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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4號公布,2013年8月2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3號第一次修正,2015年5月2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0號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促進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培訓機構、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培訓(以下簡稱安全培訓)活動以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培訓的部門對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培訓是指以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前款所稱安全監管監察人員是指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從事安全監管監察、行政執法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和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是指從事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等。
第四條
安全培訓工作實行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教考分離的原則。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指導全國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全國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國家煤礦安監局)指導全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全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指導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培訓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培訓的部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按照各自工作職責,依法對所轄區域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安全培訓的機構應當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從事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注冊安全工程師等相關人員培訓的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將教師、教學和實習實訓設施等情況書面報告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
安全生產相關社會組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章程,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培訓有關服務,對安全培訓機構實行自律管理,促進安全培訓工作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
安全培訓
第六條
安全培訓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培訓大綱進行。
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與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
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大綱由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制定。
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組織制定。
第七條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定期組織優秀安全培訓教材的評選。
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優先使用優秀安全培訓教材。
第八條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培訓工作。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
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培訓,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
第九條
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也可以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安全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其他機構進行安全培訓的,保證安全培訓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第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所需經費,對從業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學校應當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如實記錄并建檔備查。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應當符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和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十二條
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發生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重新參加安全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對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應當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重新參加安全培訓。
第十三條
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實行師傅帶徒弟制度。
礦山新招的井下作業人員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新招的危險工藝操作崗位人員,除按照規定進行安全培訓外,還應當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實習滿2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招錄職業院校畢業生。
職業院校畢業生從事與所學專業相關的作業,可以免予參加初次培訓,實際操作培訓除外。
第十五條
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和人員培訓檔案。安全培訓相關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建檔備查。
第十六條
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工作的收費,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行業自律標準或者指導性標準收費。
第十七條
國家鼓勵安全培訓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安全培訓,包括遠程培訓。
第三章
安全培訓的考核
第十八條
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接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的考核,應當堅持教考分離、統一標準、統一題庫、分級負責的原則,分步推行有遠程視頻監控的計算機考試。
第十九條
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考核標準,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制定。
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標準,由國家煤礦安監局制定。
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考核標準,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二十條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考核;負責中央企業的總公司、總廠或者集團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考核;負責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和中央企業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
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其他從業人員的考核,由生產經營單位按照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考核標準,自行組織考核。
第二十一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安全培訓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檔案備查。
第四章
安全培訓的發證
第二十二條
接受安全培訓人員經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門在考核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頒發相應的證書。
第二十三條
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金屬冶煉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上崗證;其他人員經培訓合格后,頒發培訓合格證。
第二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安全合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和上崗證的式樣,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規定。培訓合格證的式樣,由負責培訓考核的部門規定。
第二十五條
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安全合格證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部門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特種作業操作證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頒發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合格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第二十七條
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人員的考核、發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安全培訓工作的監督管理,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機構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級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定期統計分析本行政區域內安全培訓、考核、發證情況,并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第二十九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的情況;
(二)建立培訓管理制度和教師配備的情況;
(三)執行培訓大綱、建立培訓檔案和培訓保障的情況;
(四)培訓收費的情況;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安全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安全培訓管理檔案的制定和實施的情況;
(二)安全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的情況;
(三)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接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的情況;
