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增值稅改革論文

          增值稅改革論文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增值稅改革論文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增值稅改革論文

          增值稅改革論文范文第1篇

          1.增值稅免稅政策目前大多數對銀行業實行增值稅稅收政策的國家,對銀行業核心業務都實行免稅政策,這是因為國外理論界和實務界一般認為增值稅是一種消費稅,而銀行業中存貸業務等比較核心的業務都不屬于消費者的消費過程,而是資源跨空間跨時間的調整和重新分配,不存在增值的過程。歐盟就是典型的實行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區域,并對這種免稅政策的應稅范圍做了詳細的規定,主要包括存款和貸款業務、人壽保險業務、金融證券買賣和發行業務、貨幣結算業務、金融擔保業務、融資融券業務、信用卡業務、匯兌業務、銀行支票業務等。南非借鑒了歐盟基本免稅法制度,但是做了必要的修正。相比較于歐盟的基本免稅法只對部分顯性項目征稅,南非對幾乎所有向國內客戶提供的直接或顯性收費服務均課征增值稅,其免稅的項目和范圍大大縮小。新加坡在借鑒歐盟基本免稅法的基礎上進行了相應的創新,創制了進項稅額允許抵扣的免稅法,即對核心金融業務免稅,同時相應業務對應的成本允許進項抵扣。

          2.增值稅標準政策金融業的許多非核心業務,比如保險箱的保管業務、理財咨詢服務、融資租賃業務等,是典型的消費型金融服務,必須征收增值稅。歐盟國家將此類業務按標準稅率征收增值稅。這類附屬金融業務是指金融企業的附帶業務,包括記賬(法律、財務顧問)服務、金融數據處理服務、古錢幣交易服務、保險箱租賃服務、融資租賃服務、信托服務、債務追償服務、保管服務以及其他可以識別的服務。阿根廷創造了對金融機構貸款的毛利息征收增值稅的毛利息課稅法,這種課稅法規定對銀行貸款的毛利息收入征收增值稅,但不允許抵扣存款利息支出,同時考慮到貸款的毛利息收入中包含了借入資金的成本,避免加重銀行業稅負,阿根廷規定對貸款利息收入適用10.5%的較低稅率,相當于標準增值稅稅率的一半。

          3.增值稅零稅率政策零稅率政策是比免稅政策更為優惠的政策,這是因為零稅率政策允許進項抵扣。為了使出口型金融企業能夠在全球更好地拓展業務,取得更多的國際市場份額,避免重復征稅,歐盟國家對出口型金融服務實行零稅率政策;澳大利亞允許對免稅服務部分抵扣25%的進項稅額。

          二、銀行業增值稅改革的原則

          結合我國“營改增”改革目標、試點經驗、國情以及國際經驗,首先銀行業增值稅改革應是健全稅收制度的重要舉措之一,完善增值稅抵扣鏈條、發揮稅收中性作用是改革首要目標。其次銀行業增值稅改革要保證銀行業的健康發展,適應未來金融環境的變化,提升國際競爭力。同時,銀行業增值稅稅制設計要在我國財力允許的前提下,充分考慮現行征管技術和銀行業特點,確保政策平穩過渡、順利實施。一是稅收中性原則,增值稅改革應努力實現抵扣鏈條的貫通和完整;二是適應性原則,增值稅改革設計要充分考慮到經濟增長放緩、利率市場化改革等外部環境變化對銀行稅負和發展能力的影響;三是國際化原則,增值稅改革要順應金融國際化趨勢,構建與國際接軌的金融業現代流轉稅制體系;四是可操作原則,增值稅改革方案設計要便于稅收征管和具體操作;五是稅負平穩原則,稅制設計應保障稅改前后銀行業稅負基本持平,減少改革阻力;六是財力可承受原則,稅制設計應避免短期內財政收入大幅減少,保障地方財力的穩定。

          三、我國銀行業增值稅改革方案設計、測算和評估

          (一)銀行業業務分類

          本文根據我國銀行業務取得收入方式的不同,將銀行業務劃分為金融中介業務、直接收費業務、間接盈利業務、投資增值業務和一般商品買賣業務等五大類。金融中介業務是指銀行作為資金所有人向資金使用人提供資金所產生的中介服務,包括貸款、票據貼現、透支及墊款等各種信貸業務,屬于銀行的核心業務。直接收費業務也稱中間業務(除結、售匯以外),是指銀行不占用自身資金,利用網點、網絡技術、信用和人才等優勢,為客戶提供各項金融服務并收取手續費的業務,主要包括結算與清算、顧問與咨詢及各項業務等。間接盈利業務主要是指銀行有償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及其他金融商品的業務,主要目的是賺取買賣價差。投資增值業務是銀行從事投資活動、以獲取投資收益為目的的各項業務總稱,范圍上涵蓋了金融同業往來、購買金融商品行為和回購業務等。一般商品買賣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具有一般貨物買賣性質的行為,包括實物金銀業務、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及其他貨物買賣業務,上述行為具有貨物買賣屬性,目前已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

