化企業實施有目的、有重點的資金支持。韓國政府連年增加文化創意產業財政預算。2013年,樸槿惠在其當選后的首次施政演講中更是表示,將投入占總預算規模1.5%(5.3萬億韓元)的資金扶持相關文化產業發展。英國的做法最“創意”。它采取了國家彩票基金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的模式,以法規的形式將國家每年彩票總收入的28%用于資助文化、藝術、體育和慈善事業。2012年,英國文化媒體與體育部部長艾德•韋澤(EdVaizey)表示,以目前彩票業的發展狀況來看,未來5年內,彩票可以向英國文化產業提供超過2億英鎊的資助。英國對文化產業實行“政府陪同資助”政策:企業決定投資某一文化創意產業,政府將給予配套資助。企業首次投資時,政府按照1:1的比例配套資助;再次投資時,政府將對超出前次出資額的部分實行1:2比例資助。這種方式激勵了企業投資文化產業的積極性。美國多層次的文化產業投資體制中,聯邦政府投資也是重要的部分。美國聯邦政府主要通過國家藝術基金會、國家人文基金會和博物館學會對文化藝術團體給予資助,州和市鎮政府及聯邦政府的具體部門也提供一定資助。如紐約市政府設立的文化事物部,是紐約最大的非營利性文化投資機構,在2006年財政年度里,該部為紐約文化機構下撥了1.31億美元,惠及600多個藝術文化團體。其中約2000萬美元用于項目資助,其余的用于機構補貼和投資基金?!?〕各國政府還通過稅收減免、財政補貼、低息貸款等方式對文化企業實行財政支持。
(三)創新融資方式——基金、信托融資及其他新型融資方式各類具有較強專業人員儲備和豐富投資經驗的專業性機構,如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創投企業、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基金、再擔?;鸬?,活躍在國際金融市場。為文化企業提供了大量資金支持。企業通過發行企業證券、債券、票據、轉讓股權等,獲得資本市場的支持。以金融業最發達的國家美國為例,美國富達、富蘭克林坦伯頓、先鋒、貝萊德安碩、太平洋投資管理是美國排名前十的基金機構,美國北方信托、紐約銀行家信托公司等是專業的信托公司。美國很多商業銀行也兼營信托或基金業務,如大通、運通、梅隆、黑石、貝爾斯登等,在全世界都享有盛譽。各國為了促進電影、音樂、漫畫、動漫、游戲等文化產業的發展,紛紛將知識產權列入信托對象。知識產權擁有者可以將知識產權或者其相關權益賣給一個合法的獨立實體,由該獨立實體根據知識產權未來可能產生的收入流在資本市場發行證券融資。世界范圍內最早的一例知識產權證券化實踐是音樂版權證券化。英國著名搖滾歌手DavidBowie將其在1990年以前錄制的25張唱片的預期版權(包括300首歌曲的錄制權和版權)許可使用費證券化,于1997年發行了BowieBonds,為其籌集了5500萬美元?!?〕該筆交易開啟了藝術家、作家等版權所有者進行類似證券化的興趣。2001年英國蘇格蘭皇家銀行(theRoyalBankofScotland)將英國蠶蛹音樂發行集團(ChrysalisGroupPLCUK)所擁有的音樂作品版權證券化,募集資金規模高達6000萬英鎊。金融界創新不斷,為文化企業帶來活力。以電影為例。1995年,美國電影界將證券市場“組合投資”的理念引入電影投資,認為如果一個投資組合中包括20至25部風格不同的電影,即可回避投資風險并保證一定比例的回報,保險資金和退休資金蜂擁而至。由于電影回報和宏觀經濟、股市的關聯性較小,對基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華爾街的私募基金和對沖基金也加入到電影投資的大軍中。僅2005至2006年,GunHillRoad分別向索尼和環球提供7.5億美元和5.15億美元,MagicFilms投資給迪斯尼5.05億美元,而華納兄弟和福克斯分別獲得來自LegendaryPictures和DuneCapital的5億和3.25億美元資金,MelroseInvestment投資3億美元給派拉蒙?!?〕世界領先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美林出具研究報告稱,在適當的財務杠桿結構下,類似基金的平均回報率超過20%。電影投資基金的募集通常以高收益債、低收益債和優先股等不同品種的金融產品吸引風險承受能力不同的投資者而完成。
二、文化金融中介服務體系專業度高,知識產權評估、管理、保險、交易等服務完善
與傳統產業的房產、土地等實物資產抵押不同,文化產業可用于抵押的是其核心財富知識產權這導致文化金融風險高。為了解決知識產權難評估、高風險的特點,發達國家創設了文化與金融之外的第三方機構,包括知識產權資產評估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融資擔保公司以及知識產權金融交易所、律師事務所等在內的中介服務機構,提供知識產權評估、管理、保險、交易的服務。
