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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動人口社保地區差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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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動人口社保地區差異分析

          分析思路

          本文擬運用國家人口計生委于2011年7月對全國32個省級單位開展的流動人口問卷調查數據進行不同地區差異分析。一般來說,個案研究所得結論難以推論總體,更難進行較大規模地區的比較。然而,此調查采用三階段(街道/鄉鎮、居委會/村委會、個人)與規模成比例的方法隨機選取調查對象。樣本分配按照各省流動人口占全國的比重,分四種不同規模。最多的廣東為10000人,江蘇、浙江為6000人,大多數省為4000人,吉林、西藏、青海、寧夏和兵團為2000人。我們認為,可以使用這一能夠代表目前不同地區流動人口基本狀況的調查數據,對流動人口社會保險參與狀況進行地區差異分析??紤]到某些地區流動人口的社會保險參與狀況具有一定相似性,因此,我們將對流動人口社會保險參與狀況進行地區歸類,然后再進行不同類別地區差異分析。首先,我們將32個省級單位視作分析對象,分別計算其流動人口的“五險一金”參與比例;其次,依據各個分析對象流動人口的“五險一金”參與比例進行地區聚類,并進行不同類別之間的社會保險參與狀況的差異比較分析;最后,對不同類別地區流動人口的有關特征進行比較分析,試圖從個體層面幫助我們理解引起不同類別地區流動人口社會保險參與狀況存在差異的成因。

          數據來源與分析方法

          2011年7月,國家人口計生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410個地市、縣級單位進行了流動人口調查。調查對象為在本地居住1個月以上、非本區(縣、市)戶口的16~59周歲流動人口。調查內容包括被訪者個體基本情況、就業狀況、居住情況和社會融入等方面。此次調查共收集128000例個案信息。如無特別說明,本文數據均來源于此次調查。我們使用SPSS16.0對調查數據進行聚類和交叉表統計分析。主要變量有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社會保險參與狀況、個體基本特征、流動和家庭狀況、就業狀況和戶籍地社會保險參與狀況等。

          流動人口社會保險參與狀況的地區差異分析

          1.32個省級單位流動人口的“五險一金”參與狀況本次調查的流動人口參加至少一種社會保險的比例為34%。分險種來看,參加醫療保險的比例最高,達26.4%,其次為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分別為25.2%和23.1%,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參加比例分別為13.6%、9.9%和5.8%。在險種數量方面,參加3種以上保險的對象占參加社會保險對象的39.1%。對于32個省級單位流動人口參加“五險一金”的參與狀況,為了便于敘述,我們將各省級單位參加“五險一金”的比例進行排序,并按照參加養老保險的比例歸為三類。

          第一類:參加養老保險比例為10%以下的14個省級單位,包括西藏、寧夏、云南、河南、黑龍江、吉林、甘肅、陜西、湖南、青海、山西、貴州、湖北和江西。在此類省級單位中,參加養老保險比例較高的為江西、湖北和貴州,介于8.0%~9.4%,較低的是西藏,不足2%;參加醫療保險比例較高的為江西、吉林、青海、黑龍江和云南,介于12.1%~16.6%,較低的是河南、西藏和陜西,不足9%;參加工傷保險比例較高的為江西,較低的是西藏和河南;參加失業保險比較高的為貴州,較低的是西藏、黑龍江、陜西和河南等;參加生育保險比例較高的是湖南、貴州和湖北,約3%,較低的是黑龍江、西藏、河南和青海,約0.5%;繳納住房公積金比例較高的為吉林、山西和江西,約3%,較低的是西藏、寧夏、黑龍江和河南,不足1%。

          第二類:參加養老保險比例介于10%~20%之間的10個省級單位,它們是兵團、內蒙古、安徽、河北、海南、廣西、新疆、天津、遼寧和浙江。在此類省級單位中,參加養老保險比例較高的為浙江、遼寧和天津,介于15.0%~16.5%之間,較低的是兵團、內蒙古和安徽,略高于10%;參加醫療保險比例較高的為兵團、遼寧、海南和天津,介于19.4%~22.9%之間,較低的是內蒙古、安徽和河北,在12%左右;參加工傷保險比例較高的為天津、遼寧、浙江和河北,介于21.7%~27.4%之間,較低的是新疆、內蒙古和安徽,低于10%;參加失業保險比較高的為浙江和天津,達10%以上,較低的是兵團和內蒙古,不足6%;參加生育保險比例較高的是天津,較低的是河北;繳納住房公積金比例較高的為遼寧,較低的是兵團。

