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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作為闡釋犯罪與文化關系的一種分析視角和基礎理論,文化沖突在犯罪學中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與研究意義。在我國,對犯罪之文化沖突理論的理解,長期以來停留在美國學者塞林所提出的文化沖突模式中。由于時代不同、國情有異,這種認識需要獲得修正,犯罪的文化沖突理論亟待進行中國化。在中國社會轉型和追求現代化的背景下,從文化規范性視角出發,主文化發生危機,犯罪亞文化大肆滋生,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形成矛盾和對立。這種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的沖突構成了我國犯罪之文化沖突論的深層本質。
【關鍵詞】文化沖突/文化的規范性/主文化/犯罪亞文化
犯罪的文化沖突理論是研討犯罪與文化關系時不能逾越的一道理論屏障。隨著犯罪文化學研究的深入,隨著對中國本土犯罪問題和有關犯罪學理論的不斷重視,我國學者已不滿足將認識仍停留在20世紀上半葉美國學者塞林根據美國國情所提出的文化沖突理論上。為深入體察中國的犯罪問題,文化沖突理論需要進行合理的中國化。這種中國化既需要繼承原有理論的精華,也需要理性反思原有理論的分析限度,本文以文化規范性的視角結合當代中國犯罪實踐和社會情勢進行犯罪學與文化學的跨學科研究。
一、塞林的文化沖突理論及其分析限度
(一)塞林文化沖突論的內容與意義
文化沖突理論較早地受到了犯罪學家的青睞,尤其是美國學者塞林創立了解釋移民犯罪的文化沖突理論。1939年,他在《文化沖突與犯罪》一書中深入分析了移民犯罪的發生原因,并系統地提出了文化沖突理論。塞林主張,作為文明生長過程的一種副產品,社會中必然存在文化沖突,這種文化沖突是不同社會價值、利益、規范和文化準則的沖突。因而,文化沖突易造成個人行為規范的矛盾和社會的不穩定,文化沖突是犯罪發生的原因之一。
經過實證調查,塞林認為:“當一種文化或亞文化區域的規范移入另一區域或與另一文化區域的規范相接觸時,文化沖突在所難免。”“文化沖突主要發生于以下三種情況:第一,當這些文化準則在毗連文化區域的邊界接觸、碰撞時;第二,當某一文化群體的法律規范延伸到另一文化群體的領域時;第三,當某一文化群體的成員遷移到另一文化群體中時。”“文化沖突是社會變遷過程的自然結果,社會變遷導致產生無數的社會群體,每個社會群體對于生活情景都有自己的定義,對社會關系也各有各的解釋,而對其他群體的社會價值卻全然無知或每有誤解。”[1](P129-136)
塞林結合美國是一個移民社會的特點,搜集了大量的資料和數據分析美國移民犯罪的現狀,解釋為什么移民更容易實施犯罪和社會越軌行為。他認為移民犯罪常是由下列原因造成:“第一,新舊文化的行為規范之間的沖突;第二,從鄉村遷移到城市;第三,從組織良好的同質社會遷移到無組織的異質社會。”[1](P151)塞林的研究一方面將文化沖突與犯罪問題聯系起來,意味著犯罪的發生也受文化沖突的支配,標志著文化學的文化沖突根據社會生活的需要還可在犯罪學中獲得新的闡釋,并為今后的犯罪學研究開拓了全新的發展路徑。另一方面,塞林將文化沖突論與當時美國的社會轉型和變遷相融合,使文化沖突論對現實犯罪問題的分析具有較強地解釋能力,他的某些觀點至今仍對當今的犯罪研究具有很大的啟示意義。可以說,塞林的文化沖突論在犯罪與文化關系的研究中具有開拓先河的學術地位,從此學界對犯罪的文化分析不再僅是宏觀意義上的泛泛之談,開始注重對文化學基本理論與智識思想的汲取,開始注重對特定社會場景、結構和情勢變更的體察與反思。
(二)塞林文化沖突論的分析限度
應該說,任何一種理論均有其特定的研究對象、適用空間和效力范圍,包治百病、無所不能的理論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塞林的文化沖突論盡管具有諸多的積極意義,但在客觀上這種理論的解釋能力和分析能力也存在一定的限度。
