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農村經濟合作社

          農村經濟合作社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農村經濟合作社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農村經濟合作社范文第1篇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豐富和完善農村經營體制中的地位不可動搖,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1 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是我國農業實現“飛躍”的首選。在我國的廣大農村,由于土地是以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的,使得土地過于分散,農業生產很難實現規模經營、提高經營效率的目的。在當前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返鄉農民工增多,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進一步顯現的情況下,農民對土地的依賴進一步加強,土地流轉顯得更趨堅難,土地的規模經營更難實現。因此,只有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走“土地聯合”的道路,才能把分散的農戶組織起來,才能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從而實現農業生產的規模化、標準化、現代化、高效化,推動我國農業實現“質的飛躍”。

          2 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利于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加強科技培訓、開展科技指導、提供科技服務等組織生產經營,客觀上加快了農業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提高了農產品的科技含量。一些合作社與科研院所直接對接,引進科研成果,進行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和應用,將農業最新科研成果迅速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不僅提高了產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場競爭力,也有力地推進了農業產業化的進程。

          3 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利于推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加快優勢主導產業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簽訂協議,提供經營品種、技術服務、市場信息等,把農民分散的生產經營帶入產業化經營的軌道,避免了生產經營的盲目性和隨意性,推動了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促進了優勢主導產業和地方特色產業的發展壯大。

          4 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利于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利益為紐帶,把千家萬戶分散生產經營的農民組織起來,通過統一提供技術、生產資料、銷售等服務,形成了相對意義上的規模化生產經營,改變了農民單家獨戶闖市場的弱勢地位,維護了農民在市場交易中的“話語權”,增強了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二、完善農村合作社組織促進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1 加強政府引導,強化政策扶持。首先,發展農業專業合作社,政府引導是關鍵。要按照《浙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精神,對紹興市農業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優勢和存在問題,進行一次摸底調查,加大對新型經濟合作組織的內涵、作用的宣傳力度,出臺相關政策文件;按照我市農業發展現狀,特別是農業塊狀經濟比較明顯的地區,圍繞某一產品有針對性幫助農業龍頭企業、村級經濟組織和種糧大戶,發展經濟合作組織;召開一次全市發展農業合作組織專題會議,認真總結已取得的成功經驗,探索新的發展機制,積極推廣先進典型,加強經濟合作組織抵御和防范市場風險的教育,積極引導農民發展多種形式的專業合作社,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健康發展。其次,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政策扶持是保障,各級政府部門要轉變職能,加強合作,制定政策,要在財政、金融、稅收、土地、工商管理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和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合法權益應受到法律保護,積極開展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評定工作,對市級示范性合作社進行重點扶持,與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同等對待。要優化專業合作社發展環境,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改造和整合傳統的服務設施和服務網絡,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在技術服務、信息服務等方面下功夫,進一步拓展服務領域和服務內容,為農業專業合作社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2 整合資源,集中資金,發揮農村土地的規模效益,走集約經營、資源開發之路,克服單個農戶的經營困難,把政府、個人的投農資金整合,政府從基礎設施投入上作好道路、用水、用電、通訊等的建設,農戶做好土地的規模集中,生產投入的集中,也就是通過加入和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這一形式,開發利用好本地的特色資源,實現資源的共同開發,集中開發,規模開發。

          3 創新合作機制。堅持因地制宜,積極穩步地推進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維護他們合法權利的基礎上,根據各地實際,興辦不同特點、不同規模的合作經濟組織,認真抓好試點示范,推廣典型事例,讓農民看到參加合作社的好處,吸引廣大農民自覺自愿參加,擴大合作組織受益面。在組建形式上,可以由農村專業經營戶或專業技術干部牽頭興辦合作經濟組織,也可以依托農業龍頭企業,以服務主業為目的,創辦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組織,保持形式多樣。在發展重點上,一是圍繞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積極推進股份合作。以龍頭帶基地帶農戶,實行產加銷一體化經營;解決產業鏈脫節、連接關系松散、企業與農戶利益關系不直接等問題。二是圍繞發展區域特色農業,發展多形式的經濟合作。堅持資源合理配置,發揮區域比較優勢,提高農業效益和農產品競爭力;三是圍繞科技興農,扶持發展各種專業技術協會。以科技進步為依托,產學研相結合,組織實施良種產業化工程、優質高效農產品基地開發工程、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工程等一系列科技興農工程,使質量標準和技術規范進入千家萬戶,提高農業科技競爭力。四是圍繞搞活流通,積極發展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從解決農民買難賣難問題和增加收入、開辟新的門路入手,引導農民重點發展各種購銷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農村經濟合作社范文第2篇

