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經典哲學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近十年來各層次、各專題的中國哲學學術會議比較多,學界也發表、出版了大量學術論文、專著,學術爭鳴、研討、交流日益頻繁,中國哲學研究的從業人員,特別是新生力量逐漸增加。這些都表明中國哲學研究的形勢日益“走高”,這是思想繁榮的表現,也是學術繁榮的必然。
近十年來海內外中國哲學研究的新態勢,總的說來有:方法論的檢討、中國經典的詮釋、出土簡帛的哲學思想研究、從政治哲學的視域研究中國思想、探索中國哲學的內涵及致力于中國哲學的主體性建構等。在這些方面已取得豐碩成果。此外,儒學與當代、儒學的宗教性、《周易》、佛教、道家與道教、宋明理學、明清之際與清代學術、現當代新儒學思潮等,已成為熱門或顯學;三《禮》之學、名家與漢語語言邏輯哲學、中國政治法律哲學、生態環境哲學、和諧思想、身體觀、身心平衡論與心理調節學說等,正進入重新探討的階段并不斷深入。
論文
從學界最近幾年的研究成果來看,當前國內外中國哲學研究的前沿、重點與熱點問題或領域有:
第一,關于方法論的檢討或反思。許多研究中國哲學的學者從不同視角,積極檢視以西方現代化理論、啟蒙理性、西方社會科學方法等來研究東方歷史文化傳統及學術文本的局限性,借鑒海外中國學家(或漢學家)研究中國哲學思想史的經驗并檢討其得失,總結中國哲學學科創建百年來從依傍、模仿西方哲學到逐步建立起學科自主性的經驗,研究哲學與史學、哲學史與思想史路數的區別與聯系,試圖摸索、建構更切合東方、東亞或中國哲學的方法學系統。
第二,中國經典的詮釋成為主潮。“經典文本—思想學術”兩者之間,有一定的思想空間和語言張力,關鍵是時代背景及學者們的學術方式或思想理路。由于中國典籍的豐富、深刻與遠久,由于時代性問題的凸顯和學者的理論自覺,由于中西之間的學術、學者的交流與對話,經典詮釋的問題是近年來海內外中國哲學研究的焦點之一。
一、起步階段(新中國成立后到70年代)
新中國成立后,《新聞業務》《新聞戰線》等刊物少量刊載了介紹馬克思、恩格斯新聞實踐活動、分析其新聞作品的文章。此外,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編輯出版了一些資料集,最具代表性的是《馬克思恩格斯論報刊》(1958年8月出版)。“”期間,國內也有《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論報刊》(1978年出版,北京大學中文系編)等相關文集出版。總的來說,80年代之前的研究較為零散,主要集中于對馬克思、恩格斯本人的新聞實踐、新聞思想的分析梳理,可以說是馬克思新聞傳播思想研究的起步階段。
二、發展成熟階段(80年代到90年代)
進入80年代后,以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為代表的科研教學單位的一批研究者重新梳理馬克思主義經典作者對馬克思新聞傳播思想繼承和發展的發展脈絡,使之系統化,開始形成體系。這一時期,學者們所研究的文獻中納入列寧、斯大林等馬克思主義經典作者的論著。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馬克思新聞思想研究論文集》(1983年出版);選集《馬克思恩格斯論新聞》(1985年出版);陳力丹的《馬列主義新聞學經典論著》(1987年出版);童兵的《馬克思主義新聞思想史稿》(1989年出版)等。90年代以后,研究所涉及的范圍進一步拓展,納入并重視中共各代領導人的新聞觀點。同時,傳播學等相關學科的成果進入國內研究者視野,融入研究之中。例如,陳力丹所著《精神交往——論馬克思恩格斯的傳播觀》(1993年出版),“借鑒西方傳播學的學術體系對馬克思恩格斯的新聞傳播思想進行研究……闡述了馬克思恩格斯的歷史唯物主義的傳播理論和世界交往的基本理念”。