          (二)銀行業增值稅改革方案設計及稅收測算

          現行的增值稅計稅方法包括簡易計稅方法和一般計稅方法。簡易計稅方法是指按照單一稅率對銀行業的全部收入進行征稅;一般計稅方法是指用當期銷項稅額抵減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額。根據稅制設計理論,增值稅方案設計主要有四個環節:征收模式、進項抵扣模式、銷項計稅方法、對外開具抵扣憑證,每一環節有不同的方案,將四個環節的不同方案排列組合,就會得到各種增值稅征收方案。結合銀行業務分類和經營特點,基于抵扣和核算便利化的處理,對各種方案進一步篩選,最終得到六種銀行業增值稅方案,分別為簡易計稅法(毛收入計稅)、一般計稅法(全額抵扣)、一般計稅法(部分抵扣)、一般計稅法(利差征稅)、一般計稅法(核心業務免稅)、一般計稅法(零稅率)。同時,選取16家上市銀行2013年年報數據對各個方案下的應納增值稅、稅負變化等進行測算,從樣本代表性看,16家上市銀行繳納營業稅占2013年銀行業營業稅的84%,具有較高代表性。下文將從銷項稅、進項稅、開票方式、優缺點、稅負變化等多個角度對六種方案進行說明。

          1.簡易計稅法。該方案是指以單一稅率對銀行業的全部業務進行征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通過對16家上市銀行的測算,6%或11%稅率下,銀行業稅負均明顯上升。簡易計稅法在征管上易于操作,并且可以保證財政收入的穩定,但沒有解決營業稅重復征稅和抵扣鏈條中斷的問題,違背增值稅中性原則,與我國增值稅擴圍改革的初衷相悖。

          2.一般計稅法(全額抵扣)。該方案是指對銀行業的全部業務進行征稅,并由銀行按照實際稅率給下游企業開具銷項稅票,存款利息支出按照核定的抵扣率計算可抵扣額,同時對手續費及傭金支出、銀行購買各項設備、設施及服務所對應的成本憑票抵扣。測算顯示,在該方案下銀行采用6%的稅率可保持稅負的基本平穩。該方案打通了銀行與上下游企業間的稅收抵扣鏈條,體現了增值稅的制度優勢,符合稅改的政策目標。

          3.一般計稅法(部分抵扣)。該方案在計稅原理、稅基設計方面與前一種方案相同,主要區別在于不單獨對存款利息支出核定抵扣,僅對手續費及傭金支出、銀行購買的設備及服務等實際發生的成本憑票抵扣。根據測算,在6%和11%稅率下,銀行稅負均大幅上升。該方案完善了抵扣鏈條,使下游企業獲得了合理抵扣,可以達到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但存款利息支出占營業成本比重最大,不能進入抵扣范圍,從而導致稅負上升。

          4.一般計稅法(利差征稅)。該方案與第2種方案(全額抵扣的一般計稅法)的設計原則相同,主要區別在于對存款利息支出抵扣的處理方法不一樣。該方案下,稅基按照金融業務不同包括兩類:一是對于金融中介服務而言,按照利差收入(貸款利息收入減去存款利息支出的余額)計算銷項稅額;二是其他業務按照業務收入全額計算銷項稅額。對有進項稅票的成本或支出,全額憑票抵扣。測算表明,6%的稅率下銀行稅負變化較小。該方案更易于計算增值稅額,也較順應利率市場化改革的趨勢;但該方案發票開具方法有別于傳統的發票管理方式,操作難度加大。5.一般計稅法(核心業務免稅)。該方案僅對銀行的直接收費業務、一般商品買賣業務征稅,其余業務均免稅。該方案的稅基是銀行直接收費業務的全部收入,銀行按實際稅率給企業開具發票。測算顯示,采用6%或11%的稅率都會使銀行稅負水平明顯下降。該方案與國際金融業增值稅慣例接軌,優點是可以消除征稅中確定服務價值的技術難題;但是缺點也非常明顯:一是免稅范圍較大,造成抵扣鏈條斷裂,存在重復征稅,難以達到稅改效果;二是核心業務(特別是貸款利息收入)占比高,免稅后將導致銀行稅收收入明顯下降,對財政收入影響顯著;三是進項抵扣率的核算比較復雜,增加操作成本。6.一般計稅法(零稅率)。該方案是對銀行的全部業務免稅,同時允許能獲得進項稅票的成本或支出全額憑票抵扣。測算結果表明,采用6%和11%的稅率下銀行稅負水平均大幅下降。零稅率法計算簡單,操作難度上小于其他的一般計稅法,從理論上講,可使銀行以不含稅價格提供金融服務,能夠消除重復征稅,提高銀行的競爭力。但是,在該方案下,銀行利息支出作為最重要的成本開支,無法進入抵扣范圍,造成了存款成本環節的抵扣鏈條中斷。同時,該方案會造成國家財政收入的大幅減收。

