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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審計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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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審計工作總結

          公務員審計工作總結范文第1篇

          一、會議制度:

          ⒈局長辦公會議:

          必要時可隨時召開,局長辦公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由局長主持,書記、副局長參加。會議主要解決:

          ⑴本局內部機構設置。

          ⑵本局干部和工作人員的任免。

          ⑶本局干部和工作人員的獎懲實施及有關福利事項;

          ⑷確定年度計劃外需對有關部門和單位實施的審計事項;

          ⑸研究分管局長所不能獨自處置或全局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⑹研究確定重要的財務開支;

          ⑺匯報各自分管工作完成情況;交流思想。

          ⒉局務會議:

          根據需要可隨時召開。會議由辦公室負責召集,局務會議每二個月召開一次。局長或副局長主持,各股股長、辦公室主任參與,必要時可吸收有關人員參與。會議主要解決:

          ⑴傳達貫徹上級重要工作指示精神。

          ⑵確定本局綜合性工作計劃。

          ⑶聽取各股、室工作情況匯報。

          ⑷審查和批準本局財務收支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

          ⑸研究決定本局有關制度規定以及其他需由局務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

          應與會前做好準備,各股、室向局務會議匯報或提請局務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并提出初步意見,以便研究。

          ⒊全體干部會議:

          可隨時召開。會議由辦公室負責召集,全體干部會議每季至少召開一次。需要時。局長或書記主持,全局工作人員參與。會議的主要內容:

          ⑴傳達貫徹有關會議精神和上級指示。

          ⑵總結講評本季度工作。

          ⑶進行半年和年終工作總結。懲辦先進;

          ⑷針對開展重大活動和傾向性問題進行有關思想教育。

          二、請示、演講制度:

          ⒈全局人員要依照分級負責原則和責任制規定。遇有特殊情況也可越級請示演講,但事后要向直接領導匯報并說明情況。

          ⒉各股、室遇有重大問題。并及時演講處置結果。本局重大事項由局長負責向政府或上級審計機關請示演講。

          ⒊各股、室和全體工作人員要定期向主管領導演講工作。

          ⒋本局人員凡以公職身份參與各類活動。文章和稿件,必需事先請示局領導審查批準。

          ⒌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遇有重要情況或需要延伸審計時。由領導研究決定,不得擅自表態或決定。

          ⒍各股、室承辦的各種以本局名義下發的文件。必需事先送呈局長或主管副局長審查簽字。

          三、學習培訓制度:

          ⒈為不時提高全體人員的思想覺悟和政治素質。黨的十七大演講精神及學習輔導資料,中國共產程》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及其他重要時事政治。

          ⒉各股、室每月要利用一天時間組織學習業務知識和理論、有關財務、審計的政策、法規、計算機輔助審計。以不時提高全體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水平。

          ⒊為適應新形勢發展對審計工作的要求。主要解決業務知識的更新提高,專業面的拓寬以及高、難、新審計項目、審計方法的掌握,計算機審計應用技術的提高。

          ⒋局支持和鼓勵本局人員參與各種與審計工作有關的自學考試。學習考試合格,獲得畢業證書者,局報銷學習費用。參與審計職稱考試,局報銷學習、考試費用。

          四、考勤制度:

          實行考勤制度。根據本局工作性質和特點。

          1.股、室考勤。鑒于平時各股、室工作人員分散。平時工作考勤由各股長、辦公室主任負責,年終匯總上報辦公室登記備案。

          2.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凡無故不上班者視為礦工;請假逾期不歸。

          五、請銷假制度。

          ⒈全局人員因病因事要依照規定逐級請假。一般干部請假一日以內者由股長、主任批準。二日以內者由主管副局長批準。三日以上者由局長批準;股長、主任請假二日以內者由主管副局長批準。三日以上者由局長批準;書記、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準。

          ⒉請假人員假滿歸位后要及時向批準人銷假。因特殊原因需要續假者。

          ⒊股室以下人員請假。由自己寫明請假事由,領導簽字批準后,一般干部交股長、主任,股長、主任交辦公室。

          六、考核制度:

          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

          ⒉考核依照德、能、勤、績全面考核的原則進行。

          3.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

          4.定期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5.年終進行年度考核。自己總結全年工作并進行述職,群眾、領導進行測評,而后主管副局長、考核小組依據每人工作、思想表示,平時考核情況,群眾、領導測評意見,分別提出評鑒意見和考核等次意見,最后由局支部確定考核等次。

          七、獎懲制度:

          ⒈獎懲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執行。

          ⒉獎懲工作實施貫徹有功必賞、有過必罰;獎不虛施。物質獎勵為輔;思想教育從嚴,紀律獎勵從寬的原則。

          ⒊公務員獎勵依照《公務員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獎勵分為:嘉獎、記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

          4.公務員必需遵守紀律。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免職獎勵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八、廉政制度:

          ⒈加強教育。

          ⑴認真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切實統一和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⑵牢記“兩個務必”貫徹同志講話精神。奠定廉政建設的思想基礎。

          ⑶抓好審計職能和職業道德教育。自覺維護審計人員的形象。

          ⑷抓好審計工作紀律和廉潔自律制度教育。

          ⒉健全約束機制。逐級負責:

          ⑴局領導要模范遵守中央提出的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

          ⑵黨支部要充分發揮廉政監督作用。

          ⑶建立廉政建設責任制。局長對全局的廉政建設負責。股、室領導對本股、室負責,審計組長或主審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對本組人員負責,一級抓一級,責任到人,層層監督。

          ⑷廉政狀況列入考核重點內容。不能立功受獎。問題嚴重者,一定時間內不能晉職、晉級,并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

