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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安全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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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安全論文

          民航安全論文范文第1篇

          關鍵詞:模塊化教學;民航運輸專業;實踐教學

          2015年,民航運輸行業完成運輸總周轉量851.65億噸公里,比上年增長13.8%;全行業運輸飛機期末在冊架數2650架,比上年增長280架;頒證運輸機場210個,比上年增加8個。迅速發展的行業和相對滯后的專業教育使得民航專業人才需求和供給產生了較大的偏差。民航企業看重專業技能、動手能力、適應能力等,而傳統單一的教學體系已無法滿足快速發展的行業的要求,實踐教學改革迫在眉睫。

          1 民航運輸專業傳統實踐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傳統實踐教學內容分散。傳統實踐教學往往以課程為單位,以學期為單位,內容相對較為分散,無法與企業和崗位對接,也無法體現各實踐項目之間的關聯性;其次,傳統實踐教學模式陳舊、方法單一。主要體現為課程實踐、專業實習和畢業論文,實踐目標不夠明確,實踐內容不夠豐富,制約了學生實踐能力的全面提高;最后,傳統實踐教學與崗位需求嚴重脫節。傳統的實踐教學作為理論教學的輔助形式,主要作用是對理論知識的解釋、驗證或者簡單的延伸,并未結合專業背景和崗位需求建立系統完善的實踐教學體系。

          2 民航運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的構建

          2.1 民航運輸專業實踐教學的定位

          民航運輸專業旨在培養德、智、體等全面發展,具備現代民航運輸管理知識、具有良好政治、人文、身體、心理和專業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具備民航機場運營管理、航空公司運營管理、適航管理、空中交通管理、安檢等方面專業能力,從事民航運輸組織、生產、商務營運的企業經營管理的高級應用型人才。在要求學生學好基礎理論課的基礎上,注重實踐能力的培養,依托公共課,專業基礎課以及專業課的理論教育,構建基礎技能、專業技能、綜合應用能力以及創新能力等實踐教學環節的系統化實踐教學體系。

          2.2 民航運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的構建

          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是相輔相成的關系,在教育發展過程中,因角度不同、立場不同,各專家學者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文藝復興之后,大學的專業教育在被推向極端之時,產生了一種宣揚自由發展的教育,這種教育在近半個世紀被賦予了全新的概念――通識教育。通識教育愈來愈被更多專家學者所重視。民航運輸專業的定位使得其在實踐環節需要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并重,以注重能力培養為主線,以培養民航企業經營管理的高級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充分考慮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相互配合與促進,考慮各知識體系之間的內在關聯,以民航企業各崗位的具體需求為基本模塊,由簡單操作到綜合實訓,遵循基礎技能到創新能力的培養規律,創建基礎實踐、專業實踐、綜合實踐和創新實踐的系統化實踐教學體系(如表1所示)。

          第一環節是基礎實踐。主要針對低年級學生的認知背景和知識結構開展諸如軍訓、思想政治實訓、英語實訓、計算機應用實訓以及民航企業認知實訓等基礎性的實訓項目,旨在培養學生的基礎技能。

          第二環節是專業實踐。考慮到中高年級的學生已經掌握了足夠的專業基礎知識,對行業背景也有了基本的認知,結合相應的理論知識和行業崗位的分工和需求著重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細分為客運服務、貨運服務、機場服務、安檢服務以及專業拓展五大模塊。

          第三環節是綜合實踐。主要包含暑期社會實踐、畢業實習、綜合課程設計以及畢業論文。在高年級的W生掌握了相對完善的理論知識,進行了相應的專業實踐后,將其融會貫通,綜合運用,引導學生從被動接受轉化為主動實踐。

          第四環節是創新實踐。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十二五”期間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和《教育部關于批準實施“十二五”期間“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2012年建設項目的通知》,積極響應“大眾穿心,萬眾創業”的號召,推進創新實踐。主要包含創新創業大賽、創新課程,在教師的指導下設計方案進行創新創業項目的實踐,或者專題的調研,旨在培養學生的調研能力和創新意識。

