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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監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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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監工作意見

          安監工作意見范文第1篇

          一、總體要求

          1、工作要求。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和省政府《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皖政〔2010〕89號)精神,以及市政府和省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效能的理念,全面加強和提升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強化建筑施工、監理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依靠科技進步和信息化,創新和轉變建筑安全監管方式,切實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監管,夯實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全面推行建筑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和網格化管理制度以及制度化的落實,實現我市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2、主要任務。切實加強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制度、企業領導帶班制度、建筑施工現場關鍵崗位考勤制度,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形成以施工企業自我約束為核心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強化執法檢查,“一崗雙責”、目標考核、“打非治非”等監管職責,堅持依靠科技進步,轉變安全監管方式,實行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安全生產事故查處督辦公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形成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機制。

          3、工作目標。把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發生,繼續降低百億元死亡率,所有建筑工地達到質量安全標準化作為主要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2015年,我市百億元建筑業產值死亡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實現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全面推進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所有建筑施工現場全部達標,其中,優良率達到80%以上。

          二、嚴格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

          4、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領導責任。在重要時段、敏感時期和極端氣候條件下,施工企業要實行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企業負責人每個月至少要帶隊一次到所屬項目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并記錄歸檔。實行項目經理、項目總監等關鍵崗位上崗打卡制度,在重要工程、重點時段、關鍵環節或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確保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在崗到位,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處于受控狀態。對未能執行帶班和打卡制度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和記有關個人不良行為記錄。凡因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專職安全員等不在現場發生事故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失職、瀆職責任。

          5、強化企業安全教育培訓。企業每年至少對本企業所有員工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強化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和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凡發現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無證上崗的上述人員,將作為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處理。逐步推行農民工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持證上崗的“平安卡”制度。

          6、深入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的指導意見》(建質〔2005〕232號),按照《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有關規定,2012年年底前,所有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合格率”要達到100%;特級、一級企業施工現場的“優良率”要達到85%以上,二級企業施工現場的“優良率”要達到70%以上;三級企業施工現場的“優良率”要達到60%以上。到2015年底,特級、一級企業施工現場的“優良率”要達到100%,二級企業施工現場的“優良率”要達到85%;三級企業施工現場的“優良率”要達到70%。

          市城鄉建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獎懲措施。對取得國家AAA安全文明標準化誠信工地以及省、市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小區)稱號的建筑施工企業,將在招投標中予以適當加分。同時積極引導建設單位優先選用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先進企業。對未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的企業要列入“黑名單”進行重點監控。在下一年度仍不達標的要給予行政處罰。

          7、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類企業要建立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信息監控平臺。信息監控平臺的推行和使用是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做到可知可控的一項重要舉措。市城鄉建委將把建立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信息監控平臺作為評價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之一,與企業安全生產許可掛鉤。

          8、確保安全生產費用足額投入和使用。所有建筑工程項目,均要將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單列,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建立和完善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并與施工許可證的發放掛鉤;探索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發揮保險制度對建筑安全生產的促進和保障作用,降低企業事故風險。

          9、規范施工企業安全管理行為。建筑施工企業要嚴格按《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設立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根據企業實際需要適當增加人數;建筑施工總承包特、一級企業要設立安全總監并行使企業副職職權。企業要建立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制度,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要覆蓋到企業的所有項目,發現隱患要及時整改,建立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的長效機制。實行項目專職安全員委派制度,項目專職安全員的工資、福利、保險等費用均由施工企業直接支付,到2013年年底前,一律與項目部脫鉤。要強制推行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裝備,逐步淘汰落后的生產技術、工藝和設備。

          10、制定完善安全應急預案。所有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部要以文件形式或在承包合同中賦予施工現場班組長(施工隊長)在遇到險情時,有第一時間下達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指揮權。因撤離不及時導致較大人員傷亡事故的,依法從重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建筑施工企業要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要與建設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保持有效銜接。項目部要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對一些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分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及時組織演練。發生事故時,結合事故的實際情況和應急救援預案,在第一時間開展自救,防止事故的擴大。