三、進一步發展階段(新世紀以來)
進入新世紀,對馬克思新聞傳播思想的研究基本均以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一部分出現。這一階段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即一方面對之前的研究成果進行總結;一方面進一步拓展研究視野。2004年1月,中共中央發出《關于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提出實施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在這一背景下,誕生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總結過去研究成果并進一步拓展的專著。例如,鄭保衛主編的《馬克思主義新聞思想研究》(2005年出版),選編了25篇論文,描繪了馬克思主義新聞思想形成和發展的脈絡;陳力丹的《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思想體系》(2006年出版),擴展了原有的研究,并以思想體系的形式進行了總結;吳飛主編的《馬克思主義新聞傳播思想經典文本導讀》(2005年出版)、鄭保衛主編的《馬克思主義新聞經典論著導讀》(2007年出版),則以集中梳理、呈現原文的形式,成系統地介紹了馬克思主義新聞傳播觀念的經典文本;此外,還有范敬宜、李彬主編的《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十五講》(2007年出版)等著作,以不同形式總結了以往的研究成果。此外,新世紀以來,許多成果以論文的形式呈現。以“馬克思”和“新聞”為主題關鍵詞搜索“新聞與傳媒”類目下2000年之前的論文,一共有782篇;以同樣的主題關鍵詞在中國知網檢索新世紀以來所收錄的相關論文,共檢索到2001篇(時間區間為2000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21日,下文中“新世紀以來”所指區間均為此區間)。單獨看這個數據,不到15年里國內公開發表的相關論文數量大約是之前51年總和的2.56倍。然而如果以同時間段“新聞傳媒”類目下的論文總量比來看,新世紀以來的論文數是之前的4.75倍(新世界前后能檢索到的論文分別為103600篇、491218篇),比值是馬克思新聞傳播思想研究的1.85倍之多。可見,雖然新世紀以來對馬克思新聞傳播思想的研究在絕對值上增加了,相對于新聞傳播學的其他課題,馬克思新聞傳播思想的研究熱度并不算高。作為常談常新的課題,對馬克思新聞傳播思想的研究呈現出“恒溫”的態勢。由于論文相對專著更為輕巧,更容易采取新的視角、拓展研究視野。例如,將目光投向以往的研究中論及較少的話題,如馬克思主義新聞自由觀、新媒體與互聯網等等。現有的對馬克思新聞傳播思想的研究,主要作為一個組成部分集中于“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研究對象涵蓋了不同時期馬克思主義經典作者關于新聞傳播活動的論述,而這些論述多是針對當時新聞傳播活動遇到的問題而發的。由于經典作者們所身在的具體環境差距不小,對同一話題亦會有不同見解。學者們為求全面性,在呈現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時就不得不采用較低的概括層次,對其當代意義的追尋亦較為薄弱。“如何運用馬克思主義新聞思想的寶貴財富解決中國新聞事業發展中面臨的現實問題,在此過程中使研究成果既體現出實際價值又體現出學術價值,這是需要學人繼續探討的問題”。