          3 實踐教學改革措施

          3.1 建設配套仿真實踐教學平臺

          民航客運實訓中心。民航客運實訓中心主要包括民航客運計算機訂座、 民航離港控制、 民航值機服務、民航安全檢查和飛機載重平衡等實訓室組成。

          民航貨運實訓中心。民航貨運實訓中心包括航空貨物收運、貨物倉儲、貨物檢測、特種貨物、報關報檢等實訓室。

          民航旅客服務中心。 民航旅客服務中心由模擬機場貴賓室、模擬特殊旅客實訓室組成。

          3.2 加強系列實踐慕課建設

          由于在線開放課程拓展了教學時空,增加了受眾范圍,提高了課程吸引力,進而也增強了學習者的積極性,因而正全面的崛起,也給傳統的教學帶來的巨大的機遇和挑戰。以精品課程或者精品視頻課程為依托,錄制相關實訓項目視頻,便于學生及時鞏固實踐項目,根據個人對實踐項目的掌握程度隨時控制項目演示的進度,并開發交互式平臺,以便及時解決學生在觀看慕課時遇到的問題。

          3.3 實踐教學模式和方法改革

          民航運輸專業實踐課程模塊既各具特點又包含著有機的聯系,以模塊的各自特點為出發點采用適宜的教學方法是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的主要途徑。以民航運輸專業模塊化課程體系構建為背景,通過運用任務驅動式、體驗學習式教學法,頭腦風暴學習法和自主學習法對當前教學中不適用的教學方法進行變革。同時要提升專業師資隊伍的教學能力以保障教學方法的運用。

          3.4 強化科研訓練

          為提高學生創新能力,通過各種方式強化科研訓練。如提倡學生積極參與各種級別的創新創業大賽,鼓勵學生撰寫專業學術論文,并提高教師科研項目學生的參與程度。

          3.5 加強畢業論文的管理

          畢業論文是訓練學生對專業知識的綜合應用與實踐能力提高的重要途徑。為提高畢業論文的質量,在論文選題、指導教師遴選、過程管理、工作條件保障等方面作出相應規定并嚴格實施。畢業論文選題須全面反映培養目標和要求,提高應用研究型選題比例,側重實際應用價值較高的選題,嚴格結合指導老師的研究領域,遵循嚴謹的過程管理,切實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

          民航安全論文范文第2篇

          關鍵詞:民航 信息網絡 系統安

          一、民航信息網絡系統安全問題分析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提升,大幅度推動民航領域的發展,在這一背景下,民航的信息網絡系統隨之進入建設高峰期,該系統除與飛機的飛行安全有關之外,還與空防和運行安全有著極為密切的關聯,一旦系統出現問題,輕則會影響民航的正常運營,嚴重時將會危及到飛機的飛行安全,極有可能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如某機場的空管飛行數據處理系統發生故障,致使機場的空管雷達無法提供正常的數據,直接導致70余架航班不能按時起落降,數千名乘客的出行受到影響;又如,某航空公司的電子客票系統被黑客入侵,導致多名乘客的機票信息泄露,媒體報道后,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諸如此類事件不勝枚舉。

          通過對國內一些航空公司進行調查后發現,絕大部分都曾經發生過信息網絡安全事件,在誘發安全事件的原因中,計算機病毒、木馬、電腦蠕蟲等所占的比例較大,約為70-80%左右,網頁被惡意篡改、端口掃描等網絡攻擊約為20-30%左右。上述安全事件之所以會頻繁發生,主要是因為民航信息網絡系統的安全防護水平不高,給惡意入侵、黑客攻擊提供了可能。鑒于此,必須從管理和技術兩個方面著手,加強民航信息網絡安全建設。

          二、民航信息網絡安全建設策略

          為確保民航信息網絡系統安全,必須建立起一套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采取先進的技術措施,提高系統的安全等級。

          (一)加強安全管理

          1.構建完善的制度體系。民航信息網絡系統的安全離不開管理,而想要使管理發揮出應有的成效,就必須構建起一套較為完整的制度體系。各大航空公司應當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并總結以往的經驗教訓,量身定制安全計劃和方案,如網絡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與分級保護、安全通報制度等等,確保所有的安全管理工作都能有制度可依。與此同時,還應不斷加強對相關人員的管理,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從根本上保證信息網絡系統的安全性。