          一、我國的農業經濟市場化

          農業經濟市場化,就是利用市場機制組織農業的生產和經營,使市場的作用在農業生產和經營中持續增大,轉變農業的生產方式由自然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

          我國是農業大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長期占統治地位,后來的計劃經濟對農業的發展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20世紀70年代末,我國開始實行市場經濟,伴隨著經濟體制的不斷改革和深入,原先由政府統一定價統一分配的農業的生產資料和各種相關商品逐漸由市場來決定價格和生產資料與商品的流向,自產自用、自給自足的農業生產要素和生產結果,逐漸轉變為在市場流通的商品。

          計劃經濟時期,主要是國家計劃指揮和引導著農業經濟的發展和各生產要素的流動與分配,行政命令高于市場,一段時間以后,生產資料流向固定,市場僵化,不科學的行政指標造成了很多重復建設、資源的浪費,地區發展不平衡,產生了嚴重的經濟危機和社會問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市場為主體,在社會主義的基本道路下利用市場的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調節和組織生產資料的流動和使用,促進了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優勝略汰。農業經濟市場化后,農業主體的價值取向由自給自足向商品市場轉變,原先分散、“小而全”的農業生產轉向專業化、規模化生產,極大的改變了農村經濟的生產方式和農民的生產觀念。農業經濟市場化是解開困擾我國農村改革和發展的重要鑰匙,為我國的農業現代化保障了前提、帶來了動力,是應對WTO,應對農業市場國際化,提高我國農產品競爭力的根本途徑,是推動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業進步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走向小康社會的根本途徑和必由之路。

          二、我國農業經濟市場化面臨的問題

          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的農業經濟市場化取得了巨大的進步和成就。比如,我國農業經濟中農戶的市場主體地位基本得到確立,其以土地為主的農業生產資料的占有、使用、支配、經營成果的處置等權利得打了保障,并在國家許可的范圍內自主決定經營項目、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等,自負盈虧;農戶的市場行為得到加強。的實行極大的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農業產業的發展和經營方式的轉型。農村的市場體系初具規模并不斷深化和推進,農產品的價格基本由市場決定,農業的專業化生產、規模化生產以及農產品貿易得到了很大發展并保持良好勢頭。

          但是,站我國經濟發展的絕大部分的我國農村經濟,其市場化發展還存在很多問題和不足。首先,農業市場化的發展很不平衡,東部、中部、西部地區發展差異加大,中西部地區的市場化孕育和發展程度遠遠落后于東部;然后,東部沿海地區農村的產業化分工、產業化程度也遠高于中西部地區;具有極大的先進性和優越性的農業生產流通聯合體和具有專業分工功能的各種經濟組織率先在東部地區出現并促進了東部地區的農業經濟發展,而中西部地區尤其是偏遠的農村地區專業分工水平較低,各種有利于農業經濟專業化的協會、組織發展水平較低且發展緩慢,有的地區并未真正進入農業經濟的市場化。

          三、制約我國農業經濟市場化的主要原因

          制約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卻自然資源緊缺,人均耕地面積少等客觀上難以改變的因素,我國的農業經濟市場化還受到很多限制。(1)農業自身的弱勢。業是周期性、季節性、分散性強的對自然地理條件和以土地為主體的生產資料依賴性較高的活動,所以天生具有一些弱勢,風險較高;(2)農產品流通市場不健全。農產品的市場體系不健造成了結構性商品問題突出,區域性明顯,農產品的市場擴張存在較高難度。農產品流通市場的薄弱體現在幾個方面:①市場中介發育晚、發展緩慢,規模小,以戶為單位進行的農產品商品市場依然占很大部分,導致農產品銷售的成本高、效率低,流通風險高;②基礎設施不完善;③整個農產品流通體系、市場機制、市場規則、市場組織、市場管理方面不健全,具有代表性的批發市場大多還停留在政府興辦、行政管理上;④配套服務不完善,比如農業生產資料供銷、種子質檢、農產品加工、儲藏、運輸、檢測、合同管理、金融財務、保險等相關的配套設施與服務還很缺乏;(3)農民的經營水平較落后。目前,我國農民在適應市場化的過程中適應能力較低,市場意識不強,缺乏市場的靈敏度,生產經營的盲目性和滯后性較明顯,而且勞動力的綜合科技水平較低,綜合素質還有待提高。

