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貿易壁壘論文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技術性貿易壁壘是指一國以維護國家安全或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護生態環境,或防止欺詐行為,保證產品質量為由,采取一些強制性或非強制性的技術性措施,這些措施成為其他國家商品自由進入該國的障礙。它主要有以下三個特征:
(一)廣泛性
從產品到生產過程,技術壁壘無處不在。從初級產品到制成品,從勞動密集型到資本密集性,進口國有嚴格的限制。這種限制正在逐步的擴大,從生產過程看,它涵概了原料采購,生產加工,包裝,運輸,銷售,消費全過程。隨著技術的進步,技術壁壘即將擴展到國際貿易的各個領域。
(二)形式上的合法性
貿易壁壘大多以國內國際公開立法的形式存在。由于國際上目前還沒有關于技術壁壘的統一立法,對進口商品的技術要求大多由國內立法規定。這些法規是要求進口商強制遵守,這樣外國廠商被合法的排除在外。
(三)保護方式的隱蔽性
發達國家的設置標準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以高科技手段進行檢驗,使科技發展水平相對落后的發展中國家難以適應。這種方式表面上是對所有國家一視同仁,不直接體現歧視性,但發展中國家廠商為了獲得市場準入資格,不得不改進生產技術,調整原材料,增加了生產成本,降低了產品的競爭力。
二、我國成為技術保護壁壘受害國的主要原因
(一)發達國家貿易保護主義的加強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實力迅速提高,對外貿易飛速發展,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越來越大。外匯儲備逐年增加,隨著科技的發展,外貿產品中的科技含量也越來越高。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世界出口大國,引起了世界各國的關注。為了維護競爭中的支配地位,發達國家不斷加大對我國實施TBT的力度和密度,以達到限制我國出口,保護國內市場和產業的目的。
(二)認識和管理不夠
我國出口企業大多沒有認識到TBT的重要性,對產品質量沒用清醒地認識,不注重增加產品的附加值,一味的強調廉價勞動力和低成本的優勢。這必然不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對國際通用的國際標準和技術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對主要貿易對象國的技術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對我國出口企業在宏觀上予以指導,這不利于我國在國際競爭中獲得優勢。
(三)我國出口產品與產業的相對弱質性
由于我國總體的科技發展水平相對落后,許多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低、質量不高。相對于國外同類產品的生產技術、產品質量與標準的不斷提高,出口產品的弱質性就會明顯地表現出來。一些發達國家制定的技術標準即非復雜、苛刻,也足以將我們的許多出口產品拒之門外。
(四)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宏觀管理存在嚴重不足
我國對國際通用的標準和技術性管理措施知之不多,對主要對象國的技術性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對我國出口企業在宏觀上加以指導。此外,我國許多企業質量管理意識、衛生檢疫意識、環境意識淡薄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三、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我國的影響
(一)市場準入性差
我國出口產品中以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受環保因素的影響比較大,出口市場又集中在歐、美、日等發達國家和地區,而這些國家往往在產品的安全、環保和衛生等方面均制定了比較高的標準,使我國的許多產品無法進入國際市場,尤為嚴重的是,一些產品由于不符合衛生檢疫要求而被扣留、查封或銷毀,出口利潤損失嚴重。不僅如此,在較高的技術和安全衛生檢疫標準面前,有些已進入國際市場的產品也被迫退出。
(二)使國內企業競爭力減弱,面臨危機
某些技術壁壘雖然不對產品市場準入直接設限,但為滿足要求而進行設備人力的投入以及昂貴的檢測費已增加了企業的成本,從而削弱了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另外,由于國內商檢部門缺乏測試評價的方法技術和標準樣品,不得不進口大量的檢測檢驗設備,致使出口產品成本大幅度上升,競爭力下降。在我國產品進口方面,除關稅壁壘外基本沒有采取系統有效的技術性措施。在本世紀進入關稅大幅度降低和非關稅壁壘強化的情況下,若不建立有效的強有力的技術防范體系,國內企業將受到進口產品的沖擊,面臨嚴重的挑戰。
(三)貿易爭端大量出現
由于發達國家的措施具有隱蔽性、歧視性、廣泛性等特點且相互混雜,致使我國同貿易對象國之間難以協調,爭端不斷,嚴重影響了我國同對象國的貿易關系,爭端大量出現。
四、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所應采取的對策
(一)出口企業應制定可持續發展戰略
在提高生產力的同時,注意提高環境保護意識和水平,建立綠色營銷。綠色壁壘的出現和國際環保消費的興起使得企業必須將環保作為重要的競爭因素加以考慮。企業要想跨越綠色壁壘,必須制定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快樹立綠色產品觀念,統籌考慮企業利潤、消費者需求、環境保護三方面關系,從提高環保意識和水平入手,開發綠色產品,加強綠色管理,建立綠色營銷,確立我國出口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環境保護競爭優勢。
(二)建立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監測機制
預警監測機制是一個大概念,需要國家各個部門、行業組織積極參與,相互配合,分工協作。我們要建立專門的技術貿易壁壘信息收集和咨詢機構,主要承擔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的通報以及向企業傳遞有關信息,定期收集、整理、國外技術貿易壁壘的最新動態,研究主要貿易對象技術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貿易的影響,并及時地將信息反饋給有關部門和企業,讓他們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積極措施突破壁壘,擴大出口。
(三)制定與國際標準一致的國家標準
一方面要廣泛宣傳推廣國際質量認證標準和發達國家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促使我國國內企業加強對技術貿易壁壘的認識,讓生產企業在掌握國際標準的基礎上去安排生產,改進產品以適應各種先進標準,盡快通過國際標準與質量認證,主動攻破國際貿易中的“技術壁壘”,擴大出口貿易;另一方面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建立健全技術法規與標準體系,并適時構筑我國國內技術貿易壁壘體系,使外國因害怕報復而盡量減少歧視性的技術規定。