(一)建立專業的知識產權評估與管理機構知識產權擔保融資是一項復雜多變的擔保交易活動,金融機構在投資前的知識產權評估與合同擬訂、投資后的著作權管理等方面都缺乏專業的技術與經驗。為此,發達國家已建立了相對獨立、完備的文化創意評估與管理機制。1995年,日本住友銀行推出了基于知識產權為擔保抵押品的新興融資項目。為規避風險,住友銀行與日本動漫巨頭BV株式會社共同出資,設立多媒體金融公司,由這一公司對擬作為融資擔保的知識產權進行評估,以評估為依據進行擔保及融資。2006年7月,日本政策投資銀行與美國高登兄弟集團(GordonBrothersGroup)合作建立了高登兄弟日本公司,專職負責相關擔保資產的評估和管理工作,包括對于知識產權的評估、篩選以及貸后的管理工作。這一模式被日本金融機構廣為借鑒。美國中小企業管理局就是知識產權評估機構,在工作定位和業務指導方面,中小企業管理局并不主動積極為知識產權權利人提供擔保,而更傾向于為借貸雙方提供如知識產權價值評估、貸后知識產權管理等的相關服務,為雙方解決知識產權擔保融資過程中的風險管理問題。知識產權評估與管理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工作。以版權評估為例,需要采集、分析與處理的數據包括:版權作品作者和版權權利人、版權評估對象包含的財產權利種類、形式以及權利限制、版權作品創作的成本因素、所實施的版權保護措施以及可能需要的成本費用、版權剩余法定保護期限以及剩余經濟壽命、版權作品發表后的社會影響、發表狀況等、版權收益方式、預期收益額等。知識產權的評估與管理程序,從韓國科技信用擔?;穑↘oreaTechnologyCreditGuaranteeFund,簡稱KOTEC)的運作中可見一斑。KOTEC為知識產權型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技術評估、技術和管理支持等業務,并開設了專業的技術評估中心。KOTEC在收到評估委托之后,組織由行業專家、法律、技術等方面專業人員組成的項目評估組,對申請人的技術和市場能力進行評估。對擔保金額的確定主要基于完成申請人的技術項目所需的資金,而非基于以往的經營業績。KOTEC還設計了一個信用評級系統,從AAA到D共10個等級,技術評估中心根據評估結論為申請者頒發技術評估證書。KOTEC鼓勵銀行和風險投資公司對證書持有人提供貸款或投資,如果基于證書提供了貸款或投資而遭受損失,KOTEC還會就一定比例的損失給與補償?!?0〕知識產權的價值評估,主要是由得到認可的企業價值評估協會的評估師來擔當。在美國,這些協會組織包括國際企業價值評估分析師協會(IACVA)、美國評估師協會(ASA)、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美國企業價值評估師協會(IBA)等。此外,還有一部分知識產權專業律師、注冊經理人協會的成員與一些經濟咨詢公司等參與了知識產權的價值評估服務。各國也都設立了本國的企業價值評估協會,如加拿大企業價值評估師協會(CICBV)、澳大利亞評估師協會(AIQS)、德國公共測量師協會(BDVI)、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協會(RICS)等,為本國企業價值包括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服務。
(二)建立融資擔保與保險機構文化金融是高風險行業,而保險或擔保的本質屬性就是提供全面的風險管理和風險保障,這是二者的契合點。保險業或擔保機構能為文化企業提供保障,改善其外部融資條件。很多發達國家政府為解決文化企業尤其是中小型文化企業的融資難問題,設立了政府融資擔保機構或基金,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金融機構的風險。1983年,法國文化部與財政部共同發起成立了電影與文化產業融資局,專門為電影及文化產業提供貸款擔保,擔保對象主要是中小型文化企業。融資局的融資擔保額一般占信貸總額的50%,這樣一來,即便企業破產,銀行的損失也只占一半。美國知識產權創新金融服務公司,是美國政府聯合民間力量成立的信用擔保機構,以提供直接資助或全額擔保的方式,評定企業的知識產權處分價值,為其知識產權融資活動提供信用保證。2013年,為推廣新加坡作為交易和管理樞紐,新加坡政府推出一項融資計劃,允許企業以知識產權為抵押品,政府為其擔保融資。日本知識產權的融資擔保業務,由承擔政府政策性任務的金融機構和民間金融機構承辦。在文化金融發育程度高的國家,保險為文化產業提供多環節、全流通的風險管理服務。拿資金需求最旺盛的影視業來說,在產品制作前期,為保障影視劇制作完成,投資商一般要求生產企業購買履約保障保險,在作品制作的中期要提供演員的人身保險等,在制作后期也有相應的保險,在流通環節還有知識產權保護和出口信用保險?!?1〕版權質押中,在完成版權評估確定投資之后,投資人最關心的問題,是版權作品能否制作完成并順利發行。于是,“完工擔保”的險種應運而生。保險公司事先對版權產品的方方面面進行嚴格評估,當確定風險在可控范圍之內才會承保,決定承保后,保險公司向銀行、基金或個人投資者擔保,以確保文化企業獲得金融機構的支持。在影視業發達地區,如果沒有完工擔保的話,制片人或電影公司幾乎不可能從銀行拿到貸款項目。在美國,較為知名的提供“完工擔?!钡臋C構有國際電影擔保公司(InternationalFilmGuarantor,簡稱IFG)和CineFinance公司,電影完片國際公司(CinemaCompletionsInternational)和世界電影完片公司(WorldwideFilmCompletion)等。