從社會背景上看,塞林的文化沖突論是建立在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美國的社會轉型與犯罪現狀基礎之上的,該理論適用于當時的美國社會,但未必能夠直接適用于當代中國社會。盡管當時美國社會與當代中國社會均經歷著劇烈的社會轉型、變遷和犯罪浪潮沖擊,但由于歷史、宗教、經濟和政治等諸多因素的不同,當時美國社會的犯罪情勢、綜合原因與當代中國社會有著很大差異。美國社會的文化沖突很大程度上是美國保守主義的新教倫理文化與外來移民文化的矛盾;而中國當代文化沖突則包容了現代工業文化與傳統農業文化、本土文化與西方文化、計劃經濟文化與市場經濟文化等多元文化之間的分歧與爭端。塞林的文化沖突論能夠解釋美國的移民犯罪,但卻不能直接應用于中國犯罪問題的分析和研究。
從犯罪類型上看,塞林的文化沖突論主要是針對美國移民犯罪而衍生出的理論模式,所以,該理論未必能夠直接適用于其他犯罪類型的研究。在美國社會中,盡管移民犯罪比較嚴重,但這也僅是諸多犯罪類型中的一種。塞林的理論對移民犯罪有較強的說服力,但對犯罪、青少年犯罪、白領犯罪以及大量個別實施的傳統型犯罪(如人身和財產型犯罪)的研究恐怕就難以勝任了。
基于前面的論述,我們對塞林的文化沖突論應有一個全面的認識和評價。應該說,為了開展中國犯罪的文化沖突研究,我們需要汲取塞林理論的精華,注重文化規范對犯罪產生的影響,沿著塞林所開創的道路走下去;但我們更應清醒認識塞林理論的分析限度,立足于當代中國轉型社會的現狀,將塞林的理論中國化,從而逐漸發展出關照中國犯罪問題的文化沖突理論。
二、文化沖突論:中國化的場景與視角
有關中國犯罪之文化沖突論的形成,需特別考察兩個前提:其一,是對當代中國犯罪發生的基本社會場景進行分析;其二,是為文化沖突論選取適當的研究視角,畢竟“知識在本質上是視角性的”[2](P414)。這樣研究場景和研究視角共同構成了犯罪之文化沖突論的思維起點和知識基礎。
(一)中國場景:現代化與社會轉型
文化沖突發生于人類歷史的轉型時期,社會劇變孕育了它。對犯罪之文化沖突論形成背景的分析,離不開對中國所面臨的現代化和社會轉型這兩個重大歷史事件的解讀。
中國社會轉型的核心內容就是追求現代化。“現代化指工業革命以來人類社會所發生的深刻變化,這種變化包括從傳統經濟向現代經濟、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傳統政治向現代政治、傳統文明向現代文明等各方面的轉變。”[3]在追求現代化進程中,世界各國先后毅然決然地走上了社會轉型之路。社會轉型是一個既熟悉又復雜的范疇,它能夠導致社會發生深刻而重大的變化。有學者認為社會轉型主要包含以下內容:“社會轉型與社會常規時期相對應,是社會發展連續性的中斷;社會轉型也是人們實踐活動方式的根本改變;社會轉型還是社會基本結構的根本變化;社會轉型更是文化模式的變遷。”[4](P21-25)
正如美國學者布萊克所言:“現代化所伴隨的是人類業已看到的巨大災難……現代性帶來的問題與所提供的機會一樣大。必須認識到,現代化是一個創舉與毀滅并舉的過程,它以人的錯位和痛苦的高昂代價換來新的機會和新的前景。”[5](P37)中國的現代化也存在錯位現象,即傳統文化因素瓦解速度很快,而現代文化形成的速度則相對遲緩,社會易形成各種制度真空和價值規范真空。
同時,從社會結構上看,我國社會由總體性社會逐漸嬗變為多元性社會。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多元利益主體不斷發育,市民社會不斷成熟,橫跨中國城鄉二元結構的交叉性群體和邊緣性群體開始出現(如農民工),新的社會階層逐漸形成,社會分層中的貧富分化開始加劇,不同階層間的訴求出現沖突、利益形成對立。這樣中國社會逐漸嬗變為由不同亞群體和社會階層組成的多元社會。不同階層、亞群體擁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利益主張,不同階層、亞群體之間逐漸由此形成了不同的亞文化。不同群體亞文化的沖突、主文化和亞文化的沖突就蘊涵在由追求現代化和社會轉型所構成的當代中國場景中。可以說,離開這一中國場景,對中國犯罪的文化沖突分析就成了無本之木和無源之水。
