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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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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

          摘要如今,仍舊有大部分人不了解刑法以及刑事訴訟法之間的差別,認為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之間并不存在太大的差異。然而實際上,兩種法律雖然存在一定的聯系,但各方面依舊存在較大的區別,不能一概而論。本文分析了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之間的相同點以及不同點,并提出從觀念上聯系刑法以及刑事訴訟法、立法過程中注重立法的整體性等四種方式,以明確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之間的差別,促進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之間良好關系的發展,也為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之后的建立提供參考。

          關鍵詞刑法刑事訴訟法比較

          我國眾多法律當中,人們往往容易將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混淆。但是事實上,兩部法律存在許多差別,同時也有諸多沖突。就目前而言,無論是實際運用當中還是司法實踐當中,兩部法律都處于分離的關系。但是,兩者都是判定犯罪的標準,擁有相同的價值取向,可以融合為統一的整體。我國若希望將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融合,便需先對其進行比較,確認兩部法律的異同點,為之后發展兩者良好關系奠定基礎。

          一、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之間的相同點

          (一)刑法以及刑事訴訟法本質相同

          無論是刑法還是刑事訴訟法,存在的目的都是為了使刑事案件能夠得到妥善的處理。人與人之間因為利益糾紛而產生沖突,且沖突發生較為惡性的變化,此時便形成了犯罪。犯罪這一行為不僅令當事人的利益受到一定損害,同時也令社會和平以及正常秩序遭到破壞。國家為避免犯罪行為產生,并給予犯罪人員一定懲罰,規范民眾的行為,所以制定了刑法,而確保刑法可以順利實施的一系列訴訟法也相應產生,從而穩定社會秩序,保證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不會受到威脅。格蘭威爾•威廉斯所著的《刑法教科書》對犯罪的解釋如下:“能夠引發刑事訴訟且嫌疑人受到刑罰的違法行為被稱之為犯罪?!币虼?,犯罪這一行為便是刑事訴訟法與刑法之間的相同點,兩者都是因犯罪行為而存在。刑法是判定嫌疑人有無犯罪的標準,而刑事訴訟法則是過程。若沒有刑事訴訟法這一過程,法官便無法開展對案情的判定,導致罪犯得不到應有的刑罰,刑事糾紛也得不到合理解決,刑法失去了其本身存在的意義。若僅有刑事訴訟法而沒有刑法,則法官沒有依據對罪犯進行判刑,定罪與量刑工作也難以展開,訴訟過程也無法進行,刑事訴訟法沒有存在的意義。由此可見,刑事訴訟法與刑法都是因犯罪而產生并存在的,并且兩者都是法官在對罪犯進行判罪量刑時不可缺少的法律依據。

          (二)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的價值取向相同

          通過刑事訴訟法以及刑法之間本質的相同,可以看出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之間的關系應較為密切。兩者的密切關系不僅體現于法律條款的字里行間當中,同時也體現于精神層面以及理念方面的相同,即兩部法律所體現的價值取向相同。法律當中的法律規范以及制度安排內容能夠對人類生活形成積極影響,同時也可以為人類幸福以及文明建設做出貢獻。而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的最終目標也形同,都是維護正義,使得我國社會更為安定與和諧,保障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之間的差別

          (一)刑事訴訟法與刑法的負責范圍不同

          雖然同為法律,但兩部法律的負責范圍并不相同。刑法是實體法,主要負責為法官判定犯罪以及刑罰提供標準,屬于刑事實體法。刑事訴訟法則是程序法,主要建立了審核案件以及罪犯判罪量刑的程序,確認了審判機關以及追訴機關所擁有的權利,同時確立了被告以及原告所擁有的訴訟權利以及雙方相互的法律關系,屬于刑事程序法。程序法是實體法得以實現的基礎,而實體法則是程序法進行的目的。程序法本身便具有一定獨立的特點。刑事訴訟法主要作用于國家權利以及個人權利的分配關系,直接影響到公民自身的自由、財產以及生命安全等各種權利的實現。隨著訴訟民主化的不斷發展,刑事訴訟程序也出現較大的變化,原本擔負不同訴訟責任的國家機關,其自身的職能也被重新分配。就目前而言,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科學性以及民主性還需發展,使刑事訴訟法能夠逐漸保障民眾的人權。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的目的相同,都是為了能夠保護民眾的權利與義務、穩定社會秩序、懲罰罪犯。不同的是,刑法呈靜態方式限制了國家刑罰的權利,而刑事訴訟法則呈動態從程序方面限制了國家刑罰的權利。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構成了刑事法的內容,兩部法律各自發揮自身的職能,能夠使刑事法更為全面,對我國社會安定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是一般與個別的關系

          若將刑事訴訟視為邏輯證明的過程,在該過程當中,刑法的規定便是邏輯證明的基礎以及前提,而刑事訴訟則是根據實際情況所提出的條件。由此可見,刑法具有普遍性,而刑事訴訟法則具有針對性。刑法是法官確認所有犯罪、刑事責任以及刑法的法律標準,即哪種行為可認定為犯罪,觸犯該條法律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而刑事訴訟法則是確認哪些案件屬于刑事案件,同時羅列針對某一刑事案件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需完成哪些手續。若某一案件由公安局立案,檢察院進行起訴,則該案件可認定為刑事案件。開庭時間,一審時間等程序問題都屬于刑事訴訟法的管理范疇。而判定罪犯有罪,且判處罪犯應受到哪些刑罰,則屬于刑法的管理范疇之內。

