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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村信貸風險管控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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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村信貸風險管控策略

          本文作者:扈文麗高銘作者單位:西安理工大學

          一、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存在的風險

          小額信貸是指通過向中低收入農戶提供無需抵押和擔保的小數額貸款獲得收益的貸款形式,其最早產生于20世紀70年代的孟加拉國。我國的小額信貸實踐始于1993年,農村信用社開始全面發展小額信貸業務是以1999年和2001年中國人民銀行相繼制定并頒布的《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指導意見》為標志的。截止2011年底,全國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發放超過3500億元,惠及千萬農戶,為農村經濟發張、城鄉貧富差距縮小以及“三農”問題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然而,由于農戶經濟基礎薄弱、小額信貸結構單一等問題的存在,使我國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在發展運用過程中仍面臨多種風險。

          (一)外部風險

          1.自然風險。農戶取得信用社發放的小額貸款后,一般會將其投向種養殖業等涉農產業。農戶在種養殖業中得到的收益是農戶還款能力的重要保證。因此,獲得小額貸款的農戶在種養殖業中得到的收益越大其還款能力就越強。然而,傳統農業受氣候和自然災害的影響比較大,氣候適宜、自然災害少農戶的收益就高,反之農戶的收益就低,甚至為負。由此可以看出,自然原因會對小額信貸資金的按期償還產生一定影響,有時會造成小額信貸的逾期償還,嚴重時會導致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的產生。有研究表明,在經濟落后地區,這種自然災害引起的風險是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

          2.市場風險。農產品價格波動較大,使得以農產品銷售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小額借貸農戶的收入具有不確定性,從而無法保證小額借貸的償還,這就是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所面臨的市場風險。造成這種風險的主要原因是農產品市場上的信息不對稱性,這種不對稱性直接導致農戶無法較為準確地預期農產品的市場規模與價格。一方面農業生產周期長,農戶不可能隨時改變種植結構;另一方面,在農產品種植時期,農戶普遍存在“跟風”現象,導致一個地區生產大量的單一產品。在這兩方面的作用下,農產品價格大幅度下降,導致農戶收入驟減,這就對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造成了市場風險。

          3.信用風險。小額信貸是一種以個人信用作為貸款償還保障的、不需要實物抵押品的的借貸方式。從小額信貸的這種性質可以看出,對于農村信用社而言,小額信貸比起傳統的抵押擔保貸款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此外,目前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具有貸款量較大、貸款種類和放貸區域比較集中、資金投入產業同質性高、借貸農戶文化程度偏低等特點,這些特點使得農村信用社信貸員在信用評級時容易出現走過場現象,這無形中加重了農村信用社所面臨的信用風險。因此可以看出,信用風險是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面臨的又一大風險。

          (二)內部風險

          1.管理風險。農村信用社在內部管理方面存在產權不明晰、所有者缺位、“三會”制衡機制失效、缺乏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信息披露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限制了農村信用社員工的創造性和主動性,使部分從業人員的責任心和事業心不強,導致農村信用社很難吸引高素質、高技能的專業人才。這樣勢必引起農村信用社信貸資產風險防范意識淡薄、經驗不足等問題,使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蒙受損失,從而不能最大程度地控制成本與風險。這就從管理層面對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造成了風險。

          2.利率風險。針對不同種類的貸款制定合理的利率標準是實現農村信用社可持續發展的前提。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業務是一種高風險業務,因此需要一個與其風險水平相一致的利率水平。然而,目前大部分農村信用社對農戶小額信貸實行的都是利率優惠政策,這就導致農村信用社發放的小額貸款的風險和利率水平不一致,這就勢必造成不良循環,影響小額信貸的可持續發展。而且農村信用社這樣的政府主導型小額信貸機構,提供低利率的扶貧性貸款,缺少激勵機制,農村信用社為了使小額信貸的風險和利率盡可能一致,會選擇將貸款發放給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農戶,或者更有甚者會出現惜貸現象(即寧愿不發放貸款也不承擔高風險),這就導致農村小額信貸需求與信貸供給出現巨大缺口,大量低收入階層的資金需求無法得到滿足。

          二、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風險管理存在問題分析

          農村信用社作為中國農村地區的金融主力軍,其信貸投放對農村經濟建設與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業務更是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不可或缺的業務形式。雖然如此,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業務在風險管理與控制方面仍存在以下較為嚴重的問題:

          (一)風險管理意識淡薄。

          目前我國廣大地區的農村信用社的信貸管理人員普遍缺乏風險意識。相對國有大型銀行來說,農村信用社員工的構成中高學歷員工占比較小,很多農村地區的信用社員工都是通過“接班”這種古老的上崗方式成為農村信用社的員工的。這些員工普遍素質較低、風險管理能力較差、過分追求業務量的增加、忽視資產質量與盈利水平的匹配。這種經營管理的現狀直接導致農村信用社抗風險能力的下降,使我國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無法得到長遠發展。

