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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自由裁量不合理表現探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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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自由裁量不合理表現探析論文

          摘要行政自由裁量的“自由性”和“封閉性”特點決定了它更易受權力、金錢等非客觀因素的影響而導致枉法、濫用自由裁量權,這嚴重影響了法律適用的公正和公平。為此,了解自由裁量權的內涵基礎至關重要;其次,熟悉其不合理表現形式也必不可少;最后,提供控制的辦法也刻不容緩。控制自由裁量權的核心是健全行政立法;強化監督主體的監督作用十分重要;健全行政程序以達到防止濫用權力必不可少;最后,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也勢在必行。

          關鍵詞行政自由裁量權不合理表現司法控制思路縷析

          1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內涵界定

          行政自由裁量權是行政法學理論研究的重要課題,學術界對其界定也是眾說紛紜,如英國著名的法官霍爾斯伯勛爵在一個案件中提出:“自由裁量是指任何事情應在當局自由裁量權范圍內去行使,而不是按照個人觀點行事,應按照法律行事,而不是隨心所欲。它應該是法定的和固定的,而不是獨斷的、模糊的、幻想的,它必須在所限制的范圍內行使。”德國行政法學者哈特穆特·毛雷爾認為:“行政機關處理同一事實要件時可以選擇不同的處理方式,構成裁量。法律沒有為同一事實要件只設定一種法律后果,而是授權行政機關自行確定法律后果,例如設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選擇,或者賦予其特定的處理幅度。”王名揚指出:“自由裁量是指行政機關對于作出何種決定有很大的自由,可以在各種可能采取和行動方針中進行選擇,根據行政機關的判斷采取某種行動或不采取某種行動。也可能是執行任務的方法、時間、地點或側重面,包括不采取行動的決定在內。”不過,可以得出,與羈束性行政行為相比,自由裁量行為更容易被濫用。因為“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很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們使用權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所以,對于行政主體而言,行使裁量權應當外受不得超越裁量權限的限制,內受該法定目的與權力不得濫用原則的拘束。但是,屢見不鮮的濫用行政自由裁量權和超越行政自由裁量權的現象,不斷消彌著我們對行政主體自我控制機制的信念,要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權就更多地轉向依靠有效的司法審查機制上。

          2行政自由裁量權不合理的表現形式

          2.1自由裁量行為前后不一致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基于法律的規定和立法目的的要求,為使社會生活形成一種比較穩定的秩序,采取措施時,其同樣的措施應針對事實、情節以及后果相似的行為,是管理相對人能夠預知自己行為的后果,同時也表現行政機關的公正行政。由于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作出選擇和決定時考慮本單位、本地區的利益以及考慮到某個人的政治、經濟等社會背景,對同樣的事情或行為處理起來區別對待,前后不一致。

          2.2法律法規或對法律法規作擴大或縮小的解釋

          在有些法律法規中,立法彈性較大,意味著行政機關適用時有一定選擇和解釋的自由。行政機關在選擇和解釋這些彈性規定時,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立法精神和目的,遵循慣例和先例,使之成為有一定標準和原則的規則。只有這樣,社會才能穩定正常,行政管理相對人對行政機關活動的預測才會有一定的標準或參照系數。否則,就會形成行政機關對自由裁量權的濫用。

          2.3裁量行為畸輕畸重

          所謂畸輕畸重是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和幅度內選擇明顯有失公正的措施。我國很多的法律法規中都授權行政機關在法定的范圍、幅度和數量內有自由選擇的方式。行政機關的處罰措施應公平地施加于相對人,才能使自由裁量行為與相對人的具體情況形成一定的比例,做到標準基本統一、合理公正。否則,就會出現行政機關的具體措施與相對人的具體情況間的畸輕畸重,造成自由裁量權的濫用。

          2.4拒絕或者拖延履行職責

          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人身權、財產權以及其他合法權益是行政機關的職責,法律法規通常有一定時限的要求。而對行政相對人來說,要求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則是一種權利,由于權利的行使而沒有行政機關職責的保護,特殊情況下將會給相對人個人或國家和社會利益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因此,行政機關應該根據相對人的具體情況或法律規定的時限積極地履行法定職責。否則,因其失職會形成對自由裁量權的濫用。