[摘要:2002年12個重大科技專項的啟動,標志著我們在實踐上開始擺脫多年來以跟蹤模擬為主的科技發展戰略,向以自主創新為特征的跨越式發展模式轉變。2003年以來,按照“十六大”的要求,根據適度超前原則,科技部著手國家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的制訂工作,中國科技發展戰略的轉變進一步國家意志化。對這一轉變過程的基本動因進行分析,有助于我們對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的若干爭論有一清醒的判定。有助于增強政策設計的系統性和前瞻性。
[關鍵字]:科技發展戰略科技發展戰略轉變動因動因分析
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的科技發展戰略開始發生轉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規劃和科技部隨后制訂的科技發展規劃和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明確提出了實現技術跨越式發展的總體目標,強調要在“促進產業技術升級”和“提高科技持續創新能力”兩個層面進行戰略部署,在進一步發揮勞動密集型產業比較優勢的同時逐步形成我國高技術產業的群體優勢和新的比較優勢。2002年12個重大科技專項的啟動,標志著我們在實踐上開始擺脫多年來以跟蹤模擬為主的科技發展戰略,向以自主創新為特征的跨越式發展模式轉變。2003年以來,按照“十六大”的要求,根據適度超前原則,科技部著手國家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的制訂工作,中國科技發展戰略的轉變進一步國家意志化。對這一轉變過程的基本動因進行分析,有助于我們對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的若干爭論有一清醒的判定。
一、國際政治動因摘要:技術威懾成為斗爭焦點
民族國家科技發展戰略的選擇,既決定于本國經濟發展水平和階段,也受國際政治因素的影響和制約。20世紀末以來,現代高科技廣泛運用于戰爭使得技術優勢成為各種威懾力量中最具決定意義的因素。國際關系的強權背后是技術強勢的支撐,科學技術水平是一個國家總體經濟實力和政治實力的體現。今天的高科技已經成為影響國際政治軍事格局的主要因素,技術上的領先是國家參和國際政治較量、擴大國際影響力的物質基礎之一,技術威懾是比直接使用武力更為有效的威懾手段。一個國家只有擁有符合時代特征和社會生產力發展趨向的現代科技工業體系,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追求實力和影響,獲得國際政治中的戰略主動權。在當代世界上的不穩定因素越來越多的情況下,對涉及國家平安和國家競爭力新問題的那些科學技術的發展,中心政府必須從整個國家和民族利益出發,通過科技發展戰略的制訂來引導其發展。
從科技發展史來看,引進吸收和自主創新是一個民族和國家技術進步的兩種主要途徑。后,由于外部環境的制約,自主創新和“科技追趕”成為我們政策設計的基本特征。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隨著世界平安觀念的變化,各國對經濟利益的追求使得政治和軍事因素不再是國家間關系的唯一主導者,、發達國家將制造業向國外轉移導致中國科技發展戰略發生了某些變化。“以市場換技術”戰略的實施,使得我們在一段時間內忽視了自身的科技積累和自主創新,將外資導向型經濟發展帶來的技術引進作為中國科技發展的主要途徑。應該說,這種戰略部署是和全球化的歷史趨向相一致的,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我們必須看到,高新技術和一個國家在世界上的政治地位密切相關,其發展已經不單純是一項經濟范疇的活動。作為國家政治戰略意圖的一種表現形式,西方發達國家不可能把真正的高新技術轉讓給中國。由于一些國家將中國崛起視為是對既定國際格局的挑戰,正在試圖對中國的發展進行壓制,因此經常把技術非凡是高端技術新問題政治化。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可能把技術合作和引進作為我國科技發展的長期戰略方針。我們必須分清科技發展的國家目標和企業目標。在企業運行的微觀層次,可以繼續堅持比較優勢的技術引進,但是在國家戰略層面,必須堅持把技術的趕超和跨越作為重點,大力發展戰略產業。
在綜合國力競爭日益激烈的當代世界,維護生存權和發展權不受侵害是一國政府的兩項基本職能,也是民族國家的根本利益所在。目前我國的科技能力尚不足以承擔起保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平安的歷史重任,“技術瓶頸”是我國經濟社會長期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為了中華民族的復興,從世界發展大勢和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的角度來看,在科技發展上擺脫過去的跟蹤模擬向自主創新轉變,是我們必須確立的戰略思維,經濟利益和平安利益的統一應該成為技術選擇的出發點。未來一段時期內,中國的外部環境不可能有過去20多年那樣好,戰略機遇期同時也是平安上的高風險期。我們必須從可持續發展和國家綜合平安利益出發,主動進行科技發展戰略的調整,提高國家戰略能力,預防和應對可能出現的危機、沖突或者戰爭。21世紀是戰略技術和戰略產業競爭的世紀,自主創新是維護國家和平安的最佳選擇。沒有自己的戰略技術和戰略產業,中國要在世界競爭格局中獲得相對優勢地位是不可能的。我們逐漸成型的新科技發展戰略之所以強調要著重探究解決事關國家中長期發展和平安的戰略性和前沿性高技術新問題,在一些關系國家經濟命脈和平安的高技術領域,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并在若干重要領域和關鍵產業實現技術發展階段的跨越,就是基于這樣的考慮。
