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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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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通知單

          死亡通知單范文第1篇

          隨后,何麗霞根據保險單向3家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結果被一致拒賠。今年4月20日, 何麗霞依法向蘭州市城關區(qū)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判令賠償30萬元的保險金額。

          保險公司以什么樣的理由拒賠呢?三家保險公司的有關負責人提供的拒賠理由是:他們接到報案后,都依照理賠程序對此案進行了調查,并分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yǎng)法》及投保條款合同作出了拒賠的決定。理由是,何麗霞不是高興的養(yǎng)父母,依法不得為他人的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何麗霞既沒有投保資格,也不具備保險利益。并且,在調查中,還發(fā)現了很多疑點:

              一、何麗霞等收養(yǎng)棄嬰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

              二、被保險人高興死因不明,死亡通知單未反映真實情況。有關醫(yī)院和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通知單”和“非正常死亡尸體火化通知單”均認為是溺水死亡,但高興死亡時并沒有溺水死亡的特殊癥狀。

          三、受益人對被保險人搶救不力,一系列反常行為有悖道德倫理,不符合邏輯。

          四、投保動機可疑,何麗霞等采取分散、高額、超額投保的方式,共為收撫養(yǎng)的棄嬰購買保單6份,還為愛人購買了20萬元的保險,為親生女購買了保險,累計需年繳1.6萬多元,約占其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二。這種投保行為導致投保人的支付能力不足,其繳費行為也不可持久。這種現象在國內外保險市場均罕見,并被認為是保險詐騙的前奏。

          五、受益人處置高興尸體異常迅速,致使高興的死因無法核實。

          死亡通知單范文第2篇

          1、醫(yī)學死亡證明復印件;

          2、死亡人員戶口簿本人注銷頁復印件;

          3、社區(qū)開據的已故通知單;

          死亡通知單范文第3篇

          他靜靜地蹲坐到默河岸邊,他的影子漸漸被虛渺所覆蓋。他不敢回家。那土墻土瓦,裂開縫隙的土墩,破爛的籬笆,還有,還有他那老母親……越想到那些,他就覺得內疚。他同所有落榜者一樣,歡欣鼓舞地去考場,轉眼,便失望而歸。

          他想起考試前一天的夜晚,他躺在老母的懷里。他分明看到了,老母滿臉深深的皺紋,那雙小眼睛,還有骨瘦如柴的下顎。他的目光是堅毅的,他憤憤地許下承諾-----自己一定好好考。老母沒有多說什么,撫摸著他的額頭,讓他早點兒休息。他悄悄地縮在被子里,借著昏暗的燈光打量著那雙老母為他納的鞋底,輾轉反復,他徹夜難眠。

          第二天,他居然在考場上睡著了!一千多個日夜,從小學到初中,從初中到高中,他居然睡著了!他夢到自己拿著一張錄取通知單,興奮地朝老母揮手。他的母親一撅一拐地向他走來,就在默河岸邊……

          可是那一切畢竟只是夢。當他從虛渺中醒來,映入眼簾的是一張還未答完的試卷,他幾乎要抓狂。他慌慌張張地拿起筆,但是那些題目讓他找不到頭緒。文科考試就在監(jiān)考的呵聲下結束了,他站定不住,有幾次都差點摔倒。但是,試卷總是要交,監(jiān)考將那張宣告他失敗的試卷收走了。在接下來的考試中,他心神不定,做題總集中不了精神。

          他知道自己已經無法挽回,必定要失敗。但是,他無法拒絕老母那充滿期望的眼神,考完回家,他故作輕松地對老母笑道:“我考得很好。”老母遞過來一碗水讓他喝,一邊喃喃自語:“這孩子……”

          領通知的那天終于來臨,他在老母的叮囑下離開了村子,忐忑不安地上了路。他全身冰涼,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這是怎么了。他感覺自己正慢慢走向死亡,有好幾次他都想掉頭遠走高飛,不想面對那張成績單。最終,他還是把那張成績單拿回來了……