(四)提高創新能力
技術性貿易壁壘是利用科技手段形成的,傳統產業在注重新興技術改造的同時,要以市場為導向,與科技部門、質量監督部門攜手,注重科技創新,開發自己的核心技術,不斷開發新產品,提高企業的戰略管理以及經營管理水平,適應科技時展的需要,應對挑戰。企業可以將ISO9000、ISO14000等管理標準與企業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從制度上保證產品的質量品質和環保品質,開發綠色產品,加強綠色營銷與綠色管理,使企業贏得環境優勢。
(五)利用對外直接投資(FDI)跨越技術壁壘
一般而言,企業實施對外直接投資,開展國際化經營是一個國家加入WTO后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從事跨國經營將是中國企業在全球化的世界經濟中生存和發展的必然選擇。對于一國和一個國際化的企業來說,對外直接投資的一個重要功能之一,在于其可以避開或繞過國際貿易中的關稅或非關稅壁壘。所以,我國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也應該發揮對外直接投資的作用,鼓勵國內企業開展對外直接投資,實現跨國經營。
論文關鍵詞:技術性貿易壁壘;技術性法規和標準;國際貿易;影響;
對策 技術性貿易壁壘(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簡稱TBT),主要是指貨物進口國家所制定的強制性的和非強制性的技術法規、標準以及檢驗商品的合格性評定程序所形成的貿易障礙。即通過頒布法律、法令、條例、規定,建立技術標準、認證制度、檢驗檢疫制度等方式對外國進口商品制定苛刻繁瑣的技術、衛生檢疫、商品包裝和標簽等標準,從而提高進口產品要求,以增加進口難度,最終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主要由技術法規與標準、質量認證制度、標簽和包裝要求,商品檢疫和檢驗規定、環境壁壘和信息技術壁壘等六個體系構成。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并不是一開始就以貿易障礙的形式出現的TBT,和多數的非關稅壁壘措施一樣,是打著促進貿易的旗號而實際起著阻礙貿易的作用。TBT大都是為了保護本國消費者的利益而被各國提出并采用的,并曾對國際貿易的發展做過一定的貢獻。在國際貿易中規定產品應達到一定的標準,這有助于提高產品質量,保護產品的使用和消費過程的安全,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正是由于技術壁壘的出現,使得技術法規和標準在國際貿易中得到廣泛的應用,對國際貿易商品質量也有了健全的評估體系,這極大的推動了國際貿易的發展。但是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機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TBT還是以貿易障礙的面目出現,使原本有利于國際貿易發展的技術,變成了阻礙國際貿易正常進行的手段。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對發達與發展中國家的影響 由于知識產權的強力推行及先進標準的采用,使世界資源配置及要素流動更集中的向少數掌握先進開發技術與制造技術的國家和大公司轉移。而其他國家在缺乏技術開發能力的條件下,只能跟在其后亦步亦趨。TBT已成為影響21世紀國際貿易發展的重要因素,也會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未來深入談判的重要內容。
實際上,TBT的最大受益者仍然是發達國家。因為他們在經濟技術方面的優勢,他們的技術專利、技術產品、版權等得以優先保護,取得了壟斷利潤;作為國際技術標準的制定方,也因擋住了其他國家同類產品對市場的進入而獲得壟斷利潤。TBT的受害者則是發展中國家。技術壁壘損害了發展中國家的利益。
這不僅是由于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不發達、運輸、通訊工具比較落后,更是由于發展中國家的科技水平落后。發達國家的技術標準繁多,技術要求也普遍高于發展中國家,而且他們就是針對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商品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從而限制發展中國家的商品進入本國市場。TBT不僅影響發展中國家商品的出口,更重要的是影響了發展中國家從發達國家引進尖端技術和設備,以縮短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技術差距,最終使得TBT減少。但是這種新貿易保護主義手段的受害者不僅是發展中國家,也給發達國家自身造成了某些負面影響。實行TBT并不能使發達國家完全達到保護本國衰落工業和促進經濟增長的目標,同時,由于實行TBT導致發展中國家對外貿易條件的不斷惡化又反過來影響發達國家對這些發展中國家出口的增長,也不利于發達國家對這些發展中國家進行資本輸出和技術轉讓,而且也會導致本國被保護商品的市場價格上漲,從而影響了國內消費者的利益。
(二)技術性貿易壁壘對進口貿易的影響 國際貿易中的TBT形式多樣,涉及面廣,影響著各國經濟政策的決定,因而也就直接或間接的制約著國際貿易的發展速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國際貿易的商品結構、地理方向,引起不同國家間、集團間的貿易摩擦和沖突。 TBT對進口貿易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一是它對進口國有關產業能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發達國家對許多制成品規定了極為嚴格繁瑣的技術標準,進口貨物必須符合這些標準才能進口,其中有些規定往往是針對某些國家的,根據保護本國工業的意愿,這些技術標準不僅在條文本身上限制了外國產品的進口,而且在實施過程 中也為外國產品的銷售設置了重重障礙。
二是會拉大進口國與出口國的之間的價格差距。三是TBT利用技術、經濟、PPM標準及行政和司法部門這四類限制對進口商品產生影響。通過技術條文本身的限制規定直接限制進口的技術限制是貿易技術壁壘的主要形式。
二、應如何應對貿易壁壘的屏障 第一,通過多邊貿易談判統一標準。統一技術標準是解決各國TBT制定隨意性的很好方法,國際貿易組織可以建立自己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標準并根據經濟的發展不斷的完善這一標準,并且要求成員國要基本按照這一標準來要求和制定自己的標準,不得隨意制定一些苛刻的貿易標準來影響國際貿易的正常開展。建議在下一輪的多邊貿易談判中,將TBT列入討論重點議題之一,努力達成一致,進一步完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的內容,建立國際統一的權威標準并通報各成員國,讓他們都按照這一標準進行生產活動和國際貿易。同時在新的協議中也要充分考慮到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利益,因為TBT措施對發展中國家的影響遠遠大于發達國家,所以對發展中國家可以適當降低標準,以保持公平與平衡。