詮釋學(Hermeneutik)一詞來源于赫爾默斯(Hermes),赫爾默斯本是希臘神話中諸神的一位信使的名字,亦稱“快速之神”,過去德國火車站常有他帶上翅膀的鞋作為裝飾,他的任務就是迅速給人們傳遞諸神的消息和指示。(注:對于詮釋學在詞源上來源于赫爾默斯這一看法,近年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見,例如卡爾·凱倫依(KarlKerenyi)曾認為詮釋學一詞與赫爾默斯神并沒有任何語言學或語義學的關系,見他為《希臘基本概念》(蘇黎世,1964)所寫的詮釋學詞條。另外,H·E·哈索·耶格爾(Hassojaeger)在其一篇論文《詮釋學前史研究》(見《概念史檔案》第18期,1974年)里說,把詮釋學認為是從赫爾默斯而來,乃是一種無根據的虛構,按他的看法,詮釋學肇始于約翰·孔哈德·丹恩豪爾(Dannhauer)的《圣經詮釋學或圣經文獻解釋方法》(1654)一書,詮釋學乃是17世紀根據亞里士多德邏輯學發展起來的一門科學理論。不過,他們這種看法在德國很少有人表示贊同。)因為諸神的語言與人間的語言不同,因此他的傳達就不是單純的報導或簡單的重復,而是需要翻譯和解釋,前者是把人們不熟悉的諸神的語言轉換成人們自己的語言,后者則是對諸神的晦澀不明的指令進行疏解,以使一種意義關系從陌生的世界轉換到我們自己熟悉的世界。正是這種最初的含義,古代語文學家都是用“翻譯”和“解釋”來定義詮釋學。因此,詮釋學實際上就是一種語言轉換,一種從一個世界到另一個世界的語言轉換,一種從神的世界到人的世界的語言轉換,一種從陌生的語言世界到我們自己的語言世界的轉換。
不過,赫爾默斯要做到翻譯和解釋,他必須首先要理解諸神的語言和指示,唯有他理解了諸神的語言和指示,或者更正確地說,它是一門關于理解、翻譯和解釋的學科,或者更正確地說,它是一門關于理解、翻譯和解釋的技藝學。Hermeneutik詞尾ik與一般所謂學(ologie)不同,ik一般指實踐與方法,嚴格翻譯,Hermeneutik應是詮釋技藝學。伽達默爾說:詮釋學首先代表了一種具有高度技巧的實踐,它表示了一種可以補充說是“技藝”(techne)的詞匯。這種藝術就是宣告、口譯、闡明和翻譯的藝術,當然也包括作為其基礎的理解的藝術。就詮釋學一詞的神話起源及其以后的歷史而言,Hermeneutik作為這種技藝,即作為語言轉換和交往實踐的詮釋學,是與作為對永恒本質沉思的理論(Theorie)對立的。這一點在它的種種語言的傳統表述里表現出來,例如它的希臘文hermeneutiketechne,拉丁文ars,interpretationis,德文KunstderInterpretation和英文artofinterpretation,這里的techne、ars、Kunst、art都表示一種與理論相對的實踐技藝。
從詮釋學這種詞源學意義出發,伽達默爾曾把詮釋學解釋為語言的一種普遍的中介活動,是“一切思想的使節”(NuntiusfuerallesGedachte)。所謂使節,就是指兩國進行交往的使者。伽達默爾曾把詮釋學與法國人文主義者安東尼·孔德(AntoineConte)所說的法國經紀人事務加以比較,他說“它涉及的是最廣義上的一種通譯工作和中介工作,但這種通譯的作用并非僅限于技術語言的翻譯,也并不限于對含糊不清的東西的闡明,而是表現一種包含一切的理解手段,它能在各方利益之間進行中介”,并說這與柏拉圖《伊庇諾米篇》把詮釋學理解為一種從符號象征中猜出神意和未來的占卜術完全一樣,“涉及的是一種普遍的中介活動,這種活動不僅存在于科學的聯系之中,而且更存在于實際生活過程中”。
此外,我們還必須注意到,從赫爾默斯發展而來的詮釋學還有另一層意思,即它是傳達諸神的旨意,而這種旨意人們是必須絕對服從的,也就是說,人們必須把它的要求當作真理和命令一般加以服從的藝術。正是這種具有規范性的職能,長久以來成為獨斷論詮釋學(神學詮釋和法學詮釋學)的基礎,其中應用這一要素得到普遍強調。什么叫應用呢?就是把普遍的原則、道理或觀點運用于當前具體情況,或者說,在普遍真理與具體情況之間進行中介,伽達默爾說:“研討某個傳承物的解釋者就是試圖把這種傳承物應用于自身……為了理解這種東西,解釋者一定不能無視他自己和他自己所處的具體的詮釋學境遇。如果他想根本理解的話,他必須把本文與這種境遇聯系起來。”[1](P416-417)
