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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職務犯罪,是指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的貪污受賄,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或者侵犯公民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管理職能,依照國家法律應受刑法處罰的行為。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職務犯罪是當前腐敗現象的集中表現。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權益,破壞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已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為了給予受害者更全面、更具體、更適當的協助,以取得更好的社會效果,必須建立法律、社會等各層面的支持體系,我們要堅決打擊職務犯罪。
職務犯罪是我國當前政治腐敗現象的典型表現。治理腐敗、防范和遏制職務犯罪是全黨和全社會的共同任務,是一項系統工程。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生活的發展變化,職務犯罪的形式、特點、規律也在不斷變化。我們必須針對新形勢下職務犯罪出現的新特點、新動向,加強調查研究,積極探索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有效途徑,逐步建立起有中國特色的預防職務犯罪的工作機制。當前我們要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認真學書記的“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并以此來要求和勉勵自己,才能更好地打擊和預防職務犯罪。
一、職務犯罪的界定
(一)職務犯罪的概念目前,我國學者對職務犯罪概念的理解各有千秋,但基本上都與最高人民法院對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關于職務犯罪界定的定義相符。總的來說,職務犯罪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職務犯罪是指有職務的人利用職務進行的犯罪;狹義的職務犯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濫用職權,或者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破壞國家對職務行為的管理活動,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照刑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的總稱。從此概念可以看出,我國對職務犯罪的范圍有明確的界定,職務犯罪是發生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行為,主要包括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行為,其中貪污、賄賂是當前腐敗現象的集中表現。筆者對上述觀點不是很認同,認為職務犯罪是指從事國家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的貪污受賄,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或者侵犯公民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管理職能,依照國家法律應受刑法處罰的行為。
(二)職務犯罪的特征職務犯罪作為一種特殊類型的刑事犯罪,具有其他犯罪的共同特征,如犯罪主體必須到刑事責任年齡和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犯罪的主觀方面必須是故意或過失等等。因而,我們僅對職務犯罪的四個主要特征作簡要介紹。1.主體的特殊性職務犯罪的主體是特殊的,它的行為人必須具有“從事公務”的身份,才能構成職務犯罪的主體。“從事公務”是職務犯罪的身份特征。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從事公務”的人員主要包括以下幾類人員:(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具有經營、管理職責或者監管單位財物職責的人員;(3)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4)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等。2.犯罪行為與職務的關聯性職務犯罪與行為人的職務具有一定的關聯性,這是職務犯罪的行為特征。如果行為人實施了犯罪行為,但這種犯罪行為與自己的職務并無關聯,則不是職務犯罪行為,例如一個國有商業銀行的行長實施的與職務無關的暴力違法行為,便不是職務犯罪行為。職務犯罪行為與職務關聯有以下三種形式:一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實施犯罪行為。