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財務法規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一、問題的提出
審計機關在審計中發現被審計單位有違背有關財政、金融、稅務、價格、投資、海關等法律、法規及其他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規定的行為,能否依據這些規定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對被審計單位進行處理處罰呢?這也就是審計機關的執法主體資格問題。對此,有兩種不同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審計機關無權進行處理處罰。理由是: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主管機關是執法主體,只能由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主管機關進行處理處罰。有關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審計機關是執法主體,審計機關沒有執法主體資格,審計機關進行處理處罰是越權行為。
第二種觀點認為審計機關有權進行處理處罰。理由是:《審計法》及《審計法實施條例》賦予審計機關具有有關法律法規的執法主體資格,審計機關據此完全有權進行處理處罰,不是越權行為。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即審計機關具有國家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方面的法律法規等的執法主體資格,有權進行處理處罰,不是越權行為。
二、審計機關能夠成為有關法律法規執法主體資格的法律依據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企業嚴格的制度與疲軟的管理并存;有限的經費預算與失控的財務開支并存;認真的財務審核與隨意的決策并存;齊全的手續和敷衍的把關并存等進行講述和分析。包括了財務監督與控制的職能、一些企業領導法制觀念淡漠、違章不究、究則不嚴的客觀存在是財務監督與控制難以順利進行的重要原因、充實完善與財務監督控制相關的規章制度、把財務監督與控制作為加強廉政建設和法制建設的內容與手段、抓好企業財務部門自身的建設、改進方法規范監督手段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財務監督;財務控制;財務管理
論文摘要:科學管理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優化企業財務監督與控制環境是加強企業科學管理的重要途徑之一,分析了現行財務監督控制環境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優化財務監督與控制環境的設想,以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效率,促進企業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企業財務監督與控制貫穿于企業經營活動的各個方面,只要存在企業經營活動和經營管理,就有相應的財務監督與控制體系。財務監督與控制,是在外部條件不斷變化的情況下保證企業財務開支和財務活動適度、合法、有序地進行,保證經費得到合理運用,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效率、控制經營管理風險的必要手段。當前,許多企業已建立了一套適應科學管理的財務監督體系,但由于內部的有利條件與外部環境的不利因素的矛盾并存,影響了財務監督與控制職能的充分發揮,表現有以下幾點:
(1)企業嚴格的制度與疲軟的管理并存。
嚴格的財務制度必須通過強有力的管理才能落實。但在實際工作中,有些企業主管領導對統一的財務制度,以個人意愿取舍,盲目決策,把關不嚴,任意許愿批條子;有些業務部門認為財務制度約束太多,限制過死,變著法子“繞黃燈,闖紅燈,搶綠燈”。反映在財務監督與控制上,對領導的決策,不論其是否正確,財務部門頂不得,改不得;對業務部門超越可能的預算砍不得,不合理的開支減不得。有的對那些先斬后奏,木已成舟的開支即便頂著不辦,最終“掏腰包”的還是企業。以致造成一方面財務制度制訂的越來越多,越來越嚴,另一方面越來越多的活動因管理疲軟而不受監督與控制。
一對中小企業規范財務管理的建議
目前,中小企業是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的主力隊伍,但其因企業規模和結構等內在因素引起的各種問題,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企業的發展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優化。所以,加強中小企業對財務管理的重視、提高中小企業對財務管理過程的規范程度化十分必要。因此,對中小企業在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幾點參考建議,以期中小企業能夠規范地展開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管理的真實能效,從而提高企業的實力和盈利能力。
1更新管理人員財務管理觀念
提高財務管理意識財務管理主要是對企業的資金投資、籌資、運營和利潤分配進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各個企業在運營、成長過程中都不能忽視財務管理對企業發展的重要制約作用。中小企業的管理者和各部門的管理者都需要重新認識財務管理對企業生產運營的重要作用,切實落實企業對財務管理工作的實施,把財務管理的各項工作任務分配到部門及人員。使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從為生產經營服務、受企業經營目的約束轉變成指導企業的生產經營,變被動為主動,正確、合理地引導企業發展壯大。
2界定明晰的企業產權關系