總而言之,在這種中國場景中,日漸多元的社會醞釀了大量的矛盾和混亂。這些混亂與矛盾在文化上造成了主文化的文化危機,催生了各種犯罪亞文化,形成了犯罪亞文化與主文化的沖突。中國場景決定了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的沖突在現階段是不可避免的,文化沖突是我國現代化與社會轉型的必然代價。
(二)研究視角:文化的規范性
文化是人類歷史地凝結成的生存方式。[6](P19)文化具有規范性,能夠影響、制約個人的人格和行為,文化規范性是社會內在的運行機理和社會發展的深層本質。中國臺灣最有影響的知識分子殷海光先生在《中國文化的展望》一書中,將文化的特征分為四種,即規范特征、藝術特征、認知特征和器用特征。他認為:“一個文化系統中,對文化分子的思想、行為,甚至情感,規定其應當或不應當,善或惡等等預規或應迫,就是規范特征。倫理和道德是規范特征的總匯。宗教有很強烈的規范層面。該種特征常透過社會控制,傳統力量,獎勵,懲罰,批評等等展布出來。與文化的其他特征相比,規范特征常為主宰特征。不同的文化之核心差別乃規范特征的不同。”[7](P59)受殷海光先生上述論證的啟發,本文歸納與提煉出文化的規范性作為研討犯罪之文化沖突論的研究視角。
文化規范性是文化對個人和社會的影響,是文化的本質屬性;文化規范性廣泛存在于各種主文化、亞文化甚至是犯罪亞文化中。從根本上看,文化的規范性主要體現為主文化所要求的文化規范,文化的規范性發揮作用常表現為一種社會控制的過程,這種社會控制擁有法律、道德、宗教、習俗等廣泛的外在表現形式。
從文化規范性出發,不同文化間存在沖突的根源在于:每一種特定文化均對特定群體具有規范性,規范性要求人和社會遵從特定文化所要求的文化模式和文化精神。在轉型的多元社會中,一方面,傳統的主文化從總體上已開始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并逐漸失去效力、走向瓦解;但傳統主文化的某些習俗、觀念、行為規范、價值規范依然存在,并發揮指導生活、規范行為的部分效力。而新的主文化仍然在形成之中,新的主文化中的習俗、觀念、行為規范、價值規范并未確立起對社會生活的全面規范。轉型社會中的人們不斷地受新舊兩種文化的規范、影響與控制,人們突然發現自身不知所措,社會出現了主文化的認同危機。另一方面,不同亞群體受不同亞文化的影響,犯罪亞群體受亞文化極端表現形式——犯罪亞文化的影響,同時本身并不確定和穩固的主文化還要普遍地指引人們的行為,這樣,在特定群體中出現了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的沖突和對抗,沖突的實質是不同文化規范之間的矛盾。可以說,在我們這個多元社會中,從文化規范性的視角來看,文化沖突幾乎是不可避免的。
三、文化沖突: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的對立
近年來,中國學術界開始重視、檢討和反思西方理論、概念在中國的適用及與中國現實問題之間的關系,并開展了反對簡單套用西方理論和概念的“社會科學本土化運動”[8](P211)。將國外文化沖突理論中國化,就符合中國學術的這一發展趨勢,并有助于構筑專屬于中國犯罪學研究的文化沖突論的理想圖景。在我國,文化沖突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
(一)主文化的文化危機
文化沖突始于文化的危機,文化危機是文化沖突的第一個環節。所謂文化危機,是指文化遇到巨大的挑戰,人的存在受到威脅,主體的文化認同發生動搖,致使現有的文化不再有效地規范人們的行為、滿足人們的需要,從而引發人們對該文化的懷疑。[4](P125)在一般意義上,一個社會的文化危機主要指該社會主文化的文化危機。當代中國的主文化是國家和主流社會所信奉的一套價值觀念、意識形態以及由此衍生的生活方式,它是一個復合、多元、變動的體系。因此,想準確界定其本質含義頗為困難,本文僅指出它包含的大致內容。我國主文化包括現行的主文化和曾經的主文化。現行的主文化包括新中國建立后提倡的社會主義文化和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曾經的主文化是指中國實行計劃經濟時所形成的文化。①追求現代化和實現社會轉型的一個必然代價就是主文化面臨深刻危機,我國主文化的文化危機主要表現為以下三方面:
首先,中國傳統文化已不能滿足個人與社會的發展需要;社會主義文化正處于形成與完善階段;而依附于計劃經濟的“左”的一套文化和價值觀念仍然對個人和社會發揮著現實的影響。
盡管計劃經濟時代已終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初步建立,但依附于計劃經濟的“左”的一套價值觀念在某種程度上依然存在。“該種文化的特征表現為以下兩方面:一是社會價值體系的重心高度政治化、道德化。習慣于從政治和道德角度看問題,搞泛政治化。二是價值主體的單一化和價值運行機制的單向化。國家是全社會計劃的決策者和代表者,是社會最高的,也是唯一的主體。”[9]而體現上述文化特征的政策和措施在實踐中還時有發生,這個曾經的主文化依然流淌在民族的血液里。由于社會主義文化正處于完善之中,傳統文化快速瓦解和計劃經濟時代的主文化未得到徹底清除,所以中國現行的主文化還未完全成熟。
其次,由于現行主文化尚未完全成熟,受西方文化的強烈挑戰和社會轉型的影響,主文化的文化規范性不斷減弱,個人與社會對主文化的文化認同感在降低。
在本土文化與西方文化交流十分廣泛的情況下,由于西方國家現代化的先發性,決定了在中西文化交流中西方文化占有優勢,除在經濟、科技領域需要向西方學習外,在思想和理念方面我國也仍需借鑒其有益成果,如法治精神就是從西方借鑒而來的舶來品。由于國情不同,我國必須在政治等領域保留自身的特色,而西方文化中的許多糟粕須值得我們警惕。在社會轉型中,西方文化的各種因素全面涌入我們的生活方式中,并對我國本土文化構成了強有力的挑戰。在我國主文化還未完全成熟的情況下,西方文化的沖擊勢必影響、改變人們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甚至出現“全盤西化”的激進思潮。在中西文化交流中,西方文化的不合理因素對我國構成了污染和侵襲,西方文化的強勢地位也對本土文化的生存空間形成了擠壓之勢。于是,我國現行主文化的文化規范性遭到削弱,個人和社會對主文化的認同感受到影響。
最后,由于社會轉型期主文化的不完善和西方文化的強勢挑戰,在文化層面出現了主文化的真空與文化認同的混亂。
為了滿足新的需要,人們功利地拋棄了傳統文化,傳統文化理所當然地從人們的生活方式全面退卻。傳統文化的瓦解速度是空前的,而與傳統文化過于迅速的瓦解相比,其他主文化的成熟不能一蹴而就,這往往要經歷一個緩慢的文化變遷過程。這樣,在主文化中制約和影響人們的價值觀念和行為規范就出現了真空地帶。主文化的真空意味著在文化認同上混亂的出現。各種西方文化、封建文化、依附于計劃經濟的“左”的文化迅速占據了主文化遺留下的真空地帶,造成了人們思想和行動的混亂。于是,人們要么漠視各種規范、要么在生活壓力下止步不前;人們有可能做出正確的文化選擇,但更有可能接受不良文化的指導,實施社會越軌行為。文化認同混亂的出現看似是由于道德失控與教化不力造成的,但實際上源于主文化的不完善和西方文化的強勢挑戰;更源于現代化與社會轉型的開展。在社會轉型中,社會分化為諸多階層,貧富分化凸現出來,轉型的不平衡導致現代化大多停留于城市之中,并形成現代化的孤島,城鄉間差距由此拉大。這強化了城鄉二元對立結構,致使社會趨于多元化和各階層之間出現斷裂,致使文化的多元性逐漸形成,導致不同社會階層擁有不同的文化,城市與農村分享迥然有別的生存方式,并加劇了主文化的危機。
(二)犯罪亞文化的滋生
人是文化的創造物,也是文化的擁有者和創造者。犯罪亞文化是犯罪亞群體所擁有的生存方式。在現代化與社會轉型背景下,犯罪亞文化影響特定犯罪亞群體,對犯罪亞群體的分析有助于透視犯罪亞文化的滋生和蔓延。犯罪亞文化構成了犯罪滋生的溫床。亞群體與犯罪亞群體的嬗變將導致亞文化和犯罪亞文化的嬗變;而亞文化和犯罪亞文化一旦形成又對亞群體與犯罪亞群體產生影響和制約。