          2.做好管理維護工作。民航信息網絡系統是由諸多設備組成,想要保證系統的安全,就必須做好運行設備的維護管理。鑒于民航信息網絡系統的特點,即啟動后不能隨意關閉,因此,可從如下幾個方面保證系統安全、穩定運行:①控制主機溫度。可在信息網絡系統建設時,為相關的硬件設施配備一套雙機熱備加磁盤陣列,這樣能夠確保網絡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同時可以選用小型機作為民航運營數據庫或是離港系統的服務器,該服務器采用的是分布式架構,其能夠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提高系統的可用性。②定期檢查。民航信息網絡系統中,有一些軟件的可靠性相對較低,若是大量用戶同時上線可能會導致系統死機的問題發生,通過定期的檢查,能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升級維護,由此不但能夠提高系統運行效率,而且還能確保\行安全。

          (二)安全技術措施

          民航在進行信息網絡系統安全建設的過程中,要采取合理可行的技術措施,為信息網絡系統的安全保駕護航。

          1.入侵檢測技術。該技術是近年來興起的一種網絡信息安全防范技術,其能夠通過對網絡信息系統的審計數據、安全日志等進行檢測,找出入侵以及入侵企圖,這種技術最為主要的作用是對網絡信息系統的入侵和攻擊進行監控,進而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應對,從而確保系統的安全。民航可基于該技術構建一套相對完善的IDS系統,運用該系統對外部的非法入侵以及內部用戶的非授權行為進行檢測,發現并報告網絡信息系統中的異常現象,對針對信息網絡系統安全的行為做出及時有效地應對。

          2.身份認證技術。該技術具體是對系統操作者身份的確認,其能夠借助網絡防火墻、安全網關等,對信息網絡系統的用戶身份權限進行管理,民航的信息網絡系統一般只能對操作者的數字身份信息進行識別,而通過身份認證技術的應用,則可有效解決系統操作者物理與數字身份的對應問題,由此為系統的權限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據。民航在進行信息網絡系統建設時,可以采用以下幾種方式對系統操作者的身份進行認證:用戶名+密碼;用戶基本信息驗證,如證件號碼、信用卡號等;特征識別,如視網膜、指紋、聲音等。此外,還可以采用USB key,這樣可以進一步提升系統的安全性能。

          3.加密與數字簽名。這是目前保障網絡信息系統及數據安全最為常用的一種技術,它能夠有效防止各種機密數據被外部竊取、更改,對于信息安全具有極強的保證。具體應用時,可對一些重要的文件進行加密,這樣即便有非法用戶入侵到系統當中也無法查看加密文件的內容,加密后等于給文件上鎖,其安全性自然會獲得保證。而數字簽名則可確保用戶收到的郵件均為所需用戶發送而來,可有效防止垃圾郵件。民航在信息網絡系統安全建設時,可合理運用加密和數字簽名技術,為各類重要信息提供安全保障。

          4.網路防火墻。民航在進行信息網絡安全建設時,應當選用高端的防火墻產品,除要具備防火墻的基本功能之外,還應兼具VPN網關功能,建議采用分組過濾式防火墻或是雙穴網關防火墻,同時要考慮不同接入方式的適應性。需要注意的是,防火墻要選用正版的,并定期進行升級,這樣才能使其作用得以最大限度地發揮。

          三、結語

          綜上所述,民航信息網絡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必須做好信息網絡系統的安全建設工作,民航企業可以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的管理制度,并采取先進的技術措施,提高系統的安全性,這樣不但能減少或是杜絕各類安全事件的發生,而且還有利于促進我國民航事業的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余焰,余凱.以空管信息為核心,建立民航信息集成共享系統空管系統信息網絡建設需求分析[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5,(04).

          [2]梁有程.分組交換技術在民航數據通信網絡中的應用探析[J].電信網技術,2015,(07).

          [3]趙航.以安全保障為前提的民航空管信息系統安全體系的研究[J].科技經濟市場,2014,(07).

          民航安全論文范文第3篇

          我們知道任何一個線性系統都存在非線性系數。三階互調是指當兩個信號或多個信號在一個線性系統中,由于非線性因素存在使一個信號的二次諧波與另一個信號的基波產生差拍(混頻)后所產生的寄生信號。比如F1的二次諧波是2F1,他與F2產生了寄生信號2F1-F2。由于一個信號是二次諧波(二階信號),另一個信號是基波信號(一階信號),他們倆合成為三階信號,其中2F1-F2被稱為三階互調信號,它是在調制過程中產生的。又因為是這兩個信號的相互調制而產生差拍信號,所以這個新產生的信號稱為三階互調失真信號。產生這個信號的過程稱為三階互調失真。由于F1,F2信號一般比較接近,也造成2F1-F2,2F2-F1與原來的基帶信號F1、F2比較接近,這樣會干擾到原來的基帶信號F1,F2。這就是三階互調干擾。當情況比較復雜如有三個信號在一個線性系統中,如F1、F2、F3,他們除了產生上述說說的三階互調外,還將產生三階互調F1+F2-F3、F1+F3-F2、F2+F3-F1。當然,在這個過程中也會出現更高階的互調,比如五階互調、七階互調,但是由于高階互調信號強度較弱,造成的干擾較輕微,因此我們就一般不考慮更高階的互調干擾,而認為三階互調是最主要的干擾。