第二,對各國的TBT措施進行審議,通過審議的才承認其合法合理性。在制定了統一的技術標準以后,各個成員國要嚴格遵守,并根據這一標準來制定自己的TBT,不得隨意制定一些苛刻的技術標準來阻止進口,成員國要制定自己的額外技術標準,必須要向WTO的相關組織提出申請,由這一組織根據具體國家的情況進行審議,通過審議的才承認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允許運用于國際貿易之中。同時要制定相關的懲罰措施,如果一國沒有通過審議而胡亂制定標準,將讓他們受到其他成員國的貿易限制甚至禁止國際貿易,以此來約束各成員國遵守。
第三,鼓勵各國實施標準化戰略,提高產品質量。標準有了,各國就要對照標準,切實提高產品質量,這才是擺脫TBT的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徑。尤其是技術較落后的廣大發展中國家,更是值得重視,因為TBT的影響肯定對發展中國家更大,發達國家憑借其技術和雄厚的經濟實力,在TBT斗爭中必定會具有優勢而游刃有余。這就需要各國的企業及時了解國際標準,適時調整,嚴格遵守,這樣才能保證出口的持續和擴大。如我國上海市的傳統出口產品長毛絨玩具,在1980年國際玩具委員會制定了玩具安全標準,隨后美國等一些國家和地區相繼制定了技術法規,明令規定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該標準的玩具的情況下,上海市生產企業卻不了解該標準,在阻燃、填料衛生、眼珠拉力強度等三項指標沒有達到該標準的要求,出口量逐年下降。1980年出口599萬美元,1981年降為458.2萬美元,1982年又降為414.5萬美元。與此同時,南朝鮮出口增加到一億美元,臺灣增加到8,000萬美元。從1982年起,有關企業采取措施,解決了上述三項指標中存在的問題,1983年產品質量指標全部達到國際玩具委員會的標準,出口量才大幅度地回升。
1983年創匯700萬美元,1984年達到1,000萬美元。 第四,加強國際間的交流和合作,通過協調方式打破TBT。這主要是指加強區域集團內部以及貿易伙伴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減少TBT的影響,以促進貿易的發展。首先,加強區域合作與協調,打破TBT。從一定意義上講,區域一體化是指經濟聯合、調節的機構和行為。區域集團為了統一內部經濟政策,減少貿易壁壘,或者采取直接制定貿易法規,或者在法規中引用標準,達到區域內標準的協調一致,克服彼此之間的貿易技術壁壘。如歐洲共同體理事會在1985年5月的一項決議中決定,在有關的行政法規中參照適用歐洲標準的原則,從而鋪平了歐洲標準化的道路。
其次,國與國之間的協調也是克服TBT的一個重要途徑。通過加大雙邊合作力度,爭取彼此承認各自有關機構的檢驗和認證,這也有利于簡化手續、便利出口。如美國與許多歐盟國家同為1979年羅馬《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的成員國,美國向歐盟多數國家出口農產品時,可以美國農業部動植物檢驗局按照公約的統一規定制定的《聯邦植物衛生證書》為準,到岸后不必要再接受歐盟國家的檢疫制度,從而很便利美國農產品進入歐洲市場。 第五,各國建立自己的TBT信息系統,服務于生產商。各國應該建立自己的一套TBT信息系統,及時搜集世界各國的TBT制定情況,并且將其分門別類加以整理,及時通過公報、網絡等反饋給生產商,以減少因出口商不了解情況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損失,同時也便利生產商根據這些TBT的規定來調整生產技術,生產符合要求的產品,以擴大產品的出口。
[1]趙春明.非關稅壁壘的應對及運用-“入世”后中國企業的策略選擇[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2]陳同仇,薛榮久.國際貿易[M].北京:中國商務出版社,2005.
[3]馮宗憲,楊健全,張文科.國際貿易理論、政策與實務[M].西安: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2004.
[4]石士鈞,鐘昌標.微觀國際貿易學[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
新貿易壁壘的直接影響,就是我國許多產品由于技術、環保或勞工因素無法進入目標市場或被迫退出目標市場。造成這種狀況原因有三:一是我國出口產品不符合進口國的標準要求,被拒之門外;二是貿易對象國任意提高標準,致使出口企業無法達到;三是標準提高增加了出口成本,一些出口企業無法承擔費用,不得不退出市場。具體表現有以下幾種:
1、由于我國產品不符合進口國環境技術標準要求,被限制進口。由于發達國家技術要求較高,我國一些產品在環境、衛生和安全技術標準上不符合進口國的要求被限制進口的情況屢見不鮮。例如,從1998年1月起,在全美20多個倉庫中陸續發現來自中國的木質包裝材料里含有天牛,且1月中旬在芝加哥發現一些樹木已遭到天牛破壞。1998年9月11日,美國農業部簽署一項新法令,要求對所有來自中國的木質包裝采取嚴厲的檢驗規定,所有包裝都須經過高溫處理、熏蒸或防護劑處理,否則,所有入境貨物將一律被拒絕入關。雖然經過我國政府的多次交涉,但美國政府還是宣布從當年12月17日起將禁止中國木箱包裝的產品進入美國境內。英國、歐盟等也宣布對從中國離境產品的木質包裝采取緊急措施,實施新的檢疫標準。據當時的估算,僅歐盟的這一決定至少影響中國70多億美元的對歐出口貿易。
2、由于進口國家實施某種新的強制性規定或標準,被限制進口。發達國家經常頒布強制性法令,對進口產品的技術要求加以嚴格限制,以防止對環境和人體有害產品的進入。如浙江紹興2000年就有兩家紡織企業出口的面料因使用禁用偶氮染料被德國“封殺”。其實德國政府早在1994年7月28日頒布法令,禁止在紡織品中使用可分解形成20種致癌芳香胺中的任何一種偶氮染料。后來該法案又幾經修改,致癌芳香胺數目增至22種,禁用偶氮染料增至118種。在德國實行此項規定后,歐盟另外一些成員國也紛紛效仿。歐盟近年來也一直在醞釀起草限制含有偶氮類染料產品使用和銷售的法令,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將來完成關于禁用偶氮染料的立法。
3、由于進口國采取不合理的規定或標準,被限制進口。發達國家有時為保護本國產業而制定近乎苛刻的技術標準,以限制某類產品的進口。例如,2002年7月10日,日本政府對蔬菜進口商發出要“自我限制進口”中國冷凍蔬菜指令。原因是在中國冷凍蔬菜的檢查中發現殺蟲劑“毒死蜱”含量超過日本規定標準,達到0.07PPM。日本政府要求蔬菜進口商必須將農藥超標的進口冷凍蔬菜全部銷毀。其實,所謂中國冷凍蔬菜農殘限量超標,完全是因日本政府對我冷凍蔬菜制定的“毒死蜱”殘留限量標準太高所至。日本每年進口4-5萬噸蔬菜,99%來自中國。為限制中國蔬菜進口,日本對從中國進口的蔬菜規定“毒死蜱”殘留限量不超過0.01PPM,但對本國大量生產的蘿卜規定的限量標準卻是3PPM,相差300倍之多。去年由于日本對我國農產品進口實施苛刻的檢疫標準,致使我國農產品很難進入日本市場。