經過多年的社會轉型,中國已由計劃經濟變遷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由僵化的社會結構發展為流動性與活力較強的社會結構,由封閉的社會變化為開明、開放的社會,由同質性超強的一元社會發展為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的分立。多元、多樣的社會階層和社會群體廣泛形成,并開始發揮著指引內部成員的作用;源于計劃經濟時代政府對社會的全面控制開始逐步收縮,個人和社會組織的自由、自治成為趨勢。于是,萌發、孕育亞文化的社會條件成熟了。一時間亞文化散布于社會生活的各個角落,如企業亞文化、大學生群體的校園亞文化、青少年亞文化、同性戀亞文化、官員群體的官場亞文化、商業亞文化、監獄亞文化、民族民俗亞文化、農民工群體的農民工亞文化等。
犯罪亞文化是亞文化的極端表現形式,是對主文化的違背和反動。改革開放以來,犯罪亞群體擁有的犯罪亞文化開始在我國滋生與蔓延。具體說來,犯罪亞文化的本質特征在于以下三點:
首先,犯罪亞文化與亞文化一樣均來源于主文化,它們并不是與主文化完全隔絕的孤立部分,犯罪亞文化至少包含主文化的一些基本特征。
亞文化、犯罪亞文化與主文化的關系如同樹葉、樹枝和樹干的關系一樣,只有樹干的光禿禿的樹木缺乏生機和活力,樹木需要樹葉和樹枝的點綴;但任何樹枝和樹葉都源于樹干、離不開樹干所運送養料的支撐;同時,樹枝和樹葉也不能過分旁溢斜出、妨礙樹木整體的健康發展,對影響樹木整體成長的樹枝和樹葉,只能對其施以合理的修剪。因此,我國犯罪亞文化是隨社會轉型從主文化中分化出來的分支和余脈。雖然犯罪亞文化是對主文化的違背和反動,但犯罪亞文化也不是反對主文化的每一方面,而僅反對主文化中的某些部分和部分規范。如在青少年犯罪亞文化中,青少年人可能會反對主文化所認可的權威(如家長、老師),反對主流教育方式對自身束縛;但他們決不會全盤否定主流社會的一切,他們不會反感對財富與成功的追求,盡管他們可能采取犯罪的方式來獲得成功,其實他們更渴望通過努力獲得主流社會認可。
其次,與主文化不同,亞文化和犯罪亞文化僅通行于各個社會階層和亞群體中;與一般意義的亞文化不同,犯罪亞文化的顯著特色在于其擁有不良的價值取向、行為規范和生活方式,包含某些反社會意識。
與主文化廣泛流通于主流社會相比,亞文化和犯罪亞文化僅在特定群體內適用,這是構成特定亞群體的顯著標志。犯罪亞文化專屬于犯罪亞群體和潛在犯罪人,是他們的生存方式。這些犯罪亞群體既包括黑社會性質組織、恐怖犯罪組織等有組織犯罪集團,也包括一般的犯罪團伙和違法人群(妓女群體、吸毒群體),還包括非組織性的犯罪人和潛在犯罪人(如農民工犯罪中的農民工),等等。
犯罪亞文化為犯罪亞群體成員提供在反社會意識基礎上締結成的身份認同。作為犯罪亞群體的精神基礎,反社會意識“是指犯罪人通過犯罪而暴露和宣泄的根本對立于社會的精神現象的綜合體,主要包括悖逆的價值取向、對于社會主導文化的病態抗拒心理和犯罪亞群體的‘同類意識’三要素。”[10](P240-241)作為犯罪人之犯罪心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反社會意識能對犯罪亞文化成員的行為方式、身份認同、人格與思想產生影響,能催生犯罪的發生與蔓延。在反社會意識推動下,犯罪亞群體成員在共同的生活方式中形成了一致的行為規范、價值規范、語言符號系統和亞群體專有的禁忌和儀式。這些犯罪亞文化因素構成了犯罪亞群體成員區分我們與你們、我們與政府的根本標準,是犯罪亞群體成員的身份標志,并促成了犯罪亞群體內部的穩定和身份認同。因此,犯罪亞文化能以反社會意識整合犯罪亞群體,影響內部成員的人格、思想和行為,促使群體成員遵循犯罪亞文化而實施犯罪。
最后,主文化的文化危機為犯罪亞文化的沉渣泛起提供了機會和可能,社會轉型和社會分層則為犯罪亞群體的滋生提供了現實條件。