          3對自由裁量權實施法律控制的基本思路

          3.1完善和健全行政立法,從法律源頭上加強對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控制

          首先,要在立法上對行政自由裁量權行使的條件、運用的范圍、裁決的幅度、事實要件的確定標準等做出準確、科學的規定,以便于具體操作起來能夠適度把握,盡量做到明確、具體,以減少主觀隨意性。尤其是對涉及到公民合法權益的條款,更應抓緊制定與《行政訴訟法》相配套的有關法律、法規,如行政機關組織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復議法等等。其次,應注重行政法律、法規的解釋,以彌補法律法規的缺漏。再次,應加強制度建設,對行政自由裁量權的行使進行必要的制度規范,以達到保證自由裁量權的行使符合法的授權目的。在現階段,以下制度宜盡快建立起來:①指明事實依據的制度。即行政主體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必須對做出決定的事實依據給予具體說明。這是防止行政主體超越職權范圍,督促行政主體慎重使用自由裁量權的有效辦法。②說明理由的制度。這是指行政主體利用自由裁量權做出決定時,必須說明做出該決定的具體原因及政策依據,尤其是對當事人的利益有較大影響的行政行為,當事人有權要求行政主體對其決定說明理由,從而有效抑制行政主體行使自由裁量權的任意性。③權力與利益相分離的制度。權力一旦與利益掛鉤則必然導致執法的不公,所以,必須對權力與利益進行必要的分離,并使之制度化。只有如此,執法部門才能公正、無私地進行執法。

          3.2強化各類監督主體的功能,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將行政自由裁量行為置于法律、法規的約束之下

          從行政主體的外部看,主要有權力機關的監督、司法機關的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等等。在眾多的監督中,權力機關的監督最具有權威性。應該在權力機關內部建立專門監督機構,以擔負起日常監督工作的任務,以提高權力機關的監督力度;制定監督法規,把權力機關所具有的監督權進一步程序化、法律化,以確保監督工作有法可依;加強權力機關的質詢權、評議權、罷免權等的落實,以提高監督質量和效果。司法機關監督要合理劃分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的權限,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地對行政執法過程中的犯罪行為進行審理判決。輿論監督當前很有必要盡快出臺新聞監督方面的法律,依法保障新聞輿論的調查、報道和批評的權利,明確新聞工作者的義務和責任,使其更好地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在我國行政監督體系中,群眾監督是基礎和力量的源泉,為了使群眾監督的功能得到充分發揮,需要強化群眾監督的法律保障,通過立法明確群眾監督的權限和程序,使之能夠依法行使監督權;另外,“還要完善群眾信訪舉報的體系和網絡,健全舉報獎勵反饋機制,以便從制度上保證言路暢通,舉報有門,保護舉報者的合法權益。”在搞好外部監督的同時,還要加強和完善行政系統內部的監督機制。各地區、各部門一定要采取得力措施使監察、審計、財政等各種內部監督制度有效地運作起來,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和自由裁量中的不正當行為。當前,尤其需要抓好行政復議法的貫徹落實。充分發揮行政系統內部監督的作用,對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行政主體依法行政自由裁量僅,加強廉政建設,密切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提高行政機關的工作質量,均具有重要意義。超級秘書網

          3.3健全行政程序法,保障相對人的合法權利

          行政自由裁量權的運行態勢表明,行政自由裁量權出現負效應是因為它的逆向運行或越軌運行,即不按預先設置的方式、方法、步驟運行。從這個角度講,“行政程序是為行政權力運行設置的一種安全裝置。”“程序的實質是管理和決定的非人情化,其一切布置是為了限制恣意、專斷和(任意)裁量。”這些都表明了行政程序在制約行政權,保障民主自由,防止專斷中的重要作用。行政程序是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的一種重要手段。行政程序一旦設定并法律化后,一方面作為行政自由裁量權的享有者、行使者的行政主體在選擇行為方式、方法及步驟時必須遵循程序之規定,即按行政程序規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驟去作為,否則就要承擔違反程序之法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權利客體的行政相對人,有權要求行政主體按法定之程序順序行為,從而從反方向督促行政主體合理行使自由裁員權。使行政相對人既懂得以實體規則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又學會運用程序規則不使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義務不被加重,在我們這樣一個重實體輕程序傳統的國家有著重要意義。所以,不斷健全我國的調查制度、回避制度、聽證制度、告知制度、信息公開制度、時效等制度,有利于制約行政權,保障民主自由,防止行政專斷,以保護相對人的合法權利。

          3.4注重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

          執法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自由裁量的準確度,關系到法律的尊嚴和命運。我們要把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作為改善執法狀況的重要環節常抓不懈,促使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有實質性的提高。為此,一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突出抓好引導執法人員樹立公仆觀和服務觀。二要推行執法人員任職資格考試制度,只有考試合格者才能進入行政執法機關任職,切實保證執法人員具有較高的業務素質。三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要針對不同的對象,進行多層次、多方式的培訓,使執法人員熟練掌握與自己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奠定堅實的基礎。四要推行競爭上崗制度,以此來增強執法隊伍的活力和執法人員的能力,提高執法水平,做到公正執法。綜合上述,行政自由裁量權范圍的擴展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然而,這種趨勢也不可避免地帶來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機會增多。通過法律的有效控制裁量權的“自由”空間,將行政自由裁量權限定在既合法又合理的范圍以內,是實現法治目標的重要條件之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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