          (三)銀行業增值稅改革方案選擇

          銀行業增值稅改革方案的優劣應以實現改革目標的程度為評判標準,本文根據各個方案對不同改革原則的滿足程度,采取多因素法對各個方案進行評估、排序,得到最優、次優及第三、第四次序方案。

          1.改革原則權重設計。為評估銀行業增值稅改革方案優劣性,先對6項基本原則的重要性進行權重設置。銀行業“營改增”是增值稅擴圍的重要內容,首要目的應是完善增值稅抵扣鏈條;同時應適應利率市場化的改革需求,保證銀行業的健康發展;其次在國際接軌、操作難度和成本、銀行業稅負變動等層面,要統籌兼顧,調動各方特別是銀行機構的積極性;再次為確保改革順利推進,政府在財政收入方面做出一定的讓步。基于此,本文將稅收中性原則、適應性原則、國際化原則、可操作原則、稅負平穩原則、財力可承受原則的重要性依次減弱,6項基本原則的權重分別設定為25%、20%、15%、15%、15%、10%。

          2.方案評分。方案評分采取10分滿分制,根據方案對改革原則的符合程度,分成4檔進行考核,即不滿足、較低程度滿足、較高程度滿足、完全滿足等4個檔次,對應分值分別為0、3、6、10分。最后,根據每個方案在不同原則下的得分、6個原則的權重,加權平均獲得綜合得分。

          增值稅改革論文范文第2篇

          【關鍵詞】稅制改革 生活服務業 營改增

          一、什么是“營改增”

          2011年,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至此,貨物勞務稅收制度的改革拉開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國務院將擴大營改增試點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啟動。截止2013年8月1日,"營改增"范圍已推廣到全國試行。國務院總理12月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已全部納入營改增范圍。自2014年6月1日起,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將全面實施“營改增”,營業稅將退出歷史舞臺,增值稅制度將更加規范。這是自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財稅體制的又一次深刻變革。

          二、生活服務業“營改增”的好處

          1、“營改增”有利于降稅負和促進服務業發展

          1993年底中國全面改革工商稅制,實行分稅制,《增值稅暫行條例》,于1994年實施增值稅,征稅范圍為貨物、修理修配勞務和進口。與此同時,服務業征收營業稅,形成貨物、服務業適用不同稅種、不同計稅方式的局面。增值稅、營業稅并存阻礙了貨物、服務業的融合與分工,表現為貨物供應商購買的服務無法抵扣增值稅進項稅,服務業需要對銷售額全額征營業稅,造成重復征稅。經過不斷試點、擴圍,增值稅逐步覆蓋到交通運輸、郵政、電信及部分現代服務業,2016年5月1日將全面實施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營業稅將退出歷史舞臺。

          2、生活服務業具有減稅明顯的作用

          生活服務業主要包括餐飲、住宿、醫療、養老、教育、娛樂等行業。營業稅體制下,稅率為5%、5~20%(娛樂業),增值稅條件下改為6%,可抵扣的項目大量增加;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簡易征收,相當于從5%下降了40%。對生活服務業影響較大的規定有:

          (1)年應稅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含)以下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按3%簡易征收,稅率大幅降低,生活服務業中大量存在小規模納稅人,減稅明顯。

          (2)大量減免稅規定:托兒所、幼兒園、養老、殯葬、婚姻介紹、教育、醫療等領域均有涉及。

          三、生活服務業納稅人“營改增”后的變化

          1.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稅收待遇上的不同:

          (1)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小規模納稅人不能自行開具,購買方索取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只能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專用發票。

          (2)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或勞務可以憑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其他扣稅憑證按規定抵扣稅款,而小規模納稅人不享有稅款抵扣權。

          (3)征稅辦法不同。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價稅方法計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2.生活服務業“營改增”后對納稅人的變化

          (1)小規模納稅人

          由于小規模納稅人在"營改增"后實行的是3%的征收率,與之前的營業稅稅率5%相比有了很大的下降,所以對于小規模納稅人而言,減稅效果會非常明顯,從而對大部分的生活服務業的企業來說,均能達到減稅的效果。

