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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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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研究論文

          心理研究論文范文第1篇

          一、心理健康狀態

          心理健康狀態與非健康狀態的區分標準一直是心理學界討論的話題,不少國內外心理學學者根據自己研究調查的結果提出了多種心理健康標準。筆者在臨床心理學實踐工作中,總結了前人的理論與經驗,提出了一簡捷的評價方法。即:從本人評價,他人評價和社會功能狀況三方面分析:

          1.本人不覺得痛苦-即在一個時間段中(如一周、一月、一季或一年)快樂的感覺大于痛苦的感覺。

          2.他人不感覺到異常-即心理活動與周圍環境相協調,不出現與周圍環境格格不入的現象。

          3.社會功能良好-即能勝任家庭和社會角色,能在一般社會環境下充分發揮自身能力利用現有條件(或創造條件)實現自我價值。

          二、不良狀態

          又稱第三狀態,是界于健康狀態與疾病狀態之間的狀態。是正常人群組中常見的一種亞健康狀態,它是由于個人心理素質(如過于好勝、孤僻、敏感等)、生活事件(如工作壓力大、晉升失敗、被上司批評、婚戀挫折等)、身體不良狀況(如長時間加班勞累、身體疾病)等因素所引起。它的特點是:

          1.時間短暫-此狀態持續時間較短,一般在一周以內能得到緩解。

          2.損害輕微-此狀態對其社會功能影響比較小。處于此類狀態的人一般都能完成日常工作學習和生活,只是感覺到的愉小于痛苦感,“很累”、“沒勁”、“不高興”、“應付”是他們常說的詞匯。

          3.能自已調整-此狀態者大部分通過自我調整如休息、聊天、運動、釣魚、旅游、娛樂等放松方式能使自己的心理狀態得到改善。小部分人若長時間得不到緩解可能形成一種相對固定的狀態。這小部分人應該去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以盡快得到調整。

          三、心理障礙

          心理障礙是因為個人及外界因素造成心理狀態的某—方面(或幾方面)發展的超前、停滯、延遲、退縮或偏離。它的特點是:

          1.不協調性-其心理活動的外在表現與其生理年齡不相稱或反應方式與常人不同。如:成人表現出幼稚狀態(停滯、延遲、退縮);兒童出現成人行為(不均衡的超前發展);對外界刺激的反應方式異常(偏離)等等。

          2.針對性-處于此類狀態的人往往對障礙對象(如敏感的事、物及環境等)有強烈的心理反應(包括思維、行為及動作行為),而對非障礙對象可能表現很正常。

          3.損害較大-此狀態對其社會功能影響較大。它可能使當事人不能按常人的標準完成其某項(或某幾項)社會功能。如:社交焦慮者(又名社交恐懼)不能完成社交活動,銳器恐怖者不敢使用刀、剪,性心理障礙者難以與異性正常交往。

          4.需求助于心理醫生-此狀態者大部分不能通過自我調整和非專業人員的幫助而解決根本問題。心理醫生的指導是必須的。

          四、心理疾病

          心理疾病是由于個人及外界因素引起個體強烈的心理反應(思維、情感、動作行為、意志)并伴有明顯的軀體不適感。是大腦功能失調的外在表現。其特點是:

          1.強烈的心理反應-可出現思維判斷上的失誤,思維敏捷性的下降,記憶力下降,頭腦粘滯感、空白感,強烈自卑感及痛苦感,缺乏精力、情緒低落成憂郁,緊張焦慮,行為失常(如重復動作,動作減少,退縮行為等),意志減退等等。

          2.明顯的軀體不適感-由于中樞控制系統功能失調可引起所控制人體各個系統功能失調:如影響消化系統則可出現食欲不振、腹部脹滿、便秘或腹瀉(或便秘-腹瀉交替)等癥狀;影響心血管系統則可出現心慌、胸悶、頭暈等癥狀;影響到內分泌系統可出現女性月經周期改變、男性障礙……等等。

          心理研究論文范文第2篇

          一、中國民族心理學研究現狀

          后,尤其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民族學界在民族心理學的研究內容方面,逐漸擺脫了前蘇聯有關民族心理學研究的影響,將民族共同心理素質作為民族心理學的一個層次進行研究,同時構建中國民族心理學的研究方向、原則、內容,逐漸將中國民族心理學納入心理學的范疇。具體來說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質”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關注。建國以來,民族學界受前蘇聯民族學研究的影響,把主要目標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研究。斯大林在《和民族問題》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個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在這個定義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質作為民族四個特征之一,受到了異乎尋常的關注,許多學者著書立學,(注:參見熊錫元:《略論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吳團英:《試論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及其發展變化的特點》,《內蒙古社會科學》1988年第1期;吳團英:《民族心理素質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學刊》1982年第2期;顧學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在民族識別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學院學報》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談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質》,《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賀國安:《劉克甫談共同心理素質與民族自我意識》,《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華:《關于“共同心理素質”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學學報》1995年第1期。)對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內涵、外延進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錫元和吳團英對民族共同心理素質進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錫元認為:“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是一個民族的社會經濟、歷史傳統、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環境的特點在該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為通過本民族的語言、文學藝術、社會風尚、生活風俗、以及對祖國和人民的熱愛、對鄉土的眷戀,表現出自己的愛好、興趣、能力、氣質、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吳團英認為:“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點,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氣質及民族自我意識等諸種要素構成。”(注:吳團英:《試論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及其發展變化的特點》,《內蒙古社會科學》1988年第1期。)在對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特點理解方面,學者們大多認為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具有穩定性、持久性和漸變性;但在對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名稱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識以及民族自我意識均成為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代名詞。甚至《中國大百科全書·民族卷》在對民族性格、民族意識、民族感情等詞條的解釋中,均寫著參見民族共同心理素質。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興未艾。隨著研究的進一步深入發展,一些學者逐漸注意到對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關于民族定義四個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限制,于是開始將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納入心理學分支民族心理學的研究范疇。20世紀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從不同角度對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參見周星:《民族心理論》,《寧夏社會科學》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國民族心理形成的四個歷史時期》,《理論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凱:《民族心理研究概論》,《新疆社會科學研究》1990年第3期;熊錫元:《民族心理與民族意識理論問題補遺》,《中央民族學院學報》1993年第6期;戴慶渲:《民族心理及其結構層次芻議》,《學術論壇》1990年第2期。)戴桂斌認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質(包括民族的性格與能力)和民族心態(如民族樸素的社會信念、價值觀念及民族情趣等)兩個部分組成。(注:參見戴桂斌:《略論民族心理》,《青海社會科學》1988年第1期。)秦殿才認為民族心理分為民族的心理素質、價值體系、思維方式三個要素。(注:參見秦殿才:《改革開放與民族心理結構的調整》,《內蒙古社會科學》1988年第1期。)榮·蘇赫認為,民族心理劃分為四個層次八個要素:(1)民族群體價值觀念及其指導下的民族群體規范,包括價值觀念和規范意識以及同時產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個因素;(2)民族個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氣質、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練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維方式;(4)民族自我意識。(注:參見榮·蘇赫:《簡論民族心理和階級心理的辯證關系》,《內蒙古社會科學》1988年第1期。)戴慶渲認為民族心理結構應該由四個層次八個要素組成:第一層次,民族自識性及同時產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層次,民族思維方式;第三層次,民族個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氣質三個要素;第四層次,在價值觀念指導下包括價值觀在內的民族群體規范意識,如民族樸素的社會信念、道德觀念、民族審美情趣等。(注:參見戴慶渲:《民族心理及其結構層次芻議》,《學術論壇》1990年第2期。)李尚凱認為:民族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歷史條件影響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愛好、習俗、成見、信念、心理狀態等等精神素質的總和。民族心理的內部結構是多側面、多層次的。可將民族心理分為民族心理素質、民族心理狀態和民族自我意識三大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質是該民族在人類種系發展過程中所達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較為穩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認知特點、民族思維方式、民族氣質、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狀態是該民族對社會面貌、社會變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較為不穩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樸素的社會信念、價值觀念、民族情緒和情感、民族興趣和愛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識是對本民族所處社會地位、所具身心特點的自我認識和評價以及對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維護,表現著認識自己和對待自己的統一,包括民族認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氣節、民族中心主義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質、民族心理狀態和民族自我意識的統一整體,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質為基礎。(注:參見李尚凱:《論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師范大學學報》1991年第1期。)韓忠太認為,民族共同心理素質與民族心理是兩個本質不同的概念。在內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內涵是一個民族的成員以先天的神經系統為基礎,在后天的環境作用、教育影響、文化熏陶下,通過自己的主觀努力,逐步形成并發展起來的各種心理現象的總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質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內涵的一般屬性外,還具有“共同”和“素質”兩個根本屬性。從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個民族成員發生的各種心理現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外延只能包含一個民族全體成員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穩定的心理特征。在學科歸屬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歸屬于民族理論學,民族心理則歸屬于心理科學的一個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學的范疇。在研究課題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是民族學研究工作者的理論問題之一,他們的研究具有宏觀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則通常以心理現象為單位,具有微觀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質作為民族理論研究的一部分,沒有專門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則是運用心理學方法,如觀察法、訪談法、問卷法、測驗法、實驗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論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是為了解釋斯大林有關民族定義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質;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開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與整個心理學的研究目的聯系起來,即研究民族心理的發生、發展、變化的規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和民族心理是分屬兩個不同學科的概念。(注:參見韓忠太:《論民族共同心理素質與民族心理的區別》,《云南社會科學》1999年第5期。)從以上作者對民族心理的理解來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將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歸納為民族心理的一個層面,有的作者則認為兩個概念在含義上大相徑庭。另外,作者們對民族心理包含的內容持不同意見。