職務是權利和義務的統一,具有某種職務的人員便具有處理某種事務的權力,如果行為人利用權力搞權錢交易,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謀取私利,便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實施的職務犯罪行為。像北京原交通局副局長畢玉璽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賄賂達1004萬元。二是濫用職權。為了保證權力的正確行使,任何權力都是有限的,并且行使權力要按一定的程序進行。如果行為人超越職權、違反程序行使職權實施犯罪行為,便是濫用職權實施的職務犯罪行為。三是不正確履行職權。表現為行為人對工作馬虎、敷衍塞責,玩忽職守等。3.明顯的行業性職務犯罪具有明顯的行業特點,某些行業成為犯罪的多發部門。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對市場經濟行使調控職能的部門成為犯罪的熱點。金融部門、房地產開發部門、海關部門和基建工程行業等在一定時間內都是職務犯罪的熱點部門,主要原因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過程中,這些部門起著重要的調控作用。在各地、各行業都在謀求發展的情況下,這些部門的作用顯得更加重要。職務犯罪的行業特征提醒我們,每一項改革措施的實施并非易事,總會有人鉆改革的空子,實施妨礙改革措施的犯罪行為.像廈門遠華案件牽涉福建及中央的高官之多,讓人瞠目結舌,這就是一種集團性的犯罪,行業性的犯罪,他們都淪落為廈門遠華集團的走私保護傘.4.手段的智能化大多數職務犯罪都屬于智能犯罪。隨著司法機關偵察工作中技術含量的增大和打擊力度的加大,職務犯罪也日趨智能化。作為職務犯罪主體的從事公務的人員,一般都具有較高的文化水平和智能水平,并且熟悉與其職務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法律、法規,為實施智能化犯罪行為奠定了基礎。如四川省原副省長李達昌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在擔任九年副省長之后,為了逃避法律責任,自動請辭,到高校當教授,并利用輿論來給自己立“貞節牌坊”,結果兩個月后,李達昌被雙規,被繩之以法。5.計劃的周密性很多的職務犯罪者,在被發現之前已經把自己貪污和受賄的財產轉移到了國外,甚至將自己和家人移民到國外,我們的檢察和紀檢工作者往往望洋興嘆。他們的計劃之久,謀劃之周密讓我們始料不及。例如在2003年4月20日中午,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攜同女兒、女婿、外孫女等從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出境。她帶走了約兩億元人民幣。在更早以前,國家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高嚴“神秘失蹤”。近年來,外逃貪官到底有多少?現在還沒有一個公認的數字。人們一般使用的說法是,外逃官員數量大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億美元。這個數據來自2004年8月媒體對商務部一份調查報告的報道。也有消息說,去年5月公安部的新聞發會上公布,目前我國尚有外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500多人,涉案金額700多億元人民幣。這個數目是非常驚人的,造成了嚴重的國有資產流失。
二、職務犯罪的成因分析
職務犯罪產生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封建思想的殘余、人們法制觀念的淡薄、對職務犯罪懲處之乏力、主要原因。國家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手中都掌握著一定權力。但是,在有的領導干部的頭腦中,對其所掌握的權力的取得,用途卻不很清楚,往往把其作為“自己的既得利益”來看待。筆者從以下幾個方面具體加以分析:
(一)封建思想殘余是職務犯罪的思想根源中國有幾千年封建社會的歷史,在這個階段所形成的習俗和思想根深蒂固,至今還在影響著人們的行為。有些人熱衷于投機鉆營,有些人當官為了發財,于是行賄受賄就再所難免。我國正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還存在著職務犯罪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和條件。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仍是社會的主要矛盾。也就是說,社會所能提供的財富,通過正當勞動所能獲得的物質報酬,還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物質欲望。有些人為了獲取更多的物質財富,就采用不正當的手段,找人辦事靠金錢鋪路,替人辦事就索賄受賄,導致職務犯罪。例如原撫順特鋼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玉穎因犯受賄罪、貪污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其受賄一多半來自本單位干部調動。這家企業中層以上干部僅幾十人,張玉穎3年間就調整18個關鍵崗位,人均“上供”2.5萬元。她就是受封建權錢的思想影響,才大肆利用人事權,也就是所謂的官權來大撈一筆.可惜卻撈來了終身牢獄.