綜上所述,詮釋學傳統從詞源上至少包含三個要素,即理解、解釋(含翻譯)和應用,傳統詮釋學把三個要素稱之為技巧,即理解的技巧(subtilitasintelligendi)、解釋的技巧(subtilitasexplicandi)和應用的技巧(subtilitasapplicandi),這里所謂技巧,就是說它們與其說是我們可以支配的方法,不如說是一種需要特殊精神所造就的能力或實踐。總之,對于詮釋一詞,我們至少要把握它的四個方面的意義,即理解、解釋、應用和實踐能力,而最后一方面的意義說明它主要不是一種方法,而是一種實踐智慧。
西方詮釋學的三大轉向
詮釋學(Hermeneutik)一詞來源于赫爾默斯(Hermes),赫爾默斯本是希臘神話中諸神的一位信使的名字,亦稱“快速之神”,過去德國火車站常有他帶上翅膀的鞋作為裝飾,他的任務就是迅速給人們傳遞諸神的消息和指示。(注:對于詮釋學在詞源上來源于赫爾默斯這一看法,近年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見,例如卡爾·凱倫依(KarlKerenyi)曾認為詮釋學一詞與赫爾默斯神并沒有任何語言學或語義學的關系,見他為《希臘基本概念》(蘇黎世,1964)所寫的詮釋學詞條。另外,H·E·哈索·耶格爾(Hassojaeger)在其一篇論文《詮釋學前史研究》(見《概念史檔案》第18期,1974年)里說,把詮釋學認為是從赫爾默斯而來,乃是一種無根據的虛構,按他的看法,詮釋學肇始于約翰·孔哈德·丹恩豪爾(Dannhauer)的《圣經詮釋學或圣經文獻解釋方法》(1654)一書,詮釋學乃是17世紀根據亞里士多德邏輯學發展起來的一門科學理論。不過,他們這種看法在德國很少有人表示贊同。)因為諸神的語言與人間的語言不同,因此他的傳達就不是單純的報導或簡單的重復,而是需要翻譯和解釋,前者是把人們不熟悉的諸神的語言轉換成人們自己的語言,后者則是對諸神的晦澀不明的指令進行疏解,以使一種意義關系從陌生的世界轉換到我們自己熟悉的世界。正是這種最初的含義,古代語文學家都是用“翻譯”和“解釋”來定義詮釋學。因此,詮釋學實際上就是一種語言轉換,一種從一個世界到另一個世界的語言轉換,一種從神的世界到人的世界的語言轉換,一種從陌生的語言世界到我們自己的語言世界的轉換。
不過,赫爾默斯要做到翻譯和解釋,他必須首先要理解諸神的語言和指示,唯有他理解了諸神的語言和指示,或者更正確地說,它是一門關于理解、翻譯和解釋的學科,或者更正確地說,它是一門關于理解、翻譯和解釋的技藝學。Hermeneutik詞尾ik與一般所謂學(ologie)不同,ik一般指實踐與方法,嚴格翻譯,Hermeneutik應是詮釋技藝學。伽達默爾說:詮釋學首先代表了一種具有高度技巧的實踐,它表示了一種可以補充說是“技藝”(techne)的詞匯。這種藝術就是宣告、口譯、闡明和翻譯的藝術,當然也包括作為其基礎的理解的藝術。就詮釋學一詞的神話起源及其以后的歷史而言,Hermeneutik作為這種技藝,即作為語言轉換和交往實踐的詮釋學,是與作為對永恒本質沉思的理論(Theorie)對立的。這一點在它的種種語言的傳統表述里表現出來,例如它的希臘文hermeneutiketechne,拉丁文ars,interpretationis,德文KunstderInterpretation和英文artofinterpretation,這里的techne、ars、Kunst、art都表示一種與理論相對的實踐技藝。
從詮釋學這種詞源學意義出發,伽達默爾曾把詮釋學解釋為語言的一種普遍的中介活動,是“一切思想的使節”(NuntiusfuerallesGedachte)。所謂使節,就是指兩國進行交往的使者。伽達默爾曾把詮釋學與法國人文主義者安東尼·孔德(AntoineConte)所說的法國經紀人事務加以比較,他說“它涉及的是最廣義上的一種通譯工作和中介工作,但這種通譯的作用并非僅限于技術語言的翻譯,也并不限于對含糊不清的東西的闡明,而是表現一種包含一切的理解手段,它能在各方利益之間進行中介”,并說這與柏拉圖《伊庇諾米篇》把詮釋學理解為一種從符號象征中猜出神意和未來的占卜術完全一樣,“涉及的是一種普遍的中介活動,這種活動不僅存在于科學的聯系之中,而且更存在于實際生活過程中”。