          第三類:參加養老保險比例達20%以上的8個省級單位,即福建、四川、山東、重慶、北京、上海、廣東、江蘇。在此類省級單位中,參加養老保險比例較高的為江蘇、廣東和上海,達31.0%以上,較低的是福建和四川;參加醫療保險比例較高的為廣東、上海和江蘇,達33.5%以上,較低的是福建和山東;參加工傷保險比例較高的為廣東、江蘇和福建,達30.5%以上,較低的是重慶、四川和山東,低于20%;參加失業保險比較高的為江蘇,高達25.7%,其次為北京和福建,約18%,較低的是山東和四川,在14%左右;參加生育保險比例較高的是江蘇,高達23.2%,其次為福建,為15.1%,較低的是北京和上海,分別僅為4.9%和6.0%;繳納住房公積金比例較高的為江蘇,達13.4%,其次是北京,為8.3%,較低的是福建、重慶、山東和四川,在5%左右。

          2.32個省級單位流動人口社會保險參與的地區聚類結果對各省級單位流動人口參加六種社會保險的比例進行聚類分析,結果顯示,32個省級單位可分為三種大的類別:即低參與地區、中參與地區和高參與地區。此外,中、高參與地區又可分別分為兩個細類。如表1所示,低參與地區涵蓋13個省級單位,其中7個西部省份、6個中部省份。各個省級單位六種社會保險參加比例平均值介于2.4%~5.8%之間。此類地區共覆蓋13035人,占所有調查對象的10.2%。中參與地區涵蓋11個省級單位,其中6個東部省份、3個中部省份,以及1個西部省份和兵團。各個省級單位六種社會保險參加比例平均值介于7.2%~14.3%之間。此類地區第一個細類包括6個省份,第二個細類包括4個省份和兵團。中參與地區共覆蓋36909人,占所有調查對象的28.8%。高參與地區涵蓋8個省份,其中6個東部省份和2個西部省份。各個省級單位六種社會保險參加比例平均值介于16.1%~26.7%之間。此類地區兩個細類各包括4個省份。盡管高參與地區包括的省份數量較少,但調查人數最多,達78056人,占所有調查對象的61.0%。

          3.三種類別地區流動人口社會保險參與狀況的差異比較總的來說,三種類別地區流動人口參加至少一項社會保險的比例存在較大差異。低參與地區參加至少一種社會保險的比例為14.3%,中參與地區為26.3%,而高參與地區則高達40.9%,且三種類別地區存在顯著差異(P<0.001)。此外,各類地區內、不同省級單位之間也存在一定差異。在低參與地區,參加至少一項社會保險比例較低的河南、寧夏和西藏,僅分別為8.3%、11.3%和11.5%,而參加比例較高的青海、云南和吉林,在18%左右;在中參與地區,參加比例較低的安徽和內蒙古,僅約16%,而參加比例較高的遼寧、重慶和山東,達29%左右;在高參與地區,參加比例較低的四川,為29.8%,而參加比例較高的廣東,高達46.2%。從流動人口參加社會保險種類來看,三種類別地區也存在較大差異。結果顯示,高參與地區流動人口參加多險種的比例較高,中參與地區次之,低參與地區則較低。分地區來看,低參與地區參加2種以下社會保險的比例明顯高于中參與地區和高參與地區。較中參與地區和低參與地區而言,高參與地區參加3種及以上社會保險的比例顯著上升。特別是參加3~4種的比例,高參與地區較中參與和低參與地區分別高出13.0和19.3個百分點。從平均參加種類來看,在參加了至少一種社會保險的流動人口中,高參與地區平均參加種類為3.24種,中參與地區為2.68種,低參與地區為2.01種。交叉表卡方檢驗結果表明,三種地區社會保險的參加種類存在顯著差異(P<0.001)。分險種來看,三種類別地區參加各種社會保險的比例既具有相似之處、也存在一定差異。相似之處為三種類別地區均為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的參加比例為最高,不同之處為三種類別地區參加各種社會保險的比例相差較大。如圖1所示,以六種社會保險參與比例為節點連接而成的六邊形,高參與地區處于外層,中參與地區處于中層,而低參與地區處于內層。這表明高參與地區的各種社會保險參與比例最高,其次為中參與地區和低參與地區。從各種社會保險的輻射長度來看,三種地區的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參加比例較高。需要指出的是,高參與地區和低參與地區的醫療保險參加比例為最高,但中參與地區的工傷保險參加比例為最高。