          綜上所述,我國的農業市場化水平仍處于初級水平,還需要大力加強市場化建設。

          四、發展農業經濟市場化必須依托農村合作社

          農村合作社是合作社在農村市場上的應用,合作社是指“自愿聯合起來的人們通過聯合所有與民主控制的企業來滿足他們共同的經濟、社會與文化需要與抱負的自治聯合體”(國際聯盟的定義),是建立在個人財產所有權基礎上的,實行自愿、開放、經濟共贏、民主管理、服務和利潤返還原則的特殊經濟組織形式。組織上,農村合作社是以農民為主體的經濟體,農民占總人數的80%以上;在所有制上,我國的農村合作社是建立在的基礎之上的,是一種特殊的勞動和資本的聯合體;收益分配上,合作社以增加成員收益為主要目標;農村合作社的管理實行資源加入,退社自由、民主選舉、民族決策等原則。由此可見,農村合作社是平等、民主、公正的社會組織形式。

          農村合作社是現代農業發展、農民現代化的必然選擇,是實現農村產業化發展的必由之路,也是農村經濟市場化的重要載體和重要出路。農業經濟本身的弱點和市場經濟自身的弱點:自發性、盲目性、滯后性等,會帶來農業市場的惡意競爭和資源掠奪,導致壟斷產生,滯后的市場信息會造成盲目的組織生產和經營,導致市場調節的供需極度不平衡,產生很多問題,所以,農業經濟市場化既需要競爭,也需要合作,二者并不矛盾。農村合作社是農民之間進行合作的一種體現,合作社之間共享市場信息、銷售、加工、儲藏、流通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和統一管理,可以極大的克服農業經濟分散的弱點,也減少市場調節本身存在的缺陷帶來的農業經濟活動的不確定性,降低風險,防止壟斷,取得規模效益和綜合效益。農村合作社是有利于農民團結和共享市場成果,提高綜合利益的有效組織形式,勢農業經濟市場化必不可少的載體,發揮著重要作用。

          五、提高農村合作社水平,促進農業經濟市場化

          農業經濟市場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針對現今存在的市場化問題,針對影響因素對癥下藥。其中,利用農村合作社,提高農村合作社水平是積極有效的方式。

          (一)加強農村合作社的推廣和普及

          2006年,我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村合作社在廣大農村逐步開展開來,很多地區和農村建立了農村合作社,為農村經濟市場化發揮著積極作用,但是很多中西部地區,尤其是中西部的偏遠農村地區,還沒有農村合作社,或者有農村合作社卻沒有發揮真正作用,所以,國家應加大農村合作社的整體建設質量,大力宣傳推廣和普及,使得農村合作社最大限度的為農民的產業經營的生產資料購買、農產品生產和經營、加工、運輸、貯藏、銷售、農業技術信息、市場信息共享、金融、保險等有關的活動提供幫助。

          (二)加強農村合作社中的政府引導

          農村合作社雖然是自愿參與、自主管理的特殊經濟形式,但是,農業比起其他產業相對特殊,農村合作社應加強政府的引導和支持,從資金、農業生產技術、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信息共享、農業服務設施、勞動力教育培訓等等多方面加強對農村合作社的支持與幫助,同時,政府也可以通過農村合作社,更好的開展項目開發、扶貧工作、農業技術推廣、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等各項國家重大項目和重大計劃,使農村合作社真正成為利國利民的特殊經濟組織,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綜合建設。

          (三)加強對農村合作社的管理監督

          農村合作社實行村民自由選舉、自主管理模式,主要社會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組成,理事會實行農村合作社日常的管理事宜,監事會負責機構的監督。但是,在現實的執行中,監事會的權利時常難以發揮或是被弱化,理事會成員膨脹、腐敗的情況時有發生,所以,農村合作社的內部管理必須加強社員大會的監督力量,依靠更廣大的社會群眾力量,使合作社的管理工作更公開透明。