          第三,個體民族心理研究逐漸興起。如熊錫元對回族、傣族、漢族的共同心理素質進行研究,(注:參見熊錫元:《試論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思想戰線》1986年第6期;熊錫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質探微》,《思想戰線》1990年第4期;熊錫元:《漢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民族特征論集》,廣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質時,他認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個民族特征并不明顯,故共同心理素質在其形成過程中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并從強烈的民族意識、開拓與進取精神、心理狀態和與風俗習慣的交織、保族與衛國——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個方面來分析回族的優秀心理素質,同時也指出回族應該防止和克服民族狹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質。”(注:徐黎麗:《試論我國民族心理研究》,《蘭州大學學報》1995年第4期。)榮麗貞則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為例,認為祭祀風俗屬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風俗與民族心理的關系也是民族文化與民族心理的關系。(注:參見榮麗貞:《蒙古族祭祀風俗與民族心理淺述》,《內蒙古社會科學》1987年第6期。)蘇世同認為苗族主體心理深受以農耕為基礎的苗族文化的影響,表現出許多優良的心理素質,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質,這在文化風俗上有所反映。(注:參見蘇世同:《論苗文化與苗族主體心理結構》,《吉首大學學報》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則認為敢于冒險、敢于出家門、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觀念和堅韌不拔的性格、不輕商等是維吾爾人經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這種特征的歷史根源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環境及宗教。(注:參見伊力合木·克力木:《維吾爾族的經商心理及其歷史根源》,《社會學研究》1989年第4期。)還有其他一些學者也對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質進行了研究。如周興茂論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質,(注:參見周興茂:《論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質》,《湖北民族學院學報》2000年第3期。)那順呼吁重視對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參見那順:《重視對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烏達蒙族師專學報》2000年第1期。)閆麗娟、鐘福國論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質,(注:參見閆麗娟、鐘福國:《裕固族心理素質透視》,《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淵則綜述了幾個世紀以來對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況,(注:參見南文淵:《幾個世紀以來對回族民族心理的評說綜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國義論述了水族傳統文化心理,(注:參見石國義:《水族傳統文化心理思辨》,《貴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錦論證了朝鮮族文化心理特點,(注:參見崔英錦:《略論朝鮮族文化心理特點》,《黑龍江民族叢刊》1996年第4期。)馬麗華論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發展的心理素質,(注:參見馬麗華:《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發展的心理素質》,《云南民族學院學報》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討了歐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參見云公保太:《歐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銀軍和楊順清論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質,(注:參見銀軍:《試論侗族共同心理素質》,《貴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楊順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質初探》,《貴州民族學院學報》1992年第2期。)施建業論述了中華民族的審美心理,(注:參見施建業:《論中華民族的審美心理》,《北京社會科學》1994年第4期。)戴小明則對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質進行了對策性研究。(注:參見戴小明:《關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質的思考》,《新疆社會科學》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從民族發展和繁榮的角度探討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對民族本身發展的影響,旨在幫助少數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點,消除與民族發展有害的心理特點。但由于受民族學界有關民族共同心理素質討論的影響,許多作者對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個體民族心理時總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其實,從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內容來看,均屬于民族心理特點的范疇。

          第四,與民族心理相關的問題也成為一些學者的研究課題。如鐘元俊對民族傳統文化心理與民族教育的關系進行了論證;(注:參見鐘元俊:《試論民族傳統文化心理與民族教育》,《社會科學戰線》1989年第2期。)郭建榮、郭廣瑛探討了我國民族的心理和傳統對科技文化發展的影響;(注:參見郭建榮、郭廣瑛:《論我國民族的心理和傳統對科技文化發展影響》,《中央民族學院學報》1987年第4期。)張踐認為改造經濟心理是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的重要環節;(注:參見張踐:《改造經濟心理是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的重要環節》,《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論述了社會化的商品經濟與民族心理的社會化的關系;(注:參見郭大烈:《社會化的商品經濟與民族心理的社會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認為民族地區要改革開放,必須對民族心理結構方面的不良因素進行調整;(注:參見秦殿才:《改革開放與民族心理結構的調整》,《內蒙古社會科學》1988年第1期。)榮·蘇赫則認為民族關系和階級關系的相互作用,經過民族和階級交織在一起的微觀環境中介,經過民族心理構成因素和階級心理構成因素疊加滲透在一起的個人心理素質和自我觀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階級心理對民族心理的決定性制約和民族心理對階級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現在既屬于民族又屬于階級的主體行為中;(注:參見榮·蘇赫:《簡論民族心理和階級心理的辯證關系》,《內蒙古社會科學》1988年第1期。)李景春討論了民族心理素質與國民素質教育的關系;(注:參見李景春:《論民族心理素質與國民素質教育》,《沈陽師范學院學報》2000年第3期。)李尚武則比較了中西兩大民族精神心理結構的異同點;(注:參見李尚武:《中西兩大民族精神心理結構比較》,《中國國情國力》2000年第4期。)卜鼎煥論述了民族心理素質與現代化的關系。(注:參見卜鼎煥:《民族心理素質與現代化》,《哲學動態》1994年第12期。)另外,還有學者對“拓展中華民族精神的中介環節,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質,適應現代化的需要”進行了探討。(注:參見施國光:《拓展中華民族精神的中介環節,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質,適應現代化的需要》,《浙江社會科學》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雖然重點不同,但討論的均是與民族心理有關的問題,其最終目標還是希望通過學術探討,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質對社會發展的不利影響。