          11、規范建設、勘察、設計和工程監理等單位行為。建設單位要依法履行工程項目安全責任,不得壓縮合理工期、降低合理造價,保證安全投入,及時足額支付安全生產費用,向工地派駐工地代表,并依法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共同承擔建筑施工安全責任。勘察單位提供的勘察文件要準確真實,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勘察作業時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設計單位要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點部位、環節;采取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或特殊結構的建筑工程,要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要嚴格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職責。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及時下達監理通知單,認真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一律下達暫停施工令,督促施工單位全面整改,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三、實施更加有力的監督管理

          12、建立和強化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深入排查治理建筑安全生產隱患,建立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明確隱患治理責任。各級城鄉建設管理部門對建筑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責令停工整改,并通過媒體進行公開掛牌督辦,監督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認真整改,隱患消除并經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后方可復工。各級城鄉建設管理部門加強督促檢查,對應該掛牌沒有掛牌督辦的各級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或不執行主管部門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不認真進行隱患整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主管部門和企業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13、建立重大危險源信息監控體系。以防范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高大模板、腳手架、深基坑、施工升降機等重大危險源為重點,建立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信息公告和應急預案制度。全面強制推行“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信息監控平臺”,作為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之一,與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掛鉤。2011年年底前,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總承包類施工企業建成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信息監控平臺;2015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實現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數字化、信息化監控體系。結合信息監控系統建設,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普遍使用認可的的程序軟件進行規范化編制。

          14、強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屬地化管理和境外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監督指導。各級城鄉建設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對當地建筑施工企業(含外地進淮)實施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按《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組織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考核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并與信用誠信體系掛鉤,與招投標和安全許可掛鉤。

          15、嚴格建筑工程基本建設程序管理。進一步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監管等各方主體責任,嚴格施工許可證發放和安全報監手續。嚴厲打擊建設工程項目不辦理施工許可、安全監督等法定建設手續即擅自開工,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和轉包工程,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施工活動等建筑施工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城鄉結合部、村鎮等建筑安全監管薄弱區域的工程項目的重點監管。對于未辦理安全報監的施工項目,依法給予停工等相應處罰,并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16、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制定建筑安全生產社會監督辦法,各級城鄉建設管理部門要向社會公布建筑安全生產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對嚴重違法違規的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要及時予以媒體曝光。對群眾舉報的建筑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問題,要及時查清并督促整改。

          17、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督機構和隊伍建設。要進一步落實各級城鄉建設管理部門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的安全監管責任,嚴格實行“一崗雙責”。各級城鄉建設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個季度、分管負責人每個月至少到施工現場檢查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并做好檢查記錄。對打擊建筑生產非法違法行為不力和建筑安全生產監管不力的有關部門,將通報批評;對轄區內群眾舉報、日常檢查、上級督辦發現的非法、違法建筑工程項目,未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處導致事故發生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將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18、嚴格落實建筑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堅決執行建筑安全生產事故“一票否決制”,嚴格落實建筑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市城鄉建委將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產目標和事故控制指標情況進行嚴格考核及激勵約束機制,對考核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19、嚴格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制度。要把建筑施工企業或承建項目的安全生產條件作為辦理施工許可證的一項重要審核指標進行指標進行審查,嚴格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建筑企業技術裝備和安全管理水平,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擅自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企業,要依法責令停業、停工整改,拒不執行整改的,依法清出本地建筑市場。

          20、加強村鎮限額以上建筑工程的安全監管。縣(區)城鄉建設管理部門要主動和當地鄉、鎮政府協調,切實解決村鎮建設和農民建房安全監管缺位的問題。有關部門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切實加強對限額以上(投資30萬元以上,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村鎮建設工程、農民建房的安全監督管理。整合監管資源,實行分類監管,督促村鎮建設限額以上建筑工程嚴格執行法定建設程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建設手續,切實加強村鎮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要認真開展對農民建房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加強安全技術指導和服務。

          21、嚴格執行工傷事故死亡職工一次性賠償標準。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皖政〔2010〕89號)等規定,對因建筑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職工(含農民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照上一年度本省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賠,并依法確保工亡職工一次性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足額發放。