          三種地區流動人口基本特征的差異比較

          1.人口社會特征在性別方面,低參與地區和中參與地區男性居多,男性高于女性近9個百分點;高參與地區女性略高于男性。在年齡和婚姻狀況方面,低參與地區年齡較大,40歲及以上年齡組較高于中參與和高參與地區,且平均年齡也高于中參與和高參與地區。表2三種地區流動人口基本特征(%)年齡較大,使得低參與地區流動人口在婚和曾婚(離婚或喪偶)的比例較高,達79.5%;相對而言,中參與地區和高參與地區年齡較小,29歲及以下年齡組高于低參與地區,且平均年齡小于低參與地區。年齡較小,則使得中參與和高參與地區流動人口未婚比例較高。對于受教育程度和戶口性質,均表現為高參與地區流動人口受教育程度較高,且非農戶口比例也較高,低參與地區次之,中參與地區較低。具體而言,高參與地區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比例為35.4%,非農戶口比例為15.9%;低參與地區兩者的比例分別為25.7%和12.5%;而中參與地區分別為21.3%和10.3%。進一步分析可知,對于非農戶口的流動人口,高參與地區受教育程度最高,中參與地區次之,低參與地區最低。三者受教育程度為中專及以上者的比例分別為52.1%、41.9%和34.1%;而對于農業戶口的流動人口,高參與地區受教育程度最高,低參與地區次之,中參與地區最低。三者受教育程度為高中及以上者的比例分別為28.2%、21.0%和16.7%。也就是說,低參與地區流動人口受教育程度高于中參與地區,與其低參與地區為農業戶口者受教育程度較高有關(見表2)。綜上所述,高參與地區的流動人口,女性略多,年齡較小,且未婚比例較高;不管是農業戶口性質者,還是非農戶口性質者,其受教育程度均較高。中參與地區的流動人口,以男性居多,年齡處于中間水平,但未婚比例為最高;非農戶口性質者受教育程度較高,而農業戶口性質者受教育程度最低。低參與地區的流動人口,也以男性居多,年齡較大,在婚和曾婚比例較高;相較而言,農業戶口性質者受教育程度較高,但非農戶口性質者受教育程度偏低。

          2.流動與家庭情況就流動范圍而言,中參與地區和高參與地區的流動人口,跨省流動者居多,其次為省內跨市者;低參與地區的流動人口,省內跨市者較多,其次為跨省和市內跨縣者。結合戶籍地和流入地來看,高參與地區主要是戶籍地為中部省份者向東、西部省份進行省際間流動,而戶籍地為東部和西部者在東部省份和西部省份間進行省際或省內流動;對于中參與地區,戶籍地為中部、西部和東部者大多數在三種區域省份內進行省際間流動,少部分在省內流動;對于低參與地區,戶籍地為東部者向中西部進行跨省流動,而戶籍地為中西部省份者在中部和西部省份內以省內跨市流動為主,兼有部分在省際間流動。對于在流入地的停留時間和家庭規模與收入,高參與地區在流入地的停留時間最長,低參與地區次之,中參與地區最短。三者停留10年及以上的比例分別為15.8%、15.6%和13.3%,平均停留時間分別為4.81年、4.79年和4.38年;同住家庭成員人數低參與地區最多,高參與地區次之,中參與地區最少。三者4人及以上的比例分別為23.3%、15.2%和15.0%,同住家庭成員平均人數分別為2.6人、2.35人和2.3人;在流入地的家庭每月總收入方面,高參與地區最高,其次為中參與地區和低參與地區。三者4000元及以上的比例分別占53.0%、45.2%和34.7%,家庭每月平均總收入為5074.6元、4157.1元和3863.8元(見表3)??傊?,中參與地區流動人口流動距離最遠,停留時間最短,同住家庭成員人數最少,家庭每月總收入介于高參與地區和低參與地區之間。高參與地區流動人口流動距離較遠,停留時間最長,同住家庭成員人數較少,而家庭每月總收入最高。低參與地區流動人口流動距離較近,停留時間較長,同住家庭成員最多,但家庭每月總收入最低。