提高財務預算管理的作用因企業產權關系不明晰而導致企業會計核算的主體錯誤、財務管理的目標錯誤,是十分致命的。為了企業能夠健康發展、持續運營,首先應當理順企業內部的產權關系。在企業創建之初,應當合理地界定企業的各位所有者和投資者的產權關系,對每位所有者和投資者的投入資產用書面合同的形式確定下來。嚴格區分企業資產和所有者的個人資產,將這兩部分資產按照真實的情況合理區分開來,來源、性質和目的不同的各項收入及支出必須分開核算,不得混淆、混同。理順企業的產權,減少企業內部不必要的財產與產權糾紛。企業進行財務預算,可以預估未來一定時期內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助于企業實現財務目標,也有助于企業各部門協調配合工作。所以,在日常經營活動中,企業應提高財務預算的預防性作用,通過財務預算來預防企業內部和外部的各類風險。
【摘要】論文主要從財務人員素質、財務信息安全、財務管理制度、企業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建設以及監督機制6方面探究網絡經濟背景下財務會計管理存在的問題,從加強法律法規建設、培養復合型人才、構建管理系統、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強化外部管控、加強財務信息安全保護以及優化財務信息處理技術7方面探究財務會計管理質量提升措施。
【關鍵詞】網絡經濟;財務會計;管理;對策
1引言
網絡經濟發展改變傳統財務會計環境,優化財務會計管理層次結構,促進財務會計信息交流,增強企業資金管理能力和財務工作效率,提高企業整體經營管理水平。網絡經濟時代雖然給予財務會計管理諸多便利,但因互聯網技術特性和伴生安全風險,為企業財務會計管理帶來諸多挑戰。因此,需要對網絡經濟時代背景下企業財務會計管理問題和改進對策進行研究。
2網絡經濟背景下財務會計管理存在的問題
第一,財務人員專業素質問題。財務人員業務水平直接影響財務會計管理工作質量,財務人員專業素質不足就無法根據財務數據和相關文件報告判斷企業經營是否面臨風險,無法保證企業經營決策滿足發展戰略和行業標準要求,無法對財務管理問題進行及時響應并提出科學有效的解決對策[1]。第二,財務信息安全問題。企業財務信息安全問題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缺乏信息安全防護措施。網絡經濟時代背景下,企業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提高財務管理效率是時代發展的必然選擇,但因網絡系統自身特性,財會信息數據流轉處理過程中存在安全風險,并且現階段財會管理軟件系統軟件開發和程序設計存在較大進步空間,對于網絡病毒和黑客入侵抵抗能力較差,致使企業財務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足。二是信息化管理基礎設施建設滯后。財務管理信息化建設為財務工作順利開展提供設備支持,但企業常因信息化建設重要性認識不足、資金資源投入不足等導致財務管理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滯后,不能及時更新軟件系統功能,財務管理信息系統整體發展呈現出不協調、不均衡特征,難以滿足企業財務信息管理需求,影響企業正常財務活動開展[2]。第三,財務管理制度問題。部分企業管理人員由于缺乏風險防范意識和創新意識,雖然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對企業長期發展規劃進行明確指導,但因內部管理制度存在明顯缺陷,不能根據網絡經濟發展要求對管理制度進行針對性調整,導致企業財務管理能力發展受限。第四,企業發展戰略問題。企業發展戰略對企業經營決策起指導規劃作用,而財務管理工作作為企業經營管理核心工作與企業發展戰略保持高度一致性,若企業發展戰略過于激進,超出企業實際經營能力或偏離企業經營發展大方向,則會導致財務工作失序、財務管理失控,資金資源規劃不合理,企業無序擴張甚至經營失敗,危害企業發展。第五,財務管理相關法律建設問題。現階段我國關于網絡財務會計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存在改進空間,財務會計網絡管理行為缺乏系統性法律條文指導,財務會計管理作用發揮受限[3]。第六,財務會計管理監督機制問題。監督管理機制缺乏無法督促財會人員自覺約束管理行為,不能及時反饋企業經營管理問題和財務管理漏洞,難以保障財務工作真實性和可靠性,影響企業健康發展運行。
稅收籌劃亦稱稅務籌劃、納稅籌劃(Taxplanning),是指企業在稅法規定許可的范圍內,以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目的,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節約稅款,以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的一種財務治理方式。
財務治理是對企業資金運動全過程進行決策、計劃和控制的治理活動。其實質是以價值形式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全過程進行綜合性的治理。財務治理作為企業治理的核心,其目標必須與企業的目標相一致。企業價值最大化是企業,同時也是財務治理追求的目標。
財務治理作為企業治理系統中的一個價值治理系統,滲透在企業的各個領域中。稅收作為現代企業財務治理的重要經濟環境要素和現代企業財務決策的變量,對完善企業財務治理制度、實現企業財務治理目標至關重要。因此,從稅收對企業經濟發展的影響出發,為提高稅收籌劃效果,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應將稅收籌劃融合進財務治理的各環節之中,通過各環節間的內在互動,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
因此,籌劃方案的選擇和籌劃內容的安排都應圍繞企業的財務治理目標來進行,不能一味地僅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綜合考慮籌劃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收益,給社會帶來利益。決策者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性原則。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同時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
2.合理性原則。企業在稅收籌劃活動中所構建的事實要合理。對此,一是要符合行為特點;二是不能有異常現象,要符合常理;三是要符合其他經濟法規要求,不能僅從稅收籌劃角度考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