二、國內經濟動因摘要:經濟增長模式轉變
過去20多年中國的發展是以數量擴張為特征的“數量型增長”,經濟增長明顯超前于科技進步。在比較優勢戰略指導下,雖然技術引進對中國經濟增長發揮了巨大功能,但是中國自主科技進步進程緩慢,統計意義上的中國產業競爭力的知高并不等同于中國企業競爭力的同步提升。新世紀開始后,由于科技和信恩化的飛速發展,我國已經進入到不進行經濟結構調整就不能促進經濟發展的時期。在全球化所導致的南北貧富差距拉大的情況下,在經濟增長和人口、資源、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單純依靠消耗自然資源和發揮廉價勞動力的比較優勢來積累資本、換取技術、發展經濟的做法已經落后于時代。只有提高經濟發展的科技含量,增強中國自主產業的發展潛力,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由“數量型增長”向“質量型增長”的轉換,我們才能在世界上立于不敗之地。21世紀前10年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關鍵時期,也是我國科技創新能力需要實現歷史性跨越的階段。這一時期自主科技發展狀況如何,直接決定了中國能否在21世紀中期實現民族復興的偉大目標。這是我國科技發展戰略轉型的一個主要原因。
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到2020年建設全面小康社會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國內生產總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兩番”這個目標不僅是經濟數量增長的概念,更是生產力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大幅度提高的綜合體現,是經濟和社會發展質的提升。作為從屬于國家經濟社會總體發展戰略的科技發展戰略必須為這一目標的實現服務?,F在,我國科技競爭力和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差距。為了實現科技發展“三步走”戰略設想,爭取到2020年前后科學技術整體水平達到發達國家中等水平的中期目標,形成強大的自主創新能力,在高新技術領域占有一席之地,形成支撐我國核心競爭力的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基礎,必須完成科技發展由跟蹤為主向自主創新為主的戰略轉變。正因為如此,我們根據適度超前的原則,從2003年開始了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的制訂工作。經濟全球化和地區經濟一體化使我們可以在更大范圍內、更高的層次上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種科技資源、科技人才和科技市場,但是“全面開放、跨越發展”應該是我們在確定科技發展戰略和政策時必須堅持始終的基本思路。
中國全方位地參和國際分工體系這一歷史變化加快了中國工業化的進程。但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業化的發展主要表現為一種“外來型工業化”。一方面工業化所需關鍵技術大多來自國外,另一方面東部和中西部經濟聯系不緊密,沿海地區的技術引進沒有起到拉動內地經濟增長的功能。為了改變這種局面,我們提出了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即從世界經濟、科技、社會發展的大趨向出發,結合中國的實際,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走出一條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道路。新型工業化是以科學技術為先導的高科技含量的經濟,強調科學技術的自主創新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這一變化意味著,我們的科技發展必須考慮可持續性,努力改變中國經濟發展過于依靠外資和國外技術的局面。中國經濟發展的關鍵新問題是國內技術發展。新型工業化成效如何,主要看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是否提高。新型工業化道路的“普適性”摘要:“科技是牽頭的方面”應該落實到我們工作的方方面面。正因為如此,科技部在2003年工作要點中強調,“制定科學和技術長遠發展規劃”是實現科技發展戰略向自主創新轉變,大幅度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國際競爭力、對經濟社會發展支撐力的重大辦法,必須以原始創新為主,引進和創新相結合,實現我國技術和經濟的跨越式發展,努力使中國成為技術創新型國家。