          四、實行更加嚴格的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

          安監工作意見范文第2篇

          一、提高認識,落實校車監管責任

          校車是中小學和幼兒園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交通工具,其服務對象主要是未成年人。近年以來,我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積極有效的措施,工作成效明顯,廣大學生的上下學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但在車輛營運資質、安全狀況及校車標識、校車駕駛人和跟車護送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著一些漏洞,成為威脅乘車中小學生及幼兒的安全隱患。為認真吸取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校車特大交通事故教訓,具有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的教育、公安、交通、安監、質監等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密切配合,各負其責,進一步切實加強校車的交通安全監管。

          二、管控源頭,明確校車責任主體

          各中小學、幼兒園是自備校車的管理及安全責任主體,中小學、幼兒園及社會租賃車方是非專用校車管理及安全責任主體,明確中小學、幼兒園和非專用校車方主要負責人為校車安全第一責任人。

          (一)嚴格校車準入。學校自備校車必須按照規定辦理非專用校車標牌(符合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的除外),新購自備校車必須購買符合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的專用校車(在國家未出臺幼兒園專用校車標準前,對各幼兒園購買的小學生專用校車,車輛管理所應按相關政策予以上戶);租用社會車輛時,必須租用有營運資質且符合校車標準的客車,并辦理非專用校車標牌。嚴禁租用未辦理非專用校車標牌的車輛運送學生。校車必須每天例檢一次,每月保養一次,每季度二級維護一次,并建立檢查、維護臺賬。

          (二)嚴格校車標識。各中小學、幼兒園購置或租用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作為校車時,需噴涂統一外觀標識或核發非專用校車標牌。車輛性質發生變化,不再作為校車使用時,需如實填寫《校車登記/撤銷申請表》,經所在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批后,到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校車變更登記手續,重新申領機動車行駛證,同時消除校車外觀標識或上繳校車標牌。

          (三)嚴格校車駕駛。駕駛校車必須滿足下列條件:年齡在55周歲以下,持有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3年內未發生負同等責任以上重大交通事故,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無累計記滿12分,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具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相同車型的從業資格證,1年內未出現超載20%和超速50%違法行為及酒駕行為;并且參加了每月第一個星期六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交通安全培訓。

          (四)嚴格跟車制度。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加強跟車護送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和安全培訓,建立接送車輛教師跟車制度和收車驗車制度,設立接送車考勤表,清點學生上下車人數,做到“一個都不能少”。每天值班校(園)長必須對校車每趟次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每趟跟車護送老師應提醒校車駕駛人不超速、不超員,對經多次提醒不改的,應向有關部門舉報,并建立每日日志。有關部門應根據舉報,對校車駕駛人違法駕駛行為進行查處。

          (五)嚴格校園管理。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嚴格控制進入校園的車輛,加強校園內車輛行駛管理。教學區和學生生活區實行人行道、車行道分離,劃定車輛停放區域,設立警示標志,限制行駛速度,進入學校教學區和學生生活區的車輛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在學生上課和晚自習期間,所有車輛不得進入教學區(除救援、消防等應急車輛外),為師生員工創造一個安全的學習和工作環境。

          三、落實管理,確保校車運行安全

          (一)嚴格檔案管理。嚴格校車及駕駛人戶籍化管理。全市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學校和幼兒園的校車及駕駛人進行登記造冊,建立電子臺賬,實行戶籍化管理。

          (二)嚴格校車查驗。學校自備校車(含專用校車)、租用客運企業客車申領校車標牌,應在初審校車和駕駛人資質的基礎上填寫《申領校車標牌審核表》,經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報送當地交巡警支(大)隊。交巡警支(大)隊對校車和駕駛人證件進行查驗,并核對車輛登記信息、審驗信息和駕駛人交通違法、事故情況等,嚴格做到與校方、校車、校車駕駛人三見面。《申領校車標牌審核表》和其他相關手續應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交巡警支(大)隊各存檔一份。交巡警支(大)隊在完成上述相關審核查驗的基礎上,填寫《校車登記表》一式三份,報送車屬地車管分所,領取校車標牌。車屬地車管分所要嚴格按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校車標識》(GB24315―2009)和《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GB24407―)等規定,對校車進行認真查驗,嚴格核定校車車載人數,在機動車登記系統中及時錄入校車類型、乘員數、學校名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名稱等信息,在《機動車行駛證》副頁上簽注校車類型和乘員數,并核發校車標牌。校車車身應當噴涂校車載人數。2011年12月31日前,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交巡警部門,按照以上程序對本行政區域內校車進行一次逐車清理排查,督促其到車屬地車管分所重新申領校車標牌。