          (2)一般納稅人

          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言,則需要考慮進項稅額的抵扣情況。現在我們舉例進行比較。比如拿100元的營業額來說,不考慮其他稅費,應繳納營業稅5元(100×5%),“營改增”后,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言,如沒有進項稅額抵扣,則應繳納增值稅5.66元[100/(1+6%)×6%],當進項稅額為0.66元時,此時應繳納增值稅5元(5.66-0.66),因此進項稅額應達到銷項稅額的11.66%(也就是0.66/5.66)以上時,才能達到減稅的效果,所以“營改增”后,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言,要著重關注進項稅額的抵扣情況。

          四、推行生活服務業“營改增”稅收制度,企業的做法

          1.注意對納稅人身份的選擇

          對納稅人身份的選擇存在一定的納稅籌劃空間。根據規定,生活服務業的企業,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應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年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下的,如果會計核算健全,也可以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這是對生活服務業企業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的條件。

          對比了條件,我們再結合稅率或征收率考慮。目前生活服務業適用的稅率為6%,征收率為3%.對小規模納稅人來說,3%的征收率相對原營業稅5%的稅率來說,稅負是有明顯的下降,但小規模納稅人無法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也不得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即使到稅務機關代開,也只能按照3%的征收率開具專票,影響企業的發展與擴張。而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但銷售適用的稅率為6%,如果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比較少的話,稅負相對較重。

          2.注重增值稅發票的管理

          “營改增”之前,生活服務業企業直接按照營業額納稅,可能不注重發票的管理,但是在“營改增”后,采購中企業應重新制定相應的采購合同模板,重新約定合同條款內容,盡可能的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等抵扣憑證,降低企業整體稅負。另外,財務部門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應在稅法規定期限內根據企業的實際需要進行認證抵扣。

          五、結論

          我國面臨的“營改增”稅制改革,實質上也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我國緊跟時代潮流,不斷探索適合自己國情的稅收體制,加強和完善其中的不足之處,作為當代大學生,尤其是作為稅收學專業的學生,我們不僅要學好基本的稅收知識,我們還應該更深層次的了解稅制體制,為我國的長期的稅制改革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1]陳安藝罡.現代服務業“營改增”問題研究[J].時代金融,2015(36):228+232.

          [2]楊海燕.“營改增”對我國服務貿易的影響及對策[J].國際商務財會,2015(12):52-54.

          [3]徐子皓.試論營業稅改增值稅對企業稅收的影響[J].學理論,2013(14).

          增值稅改革論文范文第3篇

          參考文獻:

          [1]侯建杭.金融不良資產管理處置典型案例解析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2]韋軍寧.新債務重組準則的應用及影響分析,會計師,2009年第01期

          [3]丁玉芳.新債務重組會計準則引用公允價值的思考商業時代,2009年第04期

          [4]張云亭.國有企業債務重組[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10.

          [5]許文靜.債務重組準則變更經濟后果研究[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11

          [6]張文婷.債務重組新準則運行效果分析經濟研究導刊2009(24):93-94;

          [7]胡建忠.不良資產經營處置方法探究:基于價值重估和分類管理的視角[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11.

          [8][阿]羅德里格斯奧利瓦雷斯卡梅納.債權人視角下的主權債務法律問題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

          [9]李平.新會計準則下債務重組損益問題的研究[J]商業會計,2008(5):9-10;

          [10][美]PaulW.MacavoyandIraM.Millstein.公司治理的循環性危機[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

          [11]程瑤,陸新葵.增值稅轉型對經濟結構影響的實證分析[J].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6,(9).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2008中國統計年鑒[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8.

          [13]龔輝之.如何計算和繳納增值稅[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14]張越男.增值稅轉型對重慶市產業結構的影響[J].現代商業,2008,(15).

          [15]徐孟波.增值稅對企業利潤有何影響[J].商業文化月刊,2011(11).

          [16]趙恒群.走出稅收籌劃的誤區[J].中國集體經濟,2010(33).

          [17]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稅法》,經濟科學出版社,2010

          [18]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編寫組.《稅務實務》,中國稅務出版社,2011

          [19]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企業會計準則2006》,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20]劉光英,王穎.《增值稅“視同銷售”會計與稅法確認收入再探討》,《中國證券期貨》,2012.09

          [21]章君.《八種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的稅務與會計處理辨析—基于新稅法和新企業會計準則》,2011.8

          [22]劉玉琴.《新會計準則下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會計處理的分析》,《財會研究》,2012.16期

          [23]秦汝鈞.美國為何不引進增值稅及其啟示[J].涉外稅務,2000,(9).

          [24]孫立平.稅收妥協讓步導致的負效應——析日本增值稅對中小型企業的優惠待遇[J].涉外稅務,1998,(11).

          [25]張勁.中國增值稅、消費稅的現狀、改革與發展[J].經濟研究導刊,2010,(6).