          心理學界也從改革開放以來開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發展變化規律,但從20世紀80-90年表的有關論文來看,以研究個體民族心理和個體民族成員的心理為主。如漢族和裕固族兒童心理發展比較研究、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諾族德育心理調查、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調查研究、北方少數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凱將其總結為六類:各民族兒童認知發展的比較研究,各民族個性和品德形成發展的比較研究,民族社會心理行為的比較研究,民族心理衛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論研究,跨國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較研究。(注:李尚凱:《論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師范大學學報》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凱對20世紀以來的民族心理學研究已經進行了詳細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復。

          二、民族心理學研究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民族心理學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這并不是說我國在民族心理學研究方面無懈可擊。筆者認為,民族心理學研究在定位、概念、內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著缺陷。第一,在學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學的定位不正確,即民族心理學應該屬于哪個學科沒有解決。多少年來,心理學研究者總認為民族心理學雖然是以民族為研究對象,但它在心理學方面的內容便決定了它屬于心理學科范疇;民族學研究者則一直認為民族心理學雖然偏重心理學研究內容,但其研究對象又是以民族為基礎,因此民族心理學應該屬于民族學研究范疇。其實,這兩種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從心理學方面來說,心理學是一門獨特的學科,但心理學的基礎是個體心理學或普通心理學,在此基礎上產生的許多心理學分支均屬交叉性的學科,如政治心理學、倫理心理學、管理心理學、社會心理學均涉及到政治學、倫理學、管理學、社會學的內容。民族心理學雖然偏重對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為研究對象,因此民族心理學應該是一門集民族學和心理學為一身的交叉性的學科。再從民族學角度來說,民族學雖然是以民族作為研究對象,但它研究內容涉及民族歷史、文化、政治、經濟、風俗習慣、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門綜合性、交叉性的學科。如果民族學研究民族心理,必須具備心理學和民族學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學基礎上產生的民族心理學無疑屬于綜合性和交叉性的學科,即民族心理學與民族學和心理學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但它同時又是一門獨立的學科。它的任務就是研究民族心理發展的軌跡,總結民族心理發展規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學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關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認識分歧很大。從20世紀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關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辯論來看,有關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概念多達數十種。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說服力,但無論從外延和內涵來看,均缺乏普遍意義上的規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學者將民族心理概括為四個層次和八個要素。這樣雖然能夠全面表達作者對民族心理這一概念的理解,但內涵過于膨脹,外延勢必縮小,而且作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煉性。有的學者則將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對民族心理的本質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筆者認為,民族心理屬于民族心理學的研究范疇,因此必須采用普通心理學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學研究的基本原則。普通心理學是研究心理現象的科學,它包括兩個互相聯系的方面,即心理過程和個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過程是一個運動、變化和發展的過程,它包括認識過程、情感過程和意志過程等三種過程。人們通過感覺、知覺、記憶、注意、想像和思維實現對客觀事物的認識過程;并在認識客觀事物的同時,會對客觀事物表示自己的態度,如滿意、喜歡、愛慕、厭惡、憎恨、妒忌、懼怕、憤怒、悲傷等,這就是情感過程。由于人們在進行心理活動時經常會遇到環境的影響,而人不肯屈服于環境,就要立志,擬定計劃和步驟,堅持不懈地執行,這就是意志過程。個性心理特征又稱個性差異,它表現在能力、氣質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識和技能等;氣質則是高級神經活動在人的行動上的表現,是人的相當穩定的個性特點之一,如直爽、活潑、沉靜、浮躁等;性格是人對別人和事物的態度和方式上所表現出來的心理特點,如剛直不阿與弄虛作假等。也就是說,人們的心理現象就是能力、氣質、性格之間的差異性和認識、情感、意志之間統一性的結合。民族心理學作為普通心理學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現象的科學,它也包括民族心理過程和民族個性心理特征兩個互相聯系的方面。民族心理過程則是指特定民族認識、情感和意志過程,民族個性心理特征則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氣質和性格上的差異。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齡、性別、經歷的人結合起來的共同體,因此民族的心理過程和個性心理特征上存在著差異。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認識、情感、意志等心理過程和能力、氣質、性格等個性心理特征的結合體。(注:參見徐黎麗:《論“民族心理”與“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廣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將其與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則認為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就是民族自我意識或民族意識,還有一些作者認為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筆者認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質這一概念中,素質特指民族心理素質,即與民族心理有關的素質,而素質這一詞匯在心理學上則指人的神經系統和感覺器官上的先天的特點,(注: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第1096頁。)由此可見,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則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經系統和感覺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點。所謂神經系統,是由中樞神經系統、外周神經系統和自動神經系統組成。中樞神經系統包括腦和脊髓兩部分,腦有頭蓋骨保護,避免外界的損害;脊髓是腦的延長,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內。神經由中樞系統分支遍布全身,對行為具有整體統一的效能。感覺神經趨向脊髓,而運動神經則遠離脊髓,兩者構成外周神經系統。外周神經系統則包括周身、軀干、內臟等器官的神經系統。(注:參見陳孝禪:《普通心理學》,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頁。)自動神經系統則專管營養生長過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環、肺的呼吸之類,它的機能自動進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稱自動神經系統,又稱植物性神經系統。以上所說的神經系統,則是心理產生的條件,一般來說,神經系統越簡單,則心理活動越簡單;神經系統越復雜,心理活動則越復雜。另外,除了這些神經系統以外,感覺器官也是心理產生的條件,如身體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膚,身體內部的動覺、靜覺、觸摸覺及機體覺(如消化器官的飽、餓、渴,呼吸器官的順暢、喘逆等)。(注:參見陳孝禪:《普通心理學》,第115頁。)有了以上的神經系統和感覺器官,心理現象也能夠表現出來。因此可以說,民族心理素質實際上是指民族心理產生的生理條件,即民族的神經系統和感覺器官上的先天的特點;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則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擁有的神經系統和感覺器官上的先天的特點。(注:參見徐黎麗:《論“民族心理”與“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廣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見,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是民族心理產生的物質性條件,兩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內容方面,民族學界重視民族心理的宏觀研究,心理學界則重視民族心理的微觀研究。多年來民族學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研究,近年許多學者開始將其納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疇內,并且構建中國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論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質仍是許多研究者熱衷探討的問題,即使在研究個體民族心理時,也要貫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名稱。關于此點,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詳細論述,這里不再重復。但由此可見,斯大林關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在民族學界仍有巨大的影響。心理學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絕大多數成果仍屬于個體民族心理或個體民族成員的心理領域,如民族兒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衛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國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較研究。(注:參見李尚凱:《論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師范大學學報》1991年第1期。)有關民族心理基本理論研究還有待進一步深入。可以說,民族學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視對民族心理理論的研究,而對一些個體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論的指導;心理學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視對個體民族心理現象和個體民族成員心理現象的探討。這種狀況的存在,雖然表明我國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觀和微觀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時也說明民族學和心理學在民族心理研究內容方面存在著差異。如果雙方不及時溝通,差異會逐漸擴大,宏觀研究和微觀研究得不到有機地結合,民族心理學的發展將受到極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學界和心理學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鑒。我國民族學經過一個世紀以來的發展,已經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論體系和具體的研究方法,這就是實地調查法,它是民族學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謂實地調查,是經過專門訓練的民族學工作者親自進入民族地區,通過直接觀察、具體訪問、居住體驗等方式獲取第一手研究資料的過程。(注:參見林耀華主編:《民族學通論》,中央民族學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頁。)它包括許多具體的調查方法,如觀察與參與觀察、個別訪問、調查會、問卷法、譜系調查法、自傳調查法、定點跟蹤調查法、文物文獻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較研究法、歷史文獻研究法、跨學科綜合研究法、數理統計方法也成為民族學研究的方法。(注:參見宋蜀華、白振聲主編:《民族學理論與方法》,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頁。)但從20世紀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學進行的心理研究問題來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質這一概念一直束縛著研究者們的頭腦,因此有關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論探討階段。一些研究個體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學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學的實地調查法(親自到民族地區體驗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個體民族心理的研究者為本民族成員,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發展中的共同規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間去,也很難得出客觀和公正的結論,因為民族個體的心理現象千差萬別。一般的學者在研究個體民族心理時,總是依靠文字資料,因此熊錫元先生倡導的使用實地調查法進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參見熊錫元:《要加強民族心理的調查與研究——〈民族心理調查與研究:基諾族〉序》,《民族理論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學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學研究方法相同,即從選題開始,經過文獻綜述,形成假設;選擇研究類型,對變量進行分類;選擇被試,制訂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資料,得出結論;最后撰寫科研報告。在具體的研究過程中,一般采用非實驗法,而非實驗法又有五種具體方法,它們分別是調查法、測驗法、實地考查法、歷史研究法、地域比較法。(注:參見李尚凱:《論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師范大學學報》1991年第1期。)心理學者使用這些比較規范的研究方法,在個體民族成員心理和個體民族心理的研究過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并且對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進行了對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學在民族心理理論方面內容很分散,很難從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總結某一民族或整個中華民族的心理發展規律。另外,民族學和心理學在具體研究方法上有許多雷同之處,但由于雙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許多重復的研究項目出現,改變這種狀況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學研究的發展前景

