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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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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編號:

          甲方(用工單位):

          地址:

          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碼:

          住址:

          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等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需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有權提出調整崗位的要求,甲方視情況決定是否調整。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在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內部培訓。甲方根據情況可安排一些其他專業培訓。

          第五條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五天,四十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帶薪假日。

          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時,按照北京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安排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元。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試用期工資為:元。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每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度的工資。

          第七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乙方本人意愿及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可為乙方購買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商業保險。

          第八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

          乙方對工資、薪金結構及工作中涉及到的業務資源等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等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企業轉產、經營方式調整等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四)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解除后的補償或違約金的承擔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承擔一定的經濟賠償責任。

          乙方違約或因乙方違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致使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承擔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商業保險費、并支付違約金。

          因甲方原因無故辭退員工,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支付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次日起十五天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戶籍地址:

          在京地址:

          緊急情況聯系人: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備注:乙方承諾當甲方未收到乙方通訊地址變更的書面材料前,上述地址為最真實有效的地址。地址為文件接受地址,寄到視為接受。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