(四)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情況;
(五)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以及轉崗前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
(六)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機構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行為,均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報告或者舉報。
接到舉報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進行核查和處理。
第三十二條
監察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培訓工作監督管理職責情況實施監察。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安全培訓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安全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
(二)未按照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的;
(三)未建立培訓檔案或者培訓檔案管理不規范的;
安全培訓機構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故意貶低、詆毀其他安全培訓機構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三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合格證或者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除撤銷其相關證書外,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并自撤銷其相關證書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證書。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時間少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或者有關標準規定的;
(二)礦山新招的井下作業人員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新招的危險工藝操作崗位人員,未經實習期滿獨立上崗作業的;
(三)相關人員未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重新參加安全培訓的。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其他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七章
附
則
1.1化工企業安全職責沒有落實到位
經過相關部門調查顯示,現在很多化工企業出現這樣一種現象:企業相關的安全文件都已經制定完善,工廠生產的各個工序也有安全常識提醒和注意事項,但是責任人卻不明確,使得這些文件的制定似乎成了擺設,沒有管理者去進行監督和管理,即使出現問題,也找不到相關責任人。有一些化工企業稍微做得好一點的,會有相關部門的領導兼責安全的管理,但是也只是停留在表面工作上,在員工會議上進行宣傳一下,很少有企業會深入分析安全的問題,也沒有制定細節性的到位的制度措施。有一些企業會將社會上報道出來的其他企業的安全事故拿出來提醒員工注意安全,但仍然是流于形式,沒有真正深入管理者的人心,企業內部的安全問題責任不明,沒有落實到位。
1.2不重視安全培訓,培訓效果不佳
由于化工企業的產品特殊性,安全培訓是企業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其實際操作效果卻讓人大跌眼鏡。第一是培訓力度還有待大大提升,基本上絕大部分的化工企業對于安全培訓的實施是走走場面,拍拍照,流于形式,員工想去參加培訓就參加,不想去就不去,正規的考核根本沒有落實下去,其效果是很不盡人意的。第二是職工的安全意識差,即使是參加了培訓,由于不上心仍然無法很好地掌握安全技能的要領。第三是培訓質量差,化工企業由于對安全的不重視,也不會去聘請專業的安全講師對員工進行培訓,通常他們隨便在公司內部找一個相關管理者進行培訓,其培訓質量是不容樂觀的,這些現象都體現了化工企業忽視了安全宣傳教育的重要性。
2創新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2.1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意識
作為企業的管理者,一定要有高瞻遠矚的戰略思想,堅持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核心價值觀,堅持科學發展觀,做科學發展的領先者,要在確保員工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的同時促進當今社會經濟發展,積極響應“安全第一”的生產標語和生產原則。從里到外、從源到尾抓好安全工作,無論是在設備的引進過程中把好關,還是在生產的過程中加強監督,都需要引起領導的足夠重視,這種安全意識不僅要深入員工的心理,更有深入到領導者的心里。
2.2明確化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
化工企業的科學健康發展,必須做到將安全生產的責任落實到位。首先,相關安全生產的規范制度必須完善。企業必須把每個工序的安全操作規范名列出來,另外,相關的處罰條例一一審核列明,從而使員工在工作的過程中可以實時提醒自己,嚴格按照技術要求進行操作,增強安全隱患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其次,每個工序必須有一個安全負責人,每天監督和管理安全事宜。對于責任人導致安全事故的必須嚴懲不貸。
2.3認真落實化工企業安全培訓工作
對化工企業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的過程中,主要是在在培訓內容上,尤其是對化工企業的生產特點、作業環境、危險操作、設備狀況、消防設施等情況和典型事故案例進行剖析和深度講解,讓員工能夠深入了解企業安全情況。在培訓過程中,采取案例分析,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三方面進行培訓,從思想和實際行動上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是一個長期的學習過程,工作之余多學習多分析,多向老員工老師傅進行請教,切實將自己的安全、企業的安全和社會的安全結合起來,高瞻遠矚,為化工企業的長遠未來作打算,在企業內部營造一個注重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培訓后必須進行考核,考核不能通過的需要重新進行培訓,直至員工都能通過考核,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