(二)物質文明建設與精神文明建設失衡是職務犯罪的主要原因自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黨把工作的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上來,人們的思想解放了,經濟得到快速發展,而一些領導人只注重物質文明建設而忽視了精神文明建設,使得一些人金錢至上,唯利是圖,助長了職務犯罪。在對外開放的條件下,西方資本主義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乘隙而入,侵蝕一些黨員干部的思想。特別是在從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換的過程中,由于缺乏市場經濟建設經驗,缺乏前瞻性的應對措施,加之體制運轉的速度很快,沒能及時建立和完善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制度和機制,管理和監督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環節。一些貪官污吏,趁機侵吞國家、集體和人民的財產。像轟動一時的胡長清和成克杰貪污腐敗案,就是這種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失衡的產物。
(三)權力過分集中,監督機制失衡是職務犯罪的主要誘因從查處的案件看,涉案的人員大部分在案發前都執掌本單位的某一項職權,這些相對集中的權力因缺乏有效的監督,在行使過程中走了樣,不僅誘發了諸多的社會矛盾,更為嚴重的是由于管理和監督機制不健全,特別是對“一把手”監督機制的缺失,在權錢交易過程中,他們置黨紀國法于不顧,利用特殊身份和特殊權力,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破壞了黨和公職人員在人民群眾的良好形象,破壞性極大。原國資委官員陳天曉因在原國家經貿委工作期間,挪用公款5000萬用于個人經營,被北京市一中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她在懺悔中說是因為拿錢太容易,又沒有人監督,所以鋌而走險,現在非常的后悔,說當時如果有人在監督,那自己就不敢挪用公款了。江蘇南通市航道管理處原處長徐守余剖析自身犯罪原因,如是說:“對‘一把手’監督的缺失,也是導致我走上犯罪道路的一個重要原因。我(法律論文網)在領導崗位上一干就是17年,有段時間還兼任過黨委書記,權力的過分集中以及這種權力的長期占有,加上我曾經擁有的輝煌成就和耀眼的榮譽光環,上級領導對我是信任有余。”從中我們可以看出權力過分集中,監督機制失衡的確是職務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四)領導干部抗腐敗能力不高,是職務犯罪的根本原因領導干部的素質問題,好比內因,在馬克思哲學中我們學到,單單在外因的作用下,沒有內因的響應,是不會導致質變的。在職務犯罪中大多數人都是抵制不住金錢和美色的誘惑,知法犯法,看來有必要在全國全黨范圍內開展一次轟轟烈烈的整風運動,看來我們的那老一套還真的不過時啊。在當今這個社會,很多的領導干部都養尊處優,紀律渙散,黨性全無,應該引起我們的警覺和重視.如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原副區長馬惠明,2005年12月30日被杭州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經審理查明,馬惠明利用職務之便,通過接受他人提供的賭資及與人“拼賭”等途徑收受賄賂共計245萬余元。作為一個黨員干部竟參與賭博,陷入職務腐敗泥潭,你說這說得過去嗎?這就是素質問題,不提高領導干部的素質是不行啊。
三、預防和減少職務犯罪的對策
國外有學者指出:“腐敗是政府最大的痼疾,其危害性僅次于暴政。”而新加坡政府的反腐敗口號是:“讓腐敗者在政治上身敗名裂,讓腐敗者在經濟上全家傾家蕩產。”看來有必要研究預防和減少職務犯罪的對策,根據產生職務犯罪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對職務犯罪要實行“標本兼治,綜合治理”。
(一)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遏制不正當競爭,是預防職務犯罪的重中之重當前職務犯罪導致的原因之一就是,制度不完善,所以導致很多的不正當競爭,這是職務犯罪的重大隱患。雖然黨和政府不斷總結經驗,在制度建設方面頒布了許多規定,比如,黨員廉政建設實行責任制,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經濟收入申報,國家公務員在公務活動中收售的禮品要登記上交等等。但是這些規定和政策成效不大,我們必須提出更好的制度和政策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當然了這些政策和制度不要流于形式和走過場,也只有這樣才能把職務犯罪的隱患消滅于萌芽之中。
(二)提高黨員和干部的素質,以提高反腐敗能力黨員和干部的素質在職務犯罪中起決定性的作用,我們必須提高黨員和干部的素質,在反職務犯罪中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法律和制度是由人來制定,也是由人來執行和遵守的。人的素質至關重要,人的素質高,能夠廉潔自律,自覺抵制腐敗現象;人的素質差,即使法律制度再完善,也會發生違法亂紀現象。預防職務犯罪必須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用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總書記的"八榮八恥"等思想來武裝黨員干部的頭腦,并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為契機,來提高黨員干部的思想覺悟,使廣大黨員干部養成熱愛學習、自覺改造的好作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帶頭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也可以用共產黨員的先進事例來教育他們,如原漳州市東山縣書記谷文昌幾十年如一日為人民辦實事,從不為自己謀私利的精神都在感動著我們這一代人,我們要讓這個感動繼續延續下去。