          3.就業狀況對于就業狀態,絕大多數流動人口處于就業狀態,其中,中參與地區處于就業狀態的比例最高,其次為高參與地區和低參與地區。此外,低參與地區流動人口未就業狀態為操持家務的比例最高,達12.0%,其次為高參與地區和中參與地區,分別為8.6%和7.4%。處于就業狀態者,高參與地區和中參與地區從事制造業者較多,其次為批發零售者。而低參與地區從事批發零售者、住宿餐飲者和社會服務者較多;從就業單位性質來看,高參與地區和中參與地區主要為私營企業和個體戶,低參與地區則主要為個體戶和私營企業。此外,高參與地區在外企就業的比例遠高于中參與和低參與地區;在就業身份方面,高參與和中參與地區大多數為雇員,也有小部分為自營勞動者。而低參與地區則是自營勞動者和雇員較多。就雇員的合同簽訂情況而言,高參與地區未簽訂合同的比例為最低,僅為23.8%,而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的比例為最高,為58.1%。低參與地區未簽訂合同的比例為最高,達46.9%,且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的比例為最低,僅26.1%。而中參與地區未簽訂合同的比例也較高,為41.8%,但其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的比例遠高于低參與地區(見表4)。綜合而言,低參與地區流動人口處于就業狀態的比例較低,而操持家務者較多。對于就業者來說,主要以自營勞動者和雇員身份、在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社會服務和建筑等行業。此外,雇員未簽訂合同的比例較高,且雇員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的比例較低;中參與地區流動人口處于就業狀態的比例較高。對于就業者來說,主要以雇員和自營勞動者身份、在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從事制造和批發零售等行業。對于雇員,未簽訂合同的比例也較高,但雇員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的比例也較高;高參與地區處于就業狀況的比例略低于中參與地區。對于就業者來說,主要以雇員和自營勞動者身份、在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外企從事制造和批發零售等行業。對于雇員,未簽訂合同的比例則較低,且雇員簽訂有固表4三種地區流動人口就業狀況(%)定期限合同的比例為最高。

          4.戶籍地社會保險參與情況在戶籍地社會保險參與情況方面,我們將比較三種地區分戶口性質的流動人口在戶籍地參加城鎮養老保險、城鎮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農合)、農村養老保險和其他社會保險(指工傷、失業、生育和住房公積金)狀況。對于農業戶口的流動人口,在戶籍地參加新農合和農村養老保險的比例較高。參加新農合的比例以低參與地區為最高(75.5%)、中參與地區次之(57.1%)、高參與地區為最低(44.2%);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比例則以高參與地區為最高(13.5%),其次為低參與地區(11.8%)和中參與地區(7.6%)。對于非農業戶口的流動人口,在戶籍地參加城鎮醫保、城鎮養老保險和新農合的比例較高。其中,參加城鎮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的比例均以低參與地區為最高(34.1%和16.1%)、中參與地區次之(24.8%和14.7%)、高參與地區為最低(21.9%和7.5%);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的比例則以低參與地區為最高(22.0%),其次為高參與地區(19.2%)和中參與地區(17.9%)。將兩種戶口性質流動人口在戶籍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相結合來看,低參與地區流動人口參加醫療保險(農業戶口流動人口參加新農合、非農流動人口參加城鎮醫保和新農合)和城鎮養老保險處于較高水平、但參加農村養老保險處于中間水平;中參與地區流動人口參加醫療保險處于中間水平、但參加養老保險(包括農村和城鎮)處于較低水平;而高參與地區流動人口參加醫療保險處于較低水平、但參加農村和城鎮養老保險處于較高和中間水平。

