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考試面審總結

          考試面審總結范文精選

          前言:在撰寫考試面審總結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yōu)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yōu)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考試面審總結

          審計信息化指導意見

          為了落實《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于我國電子政務建設指導意見》中對于審計信息化的要求,貫徹《審計署*至*年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發(fā)揮計算機技術在建立質量控制體系、科學管理體系中的作用,提高審計職業(yè)的信息技術含量,更好地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現(xiàn)就全國審計機關*年審計信息化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計算機技術在審計實施中的應用是審計信息化的首要任務

          大力推進計算機技術(包括:通訊技術、網(wǎng)絡技術、數(shù)據(jù)庫技術,下同)在審計實施中的作用,提高審計職業(yè)的信息技術含量,改進審計實施手段,增強審計監(jiān)督能力,是審計信息化的根本任務。*年審計信息化工作的首要任務,就是繼續(xù)擴大計算機技術在審計業(yè)務實施中應用的普及程度,加大計算機審計力度,使計算機成為審計實施的主要工具,以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各級審計機關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繼續(xù)用好審計軟件;積極探索將Excel、Access、SQLServer等通用軟件應用于審計實施;審計署金審工程(一期,下同)研制的《現(xiàn)場審計實施系統(tǒng)》開發(fā)完畢后,各地要組織好試用和推廣應用。

          有條件的地方審計機關,可選擇若干審計項目,在審計項目方案中增加運用計算機技術的內容,力爭在審計組織方式、建立審計業(yè)務模型、獲取審計所需數(shù)據(jù)等方面有所突破;在聯(lián)網(wǎng)審計中,應當首先以地稅、財政、部門預算執(zhí)行、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等為對象進行探索。

          二、提高審計業(yè)務和行政事務管理的信息技術水平

          要利用計算機技術加強對審計業(yè)務和行政事務的科學管理,提升各項工作的管理水平。各級審計機關要因地制宜搞好計算機技術在審計業(yè)務管理、行政事務管理中的應用。審計署金審工程研制的《機關輔助辦公系統(tǒng)》(包括人力資源管理、行政事務管理、審計業(yè)務管理三個子系統(tǒng)),在經(jīng)過署機關、特派辦的試用初步完善之后,可以提供給條件具備的省、地級審計機關推廣普及,使其成為審計機關工作人員日常辦公的主要工具。已經(jīng)開發(fā)或購買辦公室自動化軟件的地方審計機關,要總結經(jīng)驗,充分發(fā)揮其作用。繼續(xù)用好統(tǒng)計、人力資源、檔案、黨務、財務、機關事務等管理軟件,提高審計辦公的效率與質量。

          點擊閱讀全文

          教育廳考試意見

          各市教育局:

          為了落實《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和發(fā)展的決定》(國發(fā)〔2001〕21號)、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教基[2001]17號)和我廳《關于實施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的意見》(浙教基〔20*〕156號),積極推進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發(fā)揮考試的正確導向作用,建立旨在促進學生素質全面發(fā)展的評價與考試制度,現(xiàn)就20*年我省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改革的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應有利于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有利于體現(xiàn)九年義務教育的性質,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有利于中小學課程改革,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yè)負擔,促進學生生動、活潑、主動地學習。

          二、推進升學考試與招生制度的改革

          1.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試和招生中,要考慮學生的整體發(fā)展,改變將分數(shù)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錄取標準除考試成績外,可參考其它結果,各地要積極探索對學生多方面能力和素質發(fā)展的綜合評價方法。繼續(xù)實行并完善重點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和部分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以及職業(yè)高中直升等制度和辦法。鼓勵各地進行特長測試加分和對在發(fā)明創(chuàng)造、科學研究及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免試進入高中階段學校學習的改革試驗。隨著高中教育的發(fā)展和基本普及,逐步擴大高中學校的招生自主權,鼓勵學校辦出特色。

          點擊閱讀全文

          考試改革指導意見

          各市教育局:

          為了落實《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和發(fā)展的決定》(國發(fā)〔2001〕21號)、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教基[2001]17號)和我廳《關于實施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的意見》(浙教基〔2002〕156號),積極推進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發(fā)揮考試的正確導向作用,建立旨在促進學生素質全面發(fā)展的評價與考試制度,現(xiàn)就*年我省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改革的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應有利于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有利于體現(xiàn)九年義務教育的性質,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有利于中小學課程改革,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yè)負擔,促進學生生動、活潑、主動地學習。

          二、推進升學考試與招生制度的改革

          1.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試和招生中,要考慮學生的整體發(fā)展,改變將分數(shù)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錄取標準除考試成績外,可參考其它結果,各地要積極探索對學生多方面能力和素質發(fā)展的綜合評價方法。繼續(xù)實行并完善重點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和部分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以及職業(yè)高中直升等制度和辦法。鼓勵各地進行特長測試加分和對在發(fā)明創(chuàng)造、科學研究及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免試進入高中階段學校學習的改革試驗。隨著高中教育的發(fā)展和基本普及,逐步擴大高中學校的招生自主權,鼓勵學校辦出特色。