          六、結語

          實行農村經濟市場化是發展我國農村經濟,促進農業長遠發展的必要舉措,然而我國的農業經濟市場化道路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存在很多問題和不足,文章進行了分析。在眾多推動農村經濟市場化的措施中,以農村合作社為依托,加強農村合作社建設以服務和促進我國農業經濟市場化是必要舉措,具有中亞意義,是農業經濟和市場化的必然選擇,文章對此進行了闡述,并提出了促進農村合作社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對促進我國的農村合作社建設,推動農村經濟市場化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作者單位為玉溪市江川區城鎮農村經濟服務中心)

          農村經濟合作社范文第3篇

          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新農村建設;作用;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1.4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646(2011)05-0033-02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的是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提高廣大農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這最終必然要落實到村莊上,落實到農民生活的空間上。因此,發展好農村中經濟合作組織,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一、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定位

          指以家庭經營為主的農業小生產者為了維護和改善自己的生產生活條件,加強群體的競爭力,按照“自愿、平等、互助、互利”的原則,遵守相關法律及規章制度,聯合從事特定經濟活動而形成的一種企業經營形式的組織。

          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是新農村建設的必經之路

          目前,農村的土地主要有三種經營方式:一是承包農戶自己經營,家庭收入有限;二是承包農戶將土地轉讓給村莊里其他人經營;三是承包戶進城打工,土地由缺乏勞動能力的留守人員經營。這三種經營方式都存在著一個共同特征:都是以家庭生產為主的小農經營,規模經濟低下。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農業現代化的要求,土地制度的創新改革就順勢而為地提上了日程。學者溫鐵軍認為:在人地關系高度緊張的基本國情矛盾和城鄉二元結構基本體制性矛盾的雙重制約下,只有通過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加快城鎮化改變三農問題面臨的外部條件與加強小農村社經濟內部化制度建設并重,才可能提高農業經營規模,實現農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可持續發展。[1]因此,他倡導在農村發展農民經濟合作組織。

          三、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意義。

          學者在上個世紀30年代就意識到了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意義,他主張通過農民合作組織來發展鄉土工業,從而使農村經濟的發展的收益真正留在農村,留給農民,并認為合作社是中國與世界資本主義的經濟制度相競爭的一條可能的出路,“我們的制度根本上是要使經濟生活融合于整個生活之中,使我們能以生活程度的伸縮力和資本主義的牟利主義相競爭。(2)237具體來講,它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現實意義:

          1.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可以降低交易費用及風險。制度經濟學家康芒思認為,任何一項交易活動,都存在著交易成本。而有效的農村合作組織的建立,可以發揮經濟規模效應,降低交易費用,同時減少交易的不確定性,減弱風險,提高抗風險能力。

          2.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可以提高農民市場競爭地位。現實中,農民處于市場競爭中的弱勢地位,由于整體素質普遍不高,往往是高價的農業生產資料接受者和低價的初級農產品的提供者,是農業剪刀差的直接受害者。建立農業合作組織,可以改變農民在市場競爭中不對等地位,維護農民權益。

          3.發展農業合作組織可以增加農民純收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滿足農業現代化發展要求。農業合作組織使企業與農戶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將分散的農戶小生產納入到社會化大生產之中,提高了農業的增值能力和農業綜合效益,形成自我積累、自我發展新機制,這是農村繼以后,在農業管理、產業組織和經營形式上的一次創新。

          4.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發展的對策分析。從全國的范圍來看,絕大多數農村經濟合作組織仍處于探索徘徊的階段。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道路依然任重而道遠,筆者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了對策:

          (1)加強政府的引導、監督和管理。我國仍然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市場經濟制度還不夠完善。我國農業經濟合作組織現階段地位依然薄弱,這需要國家強有力的介入干預。2007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專業合作社法》正式頒布并實施,標志著我國農民經濟合作組織發展進入了一個有法可依的新階段,同時,政府應該積極推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合作金融+農業保險+流通體制改革”四位一體的改革,為農村合作組織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政府要發揮好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職能,加大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拓寬貸款渠道,破解農村融資難問題,在政策與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