          死亡通知單范文第4篇

          1臨床資料

          本組病例150例,其中男76例,女74例;年齡15~73歲。其中多器官復合傷(顱腦、肺、腹主動脈、肝碑破裂)82例,心臟破裂、心包填塞18例,氣管、食道、頸動脈傷5例,股動脈破裂5例,產后大出血8例,宮外孕失血性休克32例;有3例在急救車轉運途中電話聯(lián)系后直達手術室,16例經急診科送手術室,其余由院內病區(qū)急送手術室;本組患者輸血量2000~8000ml;接電話通知至患者抵達手術室時間1~20min,3例未接電話已見患者;先送手術通知單的65例,通知單與患者同時到室73例,12例未送手術通知單。2手術室建立應急管理預案

          2.1應急人力管理:門衛(wèi)接到緊急手術電話通知時,準確記錄并轉告當班護士,該護士掌握相關信息后,對人力需要進行評估,一般情況下設巡回護士1名,手術難度大時須增至2~3名,器械護士1~2名,多臺手術時調動機動班人員,院內5min到位,院外20min到位,由高職級護士具體分工。配送人員各就各位,隨時準備送檢、取血等。

          2.2應急物品管理:根據掌握的病情及手術方式、手術名稱、特殊要求和預見性,巡回護士和器械護士各自迅速準備物品,隨即開始手術。

          巡回護士按“巡回護士工作流程”準備相應手術物品、設置空調室溫及濕度、除顫器、電刀、超聲刀、中心吸引器、燈光、氧氣或其他氣體進行接駁測試,保證其功能正常運行。視患者危重狀況準備開放多條靜脈通路的相關物品,備溫鹽水或冰鹽水等。接手術患者時進一步掌握病情,將患者推進手術間,開展一系列緊急手術的術前準備工作。清點臺上所有物品及時記錄在手術護理記錄單上。隨時供給臺上一切手術用物,如需用一次性植入性材料時,需將條碼、合格證貼在手術護理記錄單上,與病歷一起夾好[1],以備存檔。

          器械護士根據診斷和術式,按照“器械護士工作流程”準備其專科手術器械,如各類縫線、顯微器械、特殊器械、專科引流管等。開啟無菌物品前檢查包裝、有效期,保證質量和安全。隨后進行外科洗手,上臺整理臺上器械,并與巡回護士共同清點臺上所有器械物品。關閉切口前、后核準器械物品無誤方準關閉。需要保留標本時術畢則按“病理標本處理流程”處理。

          2.3應急藥物的管理:備好各種常用及搶救藥物如升壓藥、止血類藥、止血藥、呼吸和循環(huán)系統(tǒng)興奮劑、利尿劑、鈣劑等,及時按規(guī)范執(zhí)行口頭醫(yī)囑,雙人查對后使用,其安瓶留至術畢再核對。

          3結果

          本組有6例在術中或術畢死亡,其余均安全完成手術。150例緊急手術均遵循緊急手術預案,論文充分發(fā)揮了層級管理的作用,規(guī)范了手術室相關人員的行為,未發(fā)生任何物品缺漏及護理缺陷。通過幾年的實踐,手術室各層級護士、配送員、門衛(wèi)等工作人員均能按流程完成相應的工作,工作更主動,醫(yī)護配合更默契,加強了手術室管理的科學化和規(guī)范化,提高了手術室的工作效率和醫(yī)療護理質量。

          4討論

          4.1建立緊急預案的必要性:手術室護理工作繁忙,節(jié)奏快,同時病人病情復雜,意外情況發(fā)生多。突發(fā)事件具有不確定性、不可預見性和復雜性[2],它的突然發(fā)生既難以預料又無法完全避免,是科室日常服務工作所難以承受的,往往會造成護理工作的無序和混亂,如果處理不及時還會造成嚴重后果。如果能常備不懈,將會提高處理效率,減少或避免不良后果的發(fā)生。因此,在手術室護理管理中,必須建立科學合理的應急預案,做到有備無患。

          4.2預案的建立增強了護士對差錯事故的防范能力:預案的建立體現積極預防的護理原則,重視對護理各環(huán)節(jié)不安全事件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護理差錯事故的發(fā)生率。

