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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了準確分析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會計信息化的影響因素,本文運用有序Logistic模型,對736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調研數據進行分析。研究結果顯示,性別、文化程度、打工經歷等個體特征因素,經營類型、產業類別、經營土地面積、流動資金投資等主體特征因素,家人支持度、社會關系、政策扶持等社會政策因素都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會計信息化意愿產生顯著影響;年齡、收入、固定資產投資、同行、定期培訓等因素影響不顯著。據此,提出了相關建議。
關鍵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會計信息化;Logistic模型;影響因素
一、引言
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大力推進“互聯網+”現代農業,應用現代信息技術,推動農業全產業鏈改造升級。而現代農業發展轉型升級主要依賴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規模化、規范化發展,但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中面臨的主要瓶頸是其內部財務會計規范化、信息化問題。因此,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會計信息化成為當務之急。推進會計信息化,必須準確分析影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會計信息化意愿的因素,量化分析這些因素對其意愿的影響程度與形式,從而有針對性地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會計規范化發展,帶動實現會計信息化,進而有效地保障我國農業的轉型升級與現代化的實現。目前,已有較多學者對我國會計信息化的現狀特征、內部控制、體系設計、系統安全、實施效率與周期、發展戰略、道路探索等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形成了較為豐富的成果,但相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會計信息化方面的研究還較少。郝佳(2014)認為我國農業企業會計信息化與會計準則影響了其發展進程。高芳(2015)認為合作社內部財務控制仍然存在管理層觀念落后、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通暢、監督缺失等諸多問題。為探討問題的解決辦法,武恒光與王樂錦(2009)認為必須建立與完善農業信息化會計核算標準體系。綜上所述,已有研究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會計信息化方面的研究較少,僅能找到的文獻也只是從農業企業、合作社等微觀個體視角研究出發,沒有全面科學涵蓋近些年異軍突起的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缺少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會計信息化意愿的影響因素方面的探討。那么到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會計信息化意愿受到那些因素影響;其影響的程度又如何;政府應該怎樣加以引導?這些都是學者和政府部門亟需思考的重要問題。因此,為了探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會計信息化意愿的影響因素、厘清其實際影響效果,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筆者對湖北省736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負責人進行深度訪談與調研,對相關調研數據進行實證檢驗。
二、研究設計
(一)理論模型班杜拉人類行為模型認為,外部因素會激活個體的意愿與認知,在個體內生因素作用下最終影響個體決策行為。本文在借鑒前人研究的基礎上發展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會計信息化的意愿(認知)模型(見圖1)。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內生因素、行為動機以及外部影響因素決定其對會計信息化的訴求方式和搜尋活動,而信息的擴散與獲取則直接影響其認知水平,最終影響決策行為。
為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職能作用,進一步規范市場主體資格和經營行為,營造良好的市場秩序和發展環境,分局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一次市場主體資格大檢查,特制定市場主體資格大檢查