          (2)完善土地流轉,實現土地的規模化經營。這里的土地流轉不包括農戶間自發的、小塊承包地的代租代耕,而是指土地向適度規模化經營集中,經營權向業主、種田大戶以及一些農業產業化的公司流轉。在不改變集體土地所有權前提和用途管制的原則下,探索集體土地使用權有償流轉的方式,允許農民或社區集體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同產業化經營的“龍頭”企業按照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方式組成利益共同體。

          (3)培育新型農民。普及農村九年義務教育及職業教育,做好技術推廣、定向培訓等工作,重視提高務農勞動力的素質和勞動技能,培養一批具有企業管理理念的農業經營者,重點扶持農業專業大戶,并通過他們的帶動和輻射作用,引導和示范周邊農民的市場意識、競爭意識。此外,應完善和強化農業推廣服務功能,提高農村人口綜合素質。

          總之,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必經之路,對我國農業現代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著重大意義,我們必須加強完善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更好更快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目標。

          參考文獻

          [1]溫鐵軍.中國農村基本經濟制度[M].中國經濟出版社,2000.

          [2].文集(第2卷)[M].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

          [3]高偉.我國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必要性和模式選擇[J].南方經濟,2002.8.

          農村經濟合作社范文第4篇

          1.1發揮橋梁與紐帶作用,延長,加粗產業化鏈條

          隨著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和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特別是加入WTO后,面臨國際國內兩大市場的激烈競爭,原有的生產經營方式和工作方法已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眾多企業由于受市場、資金、體制與人的觀念的影響和沖擊,已很難直接面對千家萬戶建立穩定的利益關系,單家獨戶的農民也難以把生產與市場相連結。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出現,順應了時代朝流,有效地解決了這一矛盾,實現了“專業合作組織+企業+基地+農戶”的生產經營模式,他在連結農戶與企業、生產與市場上起到了橋梁和紐帶作用。使“合作社+公司+基地+農戶”的模式與市場緊緊的連在一起,起到了橋梁與紐帶和延長、加粗農業產業化鏈條的作用。

          1.2聚集了“能人”優勢,提高了農民組織化程度

          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興起,促使一大批致富能手、專業大戶紛紛加入,聚集了“能人”效應。同時,也促使資金、技術、信息合理流轉,使其發揮了更大的作用,帶動了農民致富,實現了小生產與大市場的對接。

          1.3盤活市場流通,提高了農民收入

          市場流通不暢,部分農產品難賣,嚴重影響著農民的收益,制約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立,有效的解決了農產品市場流通不暢、產品難賣、農民收入難以提高的問題。如小峽鎮從市場著眼,從特色著手,從科技著力,狠抓食用菌產業化工作,組建了食用菌合作社。合作社成立后,采取“先找市場,再抓生產,產銷掛鉤,以銷定產”為特征的“訂單農業”。合作社還利用《農業信息網》、《農民日報》、食用菌上市時間、最新價格等方面的信息,可見,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僅提高了農民的收入,而且盤活了農產品市場,解決了產品難賣問題,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種食用菌的積極性。

          1.4促進了農村第三產業的發展和剩余勞力的安置

          一是連結農民和市場,盤活了農產品流通,增加了農民的收入,帶動了農業結構的調整。二是吸納大批農村剩余勞力轉移到第三產業,開辟了農民增收的新途徑。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剩余勞動力提供了更多的就業崗位,加快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如發展養豬戶,養牛戶,通過合作社促進養殖業大戶的發展;合作社共信息100余條,舉辦各類技術培訓班8次,參加培訓人數達2500余人次,又如小峽鎮蔬菜合作社,現有會員568人,專業營銷隊伍200人,年運銷收入207萬元。

          1.5改變了農民在市場交易過程中的“弱勢”地位

          由于實行聯產家庭承包制,生產、加工、銷售以戶為單位,加之居住分散,組織化程度低,市場信息閉塞,造成了在市場交易過程中總會被一些有實力的、信息靈通的公司壓級壓價,使農民在交易過程中處在“弱勢”地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立,提高了農民的組織化程度,農民生產的產品由合作組織統一收購和銷售,并依照交易規則,簽訂合同,不僅保護了農民的利益,也改變了農民在交易過程中的“弱勢”地位。如養豬、養羊合作社,由于合作社參與生產、加工和流通,不僅保護農民的利益,合作社自身也得到了發展,從而改變了農民在交易過程中的“弱勢”地位。