          民族心理學是一門新興的、多學科的、交叉性的學科,盡管在定位、概念、內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隨著各民族物質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將受到普遍關注,民族心理學研究前景光明。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民族學和心理學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進行交流與合作已勢在必行。屬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疇的內容很多,我們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論和民族問題無一不與民族心理有關。例如,在處理兩個民族關系問題時,如果不了解這兩個特定民族的心理現象和心理特點,從而對他們的行為做出預測,就無法制定出解決民族關系問題的對策。筆者在甘寧青地區研究民族關系問題時經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數民族群眾的心理過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時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員之間的糾紛上升為民族關系問題。(注:參見徐黎麗:《甘寧青地區民族關系發展趨勢》,蘭州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頁。)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時,如果不考慮各個民族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個性心理特征,即使這些政策能夠幫助各個民族發展經濟和文化,他們也不會接受。在西北許多少數民族地區實行的計劃生育政策,盡管從長遠角度來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長期以來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們無法在短時間內接受這一政策,因此執行難度較大。(注:參見郭正禮主編:《市場經濟條件下新疆民族關系的對策研究》,新疆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頁。)另外,諸如民族風俗習慣、語言文字、等均與民族的心理活動有關。因此民族學界要深入地進行民族研究,必須與心理學界建立廣泛和長期的聯系。從心理學界來說,盡管心理學在理論和方法上日趨成熟,但民族心理學作為它的一個分支,還是一個新鮮事物。民族學界長期以來積累的各種實地調查材料和理論研究成果,均可以成為心理學工作者進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學和心理學攜手研究民族心理問題勢在必行。如果合作得當,中國民族心理學研究將結出累累碩果。

          第二,個體民族心理研究在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是民族心理研究的主流。目前,我國正在實施的西部大開發在某種程度上是西部民族地區的大開發。隨著西部大開發的深入進行,國家、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和開發商希望對西部各個民族有個全面的了解。西部各個民族在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積淀下來的心理特征,必定在民族區域自治法和自治條例實施過程中以及在民族經濟和文化發展過程中產生影響,這些影響,既有積極影響,也有消極影響。其中,民族心理的積極影響將促進西部大開發各項戰略決策的實行和促進西部民族地區的發展,如維吾爾族和回族善于經商的心理特點則有助于這兩個民族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消極影響則會阻礙西部大開發的順利進行和民族地區發展,如一些民族閉關自守的心理特點則不利于該民族的發展和進步。許多從事民族心理研究的學者,已經注意到這一點,并深入西部民族地區,調查西部各個民族的心理特征,在此基礎上,寫出了個體民族心理的研究論文,并積極倡導各個民族發揚優秀的民族心理特征,拋棄與民族經濟文化發展不相適應的心理特征,使西部各個民族早目走上興旺發達之路。隨著西部大開發的進一步實施,個體民族心理研究會進一步深入發展。因為西部大開發的各項政策和法規的實施需要西部各個民族的配合,各個民族要配合國家的戰略決策,首先要在心理方面充分地認識和理解西部大開發對西部各個民族帶來的好處,然后才能在行為上支持和擁護國家的決策。

          心理研究論文范文第3篇

          [論文摘要]本文從人格與心理素質決定一個人工作成敗的特殊視角,全面分析圖書館員應具備的人格類型與心理素質。

          1人格概念及其特點

          人格一詞來源于拉丁文,本意是指面具。所謂面具,就是演戲時按劇情需要所畫的臉譜,它表現劇中人物的角色和身份。用面具來定義人格,實際上包含兩個層面的含義:一是指個人在生活舞臺上表演出的各種行為和表現;二是指個人蘊藏于內、外部未露的特點。“正所謂蘊藏于中,形諸于外”。按心理學分析,人格是個體在行為上的內部傾向,它表現為個體適應環境時在能力、情緒、需要、動機、興趣、態度、價值觀、氣質、性格和體質等方面的整合,是具有動力一致性和連續性的自我,是個體在社會化過程中形成的給人以特色的心身組織。人格是社會塑造的產物,它的形成和個人的教育、家庭、社會人文環境有直接關系。人格在社會學視野中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整體性。即人格概念是融人的社會性、生物性及心理性于一體,以人格概念來認識人,可以全方位、多角度來透析人,可獲得全面準確的認知。人格概念是統一的整體,不可割裂。

          第二,積淀性。即人格形成是在人的社會化過程中逐漸積淀的,童年時的社會烙印是人格內核,以后的社會塑造形成人格外層,每個人的人格物質都反映社會烙印。

          第三,可測性。即人格類型物質,可以通過現代科學技術,有效、準確測定。

          2人格類型必須與職業特點相匹配

          美國著名的職業生涯指導專家霍蘭德,將職業選擇看做一個人人格的延伸。他認為職業選擇也是人格的表現。同一職業團體的人有相似的人格,因此對很多問題會有相似的反應,從而產生類似的人際環境。他認為:個人的人格與工作環境之間的適配和對應是職業滿意度、職業穩定性與職業成就的基礎。由此,霍蘭德假設:在我們的文化里,大多數人可分為六種類型,人所處環境也可以相應照此劃分。這六種類型可以按固定順序排成一個六角形。

          現實型(R):有運動機械操作的能力,喜歡機械、工具、植物或動物,偏愛戶外活動。

          傳統型(C):喜歡從事資料工作,有寫作或數理分析能力,能夠聽從指示,完成瑣細的工作。

          企業型(E):喜歡和人群互動,自信、有說服力、領導力、追求政治和經濟上的成就。

          研究型(I):喜歡觀察、學習、研究、分析、評估和解決問題。

          藝術型(A):有藝術、直覺、創造的能力,喜歡運用想象力和創造力,在自由的環境中工作。

          社會型(S):擅長和人相處,喜歡教導、幫助、啟發或訓練別人。

          一個人從事的職業與其人格類型相符時,就可能發揮出能力,容易做出成就;反之可能導致其原有才能的浪費,或者必須付出更大的努力才能成功。這就是要深入研究人格類型與職業特點相匹配的根本原因。

