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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為遺址留存豐富的國家,我國的遺址保護立法卻比較落后。文章就國外遺址保護立法中關于劃定遺址保護區域、設置保護機構、建設控制地帶范圍、遺址保護與周邊發展的關系等方面規定的比較,提出我國有必要在立法理念等方面加以借鑒,以完善我國立法。
【關鍵詞】遺址;遺址區;周邊環境;協調
【正文】
大遺址是人類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大遺址的保護越來越受到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的重視。目前世界范圍內,對大遺址的保護已經由原來只對遺址本體的保護,擴展到了對遺址本體和遺址周邊區域的綜合保護;從對遺址的消極保護,改變為通過遺址展示、利用等方式實施的積極保護;立法保護的層次不斷提高。但我國國內遺址保護卻存在保護水平低下,立法不完備,觀念落后等問題。
一、大遺址與大遺址區的界定
基于遺址保護理念的轉變,各國趨向于將遺址與包含遺址在內的遺址區域區別看待,并試圖整體保護發展。所謂遺址是指人類活動的遺跡,屬于考古學概念。按照《國際古遺址理事會章程》的規定,“遺址”一詞應包括一切地貌的風景和地區,人工制品或自然與人工的合制品,包括在考古、歷史、美學、人類學或人種學方面具有價值的歷史公園與園林。遺址實際上是從歷史、審美、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類工程或自然與人聯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該地方具有特殊價值,是人類與自然的共同產物,是人類文化傳承的一種方式,具有不可再生性和不可移動性。所謂大遺址,是指那些占地面積較大,具有較高歷史價值的文物遺址。大遺址的概念內涵應具備規模性、人類文明或地區文化現象的代表和重要歷史時期或重大歷史事件的標志等三個基本特點。大遺址的界定僅僅指遺址本體,而不包含遺址周邊區域在內。
一、辦理時間
每年6月、12月各辦理一次,辦理前請將所有材料提前3個月準備齊備送交自考辦,逾期不候。
二、準備材料
1、畢業登記表2份(自考辦領取):自行填寫封面(在"準考證號"下面填寫好身份證等證件號碼)、第一、二頁,"組織鑒定"一欄以組織的名義自行填寫,貼1寸藍底照片;
2、畢業論文:參照"自考博客"上的畢業論文撰寫提綱,按照提綱要求撰寫論文;
3、辦理前,請提供原畢業證書復印件;全日制本科考生,另提供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公章),英語四級證書或PETS--3復印件;電大法律專業大專考生,需另提供電大成績單(加蓋公章);4、考生準備5張1寸藍底免冠照片、聯系方式及身份證等證件復印件;
摘要:我國目前尚無一部完整的有關商號的法律文件,現行商號登記、管理與保護等制度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完善我國商號法律制度,需要借鑒國外立法經驗制定統一商業的標志法,建立老字號、馳名商號的特別保護法律制度,加強商號的地方立法,構建多層次的商號保護法律制度。
關鍵詞:商號商業標志法律保護商號法律制度
目前,我國理論界對商號涵義的理解存在著分歧,寫作論文根源在于我國現行商號法律制度對商號、字號、企業名稱的法律界定不統一,有些甚至相互矛盾??疾靽庀嚓P立法表述,商號應是商事主體名稱(企業名稱)的同義詞。如:《日本民法典》第16、17條規定:“商人可以以其姓、姓名或其他名稱作為商號?!薄肮镜纳烫?,應按照其種類,使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樣。”《美國1946年商標法》,即美國聯邦商標法第45條規定“商號或商業名稱包括個人姓名、商號名稱以及制造者、工業家、商人、農業家等用以識別他們的企業、行為或職業的商行名稱;還包括個人、商號、協會、有限公司、公司聯合組織以及從事貿易或商業并能向法院起訴或被訴的制造、工業、商業和農業等組織采用的名稱或牌號?!贝朔N觀點得到了相關國際協議的認可。1977年的《班吉協定》附件五第1條就將商號定義為“工業、商業、手工業或農業企業所使用的,使本企業為人所知的名稱?!笔澜缰R產權組織1966年通過的《發展中國家商標、商業名稱及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示范法》第1條將商號界定為“識別自然人或法人企業的名稱或牌號。”
