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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時間段內或在規定的情況下,受到意外傷害或是由于職業特性導致短期或長期喪失勞動能力甚至死亡,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或社會得到物質幫助的一種保險制度。工傷保險從屬于社會保險。而工傷認定作為得到工傷保險的前提,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國的工傷認定工作還存在著需要的問題,阻礙了工傷保險的落實工作,因此,進行工傷認定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具有重要的社實踐意義。
關鍵詞:工傷認定;認定范圍;認定程序
一、工傷保險
作為社會保險的一種,具有很悠久的歷史。早在1884年德國就率先頒布了工傷保險的雛形——《勞工傷害保險法》。目前,全世界范圍內有164個國家建立和制定了工傷保險法律法規。我國從新中國成立后開始制定工傷保險法案,到目前為止,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已經屬于很全面、系統的法案,但是仍然存在漏洞,特別是在工傷認定方面,所以加強工行認定的研究具有很重大的實踐意義。
二、如何做出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是工傷認定機構根據法律法規做出的對勞動者因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進行確認的行為。在我國,工傷認定包括四個步驟,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申請人在規定可以申請的時間內向有關認定部門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第二,認定部門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判斷申請人的申請訴求是否正當合理。第三,認定機構受理申請人關于工傷認定的申請后,根據法律法規對傷害是不是屬于工傷進行審核。第四,認定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申請人做出認定或不認定的決定,同時出具書面通知。工傷認定有四種結果:認定工傷、視同工傷、不予認定工傷和不視同工傷。如果是前兩種認同結果,申請人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申請工傷保險賠償,如果是后兩種結果則不能申請工傷保險賠償。
三、我國工傷認定制度分析
第一,我國工傷認定主要是依據國務院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和人社部頒布的《工傷認定辦法》來進行認定的,主要從主體、程序和范圍三個方面來對工傷認定進行規范。第二,工傷認定的主體是指進行工傷認定的組織或機構,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需要申請工傷認定的人或部門需要向單位所在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組織或機構在收到申請后60天內做出判定結果。工傷保險金額和工傷主體層次是相符的。相關部門在進行工傷認定的時候必須要按照時限、范圍和程序等相關規定來進行工傷認定,不能弄虛作假,虛構事實,為了自己的私利給國家或社會帶來損失。對于違反規定進行操作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工傷認定的范圍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來進行判斷。工傷認定的程序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來進行,不能隨意改變。
四、我國工傷認定中存在的問題
第一,目前我國工傷認定中存在的問題主要分為工傷認定主體存在的問題,工傷認定范圍存在的問題和工傷認定程序存在的問題。
第二,工傷認定主體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工傷認定部門分工不明確,因為結合《工傷保險條例》第一章、第三章和第六章的規定,我國工傷保險的全部事務都是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這就造成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具有政策制定、執行和管理的權利,就沒有部門能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起到監督作用,同時工傷認定本來是屬于社會法的范圍,但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又是行政單位,社會法和行政法本來就不具有統一性,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工傷保險的全部內容,不符合法律依據,所以工傷認定主體是存在問題的。
第三,工傷認定范圍的問題主要是我國的工傷保險法將認定的依據一條條的羅列出來,這樣雖然直接明了,但是社會生活本就是復雜多變的,這樣的羅列法很難跟上社會的發展速度,不利于申請人的維權。
第四,工傷認定的程序問題主要是現有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具有優先申報工傷認定的權利,當事人只能在30日后才能進行申報,如果用人單位不提出工傷認定,那么就會導致當事人的維權受到影響。同時,用人單位如果申請申報延長,由于沒有相關法律規定最大延長時間,如果被無限期延長,那么當事人就無法進行維權。而且現有的工傷認定處理程序過于復雜,等待時間非常久,這些都是工傷認定程序需要解決的問題。
五、完善我國工傷認定的建議
第一,要想完善我國工傷認定的程序,必須要先從認定主體開始。認定主體不能再制定、執行、監督集于一體,可以嘗試由社會化的非政府組織來進行工傷的認定,因為這樣的組織受政府的干預較小,而且能夠接納從制定規則者來的監督。可以讓行政部門和社會相關機構來對社會化的非政府認定組織進行監督。在過渡期,可以讓勞動仲裁機構和法院來進行工傷的認定,這樣有利于公平公正。第二,工傷認定的范圍改革可以通過完善根據工傷本質精神確定工傷的一般條款和現有條款。在這些現有條款的基礎上,根據社會實際情況的復雜性,加入更多的實際情況,然后根據實際情況來對工傷進行認定,這樣有利于工傷認定的公平性。
六、結語
工傷認定的程序上應該從簡化認定程序和完善工傷認定申請時限兩方面入手,法律法規始終是為了保護普通公民而存在的,對于可能會對普通公民的法律權利造成損害的條例,必須要進行完善或修改,只有這樣,我們的法律法規才會更加公平公正,人們的基本權利才能得到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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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懷柏單位:江蘇省邳州市新河鎮勞動保障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