          二、

          無線電干擾是指在無線電通信過程中發生的,由一種或多種發射、輻射、感應或組合所產生的無用能量,它對無線電通信系統的接收產生影響或對無線電通信所需接收信號的接收產生影響,通過直接耦合或間接耦合方式進入接收設備信道或系統的電磁能量,它可以導致無線電通信性能下降,質量惡化,甚至會阻斷通信。

          無線電干擾通常分為互調干擾、同信道干擾、鄰道干擾、帶外干擾、雜散輻射干擾、阻塞干擾和來自非無線電設備的干擾這七大類,其中,互調干擾是無線電通信中最嚴重的干擾之一。互調干擾是指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頻率信號同時輸入收、發信機時,由于電路的非線性而產生第三個頻率F0,當F0恰好落入某個電臺的工作頻段中,則該臺將受到干擾。互調干擾不僅影響通話質量,嚴重的時候會造成信號嚴重失真,致使空中交通管制人員與飛行人員通話困難甚至聯絡不上,嚴重干擾民航地空指揮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轉,直接影響到飛行安全。互調干擾還會造成設備的損壞,當發射機調試好以后,它的工作頻率是處在輸出電路的最佳諧振點上,這時候電路電流最小,但是互調干擾信號使工作電路失諧,電流增大,元器件發熱嚴重,大大增加發射機的故障,影響飛行安全。

          三、互調干擾的分類

          互調干擾來源于電路的非線性,根據產生的位置不同,我們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

          (一)發射機互調干擾

          由于其他信道的發射信號或RF共用器件耦合到發射機末級與本機,發射信號在功放電路中相互調制而產生新的頻率組合,隨同有用信號一起發射出去,對接收機形成干擾。這類干擾稱為發射機互調干擾。

          (二)接收機互調干擾

          在接收機的前端電路中,同時兩個偏離接收頻率的干擾信號同時侵入接收機時,由于高頻放大器和變頻器的非線性,使其調制而產生互調頻率,互調頻率落入接收機頻帶內造成的干擾稱為接收機互調干擾。

          (三)外部效應引起的互調干擾

          在發射機發射端傳輸電路中,由于天線、饋線接頭以及其他接點接觸不良,或者是異種金屬的接觸部分所引起非線性的原因,在強射頻電場中起檢波作用,從而產生互調干擾。這類干擾稱為外部效應互調干擾。這類互調干擾的特性比較復雜,它是隨天氣和氣候變化而變化,白天也黑夜、干燥和潮濕、甚至上午與下午的干擾程度都不盡相同。

          四、民航甚高頻受廣播電臺互調干擾分析

          目前民航航空頻段為118MHZ-137MHZ,商業廣播調頻電臺頻段為88MHZ-107.9MHZ,兩者均為甚高頻頻段,傳輸特性一致,由于兩者頻譜接近,如果兩個系統之間沒有充分的隔離措施,互相影響很大。廣播發射機的發射功率一般都在成百上千瓦,它由多個放大器組成,由于放大器的放大特性不是理想的線性,其輸出含有非線性成分。當放大器輸入有不同的工作頻率時,在輸出中含有互調產物,如果互調產物的頻率剛好落在民航航空頻段,則將嚴重影響民航接收機的正常工作。下面我們舉例說明情況的嚴重性。假設某個調頻廣播電臺有三個工作頻率89.5MHZ、100.7MHZ、10

          6.2MHZ,則該臺可能產生的三階互調頻率為78.3MHZ、72.8MHZ、111.9MHZ、

          95.2MHZ、122.9MHZ、111.7MHZ、84MHZ、95MHZ、117.4MHZ,可以看出有一個三階互調落入民航航空頻段118MHZ-137MHZ中。如果民航地空通信系統與該調頻廣播臺站之間沒有足夠的保護距離,那么在122.9MHZ附近這幾個民航通信信道將受到干擾。