犯罪亞文化是與主文化相對立的一種極端反社會的亞文化形態,兩者存在著此消彼長的互動關系。在特定區域、群體中,犯罪亞文化的興起往往意味著主文化的失效或部分失效;主文化在法律、道德、習俗、宗教等方面的充分體現和滲透將有助于社會秩序的穩定,有助于對犯罪行為的控制。主文化危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文化規范層面的真空、混亂,這為犯罪亞文化的崛起提供了有利條件。一時間社會上出現了封建文化、暴力文化、色情文化、享樂文化、官本位文化等各種影響犯罪發生的不良文化因素,囿于上述不良文化因素的影響,犯罪亞文化的形成條件由此成熟。同時,社會分層、分化導致與主流社會相對應的亞群體陸續出現,主流社會信奉主文化,亞群體往往信奉亞文化甚至犯罪亞文化。信奉犯罪亞文化的群體主要由有組織犯罪集團、犯罪團伙、各種邊緣群體和弱勢群體構成的社會底層群體等社會群體組成。各種犯罪亞群體是犯罪亞文化的現實載體。
(三)文化沖突的本質
在中國場景中,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的沖突表現為犯罪亞文化通過犯罪等社會越軌行為違背、破壞主文化及其所要求的社會秩序,主文化通過法律等手段否定、制裁由犯罪亞文化催生的犯罪等社會越軌行為。因此,犯罪是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之間文化沖突的產物。這種文化沖突的本質屬性在于以下三方面:
首先,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的文化沖突具有附隨效應,該種文化沖突附隨于現代化與社會轉型這一歷史進程,并構成人類整體文化沖突的有機組成部分。
人類社會最為根本的文化沖突是文化學中的文化沖突,即人類社會宏觀層面新舊文化模式的更替,在我國表現為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本土文化與西方文化的沖突。這種沖突催生了中國社會全面而深刻的文化轉型。在犯罪學中,文化沖突嬗變為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之間的沖突,并繼承了文化學文化沖突的普遍性、持續性、內在性、間接性、客觀性、全面性等特性。所以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之間的文化沖突(也可稱犯罪學中的文化沖突)不能脫離一般意義文化沖突的影響,而是現代化與社會轉型、文化轉型的必然產物。一般意義的文化沖突源于不同文化之間的文化差異,犯罪學中的文化沖突也是基于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的差異而形成的對抗和矛盾;一般意義的文化沖突強調通過文化轉型使新的文化模式獲得完善和成熟,進而催生社會的主文化,而犯罪學中的文化沖突也重視對主文化的維護和弘揚;一般意義的文化沖突關注文化對人和社會的規范作用,犯罪學中的文化沖突也注重犯罪亞文化和主文化對個人、社會的規范。故此,沒有現代化與社會轉型,就沒有一般意義的文化沖突;沒有一般意義的文化沖突,也就沒有犯罪學中的文化沖突;犯罪學的文化沖突是人類一般意義的文化沖突在犯罪學中的具體體現,是現代化與社會轉型的一種附隨產品。
其次,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的文化沖突發生于主流社會與犯罪亞群體之間,并直接表現為價值觀念、心理及人格的對立,間接表現為犯罪與犯罪治理的博弈;該種沖突歸根結底還是人的思想和行為的對立。
文化沖突不僅表現為主文化和犯罪亞文化的對立,還表現為主流社會和犯罪亞群體的矛盾;但在根本上,持主文化的主流社會和持犯罪亞文化的犯罪亞群體的矛盾和對立還是關于人之思想和行為的沖突。
最后,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的文化沖突由綜合因素促成,在特定階段人類無法將其徹底消滅;人類理性的態度是在促進社會整體和諧發展和完善日常性社會治理的前提下,維護主文化的權威和穩定。
