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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黃金分割研究史
古希臘人樸素的自然科學研究影響西方文化和文明的發展,他們重視分析、分解、假設、推理、推導、實驗、驗證等思維方式。這與東方重視整體、模糊處理、直覺綜合、和諧大同、“仁者愛人”等思維方式和思想有明顯的差別。胡適在“中國的文藝復興”一文中說“當孟子在對人性的內在美德進行理論探討時,歐幾里德正在完善幾何學,正在奠定歐洲的自然科學的基礎。”這種說法不全面,東方的中華文明有過比西方更輝煌的歷史,但在五百多年來,西方經歷了繼承希臘的文藝復興和工業革命,使科學和技術快速發展,而中國因封建統治和閉關鎖國等原因而衰落?,F在應該擷取東西方文明的長處,把它們整合起來,創建中華夏興。
“科學中的美和美的科學”,早期屬于自然哲學,自古希臘人開始研究,至今約有2500年。古希臘人喜歡抽象研究。抽象研究又分為邏輯推理研究和形象推理研究,后者所用的工具有直尺和圓規。代數和平面幾何為兩者的典型代表。
古希臘人曾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一根棍從哪里分割最為美妙?”答案是:“前半段與后半段之比應等于后半段與全長之比”。設全長為1,后半段為x,此式即成為(1-x):x=x:1,也就是X2+X-1=0。其解為:。棍內分割只能取正值,此值就是著名的黃金分割比值G,G=0.618033988≈0.618。
而且G(1+G)=1,即G和(1+G)互為倒數。
偏有一些古希臘人想用形象方法解決黃金分割問題,并獲得漂亮的結果。歐幾里德(約公元前330-257年)總結了前人的經驗和研究成果,編著了《幾何原理》十三卷。這是世界上最早用公理方法敘述的數學著作。其中所載的黃金分割幾何問題已引起廣泛的興趣,在科學、藝術、建筑、技術各領域有著廣泛的應用,哲學家和美學家也曾反復討論,不斷有文章發表。(可閱《美感》,許康,2000)
論文關鍵詞:洛克;自然權利;自然狀態
論文摘要:洛克自然權利思想的形成與其所處的歷史時期及社會政治、經濟條件密切相關。理論淵源于古希臘的政治哲學,尤其是斯多葛學派。他以“自然狀態”為邏輯起點,衍生出關于自然法和自然權利的理論,探索擺脫“自然狀態”從而進入政治社會的原因、途徑、方式以及設計政治社會的結構。作為資產階級的代言人,在其核心財產權的論述中主要論證了資產階級追求無限財產的無限權利。洛克的自然權利思想有其歷史進步性的一面,但不可避免地存在歷史和階級的局限性。
一、洛克自然權利思想的社會歷史背景和淵源
17世紀歐洲的歷史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即歐洲社會擺脫了封建統治進入近代資本主義的發展階段。古典的自然法學說成為一種新生的力量日漸占據支配地位。它是“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引起的改造歐洲社會的力量的產物”[1]“17、18世紀,這種古典自然法哲學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在歐洲盛行”,[2]且在以后的幾個世紀里在社會科學領域也始終居于主導地位。17世紀英國開始走上近代化之路,并成為歐洲最先進的國家,但是英國近代化歷程之初并不是一帆風順的。英國的17世紀就是一個革命的世紀,這個世紀的大部分時光都充斥著新興資產階級和新貴族與封建王權統治的斗爭。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經過內戰、共和、護國制和復辟的起伏,最終以1688年的階級妥協而告終;洛克一生經歷了其全部歷程,其自然權利思想的形成與當時英國商品經濟的發展、資產階級的需要以及資產階級與王權力量對比狀況等都是分不開的。1689年通過《權利法案》,確立君主立憲政體,洛克也于此年隨同女王瑪麗二世回英國,受到重用,并于1690年完成《政府論下篇》的著述,系統地總結了資產階級革命的理論和憲政理論。洛克生活的時代英國已經成為資產階級性質的國家,宗旨是要維護個人的權利與自由,資產階級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已不是生存與穩定,而是需要一個最適合自己發展的政府。但是,專制統治仍在不同時期以不同形式出現,這“明確表明迫切需要防止政府侵犯個人自由的武器……法律主要被認為是一種防止獨裁和專制的工具?!盵2]因此,洛克自然法思想強調的是自由,主要涉及的是政府如何能更好地保障個人權利與自由。