          4.3預案的建立促進了護理質量的提高:預案的建立完善健全了緊急手術的處理程序,幫助護士及時發(fā)現異常情況,并根據應急預案的程序進行處理,避免或減少不良后果的發(fā)生,使病人在緊急情況下仍能享受到最優(yōu)質的服務。

          4.4預案的建立有助于護士整體素質的提高:我科低年資護士較多,工作經驗和應變能力比較欠缺,通過對預案的學習和實施,提高了護士對突發(fā)事件的預防和處理能力,使護士在緊急情況下,仍能按程序有條不紊地開展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5參考文獻

          死亡通知單范文第5篇

          一、形成訴訟時效喪失的原因

          總的說來,農村金融機構喪失訴訟時效貸款問題的形成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造成。

          (一)借款人舉家外出,久而不歸,音信全無,無法實施有效貸款催收。借款人因經營失敗或家庭解體, 確實無資金來源歸還貸款時,便考慮外出務工還債,在未攢到還債資金前不考慮回家,也不敢回家,三、五年方才回家一次是常見現象,在送達到、逾期貸款催收通知書時,無人簽收;另一種情形是當借款人經營失敗,便舉家外出,不留音信,有意逃避銀行追償債務,造成銀行無法實施債權保護的催收。

          (二)經辦人員或主管人員責任心不強,未在法定時間內及時地催收債務人,使訴訟時效喪失。在日常工作中少數員工以及管理者依法經營的觀念淡薄,對訴訟時效認識不足, 當案件訴至法院時,提供不出在訴訟時效期內主張過債權的有效證明,致使喪失該筆貸款的勝訴權。此外,因經辦人員工作調動,交接不規(guī)范,檔案保管不善等形成催收回執(zhí)失落,從而導致訴訟時效喪失。

          (三)貸款催收通知書借款人簽收確認不規(guī)范。催收通知非借款人本人親自簽收,往往通過村委會或非共同居住的親屬等簽收方式確認債權,在法律上存在瑕疵。按照現有法律規(guī)定,自然人貸款簽收人可以是其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親屬或被授權主體,因此非同住的親屬或其他人未取得其本人授權,其簽收的催收通知不能引訟時效中斷,即使是同住的親屬簽收的也因在訴諸法律時,不能提供其是同住的親屬的證明資料而敗訴。

          (四)對催收方式缺乏正確理解,導致訴訟時效喪失。以普通信函、掛號信等方式進行催收曾是較為常見的一種催收方式,但因為其是否到達對方以及郵寄內容的不確定性, 往往使其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導致訴訟時效的喪失。此外,鑒于公證的特殊證明能力, 公證送達作為近年新啟用的催收方式, 一般情況下都能得到法院支持,達到中斷訴訟時效的目的,但是實踐中對公證所記載的送達內容不詳或雖經公證,但送達時間、地點不明確都可能遭到法院的質疑,導致訴訟時效的喪失。

          (五)要求債務人在多份空白催收通知單上加蓋公章或簽字,再事后根據需要補填時間,不能引訟時效的中斷。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二他字第28號《關于借款到期后債務人在多份空白催收通知單上加蓋公章如何計算訴訟時效的請示的答復》規(guī)定,銀行提前準備一些空白的催收通知書,讓債務人在上面簽字蓋章,然后銀行再根據需要,后添上日期,不能引訟時效的中斷。

          (六)債務人主體滅失或變更, 以致催收不力, 訴訟時效喪失。有的企業(yè)未經過清算,也不通知債權銀行就注銷企業(yè),或是因為違法經營,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喪失主體資格, 使銀行不能及時主張權利;有的企業(yè)假借改制、資產重組之機分離債權債務,懸空銀行債權,導致訴訟時效喪失。

          二、對訴訟時效的有效維護措施

          (一)及時中斷訴訟時效的方式

          對未超過訴訟時效的貸款,若借款人違約未按時還款并無主動還款意愿,就應立即訴訟,確實不宜立即訴訟的,應采取有效方式主張權利中斷訴訟時效,以下列舉了幾種常用方式,供參考選擇:

          1、向借款人送達催收通知書。對于自然人貸款,簽收人可以是其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親屬或被授權主體,因此由同住的親屬簽收時應注意查驗簽收人的身份證件及與借款人的關系,簽收人簽收時應當注明其與借款人的親屬關系和同住關系,并有兩個以上的鄰居簽名證實其是與借款人同住的親屬,由非同住的親屬或其它人簽收必須取得其本人書面授權;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負責收發(fā)信件的部門或者被授權主體。

          2、以公證催收的方式主張權利。當借款人拒絕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蓋章時,可以根據《公證條例》的規(guī)定,請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公證機關出具公證書,可以證實債權人在某一時間向債務人主張過權利,可以引訟時效中斷。如把貸款催收通知(原件與復印件)交公證處審驗,并在公證處監(jiān)督之下將原件封入信封(復印件存檔)交郵局掛號寄出,由公證處出具公證文書。

          3、在報紙上刊登債權催收公告。由于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尋找困難,債務形成時間久,而又不宜大范圍提訟的情況,在貸款到期后,訴訟時效期間內,可以采取集中在國家級或借款人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力的報紙上刊登債權催收公告的方式,防止債務人以訴訟時效為由進行逃債。

          4、其他方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中第十條的規(guī)定, “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依照該規(guī)定,銀行依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借款人或擔保人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的;或者以申請仲裁、律師見證催收、申請支付令、申請破產、申請破產債權、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申請訴前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或申請強制執(zhí)行、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在訴訟中主張抵銷等靈活方式,均能達到中斷訴訟時效效力的作用。

          (二)對訴訟時效喪失的補救措施

          銀行在債權維護過程中,由于以上原因都可能引發(fā)訴訟時效喪失的問題,從而導致銀行債權的喪失。對已超過訴訟效的貸款,應盡最大努力重新確認債權,使其重新受到法律保護。根據現有司法解釋,有兩種方式可以使超過訴訟時效的貸款重新受到法律保護:

          1、由借款人在催收通知書上簽字或蓋章確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2月11日法釋(1999)7號文《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字蓋章的法律效力問題的批復》規(guī)定:“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fā)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這對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權的補救提供了最好的辦法。

          按照這一解釋要注意兩個方面要求:一是催款通知單上必須有明確的主張權利的意思表示;二是債務人必須在該通知單上簽字蓋章,對于法人應當是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和同時加蓋法人印章,對于自然人,應當是借款人本人親筆簽名,最好同時加蓋手印。如果只是對賬單或其他形式的通知書,沒有催收內容,即使債務人有簽字蓋章,也不能達到重新確認債權的目的。

          2、重新達成還款協(xié)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達成的還款協(xié)議是否應當受法律保護問題的批復》(法復[1997]4號文)規(guī)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規(guī)定的精神,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xié)議的,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對于一些已超過訴訟時效的債務,這個規(guī)定無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補救措施。債權人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與債務人溝通、協(xié)商,就原債務重新達成一個還款協(xié)議或還款計劃。該還款協(xié)議就可以受到法律的強制保護。

          三、對銀行合理規(guī)避訴訟時效喪失的證據收集

          民法是一部權利法,訴訟時效制度旨在保證權利人盡快行使其享有的權利。銀行在債權訴訟時效喪失后的補救措施僅僅是亡羊補牢而已。債權的保證還必須從源頭著手,注重日常工作中對有關證據的收集和整理,通過各種相關措施規(guī)避債權訴訟時效的喪失,防微杜漸,唯此才是根本所在。要保證法律訴訟時效,就要有充分的證明資料,對方當事人一旦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就要有證據資料來證明。作為延續(xù)或中斷貸款債權的法律訴訟時效證明依據主要有以下資料:

          (一)由借款人、擔保人及其親屬或者被授權人簽收的貸款到期催收通知書、貸款逾期催收通知書;

          (二)通過郵寄方式發(fā)送貸款到、逾期催收通知的郵寄回單及收件回執(zhí);

          (三)通過發(fā)送電文方式進行到、逾期貸款催收的通知報單存根;

          (四)通過電話方式催收到、逾期貸款的通話記錄;

          (五)通過借款人或擔保人結算賬戶扣收貸款本息的收貸、收息轉賬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