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的文化沖突是社會轉型的應有代價,只要現代化和社會轉型等因素長期存在,那么這種文化沖突就會長期影響犯罪問題。囿于沖突的長期性,文化沖突是無法通過人為手段加以消滅的。對待文化沖突的策略主要應放到對其的合理控制上來。其實,犯罪亞文化的存在也并不僅意味著混亂和威脅,亞文化存在的本身就是主文化具有生命力和活力的標志,主文化的長期穩定易形成僵化、遲滯的局面,所以主文化在應對犯罪亞文化沖擊的過程中,需不斷反省自身、不斷適應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在與犯罪亞文化的互動中求得發展與創新。
犯罪亞文化與主文化既是相對的又是互動的,沒有亞文化就不存在所謂的主文化,沒有主文化也無法界定犯罪亞文化。隨著社會發展和社會控制的不斷完善,某種犯罪亞文化的文化規范性會隨其產生的社會基礎的瓦解而自然地減弱和瓦解。但犯罪亞文化不會因此而被消滅,它只是改變了形式,因為造成犯罪亞文化的深層社會因素在某種犯罪亞文化源泉干涸的同時,馬上又開辟了新的源泉和新的犯罪亞文化。我國正在進行的現代化建設和社會轉型就是犯罪亞文化以及文化沖突存在的深層社會因素。為維護主文化及其所維系的社會秩序,必須通過日常性治理措施和策略合理地控制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之間的文化沖突,將犯罪亞文化和文化沖突作為我國社會生活的正常組成部分,在日常性治理、法律制度及社會控制的框架下應對文化沖突。
四、余論:犯罪之文化沖突論的分析限度
與塞林的文化沖突論存在特定理論限度一樣,本文所論述的犯罪之文化沖突論也同樣存在分析限度。只有明確犯罪之文化沖突論的分析限度,才能有的放矢的應用該理論研討犯罪問題,發揮該理論的最大效益。
犯罪的文化沖突論屬于針對當代中國轉型社會場景而發展出的理論模式,該理論主要研討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的對立和矛盾。故此,在社會類型上,該理論適宜分析主文化與亞文化等多元文化并存的轉型社會的犯罪狀況,如當代中國社會;但對分析同質性較強的社會的犯罪狀況卻明顯不適宜,如對中國古代傳統社會和計劃經濟社會的犯罪問題就缺乏解釋力。在犯罪類型上,該理論對分析處于各種犯罪亞文化影響下的犯罪亞群體所實施的犯罪現象是適宜的,如我國當前的未成年人犯罪、農民工犯罪、職務犯罪、白領犯罪等;但對較少或不受亞文化影響的群體或個體所實施的犯罪顯然是不適宜的,如偶發性犯罪、激情性犯罪、精神病人犯罪等。在犯罪學體系中,文化沖突屬于犯罪原因范疇,是犯罪綜合性原因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文化沖突出發,有助于解釋、分析特定類型犯罪的形成原因。根據社會類型、犯罪類型和學術體系方面的限定,本文所強調的犯罪之文化沖突論主要適用于分析轉型社會中犯罪亞群體所實施的特定類型犯罪,并側重于對上述類型犯罪進行原因性探究。
總之,在中國場景中,影響犯罪的文化沖突是主文化和犯罪亞文化的對立與矛盾。文化的規范性能擴展為犯罪亞文化的規范性和主文化的規范性,引申為對具體犯罪的規范性和對具體犯罪人、潛在犯罪人的規范性。主文化與犯罪亞文化的文化沖突蘊涵在不同文化以其規范性影響和制約個人、群體并相互競爭和互動的過程中。這種犯罪的文化沖突論能夠合理地呼應中國當代主流社會與各種亞群體并立的社會結構,能夠揭示影響中國犯罪狀況和犯罪治理的內在機理,進而形成一種分析中國犯罪問題的有力工具。
注釋:
①社會主義文化是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傳統文化的精華記載著民族和國家的歷史,這均屬于主文化。實行計劃經濟所形成的文化作為存在了三十幾年的文化形態對當代中國社會的影響不容忽視。文化作為一種習慣一旦形成就會保持其穩定性和慣性,消除計劃經濟文化的不良影響是一個長期、艱巨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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