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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跨境人民幣結算基礎設施不斷完善、跨境人民幣結算需求不斷增長、跨境人民幣投融資業務大幅增加的背景下,央行、發改委、商務部、國資委、銀保監會以及外匯局等六部門聯合《關于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政策支持穩外貿穩外資的通知》,新政的實施對于推進高水平貿易和投融資雙向開放,促進貿易新業態的發展,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加速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跨境人民幣結算;人民幣國際化;便利化
在央行政策范圍內,為企業提供的以人民幣作為結算貨幣的相關結算服務。2009年4月8日,國務院會議正式決定,在上海、廣州、深圳、珠海、東莞等城市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同年7月1日,由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和銀監會共同制定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正式實施。2011年7月27日六部門再次聯合關于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地區的通知,將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內地域范圍擴大至全國。為了不斷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幾乎每年都會出臺新的舉措和規定,從結算領域的擴展,到結算企業管理制度的完善,到結算流程的簡化,跨境人民幣結算穩步向前推進。2019年9月,人民銀行發文在全國18個自貿區開展更高水平的跨境人民幣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此后各地方按央行要求的自律機制陸續推出優質企業跨境人民幣結算便利化方案,人民幣跨境結算便利化開始提速。1月4日,央行、發改委、商務部、國資委、銀保監會以及外匯局等六部門聯合《關于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政策支持穩外貿穩外資的通知》(以下簡稱《新規》),新規于2021年2月4日正式實施,標志著人民幣跨境結算便利化改革再上新臺階。新規包括五個部分,共十五條,涵蓋圍繞實體經濟需求推動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便利化、進一步簡化跨境人民幣結算流程、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投融資管理、便利個人經常項下人民幣跨境收付、便利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使用等五個方面內容。新規的實施主要圍繞加強跨境人民幣的流動性,提高跨境人民幣結算的便利性,拓寬跨境人民幣結算的適用范圍等方面展開,這不僅有利于推進高水平貿易和投融資雙向開放,促進貿易新業態的發展,對于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提升人民幣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地位,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加速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新政實施背景
(一)跨境人民幣結算金融設施不斷完善。跨境人民幣業務從2009年正式啟動以來,實現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穩步發展,從進出口貿易擴展到境外人民幣放款、借入境外人民幣等跨境投融資領域。人民幣跨境結算由商業銀行提供結算服務,結算模式主要采取行模式、清算行模式和非居民賬戶模式,這三種模式均要通過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CNAPS)開展。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CNAPS)是由大額支付系統(HVPS)和小額批量支付系統(BEPS)兩個應用系統組成的,主要是滿足國內銀行間人民幣支付清算業務,在進行跨境人民幣清算時具有運營時間有限、與國際清算系統接口無法完全匹配、結算速度慢等局限性。隨著人民幣跨境業務的迅速發展,對金融基礎設施的匹配度要求越來越高,加之缺乏獨立的海外支付清算機構,結算效率和金融安全都得不到保障。2012年4月,我國央行決定開發獨立的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2015年10月8日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正式啟動,2018年3月26日,CIPS系統(二期)成功試運行,該系統覆蓋了全球各個時區金融市場,支持全球支付,滿足全球用戶對人民幣業務的需求。CIPS的啟動為人民幣跨境清算提供了暢通的渠道,為人民幣跨境流動搭建了高速公路。隨著中國經濟影響力的增強,加入中國跨境支付系統的金融機構逐漸增多,截至2020年7月底,已有97個國家和地區的984家金融機構加入了中國的跨境支付系統。CIPS和CNAPS兩個系統相互獨立,又互聯互通,為不斷擴大的跨境人民幣結算提供了便利和有效的基礎支撐。
(二)跨境人民幣結算需求不斷增長。隨著中國對外貿易和跨境投資的快速增長,人民幣跨境使用活躍度持續提升。根據人民銀行的2020年人民幣國際化報告,2019年人民幣跨境業務增長迅速,全年人民幣跨境收付金額為19.67萬億元,同比增長24.1%,占同期本外幣跨境收付總金額的38.1%,創歷史新高。其中凈流入3606億元,超過2018年凈流入的兩倍多。2020年上半年,人民幣跨境收付金額達12.7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36.7%。使用人民幣支付結算,不僅可以降低企業匯兌風險、結算成本,而且便利企業財務核算和資金管理,所以國內85%的外貿企業愿意選擇人民幣作為跨境結算的主要幣種。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內企業選擇人民幣作為跨境結算貨幣,境外企業對人民幣的使用意愿也在逐年創新高。根據中國銀行連續7年開展的對全球3000多家工商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調研,最新結果顯示,近70%的境外企業打算使用人民幣或進一步提升人民幣使用比例,約80%的境外企業考慮使用人民幣作為融資貨幣,這一占比為近年來最高水平。此外,我國周邊國家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人民幣使用增長更為迅速。2019年,我國與周邊國家人民幣跨境收付金額約為3.6萬億元,同比增長18.5%,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人民幣跨境收付金額超過2.73萬億元,同比增長32%。隨著人民幣結算的優勢被越來越多的市場主體認可,需要提供更為便利的結算措施來滿足不斷增長的人民幣跨境結算需求。