          討論與建議

          1.從覆蓋區域來看,低參與地區涵蓋了大部分西部和中部省份,中參與地區涵蓋了一半的東部省份和1/3的中部省份,而高參與地區涵蓋了另一半較為發達的東部省份和2個條件較好的西部省份。無論是從整體的流動人口參加至少一項社會保險的比例來看、還是從分險種的流動人口參加比例和種類來看,均以高參與地區為最高、中參與地區為其次,低參與地區為最低。這種地區差異分布提示我們,東部地區的社會保險參與狀況較好,其次為中部,而西部較差。

          2.從個體相關特征來看,低參與地區流動人口男性偏多、年齡較大、且在婚和曾婚比例較高;主要在省內進行短距離流動,且近1/4的人是市內跨縣;這或許使得低參與地區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時間較長、且同住家庭成員人數較多;受到中西部區域經濟的影響,低參與地區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每月家庭總收入較低。中參與地區流動人口男性較多、年齡較小、且未婚比例較高;以及主要在省際間進行遠距離流動;此種情形造就了中參與地區流動人口來到流入地的時間較短、且同住家庭成員人數較少;受到東部和中部區域經濟的作用,中參與地區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每月家庭總收入處于中等水平。高參與地區流動人口女性略多、年齡更小、且未婚比例也較高;大多數人在省際間進行遠距離流動,且還有近1/4的人以省內跨市進行中距離流動;這種特點形成了高參與地區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停留時間最短、且同住家庭成員人數也較少;由于停留在國內較為發達的幾個東部省份,高參與地區流動人口在流入地的每月家庭總收入最高。

          3.從受教育程度和就業狀況來看,低參與地區的流動人口,戶口性質為非農的比例較高,但受教育程度為最低,而農業戶口者受教育程度較高;處于就業狀態的比例相對較低,而操持家務的比例較高;對于就業者,主要在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以自營勞動者和雇員的身份、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社會服務和建筑工作;作為雇員,他們未簽訂合同的比例較高,即使簽訂了合同,但簽訂了固定期限合同的比例較低。中參與地區的流動人口,戶口性質為農業的比例較高,且其受教育程度為最低,而非農業戶口者受教育程度較高;處于就業狀態的比例為最高;對于就業者,主要在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雇員和自營勞動者的身份、從事制造和批發零售工作;作為雇員,他們未簽訂合同的比例也較高,且在簽訂了合同者中,簽訂了固定期限合同的比例較高。高參與地區流動人口,戶口性質為非農的比例最高,且無論是非農、還是農業,受教育程度均為最高。處于就業狀態的比例較高;對于就業者,主要在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外企、以雇員和自營勞動者的身份、從事制造和批發零售工作;作為雇員,他們未簽訂合同的比例則較低,且在簽訂了合同者中,簽訂了固定期限合同的比例為最高。

          4.從戶籍地參加各種保險的情況來看,流動人口在戶籍地主要參加醫療保險(包括新農合和城鎮醫保)和養老保險(包括農村和城鎮)兩種。根據國務院相關文件規定,[5-9]流動人口在流入地未參加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的情況下,可以參加新農合和農村養老保險或城鎮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對于在戶籍地參加醫療保險,流動人口參加新農合和城鎮醫保的比例呈現出以低參與地區為最高、中參與地區居于中間、高參與地區為最低。而對于在戶籍地參加養老保險,流動人口參加農村和城鎮養老保險的比例以高參與地區和低參與地區為較高,而中參與地區處于較低水平。

          5.基于上述認識,我們提出幾點建議:(1)縮小流動人口社會保險參與狀況的地區差異,應重點關注西部地區,對中部地區加強指導。(2)流動人口的就業水平阻礙低參與地區社會保險參與水平的提高,因此,促進就業仍然是提高社會保險參與水平的有效途徑。(3)借鑒高參與地區就業單位為流動人口參加社會保險的可行措施,逐步提高中、低參與地區的社會保障水平。(4)引導低參與地區的就業流動人口(主要是個體工商戶)增加社會保險參與比例。(5)加強中、低參與地區各種就業單位落實簽訂固定期限合同,使得社會保險參與狀況有據可依。(6)推動低參與地區各項社會保險參與狀況平衡發展,特別是提高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參與水平。

          作者:蔚志新單位: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