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縣級農機行政監管探索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縣級農機行政監管探索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縣級農機行政監管探索

          本文作者:李麗作者單位:黑龍江省泰來縣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

          完善機構,健全主體

          國家對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的不斷增加,為農機事業的發展帶來了生機與活力,大大地活躍了農機市場。農機行政執法只抓農機安全管理已無法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我們在采取現代化手段逐漸強化農機監理執法的同時,成立了以一把手為組長的農機系統行政執法領導小組,負責執法實施、執法監督、執法協調、執法考評,定期研究農機執法工作,解決農機執法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并調配精干力量加強農機市場監督和國投(補)大型農機具變賣管理等工作,分別組建了農機市場監督辦公室和國投(補)大型農機具變賣管理辦公室,明確其工作職責,制定了相應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形成了由“一站”和“兩辦”組成的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系相互協作的農機系統行政執法體系,從組織、機構、人員等方面保證依法行政工作的順利實施。

          提綱挈領,突出重點

          農機管理工作千頭萬緒,經過摸索研究,我們把農機管理的依法行政工作分解為相互并列的農機安全監理、農機市場監督、國投(補)農機具變賣管理三項內容,并以此為重點予以狠抓,達到了提綱挈領、帶動全局的效果。

          (一)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相對于農機依法行政的其他工作內容而言,農機安全監理工作可謂傳統的農機行政執法工作,其法律依據、執法項目、實施程序等內容已被熟知。因此,我們把重心放在了探索如何用現代化手段強化農機安全監理工作上,取得了初步效果。

          1.實現農機安全監理執法理念的現代化。將為民服務、幫民解難、助民增收、保民平安作為新時期農機安全執法的準則。其保證措施:一靠培訓教育,每年定期進行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的集中學習,開展以親民護民、知法懂法、業務效率、化解矛盾為主要內容的比武競賽,獎優罰劣、弘揚正氣;二靠制度規范,制定《農機監理崗位考核制度》、《農機監理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度》等涵蓋業務、風紀、責任等各個方面的內控制度,形成制度網絡,規定了農機監理文明用語和禁止用語,從源頭上遏制違法違紀、坑農害農現象的發生;三靠監督約束,行政執法領導組織定期不定期的對監理人員日常工作、執法風紀、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2.實現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方式的現代化。逐步打破只靠發傳單、講法條等單一的宣傳模式,最大限度地利用廣播、電視、網路等現代化傳媒,強化宣傳力度;同時,組織農機監理人員走進農家,“攀親戚、拉關系”,培養感情,爭取理解和支持;開展安全知識咨詢、事故圖片展示、實況錄像展播、典型案例剖析等活動,用真實事例打動農戶。通過全方位、立體式的安全宣傳教育,提高農戶安全用農機、依法履行相關手續的自覺性。

          3.實現農機監理裝備的現代化。采取內部挖潛、向上爭取等辦法破解資金難題,適時對農機監理辦公設施、執法設備更新改造,提高了裝備水平。現已擁有監理用車2輛,辦公電腦8臺,數碼相機2部,攝像機1臺,建設了初具規模的訓練、考證專用場地,購置了2臺訓練用車,田查路檢執法設備齊全,已向業務辦理、信息收儲、安全管理系統化、網絡化、自動化的目標邁出了可喜的一步。用現代化理念武裝頭腦,用現代化傳媒營造氛圍,用現代化裝備助推效率。初具現代化手段的我縣農機監理隊伍,在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初審落戶、駕駛員培訓考證、機車及人員檔案管理、“平安農機”宣傳教育、田查路檢、清理“黑車”非駕、懲處違章、調處事故、化解矛盾等業務工作的各個方面,都登上了新的臺階。