          五、減少互調干擾的措施

          互調干擾的產生需要具備三個條件,第一要有非線性電路;第二干擾信號能夠進入非線性電路;第三互調分量的頻率要等于接收機的工作頻率。以上三個條件只要一個不能滿足就不會產生互調干擾,因此我們采取措施的方法要從上述三個方面考慮。

          (一)對于減少發射機互調干擾采取的措施

          1.各發射機分用天線時,要增大天線間的水平,垂直隔離距離,避免饋線互相靠行敷設;2.在發射機的輸出端接入高Q帶通濾波器,增大頻率間隔;3.改善發射機末級功放的性能,提高起線性動態范圍;4.在共用天線系統中,各發射機與天線間插入單向隔離器或高Q諧振腔。

          (二)對于減少接收機互調干擾采取的措施

          1.接收機前端加入衰減器,降低干擾信號電平;2.接收機輸入回路應有良好的選擇性,如采用多級調諧回路,以減少進入高效的強干擾;3.高放和混頻器宜采用具有平方律特性的器件,如結型場效應管。

          (三)對于減少外部效應引起的互調干擾

          1.改良金屬件的接觸情況;2.采取防銹處理;3.設備間有良好的環境。

          六、結束語

          民航甚高頻頻段受商業調頻廣播電臺互調干擾帶來的危害是十分嚴重的,但在了解了互調干擾形成的機理后,我們可以在設備投產前合理分配各設備的頻率,設備投產后采取各種適當措施,最大程度的避免互調干擾的形成,以保障航空飛行安全。

          參考文獻:

          [1]約翰·克勞斯,《天線》上冊,電子工業出版社,2006年第三版.

          [2]談華生,《互調干擾的探究》,中國無線電管理,2000年12月6期.

          [3]楊俊安、鐘子發,《互調干擾的特性及判證方法》,無線電工程,2000年第30卷第2期.

          [4]鐘鋒,《民航甚高頻電臺常見干擾分析》,中國無線電管理,2000年10月5期.

          [5]王天順,《互調干擾研究》,航空電子技術,1997年第4期.

          [6]田偉、吳亞鋒,《甚高頻通信互調干擾分析及編程簡介》,空中交通管理,2006年第6期.

          民航安全論文范文第4篇

          [參考文獻]

          [1]董西明.客戶關系管理及其應用[J].學術交流,2004(8)

          [2]王光玲.CRM—企業管理理念新發展[J].經濟論壇,2003(9)

          [3]崔京波,陳穎.論CRM及應用[J].科學與管理,2005(6)

          [4]田丹.淺析供應鏈環境下的客戶關系管理(CRM)[J].商情(教育經濟研究),2008(3)

          [5]左臻.淺談客戶關系管理[J].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05(5)

          [6]徐輝.淺析客戶關系管理[J].商業經濟,2008(10)

          [7]姚德全,于冬梅.客戶關系管理在企業發展中的重要性[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3(8)

          參考文獻

          [1]郭愈強,樊瑋.數據挖掘技術在民航CRM中的應用[J],計算機工程,2005(31):169-171.

          [2]劉彬,白萬民.淺析數據挖掘技術在CRM中的應用[J].電子世界,2014,01(17):16-17.

          [3]楊虎猛,朱汝岳.金融業分型CRM系統探索與應用[J].計算機應用與軟件,2013,07(30):259-261.

          [4]徐國慶,段春梅.數據挖掘技術在CRM中的應用研究[J].網絡安全技術與應用,2012,02(12):38-40.

          [5]王一鴻.體檢中心CRM構建及數據挖掘的應用研究[D].華東理工大學,2011.

          [6]潘光強.基于數據挖掘的CRM設計與應用研究[D].安徽工業大學,2011.

          參考文獻:

          [1]廖雯.基于客戶生命周期的CRM策略研究[J].商,2015(17):15-15.

          [2]陳杭.電子商務的營銷資源在CRM策略中有效分配探討[J].現代商業,2015(11):42-43.

          [3]金子琦.紛享銷客中國式CRM商業邏輯大復盤[J].創業邦,2015(10):90-91.

