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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為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工傷保險可以在職工受到職業病、意外傷害時得到相應康復、醫療、撫恤金等補貼,并且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待遇。從實施的意義來看,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有利于增強企業安全生產意識,提升企業預防工傷的積極性;有利于保護工傷保險基金,加大對不必要支出的控制;有利于維護工傷保險制度,體現行業間公平性原則。本文介紹了企業工傷保險定義,概述了工傷保險中浮動費率的應用及重要性,并在此基礎上結合浮動費率在企業工傷保險中的應用實踐,從浮動費率執行倡議、執行檔次、需要進一步探討的問題等方面分別進行了論述,以期推動企業工傷保險體系的完善。
關鍵詞: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應用實踐工傷保險
社會化改革的持續推進,國內各地工傷保險制度得到不斷完善和發展,使因工致傷、致殘、致死的家屬權益得到最好的保障。而隨著改革發展的持續推進,一些突出性的問題必須要得到解決。例如:各企業自行承擔工傷費用,缺乏社會的互濟互幫,難以有效化解企業工傷風險。工傷基金缺乏穩定的來源,各企業工傷待遇標準不一,部分困難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為有效解決這些問題,在現有費率基礎上實行浮動費率,將成為不錯的探索和嘗試,將極大地改善安全狀況,降低企業傷殘事故,提升企業經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一、企業工傷保險
1.概述
工傷保險,又稱為職業傷害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實用性法定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費用。該制度的執行,有利于保障職工權益,促進企業發展,維持社會穩定。這些年,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工傷保險認定的范圍,逐漸擴展到工傷預防、救治與補償、工傷康復等領域。
2.工傷保險管理形式
我國工傷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塊型管理),管理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第一,政府直接管理,或者委托其他機構辦理,全面管理工傷鑒定、基金保值增值、費用收支等工作;第二,國家出臺工傷保險法,商保機構承擔保險收繳管理,劃歸到意外傷害保險范疇;第三,政府委托第三方機構管理,工傷鑒定、現場督查、商業宣傳等等,均由第三方負責。同時,第三方也負責基金的收繳、保值、增值等等,政府機構負責給委托機構一定的管理費。政府的職責范圍包括,制定獎勵性辦法、基金得到保值增值、給予一定的獎金鼓勵、加強對委托機構的監督管理,督查其日常開銷,保證其良性的運轉。
二、工傷保險中浮動費率的應用
我國工傷保險是包含在社保中的一個保險,由單位進行繳納,參保職工無須承擔繳保費用,國內實行的工傷保險費率制為差別費率制和浮動費率制。其中差別費率和職工的行業有關,不同風險的行業工傷保險的費率也不同,各行業一類至八類,費率一般在0.2%-1.9%間浮動,參保單位所處的性質決定了其發生工傷概率的大小,概率越大的行業其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就越高。浮動費率是指在差別費率的基礎上,根據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安全生產狀況和工傷保險費用支出情況,在評估的基礎上定期對企業費率給予浮動的辦法。在此,調整的差別費率范圍,最低不能低于0.1%。浮動費率的實施,可以促進企業重視安全生產,改進生產條件,還有預防事故發生,降低風險程度,從而保護企業和職工雙方利益的作用。同時,加大對不必要支出的控制;有利于維護工傷保險制度,體現行業間公平性原則。那么我國現行的工傷浮動費率是如何浮動的,具體浮動依據是什么,每次浮動幅度有多大,浮動持續時間有多久呢?例如,浮動費率每一年度都要調整1次,每次浮動的范圍控制在±0.5%之間。浮動的執行辦法,主要有兩類:第一,工傷事故點數。依據當年工傷數、傷殘等級、工傷死亡人數等等,確定浮動參數;第二,工傷事故頻率。依據當年工傷事故頻率,確定下年浮動值。這種執行辦法的應用,依據模糊,實際操作爭議大,難以體現操作的公平性。由此,后期又逐漸引進相關指標,具體劃分標準。這樣在浮動費率的調整中,企業可依據上一年度企業支繳情況,計算調整費率。支繳率的計算,是企業上年工傷保險支出總數與上年工傷保險征繳總數的比值。綜合體現支收率、傷亡指標、事故頻率等等變化,避免單一指標確定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的缺陷。
三、應用企業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的重要性
1.增強企業安全生產意識,提升企業預防工傷的積極性
