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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分析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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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分析與對策

          摘要:提升高職院校法制教育實效性意義重大,然而由于功利主義、學習內容、授課方式、學情特點、師資力量、協同配合等因素影響,高職院校的法制教育呈現出諸多獨有特點。針對這些特點,可以從加強情感交流、重塑授課方式、整合授課內容、提升師資素質、加強配合協作、銜接社會家庭等方面改進,以期全面提升高職院校法制教育實效性。

          關鍵詞:高職院校;法制教育;實效性

          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全會對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六五”普法規劃要求學校要根據自身的特殊需求,“采取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性,并將青少年作為法制宣傳教育對象的重中之重”。隨著高職院校招生規模的擴大,高職學子已奮戰在各行各業,加強高職院校法制教育勢在必行。為此筆者結合教學現狀和自身體會,進行了法制教育實效性問卷調查,發現高職院校由于其自身的獨特性,法制教育呈現出一些問題,這些問題亟需解決。

          一、現狀———對于法制教育重要性的絕

          對認同與法制教育實效性的相對缺失本次問卷調查共調查了4248名同學,39位老師,從問卷調查情況來看,呈現出三個特點。一是對法制教育重要性的絕對認同與實際行動的相對認同。調查顯示,無論是法律基礎課教師(以下簡稱教師)還是學生,都認為高等職業院校學生有必要進行法制教育,即二者對于高職院校學生接受法制教育的重要性都是絕對認同的。盡管思想上認識到這一點,但學生對于法律基礎課(以下簡稱課程)的態度卻難以與之匹配。二是對自我法制水平的盲目樂觀與實際掌握程度的嚴重缺失。在問及您覺得自己的法律知識掌握的如何時,17.37%的學生認為很好,41.53%的學生認為還可以,認為有待于提高的僅占39.55%。事實上,其對法律知識的了解與掌握,對法律問題的分析與處理,法律意識與觀念的樹立,都是遠遠不夠的,甚至對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法律概念尚且存在誤解或混淆。即相當部分的學生對自己掌握法律知識的水平過分高估。三是對法制教育的全面需求與實際教學的無法滿足。多達14.4%的學生認為課本太枯燥、單調,授課內容與生活、實踐脫節,希望所學內容能夠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增強實用性。實際教學中,法律基礎課與思想道德修養集中在一門課程中,時間緊任務重,與傳授具體的法律知識相比,更注重法律意識的培養,難以滿足學生的這些明確而具體的需求。

          二、探究———法制教育實效性缺失之原因分析

          (一)功利主義影響

          盡管教師和學生對法制教育的必要性都是絕對認同的,但不容忽視的是,有5.23%的學生認為高職院校學生沒有必要進行法制教育。可以推測,這部分學生對法制教育認同感的不足與功利主義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另外在問及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目的時,71.61%的學生選擇了通過考試為目的。100%的教師認為學生思想上不夠重視,60%的教師認為學生的學習帶有很大的功利性。畢竟高職院校的學制只有三年,專業學習任務重,實踐操作技能的培訓、頂崗實踐等也占用了大量時間。大部分同學從入學之日起就體會到了就業的壓力,部分家庭貧困的學生精力被勤工儉學所牽扯。

          (二)學習內容重疊

          教材編排內容與學生縱向及橫向學習內容均存在部分重疊。從縱向來看,與初高中政治課的內容有重合。從橫向來看,與《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課部分內容有重合。在問及《法律基礎》課上學到的知識之前是否學過,52.97%的學生回答高中學過,21.19%的學生回答初中學過。對于學過的知識,盡管69.35%的學生回答會認真聽,僅有30.65%的學生回答會有些厭煩,但這和教師在課堂上的體會有很大出入,在講授到其曾經接觸過的知識時,學生們更容易呈現出輕視的態度。

          (三)授課方式約束

          調查發現,教師目前采取的教學方法主要有三種:案例法(100%),講授法(93.33%),討論法(80%),還有少部分教師采用了模擬法庭法(20%)等。采用最為普遍的講授法卻是學生、老師都普遍最不認可的,而案例法、討論法等認可程度高的方法卻囿于課程設置、班額大、學情復雜等諸多問題,實際效果也不太理想。

          (四)學情特點注定

          33.33%的教師認為高職院校法制教育面臨的最大困境是學情太過復雜。近年來,高等職業院校學生來源多樣,有參加夏季高考高職高專批次錄取的,有參加單獨招生考試提前錄取的,也有在合作學校接受過三年中等職業教育的。來源的多樣性注定了學情的復雜性。不同來源的學生很多時候是同時上課的,有些在中等教育階段形成不良習慣的學生會給其他同學帶來相當程度的負面影響。

          (五)師資力量薄弱

          在問及提升法制教育實效性面臨的最大困境時,20%的教師認為師資不足。盡管全部教師都認為單班授課要比合堂效果好很多,但是實際情況因老師數量有限,往往難以滿足單班授課;高職院校大多經歷了合校兼并,教師老齡化比較嚴重;另外《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編排在一本書中,是一門課程的兩個部分,實際教學中大部分院校也都由思政課教師統一授課,大部分教師既不是學習法律出身,也沒有法律實踐基礎,這也注定其對某些法律問題的把握不夠深入,教學效果大打折扣。