          點擊閱讀全文

          司法化回歸構想

          論文摘要:現(xiàn)行人民法院內設的審判委員會,是院長領導下的具有高度行政化的審判組織,其運行機制容易導致司法不公,與時代所要求的公正與效率極不和諧,因此改革和完善這一制度,使其回歸到公正與效率的軌道上來,是人民法院加強司法能力建設的重要方面。

          審判委員會是獨具中國特色的法院審判組織形式,其任務是總結審判經(jīng)驗,討論重大、疑難和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問題。這在我國建國初期法制建設落后和人民法院的法官整體素質不高的特定歷史背景下,審判委員會對提高案件質量,避免冤假錯案,防止個人武斷專橫,維護司法公正方面發(fā)揮著集體的智慧力量,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民族法制建設進程的推進,人民法院審判方式的改革,法官任命的要求更加嚴格,法官的素質得到明顯提高,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程序要求更加公開,透明。審判委員會這種特殊的審判組織所采取的高度行政化管理,在具體案件上實行“討論保密、判者不審、審者不判”等多方面的弊端,已嚴重違背了審判公開的原則,與“公正與效率”這一人民法院的世紀主題格格不入。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建設,而司法能力正是黨的執(zhí)政能力在司法領域的具體表現(xiàn)。故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現(xiàn)有的一些不合理的制度,是人民法院加強司法能力建設的必然途徑。在這種指導思想下,筆者從人民法院現(xiàn)行審判委員會制度存在的各種弊端以及如何完善這一制度著手,闡述這一高度行政化的制度回歸于時代所要求的司法化模式的構想。以求拋磚引玉,與同行商榷。

          一、現(xiàn)行審判委員會行政化的表現(xiàn)形式及其弊端

          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由院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由院長主持。這說明審委會決定案件的權力隸屬于院長權力之下。因為,案件是否提交審委會由院長決定,審委會委員由院長提請任免,會議由院長主持,審委會討論決定程序也由院長把握。這樣,審委會決定案件的權力只是院長決定案件權力的表現(xiàn)。由于院長在審判委員會中的特殊地位,其結果,審委會依附于院長“行政化”司法權力而實現(xiàn)其功能。院長的司法職權也日益行政化。審判委員會在討論案件過程中,也沒有嚴格的程序規(guī)定,對案件的判決意見是以行政方式“會場秘密討論”代替司法方式“法庭公開審理”而作出的。審委會在這種環(huán)境中運行,難以公正審理案件,是人民法院司法能力方面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其弊端已日益顯現(xiàn),簡述如下:

          1、審委會“委員”是一種政治待遇。

          法律規(guī)定審委會討論重大、疑難案件,說明審委會委員應該是精通法律的各級法院的精英人才。法律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各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應該由什么樣的人組成,只是規(guī)定由院長提請人大常委會任命。而在現(xiàn)實操作中,法院院長只是提請人大常委會任命法院副院長和具有中層領導職務的人,如庭長,副庭長等為審委會委員,有的法院甚至把不具備審判資格的一些負責人,如政治處主任,紀檢人員等任命為審委會委員。很少把沒有職務的法官提請任命為審委會委員。當然也有的法院把一些資深的老法官提請任命為審委會委員,但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落實這些老同志的政治待遇,并不是為了真正選用人才。因為我國目前把法官和行政干部的職級實行統(tǒng)一管理,基層法院的審委會委員一般都可享受正科級待遇。這種做法的結果是使審判委員會委員地位“政治化”,不能有效地把法院的“精英人才”吸入審委會,在此種背景下產(chǎn)生的各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很難代表法院的最高水平,因此我國法院出現(xiàn)“內行審理,外行下判”的情況也就難以避免。

          點擊閱讀全文

          民政局加強黨員民主評議總結

          2009年黨員民民主評議工作總結。在過去的一年中,本人一直以一名合格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認真學習,努力工作,積極思考,力求在工作、學習上有進步,在黨性修養(yǎng)上有提高,在黨員模范作用上有發(fā)揮,現(xiàn)將一年來的如下。

          一、認真學習領會十七大和十七屆二中三全會精神,在思想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本人認真學習十七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撰寫三篇,認真領會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實踐“執(zhí)政為民”的思想。在實際工作中堅持理論聯(lián)系實際,認真履行共產(chǎn)黨員義務和用共產(chǎn)黨員的標準規(guī)范自己言行,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質,投身改革及管理和服務工作中。

          二、以求真務實態(tài)度狠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一)認真貫徹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

          按照市局制訂的學習計劃,從加強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推進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制度建設和改革工作;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jiān)督制約,確保權力正確行使;依紀依法懲治腐敗四個方面工作要點進行任務分解,要求全局認真按任務分解抓好落實,堅持教育、制度、監(jiān)督并重,以教育為基礎,制度為保證,監(jiān)督為關鍵,立足教育,著眼防范,強化監(jiān)督,將三者統(tǒng)一于反腐倡廉工作之中。堅持近期目標與長遠規(guī)劃相結合,抓好反腐倡廉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切實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

          點擊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