          三、刑法以及刑事訴訟法良好關系發展的方法

          (一)從觀念上聯系刑法以及刑事訴訟法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的建立,需要我國先擁有正確的觀念,我國若希望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之間的關系更為密切,解決兩者無法融合的問題,必須先改變自身的觀念,重新認識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并確定兩部法律的定位。這是將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良好關系發展的前提與基礎。我國在立法過程中,不僅需要注重對刑法的建立,同樣需要關注刑事訴訟法的建立。不得忽視兩部法律中任何一部法律的內容,否則會使刑事法的內容較為片面。若立法過程中只強調刑事訴訟法所具備的獨立價值,而忽略了刑法所具備的實體價值,這樣建立的刑事法容易被架空,法官判定案件沒有依據,刑事程序的進行沒有目的,使得刑事程序法喪失了本身存在的意義。刑法的法律法規不足以對法律程序進行指導與支持。如果忽視了刑事訴訟法的建立,則負責審理案件的各個機關存在責任不明的現象,可能出現機關職責沖突的現象,使得案件審理難以進行。由此可見,無論是立法,還是法律實際運用過程中,刑事一體化觀念都是基礎。我國應同時利用刑事訴訟法與刑法對案件進行審理,摒棄原有只重視兩者區別或是相同點,進而區別對待兩部法律的陳舊思想,糾正部分并不科學合理的思想,如“重視實體法律,輕視程序法律”。我國應客觀科學地對待與認識兩部法律的關系,通過比較兩部法律之間的異同點,將兩者有機結合為一體。

          (二)立法過程中注意立法的整體性

          我國應從立法層面正確對待刑法以及刑事訴訟法之間的關系,確保兩部法律能夠達到相互配合,相互呼應的效果。我國在立法之初,便需將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視為一個整體進行制定,從而減少兩者之間存在的沖突。除此以外,我國修改與完善兩部法律的時間也應保持同步。修改過程中,如發現刑法中存在問題,需考慮到刑事訴訟法當中必然有對應的問題,反之亦然,從而保證兩部法律問題的探討事件同步。我國在對兩部法律進行完善與修改之后,應令法律相關學者或專家對兩部法律的內容進行審核,確保法律條款所表達的意思清楚準確,同時調節兩部法律內容當中的沖突,保證兩部法律的條款沒有嚴重的矛盾,以便兩部法律保持獨立的狀態下還可以相互服務,最后促進兩部法律的共同發展。

          (三)立法前需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的立法以及修改是極為復雜與繁瑣的工作。我國在立法或是修改刑事法之前,需進行預測工作并調查社會實際狀況,將兩部法律自身的特點與預測結果、社會現狀、經濟形勢等多方面結合,確保刑事法能為社會安定做出貢獻。為此,立法人員需具備良好的預測能力,能夠找準立法的主要方向、趨勢以及重點。針對刑法而言,立法人員可調查我國近些年來刑事案件的數量,根據數量及數量的發展趨勢,確定刑法當中懲罰的力度。若我國近些年來刑事案件數量逐漸增多,可適當提高懲罰力度。若數量逐年遞減,則可降低懲罰力度。針對刑事訴訟法而言,立法人員可調查多件刑事案件的審理流程,觀察當中是否存在漏洞或是較為嚴重的問題,并將所得出的問題作為之后修改的依據。立法人員做好準備工作,能夠使立法人員修改完成的法律更加具有針對性,也較為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令刑事法更為完善。

          (四)科學研究方面建立良好的聯系

          因為刑事訴訟法與刑法由不同的法律部門負責。因此,兩部法律有其自身的理論基礎、研究對象以及領域。換言之,兩者雖然有聯系,同屬于刑事法,但彼此獨立。受傳統觀念的長時間影響,導致我國往往將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放置于兩個并不相同的領域當中進行研究。因此,使得兩部法律在實際運用當中并沒有太多的交集,自行發展,無法形成互動以及聯系,這極不利于兩部法律的發展。我國部分學者,只注重其中一部法律的探究,忽視了兩部法律之間的關系。刑法研究人員以及刑事訴訟法研究人員都只關注自身領域的研究,對對方領域的知識只是簡單地涉及,并未深入探討。久而久之,兩個領域學者之間的交流會逐漸減少,進而使得兩部法律的聯系也逐漸減少,直至被完全切斷,使得我國刑法的發展與進步受到限制,甚至會使我國刑事法當中出現較為嚴重的漏洞。由此可見,我國在立法過程中,需令兩部法律的學者多做交流,并向學者或是專家普及兩部法律的基本知識以及兩者的內在聯系,積極鼓勵學者將兩部法律融合為整體進行研究,避免出現部分學者想要將兩者統一,但無法深入研究的現象出現。加強兩部分學生之間的溝通,能夠有效解決法律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同時加強了刑事法的嚴密性、合理性以及準確性,同時也能夠促進我國刑事法立法工作的穩定進行。

          四、結語

          刑法以及刑事訴訟法是保證我國社會安定,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基本法律之一,對我國社會發展與經濟發展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對比兩部法律的異同,能夠得出兩者之間存在的關系。我國應使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之間的良好關系得到進一步發展,令我國的法律體系更為完善,使得刑法不斷為我國的發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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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孫業禮 靳來 單位:云南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