          3圖書館工作的特殊性

          《法國大百科全書》說:“圖書館是按一定順序將各種文獻歸類收藏起來的場所”“圖書館的任務就是保存用各種文字記載下來的人類思想”。保存人類思想也即是保存人類文化。文化是人類歷史的遺產,是傳統和經驗的積淀。社會的發展創造了文化,人類為了避免文化的喪失就必須加以保存和傳播。圖書館的職能就是保存和傳播文化,圖書館的職能特點就是管理記錄人類文化和人類偉大智慧的圖書,要永遠以書為友,以書為伴,為人找書,為書找人,做好管理、研究、開發與服務工作。其次文化還有激勵人心的作用,著名學者丹尼爾·貝爾在《資本主義文化矛盾》一書中,對文化的詮釋為:“文化本身是為人類生命過程提供解釋系統,幫助他們對付生存困境的一種努力。”貝爾的觀點為多數學者所認同,文化說到底是一種解釋系統,它為人類生活提供精神動力,信仰支持,使人類本身能有信心、有力量和有勇氣克服困難、戰勝險阻,達到生命過程的和諧,這就是文化的終極目的。圖書館是社會文化力的核心,是老百姓的精神家園,生活中的良師益友。

          圖書館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給處于困境中的人們以寶貴的精神支持,把圖書館特有的人文關懷送到每個人的心坎上,使我們的生活更和諧、美好。圖書館工作要為龐大的文獻流、信息流整序,這就要求從業者工作必須高度認真,并要求堅韌與準確,工作瑣細但要求有耐心,來不得草率與差錯。從業者必須具備專注、耐心、求真與韌性的心理素質才能勝任工作。

          4當前圖書館錄用新館員工作的缺失

          圖書館事業要發展,必須隨時補充新生力量,招聘優秀人才,但當前《圖書館法》尚未頒布,全國圖書館行業沒有統一的、法定的錄用人員的程序與機制。由于沒有圖書館職業準入制度,沒有法定的圖書館員任職資格,沒有自主招聘館員的權力,一切聽命于組織部門安排,結果出現一系列非理性現象。有的人根本不熱愛圖書館工作,只想把圖書館當做中轉站、避風港,但卻由于權力因素的作用而順利進館,同時在錄用人員時普遍存在著只重學歷、而忽略心理素質的現象,結果一些人格缺損、心理素質不健全的人也順利進館。在實際工作中,這些人的缺點充分暴露:工作不認真,與讀者吵架,不熱愛、不珍惜圖書,造成圖書毀損丟失,性格古怪不能與同事友好相處等,這給圖書館事業造成損失。事實深刻表明,如果一個人的心理素質不健全,人格缺損,即使有著高學歷和良好的智力素質,也很難把工作做好,甚至起到負面作用。因此,在招聘新館員時,必須強化對應聘者心理素質的考核,這是絕對不能忽視的。

          5不適合圖書館工作的4種人格類型

          5.1低認知人格

          低認知人格,即人格基本要素之一的認知水平低。這種人由于所受教育程度的限制,見識淺乏,能力不濟,社會實踐能力低下,社會責任心差,社會溝通和社會參與程度低,缺乏知識資本。低認知人格根源在于人格要素發育不充分、不完善。

          由于圖書館是以圖書、文獻與信息為工作對象的,不具備一定的文化水準與人文知識素質就無法工作。低認知人格的人,不愛書,不了解書,不了解圖書館工作的人文內涵,如果他們來圖書館工作只會起負面作用。

          5.2片面功利型人格

          片面功利型人格,是由于人的畸形社會化造成的一種精神發展失調。此類人心中只講功利,只知金錢地位和眼前的物質利益,為了利益他們可以為所欲為。圖書館的職業道德要求圖書館員要具有熱誠服務、甘于奉獻的精神,因此片面功利型人格者,不適于在圖書館工作。

          5.3浮夸型人格

          浮夸型人格的人,敏感、好動,情緒穩定性差,做事馬虎,責任心不強。而圖書館工作特點是要求絕對認真細致,不能草率從事,所以此類人也不宜在圖書館工作。

          5.4虛偽型人格

          虛偽型人格是雙重人格的一種,其表現是言不由衷,口是心非,表里不一,不暴露自己真實思想和目的,在生活和工作中,他們無誠實可言。誠實是圖書館館員的人格底線,所以不論專業技能如何,無誠信者不適合到圖書館工作。

          上述的4種人格——低認知、功利、浮夸與虛偽型人格,都是由于人格要素發育不充分造成的。圖書館在考核招聘人員時,不僅要考核他們的文化素質專業知識,更要考核他們的心理素質與人格類型。

          6圖書館員應具備以下人格類型及心理素質

          圖書館員所從事的職業是管理人類的文化和思想、管理文獻與信息,研究、開發并提供給廣大讀者。圖書館的工作具有學術性、服務性和嚴格的規范性。為了圖書館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必須選聘優秀人才來館工作。從人格類型上分析,筆者認為圖書館員應具備以下人格類型和心理素質。

          1高認知人格

          文化水準高、知識面廣,有獨立的研究能力,對新事物敏感,有較強的認知判斷能力。高認知人格的形成與個人受教育背景有關。高認知人格者,必然崇敬文化,熱愛圖書,善待圖書,能充分發揮圖書的社會價值。

          6.2傳統型人格

          按霍蘭德理論,傳統型人格者喜歡從事資料工作,有寫作分析能力,能夠聽從指揮,完成瑣細工作。而圖書館工作正需要耐心細致、認真、踏實、不浮夸和不急躁的人,這樣的人才能處理好龐大的信息流、文獻流,使其規范、有序,發揮作用。

          6.3協調型人格

          擅長與人相處,善于協調人際關系,有愛心、有耐心,能積極拓展人際良性互動。此類人在圖書館讀者工作中能發揮積極作用,加強與讀者溝通,理順關系,反饋意見,改進工作。

          6.4誠信型人格

          對待工作對待同事,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光明磊落、誠實可靠。此類人在圖書館工作中可以充分發揮作用,因為誠信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首要條件。

          6.5具有人文素質

          深刻了解圖書館工作人文內涵,以人為本,善待讀者,注重每位讀者的需求,把服務讀者作為自己的天職。在圖書館具體工作中,較善于發揮人文精神,善盡圖書館社會職能。

          6.6具有可塑性強的素質

          具有學習潛力,具有從事多項工作能力,能適應社會飛速發展變化提出的新挑戰、新要求。上述幾種人格類型并不要求圖書館從業者完全具備,但最關鍵的是應具備高認知人格與誠信型人格。具有廣博知識與誠實守信的人,可以在圖書館工作中大有作為。

          7愛書是圖書館員職業生命線

          能從事圖書館工作是幸福的,因為你守護、管理和傳播的是圖書,而圖書是傳承人類文化、人類思想的載體。一個圖書館員首先必須愛書,對書長存崇敬之心、珍愛之情和守護之義,只要心懷此種情愫,才能熱愛圖書館,也才能熱愛讀者,忠誠圖書館事業。愛書是圖書館的職業生命線,也是圖書館員職業準入資格的底線,對于這個關鍵問題,我們每個圖書館工作者都必須有清醒認識。

          8結論

          阮岡納贊曾明確指出:“一個圖書館成敗的關鍵在于圖書館工作者。”在美國圖書館界有一種說法,在圖書館服務工作中“圖書館建筑”所起的作用占5%,信息資料占20%,圖書館員所起的作用占75%。可見圖書館員的作用是何等重要。選聘優秀合格人才參加圖書館工作,是保證圖書館事業持續發展的關鍵。圖書館今后選聘人才時,應既重視文化水準,又重視心理素質,這是一個不應忽視的課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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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黃紅梅.圖書館員的個體分析與管理[J].圖書館建設,2006,(2)·

          心理研究論文范文第4篇

          論文摘要:逆反心理是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種現象。逆反心理的存在,對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大阻礙,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研究分析大學生逆反心理的現象及原因,探討消除或者糾正其逆反心理的對策,對于增強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和促進大學生全面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逆反心理”是指“客觀環境與主體需要不相符合時所產生的一種心理活動,具有強烈的情緒色彩,即帶有較強烈的抵觸情緒。”大學生對思想政治教育的逆反心理是指大學生因為自身認知結構與教育者傳授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信息發生沖突,而引起的與教育目的相背離的心理反應。

