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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文中“民族教育”一詞的能指
在中文中,“民族教育”可以用來指“中華民族教育”、“全中國人的教育”等。這里的“民族”一詞和西文里的“nation”相對應,有“國家”的含義。所謂“民族一國家”就是指“民族”和“同家”同構。當國家領導人全國性講話或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臺政策文件時.有類似于“民族教育的希望在于教師”的話時,完全可以用“民族教育”來指“中華民族教育”。特別是在對外關系上。當我們言說“民族利益”、“民族主義”等話語時.這里的“民族”都是和“國家”同構的“nation”在更多的時候,“民族教育”還可以朋來指“少數民族教育”..這里的民族一詞和西文里的“ethnic”或“ethni~:group”相對應。實際上,這里的“民族教育”足“少數民族教育”的簡稱,是表達上的習慣。在中文語境里,“民族問題”就是指“少數民族問題”。官方機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實際足“國家少數民族事務委員會”,并不負責主流民族的事務這是從“民族”一}司的角度來看“民族教育”~例的能指,我們再來從“教育”一同的角度看“民族教育”的能指教育作為一種培養人的活動,既有已經發生的,義有正在發生的。也就是說既有歷史上的教育,義有正存進行的教育。當我們說“中華民族教育源遠流長”時,這里顯然是指一種歷史的教育。同樣,當我們說“每個少數民族都有豐富的教育傳統”時,這也是指一種過上的教育。也就是說“民族教育”一凋nJ.以HJ來指已紛過去的教育活動.當我們說“大力發展民族教育業是民族振必的必由之路”時,或“少數民族教育是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時,這里的教育是發生著的教育實踐活動也就是說“民族教育”一詞也以JH來指在發生著的教育實踐。大致說來,“民族教育”一涮,艦州以指“中華K族教育”的過去和現存,義H】-以指“少數民族教育”的過去現存。
二、中文具體語境中“民族教育”一詞的所指
由于“民族教育”一詞的能指很多,在具體謝境rf】不嚴格界定其所指,在學術交流或日常使川中會造成不必要的障礙和混亂。如有人“少數民族教育”簡稱的意義上使用“民族教育”---同時。竟然沈稱“漢族”也是一個民族,“民族教育”也應該包括漢族教育。這明顯的是概念混亂。即使是在“中華民族教育”的意義上使川“族教育”一詞,也不能理解為“民族教育”是包括漢族的56個民族的教育之和。為“巾華民族”之民族(nati•)足一個政治概念,是一個政治同體,組成足一個個等的圍民或公民,不是以一個個民族(ethnicZEethnicgroup)為單位,類似的概念混亂現象還柯多,極不利于常的交流這一切都源于“民族教育”一洲的能指很多,『ni具體使,{j時又不明確其所指。在“中華民族教育”的意義上他用“民族教f『”一測時,有兩個所指。一一個所指是在發生的現代民族一家的國民教育。主要指正式學制框架內的學校教育(如“民族教育的希望在于教帥”);另一個所指是現代民族一家產生之前的歷史巾的教育傳統(“中華民族教育源遠流長”)。在“少數民族教育”簡稱的意義上二使川“民族教育”一•詞時,也有兩個所指一個所指足發生的現代族家對國內非主流族群實施的民教育。主要指正式學制框架內的學校教育(如“少數民族教育足陶民教育的雨要組成部分”):另一個所指足現代族一陽家產生之的行少數民族歷史巾的教育傳統。由此可見,使廳】“民族教育”一詞時,其能指和所指之間關系的錯綜復雜,可避免會產生歧義和交流障礙。況且在多數情況下,使川者本人多種意義上混合使川“民族教育”一詞時而不自知。
三、關于“民族教育”概念的思考