三、世界經濟動因摘要:貿易保護主義和知識產權爭端加劇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速,世界經濟發展已經由資源驅動、資本驅動向創新驅動過渡,同時促進經濟增長的各種生產要素由過去單純的縱向流動轉向同時共存。這一變化意味著作為一個國家的科技發展戰略沒有必要嚴格遵照梯度轉移的漸進式模式,而完全可以利用信息技術進步提供的有利條件實現本國科技的跨越式發展。在今天的國際經濟格局中,一個國家或者地區在國際分工中地位的提升主要表現為產業鏈條或者產品工序所處地位及增殖能力的提升上,發達國家更為注重科技研發,依靠知識產權來增加物質財富總量而把制造業等轉向發展中國家,從而形成一種新的依附關系摘要:技術上的依附。這使得落后國家的財富總量盡管和過去相比有所增加,但是卻無法縮小和發達國家的整體差距。盡管我們不能因為加工制造環節的附加值低而否認參和新型國際分工的、承接發達國家加工制造環節轉移的經濟合理性,但卻不能放棄對技術先進性的更高追求。跨國公司把制造部門轉入發展中國家,其出發點是對利潤獲取的考慮。在這種格局中,東道國的產業發展由跨國公司而不是由本國決定,發展中國家除了提供廉價勞動力,很難涉足核心技術,生產規模的擴張并不能促進產業結構的同步升級和優化,很難談得上真正的發展。我們提出全面落實人才、專利和技術標準三大戰略,切實推進重大科技專項工作,就是從這種熟悉出發的。
現在,我國有關政府部門已經提出了2020年中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力爭達到4500億美元的目標。但我們不得不面臨這樣一種現實,那就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外部環境和過去相比已經有了很大變化。首先,入世后中外知識產權糾紛不斷。自2002年6C聯盟向中國DVD生產企業征收專利費以來,類似事件不斷增多,從而增加了中國企業的成本壓力。這一現象要求國家應該從戰略高度考慮制定相關的宏觀指導政策,引導企業從追求短期效益轉向通過增加創新能力謀求長期效益的軌道上來。其次,國外針對中國的技術壁壘和反傾銷新問題更為嚴重。
1996年至今,中國已經連續7年成為世界反傾銷頭號目標國,2003年前三季度國外對我國反傾銷保障辦法立案共計42起,涉及金額10.7億美元;調查表明,2002年我國71%的出口企業、39%的出口產品受到國外技術壁壘的限制,損失達到170億美元,均高于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前。不把握專利和技術標準的危害性可見一斑。強勢增長和弱勢競爭力并存這一過程持續的時間越長,中國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就越弱,國際政治經濟格局變動對中國未來的發展影響就越大,中國自主選擇的空間就越小。另外,外資導向型的經濟發展模式使外國資本在中國獲得巨大利益的同時擠壓了中國企業發展的空間,中國企業的生存環境日益惡劣。假如國家不適時調整科技發展戰略,中國企業的“走出去”戰略就是一句空話。
全球化背景下區域合作加強的同時貿易保護主義盛行的事實說明,當今的世界市場并不是完全競爭的世界市場,政府依然在各國經濟活動中發揮重要功能。因為技術壁壘和反傾銷的運用都是借助政府力量,其應對顯然不能僅僅在企業的層面上進行,同樣必須動用國家資源。我們不能以自由貿易和靜態比較利益來指導中國產業的發展,應該通過高新技術的發展創造動態的比較利益。中國的科技發展必須堅持市場機制和政府組織協調相結合的原則,國家要把握關鍵部門關鍵技術和行業技術標準。事實上,盡管20多年來我國一直堅持的是市場導向的發展戰略,但是政府功能始終是我國經濟增長內在決定性因素。根據國家信息中心在中國加入WTO一年后對國內24個中心和地方權威經濟探究單位的經濟學家進行的問卷調查,近七成的專家認為政府行為是經濟增長的主因。強化政府在科技進步中的戰略決策能力和宏觀調控能力,是世界各國的共同選擇。發揮政府功能,保持戰略技術及產業領域的相對完整性和獨立性,同樣也是我國科技發展的必由之路。在這里,我們要非凡注重利用WTO規則中的“國家平安”例外原則,在公開、透明的原則下合理合法地保護國內產業。不然,依靠企業自身和在技術和資本上都十分強大的跨國公司競爭,中國科技進步的前景不容樂觀。
四、科技動因摘要:科技短缺和科技起飛新問題
世界經濟發展的歷史表明,在經濟活動中存在一種“短缺效應”,即經濟增長水平和速度是由最短缺的生產要素的數量和質量決定的。對發展中國家來說,科技短缺是種普遍的現象,是制約經濟增長和國際競爭力提升的關鍵因素。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科技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但高新技術研發基礎仍然較為薄弱。從目前來看,我國的科技短缺主要表現在缺乏原始性創新能力上,即自主知識產權少,由此導致中國在一些關鍵領域內形成強烈的對外技術依靠。為了改變這種狀況,2002年科技部印發了《有關進一步增強原始性創新能力的意見》,指出原始性創新是科技創新的主要源泉,是科技和經濟獲得重大發展和超越的前提,已成為決定國家間科技乃至經濟競爭成敗的一個重要條件,我們必須利用國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加入WTO的機遇,把增強原始性創新能力作為我國新時期科技發展戰略的重要指導思想。為了加快實施專利戰略,切實提高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總量,科技部又于2003年2月出臺了《有關加強國家科技計劃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規定》,以促進國家科技計劃在高起點上創新,實現技術跨越式發展。