此外,我們還必須注意到,從赫爾默斯發展而來的詮釋學還有另一層意思,即它是傳達諸神的旨意,而這種旨意人們是必須絕對服從的,也就是說,人們必須把它的要求當作真理和命令一般加以服從的藝術。正是這種具有規范性的職能,長久以來成為獨斷論詮釋學(神學詮釋和法學詮釋學)的基礎,其中應用這一要素得到普遍強調。什么叫應用呢?就是把普遍的原則、道理或觀點運用于當前具體情況,或者說,在普遍真理與具體情況之間進行中介,伽達默爾說:“研討某個傳承物的解釋者就是試圖把這種傳承物應用于自身……為了理解這種東西,解釋者一定不能無視他自己和他自己所處的具體的詮釋學境遇。如果他想根本理解的話,他必須把本文與這種境遇聯系起來。”[1](P416-417)
綜上所述,詮釋學傳統從詞源上至少包含三個要素,即理解、解釋(含翻譯)和應用,傳統詮釋學把三個要素稱之為技巧,即理解的技巧(subtilitasintelligendi)、解釋的技巧(subtilitasexplicandi)和應用的技巧(subtilitasapplicandi),這里所謂技巧,就是說它們與其說是我們可以支配的方法,不如說是一種需要特殊精神所造就的能力或實踐。總之,對于詮釋一詞,我們至少要把握它的四個方面的意義,即理解、解釋、應用和實踐能力,而最后一方面的意義說明它主要不是一種方法,而是一種實踐智慧。
西方詮釋學的三大轉向
近十年來各層次、各專題的中國哲學學術會議比較多,學界也發表、出版了大量學術論文、專著,學術爭鳴、研討、交流日益頻繁,中國哲學研究的從業人員,特別是新生力量逐漸增加。這些都表明中國哲學研究的形勢日益“走高”,這是思想繁榮的表現,也是學術繁榮的必然。
近十年來海內外中國哲學研究的新態勢,總的說來有:方法論的檢討、中國經典的詮釋、出土簡帛的哲學思想研究、從政治哲學的視域研究中國思想、探索中國哲學的內涵及致力于中國哲學的主體性建構等。在這些方面已取得豐碩成果。此外,儒學與當代、儒學的宗教性、《周易》、佛教、道家與道教、宋明理學、明清之際與清代學術、現當代新儒學思潮等,已成為熱門或顯學;三《禮》之學、名家與漢語語言邏輯哲學、中國政治法律哲學、生態環境哲學、和諧思想、身體觀、身心平衡論與心理調節學說等,正進入重新探討的階段并不斷深入。
從學界最近幾年的研究成果來看,當前國內外中國哲學研究的前沿、重點與熱點問題或領域有:
第一,關于方法論的檢討或反思。許多研究中國哲學的學者從不同視角,積極檢視以西方現代化理論、啟蒙理性、西方社會科學方法等來研究東方歷史文化傳統及學術文本的局限性,借鑒海外中國學家(或漢學家)研究中國哲學思想史的經驗并檢討其得失,總結中國哲學學科創建百年來從依傍、模仿西方哲學到逐步建立起學科自主性的經驗,研究哲學與史學、哲學史與思想史路數的區別與聯系,試圖摸索、建構更切合東方、東亞或中國哲學的方法學系統。
第二,中國經典的詮釋成為主潮。“經典文本—思想學術”兩者之間,有一定的思想空間和語言張力,關鍵是時代背景及學者們的學術方式或思想理路。由于中國典籍的豐富、深刻與遠久,由于時代性問題的凸顯和學者的理論自覺,由于中西之間的學術、學者的交流與對話,經典詮釋的問題是近年來海內外中國哲學研究的焦點之一。
學界引進伽達默爾詮釋學方法或胡塞爾現象學方法等,同時思考自身的詮釋傳統,加強了中國經典詮釋的方法學研究。而當前大家關注的經典詮釋問題不僅包括經典詮釋的方法或方式問題,也包括經典詮釋方面有哪些人士做了哪些重要工作;不僅包括現代中西方學者對中國經典的詮釋,也包括古代中國學者與近代西方學者對中國經典的詮釋;不僅包括西方經典詮釋學與中國現代學術的結合,也包括中國固有之經典詮釋的歷史與內在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