洛克的自然權利思想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代,在那個時代,現代意義的權利概念是不存在的。在古希臘文中,城邦、公民與公民權是同一個詞,這意味著在古代希臘所謂權利和義務是沒有區分的,都包含在公民的身份之中,但在那時權利概念已經開始萌芽。權利的概念最早出現在羅馬法中,在羅馬法學家那里,“jus”一詞具有權利、法和正義的等值意義。對于自然權利而言,由于古羅馬自然法吸收了斯多葛學派的個人主義和世界主義思想,使自然權利產生的條件初步具備。早期自然法和自然權利觀念經斯多葛學派的拓展和充實后,由西塞羅將其提升為世界性的法律和政治觀念。他在《論共和國》中,提出了他的自然法觀:“真正的法律乃是正確的理性,它與自然和諧一致,它散播至所有人,且亙古不變、萬世長存……人類立法不得企圖背離該法,這是一項神圣義務;而且不得毀損該法。事實上,無論元老院還是人民,都無法使我們不受該法的約束;它也不需要我們自己之外的任何人作為其解說者或闡釋者。”將自然法等同于人類普遍擁有的正確理性為人類平等的理論作了鋪墊,進而為自然法轉化為自然權利鋪平了道路。在羅馬萬民法中,兩個最基本的法律制度即私有財產制度和契約制度,也強化了自然權利的觀念。可見,在古羅馬,自然法思想已經產生了自然權利的內容。在中世紀,自然權利的正當性和必要性主要是通過神學來論證的。近代自然權利話語取代了中世紀的神圣權利話語,人性哲學取代神性哲學。按照人性哲學的觀點,人其實是自然的人,人本身就是目的,人的七情六欲本身就是正當的,應當受到尊重和保護。這種觀點是霍布斯在《利維坦》中初次提出:人的自我保護或者自衛,是人最基本的目的,是人的自然權利,國家存在的目的就是保障這個自然權利,自然權利理論自此而生。
二、從自然狀態、自然法到自然權利
[摘要]流通性貨幣是構成中國古代錢幣文化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造幣工藝主要包括澆鑄、印刷與機制三種,主流材質分為非金屬與金屬兩大類別,尤以非貴金屬小類中的銅制幣居多。文章從造型學角度著重對貝/骨類、紙質類非金屬古錢幣和金銀類貴金屬古錢幣,以及銅質類非貴金屬古錢幣進行形態變遷特征分析,最終落腳于古代錢幣造型運用于平面設計的方法研究上,結合案例總結得出直接運用、重構運用和暗喻運用三大設計法則。
[關鍵詞]流通性貨幣;造型;直接法;重構法;暗喻法
作為世界上最早使用金屬貨幣和紙幣,并推行相應貨幣體系的國家,中國古錢幣文化起源最早可追溯至夏代,距今已有3600余年的歷史。①作為東亞文明的核心與對外輻射的主體,憑借自身強大的軟硬實力,中國古代貨幣體系曾長期對古代日本、朝鮮,甚至古代越南的貨幣產生過顯著的涵化。造型豐富、單位繁多、品類各異的歷朝歷代古錢幣中隱藏著大量的經濟、政治、文化、技術與審美內蘊,可謂窺探中國古代歷史的“活化石”。本文以中國古代流通性錢幣造型為切入點,以平面設計為載體,進行傳統文化元素與現代形式美設計嫁接的有益探究,旨在為傳承與弘揚傳統文化視角下中國特色現代藝術設計風格研究添磚加瓦。
一、國內外中國古代錢幣文化研究綜述
國內的中國古代錢幣文化相關研究成果,傾向于圍繞考古和鑒賞兩個學術層面展開,并以圖例式研究為主。我國臺灣地區的相關研究傾向于中國古錢幣與風水學的結合。從專著成果來看,湯可可的《中國錢幣文化》是目前國內外為數不多的,從中國古錢幣的造型、材質、工藝等角度,深耕其中所折射的文化內涵的研究成果。彭信威的《中國貨幣史》從經濟和金融角度對自夏代貝幣以來的中國貨幣發展歷程進行了梳理。華光普的《中國古錢大集(甲乙丙丁)四卷本》圖像內容最為系統且全面,是中國古錢幣界公認的具參考價值的研究善本。此外,閻福善的《北宋銅錢》、白貓的《南宋銅錢》、沈泓的《清代錢幣收藏與投資》等專著,分別就某一特定朝代的古錢幣進行了版別區分與價值認定。從論文成果來看,在中國知網檢索到的與中國古錢幣相關的CSSCI高水平學術論文僅有14篇,且多發表于20世紀80至90年代,2015—2019年高水平論文發表空白。同時,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數量亦較少,僅有17篇,有關中國古錢幣文化在現代設計中應用的學位論文只有3篇,數量占比僅為17.6%。