          [26]張勁.設立一般產品消費稅替代增值稅部分份額的理由[J].經濟研究導刊,2010,(13).

          [27]保羅·A.薩繆爾森.經濟學[M].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2008.

          [28]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中級會計實務[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

          [29]注冊會計師協會編.稅法[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8.

          [30]鄧春華.關于增值稅改革的探討[J].財政研究,2008.

          [31]中瑞華.增值稅改革對中國企業發展的影響及對策[J].中國稅務,2008.

          [32]趙恒群.稅法應試指南[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8.

          [33]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2008)第538號.2008.11.10.

          [34]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2008.12.15.

          [35]《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2004修正)全文.財政部網站.

          [36]《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37]王紅云.納稅會計(第四版)[M].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9.1.

          [38]王紅云.會計法規[M].機械工業出版社,2009.1.

          [39]程敏中.建筑工程耗用材料的增值稅管理[J].稅收征納,2014(05):17-18.

          [40]吳開新,王鹽生.對原材料和工程物資增值稅會計處理的探討[J].財會研究,2016(03):37-39.

          [41]任邦齊,任祥銘.自營方式構建固定資產增值稅的賬務處理[J].財會研究,

          [42]瓦列里·穆辛;尼古拉·——外國投資者法律指南[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76-92.

          [43]http://nalog.garant.ru/fns/nk/33/#block_20021.2012-07-25.

          [44]黃曉珊.外國企業在俄羅斯投資的方式選擇與稅收分析[J].涉外稅務,2012(12):13-17.

          [45]劉鵬.“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公司稅制比較[J].上海經濟研究,2016(1):52-60.

          [46]王宏利.國內外增值稅制度的比較和借鑒[J].財會研究,2011,7:20-22.

          [47]郭淑榮.納稅籌劃[M].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16.

          [48]王姿蘭.淺析“營改增”對房地產企業的影響[J].財經界,2016(19).

          [49]袁州,何倫志.新常態下營改增對房地產企業的影響及對策[J].會計之友,2016(20).

          [50]蓋地,梁虎.轉型后的增值稅費用化會計處理方法探討[J].經濟與管理研究,2011,02:123-128.

          [51]蔣秀娟.淺析會計教學中固定資產增值稅轉型的核算與分析[J].科技信息,2011,20:210-211.

          [52]馬晶,魏健宇.增值稅轉型對企業財務狀況的影響[J].吉林化工學院學報,2011,08:68-70.

          [53]宋愛華.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J].財稅會計,2012.

          [54]劉俊輝.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實務探討[J].會計師,2013.

          [55]肖太壽.“營改增”后新老項目如何銜接?[J].施工企業管理,2016(10).

          [56]李永軍.適應“營改增”,必須做好新老施工項目銜接[DB/OL].中國有色金屬網,2016-03-17.

          [57]鄒忠明.營改增后跨區域經營建筑業增值稅相關業務處理[J].財務與會計,2016(18).

          [58]梁季.我國增值稅稅率簡并:與市場資源配置機制的對接、改革設想與路徑分析[J].財政研究,2014(9).

          [59]崔軍,胡彬.我國增值稅改革的路徑選擇[J].稅務研究,2015(6).

          [60]包秀娟.2009.適當弱化中國增值稅累退性的構想[J].沈陽大學學報,5.

          [61]樊勇.2012.增值稅抵扣制度對行業增值稅稅負影響的實證研究[J].財貿經濟

          [62]朱福興.服務業“營改增”稅負效應分析:會計學視角與觀點[J].財會月刊,2016,31:18-21.

          [63]姚地,關玉榮.營改增對現代服務業的影響及對策分析[J].商業經濟,2016,08:127-128+155.

          [64]孫欽平.海信集團ERP系統的開發與應用——物料管理模塊的實施[D].山東大學,2005(4).

          增值稅改革論文范文第4篇

          關鍵詞:增值稅;區域經濟;產業結構

          本文為2011年度河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課題論文(課題編號:HB11YJ078)

          中圖分類號:F81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2年3月29日

          一、增值稅改革對河北省經濟發展的有利影響

          1、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后續發展能力。增值稅轉型后,允許企業一次性抵扣新購入設備的增值稅,可降低企業生產成本,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增強企業后續發展能力。尤其是對鋼鐵生產、機械制造、石油化工等資本密集型企業的促進作用更為明顯。據統計,2010年河北省企業抵扣新購入設備所含的增值進項稅額51.7億元,使河北省21,853戶企業受益。河北省的25.4萬戶小規模納稅人也因征收率降至3%而減稅8.8億元。