          (二)風險管理程序不科學,監控不到位

          當前我國廣大貧困地區的農村信用社僅能做到過程控制,缺乏事前控制和事后管理。

          1.缺乏高效的信貸管理制度。目前,農村信用社在小額信貸管理制度方面缺乏針對性和實踐性,難以根本有效的指導實踐。在風險管理程序方面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和貸后檢查的程序混亂、存在不相容職務由一人擔當的現象;在制度執行方面,雖然農村信用社都制定了貸款管理制度,但是很少會按標準貫徹執行。這些問題導致信用社員工行為缺乏約束性,使小額信貸管理風險不斷加大。

          2.貸前調查欠缺,信用評級程序不完善。雖然貸前調查是防范信貸風險的前提,但是農村信用社在貸前調查方面所做的工作仍相對欠缺。首先,農戶小額信貸業務季節性強,每年都存在集中發放期,在這個集中發放期農村信用社調查工作量大、調查不深入,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很難及時識別;其次,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的征信系統落后,信貸員對小額信貸的信用風險識別不足;第三,信用評級過程中過分依賴村委會和農戶提供的定性資料,使得評級過程中主觀因素占比較大,從而導致信用風險問題難以杜絕。

          3.貸中審查不到位。一方面,農村信用社貸中審查內容與貸前調查內容大同小異,因此,貸前調查和貸中審查的責任區分不明顯,且工作重復,因此出現貸中審查程序虛置的問題;另一方面,農村信用社貸中審查的方法依然以定性分析為主,缺少定量的標準,在貸中審查過程中仍然會出現各種主觀判定結果。

          4.貸后檢查監督機制不健全。貸后檢查可以有效地降低農村信用社的信貸風險,提高資金的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是農村信用社信貸風險控制的重要環節。但由于貸款發放以后,受農村信用社人力的限制,很難對全部的貸款使用進行跟蹤監控,貸款“三查”流于形式。而且一些農村信用社在信貸發放后不能及時進行有效的跟蹤檢查,信貸檔案不全、重要資信內容記錄不完整,致使很多問題沒有被及早發現并得到及時處理,尤其在后期的回收過程中,往往會錯過催收貸款的最佳時機,導致農戶貸款不良比率有增無減。

          (三)風險補償機制不完善

          農村信用社風險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將風險控制在農村信用社所能接受的合理范圍內。風險補償機制是農村信用社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其承擔風險并能維持正常運轉的最后防線。目前,我國農村信用社尚沒有建立起完善的風險補償機制,具體表現在未達到標準的和可疑的小額貸款準備金提取比例不足、損失的小額貸款不能得到及時的核銷、資本充足率不達標等方面。

          三、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風險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對農村信用社員工實行有效的獎懲制度

          嚴格規范貸款操作程序是保證農村信用社降低小額信貸風險的前提,因此,農村信用社應通過完善對農村信用社員工的獎懲機制和考核制度來確保小額貸款操作過程的規范和低風險。一方面,農村信用社應對只片面追求放貸業績、對小額信貸的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和貸后檢查制度落實不到位、貸款手續不全、不符合政策規定的放貸等情況予以嚴厲處罰;對信貸人員與貸款戶惡意串通騙取貸款、人情貸款等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對不良貸款造成的損失實行“問責制”;另一方面,農村信用社應對長期堅持貸款量和質同步提高的信貸員予以獎勵;對追收不良貸款有功的員工予以肯定。只有通過這種明確有效的獎懲制度才能使信貸員積極主動的防范信貸風險、同不良信貸行為作斗爭。

          (二)進一步完善農村信用社信用評級制度

          目前農村信用社關于農戶家庭人口數(包括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口數)、承包土地面積、家庭年收入、家庭年支出、資信狀況等內容的調查結果主要以定性的方式給出結論,缺乏定量的標準。從而使得農村信用社信用評級過程中評級標準混亂、評定結果缺乏可比性、評定過程中人為因素占比較大等問題存在,導致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過程中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因此農村信用社應進一步完善農村信用社信用評級制度,確保貸款按規定用途和要求使用,并按期償還,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發揮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服務農村經濟的功效。

          (三)建立完善小額信貸風險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是金融機構得以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農村信用社的內部控制制度對于農村信用社來說同樣至關重要,它是農村信用社風險管理得以有效實施的重要保障。因此,農村信用社應積極整合和優化農村信用社的內外部環境、信息溝通渠道、監督檢查機制以及風險評估手段等諸多因素,盡早建立起一套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包含農村信用社所有部門、工作環節、工作人員等因素在內的農村信用社內部控制制度。通過這個控制體系,農村信用社可以對小額信貸的各個環節進行嚴密監控,將各種風險盡可能的及早排除,從源頭上防范小額信貸風險。因此,農村信用社在建立完善小額信貸風險內部控制制度時一定要確保該制度操作的可行性和系統執行的有效性。

          (四)加強農戶小額信貸的制度創新

          加強農戶小額信貸制度的創新是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業務發展的前提條件。因此一方面應鼓勵建立多種形式的資金供給渠道來幫助農戶迅速取得貸款;另一方面應在充分考慮農村信用社成本、農民承受能力和農村金融市場需求的基礎上,對小額信貸進行市場化改革。

          (五)積極穩妥地建立風險補償機制

          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的高成本、低收入屬性使得農村信用社在遭受信用風險后的損失要比一般商業銀行大。因此,農村信用社應盡快建立健全風險補償機制,及時采取各種風險補償措施來確保農村信用社的正常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