          民航安全論文范文第5篇

          論文關鍵詞 航班延誤 法源 法律責任 賠償限度

          一、引言

          近年來,隨著中國航空運輸業的飛速發展,航班延誤問題成為國內的熱點問題之一。承運人和旅客的糾紛頻頻發生,導致航空公司聲譽受損、效益損失嚴重。

          民航方面,對于航班延誤的解釋往往只有四個字,譬如天氣原因、航空管制、機械故障、飛機調配。借口簡單精煉,但也反映背景復雜,客觀上存在航空信息傳遞不暢,延誤情況不明晰。民航方面長期以來也認為向旅客作解釋無此必要,而且延誤后對旅客的服務缺乏細致入微。旅客方面,對于大多數旅客來說選擇飛機出行,圖得是便捷和舒適。倘若碰上航班延誤,這種愿望無疑會大打折扣。此時延誤的信息再無從得知,時間一推再推,旅客當然會無法接受,糾紛自然產生。

          其實,航班延誤是個世界性問題。2010年寒假筆者前往英國交流時,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機場轉機時就遭遇了班機延誤的狀況。令人欣慰的是,荷蘭皇家航空給每位旅客50歐元的賠償券,用于機上消費,這樣的做法得到了旅客的歡迎。然而,我國航空延誤對旅客的賠償機制還不成熟,本文旨在探討航班延誤的法律責任,并對航班延誤問題的立法提出建議。

          二、航班延誤的法源及其聯系

          我國關于航班延誤問題的法源主要有《合同法》、《民用航空法》及民航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和參加的1929年《華沙公約》。在這里,筆者不對其中具體條文予以贅述,而就各法源之間的聯系進行分析。

          由于《民航法》是《合同法》的特別法,在處理航班延誤的問題上,特別法應優先。將兩法的規定對比不難發現,《民航法》上對《合同法》關于遲延履行責任的規定有繼承也有發展。具體而言:從歸責原則角度看,《民航法》第126條確定了推定過錯原則,即只要承運人能證明為了避免損失的發生采取了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這種措施的不承擔責任。《合同法》第299條并不要求過錯,只要承運人遲延運輸的,就應當根據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或者退票。從責任形式角度看,第126條明確了損失賠償責任,而《合同法》第299條只規定了安排改乘和退票,未提及損害賠償。但根據總則第107條規定,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因此,遲延運輸若造成旅客的實際損失,旅客可以要求承運人賠償。兩法在此處的規定并不矛盾。

          另外,《民航法》第126條的隱含意義在于對航班延誤原因的區分。換言之,如果航班延誤的原因是不可抗力的話,承運人不承擔責任。這樣的規定也與《合同法》一致,盡管第299條未提及承運人的免責事由,但總則第117條可以適用。可見,分析遲延履行原因十分必要,筆者將在下具體分析。

          總之,《民航法》與《合同法》的規定整體是一脈相承的,在歸責原則方面又有所損益。原因在于:第一,《合同法》原則上采無過錯原則,第299條并不例外。該條規定的責任形式是安排改乘和退票,而承運人最主要的義務就是把旅客運至約定地點,無論遲延履行的原因是何,承運人都應該積極地安排改乘和退票。而《民航法》第126條側重于說明承運人的損害賠償責任。責任形式不同歸責原則就有所差異。第二,從立法目的看,航班延遲是現實生活中的敏感問題,一方面要充分保護旅客的個體權益,另一方面也要顧全航空公司的效益。做這樣的權衡,是由于航空運輸業的特殊性、復雜性和不可預見性。于是,為了保護旅客權益采推定過錯,舉證責任在承運方;又考慮到不可抗力的出現,一味要求承運人賠償,將造成其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給了承運人免責的機會。第三,第126條也與國際條約相一致。《華沙公約》《蒙特利爾公約》均采用推定過錯原則,我國作為《華沙公約》的締約國有義務通過制定相應的國內法與之保持一致。這也是推定過錯原則確定的重要因素。在厘清了《合同法》和《民航法》的關系之后,再針對《民航法》的具體規定加以闡釋。

          三、航班延誤的法定涵義及其訴因

          (一)航班延誤的定義

          “航班延誤”的定義主要在《民航法》第126條,《民用航空法釋義》進一步解釋為承運人未能按照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或合理的期間將旅客運抵目的地點。而合同約定的時間一般指承運人機票上或班機時刻表上載明的旅客抵達目的地的時間。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具體的運送時間,就應根據完成該運輸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來判斷是否構成延誤。