          2、有利于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增值稅轉型可使企業大幅降低投資成本,獲得更多現金流量,從而激發企業增加投資和實施技術改造的積極性,對河北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是一次難得的發展機遇。生產型增值稅對于高新技術產業和基礎產業固定資產投資比重大的企業而言,稅收負擔十分沉重。因為企業要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就必須對老工藝、舊技術、落后設備進行大規模的更新改造,而大量購進的設備所包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許抵扣,造成企業稅收負擔重,創新資金不足的問題尤為突出。消費型增值稅政策允許企業抵扣其購進設備所含的增值稅,意味著稅前抵扣范圍擴大或計稅基數縮小,降低了企業稅收負擔,鼓勵企業購進先進的生產設備和生產工藝,促進了產業結構優化和升級,加快了經濟發展。

          從具體行業看,鋼鐵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金屬制品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有色金屬業、煤炭業、紡織業、農副食品加工業以及造紙業等行業由于固定資產投資金額較大,在增值稅的轉型后已經獲得了較大的抵扣稅額,企業利潤和現金流的增厚規模也隨之增大。因此,增值稅改革能較好地發揮稅收杠桿的調控功能,合理引導新增投資方向,優化新增投資結構,鼓勵技術革新和結構調整,促進河北省資本密集型產業發展。

          3、有利于完善稅制、公平稅負,增強省內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此次改革解決了固定資產重復征稅問題,使增值稅稅制更加完善,企業的稅收負擔更加趨于公平。從國外市場看,過去由于實行生產型增值稅,扣稅不徹底,導致河北省出口產品以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削弱了河北省出口產品的競爭能力,在與外國不含稅產品的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實施消費型增值稅后,扣稅更為徹底,河北省出口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大幅提升,海外出口額日益增長。從國內市場看,由于東北和中部地區均在此前實行了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試點,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實施消費型增值稅后,地區間、行業間稅負較為合理、平等,河北省企業與外省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完全處于同一起跑線上,競爭實力有所增強。

          4、有利于鼓勵企業投資,促進企業技術進步。企業投資意愿不強是河北省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要解決這一問題,關鍵在于提高投資收益率。從理論上分析,實施消費型增值稅,允許企業采購的設備進行稅前抵扣,可減少折舊、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投資成本,增加企業的利潤額,縮短企業的投資周期,提高投資收益率,這必然刺激企業加大投資。而且,消費型增值稅還具有“獎優懲劣”的作用,即企業投資越多,實際稅負越低。因此,只有那些經營業績好、技術改造愿望迫切、資金充裕的企業,才有能力更多更快地購置新設備,才能更多地享受到稅收優惠。據統計,2010年河北省工業投資完成4,997.3億元,同比增長24%;新開工項目24,918個,同比增長45.3%;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不斷增強,規模以上新產品創產值7,230.6億元,同比增長5.2%。由此可見,消費型增值稅對增加企業投資和新技術改造的積極性效果已逐步顯現。

          二、增值稅改革對河北省經濟發展的不利影響

          1、導致稅收收入短期內明顯減少。增值稅轉型改革后,首先對地方財政收入產生重要影響。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后,由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機器設備時可以全額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款,使企業應交增值稅款隨之減少,財政收入的結構性減收成為必然。2010年河北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機器設備應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款90.9億元,企業實際已抵扣增值稅進項稅款51.7億元,留抵稅額39.2億元。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多的行業,主要集中在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這5個行業進項稅額的申報數占全部申報數的53%。

          其次是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征收率減低的影響。雖然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由工業6%和商業4%統一調低到3%,有利于減輕中小企業稅收負擔,但河北省增值稅收入也因此減少8.8億元。

          再次是提高礦產品增值稅稅率的影響。從理論上講,將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3%恢復到17%。因下環節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相應增加,最終產品所含的增值稅在總量上并不會增加或減少,只是稅負在上下環節之間發生一定轉移,在總量上財政并不會因此增加或減少收入。但由于河北省是礦產品消耗大省,大量礦產品從省外購進,礦產品稅率提高,抵扣進項稅額增加,導致河北省增值稅收入減少。據統計,2010年因礦產品的增值稅稅率提高,減收32億元。由此可見,增值稅轉型,短期內將對地方稅收收入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雖然增值稅轉型后稅收收入中所得稅,消費稅的增收因素潛力較大,但因消費稅征稅范圍過窄,所得稅增長一般需要在5~10年中逐步體現,所以在一定時期內對河北省財政收入來講還不足以彌補增值稅減少的損失。

