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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師申報材料范文精選

          前言:在撰寫技師申報材料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技師高級技師申報通知

          各處鎮勞動保障服務所、區直有關部門、各企業:

          為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切實做好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加快我區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步伐。根據市局《關于開展*年技師、高級技師評審工作的通知》(泰勞社函[*]8號)的要求,現就做好今年我區申報技師、高級技師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宣傳發動

          技師、高級技師評審工作是發現優秀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也是評價優秀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手段。各處鎮、區直各部門、企業要充分認識技師、高級技師申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實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各單位要著眼于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和建立學習型、創新型單位,加快建立內部技能人才梯次成長機制,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人員申報,并按照有關規定認真落實技師、高級技師技能津貼和相關待遇,調動廣大技能人才苦練技能、崗位成才的積極性,使更多的優秀技能人才脫穎而出。

          二、評審范圍和條件

          全區各級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從事技能崗位工作或進行技能培訓教學,所從事職業在國家已公布職業標準且設有技師、高級技師等級的職業內(不包括已實行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考試的職業),并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申報技師、高級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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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師院校教師職稱評審問題淺析

          摘要:本文在分析技師院校教師職稱評審問題的基礎上,探討解決教師職稱評審問題的對策,力求職稱評審能夠更加公平合理,真正有利于技師院校的長遠發展,為培養更多、更好的技能型人才保駕護航。

          關鍵詞:技師院校;教師職稱評審;問題;對策

          技師院校是我國職業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為國家培養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使命。教師是學校教育教學的最重要資源,是培養人才的基本前提。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對學校的高質量發展至關重要。職稱評審是教師發展的基本途徑,開展職稱評審工作意義重大,它不僅事關教師的個人發展和切身利益,也影響到教師教育教學的目標和方向。近年來,隨著上級政策的調整,越來越多的技師院校在副高級及以下職稱評審中,擁有了自主評聘的權利。對于技師院校來說,自主評聘雖然明顯增加了自主權,但評聘的嚴肅性、公正性絲毫不能放松。面對自主評聘,如何考核評價教師取得的各項成果及能力,讓職稱評審更加公平公正,激勵教師更加積極努力地投身于教育教學工作,是當前技師院校需要面對的重大課題。不少技師院校已經改變了過去唯論文和著作評審職稱的做法,采用了積分制,將教師教學、論文課題、教材著作、班主任工作、參加比賽、帶學生比賽、校企合作、各類榮譽獲取等作為評價的維度,增加了評價的寬度,體現了評審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然而,由于積分制在操作中缺乏實踐的檢驗,因此技師院校在實施積分制評審工作的過程中,也遇到了不少問題。這些問題如果不及時解決,將給職稱評審工作帶來不利的影響。因此,解決好職稱評審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尤為重要。

          一、技師院校教師職稱評審的問題表現

          1積分制的弊端。由于技師院校的辦學特殊性,積分制的教師職稱評聘方式并沒有太多的先例可循。不少技師院校的積分制是在征求了多方面的意見后,摸著石頭過河,一步一步研究出來的,盡量涵蓋了教師職稱評審涉及的方方面面。從表面看,積分制包含的維度很多也很全面,但其中的問題也比較明顯。一是維度很多,但是賦分沒有區分重點和非重點內容,缺乏主次。二是每個維度都設置了上限分值,不利于教師發揮個人特長,限制了教師在某方面的深入發展。三是將專職教師和行政兼課教師放在一個體系下評比,會降低行政兼課教師的行政工作積極性。

          2積分的認定方式存在一定缺陷。教師職稱評審前,專業評議組和學科評議組分別負責對教師申報材料進行賦分,以此作為學校召開職稱評審會的依據。但操作過程中,經常出現以下問題。一是由于各種主客觀原因,教師材料提供不完善。二是專業評議組和學科評議組忽視了對材料完善程度的審核,缺乏與申報教師的溝通交流,缺少材料完善環節。三是專業評議組和學科評議組分別賦分,缺少溝通,導致賦分標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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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技能人才資助評選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的引進培養,鼓勵高技能人才的成長,進一步提高勞動者的技術業務素質,促進經濟發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優秀高技能人才是指有突出貢獻的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工(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以及國家、省、市、縣(市)技術能手(技能大獎獲得者)。

          第三條成立*市高技能人才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經貿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的專業管理人員及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具體承擔外地引進的優秀高技能人才的資助審批和本市優秀高技能人才的評審、津貼發放等事務性工作。

          第二章引進資助

          第四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各類緊缺高技能人才來*工作可申請政府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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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技師考評聘任管理細則

          為鼓勵水利行業技術工人學習技術,鉆研業務,充分發揮水利技術工人的主力軍作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水利行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水利行業技師和高級技師的性質、評聘范圍

          第一條技師、高級技師是在高級工中設置的技術職務,不是高級技術工人的普遍晉升。

          第二條技師、高級技師的評聘范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人技術等級標準·水利》中的32個工種、《中華人民共和國工人技術等級標準·電力》中與水電有關的38個工種中設置高級工的工種。

          第二章任職資格考評、聘任與管理體制

          第三條水利部人事勞動教育司綜合管理全國水利行業技師、高級技師的考評、聘任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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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企業評價認定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高技能人才評價體系,促進高技能人才評審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和正常化,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22號)以及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若干意見》(浙勞社培〔2006〕122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級工、技師或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二級、一級)職業任職資格的技能勞動者。

          本辦法適用于大中型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和直接認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是指依據國家職業標準等有關規定,結合企業生產服務實際,對企業職工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問題、完成工作任務和技術攻關的能力狀況進行考核鑒定,確定技能水平的辦法。

          本辦法所指的直接認定是指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對企業生產實踐中確有絕招絕活、業績突出、貢獻較大,已被行業或企業公認達到技師、高級技師水平的,直接授予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直接認定不適用于高級工(三級)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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