          ⑸增強審計工作透明度。主動接受被審計單位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⒊為確保審計工作客觀公正。實行審計回避制度。

          ⒋為搞好廉潔自律。全局人員必需嚴格遵守如下規定:

          ⑴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審計公務的宴請。不接受被審計單位的招待;

          ⑵不參與用公款支付的營業性歌廳、舞廳等高消費娛樂活動;

          ⑶不收受被審計單位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由審計機關處置;

          ⑷不借機公費旅游;

          ⑸不違反規定無償占用或借用被審計單位財物。

          ⑹不向被審計單位提出安排自己親屬的要求。

          公務員審計工作總結范文第2篇

          (一)積極應對從緊形勢,不斷深化稅收經濟聯動分析,國稅收入實現新增長。面對年以來愈演愈烈的國際金融危機和嚴峻的宏觀經濟形勢,上下一心,積極應對,始終堅持組織收入原則,緊緊圍繞“稅收彈性系數大于1”的工作目標,按照“兩升一降”的工作要求,牢固樹立經濟稅收觀,深入開展稅收經濟聯動分析,掌握稅源變化動態和收入增減趨勢及原因,力求揭示稅收與經濟的內在聯系,有效提升了稅源監控水平,基本實現了國稅收入的平穩增長。1-12月份共組織各項稅收收入18.85億元,同比增收2.48億元,增長15.1。稅收質量穩步提高,宏觀稅負達到了9.64,同比去年提高0.33個百分點,彈性系數穩定在2.1左右;增值稅微觀稅負為3.62,比市平均水平高1.42個百分點;增值稅零負申報率為32.64,比市平均水平低3.15個百分點。

          (二)深入推動管理創新,不斷夯實征管工作基礎,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邁上新臺階。緊緊圍繞“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這一中心目標,依托科技手段和現代管理理念,進一步健全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綜合稅源管理“四位一體”的稅收聯動機制,提升稅收征管工作水平。定期走訪調研150戶重點稅源企業,掌握企業經營變化動態,挖掘和發現新的稅收增長點,提高稅源監控的針對性、準確性和有效性。定期不定期通報欠稅情況,加大欠稅公告力度,落實清欠措施,嚴格責任考核,全縣國稅連續五年實現當年無新欠。全面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以稅收管理員信息系統為平臺,通過與綜合征管軟件2.0版的鏈接,進一步規范稅收管理員工作職責和流程。以行業評估為主線,建立健全行業評估模型,加大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聯評力度,并向出口退稅評估延伸。今年以來先后對鑄造、制磚、塑料制品、電子電器、模具等7個行業實施了行業評估;獨立完成模具、鋁壓鑄和翻砂等3個行業,合作完成鋼材經銷行業的建模工作。1-12月份共評估企業364戶,補繳增值稅2882.23萬元、企業所得稅181.91萬元,加收滯納金43.98萬元,共入庫3108.12萬元,入庫率100;“兩稅”聯評企業113戶,試探性評估出口退稅企業22戶。

          完成個體定額調整工作,共有600余戶從起征點以下調整到起征點以上。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計算機定額核定系統,并順利通過市局評估。切實加強海關完稅憑證的抵扣管理。認真推行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管理系統。順利升級車輛購置稅系統。切實做好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貫徹實施工作,加強對企業所得稅“兩法”合并后管理辦法的落實、跟蹤問效、收入測算和學習培訓,確保新稅法的順利實施。全面推開涉外稅務審計工作,完成審計任務9戶,補繳稅款121萬元,調增計稅所得額207萬元。落實出口退稅政策調整,推行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外匯核銷單,嚴格出口稅收函調管理,開通出口退稅短信平臺。做好各應用系統的日常運維和各類系統的升級完善工作,確保各類應用系統正常運行。推行辦稅服務電子評價系統,在城區稅務分局推行智能排隊叫號管理系統,改善硬件設施,使辦稅服務廳更加秩序井然。在市局部署下,圓滿完成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演練,落實奧運會期間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大力推行增值稅專用發票網上認證、網上抄報稅工作,逐步推行貨運發票網上認證工作,增值稅專用發票網上認證保持在70,貨運發票比例40左右,網上抄報稅800戶。深化與國庫、地稅、工商等部門的聯系與協作,共同推動工作開展。規范內部行政管理,財務、、保密、后勤保障等各項工作都取得較好成績。我局被評為省衛生單位,市、縣檔案工作先進集體。

          (三)嚴格規范稅收執法,不斷強化執法監督檢查,依法治稅工作取得新進展。以全面推行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為契機,結合“兩權”監督崗位考核標準修訂,進一步完善稅收執法責任制,明確實施要求和具體考核要求,形成了“以事定崗、以崗定責、權責相當、落實到人”的監督制約機制。1-12月份共實施責任追究60筆53人次,扣發獎金6920多元。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和稽查已查案件的復查工作,認真開展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并根據實際調整重大稅務案件標準,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涉外稅收優惠政策清理。按照市局部署,結合我縣經濟發展實際,開展了軸承、五金機械、有色金屬冶煉等7個行業的專項檢查和岔路地區稅收專項整治,同時對發現的共性問題,以稽查建議的形式反饋給征管部門,發揮稽查以查促管的作用。1-12月份累計下達各類案件231戶,結案225戶,滯補罰合計2157.61萬元,其中查補稅款1020.41萬元;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案件27戶,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案件2戶,4人被判刑,并處罰金30.6萬元。堅持以人為本,推行稽查預告管理,促進納稅人自查自糾。認真開展第17個稅收宣傳月活動,與地稅局密切協作,相繼組織了“十大行業謀發展納稅大戶座談會”、“稅法知識競賽”等活動。聯合地稅局、公安局積極開展打擊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專項整治宣傳周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