4、由于進口國為限制進口而實行的雙重標準,被限制進口。有些國家對進口產品和本國產品實施雙重檢疫標準,遂使我國的出口產品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例如,歐盟禁止從我國進口動物源性產品的事件便是一個典型的雙重標準案例。2002年1月31日,歐盟決議,禁止從中國進口中國動物源性產品。該決議涉及我國94家企業,貿易余額達6.23億美元,一些出口市場和產品結構比較單一的企業,已因此次事件瀕臨破產境地,這些企業中涉及的勞動力近5萬人。禁止進口的原因是我動物源性產品中氯霉素超過其規定的0.1-0.3PPB。當時,僅在荷蘭鹿特丹港滯留的我動物源性產品就有265個貨柜。而且,被歐盟檢出問題貨柜的數量不斷增加。一旦銷毀,我出口企業將遭受巨大的市場損失。按歐盟規定,凡含有2%-3%動物源性成分的加工食品,均要延伸追溯,從市場上召回銷毀。2002年3月中下旬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組團,赴盧森堡、德國、比利時、荷蘭、瑞典、丹麥六國進行民間游說和交涉工作,發現荷蘭和德國官方實驗室做出的微量氯霉素對人體不造成危害的實驗報告以及荷蘭對出口到美國的小牛肉氯霉素檢測標準為不超過10PPB的立法規定,但歐盟對公眾隱瞞了一定含量的氯霉素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的試驗結果。歐盟一方面以中國產品氯霉素超標為由禁止進口,同時卻允許其成員含氯霉素的動物產品向其他國家出口(包括對中國出口的北極蝦也檢出氯霉素超標)。這種做法顯然不符合世貿組織的非歧視原則。此外,歐盟要求我動物源性產品中氯霉素含量標準不得超過0.1-0.3PPB,但實際上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實驗室的儀器都難以做到,不要說發展中國家的實驗儀器,即使是歐盟各國本身也不具備對所有產品實行氯霉素含量精確檢測的條件。據說,歐盟目前只有兩家實驗室有能力檢測到0.3PPB。因此,連歐盟的進口商也認為,“歐盟是把自己還做不到的事強加給不發達國家,是把目前國際上還沒有科學定論的東西用自己的法律套住別人,是對不發達國家的一種新的掠奪。”
(二)對產品競爭力的影響
新貿易壁壘對企業的間接影響表現在對產品競爭力的影響。一是企業技術、環保及為改善工人勞動條件的投入都直接增加了產品成本,從而喪失了產品價格優勢,削弱了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二是國內缺乏先進的測試設備,進口大量設備增加了出口企業成本。三是企業要獲取相關認證的費用也相應增加了企業的成本。具體表現形式有:
1、沒有獲得有關認證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大大降低。目前,由于人們對健康和環境越來越重視,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企業的產品或有環境標志認證的產品越來越受青睞,這就導致沒有取得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企業的產品或沒有獲得環境標志認證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大大降低。獲得環境標志的產品表明,它不但符合質量標準,而且在生產、消費和處理過程中也符合環保要求,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不會造成損害。如果市場上有兩件同樣的產品,一個有環境標志,另一個則沒有,那么,即使前者的價格比后者要高,消費者也往往會選擇前者。例如,廈門絲綢進出口公司的絲綢衣料很受該公司法國合作伙伴的歡迎,法國方面想進口,但由于這些絲綢衣料沒有獲得環境標志,廈門絲綢出口公司的法國伙伴無法從法國政府得到進口配額,因而這項交易沒有成功。
2、為達到相關標準而增加原料成本削弱了產品競爭力。由于發達國家不斷提高產品檢驗檢疫標準,我國企業要達標須采購價格更高的原料,致使生產成本提高,削弱了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如紡織品出口在歐盟國家的檢驗中有幾項重要指標,即染料中的偶氮和19種分散染料(染原料的幾種有害化學成分)是否超標。入世后,紡織之鄉紹興出現了空前的出口好勢頭,但不少紹興紡織品在歐洲國家屢屢受挫,多數問題出在染料上。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從提供染料的化工行業抓起。雖然國內有數百家生產染料的企業,但六成以上的環保型活性染料市場被德國巴斯夫等國外大公司所控制,其價格相當于國內企業的兩倍。但因國內同類染料的性能不夠穩定,紡織品出口企業只好忍痛花高價買進口染料。這樣,我國紡織品的原有價格優勢就岌岌可危了。
3、技術、環保以及改善勞動條件的投入使成本增加,削弱了企業競爭力。由于跨國采購商要求我國企業或產品獲取ISO9000、ISO14000、SA8000及環境標志、安全標志等相關認證,必須對我國企業及其產品的環保、安全和衛生提出更高要求,這對我國大部分企業來說是一個沉重負擔。如果我國企業想成為跨國采購商的供應商,必須要達到其提出的標準和要求。例如,若企業想成為美國通用電氣公司(GE)供應商,提出申請后,GE將派出技術人員考察企業日常管理過程是否符合GE的環保、健康和安全標準,該標準涉及面非常廣,甚至包括夏天防暑降溫與冬天保溫設施是否齊全,廠房安全出口的設置是否合理,對工人的醫療處理設備、食堂建設等,具體指標依據每個供應商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技術人員根據實地考察做出評估報告,并根據報告列出這家企業需改進的項目。如企業愿意配合使企業達到GE的標準,就有可能實現合作。考察與改造完成以后才下訂單。顯然,企業有獲得訂單,必須投入相當人力、物力和財力,然而有時僅拿到少量的訂單。
4、過高的檢驗檢疫費用導致產品競爭力下降。由于進口國高昂的檢驗費用,使我國原本很有競爭力的產品失去了價格競爭力。2002年以來,日本對我國出口的農產品、水產品檢驗檢疫措施不斷強化,檢驗檢疫范圍已涉及所有對日出口農產品、水產品品種,增加檢測農殘的品目達43種;批批檢驗導致進口通關放慢,加大滯港費用,增加檢驗成本,這些都大大增加了檢驗費用使之占到貨值的44%,并造成產品品質下降,以致產品失去競爭力,從而達到迫使日本進口商減少訂貨的目的。例如,日本對我出口鰻魚實行機場48小時的吊水檢驗造成大量死亡,迫使我鰻魚停止對日出口。據統計,2002年我國制作或包藏的河鰻(考鰻)出口,數量比上年減少8.6%,金額減少4.6%。再如,蔬菜保鮮期短,而批批檢驗導致進口通關放慢,造成蔬菜品質下降,同時由于抽樣數量增加,檢驗費用從原來每批次5萬日元提高到80萬日元,高額的費用迫使日本進口商陸續取消我國的訂單。
5、昂貴的認證費用導致企業產品競爭力下降。發達國家經常要求我國產品取得認證才能進入該國市場。然而取得和維持認證的費用非常高,這直接影響產品的競爭力。比如,建立及實施ISO14001認證的費用高昂,這些費用包括長期環境審查及建立環境管理體系的技術咨詢、認證費用以及改善環境污染的設備、污染物檢測、員工環保培訓費用等等。目前我國申請ISO14001認證的費用,僅咨詢費、體系建立費用、審核費和認證費用一般需20-30萬元(未包括環保設備投入)。這對一些規模較小的企業來說,更是難以承擔。
二、我國的應對之策
新貿易壁壘在21世紀將成為世界上主流貿易壁壘,對國際貿易產生深遠的影響。由于我國出口商品結構中大都屬于勞動密集型產品,勞動力成本低是我國最重要的比較優勢,所以新貿易壁壘對我國的沖擊將更大,將成為我國對外貿易中面臨的最大障礙,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應對新貿易壁壘,關鍵在于企業全面提高綜合競爭力,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和檔次,加強環境管理和職業安全管理,樹立可持續發展理念,從綜合能力上縮短與發展國家企業的差距。同時,由于新貿易壁壘涉及到技術、法律以及行政管理等各個方面和各個部門,政府須發揮主導作用,幫助企業提高綜合競爭力,突破新貿易壁壘。
