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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子銀行風險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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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子銀行風險論文

          一、引言

          針對影子銀行風險生成機理的專門研究尚屬空缺,但有關影子銀行存在問題的分析也能為本文提供思路。Shin(2008)認為,影子銀行存在的主要缺陷是存在結構性內生性。影子銀行系統實現流動性轉換的過程中,通過高杠桿率相當輕松的獲得流動性。由于影子銀行承擔的風險擴大,為平衡擴張的資產負債表,其對新資產的需求也隨之上升,導致其杠桿率進一步擴大,這種惡性循環最終導致影子銀行風險的急劇擴張。CrottyEpstein(2008)通過研究發現,影子銀行進行了橫向的風險互換。在負債方面,影子銀行從短期資本市場得到融資,形成了期限相對較短的負債;為獲得高收益,在資產方,影子銀行須投資資產抵押債券、股權等期限較長的資產。通過這種方式,影子銀行與貨幣市場上的投資者、資本市場上的長期籌資人進行了資產和期限的互換。易憲容,王國剛(2010)認為,影子銀行作為融資發起人在設計金融創新產品的時候,其前提假定(如金融風險正態分布,房價只漲不跌等)會與現實不符,從而導致金融衍生產品的風險被嚴重低估。由于金融衍生產品成分復雜,透明度低,導致了對金融衍生產品難以定價。這樣,影子銀行體系成為了金融機構逃避監管、掩蓋資產負債表真實情況的重要工具。

          三、影子銀行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PaulMcCulley(2007)最早提出影子銀行概念,他將影子銀行定義為“游離于監管體系之外,雖不是銀行卻履行銀行職能的各類金融機構?!币讘椚荩?009)認為,影子銀行就是把銀行貸款證券化,通過證券市場獲得信貸資金、實現信貸擴張的一種融資方式。也有研究將商業銀行表外業務、民間金融也歸為影子銀行而不僅僅局限于實體機構,如劉瀾飚,宮躍欣(2012)認為盡管從單純機構角度上考察中國尚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影子銀行,但廣義上看,類似的影子銀行業務客觀上是存在的,如一些金融信托租賃業務、金融理財業務等可以看作是中國的“類影子銀行”。本文更傾向于后一種即廣義上的影子銀行定義方式。金融管制放松促使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推行資產證券化業務進行融資模式創新,影子銀行由此產生并迅速發展。其特征主要包含以下幾點:一是游離于監管體系之外,這是影子銀行的最基本特征。作為金融創新活動,影子銀行的業務靈活性較強,使得法律在難以準確對其進行監管約束;二是透明度低。金融創新的一個重要特征是依賴復雜的數學工具設計金融產品,資產證券化的結構化設計以及反復套嵌使得金融產品本身透明度就較低,加之金融機構不真實完整的進行信息披露使得影子銀行透明度極低;三是杠桿化操作。通過保證金交易、回購交易等方式影子銀行能夠實現杠桿化操作,彌補了由于資金來源渠道限制而產生的資金規模較小等問題。杠桿化操作能夠獲得高額利潤,當然風險也會成倍增加。

          四、影子銀行的風險生成機理

          影子銀行通過杠桿化操作實現對未來現金流的無限透支是其風險產生的根本原因,本文通過資產負債表的形式來呈現影子銀行循環透支未來現金流的機理,亦即影子銀行風險的生成機理。采用對資產負債表各項進行賦值的方法以更清晰的表達分析過程,其中,自有資本率設定為10%。具體分析過程如下。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動機使得商業銀行除發放正常貸款之外,也對信用級別較低的群體發放次級貸款,對無固定收入的群體發放ALT-A按揭貸款。而次級貸款和ALT-A按揭貸款存在較高的償還風險,商業銀行通過建立一個新的法律實體(即影子銀行B)將這部分高風險資產剝離出去,實現風險轉嫁。影子銀行B以次級貸款和ALT-A按揭貸款未來的現金流為基礎發行債務抵押憑證(CDO)并對其進行包裝,根據風險的高低分為不同等級,通過信用評級機構給予其較高的信用評級,高級品CDO被評為AAA級。影子銀行C為了規避CDO較高的違約風險又為其購買了一份保險,即信用違約掉期(CDS)。而影子銀行D又以CDS的違約保險金收入為基礎發行合成品CDO。如此循環往復,新的金融衍生產品被不斷的創造出來,風險也不斷積聚。假設商業銀行最初資產規模為10000元,經過銀行的運作過程之后,金融機構整體的資產規模達到了26360元,資產規模擴大了2.6倍,而風險也相應急劇擴大。整個金融創新過程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將影響整個體系的穩定甚至爆發嚴重的危機。

          五、結論及對策

          建議本文通過對影子銀行風險生成機理的研究主要得出兩點結論:一是游離于監管體系之外是影子銀行的重要特征,同時也使其容易產生風險并造成嚴重后果,而信息披露不充分以及數據可得性較差是監管當局對影子銀行監管失效的重要原因;二是信用評級機構對影子銀行創新產品的評級受外界影響因素較多,不能客觀反應其真實風險水平,這也是導致影子銀行風險積聚的重要原因。針對這兩點結論,本文提出以下對策:首先,在明確影子銀行風險生成機理的基礎上,加大統計調查力度、創新影子銀行信息調查方法能夠保證盡可能全面的掌握影子銀行的發展動態,也是制定監管對策的前提條件;其次,規范信用評級標準,保證信用評級客觀公正,必要時建立官方信用評級機構,將影子銀行金融創新產品信用評級置于政府部門管控之下能夠較好的解決這一問題。

          作者:貢曉紅王丹丹單位:哈爾濱商業大學金融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