          (三)嚴格違章處罰。各區縣(自治縣)公安交巡警支(大)隊、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嚴查校車的超速、超員、駕駛資質不合格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律按上限從嚴從重處理,并及時通報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嚴肅處理。處理情況應反饋公安、交通部門,并公開曝光。

          四、建立機制,提高校車管理實效

          (一)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交巡警支(大)隊、校保支(大)隊要督促中小學和幼兒園建立完善校車使用、保養、校車駕駛人日常管理制度。校保支(大)隊要嚴格落實“五不出校制度”(車況不良、超員、駕駛人資質不合、校車證件不齊、跟車護送老師未到位絕不出校)。凡校車發生超速、超員、駕駛資質不合格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被有關部門查獲屬實的,公辦學校(幼兒園)校(園)長就地撤職,民辦學校(幼兒園)取消辦學資格。

          (二)強化巡查處罰機制。各區縣(自治縣)交巡警支(大)隊、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在學校和幼兒園上下學高峰期,加強對校車通行路段和中小學、幼兒園周邊道路的路檢路查,強化對校園及其周邊非法營運車輛的整治。

          (三)建立部門合作機制。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每季度要召集公安、交通、安監、質監等部門召開一次校車管理聯席會議,通報本行政區域內校車使用單位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度落實情況、校車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發生情況,表彰先進集體和個人,推廣成功經驗,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研究解決校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強化校車管理。

          (四)完善交通安全教育機制。公安交巡警支(大)隊、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每年要結合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和交通安全教育進學校宣傳活動,通過講授交通安全教育課、設置交通安全宣傳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對中小學、幼兒園負責人、教師和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學校、家長、校車經營單位、駕駛人和中小學生及時了解、遵守相關規定。大力倡導“六大文明交通行為”、“摒棄六大交通陋習”、“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抵制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接送學生車及無營運資質的其他車輛,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安監工作意見范文第3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發展創新型經濟為目標,以創建“平安電力”為契機,按照省、市平安電力創建活動的目標要求,深入開展以電力安全生產、電力設施保護、安全可靠供電等為主要內容的平安電力創建建活動,通過加強領導、宣傳發動、聯合執法、監督考核等措施,大力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良好的治安環境、規范的法治環境、安全的生產生活環境,為全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安全可靠的電力保障。

          二、目標任務

          圍繞市委、市政府“上下聯動、條塊協調、齊抓共管、逐步推進”的總體思路,確保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電力建設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努力實現無重大電力安全事故;無重大刑事案件;無重大違法經營事件。

          1、強化組織,落實責任。依托區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進一步整合各部門的力量,構建開展“平安電力”創建活動有效運行機制,落實職責分工,充分發揮多部門協調工作的有利條件。定期召開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機構協調會,統籌研究保障措施,加強信息通報制度,協調解決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方面的矛盾和困難。檢查、指導、督促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創建“平安電力”工作。

          2、嚴格審批,確保源頭。我區已將“可能危及電網安全的作業許可”進入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各單位對在保護區范圍內施工的項目,要履行施工前置審批手續,對未按要求施工和未辦理手續的施工單位按照《省電力保護條例》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3、大力宣傳,增強意識。加大電力設施保護法律、法規宣傳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利用各種渠道,提高全社會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使社會公眾進一步了解保護電力設施的重要性及承擔社會義務,取得社會各界對保護電力設施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社會公眾維護電力設施安全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4、通力合作,聯合執法。要全面貫徹落實《省電力保護條例》,構建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通力合作,群眾廣泛參與,全社會大力支持的工作局面。深入開展輸電線路通道和變電站周邊環境治理專項行動,及時消除威脅輸變電設備安全運行的外部隱患,確保輸變電設備安全可靠運行。嚴厲打擊涉電違法犯罪行為,對轄區內發生的危害性大,影響惡劣的盜竊、破壞電力設施和盜竊電能重點案件,要集中力量,加大偵辦力度,盡快破案。