          2存在的問題

          2.1認識不到位,發展不平衡

          2.1.1已建立的農村專業合作社大部分的運作機制是松散型的,以技術指導,產前、產中服務為主,這種做法是從目前尚在起步階段的實際情況出發的。但從指導思想上講,必須明確這只能是一種必要的“過渡模式”,而絕不是目標模式。原因是這樣的組織還不完全具備“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面對我國加入WTO,還不完全具備規范的與國際可以接軌的合作社經濟的性質和組織原則。

          2.1.2越是經濟發展快的鄉鎮,農村專業合作社組織發展也越快,經濟相對落后的地方,發展相對緩慢一些,有些鄉鎮至今還是空白。

          2.2合作組織內部管理不規范,決策不民主一是大部分沒有登記注冊、沒有章程;有的有章程但制定很不規范;二是制度不健全,缺乏具體的管理制度,如議事制度、監事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三是組織機構不健全,相當多的專業合作組織未設財務管理機構和監事機構;四是許多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重大項目和活動中決策不民主,造成會(社)員很少參與決策和管理,許多成員認為合作社是領辦部門或領導的事,不太關心組織的發展,合作意識不強,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風險共擔,這些都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的一些不穩定因素。

          2.3會(社)員的綜合素質不高,人才缺乏農民專業合作社中的農民帶頭人大多數綜合素質不高,適應市場經濟的意識和能力不強,懂技術、會管理、市場開拓能力強的復合型人才更缺乏,這就造成對現代農業技術、生物技術、新品種的種、養、加模式技術缺乏,更談不上國際技術標準、國家標準在組織內部實施和運用,從而導致對政府及政府部門的依賴性增強,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創新和發展。

          2.4組織化程度低,帶動力不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絕大多數規模小,5—6人和不到10人的占相當大的比例,自身經濟實力不強,服務功能較弱,有的僅起到單一的生產合作作用,難以實現“產供銷+農工貿+產學研”一體化的目的,更談不上按照國際、國家產品質量標準進行組織生產和運用WTO規則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從而達不到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帶動力也不強。

          2.5資金運作困難,外部環境不夠寬松各地普遍反映的最突出的問題是資金問題,有的雖成立了組織,但資金運作很困難,有的地方雖制定了優惠政策,給予信貸扶持,但貸款額度極其有限,使得這些組織雖然在運行,但運行不暢,難以發揮較大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外部環境問題,主要反映在“綠色通道”問題上,一些專業合作組織反映,在本鄉本縣很通暢,但出了本鄉本縣就不行了。突出反映在農產品在運輸過程中,若有違章造成扣壓后不能及早處理,導致鮮活農產品損失嚴重,直接影響了農民的收入。

          2.6信息服務手段落后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信息來源和傳遞絕大多數依靠當地政府和農業部門提供。專業合作組織沒有先進的傳遞信息手段,有的為了加強信息服務,只有靠電話聯系和通過看報了解,信息反饋遲,影響了交易,造成了壓級壓價,降低了社(會)員的收入,也改變不了農民在交易過程中的“弱勢”地位。

          3對策建議

          3.1大力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宣傳一是宣傳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政策措施。二是宣傳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發展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重要作用,介紹各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好政策,好做法、好經驗,輻射帶動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健康發展。三是宣傳各地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宣傳介紹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產前農業生產資料聯合購買、產中技術服務的聯合作業,以及組織農產品加工、開拓市場、注冊商標、進行綠色產品和無公害產品認證等方面取得的成功經驗。四是宣傳普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基礎理論知識。介紹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組建的指導思想、創立程序、治理結構、財務管理、收益分配等運行機制。

          3.2制定優惠政策,明確法律地位

          3.2.1制定相關的優惠政策,財政部門要制定相應的財政援助政策,應在支農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銀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門要制定低息,貼息貸款政策,幫助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啟動資金和農產品的收購流放資金的不足。