但是我國現在仍然有一些人認為,在比較優勢基礎上形成的產業分工體系是一種內生地促進產業升級和轉換的機制。國內差距和國際差距的縮小是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兩大根本任務。盡快縮小和發達國家的差距意味著我們必須在和世界經濟的聯系中取得超過其他國家的利益。勞動密集型產業由于技術水平和附加值低,顯然無助于這一目標的實現。更為重要的是,這種發展模式強化了對發達國家技術轉移的依靠,使我們的科技開發能力呈惰性降低,無助于產業結構的升級。由于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和民族國家政策設計的自利性,中國的科技進步不能完全放在國外技術的“本土化”上,而應該考慮把“國產化”作為追求目標。開放市場和加入WTO并不意味著不能有國家意志和國家發展戰略;融入全球經濟體系,也不是被動地接受國際分工,而應主動地調整戰略,實現產業升級,增強國家的競爭實力。我們不把握關鍵核心技術的“本土化”,不可能給我們帶來最大的收益。當然,我們要根據世界經濟發展的新特征賦予“國產化”以新的內涵。
關鍵詞:中國古代;民法文化;形成原因
中國古代有無民法,自清末變法修律至今一直多有爭論,但肯定者也極少論及中國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本文試圖勾勒中國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并簡要分析一下形成這些特征的經濟、政治、文化原因,以期了解我國民法的文化底蘊,也能對我們現今的民法典進程有所啟示。
中華傳統文化博大精深,傳統法律文化更是獨樹一幟。自然經濟的禁錮,等級制度的藩籬,使得傳統民事制度處于夾縫之中,高度發達的刑事法律制度,更使其顯得蒼白無力。以至有學者認為,中國傳統法律是以刑法為中心的法律模式,民事法律是一個空白。不可否認,中國古代確實沒有西方意義上的民法,也沒有形成獨立的民法體系。但不論從客觀存在的需要調整的民事關系,還是保存下來的法律文本,我們都可以窺見民法之一斑。而中國傳統社會的保守性與封閉性、宗法性與倫理性也深深烙印于民事制度之上,形成了獨具特色的中國古代民法文化。
一、中國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
發達的農耕文明孕育了中國古代民法文化的獨特氣質。雖然中國古代沒有形成獨立的民法體系,但透過多樣的法律形式,我們仍可以發現隱于其中的民法精神和獨特之處。中國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大致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內容簡單化
與羅馬法以及后來的大陸法系相比,中國古代的民法極不發達。民事法律制度調整的權利義務內容多集中在婚姻、家庭關系方面,而有關物權制度、法人制度、訴訟制度這些在羅馬法上發達的制度內容卻很少涉及。
中國古代還沒有現代民法中的自然人、法人的觀念。在民事活動中,多不以自然人為民事主體,而是將宗族團體看作一個獨立的實體。家庭事務多以家長為代表,“在家從父”、“即嫁從夫”、“夫死從子”,婦女沒有民事主體地位。有尊長在,子孫不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不是獨立的民事主體,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清末變法修律。公元前594年,魯國實行“初稅畝”,“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局面被打破,國家開始承認土地的私有現象。但中國長期的封建專制統治,使得物權的規定僅涉及所有權、典權,并且極不發達?!肚灏揞愨n》:“典質業者,以物質錢之所也。最大者為典,次曰質,又次曰押?!边@說明當時僅以典質物的大小區分不同的物權現象。
與中國古代的刑法、行政法相比,民事法律制度的內容也極其簡單。中國古代刑法的發達程度在世界上可謂首屈一指。從戰國李悝著《法經》起,到《大清律例》都以刑法為主。中國古代自夏朝建立即開始制定行政法律規范。現存的《周官》是中國最早的一部行政法性質的法典?!短屏洹肥侵袊钤绲囊徊空嬲饬x上的行政法典。明清《會典》,內容涉及行政體制、官僚機構、行政管理體制等諸多方面。而民事關系一直被視為無關緊要的“細故”,國家很少干預。
(二)私法公法化
在中國古代社會中,客觀上存在著財產關系、商品交換關系、婚姻關系和家庭關系,然而傳統法律對上述私法關系的調整卻采取了公法的制裁手段,即違法違制都毫無例外地規定了刑法性后果———刑罰。以契約法為例,古代法典中雖也不乏有關合同的條文,但制裁手段幾乎只限于刑罰。至于合同本身的效力問題,則長期以來聽任習慣法支配。例如,唐律關于“行濫短狹而賣者,杖六十”的規定,就“行濫短狹而賣”而言,無疑是有關商品買賣關系中的合同履行問題,因而該規范是民事規范,但是,對這樣一種“行濫短狹”行為給予杖六十的刑罰處罰,則顯然屬于刑法性后果,故而該規范又完全是刑事規范。再如,《唐律疏議·雜律》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契約,違契不償、負債不還的,要受笞二十至杖六十的處理,債權人向債務人索取財物超出契約規定數量,或債務人向債權人給付數量不足的,均應以“坐贓論”。