3結語
2012年2月11日,我有幸參加了《生產干部訓練營》的培訓活動。培訓知識有很強的實用性,對日常工作和生產現場有很強的指導意義。經過這次培訓,作為一名生產一線的管理干部,我內心受到很大的觸動,使我對“執行力、現場5s 管理和浪費的消除、生產干部的角色定位與心態調整、工作計劃與時間管理、溝通與激勵能力提升”等內容有了全新的理解。
作為涂裝一車間的調度員,與車間生產管理、車間成本控制等零距離接觸。涂裝車間是能源消耗大戶,其中,漆、膩子、固化劑等價格昂貴,生產中不經意的浪費就會給公司帶來巨大的生產成本。2012年是公司的質量提升年,提升質量是企業生存的必要條件,管控成本是賺取更多利潤的手段,而我作為一線生產的管理人員,是公司質量提升、成本降低的先鋒隊,肩負著巨大的使命。
通過培訓,豐富了我的理論知識和實踐水平,對日常工作和管理等有了很大的幫助,也明確了以后自己努力的方向。下面,我談一下自己的體會:
1. 學習的理解 學習不是一種形式,也不是一種義務,學習是一種心靈的根本改變。只有從心靈的改變,才能完全的去掌握一種理念和一種思路,才能從根本上去理解“高效的生產管理與最低的成本控制”。
2. 責任 當面對車間涂裝和裝配的質量問題時,我應該更多的是考慮自己的責任,而不是歸罪與外。面對問題,積極尋找自己工作的
管理和決策的失誤,然后尋找問題的根本解決方案,才能提高車間的執行力,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返修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3. 現場管理 通過這次培訓,“現場管理”不是簡單的“5S 管理”。在以后的工作中,管理對象提升為“人、機、料、法、環”。努力減少現場工作的不和諧因素,減少現場工人的勞動強度,減少生產成本,提高產品的生產效率和合格率。
4. 角色定位與認知 作為一名生產一線的基層干部,面對工作,賦予了工作特殊的意義。工作中有生產任務的計劃,改善和協調和基層人員的培養。通過這次培訓,認識到卓越企業看基層。在以往的工作中,我們忽略了對生產一線工人的培養。他們是企業產品的生產者,是質量的根本保證。加強他們學識和實踐技能的培訓,為質量的保證打下堅實的基礎。
關鍵詞:煤礦安全技術培訓;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機制
中圖分類號:X752文獻標識碼: A
一、當前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矛盾及其原因
近年來,煤礦員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對提高員工技術素質、規范員工操作行為和提升員工安全素養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取得了顯著成績。但隨著各項培訓制度的落實,也暴露出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存在不少問題,概括起來主要有如下幾方面:
一是“調訓矛盾”
各級培訓部門按期調訓,但不少單位基層區隊三番五次推脫、說情,結果是報名數低于計劃數,入學數又低于報名數,由于實際參訓數與計劃數總是相去甚遠,因此,培訓部門組織事倍功半,浪費人力、物力,而到數的學員又有意見,認為聽話的人多受“訓”,如此消極反饋、惡性循環,使調訓難成了頑癥。
二是生產與學習培訓矛盾
眼下煤礦員工不論是操作技能還是安全素養亟待提高,然而,由于各基層區隊隊伍精干、任務繁重,給脫產培訓又造成了嚴重的矛盾。
三是培訓使用脫節矛盾
由于安全技術的培訓建設滿足不了安全生產對員工的大批需求,基層區隊又不愿讓生產骨干參加脫產培訓,經常有不培訓也上崗的情形,而培訓的員工工作表現一般,是使培訓與使用兩張皮。
產生上述問矛盾的原因盡管是多方面的,從安全技術培訓的機制上來說,首先是脫離員工需求,缺乏激勵性;其次是脫離生產實際,缺乏針對性;再次是脫離培訓標準,缺乏規范性。受安全技術培訓機制不健全、不完善的制約和影響,表現在培訓不重視培訓效果,追求培訓數量,結果是培訓形式單一化,要求安全培訓學習絕對化,實施安全培訓形式化。
由此可見,建立一套符合員工心理需求和安全生產管理機制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機制,并輔之于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對于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更好促進安全生產管理機制,真正落實培訓制度,建設本質安全型礦井,是當務之急。
二、建立和逐步完善新型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機制
建立新型安全培訓工作機制的原則是:一要科學策劃,加強可行性新型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機制的建立更符合員工心理需求,達到激勵作用,變“要我學”、為“我要學”,美國哈佛大學威廉姆士博士的一項研究表明,員工在受到充分激勵時,其能力發揮為80%―90%,在保住飯碗不被解雇的低水平激勵狀態下,僅發揮其能力的20%―30%。由此可見,運用激勵措施,挖掘人的潛能大有可為。二要管用、實用,加強操作性新型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機制要符合安全生產需求,以能力培養為重點,以規范操作行為為基礎,多層次、多類別、多渠道的安全教育機制,盡可能讓每個員工在其工作崗位上,有充分的機會提高技能與素質,使他們能勝任工作,為企業安全生產做出更大貢獻。三要公正公平,加強規范性新型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機制的建立要更符合培訓規律,使培訓工作流程規范,為提高員工整體安全技術素質創造公平、公開的良好環境和氛圍,鼓勵有真才實學的人才敢于競爭,善于競爭,在競爭中鍛煉提高,增強素質,崗位成才。
為此,按照“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的原則創造性地提出了全面實施員工素質工程,以創建學習型班組,培育知識型員工為載體;以分級培訓、升級考評為新型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機制。
(一)分級培訓、升級考評的具體內容
“分級培訓、升級考評”是立足安全生產實際和員工的具體情況,將全礦職工按照理論學識和實踐技能的高低,分為高、中、低三級,采取按級培訓,培訓后考核,考核合格后,再參與升級考評的培訓方法。
一般來說,初級針對一線員工,中級針對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技術員工,高級針對具有中、高級技術職務的員工。但并不對號入座,而是由考評委員會按照員工的實際水準通過知識和技能鑒定后予以確定。
培訓和考評按理論和實踐兩個環節進行,具體內容也由“分級培訓、升級考評”考評委員會,根據各等級的人員構成情況、使用設備情況、管理現狀予以確定,并要做到與時俱進,根據工作實際需求,培訓一次調整一次,確實做到學以致用,杜絕為培訓而培訓、空講理論、不解決實際問題的現象出現。
(二)分級培訓、升級考評的激勵機制