(一)政府對策
1、制定出口可持續發展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已經成為我國國家的基本戰略,出口貿易也就必須服從于這個基本戰略,這就要求不僅要追求出口增長的數量,還要追求出口增長的質量,及其與生態環境保護和整個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對外經貿部門還應建立出口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建立可持續發展評估指標體系,鼓勵那些有利于環境的產品出口并在信貸上予以支持,在條件成熟的沿海開發區建立可持續發展示范區,樹立幾個在出口可持續發展上作出貢獻的典型企業。
2、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技術法規和標準體系。在今后相當長的一個時期里,發達國家使用最多的新貿易壁壘將是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上個世紀80年代初,英、法、德等國采用國際標準就已達80%,日本新制定的國家標準有90%以上是采用國際標準化組織標準。與此同時,我國技術壁壘的整體水平與發達國家有二三十年的差距,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遠遠不能適應要求。90年代以來,我國加快了國際標準采用速度,1997年以后制定修訂標準的國際標準采用率已占60%,但從整體看,我國采用國際標準的狀況仍很落后。因此,要采取進一步措施加快采用國際標準的步伐。另一方面,文本的采用不等于產品的采用,采用國際標準的重點在企業,最重要的是推動一大批出口企業積極采用國際標準。
同時,我國應組織更多的標準化專家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工作,把我國的一些意見和要求,充分反映到國際標準中去,為我國產品順利進入國際市場創造條件。為此,建議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發達國家標準化工作的動態,積極承擔ISO秘書處和其他標準化組織的工作,爭取將我國制定的水平較高的標準納入國際標準中,或在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標準期間充分反映和體現我國的意見和利益。要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積極參加國際標準的制定活動,跟蹤國際標準制定的全過程。對于因標準問題產生的國際貿易摩擦,我國應參與協調,從而不僅能挽回直接經濟損失,同時能積累寶貴的經驗。
3、建立統一規范的產品認證認可體系。認證是證明企業所生產的終端產品及生產管理體系符合某種法規和標準的合格評定程序。雖然大多數認證是自愿性的,但它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產品認證和管理體系認證,質量認證及環境認證,都是企業通向國際市場的一盞綠燈。很多企業產品就是因為缺少認證而被國際市場拒之門外。所以政府須建立統一規范的產品認證認可體系,確保認證機構的公正性和權威性。堅決取締不嚴肅的認證機構,鼓勵國內認證機構發展壯大并積極與國外知名認證機構建立合作關系,建立與國際和國外權威機構認證的相互認可機制。相互承認彼此的認證是消除貿易認證帶來的技術壁壘的通行作法。例如,歐盟以外的認證機構可通過政府和認證機構間相互承認合作評定的協議獲得歐共體授予的“被指定機構”資格,從而使自己的產品在國內獲得認證后即可順利進入歐洲統一市場。因此我國應積極開展這項工作,提高我國產品聲譽,節省產品在重復認證中的巨額花費。
進一步加強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和種類環境標志、安全、衛生標準和社會責任標準等認證機構的建設,提高認證機構作為獨立第三方認證主體的服務功能,擴大認證范圍,提高認證工作在國內外的影響力和權威性,實現國際互認,全面為社會、為企業提供全方位服務。同時,要增加技術設備配置,加強技術人員培訓,形成建立綠色屏障的技術隊伍和技術能力。
4、建立新貿易壁壘的預警機制。建立新貿易壁壘的預警機制對于我國對外貿易健康發展意義重大,因為國際標準化機構和各國政府及其標準化機構經常對其技術法規和標準進行修訂,如果企業信息不暢,不能按照已經變化了的法規或標準要求生產產品,在出口時就會遭遇壁壘。因此,建議有關政府部門盡快建立國外新貿易壁壘的預警機制,以負責收集、跟蹤國外的新貿易壁壘措施,建立國外新貿易壁壘信息中心和數據庫。同時,認真研究新貿易壁壘對我國主要出口產品的影響,采取積極措施應對之,創造良好的出口環境。在獲取國外新貿易壁壘信息方面,我們應充分利用世貿組織各成員方在《貿易技術壁壘協議》和《實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協議》下提供的有關技術標準、法規的國家級咨詢點。另外,可利用駐外經商參贊處等機構及時收集國外環境技術壁壘信息。國家通過建立相關的信息數據庫和網站,方便企業查詢,為企業提供相關咨詢服務。
5、發揮行業協會、進出口商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行業中介組織應在信息情報支持、組織企業應訴等方面發揮政府和企業無法取代的作用,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應樹立為企業服務的理念,積極幫助企業應對新貿易壁壘。
6、加強新貿易壁壘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普及工作。由于大多數企業對新貿易壁壘沒有足夠的認識,所以應加強新貿易壁壘的研究和人才的培養,加強新貿易壁壘知識的宣傳和培訓普及工作,讓出口企業越來越重視新貿易壁壘并及時采取措施應對。
(二)企業對策
1、出口生產企業應實施以質取勝和可持續發展戰略。企業應提高技術水平、注重環境保護和職工的勞動條件,從整體上提高企業競爭力,從根本上突破新貿易壁壘。
2、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企業的組織結構、戰略管理及經營管理等必須適應科技時代和環保時代的要求。企業可以將ISO9000、ISO14000等管理標準與企業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創造出適合自身的管理方法,從制度上保證產品質量品質和環保品質,從而在國際市場上處于有利的競爭地位。
3、企業應努力提高環保水平,提高環保投入、設置專門環保機構和人員、開發綠色產品、加強綠色營銷、綠色管理是企業贏得環境競爭優勢的主要條件。
在烏拉圭回合的談判中,各成員國經過激烈的討價還價,于1991年對技術性壁壘協議進行重新修訂,1994年于馬拉喀什正式簽署生效。世界貿易組織成立后,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得到進一步的重視。它正是WTO希望我國恢復席位時需要優先簽署的兩個主要副協議之一。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內容及其特點