民事規范的刑法化也充分表現在婚姻家庭關系領域?!短坡墒枳h·戶婚》規定:“諸同姓為婚者,各徒二年?!比舯坝撞灰兰议L而私自婚娶者,要受杖一百的處罰?!爸T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別籍、異財者,徒三年”。明律規定:“凡同居卑幼不由尊長私擅用本家財物者,二十貫笞二十,每二十貫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又規定:“立嫡子違法者,杖八十?!焙茱@然,這些純屬婚姻家庭關系的民事違法行為,在中國古代法律中卻被認定為犯罪,并處以較為苛重的刑罰。
(三)法律倫理化
縱觀中國歷代封建法典,可以發現,法所調整的社會各個領域和各種社會關系,都被籠罩上了一層綱常倫理關系,倫理關系代表古代中國人身關系的全部,一切的人身關系都被納入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這五倫之中,并以綱常倫理為出罪入罪、輕重緩急的準則,民事領域也不例外。古代中國,貴賤、上下決定每個人在社會上的地位和行為;尊卑、長幼、親疏則決定每個人在家族以內的地位和行為。個人地位不同,彼此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也不一致。在君臣關系中,“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在《居家雜儀》有關于父子關系的內容:“凡諸卑幼,事大小,勿得專行,必咨稟于家長”,家長有家庭財產的最高支配權,有家政的最高決策權,同時,父又有將子女作為財產出賣之權,父還有主婚權。在夫妻關系中,是一家之主,有決策之全權,婦只可順從,《禮記·郊特性》:“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狈蚱拗g是極為不平等的。如《大清律例》規定:妻沒有家庭財產的支配權,必須從夫,妻不得有私財,甚至改嫁時不但不能帶走夫之財產部分,并且連其從娘家帶來的嫁妝亦由夫家作主。
(四)均衡觀
中國古代有大量關于均衡的議論。如《尚書·洪范》有:“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老子》稱:“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笨鬃诱f:“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薄吧兄杏?,求和諧”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占據核心地位,并成為傳統價值體系中最高的價值原則。在民事領域,更是主張公允適應、不偏不倚、崇尚穩定,注重調和,反對走極端。
例如,中國古代在債權關系方面相當注重對于債務人的保護。很早就有明確限制債務利息的法律,唐宋時法律原則上不保護計息借貸債權。均衡觀在財產繼承方面反映的尤為顯著。自秦漢以后,在財產繼承方面一直貫徹“諸子均分”的原則,無論嫡庶、長幼,在繼承財產方面一律平等。遺囑繼承在中國民法史上一直被忽視,在被繼承人有子女時,遺囑尤其是份額不均的遺囑完全不被認可。
(五)多種形式間的脫節
在中國古代社會,習慣法是有適用余地的。習慣法具有屬人、屬地的特性,而且反映了歷史的延續性和濃厚的親情、鄉情,因此,中國古代歷代對習慣法都采取默認的態度。但錯雜而不統一的各種民法淵源必然存在矛盾之處,兩者若即若離。例如,古代社會主張“同姓不婚”?!洞笄迓衫袈伞せ橐觥?“凡同姓為婚者(主婚與男女)各仗六十,離異,婦女歸宗,財禮入官。”但在山西清源,陜西長安、直隸、甘肅、湖北等地都流行同姓為婚,以至迫使官府認可其合法。再如,“尊卑為婚”,按規定“若娶己之姑舅,兩姨姊妹者,杖八十,并離異”,也迫于民間禁而不止,最后在附例中不得不規定:“其姑舅,兩姨姊妹為婚者,聽從民便?!痹谇宕牧⒎ê退痉▽嵺`中,除上述民事習慣法與國家制定法存在矛盾外,由于立法技術不高和法理上的疏漏,即使在制定法之間,也存在著許多沖突。例如,為養父母服喪問題,《大清律例》與《大清會典》規定為“斬衰三年”,《禮部則例》則規定為“齊衰不杖期”。
二、中國古代民法不發達的原因分析
中國古代民法忽視個人,不講平等,如果用一個詞來概括中國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那就是“不發達”。而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經濟的原因也有政治、文化的原因,具體分析如下:
(一)經濟上:商品經濟的落后