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了保證市場主體資格大檢查順利進行,分局決定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紀檢組長*任副組長,各科(室、隊)、工商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專項檢
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登記注冊科,加強對市場主體資格大檢查工作的領導和督促檢查。
二、檢查時間
今年,我局網絡經濟監管工作主要是立足“服務、監管、維權”三大職能,結合實際,圍繞“夯實基礎、探索機制”這一主題,落實工作機構,加強能力建設,探索建立網絡經濟監管與服務機制,規范網絡經營主體及其經營行為,維護消費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一、建立網絡經濟監管工作機構,落實工作職責。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新“三定”方案規定,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管工作已納入工商部門職責范圍。為全面啟動網絡經濟監管工作,以工商職能轉型為契機,根據*市局“抄告單”精神,市局成立網絡經濟監督管理大隊,鄭曉陽為大隊長,屠勝達為副大隊長,承擔監督管理全市網絡經營主體及其經營行為的工作職責,指揮、協調和實施全市網絡經濟監管與服務各項工作。并確定網絡經濟監管大隊與信息(信用)辦“三合一”,合署辦公,落實人員,明確分工,確保職能落實到位,瞿淑萍為網絡監管巡查員兼內勤,陳正杰保證計算機網絡的穩定運行,萬立志負責全局工作計算機的正常運行與維護。
二、加強網絡經濟監管培訓和裝備建設,提升執法能力。網絡經濟監管既涉及工商業務能力與網絡技術能力,又涉及執法裝備問題。因此,加快復合型人才培養與執法裝備建設,提高執法能力,任務十分緊迫。一方面,要加強網絡監管知識技能培訓。培訓工作要納入干部職工教育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包括現代信息技術、互聯網知識、電子商務知識、有關法律法規、網絡經濟監管執法經驗技巧、有關軟件應用等內容的學習培訓。市局將組織計算機應用競賽,提高計算機應用能力,創造良好計算機應用氛圍。重點提高一線執法人員的網絡經營主體建檔、網上巡查、電子證據提取與固定、法律適用、有關軟件應用以及其他相關知識的操作與運用能力,努力提高相關法律水平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強網絡經濟監管的裝備建設。在充分利用現有網絡經濟監管軟件與設備的基礎上,要想方設法,爭取多方支持,籌集資金,購置執法設備,解決網絡經濟監管與行政執法必備手段的問題,應對互聯網信息更新速度快、隱蔽性強、易刪改等特點。通過網絡經濟監管培訓、調研及裝備建設,努力提升全系統網絡經濟監管和行政執法能力與水平。
三、加強網絡經營主體的搜索工作,完善戶口建檔。網絡經濟監管要從監管網站入手,局屬各單位要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集中力量,在短期內摸清本轄區經營性網站的基本情況,完善網絡經營主體的“經濟戶口”,并根據網站變化,及時調整,實行動態管理。一要加強網絡經營主體的搜索工作。依托省局“網絡經濟監管智能搜索分析平臺”,融合各大搜索引擎、互聯網信息資源和工商現有企業數據庫中的企業網站域名信息資源,對網站運營者在轄區范圍內的網站網址和基本信息進行全面收集和整理。二要完善網絡經營主體的建檔工作。通過多渠道收集企業名稱、企業網址等信息,建立本轄區經營性網站的檔案。對已建檔的網絡經營主體要定期做好數據更新工作,使動態數據始終與真實情況保持基本一致,為進行網絡監管提供一個較好的基礎和平臺。三要全面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網上標識工作。依托省局“營業執照網上標識平臺”,利用數字證書,對轄區經濟主體在互聯網建立的一級域名網站標注工商營業執照網上標識,實施網絡經營主體身份確認,使全市一級域名網站全面實現網上亮照經營。
四、開展經營性網站指導服務工作,培育經營主體。要注重監管與服務的和諧統一,尊重網絡經營主體自主選擇其活動內容和行為模式,努力為網絡經營主體營造良好的生存環境。一要助推網絡經濟健康發展。著眼“發展促規范”的服務發展理念,將促進網絡經濟發展融入工商服務經濟的大局,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作用,積極開展服務當地電子商務發展的活動,有條件的所(分局)可以率先出臺和實施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舉措。二要探索培育網絡經營主體。充分發揮工商職能優勢,整合各方面資源,市局適時組建網站協會。一方面促進經營性網站的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另一方面依托社會各界力量,重點在以下幾方面探索我市網絡經營主體的培育方式與路徑:1、積極培育行業門戶網站,鼓勵和支持專業批發市場加快信息化建設。