可以說,名目繁多的TBT措施將成為影響21世紀國際貿易發展的重要因素,也將是WTO未來深入談判的重要內容。貿易技術壁壘協定分為正文和附則兩大部分,正文包括總則,技術法規和標準,符合技術法規和標準,情報和援助,機構、磋商和爭端解決,最后條款等六個方面的規定,共十五條。三個附件分別是:附件1:本協議術語及其定義;附件2:技術專家組;附件3:關于標準的制定、采用和實施的良好行為規范。TBT體系主要由技術規章和規范、包裝和標簽要求、商品檢疫和檢驗規定、綠色壁壘和信息技術壁壘等五個體系構成。
1.技術標準與規章
技術標準:由公認的產品或有關工藝和生產方法、規定、規則、指南或特定的機構所核準、供共同和反復使用的、不強制要求與其一致的文件,當它們適用于一種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時,也可包括或僅僅涉及術語、符號、包裝、標志或標簽要求。目前存在大量的技術標準,有行業標準、國家標準,也有許多國際標準。技術規章指規定產品特性與其有關的工藝和生產方法,包括應適應的管理規定,并強制要求與其符合的文件。
合格評定程序:任何直接或間接用于確定是否滿足技術規章或標準有關要求的程序。一般來說,許多產品沒有取得認證就無法進入這些國家的市場。
2.產品檢疫、檢驗制度與措施
除SPS外,還應包括對一些產品的檢驗措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指任何一種措施,主要用以保護境內動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免受蟲害、病害、帶病或致病有機體的傳入、定居或傳播產生的風險;保護人類或動物的生命和健康免受食品、飲料或飼料中的添加劑、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機體所產生的風險;保護人類的生命或健康免受動物、植物或動植物產品攜帶的病害或蟲害的傳入、定居或傳播產生的風險等。這些檢疫和檢驗措施包括:檢疫和檢驗的法規、法律、法令、規定、要求、程序,特別包括最終的產品標準;有關的加工和生產方法;所有檢測、檢驗、出證和批準程序;檢疫處理,包括與動物或植物運輸有關或與在運輸途中為維持動植物生存所需物質有關的要求在內的檢疫處理;有關統計方法、抽樣程序和風險評估方法的規定。受此影響最大的產品是食品和藥品。食品方面主要是農藥、獸藥殘留量的規定;加工過程添加劑的規定;對動植物蟲害的規定;其他污染物的規定;生產、加工、衛生、安全的規定等。
3.包裝和標簽要求
包裝對環境方面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主要是由于包裝材料及其所形成的包裝廢棄物和包裝容器結構所引起的。傳統的天然包裝材料,如木材、棉花、稻草等可能將危害生態環境和經濟作物的蛀蟲、紅鈴蟲、線蟲等帶入進口國,危害當地的森林和農作物,如水稻、棉花等;新開發的化學合成材料,如PVC塑料,難以自然降解,在被當作廢棄物加以焚燒時會污染大氣;在生產發泡性襯墊塑料的過程中,CFCs發泡劑的使用會破壞臭氧保護層;大量的包裝廢棄物,特別是一些無法回收復用的廢棄物,所產生的垃圾已成為社會的一大公害。包裝容器結構不合理會對使用或食用者的安全與健康造成危害,有的會對環境造成破壞。
許多國家在本國范圍內禁止使用某些包裝材料;建立存儲返還制度;向生產包裝材料的企業征收原材料稅。若包裝材料使用自然資源,需要負擔較重的稅;若使用再循環材料,則負擔較輕的稅;向產品生產企業征收產品包裝稅(費)。若產品包裝中全部使用可再循環的包裝材料,則可以免稅;若部分使用再循環材料,則征收較低的稅;若全部使用不可再利用或再循環材料,則征收較高的稅;強制執行再循環或再利用法律。根據包裝政策和法規,很多國家規定生產者、進口商、批發商和零售商等有責任收集、處理包裝遺棄物;采取征收廢物處置費的方法來鼓勵再循環和可再循環包裝;建立綠色標志制度。
4.信息技術壁壘
TBT的最新發展與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有關。EDI和電子商務將是21世紀國際貿易的主要表現形式,發展中國家出口因信息技術水平較低而受到影響。
5.綠色壁壘
綠色壁壘是指那些為保護環境而直接或間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貿易的措施,其本身就是貿易的障礙。綠色壁壘主要包括下列內容:國際環保公約;國別環保法規、標準;自愿性措施;加工和生產方法(PPM)標準;環境成本內在化問題。
由以上內容可以看出,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原始設計動機在于鼓勵提高質量,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護環境或防止欺騙的一切行為。國際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客觀上能提高生產效率和推動國際貿易,WTO鼓勵制定此類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國際標準化有利于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技術及幫助其制定采用技術法規、標準、合格評定程序克服困難。公平貿易原則是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原則”在國際貿易領域中的體現和延伸。
雖然,WTO強烈反對將這一協議演變為一種新的歧視或變相限制國際貿易的手段,希望這些技術法規和標準,包括包裝、標志、標簽等不會給國際貿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礙。但是,GATT-WTO關于TBT的規定給許多國家TBT的設置提供了可乘之機。有些TBT措施有其合理性,有些也為國際貿易發展創造了新的機遇,但也有一些國家以保護人類和動植物生命或健康及生態環境之名,行貿易保護主義之實,成為取代關稅和其他非關稅壁壘的新貿易壁壘。在國際貿易的實踐中,技術性貿易壁壘呈現出以下特點。
(1)廣泛性:從產品角度看,不但包括初級產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間產品和工業制成品,產品的加工程度和技術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約和影響也越顯著。從過程角度看,涵蓋了研究、開發、生產、加工、包裝、運輸、銷售和消費整個產品的生命周期;從領域角度看,已從有形商品擴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務貿易及環境保護等各個領域;TBT措施的表現形式極具廣泛性,涉及法律、法令、規定、要求、制度等各個方面。與TBT有關的GATT-WTO協議和決議還有《實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的協議》(SPS)、《服務貿易總協定》、《貿易與環境決議》等。
(2)隱蔽性:實行TBT有其合法性的一面,即真正為實現規定的合法目標是可以采取合適的TBT措施的,但另一方面,一些國家以TBT之名,行貿易保護主義之實,其往往以確保合法目的,特別是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保護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或保護生態和環境面目出現,容易轉移人們的視線,因此具備隱蔽性的特點。
(3)歧視性:盡管TBT協議要求實行國民待遇和非歧視原則,但實際上,由于經濟和技術水平較高,主要是發達國家實行TBT措施,發展中國家較難達到要求,其貿易利益往往成為犧牲品。