          (六)協同配合缺乏

          教師和學生都認為要使法制教育效果最佳,單靠《法律基礎》課堂遠遠不夠,還需要家庭、系部、同學各方面的配合。目前,法律基礎課往往由專門負責公共課教學的部門來負責,學生管理工作由系部、學生處、團委等部門協同完成,和專業有關的法律課程則由系部專任教師來完成,同時,青年人法制觀念、信仰的確立與家庭環境的熏陶有著不容割舍的關系,法律基礎課教師與這些部門、學生及其家庭聯系很少,這大大抑制了法制教育實效性的提升。

          三、重構———構建提升法制教育實效性立體維度

          (一)加強情感交流

          有12.3%的同學特意強調希望老師能增加與同學的交流。因為授課任務重,教師和學生的交流經常只局限于課堂,很多時候學期授課結束后教師尚不能叫出班級學生名字。有道是親其師才能信其道,法律基礎課尤其如此。很多法律問題學生只會和親近的人敞開心扉。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教師應適應潮流發展,充分運用微信、微博、QQ等便捷工具,豐富與學生的情感交流,幫助其解決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為提升授課實效性奠定良好情感基礎。

          (二)重塑授課方式

          要克服困難,勇于探索,博采眾長,綜合采用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重塑授課方式。結合授課內容適當地、適時地采用討論、案例、模擬法庭、觀看視頻、網絡教學等多種方法,擯棄傳統單一的講授法;適當地增加實踐環節,創設特殊教育情境,組織各種教育活動,如到法庭旁聽觀摩、參觀監獄現場接受教育等;全面利用各方資源,如邀請法官等法律工作者開展通俗易懂的案例講座等,最大限度地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最大程度地提升教學效果。

          (三)整合授課內容

          調查發現,學生普遍對和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部門和學習內容更感興趣。具體到法律部門,更關注民商法、刑法。具體到內容,對婚姻家庭、就業、犯罪更感興趣。法律基礎課更側重法律意識的培養,而不是學生們所期冀得到的具體法律知識,這就需要在二者之間找到結合點。可以用學生所關注的案例、本校真實發生的案例、與其專業課程緊密關聯的案例來切入,用學生感興趣的部門法、其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所來講解抽象的原理、精神,以其既達到預期的效果,又滿足學生的需求。

          (四)提升師資素質

          全面提升師資素質,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一是吸收專門的法學專業人才,充分發揮其專業特長;二是引導教師將側重點放在法制教學方法方面,使其能夠根據授課內容隨時靈活選用適當方法;三是鼓勵教師參加各級各類專業實務培訓,全面提升法制實踐能力;四是積極組織開展教學研討活動,不斷提高法制教學水平;五是支持教師積極參加頂崗實踐活動,利用假期深入企業、律所等單位,切實增強法制應用水平。

          (五)加強配合協作

          注重與學院各部門的聯動配合,多管齊下,共同提升法制教育的實效性。改變以往的紙上談兵,力爭身體力行,從行動上實現真正融合。積極參與學院各級、各部門開展的各種法制教育活動,并對其給予幫助、引導。對于宣傳部門進行的法制宣傳欄、展板制作等,可以幫助提供創意、素材;對于學生管理部門進行的演講、辯論、征文等各種法制競賽活動,可以毛遂自薦擔當評委、指導教師;對于學生自發組織的法制社團等給予常規性參與和指導。

          (六)銜接社會家庭

          盡管“學校就是小社會”,但學生在校期間相對來說與社會還是“隔絕”的,實際遭遇具體法律問題的機會很少。在問及《法律基礎》課上學到的知識,在現實生活中是否運用時,盡管70.48%的學生認為已經運用,但其應用的具體形式大多局限于思維層面,比如守法維權意識的提高等。基于此,筆者認為可以建立社會銜接機制,可以設定固定郵箱,用來接收往屆學生的法律體會或感觸,這種身邊人的體會肯定會比單純的法律概念、定義更能深入人心。可能初期收到的反饋會比較少,接收過這種反饋教育的學生應該會更愿意再進行反饋。鑒于承擔法制教育主要任務的基礎課教師與學生管理脫節,與學生家庭脫節,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與家庭展開銜接。一是從制度構建上打破部門壁壘,建立起輔導員、班主任、授課教師融為一體的學生管理體制,教師直接參與到部分學生的管理工作中,及時發現學生的法制動態。二是定期與授課班級班主任老師溝通,了解學生及其家庭法制思想動向和遇到的具體法律問題,進而有針對性地、有側重性的進行講解。三是對在授課過程中發現的法治信仰極其淡漠、法治觀念極其消極的“問題”學生予以重點關注,建議系部將其確定為家訪對象,直接參與到家訪過程中,探究問題產生的根源,與家庭共同解決問題。

          參考文獻:

          [1]馬淑芳,錢建文.校園法制教育的理論與實踐[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9.

          [2]陳大文.課程整合背景下大學生法制教育實效性問題初探[J].道德與法研究,2007,(5):33-36.

          作者:張愛萍 單位:威海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