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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教父們已經(jīng)意識到信仰而無理解是盲目的,要想使基督教信仰成為一種“普遍現(xiàn)象”,它必須經(jīng)受得住理性的檢驗,得到理性的首肯。同時,理性與信仰互相補充,這種具備高度發(fā)展了的理性能力的人才有可能將潛在的預言現(xiàn)實化。神學與哲學、信仰與理性的這種結(jié)合,最初與其說是一種深思熟慮的聯(lián)姻,倒不如說是一種不期的遭遇。把兩種性質(zhì)的東西勉強捆綁在一起,自然要碰撞出一些火花。于是,理性與信仰的矛盾構(gòu)成了基督教哲學發(fā)展的一條主線。
4世紀末,圣奧古斯丁接受了新柏拉圖主義,建立了第一個完整、系統(tǒng)、百科全書式的基督教神學體系,他以柏拉圖主義系統(tǒng)論述了全部教義,包括“上帝論”、“基督論”、“原罪說與拯救說”、“教會論與圣事論”、“天啟論與信仰論”等。他主張信仰高于理性,理性要依賴于信仰才能存在。一切真理都存在于上帝之中,上帝是真理的來源,真理是上帝之光,“光照”就是人的理性獲得真理的途徑。他還指出,在不完善中認識完善,在相對中認識絕對,在經(jīng)驗中認識超驗,從外在物質(zhì)界回到自身,從肉體回到靈魂,逐級上升,達到判斷力,最后達到理性。但他同時認為上帝可以認知,可以用行而上的方法加以證明,在一定程度上把理性引入了神學,把理性和信仰結(jié)合了起來。
中世紀盛期,社會經(jīng)濟和文化生活的高漲及古典和外來文化的引進不斷向人們提出新問題,人們再也不能固守那些思想混亂、歧義與矛盾隨處可見、缺少邏輯洗練的圣書和引證。于是人們從新引進的希臘和阿拉伯哲學中去尋求一種明晰可辨的推理與邏輯法則武裝自己的頭腦,亞里士多德哲學在西方復興。多米尼克教派就是一支利用亞氏哲學探討神學的教派,成為了13世紀經(jīng)院哲學的主流,最為杰出的代表是圣托馬斯·阿奎那。在理性和信仰的問題上,阿奎那認為二者是協(xié)調(diào)一致的,但“信仰高于知識,神學高于哲學以及一切科學……神學的真理盡管是超理性的,但并非是反理性的。哲學真理和神學真理只是真理進程的兩個不同環(huán)節(jié),真理只有一個,就是上帝。”[2]他將基督教所宣揚的真理分為兩種:一為可通過理性加以證實的真理,一為靠天啟知識的權(quán)威性去確立。信仰有助理性開拓視野,補充完善哲學真理,理性盡管不可能認識和證明所有的神學真理,但至少可以認識和證明其中一部分,例如上帝的存在、上帝的唯一性等。更重要的是,理性可以通過駁斥反對者的指責來維護信仰,但這決不意味著神學依賴于理性。阿奎那由此得出著名的結(jié)論:“哲學是神學的婢女。”他抑制了理性,宣揚了信仰,但堅定的信仰主義和普遍的理性主義還是完美的融會在托馬斯主義的理論體系中。
信仰和理性之爭一直在持續(xù)。唯名論經(jīng)院哲學家司各脫主張理性與信仰分離,他認為神學是一門憑信仰的“實踐”科學而非思辨科學,幫助人類認識自我拯救之路。他說:“在被造物的概念里面找不出反映真正屬于上帝的思想或觀念,上帝同任何屬于被造物的東西在性質(zhì)上是完全不同的,所以,用這種方法永遠也發(fā)現(xiàn)不了關(guān)于上帝的觀念。”人的理智永遠達不到神學的高度。14世紀,經(jīng)院哲學家奧卡姆則把斗爭的矛頭公開直接地指向絕對理性的化身和捍衛(wèi)者——教皇與教會。他認為教會沒有至高無上的權(quán)力,教皇也并非基督的全權(quán)代表;信仰的權(quán)威不是教皇而是《圣經(jīng)》。他否定了宗教信仰的理性基礎(chǔ),為哲學和科學的重新獨立洞開了門戶。
但同時我們知道,上帝理性本身就是人類理性的產(chǎn)物,在本質(zhì)上不會高于人的理性,這種二元分裂在人的思想情感中產(chǎn)生了巨大的痛苦,促使天生就具有理性的人去思考。究竟有沒有上帝?上帝的理性究竟是從哪里來的?上帝是不是萬能的?……一連串的思考和探尋之后,人類理性必然復蘇,克服異變,人類理性權(quán)威的重建直接導致了啟蒙理性的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