我們能否找到一種辦法術由專限度地避免“民族教育”一詞的歧義和使川混亂?一個Ir能的辦法是減少“民族教育”一詞的能指和限定“民族教育”一詞的所指。在這樣做的同時,要有足夠的理由說服使用者。首先.我們先來減少“民族教育”一詞的能指。前面我們提到,“民族”一詞的對應西文是“nation”,具有“國家”的含義。當我們談到“民族主義”、“民族精神”時,就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民族”一詞的。那么,我們何不就把“民族教育”的能指減少為只用來指“中華民族教育”?當它用來指正在發生的教育實踐時,大致等同于現代民族國家的國民教育:當它用來指已經發生的教育歷史時,就是指我們中國歷史上的教育遺產。那么,被我們減掉的“少數民族教育”的含義可以用另外一個詞來表達,就是“族群教育”。“民族”和“族群”,一字之差,含義截然不同。“民族”是一個政治共同體,基本和“國家”同構;“族群”是一個文化概念,標示著人群之間的文化差異。國內已經有學者建議將國內的56個“民族”改稱為56個“族群”,⋯這一區分意義重大。近代以來.“民族主義”直接訴求一個現代國家.“民族”與“國家”渾然一體。如果我們“民族”、“族群”不分,將56個“族群”翻譯成56個“nations”.國際上會認為是56個國家,造成不必要的誤解和麻煩。況且,國內的民族學者確實將建國以后的“民族識別”翻譯成“identificationofnational—ities”E22。“少數族群”過去一直被稱為“少數民族”實際是不恰當的。當然,當時我國和國際學術界相對隔絕,再加上在一些重大理論問題上并不是十分清楚.采用“少數民族”這一稱呼有其歷史的因素。但是,在倡導學術創新和實事求是的今天,當我們繼續使用“少數民族”這一概念不太方便的時候,改稱“少數族群”倒是適宜的。相應地.用來指稱“少數民族教育”的“民族教育”一詞也改為“族群教育”。即使這樣,我們在使用“族群教育”一詞時,其所指也要加以限定。“族群教育”可以有兩個所指,一個所指是正在發生的現代民族國家對族群成員實施的國民教育,另一個所指是族群在現代民族國家成立之前的歷史上的教育傳統。為了使這兩個所指區分明確,建議將前者限定在教育學科當中使用,將后者限定在歷史學科或族群文化學當中使用。這樣做的理由是,現代教育學的學科對象主要是現代民族一國家內的學校教育,基本等于國民教育。教育史學嚴格說來應該歸于專門史的范疇如此說來,在教育學科當中思考“族群教育”問題.必須在現代民族一國家的框架內來進行。實際上,“族群”問題本身就是在現代民族一國家的政制架構中產生的。在前現代的封建王朝國家中,所有人都是“天子”的“子民”.所謂“率土之濱,莫非王土;普天之下,莫非王臣”,正是此意。以“族群”為單位的政治問題根本不是傳統王朝國家的治理內容。按照一般的現代民族一國家建構,“族群”問題也不是其政治構架中考慮的因素.現代民族一國家是“自由人的聯合”.其基本構成單位是一個個平等獨立的自由公民。但是,我國的現代建構有獨特的歷史際遇和特殊的建國指南。“族群”問題一開始就是必須予以考慮的國家建構因素。所以,在中國,“族群”問題是隨現代民族一國家的建構而產生的。正是這樣,“族群教育”必須在現代民族一國家的框架中予以思考。“族群教育”在現代民族一國家框架內思考的含義是.“族群教育”必須是國民教育的一部分。現代民族一國家的一個根本任務是對其國民實施基本的義務教育。族群成員首先是作為一個現代民族一國家公民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族群是一個文化上的特殊群體,不是一個政治上的特權群體。我國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則是“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既反對大漢族主義,又反對地方民族主義”。民族平等是民族團結的基礎和前提。但是,“族群教育”又不同于一般的國民教育。在少數族群成員當中實施國民教育必須考慮少數族群獨特的歷史文化,考慮少數族群成員的文化適應問題。其實,所有人類的前現代文化都或多或少地阻礙了現代化的進程。現代化比較成功的國家往往是實現傳統文化轉型較早、較徹底的國家。我國包括漢族在內的56個族群的前現代文化都有不適應現代化的成分。所以,促進族群文化的現代轉型成為“族群教育”的核心內容之一。將“族群教育”簡單地理解為傳承族群文化是不適宜的。其實.在現代民族一國家內,豐富多彩的傳統族群文化大多不是靠學校教育傳承的,而是依賴于各個族群成員的日常生活。近年來。國內學者大量引進西方多元文化教育理論來比附我國的“族群教育”。但是,由于我國的族群問題和西方國家的族群問題在性質、產生根源、現狀、解決目標上都存在較大差異,因此并不適宜簡單借用西方國家的多元文化教育理論來處理我國的“族群教育”問題。思考和正確處理我國的“族群教育”問題需要學術創新.更需要實踐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