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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開發論文:權利解構下女性人才開發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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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開發論文:權利解構下女性人才開發探究

          本文作者:豆雨思李長宏作者單位:西南大學育才學院

          權利解構——《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對實現男女平等的意義

          筆者認為,如果拋開寄托于婚姻法上的強烈的倫理性,以權利解構為解讀視角,《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也并非一無是處,它對促成我國男女實質平等具有積極意義。

          (一)最高人民法院的立法本意

          對于這樣一條讓眾人詬病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編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理解與適用》做了這樣的解釋:實際生活中,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結婚用房,可能不會考慮到子女婚姻解體的情況,按照習慣也不會與子女簽署書面協議,如果子女離婚時一概將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違背了父母為子女購房的初衷和意圖。實際上也侵害了父母的利益。故房屋登記在出資父母子女名下的,視為父母明確只對自己一方子女的贈與比較符合情理;如果有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更符合實際情況。本解釋第七條對此問題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將“產權登記主體”與“明確表示贈與一方”進行鏈接,可以使父母出資購房真實意圖的判定依據客觀化,便于司法認定及統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護婚姻雙方及其父母的權益,相對來說比較公平。由此可見,最高人民法院的本意,是考慮到我國的社會習慣和出資方父母的真實意圖,從保護父母利益的角度出發。他們認為,父母為子女成長嘔心瀝血,在目前房價飆升的情況下,傾其所有為子女買房,是為了自己子女獲得更好的生活。如果僅以夫妻關系續存期間獲得就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旦婚姻解體,父母一半的利益將被他人分割,導致財產流失,顯失公平。這樣的規定很符合老人的心愿,也是中國的國情。

          (二)權利解構——《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的積極解讀

          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的發展,中國人的婚戀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變成多數人“回不去的美好”。嫁人要嫁“富二代”、“官二代”已然成為不少女性擇偶的座右銘?;橐鲎兂闪艘环N投資或投機行為,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嚴峻,一些大學生畢業就失業,女大學生就業難更加突出,這使得部分女大學生試圖通過婚姻擺脫困境,她們信奉“嫁個好老公可以少奮斗十年”,于是乎不少女生就業摒棄了“單打獨斗”的方式,或依賴男生借船出海,或另辟蹊徑攀“富門”、傍大款,搶先淘得第一桶金,以此改變自己在家庭、社會中的地位。然而,這種婚姻隨即帶來的是不少男人依仗自己的經濟實力對妻子、對家庭的不負責任和情感投入的匱乏甚至于居高臨下?!痘橐龇ń忉專ㄈ返某雠_使得現代的男人更加沒有了后顧之憂,婚姻的一切風險都讓女人來承擔。這無疑給現代女性敲響了一記警鐘,也給因房子而走進婚姻的女性以致命的打擊。因為女人再不可能通過結婚而獲得男人房產的所有權了。女人要有自己的房子,要么自己買,要么讓丈夫變更房產所有權或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但這兩種選擇對女人的要求都很高,操作起來都有難度:前者需要有自己經濟上的“硬實力”,哪怕是家人一起努力攢錢;后者則需要有會“挑”丈夫的“軟實力”。所以,《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逼得中國女人一定要獨立,一定不能把心思全放在家庭上而沒有自己的事業。有了事業,女人才會有獨立的經濟地位,從而在家庭中有獨立的家庭地位,才能與男人平起平坐;有了事業,女人才不會因為離婚而變得一無所有;女人獨立了,才能真正實現男女平等。因此,筆者認為,《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對于促成女性獨立、實現男女實質上的平等具有積極意義和促進作用。

          “困境”中的出路——走進女性潛人才開發的新時代

          在中國人眼里,有房才有家,房子是家的載體,房子承載了人們尤其是中國婦女全部的情感寄托,而《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讓太多婚姻內外的女人失卻了情感寄托,變得“無家可歸”??上驳氖?,該條逼得女人獨立了,中國女性從此走進了潛人才開發的新時代。

