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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現狀;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存在的問題;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存在問題的產生原因;完善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的對策措施等進行講述,包括了農村金融機構功能缺失,定位不明確、農村金融服務機制落后,金融機構數量不足,金融服務品種單一、農村信貸資金投放不足,資金外流嚴重、農村經濟補償機制缺失等,具體資料請見:
摘要: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通過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現狀的深入分析,找出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存在的問題并剖析其產生的原因,最后提出完善我國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的對策措施。
關鍵詞: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問題;對策
1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現狀
我國的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主要由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三大金融服務市場構成。中國農業銀行是中國最大的涉農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主要業務是辦理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農村信用社是農村最基層的金融機構,直接向農戶提供貸款,滿足農村的資金需求,是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主力軍。除以上三個正規金融機構外,還有郵政儲蓄、農村扶貧社和民間私人借貸等非正規的金融服務機構。
2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存在的問題
2.1農村金融機構功能缺失,定位不明確
功能缺失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政策性功能缺失。表現在中國農業銀行商業化運作,大量收縮農村的營業網點,扶貧的政策實施不理想;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功能單一,政策功能不全;農村信用社存在產權不清晰、治理結構不完善、殘缺等問題。二是商業性功能缺失。四大國有銀行的商業化運作導致農村網點大幅度減少,直接面向農村的涉農業務減少,對農村的信貸只限于大型的基礎設施建設,對農戶、農業生產的金融服務處于萎縮狀態。
各大金融機構定位不清,農業銀行支農功能“邊緣化”。農行在農村的機構大幅減少,被撤并的機構主要是面向農村、服務農民的基層營業網點,因此,貸款業務逐漸遠離農村,農業銀行的大部分貸款投向了城鎮工商企業,而農業貸款投入較少。
2.2農村金融服務機制落后,金融機構數量不足,金融服務品種單一
我國農村金融機構主要是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隨著國有商業銀行實行戰略調整,縣級商業性金融機構逐漸成為“儲蓄所”。農業發展銀行只限于糧棉油的收購和加工,而無法滿足農村生產和農民生活等資金需求。目前在大部分農村已經形成農村信用社一家獨撐的局面,然而農村信用社仍停留在手工操作階段,科技含量低,效率十分低下。由于受技術、人才、資金、交通等因素的制約和影響,農村金融機構結算資金時間長,資金到帳不及時。農村金融機構支農信貸的品種單一,主要以小額貸款為主,而且中間業務欠缺。農村金融功能弱化,金融產品少,金融服務種類單調,基本上只有傳統的存貸業務,中間業務和外匯業務種類很少。
2.3農村信貸資金投放不足,資金外流嚴重
隨著國有商業銀行撤離農村,為郵政儲蓄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形成了與信用社兩足鼎立的局面,據統計在新增的存款中信用社約占2/3,郵政儲蓄約占1/3,但郵政儲蓄只存不貸,隨著存放資金的增多,這些資金又回流到城市,同時農業銀行存多貸少,吸收的資金倒流到城市,使得農村資金供給缺口加大,加劇了農村資金供求失衡。
2.4農村經濟補償機制缺失
我國農村的保險業發展緩慢,目前只處于初創階段。農業保險還不適應農業發展的需求。由于農業生產受自然條件和市場環境的影響較大,使其賠付率較高,商業保險公司的目的是盈利,所以保險公司不太愿意開展農業保險業務。此外,由于農民的金融知識不足,缺乏主動投保的意識,故農業保險的覆蓋率低。我國農業目前仍主要是靠民政主管的災害救濟為主的農業保險保障。補償性質的災害救濟,受國家財力的限制,不適應農村經濟市場發展的要求,也不利于培養農戶參與保險的積極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農業保險的發展。同時,我國還沒有建立相對完善的擔保機制,缺乏相應的風險補償機制,導致農業投資缺乏高效的風險分散渠道和農業風險保障機制,一旦遇到自然災害和市場價格波動,農戶就無力償還貸款,風險轉嫁給銀行,進而制約了金融機構支農信貸投放的積極性,導致農村信貸資金投放不足。
3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存在問題的產生原因
3.1政府對農村金融市場缺乏有效監管
國家將信用社交由地方政府管理,卻沒有給予相應的監管職能,使其只負責經營活動,風險和成本仍由國家承擔,這種制度安排有可能會導致信用社新一輪的虧損。
3.2資金結構失衡,農村資金匱乏
我國缺少專門面向單個農民的政策性扶持的金融機構,農民也沒有得到真正的資金資助,農民的經營活動在很大程度上被排斥在金融體系外。而國有銀行的體制改革,大量撤并農村鄉鎮的營業網點,向縣城和城市收縮,導致農村基層金融機構欠缺。縣域的金融機構不僅不能發揮“供水站”的作用,反而成為資金的“抽水機”,大量資金抽離農村市場。農村市場資金匱乏,影響了農民擴大在生產開拓市場和應用先進科學技術推廣優良品種,進而影響了農民的收入。