(4)影響大:盡管要求采取TBT措施應盡量減少對貿易的影響,但一般來說,一旦TBT措施影響貿易,其程度較之關稅和一般NTBS是驚人的。一些TBT措施容易產生連鎖反應,從一個國家擴到多個國家,甚至全球。許多措施可能嚴格限制甚至直接禁止一些產品的進口,有些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重要手段。
(5)爭議性大:由于TBT涉及面廣,有些非常復雜,且隱蔽性與合法性結合,結果不同國家之間難以協調,易引起爭議,解決爭議的時間一般較長。目前TBT已成為貿易競爭的重要領域。
二、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應對措施
隨著中國即將加入WTO,針對中國的貿易關稅將大幅度降低,非關稅壁壘(Non-tariffBarriers-NTBs)大量減少,但技術性貿易壁壘(TechnicalBarrierstoTrade-TBT)將日趨增多,對我國的出口貿易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應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1.轉變觀念,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20世紀90年代初歐盟啟動一項名為EMAS的環境管理法律,要求進入歐盟國家的產品從生產前到制造、銷售、使用以及最后和處理階段都要達到規定的技術標準。1978年,德國率先推出“藍色天使”計劃,以一種畫著藍色天使的標簽作為產品達到一定生態環境標準的標志。1993年6月英國首先完成了洗衣機、洗碗機、燈泡、護發用品、防臭劑、化肥的環境標準的制定。目前,美國、德國、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典、瑞士、法國、澳大利亞等西方發達國家紛紛制定環保技術標準,并趨向協調一致,相互承認。
隨著消費者環境意識的不斷提高,綠色經濟將成為21世紀世界經濟發展的重點,綠色產品將成為國際市場的新潮,應把開發綠色產業作為優化產業結構、爭奪21世紀國際市場戰略制高點的重要舉措;把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改造成為可持續發展示范區;轉變指導思想,應積極開發、引進環境友好技術,降低能源與原材料消耗,降低出口產品污染密集度,改造傳統出口產業,提高環境競爭力;應認真協調對外開放與環境保護兩項基本國策,促使兩者相互促進;樹立環境競爭意識,把提高環境質量、促進科技進步作為提高出口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以綠色產業作為提升出口產業結構的重要方面。
國家應積極鼓勵綠色產品的開發和出口,把綠色產品出口納入進出口銀行出口信貸的范圍;出口發展基金應優先考慮綠色產品開發;建立綠色產品出口發展基金,專門為開發綠色產品出口建立專項貸款和信貸擔保基金。
2.知己知彼,從容應對
在制定和實施技術性貿易壁壘方面,西方國家遙遙領先。目前,歐共體擁有的技術標準就有10多萬個,德國的工業標準約有1.5萬種,技術標準、法規繁多,讓出口國防不勝防。除工業標準外,德國法律規定,某些進口產品必須符合特別安全規定或其他強制性技術要求,例如,用氣體燃料為動力的設備必須符合DVGW標準,機器、工具、家用器具、運動設備、玩具等,必須遵照目前德國承認的有關安全的機器工程條例。
發達國家的標準常常讓發展中國家望塵莫及。如西歐有些國家規定,面條內的雞蛋含量要在13.5%以上,食鹽含量不能超過1%,不準加顏色等。為了阻礙外國產品的進口,保護本國市場,許多國家制定了嚴格的標準、法規,甚至用法律明確規定進口商品必須符合進口國標準。
我國應收集、跟蹤國外的TBT措施,建立TBT信息中心和數據庫;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應認真研究主要貿易對象國TBT措施對中國主要出口產品的影響,采取積極措施,打破壁壘,擴大出口;應認真總結國內外企業突破TBT措施限制的經驗與教訓,根據市場和產品特點尋求打破國外TBT的對策。
3.構建我國市場的準入規定,尋求合理的貿易保護
烏拉圭回合通過的《衛生與動植物衛生措施協議》建議使用國際標準,規定成員國政府有權采取措施,保護人類與動植物的健康,其中確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劑影響,確保人類健康免遭進口動植物攜帶病菌而造成的傷害。實際上,發達國家往往以此作為控制從發展中國家進口的重要工具。它們對食品的安全衛生指標十分敏感,尤其對農藥殘留、放射性殘留、重金屬含量的要求日趨嚴格。日本有《食品衛生法》、《藥品法》、《蠶絲法》、《消費生活用品安全法》、《電器使用與材料控制法》等,以及檢驗與檢疫要求、自動標準等對進口商品進行嚴格管制。日本對食品的農藥殘留量的要求非常嚴格,如1989年我國輸往日本的綠茶,因農藥的殘留量超標而被退回。
為了國家安全,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保護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護環境,合理有效地保護國內主導產業和幼稚產業,應參考國際規范建立自己的TBT體系;堅決反對發達國家不符合有關國際規范的(實質是貿易保護主義)苛刻TBT要求,以維護我國合法權益。
4.宣傳貫徹國際標準,未雨綢繆
要在國內大力宣傳、貫徹ISO等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的各類標準,按照國際要求規范我國企業的質量、環境、職業衛生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行為表現。
在質量標準方面,歐洲共同體規定對進口商品的質量必須符合ISO9000國際質量標準體系。日本質量認證管理體制是由政府部門管理質量認證工作,日本通產省管理認證產品占全國認證產品總數的90%左右。
事實上,入世后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外貿的影響比入世前更加嚴重。據調查,2002年,我國約有71%的出口企業、39%的出口產品遭遇到綠色貿易壁壘的限制。損失達170多億美元,尤以食品和土畜產品的損失最為嚴重,有將近90%的企業受阻,造成損失達90多億美元。
當前,歐盟、美國、日本是我國最大的貿易伙伴,統計數據顯示,包括經過香港的轉口貿易在內我國有將近75%的出口商品銷往這些國家或地區,而這幾個國家和地區也是實施綠色貿易壁壘的積極倡導者和最嚴厲的國家和地區,這種產品出口的地理方向決定了我國不得不直接面對綠色貿易壁壘的威脅。
(一)歐盟的綠色貿易壁壘措施
2004年4月歐盟正式出臺了《歐盟傳統藥品法案》,此法案規定銷往歐盟市場的藥品的生產廠家必須通過歐盟的藥物生產質量管理準則審查,出口藥品的質量必須符合歐盟的監測標準,而歐盟的進口商也必須辦理藥物進口許可證等。這些規定對我國中藥向歐盟的出口設置了重重障礙,對我國來說也是一項典型的強制性技術標準。
2004年8月13日,歐盟各國完成了兩項有關電子垃圾法規的立法,即《關于報廢電子電器設備指令》(WEEE)和《關于電子電器設備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ROHS),并于2005年的這一時間正式啟動,這對我國電子產品的出口將會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
(二)美國對我國實施的綠色貿易壁壘