          (一)概念解析——揭開女性潛人才的面紗

          1、關于潛人才

          所謂潛人才,是指基本素質較好,具有某種創造潛力,只是暫時還不夠成熟或缺乏某種條件和機會而尚未做出實際創造性貢獻的人才。潛人才具有隱蔽性、可塑性和不穩定性等三大特征。從表象看,由于潛人才還不夠成熟,他們的潛在能力尚未充分地顯露出來,不易被人們的“直覺”所發現,因而具有一定的隱蔽性。潛人才的這一特點往往容易導致其被埋沒與積壓,所以開發起來具有較大的難度。從本質看,由于潛人才已具備較好的價值與創造能力,僅僅是暫時缺乏某種條件和機遇,因而具有很強的可塑性。正是這種可塑性,使其在外力作用下要么發展為顯人才,要么蛻變為非人才,所以對其開發是非常必要的。從使用角度看,盡管潛人才具有較好的基本素質和某方面的創造能力,但由于他們尚不夠成熟,其中相當一部分人年紀較輕,閱歷尚淺,經驗不足,因而容易受到外界的影響而發生擺動,所以對其加以開發具有十分的緊迫性。

          2、關于女性潛人才

          女性潛人才即潛人才中的女性。相較于普通潛人才,女性潛人才在隱蔽性、可塑性、不穩定性等三大特征上表現得尤為突出,這其中既有社會的客觀因素,又有自我埋沒的主觀因素。如果留意中國的報刊雜志及近幾年出版的文學作品,就會發現一個令人不安的變化:婦女由原來要求自我發展變成了從婚姻中尋找出路。不少女性公開宣稱,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一些用各種手段釣得“金龜婿”的女人被作為成功的典型,這從各種傳媒上連篇累犢的小女人文章可見一斑。女性從追求“半邊天”地位到“自覺”回歸男性世界的附庸地位,是不少中國婦女在種種她們無法抗衡的社會壓力之下被迫進行的一種選擇。盡管這種選擇是以女性自發行為表現出來的,但根本原因在于改革開放前我國政府對婦女實施保護性就業與保護性參政的同時,卻沒有將提高婦女素質作為并行之舉。婦女整體素質偏低,使得她們在喪失政策性保護以后,無法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獲勝。女性遭遇的社會壓力使她們沒了安全感,也強化了她們依附男人的心理,于是她們將自己的人生寄望于婚姻,“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幾乎成為許多女性的共識。就連一些重點學府的女生也不例外。某高校的女生部長就宣稱“:女生部的宗旨是要把女生培養成為未來的賢妻良母?!痹撔M庹Z系一位女生說得更為明白“:為丈夫補襪子的妻子,她的價值決不亞于一個女總統!”更有人認為,“完美女性”應該在客廳里像貴婦,在廚房里像仆婦,在臥室里像蕩婦,在其他男人面前像貞婦。隨著這種所謂“完美女性”意念在媒體上的廣泛宣傳,這種“新完美女性”形象已成為部分城市女性刻意追求的自我塑型。在一家知名衛視的相親節目中,就曾有一位受過高等教育的女子在陳述自己的條件時以這樣的語言表述自己的“美德”,認為自己具備“新完美女性”的四種素質。這種塑型其實是中國傳統社會一夫一妻多妾制下男性對妻妾不同要求的文化傳統在新時代條件下的變種,是男權社會下男性對女性的人格蹂躪和奴役。擁有高學歷、高智商的知識女性以如此“完美女性”的形象呈現,不能不說是中國女性及女性人才的悲哀。受教育本是提高女性自強自立精神必不可少的手段,但極具諷刺的是,受教育程度最后反而成了部分女性在婚姻市場上依附于男人、加強性商品資本的籌碼。

          (二)走進女性潛人才開發的新時代

          女性潛人才開發的難點在于如何發現隱匿于家庭和男人群里的女性潛人才,可以說,《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吹響了中國女性潛人才開發的新時代的號角。