          2、導致投資規模迅速擴大,容易引發投資過熱。增值稅轉型改革客觀上能夠發揮鼓勵投資的作用。因為消費型增值稅比生產型增值稅擴大了抵扣范圍,能夠有效地降低投資成本,使企業獲得額外收益,企業投資收益率比在生產型增值稅條件下有所提高,企業的投資周期明顯縮短,從而增加了可投資性項目的范圍,有利于刺激企業加大投資的力度,提高企業的有機構成。然而,從經濟周期的角度來看,在經濟出現蕭條時,消費型增值稅可以起到保護投資,刺激經濟增長的作用,在經濟繁榮時期,消費型增值稅的實施,對投資的促進很可能加劇通貨膨脹的趨勢。

          增值稅改革論文范文第5篇

              論文關鍵詞 交通運輸業 營業稅 增值稅

              一、交通運輸業征稅狀況

              (一)我國目前交通運輸業征稅狀況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交通運輸業屬于營業稅稅目,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裝卸搬運,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3%,計稅依據為全部營業額。豍第二,2012年1月1日起,我國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2012年8月起,試點范圍進一步擴至10省市,并將逐步擴展到全國。增值稅是以商品或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我國增值稅采取差額抵扣的方式,即根據銷售的商品和提供的勞務,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出銷項稅額,在扣除取得商品或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差額即應繳納的增值稅。

              (二)交通運輸業“營改增”背景1.對交通運輸業征收營業稅弊端。(1)交通運輸企業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接受運輸服務的企業只能根據運輸發票就支付運費的7%進行抵扣,從而造成我國增值稅抵扣鏈條的中斷。(2)由于營業稅是對收入全額進行征稅,不能抵扣成本和費用中所含的已納增值稅額,從而造成重復征稅,加重納稅人負擔,不利于納稅人在公平稅負的基礎上展開競爭。重復征稅導致企業采取“大而全,小而全”的經營模式,分工粗,效率低,不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3)長期以來征收營業稅使得很多交通運輸企業會計賬簿混亂,財務核算不符合規范。同時由于營業稅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很多企業對技術研發、設備改造方面投入不足,不利于節能減耗,環境保護,也不利于交通運輸行業的整體發展。

              2.交通運輸業特點決定其具備改革基礎條件。(1)交通運輸業是國民經濟中專門從事運送貨物和旅客的社會生產部門,是先行于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行業,與生產流通密切相關。(2)運輸費用目前已納入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范圍,運輸發票已納入現行增值稅管理體系,改革基礎較好。

              二、交通運輸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產生的影響

              (一)“營改增”對企業稅負的影響據上海市統計局的統計數據,在上海營改增政策實施初期,交通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基本全部實現減負,一般納稅人稅負有所增加,據上海市統計局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有58.6%的交通運輸業一般納稅人稅負增加。據測算營改增后運輸業實際稅負由原2%左右提升到4%左右,究其原因是部分進項稅額無法抵扣,相關配套措施未落地。隨著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出臺,試點初期存在的問題得到基本解決,從上海財政部門公布的數據來看,2012年上海市交通運輸服務試點一般納稅人實際繳納增值稅53.1億元,與按原營業稅方法計算的營業稅額相比,減少稅收0.8億元。交通運輸業行業稅收增加幅度呈“逐月下降,漸趨平緩”的特征。

              (二)“營改增”后試點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1.稅率增幅較大。試點政策規定一般納稅人由原3%的營業稅改為11%的增值稅,稅率上升8個百分點,增幅較大。

              2.可抵扣進項稅額較少。交通運輸企業營業成本主要包括油料消耗、過路過橋費、人工成本、場地租金、保險費等。(1)固定資產。試點政策11%的稅率主要考慮交通運輸企業購置固定資產可抵扣數額較大,但調研中發現固定資產抵扣數額大,但使用周期長,一般陸路運輸所用的卡車要使用8年以上,輪船、飛機等更久,所以企業并不經常購置固定資產,并且試點政策從公布到正式實施間隔時間較短,有些企業剛剛購置完固定資產,造成試點政策實施當年可抵扣進項稅額較少。(2)油耗。目前雖然企業可辦理油卡根據使用情況開具增值稅進項發票,但實際執行過程中,一方面由于可使用油卡的加油站如果距離較遠,在運輸過程中司機往往選擇較近的加油站先進支付油費。另一方面及時可以使用油卡,但企業需預先在油卡中墊付大量資金,并且司機要開具增值稅發票需要持有公司營業執照、單位介紹信、稅務登記證、身份證明等文件資料,但一個公司里往往有多個司機在跑長途,很少讓司機帶上述證件。(3)修理費、汽配費。對于長途運輸而言,由于業務是在全國范圍,故障也經常發生在運輸途中,所以多數情況是尋找附近修理廠進行修理,而很少使用公司預先購買的配件,但長途運輸道路沿線通常是一些小型維修場所,無法開具增值稅發票,并且可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場所維修費用相對較高,企業也很少選擇。(4)占企業成本較大的過路過橋費、人工成本目前并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也是造成企業可抵扣進項稅額較少的重要原因。