2、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專業市場、大型百貨商場和購物中心建設網上商城,促進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應用。3、支持連鎖經營企業開展電子商務,積極探索日用品上網銷售和配送的有效模式。4、著力推進票務預訂、家政信息、健康咨詢等網上業務,提高電子商務在服務領域的應用水平。5、推進公共電子商務平臺建設,有重點地培育一批公共電子商務平臺,吸引國內外工商企業入駐開展電子商務活動。三要拓寬網絡經濟的服務路徑。要拓寬服務路徑,開辟先河,大膽嘗試。要引進告誡、建議、警示等多種行政指導手段,提高網絡經濟服務水平;要通過網絡政策法規介紹、網絡消費知識宣傳、網絡消費警示、優秀企業網站展示等服務性工作,選優淘劣,榜樣引路;要通過上門走訪網站、召開網站座談會等形式,充分運用電子郵件、即時通訊軟件(QQ、MSN)等網絡工具,了解網絡經營情況,了解網站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議,倡導網絡經營主體遵守法律規范,履行法定義務,促進網絡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
五、加強網絡經營行為監管,查處違法行為。目前網絡商品交易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如何規范網絡商品交易行為,維護消費者、生產者合法權益,是工商部門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一要加強網絡經營主體的巡查工作。將企業的網絡經營行為監管作為責任區監管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日常監管,將轄區內經營性網站,分解到各個工商所責任區,將網絡經營主體巡查工作逐步引向日常巡查軌道。依托“浙江省工商基層管理系統”,網絡經營主體巡查計劃與責任區其他巡查計劃要同步編制,同步實施,定期對已建檔的網絡經營主體進行瀏覽巡查。巡查結果應當認真、如實填寫巡查日志,并與企業信用記錄掛鉤,以便確定重點監管對象。局網監大隊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各種巡查活動,對本轄區經營性網站要進行經常性的定向巡查,通過巡查并與各業務數據信息進行比對,以判定網絡經營主體資格和經營行為的合法性,強化對網絡交易行為監管。二要開展網絡經營主體的信用監管。按照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的原則和要求,以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的信用狀況為主導,劃分電子商務主體的監管等級,建立電子商務違法經營主體“黑名單”,通過區分監管重點,采取不同監管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管。三要查處違法經營行為。首先,在案件的類型上,重點要查處利用網絡從事的以下8種違法經營行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銷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璜的商品行為,冒用他人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行為,對商品的質量、性能、產地、生產者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網上銷售質量不合格商品行為,各種信息誤導、欺騙消費者行為,欺騙性有獎銷售、巨額有獎銷售行為,傳銷和變相傳銷、非法直銷行為。其次,在行政案件的處理上,堅持“攻大奸戒小過”原則,對嚴重的違法經營行為,要立案查處;對輕微的違法經營行為,可實行行政告誡,告知限期規范和規范方式,對拒不依法規范的,堅決給予行政處罰。四要加強網上維權工作。一方面,開展網絡重點對象的維權工作。市局要制定申請、審核、公示、建庫管理等程序,篩選與確定本局重點維權的企業、三名商標、產品及其包裝裝璜,建立網絡重點維權對象電子檔案庫。完善網絡市場相關敏感信息監控和比對查證功能,實施網上重點監控和重點維權,依法查處侵犯重點維權企業的字號、商號、注冊商標、包裝裝璜、商業秘密、商業信譽等合法權益的違法經營行為。另一方面,開展網絡消費維權工作。逐步在網絡交易市場上開設“紅盾維權聯絡點”,明確聯絡員,加強對聯絡員的指導,做到對網上消費者申訴快速反映、快速處理,對網上違法行為及時發現、及時通報;依托12315的消費維權職能,認真做好電子商務申(投)訴舉報受理處置工作,通過在經營性網站建立鏈接等途徑,積極引導廣大網絡市場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調解網上消費糾紛,查處網上消費侵權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摘要]農業的弱質性決定了農業風險保障的重要性,農業保險經營主體參與的積極性是政策性農業保險能不能搞起來、能不能搞好的關鍵。調動農業保險經營主體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積極性需要政府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包括財政、稅收、法律等方面的扶持。但如何確保政策性農業保險順利實施,仍然是一個值得探究的現實課題。