筆者認為,商號、字號、企業名稱并無本質區別,彼此內涵相同。依據我國的文化傳統和語言習慣,商號等同于字號,商號與商業名稱(企業名稱)的關系應是全稱與習慣性簡稱的關系。商業名稱(企業名稱)包括行政區劃、字號(或商號)、行業特點及組織形式等內容,而商號或字號是其習慣性簡稱,是商業名稱中最具有識別性的部分。
一、現行商號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作為一種識別性很強的商業標志,商號具備區別不同經營者、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且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后還代表一定的商譽,其實質上是一種無形財產。因此,對商號法律制度的建設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但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個內容完整、體系健全的商號法律體系,與商號相關的法律規定散見于《民法通則》、《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法律法規中,立法層次參差不齊,其中的一些內容過于原則,缺乏可操作性。具體來說,我國現行商號法律制度存在如下問題: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商標淡化的概述;我國現行法律關于商標淡化的規定;我國構建商標淡化立法的可行性;商標反淡化保護的立法構想等進行講述,包括了反淡化立法旨在給予馳名商標特殊保護,防止繼商標馳名以后、不予注冊與撤消注冊、禁令救濟、損害賠償、我國學考對商標淡化理論的研究逐步深入.為商標淡化立法奠定了理論基礎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摘要:商標所能給權利人帶采的經濟利益是法律對商標權給予保護的根基所在,如果對商標權進行保護而不能給商標權人帶來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那對商標權的保護將是無意義的。反淡化立法旨在給予馳名商標特殊保護,防止繼商標馳名以后,因第三人的注冊或使用而導致該馳名商標的聲譽和顯著特征被玷污或貶低。這種保護不僅是為了防止混淆也是為了防止馳名商標的聲譽受到不法競爭的損害,從而保障商標所有人進入相關市場。
論文關鍵詞:商標淡化;商標侵權:立法構想
商標淡化立法己引入世界商標權保護領域。我國新商標法在馳名商標保護上吸收了部分商標淡化理論,然而與制定一套完整的商標淡化制度差之甚遠。本文在綜合我國國內買情的墨礎上,從商標淡化的概念界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商標淡化立法的可行性、商標反淡化保護的立法構想四個方面作以粗淺分析。
一、商標淡化的概述
商標淡化,是指減少、削弱馳名商標或具他具有相當知名度的商標的識別性和顯著性,損害、玷污具商譽的行為。作為削弱、沖淡商標的顯著性和識別性的一種侵犯商標權的行為,商標淡化直接的危害后果是對馳名商標和具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的顯著性和識別性的損害,從而最終損害商標所體現的商譽。
關鍵詞:
原文
一、電子垃圾郵件現象的產生
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人類正逐步地從工業社會邁入信息社會。網絡也已經越來越成為人們社會生活的重要場所。網絡的開放性和傳播速度快等特征,既使得網絡中的信息來源渠道廣泛、內容豐富,同時又為信息的交流、傳播,提供了較現實環境更為廣闊的空間。例如:網站提供的電子郵箱服務(尤其是免費郵箱服務)極大地提高了信息的交流速度。然而隨著人們對電子郵箱服務的依賴越來越強的時候,人們慢慢發現自己的電子郵箱開始每天會多出一點無用的廣告郵件,漸漸地越來越多,甚至有的用戶電子郵箱中的廣告郵件由于來不及清理,導致了電子郵箱的崩潰。更有甚者,有的廣告郵件本身就帶有病毒,會導致用戶的計算機染上病毒,從而給用戶造成了很大地損失。而當用戶打算向發信人拒收此類廣告郵件時,常常會發現寄發電子廣告郵件的地址通常是偽造的或并不存在的。
電子廣告郵件,通常又被人們稱為“垃圾郵件”。在美國又被稱為“不請自來的商業電子郵件”(UnsolicitedCommercialEmail),它是指那些寄發到用戶電子郵箱里的不斷重復而且不受歡迎的電子廣告信函。但它又不同于人們在訪問各網站時,伴隨而出的很多時尚性電子廣告。因為它們通常并不影響用戶訪問網站。(用戶對于它們或棄而不看,或干脆關掉)
二、電子垃圾郵件引發的相關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