          一、思想政治教育中大學生逆反心理的表現

          大學生逆反心理的主要表現就是有意識地做所不被期望的事情,獨樹一幟,標新立異成為當代大學生追求的一種時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否認思想政治教育的價值所在。有些大學生認為思想政治教育只是空談,沒有實際價值,想法設法逃避思想政治教育,不能真正把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內化為自身的思想和行動,而只熱衷于像語言類、技術類等對其以后的發展前途能產生直接影響的學科的學習。

          2.對正面的宣傳教育作片面的反面思考。有些大學生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正面宣傳時往往與社會上個別的黑暗現象作對比,以偏概全的片面否定正面宣傳。對英雄事跡和模范先進人物也以有色眼光來判斷,認為那只是沽名釣譽的作秀行為,給予排斥和嘲諷。

          3.標榜不良傾向,追求個勝自我。有些大學生是非價值判斷發生歪曲,對好學風,好榜樣不以為然,對不良傾向卻盲目崇拜。打架斗毆、拉幫結派被看成是英雄主義,男子漢氣概,而樂于助人、遵守校規校紀的學生則被認為是傻子、窩囊廢。張揚個性,標新立異成為其追求的目標。

          二、思想政治教育中大學生逆反心理的原因

          (一)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體因素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體既包括教育者也包括受教育者,二者的素質因素直接影響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1.思想政治教育者。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計劃者組織者和實施者,教育者的素質直接影響施教的后果。作為教育主體的教育者如果自身存在瑕疵,必然引起受教育者的逆反心理。其影響主要有以下方面:(1)思想政治教育者的教育態度。教育者與受教育者的地位是平等互動的。在施教過程中,教育者往往忽視受教育者的主體性,僅僅把大學生作為被改造的對象,沒有平等意識,也不注重受教育者的反饋。大學生在這樣的情況下,自尊心受挫,產生抵觸情緒。(g)思想政治教育者的教育方法。思想政治教育不僅是門科學,更是門藝術,需要教育者能充分發揮其聰明才智,因才施教。而有的教育者不注重受教育者之間存在的生理和心理的差別,只是作為國家方針政策的傳話筒,生硬的灌輸,照本宣科。這種單一的授課方式是存在個體差異的受教育者不能得到滿足,引起大學生的反感。(3)思想政治教育者的教育內容。有心理學家曾做過實驗證明:在溝通說服中,觀點呈現增多,同意人數會增加,但當達到一定呈現次數后,同意的人數反而會下降。大學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與中學的德育課內容有交叉,教育者如果沒有適時提煉出反應時代和人的發展需要的教育內容,而只是簡單的重復,對于對知識渴求心理極強的大學生來說勢必不能滿足其心理需求,相反,會使他們產生逆反心理。

          2.受教育者。作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體的大學生,其逆反心理的產生也有其自身的原因:(1)成長階段的生理心理因素。大學生正處于人生發展階段青春期的中后期,生理、心理發育機制日漸成熟,獨立意識和自我意識顯著增強,為了滿足自我表現和引人注意的需要,往往做出與其期望相反的舉動。同時,好奇心和求知欲的增強,也使大學生對明令禁止的事情產生一探究竟的期望心理,而思想政治教育具有較強的理論性,對實際問題不能面面俱到,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還沒有完全內化為大學生自身的思想品德素質之前,容易引起大學生的質疑。另外,由于大學生缺乏實際生活的鍛煉,社會閱歷淺,判斷是非的能力還不成熟,看待問題往往過于簡單,當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問題以其自身的認知結構的判斷結果與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相矛盾時,容易對思想政治教育產生逆反情緒。(2)發展階段的需要因素。市場經濟條件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和需要。大學生面臨交友、擇業等各方面的壓力,用各種技能武裝自己,參加各種資格培訓似乎才是大學生的真正需要。思想政治教育的物質價值在現實生活中并不能直接體現,這種潛移默化的教導方式導致大學生并沒有正確認識到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作用,因此產生逆反心理。

          (二)思想政治教育的環境因素

          一方面,我國目前正處于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時期,社會各方面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人們思想的獨立性、選擇性、多變性和差異性日益增強,價值多元化日益明顯;拜金主義、個人主義、享樂主義等社會不良傾向嚴重侵蝕著學生的心靈,影響著學生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取向。另一方面,現在是網絡信息時代,大學生是網民構成的主體,網絡的虛擬性,隱蔽性和隨意性,不良的網絡行為容易使個體角色混亂,造成人格的虛擬性、封閉性、變異性和迷失性。另外,許多學生在分析批判能力不足的情況下盲目接受外國文化的觀點,把我國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進行簡單對比,得出錯誤結論,從而導致信仰動搖,對思想政治教育產生不信任感和抵觸情緒,造成了思想上認識上的混亂和認識上的偏見,進而強化了心理上的逆反傾向。

          (三)思想政治教育的過程和方法因素

          目前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課主要教導方法就是理論灌輸。教育者并未全面準確向受教育者展現各種重要相關信息,僅靠某些“大道理”來誘導大學生,使其在認知方面發生變化。其出發點是控制受教育者的理解和認知,而不是幫助他們理解和認知,在教育實踐過程中,一些教師專注于將書本中宣傳的主流價值觀念“灌輸”給學生,沒有對那些非主流觀念作深入批判分析。這種“明令禁行”的教導更激起了大學生獵奇的心理,對他們逆反心理的產生起到了誘導作用。

          三、預防或消除思想政治教育中大學生逆反心理的方法措施

          加強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克服大學生對思想政治教育的逆反心理,必須進一步改進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素質。同時要盡量消除來自社會的不良影響,凈化社會環境。

          1.提高教育者工作能力,以現代化的方式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同樣需要現代化的觀念和手段。思想政治教育現代化就是要改變傳統的、封閉的教育觀念和體系,打破僅僅局限于書本、理論的界限,建立開放的教育體系;不斷更新、拓展新的理論方法,選擇現實生活中的實際內容和環境內容開展教育,用具有現代化發展趨勢,體現時代特點的人和事來教育大學生;用現代科學技術武裝、改造教育信息的傳播媒體,以實現教育手段的最優化。

          2.改變教育模式,以主體互動的模式進行思想政治教育。“以人為本”,把人作為教育的主體和目的,而不是客體及被改造的對象;確認受教育者的主體地位,發揮和尊重受教育者的主體性,倡導和尊重受教育者的獨立性、自主性、能動性、創造性和實踐能力的發揮;積極主動地與受教育者進行互動,在理解與對話中,實現思想與思想的碰撞,心與心的交流,相互激勵和促進,以求得共同發展進步。

          心理研究論文范文第5篇

          我國第五次人口普查數字顯示,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到1.3億,占總人口的10.41%其中65歲以上人口達到8811萬,占總人口的6.96%。依照人口年齡結構的標準,中國已經進入老齡化國家的行列,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的老年人口還將以較快的速度增長,預計到2015年60歲以上的人口將超過兩億,約占總人口的14%。隨著老年人口的比重日益增加,社會家庭的環境對老年人的身心及自身諸因素的影響老年人犯罪在社會犯罪占有的比重和數量也有增長的趨勢。據統計,某地監獄在押犯常年1200人左右,而老年犯罪人員1998年占到在押犯總數的1.2%,1999年占到在押犯總數的1.4%,2000年以占到在押犯總數的2.1%。因此老年人的犯罪增長應當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本文就是從剖析老年人犯罪的特點、原因以及如何預防老年人犯罪即預防老年人犯罪的對策等問題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一、老年人犯罪的概念