建立并逐步完善員工培訓學習考核與工資收入掛鉤的激勵機制,以隊為單位把月度工資總額的15%切塊作為員工培訓學習的考核工資,根據員工培訓學習考核結果進行二次分配,切實形成“隊為單位、崗位學練、培訓組織、副總主管、分級考核、按級掙錢”的培訓、考核和分配格局,以利益引導員工主動參與學習,提高員工學知識、學業務、學技術的自覺性。
(三)分級培訓、升級考評的考評委員會工作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負責對有計劃的員工安全技術培訓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實施領導、指導、監督和考核。
(2)在推行分級培訓、升級考評中審核培訓計劃,制定升級標準,實施考核項目,在公正、公開的原則下,組織考評、考核工作。
(3)監督區隊實施考評結果與工資掛鉤,切實把15%的工資切塊用在員工培訓工作上,做到合理、公正,極大地調動員工培訓學習的積極性。
(4)負責審定安全技術培訓項目及計劃,確定考核內容,編制考核試題,具體組織實施理論學習考試和實踐操作考評。
(5)按工種對口選聘培訓學習的兼職教師通報月考核結果,并把考核結果報送勞動人事科、考核辦、被考核區隊,以便和工資掛鉤,當月兌現。
(6)監督并考核各項員工培訓教育制度的落實,規范各類員工培訓,把握員工培訓的重點和方向,確保制度到位、管理嚴格、效果明顯。
(7)每月中旬由副總主持召集考評委員會成員審定下一月考評培訓計劃,參加培訓的工種和人數。通報當月考核情況,總結經驗,尋找不足。
(8)本著“管理、培訓、使用”的原則,實施“人才強企”的戰略方針,對企業人才、生產“大拿”思想上要傾注感情,政策上要增加待遇,使用上要委以重任。
(四)分級培訓、升級考評的重點與目標
員工培訓教育工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以素質和能力的培訓為核心,緊緊抓住員工技術素質的提高、員工操作行為的規范、員工安全素養的提升這三個重點做文章,為企業發展壯大,增強后勁提供可靠的人力資源。
(五)分級培訓、升級考評的操作方法
1、員工安全技術培訓學習的重點是井下員工。分級培訓,升級考評工作總體上分兩步驟進行:第一步,用半年時間對全礦所有井下各工種進行本崗應知應會的常規培訓學習,理論學習和實踐操作兩方面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培訓合格證,不合格的員工每月減發200元,直至合格為止;第二步,在井下員工培訓考核合格的基礎上,進行升級考評,分初級、中級和高級三個級別。員工可根據自己的理論學習和現場操作能力水平審報相應級別,每升一個級別在當月工資基礎上增加200元。
2、全礦所有井下各工種的常規培訓學習,由考核委員會每月下發培訓計劃,包括指定教材、復習思考題,在礦內選聘培訓教師,區隊干部組織參與培訓學習的員工每天上午9:00―11:00在培訓學校進行理論學習,培訓學校做好考勤工作,各分管副總檢查學習情況,對無故不參加培訓學習者(請假者必須是隊長審核、培訓學校簽字,生產礦長同意才認可)或遲到兩次以上,取消全年各項獎金,并扣罰當月超額工資。
3、月初由考核委編制試卷,培訓學校組織各工種進行理論學習考試。理論考試時間為90分鐘,采用百分制,60分合格。在理論考核、現場操作考評中杜絕弄虛作假、,發現考場作弊者、無故缺考者均取消該員工當月超額工資并罰所屬區隊500元。閱卷堅持嚴格、公正,允許員工查閱本人試卷。
4、實踐操作考評在生產現場進行,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級別,結合技術比武由分管副總組織實施。
5、只有理論考核與實踐操作分別合格才能頒發培訓合格證。被考核員工有一次補考機會,對不具備筆試條件的員工可以進行口試,但考核內容不得簡化、更改。
6、嚴格執行考核結果與工資收入掛鉤,切實做到月考核,月兌現。各工種考核合格率以80%為基數,在81―90%之間每增長一個百分點獎勵各分管副總50元,被考核員工所在區隊干部每人40元;在91―100%之間每增長一個百分點獎歷各分管副總100元,被考核員工所在區隊干部人均80元,培訓合格率低于80%,每差一個百分點,各分管副總、被考核員工所在區隊干部依次分別罰款100元、80元。被選聘擔任培訓任務的工程技術人員比照被考核員工所在區隊干部進行獎罰,如培訓合格率低于80%不能獲得兼課費。
7、考核委員會每月把考核結果通知各區隊、考核辦、勞動人事科,被考核員工所在區隊干部的獎罰在隊內15%的切塊工資中進行,各付總、培訓學校的獎罰將納入一體化考核。
8、員工升級考評由考核委員會確定工種,提出申報條件,編制考評標準及內容,盡可能與煤炭行業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辦法接軌。
9、升級考評知識考核采用閉卷筆答方式,時間為120分鐘,技能考評采用井下現場實際操作方式,時間為120分鐘,兩次考評均采用百分制,分別達到60分以上者即為合格,頒發相應級別的證書。
10、對技術要求嚴、科技含量高的個別工種,根據新上設備的需要、已有設備在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操作人員的技術狀況,將聘請高校和集團公司專家進行培訓。要求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培訓規范、考核嚴格。
(六)分級培訓、升級考評所遵循的原則
1、貫徹“管理、裝備、培訓”并重的原則。按照馬脊梁礦郭海礦長的話就是:決不要把培訓部門當作礦上的從屬部門,決不能把培訓工作當作礦上的附屬工作。為此,我礦成立了以礦長、書記為主任的培訓、考評委員會,從安全培訓項目、計劃的審核,到考核內容、試題的確定,以及具體組織實施,培訓中的監督、檢查,培訓后的總結等,嚴格把關,認真實施,鼎力支持,使培訓效果有了明顯改善。
2、堅持以人為本和“管理、培訓、使用”的原則。以人為本,就是不唯設備、工種、技能等級論“英雄”,而要根據受培訓人的具體情況制定培訓內容、培訓方法,做到因材施教。“管理、培訓、使用”就是要在培訓中培養人才、發現人才,在培訓后大膽起用人才,在管理的同時,給確實有真才實學的“大拿”、技術骨干提供用武之地,委以重任,從思想上重視他們,從物質上鼓勵他們,通過人盡其才,做到物盡其用。
3、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培訓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礦井生產和安全中存在的問題,所以,必須根據本礦實際,將生產過程和安全作業中遇到的困難、問題,拿到培訓中來,在培訓中盡量加以解決,避免理論空談,嘩眾取寵。也只有這樣,才能進一步激發被培訓人員的學習興趣,提高他們參與培訓的積極性,做到事半功倍。
4、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過去培訓只注重員工的知識、技能培養,往往忽略員工的心理教育。安全隱患的存在,安全事故的發生,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職工安全意識淡漠,重生產、輕安全,沒有擺正安全與生產的位置,懷著投機取巧、圖方便、圖省事、怕麻煩的僥幸心理,麻痹大意,不用安全制度規范自己的行為,不按安全規程作業,冒險蠻干,是導致事故步頻發的重要原因。為此,在培訓中強化“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教育,就變得尤為重要。
5、堅持生產、培訓兩不誤和自學為主、集中輔導為輔的原則。決不能因為培訓耽誤生產,也不能以生產為借口貽誤培訓。提倡員工加強自我學習,對疑難問題可適當抽時間集中輔導。這樣既可以節約培訓成本,也可以改善培訓的效果。