(三)跨境人民幣投融資業務。大幅增加隨著我國金融市場逐步開放,人民幣在岸市場與離岸市場日趨活躍,跨境人民幣投融資業務大幅增加。與以往主要是貿易項下的增加不同,2019年人民幣跨境收付的增長主要來源于資本項目,尤其是跨境證券投資的增長。2019年,直接投資項下人民幣跨境收付金額為2.78萬億元,同比增長4.5%,而證券投資項下人民幣跨境收付金額為9.51萬億元,同比增長49.1%。證券投資人民幣跨境收付金額的大幅增長主要是源于我國金融對外開放的步伐不斷加大,人民幣跨境投融資渠道不斷拓寬,為境內外投資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融資渠道。目前,QFII和RQFII投資額度限制已逐步放開,投資范圍不斷擴展,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日趨完善。境外投資者可以通過RQFII、滬深港通、債券通等多種渠道投資境內金融市場,境內投資者也可以通過RQDII機制投資境外金融市場以人民幣計價的各種金融產品,境內外資本市場進一步聯通。截至2019年末,境外主體合計持有境內股票、債券、貸款以及存款等人民幣金融資產金額為6.41萬億元,同比增長30.3%。同時,境外主體在境內金融市場發行熊貓債進行人民幣融資的規模也在上漲。根據交易商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8月,共有60家境外機構在我國銀行間市場發行172單債券,發行規模為3041.8億元人民幣,發債主體涵蓋各國政府、國際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等在內的各類境外機構。境外主體對人民幣跨境投融資需求持續增長,尤其是在全球主要經濟體普遍處于極低利率甚至負利率的背景下,人民幣資產作為避險資產的特征愈發明顯,境外主體增持人民幣金融資產的熱情高漲,中國資本市場已成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市場之一。跨境人民幣投融資業務的大幅增加,需要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投融資管理。
二、新政實施的意義
(一)助力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西方一些國家單邊主義盛行、重拾貿易保護主義,逆全球化趨勢加劇。加之肺炎疫情對全球經濟的影響廣泛而深遠,不確定性加大。面對復雜多變的外部環境帶來的挑戰,中央明確提出了“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2020年7月21日,在企業家座談會上強調“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絕不是關起門來封閉運行,而是通過發揮內需潛力,使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更好聯通,更好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實現更加強勁可持續的發展。”新格局的形成必須充分發揮我國市場規模優勢,以日益強大的國內市場為依托,推進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通過強化開放合作,更加緊密地同世界經濟互聯互動,促進內外市場的融合發展。這和當前推進資本市場改革、拓寬境外投資范圍、擴大外資準入領域,推動更高水平貿易投資發展都是相契合的。國內國際雙循環發展格局需要穩定的金融環境、逐步開放的金融市場以及強有力的金融支持,新規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業務,毫無疑問對穩定外貿外資基本盤,維持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穩定起到助力的作用。
(二)推進高水平貿易和投融。資雙向開放2020年,面對肺炎疫情沖擊,我國貨物貿易進出口總額仍然達到32.16萬億元人民幣,比2019年增長1.9%,外貿規模創下歷史新高。在引入外資方面,2020年我國實際利用外資總額9999.8億元,吸引外資同比增長6.2%,成為全球最大外資流入國,引資總量、增長幅度和全球占比均得到提升。新規的,不僅更加方便境內機構人民幣跨境使用,而且為境外機構更好地參與國內金融市場提供了機遇,有助于推進高水平貿易和投融資雙向開放。新規取消外商投資企業利用資本金再投資、利潤再投資專用存款賬戶開立的規定,將跨境人民幣資本金與外債資金在境內使用與外幣業務一視同仁,便利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增強了境外主體使用人民幣的信心。支持進出口企業憑電子收付款指令和電子單證辦理跨境人民幣貿易結算,提高結算效率,便利企業資金管理。新規將外幣境外放款余額的幣種轉換因子由0調整至0.5,隨之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將境內企業境外放款的宏觀審慎調節系數由0.3上調至0.5,境內企業境外放款的上限相應提高,這兩項調整進一步推進人民幣跨境使用,促進跨境資金的雙向均衡流動。此外,新規還允許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接收境外同名賬戶匯入的人民幣資金,便利離、在岸資金劃轉,推動境內、外資金良性循環,為構建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三)促進貿易新業態的發展。2020年全球主要經濟體均不同程度受到肺炎疫情沖擊,我國也不例外,但仍然成為全球唯一實現貨物貿易正增長的主要經濟體,這主要得益于外貿新業態的蓬勃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對我國出口增長做出了重要貢獻。