(三)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和支持反腐倡廉“預防職務犯罪,需要您的參與”這是2002年全國檢察機關“舉報宣傳周”活動的宣傳主題。在黨和國家日益重視從源頭上治理腐敗問題,確立“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工作方針的新形勢下,“預防職務犯罪,需要您的參與”這一“舉報宣傳周”宣傳主題的提出顯得極為適時、確切、合意。“預防職務犯罪,需要您的參與”就是指預防職務犯罪需要社會各部門及每個公民的積極參與和配合。使廣大群眾學法、懂法,提高反腐敗斗爭和預防職務犯罪的自覺性。倡導“從我做起,絕不行賄”。這種觀念一旦成為一種社會風尚,且被廣大人民群眾所接受,腐敗現象就可能得到有效的遏制。群眾“從我做起,絕不行賄”,也能促進領導干部“從我做起,絕不行賄”,并自覺預防職務犯罪,進而促進整個社會廉潔風氣的形成。但這將是一個非常艱難的過程,因為有很多的“官本位”思想和“官官相戶”思想在群眾的思想中根深蒂固。發動群眾參與舉報是十分有效的監督措施。實踐證明,建立和實施舉報制度,動員群眾參與舉報腐敗分子,是揭露、懲治腐敗的有效辦法。據最新的統計:近幾年,全國查處的大要案,有80%以上是通過群眾信訪舉報揭露出來的,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人民群眾是反職務犯罪的中堅力量。如泉州市永春縣人民檢察院推行的群眾信訪制度,就非常值得各地的檢察和紀檢機關學習。
(四)加強預防職務犯罪立法加強立法,形成機制,使職務犯罪中主體從“主動犯罪”轉變為“不敢犯罪”“不想犯罪”。首先,加強立法,提高職務犯罪的懲罰標準,從制度上減少犯罪的“得利概率”。如貪污一萬元、罰他五十萬元,并處以7年以上的徒刑,加大犯罪付出的“成本”、“代價”。其次,推行“高薪養廉”。中國有句古話是這樣子說的,“貧起盜心,富貴思淫欲”。因此在現有的條件下,逐步提高公職人員的收入水平,改善國家公職人員的實際的生活水平,通過個人經濟收入增長,減小職務犯罪的誘因。第三,加強對公務員違紀懲罰力度。防微杜漸,是各種制度制定的主要目標。因此在提高公務員各項待遇的同時,從制度上對國家公職人員平時言行進行必要的約束。違反規定輕則辭退,重則開除。從而從制度上消除職務犯罪產生的思想條件。
(五)優化執法環境優化執法環境。執法環境不好是誘發職務犯罪的重要原因。執法環境不好表現為領導干預、說情、執法執紀機關不嚴格依法依紀辦事等。就執法執紀機關來說,應緊緊依靠黨委和上級機關領導,頂住壓力,頂住說情風,加強內部監督管理,不斷提高執法執紀人員素質,要堅信黨和國家反腐敗的信心和決心,要認識到個別領導干預代表不了黨委的意見,要有不怕丟烏紗帽的氣概和豪情,敢于碰硬,善于碰硬,要敢于頂住說情,善于頂住說情。要通過加強內部監督管理,提高執法執紀人員素質,來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和水平。像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去年卷起的全國審計風暴,我們現在都應該歷歷在目。而原登封市公安局長任長霞在擔任局長期間,以身作則,嚴格要求下屬營造出一個良好的執法環境,是值得各地借鑒的。可以說,執法執紀機關對反腐敗工作的態度和工作情況是優化執法環境的重要內容,所以,優化執法環境,執法執紀機關嚴格執法執紀、反腐敗的態度要堅決,工作效率和水平要高。當然,優化執法環境還涉及到其他很多問題,如加強黨委集體領導、消除部門保護主義等等。所以優化執法環境除了執法執紀機關自身應積極努力外,還需要不斷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不斷加強黨的建設,需要各部門的積極參與和配合,需要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超級秘書網
結語
領導干部的清廉﹑社會風氣的正直是社會和諧,經濟發展,國家穩定的重要基礎。只有讓反職務犯罪的觀念深入到每一個黨員干部、每一個人心里,才有可能預防和減少職務犯罪。當前我國反職務犯罪依然任重而道遠,預防和減少職務犯罪是一個繁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由于職務犯罪產生原因的復雜性,對它的治理不能采取單一的手段,應多管齊下,綜合治理,懲罰與救濟并舉,媒體要多進行正確的引導和宣傳,呼吁整個社會重視職務犯罪的危害,讓國家、社會和個人結合起來,拒絕職務腐敗。人人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法制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筆者在論文的寫作過程中得到歐淵華副教授的指導與幫助,筆者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參考文獻:
[1]李雪慧《時評反腐敗》,中國方正出版社,2004-10第一版。
[2]合秉松《職務犯罪的預防與懲治》,中國方正出版社1999-06-01。
[3]金強編著《反腐敗鏡鑒錄——六十個貪官的真實案例》中國檢察出版社2005.03第一版。
[4]胡鞍鋼主編《中國挑戰腐敗》,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01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