          筆者認為上述解釋有明顯的不合理之處。因為承運人在航班時刻表上載明的時間一般是航班到達的預期時間,本身包含著不確定因素,因此參照各國航空公司的普遍做法,對延誤應解釋為承運人承擔的只是“盡最大努力合理地迅速運送旅客及行李”的義務。如果承運人未能證明已履行了這項義務,就構成不合理的延誤。

          (二)航班延誤的訴因

          航空運輸是一個復雜的系統活動。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出問題都會影響航空運輸的正常安全運行。航空運輸的高技術、高風險性決定了航班延誤的原因異常復雜。據民航總局統計,造成航班延誤的原因有天氣原因、航空公司原因、流量控制、機務、機場、旅客原因、聯檢系統等幾大類。諸如此類的原因往往錯綜復雜地交織在一起,究竟哪些原因是不可抗力,哪些是承運人的自身問題現行的法律法規尚未統一。《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57和58條列舉了一些原因但仍不詳盡。民航總局出臺的《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也沒有明確界定,何況該意見屬于內部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經航空公司公開承諾才具備合同效力。

          我國目前的立法導向是照顧航空公司的利益,而對旅客的利益考慮較少。由于合同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相較而言,承運人舉證能力強,而旅客證明因航班延誤引起的實際損失要難得多。筆者建議要解決這一問題,就應修改相應的法律法規統一規定責任原因,確定“不合理延誤”的含義及具體的賠償標準,以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運輸合同的公平履行。

          四、依法規制航班延誤責任

          作為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航空公司的主合同義務是按照約定時間,將旅客安全及時地運抵目的地,在遇到延誤時有告知、協助、補救和賠償的義務。而旅客在遇到航班延誤時享有三項權利:知情權、選擇權和索賠權。現將航班延誤的法律責任分析如下:

          (一)責任性質

          雖然航空客票上列出的預期時間不能作為認定延誤的直接依據,但并不能因此否定航空公司與旅客間的合同關系及延誤發生后的賠償責任。只要航空公司違反了盡最大努力合理迅速地運送的義務致使旅客的合理期望落空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責任期間

          《民航法》第125條規定航空運輸的期間是:“在機場內、民用航空器上或者機場外降落的任何地點,托運行李、貨物處于承運人掌管之下的期間”。

          (三)歸責原則

          推定過錯原則。

          (四)責任形式

          1.損害賠償

          由《民航法》第126條得知:一,旅客對損害事實的發生負有舉證責任。二,承運人免責的條件是證明已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損失的發生,或是出現不可抗力。三,承擔責任的限額。《蒙特利爾公約》在《華沙公約》的基礎上增加了4150SDR的責任限額iv,減輕航空公司的延誤責任,而我國尚未出臺關于責任限額的法律法規。

          需要明確一點,航班延誤并非一定引發賠償問題,只有在因航班延誤而給旅客造成實際的經濟損失時,承運人才承擔賠償責任。實際經濟損失包括因航班延誤造成的食宿費用、簽轉機票發生的額外費用和旅客確實能夠證明的其他直接損失。現實生活中有旅客要求航空公司賠償因航班延誤所造成的間接損失如貽誤商機的情形,由于商機是航空公司訂立合同時所不知情且不能預見的,不應包括在內。

          目前《民航法》的規定還是原則性的,并未在相關的法規中具體化,這引發了實踐中的諸多問題。例如航班稍一發生遲延,有些旅客就要求賠償。甚至還誘發了非道德行為,一些旅客在延誤的原因消除后拒絕登機,目的是要從航空公司得到賠償。這種制度上的缺陷誘發了旅客的非理性維權,干擾正常的航空運輸秩序,給航空公司造成更大的損失。

          2.其他責任形式

          包括退票、改簽、提供休息區、食宿、交通和通訊設施等。前兩種形式是一般違約責任中返還和替代履行在航空法領域的具體體現,而其余責任形式則是誠實信用原則在航空法領域的發展即承運人的附隨義務。

          (五)免責事由

          承運人免責事由之一是不可抗力的出現,這與航班延誤的原因密切相關。主管部門應在規章中將延誤原因進行分類,明確不可抗力因素有哪些。只有這樣,航空公司在遇到延誤時才能認清自身責任,提供相應的解決辦法,促進糾紛的解決。同時也能促使機場和空管部門以認真負責的態度防止和減少延誤,為航空公司就延誤損失追究第三方責任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