          1、解放心理,擺脫傳統觀念

          解放心理、更新觀念是女性潛人才開發的前提條件。受西方女權運動的影響,中國在本世紀初提出了“男女平等”的口號以否定傳統社會的男權觀念,中國儼然進入了“男女平等”的新時代。事實上,在多數國人的文化觀念中仍然是傳統“男尊女卑”的思想,這種思想不僅男人有,甚至要求平等的女人也有,隨之而生的即是傳統男置房屋女置嫁妝婚嫁習俗的根深蒂固,不然,一條司法解釋何以讓無數中國女性如此動容甚至憤怒?女性依附于男性的價值取向,使太多高學歷、高智商、有才能的女性潛人才選擇回歸家庭,要么做相夫教子的賢妻良母,要么做寂寞的、令人發指的小三。可悲的是,這些女人們拼命抓住的男人這棵救命稻草因《婚姻法解釋(三)》的出臺而變得毫無意義,尤其該解釋第七條,使想依靠婚姻入住新房的她們很是受傷。面對因離婚或分手凈身出戶的結局,隱匿于男人群里的女人們除了解放心理,擺脫傳統觀念,發掘自己的潛能,打造屬于自己的天地,構筑屬于自己的家,別無他法。這于女性潛人才的廣泛開發,無疑也是最重要的。

          2、超越自我,激活女性自身能量

          中國的女性被禁錮于傳統觀念有多久,她們的才能就被埋沒、潛藏有多久。如果說《婚姻法解釋(三)》是女性走向獨立、進行潛人才開發的外因,那么激活女性自身的能量則是開發的內因。針對潛人才具有隱蔽性的特點,一方面,女性潛人才要充分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勇于克服內心的自卑感和依賴性,超越自我,要認識到男女兩性的差別更多的集中于生理而非心理和智力。另一方面,要準確定位自己的發展目標,利用自身優勢和特長,強化自我超越意識,變自發的過程為自覺的提高,活化女性自身能量,走上從“潛”到“顯”的自我發掘之路,盡早促成自我完善,體現自身價值。

          3、對流人才,完成由“潛”到“顯”的蛻變

          針對女性潛人才具有可塑性和不穩定性的特點,可通過更換工作崗位,實現人才對流。一方面,可使她們獲取豐富的知識和信息,為其向顯人才轉變積蓄必要的能量,同時,還可為她們創造條件,找尋最大限度釋放能量的最佳位置。在流動中發現人才、鍛煉人才。另一方面,通過全方位的流動,即上與下,左與右,縱與橫之間的相互交流,多崗位的鑄造與錘煉,讓女性潛人才在多變、復雜的環境中經受考驗,在經濟建設的主戰場上擔當重任,促使他們由“潛”向“顯”轉化,由不太穩定向比較穩定轉化。

          4、優化環境,做到尊重女性,愛護女性

          前文述及,女性人生價值取向的改變,是其在種種她們無法抗衡的壓力之下被迫進行的一種選擇。絕大多數女性既要承擔生育職能,又要從事社會勞動,并同時承擔著家務勞動,這無疑于是新“三座大山”,長期壓制著女性的成長和發展。因此,要發掘女性潛人才,就必須優化社會環境,尊重女性,愛護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積極倡導健康、平等的生活模式,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與和睦的夫妻關系,愛護女性。在社會活動中,對女性的各方利益進行政策和法律上的保障,國家和社會相關部門可根據女性自身的條件,制定相關的政策傾斜,在各階級、各階層樹立尊重女性、尊重知識的意識,真正形成健康的、有利于女性成才的社會環境。在教育、培訓、就業等方面給女性以平等的機會,保證公平、公正的競爭機制,激發女性潛人才展才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只有全社會共同努力,才能真正解放和發掘女性潛人才。西方有句諺語“:推動搖籃的手是推動世界的手?!比绻袊谂匀瞬庞绕涫桥詽撊瞬砰_發和利用的道路上走得更遠,受益的絕對不只是婦女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