工傷保險與企業安全生產密切相關,保險浮動費率的實施,直接影響企業工傷預防的積極性。尤其這些年,企業安全生產有過度依賴工傷保險基金的情況,對工傷的預防積極性不高。企業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的實施,以浮動費率為杠桿,對工傷待遇支付多的企業,提升費率。對工傷待遇支付少的企業,降低費率。通過費率的刺激作用,將安全護工轉移到一線生產,切實提升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增強企業預防工傷的積極性。就這個角度來看,實行浮動費率,對事故少、安全達標的參保企業最為利好。2.保護工傷保險基金,加大對不必要支出的控制浮動費率的實施,就是以行業基準繳納工傷保險費率為基礎,結合本單位年度工傷、保險欠費、基金支繳率等情況,確定是上浮還是下浮本期工傷保險費率。個別企業本期工傷越來越多,康復費用、次數越來越高,支出額度將遠遠超出實際繳納額度,觸及浮動費率的標準線,下期浮動費率的提升將直接給企業安全生產敲響警鐘。就該角度而言,浮動費率是對工傷保險基金的一種保護,能夠很好地控制企業在工傷保險待遇方面不必要的支出。3.有利于維護工傷保險制度,體現行業間公平性原則工傷保險費率的核定,最終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掌控。在費率的調整過程中,需要經辦單位掌握用人單位性質,了解行業內易發工傷敏感地帶,進而制定符合本企業經營特點的基準費率,體現了公平性的原則。同時,費率的實施,體現了差別對待的特點,避免大鍋飯、責任共擔,對暢通工傷保險機制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四、浮動費率在企業工傷保險中的應用實踐1.浮動費率執行倡議企業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的實施,以浮動費率為杠桿,對工傷待遇支付多的企業,提升費率。對工傷待遇支付少的企業,降低費率。這樣,致力于安全生產的企業繳納工傷保險的負擔就相對較低,反之則亦然。另外,上一年度中被列入到安全生產懲戒對象黑名單的企業,或者存在高危職業病的企業,要在實際浮動費率的基礎上適當提高繳費檔次,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生產,保護職工的生命健康。
2.浮動費率執行檔次
根據工傷保險支繳率確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率的浮動檔次。一是工傷保險支繳率為零的,其費率在所屬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進行下浮二檔;二是工傷保險支繳率大于零且小于等于50%的,其費率在所屬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進行下浮一檔;三是工傷保險支繳率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的,其費率執行所屬行業基準費率;四是工傷保險支繳率大于100%且小于等于150%的,其費率在所屬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進行上浮一檔;五是工傷保險支繳率大于150%的,其費率在所屬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進行上浮二檔。需要注意的是,上(下)浮費率,不得高(低)于用人單位所屬風險行業類別的最高(低)檔次費率。
3.需要進一步探討的關鍵性問題
企業在具體實踐中不乏遇到以下幾個關鍵性問題:
第一,工傷(死亡)界定。工職期間,因工作或生產事故造成傷害的,統一按實際浮動費率調整。此外,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導致傷殘(死亡),或者期間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這塊可劃定在工傷認定的范圍。但是,是否將其納入工傷浮動費率影響的因素中。
第二,搶救集體財產,保護公共活動財產安全,因此而受到傷害產生的費用支出,是否將其納入工傷浮動費率影響的因素中。
第三,退伍軍人,在原服役單位傷殘。或者,現職工有革命致傷軍人證,工作現單位舊傷復發而產生的費用,原本不屬于工傷認定的范圍,是否將其納入工傷浮動費率影響的因素中。
第四,工傷費用支出延續性的問題。即過往年度,用人單位沒有出現工傷事故。但是,仍有可能由于既往工傷而持續支出工傷費用。例如,四級以上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等等,這些費用的支出,是否將其納入工傷浮動費率影響的因素中。
第五,一些用人單位屬于高風險行業,受上期支出因素的影響,費率按標準例行浮動政策,已經按確定的費率浮動檔次基礎上再上浮兩個費率檔次。當前執行過程中,仍然存在支繳費率偏高的問題。如此,期間形成的傷殘事故,是否還將其納入工傷浮動費率影響的因素中。第六,參保企業工傷支出的保險額度,已經遠遠超出繳費的額度,根據現有政策,推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效果不顯著,是否有其他的懲戒措施。五、建議
(1)浮動費率涉及的支付費用內容要具體化、明晰化。正確評估用人單位上兩個年度安全生產狀況和工傷保險費使用支出情況。在實行浮動費率標準之前,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成立專門工作小組,深入用人單位、醫療機構,詳細了解工傷發生原因。
(2)針對特殊高風險行業,連續兩個調整年度內浮和上調工傷保險費率標準的,可以考慮實行最高費率浮動政策最高費率確定為多少,應認真測算考慮,即要使用人單位有能力承擔繳費義務,又要實現控制其工傷發生的目的。
(3)對于工傷保險支付額遠大于繳費額的參保企業,工傷保險支付額超過繳費額的多少倍數(比如20倍以上的),按照浮動費率政策確定繳費費率后,再予適當上調。
(4)完善工傷保險軟件安裝程序。當前使用的軟件在浮動費率方面無涉及內容,各項待遇支付發生的原因應在支付待遇項中有所顯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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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春輝 單位:河北唐山南堡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