          3.2.2要求上級有關部門要以法律或條例的形式明確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依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當地合作社發展的《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法》或《條例》,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促進其發展。

          3.3積極引導,規范管理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原則,正確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堅持正確的方向,按照合作制原則發展,幫助其建立和完善內部制度,認真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問題。一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幫助建立規范的章程,依法辦理登記注冊。二要幫助完善組織內部管理制度和運行管理機制。三要指導其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四要按照專業合作組織內部運行管理機制幫助搞好利益財產分配和積累等制度。

          3.4加快人才培養和招商引資力度各級政府和農業主管部門,應把人才培養、招商引資作為發展農村合作組織的硬件來抓,要在資金上給予支持。各農業部門應重點培養好領頭人,以他們為核心引導和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在招商引資、產品推介上,各級政府要出臺優惠政策。各地農業部門要精心組織各類專業合作組織走出省門、國門和利用網絡進行產品推介、招商引資活動。

          3.5加強信息網絡建設,強化信息服務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生產購銷、加工及新技術、新品種信息聯絡的手段普遍落后,信息來源不及時,不僅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身發展,也影響我縣農村經濟建設。各級財政應列支專款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網絡建設。各級農業管理部門應在自己網絡平臺上,設置農民專業合作社網絡空間,實現省、地、縣和各類組織聯網,共享信息資源,強化信息服務,促進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農村經濟合作社范文第5篇

          1 科學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發展方向

          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決定了家庭經營是農村最適宜的生產經營方式。但家庭經營方式需要產前、產中、產后多環節的社會化服務,更需要與之相適應的組織形式來實現。農民專業合作社這種組織形式,能夠使其產生團結起來成員的巨大力量,形成較強的市場競爭地位和優勢,是分散的千家萬戶統―起來面對大市場的最好選擇。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中,只有堅持“生產在家、服務在社”的基本發展要求,才能引導農民實行專業化、標準化生產,開展規模化、品牌化經營,才能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才能成為建設現代農業的主導力量。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是黨在農村政策的基石。

          2 充分發揮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拉動作用

          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發展尚需要拉動力。目前看,這個拉動力主要來源于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生產的特點和農民的素質現狀,決定了農村經濟要實現又好又快發展,必須走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道路。農村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生產經歷了由統購統銷到全面面向市場,由總量不足到供需基本平衡,由追求數量增加到主動進行結構調整的深刻變化。在這個變化過程中,農業市場化程度和農業產業化經營程度同步發展、同步提高,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各地探索了不同形式的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其中“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模式,能從體制上保障農民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創建多贏運作機制,效果最為明顯,日益得到各方面的認可。把農民組織起來參加合作社,把產、供、銷、加工的問題在合作社中加以解決,在合作社框架下向規模化、產業化發展,農民不再單純生產初級產品,而是有組織地分享加工、運銷中的利潤。這種經營模式,不但提升了農業的產業地位,而且改變了農民弱勢群體現狀,較好地調動了農民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積極性,保障了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可持續發展。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提供了不竭動力,反過來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化建設,又為農業產業化經營提供了科學的發展模式。

          3 認真搞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規劃

          國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較為普遍。在發達國家,幾乎所有的農民都參加了不同類型的專業合作社,有的農戶同時參加幾個專業合作社。如丹麥有98%的農民是合作社成員,平均每個農戶參加了3.6個合作社;法國、荷蘭90%以上農民加入了合作社;新西蘭、澳大利亞、日本、韓國參加合作社的農民也占80%以上;美國農產品主要靠大的農場主經營,其中6個農場主中就有5個參加了合作社。從國內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已基本納入農村經濟發展規劃。有關專家預測,到2025年,我國將有80%以上農戶參加到農民專業合作社中來。我省已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有關事項納入政府效績考核。白城市政府也十分重視合作發展,以政府辦公室文件下發了《關于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白政辦發[2009]18號),規劃到2012年底,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到1100個,實現鄉村全覆蓋。其中,省級示范社達到60個,市、縣兩級示范社達到140個;農民專業合作社輻射帶動的農戶達到全市農戶總數的30%以上;20%以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現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規范化管理,10%以上合作社成員生產的產品,通過合作社“農超對接”或通過連鎖店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