              3.企業增值稅專業知識缺乏。由于增值稅對會計核算要求較高,但交通運輸業長期以來征收營業稅,使得企業缺乏增值稅的專業知識,無法短時間內根據國家政策規劃企業經營策略,進行納稅籌劃達到節稅目的。一些企業存在財務會計不符合規范,賬簿混亂,無法正確計算應納稅額,正確區分可抵扣的進項發票等問題。

              (三)上海營改增試點在全國推廣的意義上海市根據“營改增”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企業稅負增加的問題制定了相應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設立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財政專項資金,對稅收負擔增加的企業給予財政扶持。針對交通運輸業出臺包括“營改增”后稅負增加累計超過5萬元以上的企業可以申請返還稅負增加額的70%、對外省市運輸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燃油、配件等費用已實際支出額進行抵扣等配套措施,保證了營改增工作的順利進行。“營改增”上海模式在全國起到了積極的示范效應,通過了解試點地區的營改增政策的執行過程中企業面臨的實際困難,總結營改增政策的不合理之處,有利于在全國范圍內推進營改增稅制改革順利進行。

              三、交通運輸業“營改增”法律制度發展完善

              (一)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直至擴展到全國交通運輸業由增值稅取代營業稅是我國稅制改革的最終目標也是根本的發展趨勢,將試點地區進一步擴大并逐步擴展到全國范圍既有利于我國增值稅稅收體制的完善,又可以避免試點地區產生的“稅收洼地”效應,減小稅制改革對非試點地區交通運輸業及上下游相關行業的影響,促進我國經濟的平穩發展。

              (二)進一步完善相關稅收法律法規及配套措施的建設1.稅率設計方面。從國際上看,各國實行增值稅的稅率基本可歸類為基本稅率(標準稅率)、較低稅率(優惠稅率)和較高稅率三檔。對于交通運輸業,各國普遍采用基本稅率和較低稅率,部分國家對交通更運輸業設置為零稅率,主要適用于出口商品與勞務,也有一些國家對公共運輸實行零稅率。從我國試點地區的情況來看,交通運輸業“營改增”試點后企業稅負普遍上升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試點政策設置的稅率沒有經過嚴格實證測算從而設置過高造成的,有關部門應分析總結試點地區試點企業的數據進行測算,規定出更加合理的增值稅稅率。另外,也可以參考國外的經驗,設置差別稅率,對公共交通領域征收低稅率或零稅率,以促進我國公共交通的發展。

              2.放寬一般納稅人標準。試點政策以年銷售額500萬元為界作為區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標準過高造成小規模納稅人規模大,征管不到位等問題。而小規模納稅人由于仍然不能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量過多仍不利于我國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完整性,難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稅制改革。同時小規模納稅人由于其財務賬簿不健全,發票管理等不規范,數量過多也會加重國家核定征稅負擔,還會引發一系列違法違規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犯罪現象。因此,合理劃分兩類納稅人的劃分標準,逐步擴大一般納稅人范圍,才能保證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廣泛延伸。

              3.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政策。(1)交通運輸業“營改增”的順利進行離不開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如上海市政府針對稅負不降反升的企業出臺了配套的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設立了營改增試點財政扶持資金,按照新稅制規定繳納的增值稅比按照老稅制規定計算的營業稅確實有所增加的試點企業為扶持的對象。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由于稅制變化對企業的影響,保證企業的良好發展。在“營改增”試點范圍逐步擴大的情況下,值得其他試點地區參考借鑒。(2)完善增值稅抵扣鏈條。科學的進項稅額抵扣機制是增值稅的靈魂所在,擴大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保持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完整性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國家應盡快出臺相關政策,把占企業成本較大的過路過橋費、油費也納入增值稅抵扣鏈條中。

              (三)完善稅收征管環境,加強稅收征管水平,加強宣傳1.隨著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不斷推進,產生的必然趨勢是中介組織的發達。針對交通運輸業目前財務賬簿混亂、企業內部專業人才缺乏的現象,國家可以出臺政策充分發揮注冊稅務師、注冊會計師、稅務律師等中介組織中專業人士的作用,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加強交通運輸企業建賬建制。

              2.加強國家的監督管理。交通運輸業作為“營改增”試點行業,由于政策頒布實際那較短,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使一些納稅人利用法律法規的漏洞進行避稅,形成一些灰色地帶,這就需要國家加強監督,及時出臺措施進行規制。

              3.加強稅收征管水平。交通運輸業原來由地稅局征收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由國稅局負責征收,加上交通運輸企業本身數量多、規模小、流動性強、稅源難以掌控,國家更應該完善稅收征管環境,提高稅務人員業務素質,加強稅收征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