          5、總結驗驗,創建典型。要認真挖掘和總結創建典型經驗。對在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創建“平安電力”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要及時總結,放大效應,推動面上創建工作的整體提升。

          三、工作要求

          1、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平安電力創建組織協調工作,區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平安電力創建日常實施工作。

          2、各有關部門要在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強化信息溝通,形成創建合力,努力提高平安電力創建工作整體水平。

          3、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部門創建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和明查暗訪,定期通報。

          安監工作意見范文第4篇

          一、主要工作目標任務:

          1、實現經營產值萬元;

          2、實現利潤萬元;

          3、輸差控制在以下;

          4、根據城市建設需要,延伸天然氣管道;

          5、全年無安全責任事故、治安事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強企業內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按照“精簡、務實、高效”的原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2月份完成公司中層管理機構設置的合理調整,規范部門職能,強化部門職能作用;按照改革后的勞動用工規定,擬定崗位工作條件及薪酬標準,職工根據自身條件、部門根據崗位需求,進行“雙向選擇”,完成職工用工協議的簽定。

          2、建立健全薪酬制度和考核體系。根據公司下達的全年目標任務,針對各部門工作職能,按照“多勞多得、按勞取酬”的原則,適當拉開崗位(職務)分配差距,制定合理的薪酬分配方案。加大考核力度,完善考核體系,目標任務層層分解、[找文章還是到文秘站 ,更多原創!注:]人人細化,部門工作任務的完成與績效工資提取緊密掛鉤,獎勤罰懶,激發企業內在活力,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

          3、加強企業成本管理,做好增收節支工作。自去年底國家發改委提高了天然氣出廠價格,公司天然氣購進成本直接上升,在已調整非居民用氣價格的基礎上,積極爭取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調整;加大氣費回收力度,從各個環節、各個崗位控制好輸供氣差,加強欠款的催收工作,對一些尚未收回的遺留欠款通過法律手段積極追收,提高資金周轉;加強材料物資的采購價格管理,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材料物資采購辦法,對所采購物資實行公開的比質、比價進購;加強工程成本管理,嚴格工作程序,優化設計方案,降低工程成本;加強費用開支的審核,尋找渠道積極組織各項收入,爭取更好的經濟效益。

          4、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平穩供氣。進一步完善公司內部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規范檢查制度,逗硬落實;利用較先進的燃氣檢測設備,加大對管網等燃氣設施的檢查力度,建立全市管網系統的微機化管理;加強調壓設施及用戶室內管網設施、工業、餐飲用氣的安全檢查,規范安全用氣行為,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加大安全宣傳教育力度,深入社區、走進家門,宣傳安全用氣知識,提高市民的安全用氣意識,杜絕燃氣安全事故,確保平穩供氣。

          5、進一步轉變觀念、改進工作作風。加強優質服務工作,提高服務水平,增強服務意識,接待用戶做到禮貌、熱情、周到、耐心,在工作中體現親情服務、微笑服務;完善用戶管理收費系統,通過戶表改造,將更多的用戶納入銀行收費系統,為用戶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務。

          安監工作意見范文第5篇

          一、基本原則

          堅決貫徹落實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摸清底數、降低密度、封閉管理、分類施策”原則,堅持以人為核心,以環節防控為重點,以安全生產為保障,嚴格落實人員摸排、防控措施、安全保障“三到位”的工作要求從復工復產前后銜接、企業人員和場所管控、應急響應處置等方面做到全過程、全流程、無死角、全覆蓋,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行業主管和項目業主的監管責任,壓實復工復產主體的責任,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序推進復工復產工作,為全面完成今年經濟社會發展各項目標任務提供堅實保障。