[關鍵詞]農業保險;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主體;財稅支持
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和農業的弱質性,決定了農業風險保障的重要性。而農業保險的“三高”(高風險性、高賠付率、高虧損率)特征決定了沒有政府的政策性支持就難以實現可持續經營。2007年以來在全國6個省區試點推行、現全國有近九成省份開展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是一種財政補貼型保險。其實質是政府通過在保費方面的補貼支出,并通過大面積的普及推廣,將可能出現的農業生產風險部分轉移到保險經營主體和未受災農戶,從而既達到保障農業生產的目的,又適當減輕政府巨額救災支出壓力。在這種保險模式下,能否調動農戶和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主體(商業保險公司、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農業互助保險公司、地方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外資或合資保險公司等)的積極性是政策性農業保險能不能搞起來、能不能搞好的關鍵。各地試點表明,保證并盡量提高政府的保費補貼支出對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起了重要作用,但如何提高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主體參與積極性,以確保政策性農業保險順利實施仍是值得探究的一個現實課題。
一、影響農業保險經營主體積極參與的障礙分析
盡管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中財政對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減輕了農民付費的成本,提高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緩解了以往農業保險“農民保不起,保險公司賠不起”的尷尬局面,但政策性農業保險中的一些客觀障礙仍存在,影響了農業保險經營主體參與的積極性。
1農業保險的高風險使農業保險經營主體的綜合賠付率居高不下。農業產業是受自然災害影響較為嚴重的產業,農業保險承保的風險不僅發生頻率大,而且損失集中、覆蓋面廣,其賠付率要遠遠高于一般的財產保險。以許多國家的經驗,農業保險經營組織的綜合賠付率(即賠償與收入保費之比)一般都很高。以美國為例,1982~2004年只有6年賠付率低于1。在有的發展中國家,其賠付率經常達到2以上,甚至更多,均高于保險界公認的70%的臨界點。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哪個國家農業保險的保費收入能夠完全覆蓋災害賠償和管理費用。另外農業風險由于其時間和空間的高度相關性,一旦發生,可能會在短時間內使大面積范圍內的保險對象同時發生災害事故,遭受巨災損失,導致保險公司難以承擔起賠付額以致虧損嚴重。
近幾年,在我國證券市場上,上市公司通過一系列股權轉讓、資產置換等財務運營手段,改變資本結構、資產質量,以達到提高公司價值的目的。同時,這一財務活動也帶來了財務運營成果的不確定性,在股市上表現為股價的波動。特別在涉及國有股轉讓等敏感問題時,這一不確定性對公司價值影響更為深遠。財務界一般將這種財務運營結果的不確定性,解釋為“資本經營風險”,但并沒有從理論上研究其本質、內涵。
如按目前財務界認可的風險理論:用公司風險,即財務風險(負債風險)和經營風險,加以解釋這種不確定性,似乎并不嚴密;用市場風險加以涵蓋,則更不妥當。如何確切解釋這種不確定性,成為目前財務理論研究的一個盲點。從而,在客觀上要求財務風險觀念要有所突破,樹立一種全新的風險觀念。
國家財務論、本金理論、所有者財務論的提出,從理論上為解釋這一不確定性提供了理論源泉,使權益風險問題得到了逐步澄清。對權益風險的認識,真正起源于國家財務論。國家財務理論認為,“與國有經濟多層次性經濟體系相適應,國家財務活動也呈現多層次性的特點”,并進一步明確國家財務活動分國有資產產權代表部門、國有資產中介經營公司、國有企業三個層次。從而,一方面,在理論上為以后所有者財務論等理論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另一方面,通過對前兩個層次財務經營方式、風險控制等財務問題的深入研究,逐步明確了“兩層次的主要財務經營形態是什么”、“該種財務經營有無風險等理論”問題,為初步認識權益風險提供了思想萌芽。本金理論、所有者財務理論的發展完善,則為權益風險概念的提出提供了直接的理論基礎。
一、權益風險的概念
我們認為,權益風險可以定義為:產權主體(所有者)進行資本經營等經濟活動而給企業帶來的財務風險。對于這一概念需要解釋兩點:
第一,產生權益風險的經濟活動主要是指企業資本經營。這里的資本經營概念是相對生產經營而言的,引用的含義“指買賣資產與企業的經濟行為”,并且主要強調產權資本運營。此外,產權主體自身其他一些經濟活動也會產生權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