三、按照新型的員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機制實行開放式培訓
建立了新型的員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機制,就應該,也可以采取相應的全方位的開放式培訓形式,有效地克服和解決以往培訓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其辦法如下:
(一)實行達標培訓
由于對不同級別的員工分工種規定了不同的培訓目標,因而就不必在培訓手段或渠道上傷腦筋,應在培訓目的上做文章,搞達標培訓,即根據新要求掌握的內容及崗位標準,每一年搞一次統考,對考核培訓和實際操作考核合格者,按照考核細則,兌現工資,有了這種規范的教材標準和達標考試,無論采取什么形式,通過哪些渠道達到這個標準,就有了更加廣泛的靈活性和選擇性,對于實施培訓一方,在統籌規劃的基礎上,在實施材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各類辦學單位進行培訓;對于接受培訓一方,可申請進培訓學校脫產學習,也可半脫產學習,還可以業余學習,然后直接參加達標考試。但無論采取何種培訓形式最終都要通過培訓部門組織的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方可認可,這種廣開學路的開放式培訓,便為實現員工安全技術培訓提供了可行性,這樣,調訓難、漏訓和工學矛盾等問題也會迎刃而解了。
(二)實行補缺培訓
員工安全技術培訓力戒形式主義,應堅持從安全生產實際出發的原則。干什么,學什么這本平就是一個很平常的老問題,但它卻是“分級培訓、升級考評”過程中一直貫徹始終的大主題。多年來,煤礦員工重操作,輕學習,形成了實際操作能力強、經驗多,理論知識相對薄弱的狀況。“分級培訓、升級考評”的培訓機制極大的調動了員工學技術、學業務、學知識的積極性。缺什么,補什么相對于“干什么,就要學什么”來講,“缺什么,就要補什么”是一個新問題,礦黨政主要領導認為“平時多學一點,關鍵時候就能多用一點。”正是基于這種認識,全礦參與培訓的員工在加強自身業務學習和訓練的同時,對比較欠缺的相關業務也進行了必要的補課。因為,煤礦采掘一線的生產是各個工種交叉的勞動生產形式,如果只會一個工種的操作,而不熟悉其它工種就會影響和制約安全生產。缺什么,就要補什么,反映在思想領域也是一次卓有成效的考驗。過去許多員工認為學不學技術一個樣,干好干壞差不多,通過“分級培訓、升級考評”,員工之間的技能差距非常明顯,收入上差距正在擴大,要想多掙錢,就得成為生產骨干,已經形成共識。正如許多學員說的那樣:“分級培訓、升級考評”,不僅顯現出了自己的不足,更重要的是補上了我們在思想上落下的差距。要什么,就要有什么“要什么,就要有什么”這是“分級培訓、升級考評”對每位員工嚴格要求的一個標準。作為一名現代化煤礦企業員工,一定要爭取做個復合型人才,做到需要什么本領,就要擁有什么本領。根據“干什么,練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共舉辦了培訓班30個,有21個工種的800名員工參加了培訓,為本礦培養骨干人才和技術能手80人,創造經濟效益600萬元。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后,沒有發生安全事故,安全隱患也降低到歷史最低水平,收到了預期效果。
對全縣漁船的船東、船長進行法律法規宣傳和安全管理培訓,進一步提高船東、船長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安全管理能力;對漁業船舶從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規范漁業船舶船員安全作業行為,提高漁業船舶船員持證率,預防和減少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發生,促進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培訓項目和內容
(一)船東、船長培訓:設施設備的檢查,安全作業常識,氣象知識,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漁船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海洋與漁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漁業船員培訓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漁船、漁工保險等。
(二)漁業船舶職務船員培訓:未取得(新增)內河五等職務船員。
(三)漁業船舶職務船員培訓:到期內河五等職務船員。
三、培訓對象
轄區漁船的船東、船長未參加2013年度培訓的;漁業船舶職務船員及非職務船員從事漁業生產作業的從業人員。
四、培訓機構
聘請經省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
五、培訓學員的組織、時間及進度安排
(一)培訓學員的組織
各鄉(鎮)畜牧獸醫水產站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培訓。
(二)培訓時間
1、船東、船長培訓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1-2天。
2、漁業船舶船員培訓時間:應嚴格按照《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和《省海洋與漁業局關于促進漁業船員培訓與考試工作的若干意見》等規定,對培訓內容、方式、時間和考試科目等進行監管,嚴格核準培訓班計劃。培訓機構要實行集中輔導和自學相結合開展培訓。
(三)進度安排
1、縣漁政大隊必須在2013年6月10前將今年的各類培訓的具體計劃下到各鄉(鎮)畜牧獸醫水產站,各鄉(鎮)畜牧獸醫水產站要認真發動、組織學員參加培訓。培訓機構要做好培訓的前期準備工作,確保培訓質量。
2、2013年6月-12月,全面開展培訓工作并組織考核,建立培訓、考核檔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船東、船長及船員的安全管理培訓工作順利開展。各鄉(鎮)畜牧獸醫水產站、縣漁政大隊要高度重視船東、船長及船員的安全管理培訓工作,要將此項工作作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漁船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省海洋與漁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漁業船員培訓工作的通知》和市農業局《轉發省海洋與漁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漁業船員培訓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及推進“平安漁業”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抓實抓好。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解決培訓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