          二、檢點

          1、暗訪檢查范圍為我市各施工企業、項目現場、燃氣公司、物業小區和人員密集場所。按照“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嚴格落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壓實受益人責任。法人代表承擔防疫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對生產、運營進銷、保食宿、安保等運行中的全部流程、各個環節落實防疫工作責任人,明確具體職責和工作要求,建立內部疫情防控組織體系,落實作業區和生活區“兩個封閉”管理。

          2、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復工復產方案,是否嚴格執行“七不復工”(疫情防控措施不健全、相關證照不齊全、風險隱患排查不徹底、安全設備設施不全、重要崗位人員不齊、安全培訓不到位、安全驗收不合格)要求;企業在復工復產前是否嚴格執行“六個一”(企業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一次領導班子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制定一份周密的復工復產方案、以適當形式召開一次全體員工大會、開展一次全廠的安全檢查、開展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制定一套應急處置方案)措施;復工復產企業是否達到“六個到位”(企業風險分析研判到位、隱患整改到位、安全教育培訓到位、應急救援保障到位、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到位、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到位)。

          3、檢查是否建立疫情防控應急預案。根據自身實際建立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向員工發放健康防護手冊等疫情防控資料,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員工如有發熱、干咳、乏力等異常癥狀,必須第一時間報告屬地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暫時隔離,按規范要求進行處理。

          4、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復工復產方案,是否嚴格執行“七不復工”(疫情防控措施不健全、相關證照不齊全、風險隱患排查不徹底、安全設備設施不全、重要崗位人員不齊、安全培訓不到位、安全驗收不合格)要求;企業在復工復產前是否嚴格執行“六個一”(企業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一次領導班子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制定一份周密的復工復產方案、以適當形式召開一次全體員工大會、開展一次全廠的安全檢查、開展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制定一套應急處置方案)措施;復工復產企業是否達到“六個到位”(企業風險分析研判到位、隱患整改到位、安全教育培訓到位、應急救援保障到位、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到位、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到位)。

          5、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立和責任制落實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是否存在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不到位,落實“三個必須”的行業監管責任擔當意識不強,管業務與管安全脫節,存在監管盲區;企業主體責任及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力,企業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在安全生產制度建設、隱患排查、風險防控、日常檢查、教育培訓等環節落實不徹底,甚至弄虛作假、違法違規等。

          三、工作要求

          1、必須落實主體責任。按照“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嚴格落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壓實受益人責任。法人代表承擔防疫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對生產、運營進銷、保食宿、安保等運行中的全部流程、各個環節落實防疫工作責任人,明確具體職責和工作要求,建立內部疫情防控組織體系,落實作業區和生活區“兩個封閉”管理。

          2、必須加強員工管理。前,要提前掌握返崗工作人員信息,實行“一人一檔”,必須排查確認員工來源地和近14天內的活動軌跡,優先安排健康狀況明了的員工返崗,盡量不使用或減少臨時性、流動性職工。合理安排員工返程,掌握具體返回時間和交通方式,有條件的要開行專車、包車等“一站式”“點對點”運輸方式返程。現居湖北省、縣重點疫區的人員一律暫緩;后,員工必須在1小時內向屬地村(社區)報備,按照分區分類要求進行健康管理對次重疫區的返崗員工實行14天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持有健康證明的除外),觀察期間無發熱、干咳、乏力等不適癥狀的,在落實防控措施基礎上方可上崗;散發病例區和無現癥病例區的返崗員工,實行健康管理,要求其減少與他人接觸,自我監測體溫;入住集體宿舍的員工,每日進行2次體溫監測。場所消殺到位。明確專職消殺人員,配齊消殺設備和消殺用,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對工作場所、設施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記錄備查。

          3必須守住安全底線。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前組織技術人員對設施設備、生產經營場所及供電、用水等公共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必須全面加強易燃易爆品(含酒精消毒用品)、有毒有害等作業場所監測防護,自來水龍頭、下水道必須保持暢通。加強新招錄人員、轉崗換崗人員和休假復工人員安全培訓,確保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疫情擴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