古今中外,凡是商品經濟發達地區,其民法也較發達,凡是商品經濟落后地區,其民法也較落后。商品經濟是民法產生的土壤和前提條件。中國封建社會自秦朝以來,一直是一家一戶、男耕女織的自然經濟,生產僅用于自我消費,消費也基本上可以從自然經濟中得到滿足,個別物品的交換往往以物物相易的方式實現,貨幣交換與商品經濟極不發達。封建統治階級依靠對土地的所有權對農民進行殘酷的剝削、壓迫,農民被迫依附于地主的土地忍受剝削、壓迫,雙方根本沒有平等、交換可言。自然經濟具有封閉性、孤立性、單一性和自足性的特點,它造成了生產者之間的隔離,而不是相互依賴和相互交往,由于這種生產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不依賴于市場,因此,以交換為紐帶的商品經濟也就無從發展。商品經濟的落后,束縛了調整平等主體間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民法的發展。
(二)政治上:專制主義的束縛
中國古代的政體是專制主義政體。從秦統一天下建立皇帝制度起,兩千年來專制皇權不斷膨脹。為了維護專制制度,封建統治者極力維護其賴以生存的自然經濟基礎,嚴厲打擊一切危及國家統治和皇帝安全的行為。歷代統治者都極為重視能直接產出生活或戰爭所需物質的農業,認為“農業是立國之根本”,而把發展商品生產認為是本末倒置。如商鞅認為:“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國待農戰而富,主待農戰而尊”。唐太宗李世民也認為:“凡事皆須務農,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睔v代統治者對商品生產的發展多方加以限制,阻礙了民事關系的產生。一方面,對有利可圖的鹽、鐵、絲稠、瓷器、茶葉、酒、礦山等重要的手工業生產和貿易實行國家壟斷,還頒布《鹽法》、《茶律》限制私人經營;另一方面,對于民間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給予種種限制和打擊。如漢高祖劉邦對富商課以重稅,不允許其子孫為吏,唐朝時將工商之人列為百工雜流,同巫師相提并論,宋朝時定商稅以比較,明代禁止出境營商,禁止官宦家庭經營商業,否則子孫累世不得為吏,對宦官經商者處罪。
中國古代社會強調“家國一體”。在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到處充斥著君權、父權、夫權,強調家族主義,向來忽視“個人”。在家族時代,家族組織在社會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它是社會中最基本的組織形式,有著極為廣泛的社會職能,包括宗教、教育、經濟以及現在專屬國家的行政、司法等方面的職能。個人被束縛在家族的身份網絡之中。一個人最基本的身份首先是某個家的成員,在家這樣一個倫理實體中,個人主義意義上的個人是根本不存在的。
(三)文化上:重義輕利的觀念
儒家傳統文化歷來推崇“重義輕利”的思想??鬃诱f:“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泵献右灿羞@樣的看法,他對梁惠王說:“王何必言利,亦有仁義而已矣?!鼻卮院?,董仲舒又進一步提出:“正其誼(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謀其功”的反功利主義觀點。“貴義賤利”的價值觀,肯定了“義”是處理人與人之間關系的首要準則。孟子說:“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泵献影蚜x作為與仁等同的概念處理。義的概念,就孟子看來,其實是宗親關系的引申。從漢代“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開始,儒家思想即成為封建正統思想。因此,在中國傳統社會“義”成為普遍的道德要求,是儒家學說中人之所以為人的準則而加于人們的職責和義務。“重義輕利”的觀念,深深植根于中國傳統文化中,歷經兩千年而不衰。由于傳統文化強調重義輕利,法律自然就排拒個人對私人利益和個人權利的追求,進而不斷壓抑商品經濟的發展,而這與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也正好契合。
近些年來,民法學界將較多的精力放在對大陸法系民法典的研究上,取得了豐富的理論成果,為中國民法的繼受性法文化打下了厚實的基礎。
但關于中國民法如何與民族傳統文化溝通連接、繼承認同這一重要理論區域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胺ㄅc文化是不可分割的?!泵恳粋€民族的法律文化,都有其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特征,表現出不同的民族地域性風格。在任何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形成和變革總是取決于自身特定文化背景。因此,中國傳統文化是中國民法法典化的社會基礎,在完善民事立法和制定民法典的過程中,在研究移植羅馬法時,應注意到對傳統文化的吸收,要以科學、理性的態度來把握。我們必須看到,中國傳統文化雖然否定了自由、平等、權利,中國民法文化先天不足,后天不良;但是也應該看到,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作為中華民族長期社會實踐的成果之一,其中諸如集體本位觀念、德法并重的思想、和諧觀念、善良風俗等內容在中國民法法典化的進程中仍然具有積極的正面效應和古為今用的實踐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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