          所謂老年人是指生物上的人體結構和生理上的衰老,受生物學規律和周圍環境的制約與機體生長成熟這一序列同步,隨著時間的推移必然老化,具有不可逆轉性,但是由于人的生活環境不同,個人自身的生長條件和天生機體發育的差異,判斷老年人的標準也有所不同,根據人的生理機能心理狀態和角色作用,可分別從生理年齡、心理年齡、社會年齡來衡量。1982年在聯合國“老齡問題世界大會”上將老年年齡的界限定義為60歲。我國若以退休年齡為界限的話,則男性60歲以上,女性55歲以上已基本步入老年人的行列。1996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60周歲以上的公民。把我國老年人的起點年齡定為60周歲以60周歲為標準便于正確的估量老年人口變動對社會經濟的影響,更適合我國現有的國情。

          因此老年人犯罪概括起來說,指60歲以上的人所實施的犯罪。這是一種以年齡為標準對老年人犯罪下的定義。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可以區分為廣義和狹義的兩種。廣義的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即老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狹義的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即由于身體、心理、社會生活等方面處于老年化的過程中而引發的犯罪行為。前者著眼于行為主體,后者著眼于行為特征。狹義的老年人犯罪所包括的范圍較小,它把老年人實施的并非由于老年化過程而引發的犯罪行為排除在外。

          二、老年人犯罪的特點

          老年人犯罪與未成年人犯罪不同之處在于,老年人犯罪沒有因為年齡的增加而增加,反而因為年齡的增加而減少。然而,老年人犯罪也有自己特殊的犯罪現象、特點和犯罪原因,很值得我們注意。

          從不同的角度來看,老年人犯罪表現為不同的特點:

          (一)從犯罪主體上看,老年人犯罪多為孤寡老人,文化層次偏低。隨著社會的發展,子女成家后大都與老人分居兩處,致使老年人晚年生活孤獨寂寞,單調乏味,易滋生不健康的心理,從而滋生犯罪。而且這些老年人多為文盲或半文盲,文化水平較低。

          (二)從老年人犯罪的類型上看,男性多屬猥褻、、誘騙、放火、盜竊、侵占、窩贓、偽造、詐騙等,女性犯罪則以擾亂社會治安為主。

          (三)從老年人犯罪的手段上看,暴力型犯罪較少。進入老年期后,由于不同程度的生理疾病的存在,使老年人存在著運動障礙,這些決定了老年人所實施的搶劫、殺人等暴力型犯罪較少,他們往往采取教唆、誘騙、包庇等具有智能性、隱蔽性和間接性的犯罪手段。

          (四)從老年人犯罪的對象上看,多為弱勢群體。人進入老年以后,生理機能開始出現明顯的衰老變化。因此,一些老年人往往把犯罪對象直接指向沒有反抗能力或者反抗能力較弱的兒童、婦女、殘疾人等弱者。

          除了以上幾個可以明顯歸類的特點,還有一些特點,一些老年人犯罪是低文化者較多,農村老年人犯罪較多。近年來還有一些退休老干部利用自己多年的人際關系網,為家人或他人謀求非法利益,這一點也值得我們注意。

          三、老年人犯罪的特殊原因

          老年人犯罪除與未成年人犯罪、中青年犯罪和其他的各類犯罪有共同的主客觀原因外,還有一定的特殊原因。以下從幾個方面闡述并具體分析老年人犯罪的具體原因:

          (一)進入老年期以后人的身體機能和心理技能都面臨明顯下降趨勢。在身體機能上進入老年期以后人的許多器官和組織有相當程度的萎縮現象,如聽力下降,視力減退。控制自己的行為的能力減弱、反應變得遲鈍。因此老年人在特定情況下可能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從心理機能上來看,此時老年人心理上容易產生孤獨感和失落感。有些老年人變得敏感多疑。加上身體機能出現的衰退,自身抵抗能力的降低,使老年人對事物的認識出現了問題,從而引起了很深的猜疑心理和被害觀念,總懷疑他人是否侵犯自己,往往由于猜疑被害而發生防御性的犯罪行為。有些老年人情緒不穩定以自我為中心,老年期的人在情緒方面出現重要變化,產生情緒回歸現象,即老年人遇到挫折時不容易克制,常常失去理智,變得像兒童一樣任性固執沖動。有時變得自私起來,整天怨天尤人、固執己見、缺乏寬容。這些心理傾向是由于他們身心衰退而造成的。他們往往會感到自己身體衰弱精力不濟,不能恰當地解決遇到的糾紛,很容易因為小事而激起不可調和的矛盾沖突,出現攻擊性的言語和行為,造成人際關系緊張,有可能導致攻擊性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老年人在步入老年期以后,由于身體和心理的特殊變化常常會出現對社會生活的不適應;

          1.對離休,退休的不適應。對于大部分老年人來說,工作是他們生活的重心,工作收入是整個家庭的經濟來源。在工作當中可以全面的展現自我,體現自我價值,并得到他人和社會的尊重,從中得到快樂與幸福感。對于退休的老年人來說,他們從忙忙碌碌的工作中一下子松懈下來,覺得自己的生活沒有了重心,生活從此變得沒有意義,個人價值也無從體現,于是變得消極頹廢,此時最容易卷入違法犯罪的活動中。

          2.對生活貧困的不適應,對一些老年人來說若有退休金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的話則出現有關財產犯罪的可能較小。但對于另外一些老年人來說,本身并沒有很多的積蓄,一旦退休經濟上的收入更少,不可能完全支付生活開支,加上老年人容易患病,更需要金錢來保證及時治病。對于農村老年人來說,由于缺乏完善的社會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有子女提供,而子女因經濟狀況和思想道德水平不同,很容易發生贍養糾紛,當無人贍養又無經濟收入時他們可能會進行多種財產犯罪活動,用來解決經濟問題。

          (三)與家庭成員的相處情況也會影響老年人的犯罪行為

          1.與子女的關系影響犯罪行為。當老年人退休離休后,老年人的工資收入不再像以前那樣豐厚,他們的地位權利也不如以前,給家庭帶來的種種好處也不復存在,這樣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漸動搖,以前家長形象逐漸減弱。對農村老年人由于年老身體機能的衰退,各種機能的下降,勞動能力不如以前,也不像年輕時撐起整個家,于是家庭中的地位也不如以前了。一些修養較差,缺乏道德觀念,尊老養老意識淡薄的子女,看到這些情況很有可能以惡劣的態度對待養育自己多年的父母。同時老年人本身心理機能發生微妙變化,本身又會覺得自己為家辛苦操勞了一輩子做出了許多的努力,而當自己體弱多病身體不佳,正需要兒女照顧的時候卻遭到如此冷漠的態度,老年人的心里肯定不是滋味,很容易產生絕望輕生無用等情緒,于是心理上便出現了報復心理,“我過不好你們也甭想過好”。尤其是那些老年喪偶身邊無人陪伴,當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沒有人可以安撫;當心中郁悶時沒有人來傾聽;當遇到生病時,沒有人來照顧。長期的內心壓抑情緒一旦爆發,往往會造成嚴重的后果,出現犯罪行為是很正常的。

          2.與配偶的關系不睦造成犯罪

          當老年人退休后沒有工作來充實生活,心中不免有失落感。對新生活也會出現不適應,使老年人變得敏感多疑,情緒不穩,以自我為中心。這些心理上的變化都可能影響夫妻之間的感情,大多老年人容易激動往往無緣無故大發脾氣,把夫妻間往年的爛事抖出,互相揭對方缺點,引起雙方的不滿,各不相讓往往會造成夫妻間的矛盾沖突演化為犯罪行為。