3.3農村保險嚴重缺失,農村經濟補償機制不健全
一是農業保險的風險損失率較高,農戶分散,展業成本高,使農業比其他財產保險費用高很多,而農民又是低收入的投保者,自愿購買保險幾乎不可能。二是要分散農業風險必須大面積的建立保險制度,由于國家的扶持力度有限,目前我國農業保險只能進行試點,尚未大面積展開。三是農戶和農村企業缺乏有效的擔保手段。四是通過財政手段對支農信貸的風險補償有限。
3.4其他金融組織發展不規范
盡管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存在著各種形式的民間借貸,但這些金融組織并不受國家政策上的鼓勵和保護,使得大部分非正規金融組織走向地下經濟化,沒有實現規范發展。相當一部分的民間借貸采用口頭約定等簡單形式,利率高,制約了資金的需求,使信用社成為農村金融市場上唯一正規的金融組織,沒有其他組織對其產生競爭威脅,其相互間也沒有競爭。
4完善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的對策措施
4.1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深化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改革,明確產權關系,強化支農職能,充分發揮信用社直接服務農業、農村、農民,覆蓋面廣的優勢,把農村信用社培育成真正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擴大郵政儲蓄的功能,加速建立郵政儲蓄的支農機制。在保留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定位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其政策性支農領域,應該把農業開發、扶貧貼息等政策性業務轉給農業發展銀行,使其信貸重點由流通領域轉向生產領域,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農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在抓好農業銀行改革的同時,克服其偏離農村的傾向,強調其服務對象是涉農企業,要為農村和農業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降低農村金融市場的準入門檻,放寬民間資金進入金融業的限制,通過制定和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實現非正規金融組織合法化,要建立農村金融監管體制和破產保護制度,強化民間金融市場的退出制度,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和擔保補償制度,保護中小貸款人的利益,為民間金融的發展提供保障。
逐步形成競爭性、多樣性的金融體系,構建符合農村需要的商業性、政策性、合作性和其他形式并存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實現各金融組織合理分工、優勢互補、正規與非正規金融機構有機互動,更好地支持三農、服務三農。
4.2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
國家應充分考慮金融機構在服務農村經濟過程中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加大政策扶持,實行積極的支持和保護政策,進一步完善農業銀行的扶持和指導功能。對農村信用社給予財政補償和金融政策扶持,可以考慮給予一定的免稅政策,適當減免農村信用社接受抵債資產收回不良貸款征收的相關稅費,促進信用社落實債權。改變農業政策性資金來源渠道過于狹窄、資金來源不穩定的現狀,通過發行農業金融債券、建立農業發展基金面向農民籌資、境外籌資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進一步調整農業政策性金融信貸結構,進一步拓寬支農領域,逐步將支持重點由農產品流通領域轉向農業生產領域,改善農業生產環境。4.3創新農村金融服務,增加金融產品種類
根據我國農村金融需求的多樣性,探索更適合中國國情的金融組織形式,鼓勵金融產品和業務品種創新。引進國外農村金融產品,結合中國國情,使其滿足農村金融需要。創新業務流程,對超過支行授權的業務,可直接提交地市行決策。擴大服務領域,發揮農村金融機構在項目評估、產業信息、理財等方面的優勢,為農村企業出謀劃策,幫助規避投資與經營風險,努力實現“多贏”目標。
4.4減少農村資金分流。建立農村資金回流機制
首先要以法律形式規定國有商業企業將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農業或涉農領域,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資金保障,應修改資金上存制度,以減少和解決農村資金繼續流入城市的問題。其次,完善郵政儲蓄功能,開辦貸款業務,將吸收的部分存款在一定限額內,允許發放小額貸款業務,將信貸業務鎖定在廣大農村地區。國有商業企業還應縮小鄉鎮的營業機構,把有限的農村信貸份額轉給農村信用社,可減少農村資金通過合法途徑流向非農業區域。其他金融機構在縣以下農村吸收的存款應直接轉存到農村信用合作社或農業發展銀行,統一安排在農村使用,避免資金的流失。對支農貸款進行財政貼息,引導資金流向農村,從而加大對農業的信貸投入,降低農民貸款成本。
4.5加快建立農業風險保障機制
第一,要完善財政補貼和風險補償機制,建立農業貸款擔保機構,配合銀行和農村信用社開展信貸業務,多渠道籌集農村信用擔保基金,有效解決當前農村抵押擔保難的問題。農村金融機構要加強與保險部門的合作,大力開辦農業貸款保險,分散農業貸款風險。并逐步建立風險防范和補償機制。第二,政府部門出資組建農業風險投資基金,用于對高科技農業項目的投資,并引導社會資金融入。第三,保險公司要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開發適應農村經濟發展要求保險產品,擴大農業保險覆蓋率,提高農業抗災和補償能力。第四,各地政府部門應引導農民和農村合作經營組織建立農業保險合作社,形成以農業保險公司為主導,多元化的農業保險組織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