為了阻礙中國紡織品服裝類商品的大量進入,同時也保護美國國內同行業的競爭優勢,美國開始以保護環境和保障人身安全為由,通過立法或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或法規)來限制國外產品的進口。
在紡織品服裝領域,主要存在著兩類技術壁壘:一類是針對紡織品服裝類商品從設計、生產到報廢回收的全過程中是否污染環境所設置的壁壘。這一類壁壘主要是要求企業建立環境管理體系以及對產品實施環境標志;另一類壁壘則是要求紡織品和服裝不能對消費者的健康產生影響。目前普遍被采用的紡織品技術標準是歐洲的OKO-Texstandard100,它主要規定了嬰兒類、與皮膚直接接觸類、與皮膚無直接接觸類、裝飾品類等四大類紡織制成品中毒害物質的最高限量,包括酸堿度、甲醛含量、可萃取重金屬含量、農藥殘留含量等,即我們所說的紡織品的安全指標。
(三)日本對我國實施的綠色貿易壁壘
日本是我國農產品出口最多的國家,但是,近幾年來,日本卻不斷提高農產品藥殘留檢驗標準和實施嚴格檢查等綠色貿易壁壘措施,使我國大批農產品出口企業遭受嚴重損失,而且日益影響中日經貿關系的正常發展。轉
日本于2006年5月29日開始實施食品中農業化學品“肯定列表制度”,對所有農業化學品在食品中的殘留都作出了規定,設限數量大幅增加,限量標準更為嚴格,檢測項目成倍增加,日本是我國農產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場,該制度的實施大幅抬高出口農產品的技術門檻直接影響到近80億美元的出口額,涉及到6000多家對日農產品出口企業,以及主產區的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
二、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產生不利影響
(一)綠色貿易被貿易保護主義利用
WTO和GATT的宗旨是促進國際貿易的自由化,要求各國消除各種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綠色貿易壁壘在此情況下產生,成為貿易保護主義最新體現。近年來綠色貿易壁壘不僅沒有被消除,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趨勢,這與WTO《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和《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議》的約束力有很大關系,WTO協議基本上是原則性的規定,其用語有時頗為含糊,一些提法含義不夠明確,使綠色貿易壁壘措施的隱蔽性和歧視性較難界定,因而容易被貿易保護主義所利用。
許多發達國家沒有充分考慮到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憑借其優勢地位,通過制定嚴格的環境保護法規和苛刻的技術標準,采用高靈敏度的檢驗檢疫技術,給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出口設置了很大障礙。
(二)我國自身存在的問題
1.我國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重視不夠。我國的宏觀管理層次上存在著很大的漏洞,對國際通用的技術標準和技術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對主要貿易對象國家和地區的技術手段也缺乏深入了解,也就是說我國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重視還不夠,因此不能在宏觀上及時對我國的出口企業給予指導。另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本身具有不透明性,這使得我國在改進宏觀層次上的指導方面面臨更大的困難。
2.生產企業認證意識淡薄。我國產品檢疫標準與國際上還有較大差距,目前還未形成統一的認證體系,并且我國企業在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方面認證意識還不強,認證也不積極,存在僥幸心理。在綠色標志認證方面,我國外貿企業要獲得國外認可的綠色標志,不僅要支付大量檢驗、評估等費用,還要支付認證申請費和標志的使用年費,更使得一些企業望而卻步。
三、新形勢下我國應如何應對綠色貿易壁壘
(一)以積極的態度應對綠色貿易壁壘
雖然綠色貿易壁壘給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出口造成了一定的沖擊,但是我們不能采取一概否定的態度,而應在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更多地看到綠色貿易壁壘的積極意義。要消除進口國對我國產品的歧視和限制關鍵還是要以積極的態度順應全球日益高漲的環境保護要求,努力向國際標準靠攏,提高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我們應該以積極的態度作出回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在發達國家市場受排擠的現狀,以便繼續保持我國產品出口大國的優勢地位。
(二)面對綠色貿易壁壘的應對策略
1.積極申請綠色環境標準認證。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綠色標志也是一種很好的促銷手段,它可以向公眾表明此種產品除了具有使用價值外,還具有一定的環保價值,從而也表明了生產企業在保護環境及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所作的貢獻,可以為企業樹立良好的形象,增強市場競爭力,有助于產品打入國際市場,突破綠色貿易壁壘。
2.善于利用世貿組織的相關協議和爭端解決機制。我國可以利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關于貿易和環境問題的決定》中的《技術標準》第12條規定以及國際組織的協議,聯合發展中國家,抵制發達國家所謂的那些“綠色貿易壁壘”,要站在同一個立場上,用同一個聲音說話,為維護大家共同的利益而奮斗。另外,我國還應該了解世界技術發展的新動向,學習先進的經驗,不斷改進我國的環境管理體系。
3.完善現有的環境經濟政策法規。我國應借鑒發達國家的相關的環保政策法規,再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制定各種保護環境的政策法規,推行各種國際上通用的環保制度,并保證其與國際上的環保法規相銜接。另外,我國尤其要強化政府的環境管理職能,對從事貿易活動中的違反環境法規的行為予以嚴懲,不僅要利用綠色貿易壁壘來保護自己,還要打擊發達國家故意制造各種事端的行為,以減輕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的負面影響。
4.禁止國外的污染產業和不合標準的產品進入我國。發達國家在設置綠色貿易壁壘的同時也將污染產業和不合技術標準的產品向發展中國家轉移,因此,我國應提高警惕加強進口商品的檢查工作,以保證我國居民的身體健康和生態環境不受破壞。同時,我國在擴大開放、引進外資的同時,應著重長遠的利益,著重審批禁止外商在我國興建污染嚴重的企業,而對現有的外貿企業的污染問題也要限期盡快解決,否則應予以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