          (四)由于惡習不改造成犯罪

          少數老年人之所以造成犯罪是因為惡習很深,積重難返,不思悔改造成的。如三進宮的老年犯鄭某,利用封建迷信欺詐脅迫等手段奸女。老年慣犯王某采用利誘的手段,先后多次利用看電視,給錢等手段對鄰居家的小女孩進行猥褻。

          (五)由于法制教育的不全面

          在我國,尤其農村地區,老年人文化水平相對較低,他們在為人處事是往往依照自己的經驗和當地的風俗習慣,對于法律知識非常陌生,法律意識淺薄,也就無從遵法守法了。當前我國正在加大普法宣傳,但往往會忽略對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尤其是農村老人。因此,他們的法律意識相對淡薄,很容易違法犯法走向犯罪道路。

          (六)由于道德教育的不全面

          人們往往認為老年人人生經驗豐富,辨別是非能力強,因此人們在關心老年人晚年生活中,往往認為老年人不需要思想道德教育。忽視了對老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當今多元化發展的社會,不免對包括老年人在內的成員的思想價值觀造成影響。加上一些老年人原本就存在一些不良思想意識,勢必使這些老年人由于是非,善惡,美丑觀念的混淆,比較容易主動或被動鼓勵參與或組織如封建迷信,黃賭毒等丑惡行為活動,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以上是從老年人的身體機能和心理機能,對社會的不適應,與家庭成員的關系,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等不同角度對老人犯罪原因進行的分析,但這些分析在理論發展中還不完善,還沒形成系統性和全面性。因此,當我們對老年人犯罪原因進行分析時要運用發展的觀點,進行全面的系統的分析研究。

          四、預防老年人犯罪的主要對策

          (一)建立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相結合的物質生活保障體系。目前,我們必須大力發展經濟,加強社會養老制度建設,實行國家,社會,家庭,個人公平負擔的原則。發展養老事業要學習借鑒外國成功的經驗,完善社區保障制度,解決老年人的社區保障,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問題。加強老年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可以采取政府投資興建,社會各界捐助贊助等多種形式興建,如在社區加強老年醫護,生活服務,文化體育等硬件設施,基礎設施,服務設施和服務軟件建設。形成完善的老服務體系,使老年人的物質生活,醫療保健,文化娛樂

          切實得到保障。

          (二)建立城鄉老年人的醫療保障制度。必須調整現有的醫療政策,完善醫療保險制度。尤其要保證破產企業,困難企業的退休人員看病交得起費用。建立健全老年的醫療救助制度,對城鄉沒有被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以及雖納入但無法獲得必要保障的生活困難的老人給予醫療救濟,國家實力貧困救濟醫院,專門救濟生活貧困人口,特別是老人。各個地方要經常組織醫療隊伍下鄉送醫活動,

          幫助貧困老人渡過難關。

          (三)重點救助貧困,生活艱辛的特困老年群體。各級政府應當從實際出發,建立健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貧困老人實行特別政策給予特別關愛。對貧困地區,國家給予適當的資金支持,使貧困地區的貧困老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政府可以通過建立救助貧困老年專用基金,有個政府老年工作機構負責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各級政府應創建條件,逐漸把有子女卻無贍養能力的貧困老年人納入鄉鎮五保供養范圍。建立城鄉對口醫療支援制度,定期為貧困地區的老年人防病治病。發動社會力量實施有針對性的特別救助等等。

          (四)依靠發展老年教育提升老年人身體,生活,精神質量。發展老年教育事業,針對老年的教育特點和規律,應從豐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入手,開展豐富多彩的老年教育和科學健身活動,使他們在學習,健身中得到快樂和知識。必須以滿足老年的實際需要為目標,解決老年人全體普遍關心的熱心和難點問題,爭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可以積極安排他們參加各種力所能及的活動,充實精神生活,讓有益的活動填補他們離開勞動崗位后產生的思想空虛,這樣可以避免發生違法犯法的現象。要加強對老年人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在全社會加強普法教育時一定要注意對老年人的教育,努力使老年人學法,知法,守法,不斷提高老年人的法制意識和道德水準,爭強老年人的法制和道德觀念。另外,不能忽視家庭是預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線,不能因為作子女的工作生活忙而忽略了對老年人生活上的照顧和情感上的慰藉,應當繼承和弘揚尊老的美德,尊重老人的人格,加強與老人的交流,關注他們的精神生活,減輕他們的失落感,讓他們幸福安度晚年。

          (五)把維護老年人的權益擺在司法工作的重要位置。我國1996年10月1日起實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我們要貫徹執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把老年人的工作納入法制化、制度化軌道。依法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尤其要慎重對待,妥善處理老年人犯罪案件。對老年人犯罪的案件的審判,須根據老年人的犯罪特點,犯罪的原因,犯罪的情節和危害的結果綜合考慮,在法定量刑幅度內盡量從輕判處。刑種選擇,刑期裁量,必須堅持以下原則:對于依法可判刑可不判刑的,盡量以不判為主;對于判刑可輕可重的,盡量以輕判為主;對于可關押可不關押的,以不關押為主。在審判程序和審判策略上,盡量照顧老年人身心特點,注意說服教育;審理用語規范化,保護老年人的自尊。區分具體案情,正確使用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老年人犯罪,除難以改造的累犯和慣犯外,一般其社會危害性較小,加上老年體衰,再犯可能性也較小,除個別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外可以使用緩刑。對于身體有嚴重疾病,符合法定保外就醫條件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做出暫予監外執行的決定。對于確有悔改表現,不再危害社會的,在減刑、假釋條件上給予適當放寬,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基本條件就可減刑,假釋。我們以要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危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保護被害老年人。另一面對老年人犯罪也要打擊,通過打擊使那些在犯罪邊緣的老人能懸崖勒馬起到教育和震懾作用,從而起到預防老年人犯罪的效果。

          (六)做好老年犯罪的教育改造和安置幫教工作。老年犯罪入獄人員比起其他年齡的罪犯相對較少,但隨著老年犯罪案件的逐年增加老年罪犯呈上升趨勢。由于老年人年老體弱獨立生活能力差,加上社會關系來往少,這種情況下老年罪犯會變得心灰意冷對生活失去了興趣,這會增加對他們改造的難度,介于老人特殊的生理、心理特點,改造機關應采取比較寬容的態度,盡量少分配繁重的勞動任務。在做好獄內老年犯罪教育改造的同時還要做好老年犯罪的出獄安置工作,防止刑滿釋放或者假釋后因生活無著,走投無路而再次犯罪。為此,家庭、居民委員會、民政部門和社會福利部門,應及時解決刑滿釋放或假釋后老年罪犯生活出路問題。各地老齡工作機構和民政部門應協調好工作,在安置上給予適當關注,落實生活保障措施,預防再次犯罪。

          以上是從不同的角度來探討預防老年犯罪的對策與措施的,但我們還要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1.我們要在現實條件下來談論某種預防措施,不能一味的追求預防成效而忽略了現實的可能性。如:在建設各種老年服務基礎設施時,應考慮本地的經濟條件和承受能力。

          2.對老年人犯罪應該綜合治理,充分發揮行政的、法律的、政策的、社會的多方面的積極作用。

          3.我們應以發展的觀點去研究老年人犯罪的對策。隨著社會的發展,老年人犯罪的原因,特點也會出現某些變化,我們的對策也應隨之變化。

          我們要把老齡工作視為社會主義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全社會都重視起來,努力創造一個適合人口老齡化的社會條件與環境,激發老年人為社會服務的意愿,引導老年人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充實他們的精神生活,使老年人安度晚年。這樣老年人問題就可以得到圓滿的解決的。另外,筆者認為在全國人口高齡化已到來之際,和現代社會小家庭日益增多的沖擊下,對于老年人犯罪問題的加強研究,應列為犯罪學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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