根據海關總署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全年跨境電商進出口1.69萬億元,增長31.1%,其中出口1.12萬億元,同比增長40.1%,進口0.57萬億元,同比增長16.5%。市場采購2020年出口7045.4億元,增長25.2%。隨著跨境電商以及市場采購的迅猛發展,新業態新模式已成為穩外貿的重要力量。貿易新業態多元的市場主體,對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有著更大的訴求。目前,跨境零售平臺主要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信用卡收款,然后進行結匯和中國國內收款服務,企業在資金安全和合規方面存在一定隱憂。新規將銀行引入跨境結算業務中,支持銀行在滿足交易信息采集、保證真實性的前提下,憑交易電子信息直接為跨境電商等市場主體辦理跨境人民幣貿易結算,大大提升了資金劃轉效率,保障結算的規范化。支持境內銀行與境外清算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合作為跨境電商、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外貿綜合服務等貿易新業態相關市場主體提供跨境人民幣收付服務,最大程度滿足實體經濟需求,進一步促進貿易新業態的發展。
(四)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加速2009年7月六部委下發《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人民幣開啟國際化進程。從貿易結算到投融資,再到儲備貨幣,人民幣已發展成為全球第三大貿易融資貨幣、第五大支付貨幣和第五大儲備貨幣。從央行的《2020年人民幣國際化報告》來看,2019年,人民幣支付貨幣功能、投融資貨幣功能不斷增強,儲備貨幣功能逐步顯現,人民幣在全球貨幣體系中的地位持續保持穩定。2020年一季度,人民幣在全球外匯儲備中的占比升到2.02%,比2016年加入特別提款權貨幣籃子(SDR)時增長近一倍。全球有超過70個國家的央行或者貨幣當局將人民幣納入外匯儲備貨幣。按照花旗銀行于2020年8月的報告所言,弱美元的貨幣環境將進一步加速人民幣的國際化,預計到2030年,人民幣將以7.94%的占比,躍升為全球第三大支付貨幣,人民幣國際化發展勢頭良好。新規放寬對部分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使用限制,優化境內企業境外人民幣借款賬戶管理,簡化境內企業人民幣境外放款業務管理,增強人民幣在進出口貿易和投融資領域的適用性,提升人民幣跨境結算的操作便利性,同時帶動海外人民幣需求的增加,進一步推動人民幣從國際貿易結算貨幣向國際投融資貨幣升級,助力人民幣國際化進程提速。
三、新政實施下金融機構的積極應對
按照新規,境內銀行可以為相關企業辦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以及資本項目人民幣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資資本金、跨境融資及境外上市募集資金調回等)在境內的依法合規使用。在此之前,這些措施只能在自貿區內試點執行。跨境人民幣業務限制放寬,為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擴大經常和資本項目下的跨境人民幣結算提供了機遇,應加快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同時,金融機構在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時應根據“展業三原則”要求,對業務需求進行合規性審查,防范業務風險,切實履行金融機構義務。
(一)加快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新規強調國內銀行應不斷豐富人民幣金融產品,滿足市場參與主體多元化的業務需求,增強境外主體持有以及使用人民幣的意愿,拓展人民幣適用范圍,為市場參與者在對外貿易活動和國際合作中使用人民幣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跨境人民幣結算快速發展的背后,是源于企業對結算的需求旺盛。從相關數據來看,目前辦理跨境人民幣結算的企業日益增多,涵蓋包括大型國企、跨國企業集團、民營企業等在內的各類企業,而商業銀行提供的結算和貿易融資業務恰好可以滿足大部分企業的人民幣結算和融資需求。面對這一機遇,相關金融機構除了有序推進各項政策落地,發揮自身在監管機構及企業間的橋梁作用以外,更需要加快跨境人民幣業務和產品的創新,以滿足不同市場主體在跨境人民幣業務中的需求,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以跨境電商等新業態為例,需積極探索跨境電商差異化特色金融服務方案,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跨境結算服務,幫助跨境電商企業更好融入全球產業鏈、價值鏈。
(二)加強跨境人民幣業務風險管理,履行金融機構義務。金融機構在加快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不斷豐富人民幣金融產品的同時,應加強跨境人民幣業務風險管理,包括增強員工風險管理意識,加強風險管控能力建設,提高對跨境風險的識別、評價以及控制能力,尤其要加強跨境異常資金流動監測,按照規定向金融監管部門及時報送相關信息。針對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直接投資、證券投資以及貿易融資等各項目下重點管控內容,進行有效梳理和細化,將展業規范相關要求納入金融機構日常內部操作制度中,全面提升業務合規管理水平,嚴守金融風險底線。此外,在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義務等嚴監管領域,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建立風險信息共享機制和反洗錢合作機制,開展同一金融集團內部關注名單聯動核查工作,促進風險防控關口前移等,切實履行相關義務,有效防控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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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密樺 單位:武漢紡織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