日本和美國涉獵中國古代錢幣研究領域最多,前者受中國傳統政治、經濟和文化體系影響至深,一度長期翻鑄明代永樂通寶作為本國流通貨幣,對于中國錢幣文化的熱愛度較高,群眾基礎較好。侵華戰爭期間,大量珍稀中國古錢幣遭到掠奪流失日本,以至于現今日本泉界②對于部分品種中國古錢幣版別研究的深入度甚至高于我國。美國則試圖憑借自身成熟的商業文化和資本優勢進軍中國古錢幣收藏市場。目前美國三大龍頭評級公司ANACS、PCGS、NGC均已在中國市場確立了品牌標桿,傾向于構建美式的中國古錢幣評級制度與價值體系的商業研究。綜上所述,或傾向于基礎研究,或傾向于商業研究,國內外的研究視角不盡相同。從中不難看出,基于發掘中國古代錢幣文化元素的美學價值,并與現代設計一般規律相互融合的研究關注度極低,研究成果亟待豐富。
二、中國古代流通性貨幣的類別劃分
[論文關鍵詞]奧林匹克運動人文傾向人文主義
[論文摘要]無論從物質活動內容的豐富和組織結構體系的完善,還是從思想觀念的深入程度來看,現代奧林匹克運動已經步入了自己的黃金發展階段,這已經成為諸多國際體育界權威人士的共識。在政治的干擾與壓制甚至挾持下,在經濟的困擾與窘迫甚至圍剿的各種情況下,當代奧林匹克運動已經領略過幾乎所有的艱難與困苦,最終頑強地生存下來。而今生存已經不再是當代奧林匹克運動的主要課題。發展,尤其是如何與新的國際協調發展與良性循環已經成為它新的主攻方向。
無論從物質活動內容的豐富和組織結構體系的完善,還是從思想觀念的深入程度來看,現代奧林匹克運動已經步入了自己的黃金發展階段,這已經成為諸多國際體育界權威人士的共識。在政治的干擾與壓制甚至挾持下,在經濟的困擾與窘迫甚至圍剿的各種情況下,當代奧林匹克運動已經領略過幾乎所有的艱難與困苦,最終頑強地生存下來。而今生存已經不再是當代奧林匹克運動的主要課題。發展,尤其是如何與新的國際協調發展與良性循環已經成為它新的主攻方向。
透視奧林匹克運動百余年的發展歷程,我們不難看出,曾經在“文藝復興”促動下誕生的奧林匹克運動對人文主義的追求走過了一條并非一帆風順的道路。當前,歷經風雨滄桑的當代奧林匹克運動正在新的社會文化背景下體現出追求人文的明顯傾向。
“人文”二字,在中國古代指稱詩書禮樂等,屬于與“天文”相對的文明和文化現象。西方的“人文”一詞則是由humaniy衍生出的humanism,在中國翻譯為人文主義或人本主義,其含義也十分廣泛,有時指與科學對立而與非理性相通的哲學理論;有時指任何以人為中心而非以神為中心的學說;有時指脫離歷史條件和社會關系考察生物人的形而上學唯物主義,等等。
綜合考察人文和人文主義所牽連的含義,依據當前奧林匹克運動發展的新動向,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當代奧林匹克運動的人文傾向進行分析。
論文關鍵詞:環境立法;環境問題;現代性
論文摘要:環境問題的現代性將環境立法置身于復雜情境之中,環境法的“軟化”正是立法上對于環境問題的復雜性的必要應對。環境法的軟化具體表現為:法律規范的強制性讓步于寬泛和靈活性的要求,框架性和指導性的規范內容增多,行政機關被賦予廣泛的環境管理職能和行政裁量權。在環境立法的“軟化”趨勢中,協商合意日漸成為環境行政的主題詞。
一、從框架性環境立法說起
在國內環境法討論中,經??梢月牭疥P于我國環境立法“過于原則和抽象,不易操作”的批評之聲,并將之歸因為我國立法機關過于強調立法“宜粗不宜細”的原則。
這一歸因自然有其合理性,但就環境立法領域而言,“宜粗不宜細”原則未必是唯一的、甚或主要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即便不存在該原則的指導,環境立法同樣可能保有抽象、概括和靈活的特點。這既是一個顯著的事實,同時也可能是立法技術處理的一種必需——事實上,已經有文獻指出,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各國環境管理最顯著的發展在于框架性結構環境法律的出現??蚣苄粤⒎ㄍǔV匾暛h境管理的總體目標和原則的確立,合理的機構設置,環境政策的總體框架和規劃等問題,有利于為解決環境問題提供一個概括、廣泛而靈活的法律框架,同時,也留下了可操作性的質疑。
二、環境問題的現代性與框架性環境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