          (二)農機市場監督管理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我們以“規范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農機市場發展”為原則,堅持“規范與扶持并重、宣傳與培訓先行”的工作機制,開展農機市場監督。首先,配備農機市場監督專用車輛,并組織相關人員對全縣范圍內的農機生產、維修、銷售業戶進行調查摸底,準確掌握其分布、運營、人員、技術條件等情況,登記造冊,做到心中有數。同時,發放宣傳資料,講解相關的法律法規,糾正發現的問題,奏響規范農機市場的序曲。其次,根據農機部門只有對違規業戶的調查權而沒有處罰權的現實,與工商等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對全縣農機生產、維修、銷售業戶進行檢查驗收,向從業條件符合要求的業戶發放技術條件合格證;廠房、設備等項目不符合要求的業戶,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無證上崗的從業人員,必須參加由農機校舉辦的培訓班,學習相關的專業知識,經考試合格后再持證上崗;對限期整改的業戶按期回訪,整改合格的發證營業,整改時間不足的延期驗收,無法達到要求的予以取締。第三,堅持不定期地對農機業戶進行巡視,發現問題隨時糾正,及時聽取消費者的反映,接受投訴,調處爭議。第四,與縣工商局形成聯動機制,將農機維修技術條件分別設定為新業戶工商注冊、營業執照年檢的前置條件,杜絕了低標準入行和經營過程中技術條件下降等現象的發生。近三年來,協同工商部門檢查驗收農機生產、維修、銷售業戶400余戶,現場發放農機維修(銷售)技術條件合格證180戶,限期整改后達到要求的8戶,取消經營資格的5戶,接受消費者投訴2件并成功調處,查處偽劣農機配件2批次,涉及金額1萬元,基本實現了農機業戶遵章生產、守法經營、優質服務,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國投(補)大型農機具管理

          國家對大型農機具購機補貼的不斷增加,激起了廣大農戶的購機熱情。面對國家投向農機的巨額補貼資金,難免會有人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打歪主意。我們在用好政策、確保國家補貼資金真正起到助農惠農的作用,杜絕或減少國投(補)大型農機具流失,特別是農機合作社大型農機具的流失方面,作了以下的嘗試。

          1.嚴把初審關。對擬組建農機合作社或購置大型農機具,進而享受購機補貼的人員,進行嚴格的審查,準確掌握其家庭住址、資金來源、機具作業區域等情況,發現有轉手倒賣謀取利益的苗頭,堅決予以剔除。

          2.實行合同管理。購機前簽訂承諾合同,明確所購機具在約定時期內不準變賣、特殊情況必須報批等相關規定。不認可合同內容或不簽訂合同的不予受理。

          3.加強人員培訓。對購機人員特別是組建農機作業合作社的人員進行培訓,在講解農機具使用、保養、維修知識的同時,講解相關的法律法規,使其明白違規倒賣農機具將付出沉重代價,不值得冒險。

          4.建立信息反饋網絡。鄉、村設定農機管理信息員,機關確定專人負責信息收集、受理群眾投訴,準確掌握國投(補)大型農機具的運營情況,發現苗頭及時解決。

          5.加強巡視與服務。落實專車、專人堅持經常性地深入田間地頭及大型農機具作業現場進行巡視,了解情況,分析作業動態,幫助作業量不足的機具查找作業信息,為進行跨區作業的機具提供方便與扶持,提高經濟效益,保持機具穩定。由于工作細致、措施得力、信息準確、巡視到位,先后有5人擬購買機具轉手倒賣套取補貼在初審時被剔除,有3起已經達成大型農機具變賣意向的事件被及時發現并被制止,有2起因特殊情況確需更新改型的申請被批準,避免了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

          減少處罰,教育為主,營造和諧環境

          農機行政執法的對象絕大多數是廣大農民和個別下崗職工,無論是購買機具用于農業生產,還是開設店鋪從事農機維修、銷售,均須付出辛勤的勞動,其收益不高且不穩定,憑此很難達到暴富,其違法違規行為中很少存在故意成分,多因不知或不懂法而產生。因此,我們在農機執法過程中,始終堅持“不處罰、少處罰、輕處罰、教育為主、整改不糾”的原則。對于危及安全的違章行為,嚴格遵守上級關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的規定,從輕從低予以處罰,達到“罰其行為、糾其思想、教育他人”的目的。在依法行政、查處違章的同時,本著“以人為本、扶持為主”的執法理念,開展支農助農活動。在春種、抗旱、秋收等農忙季節主動開辟“綠色通道”;組織技術人員深入生產一線提供農機技術服務;協同工商部門向農戶傳授識別偽劣農機配件知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幾年來,查處與扶持并舉的執法實踐,得到了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營造了執法人員與執法對象之間和諧的關系,提升了農機人的形象,得到了上級的認可。

          解放思想,創新機制,大膽探索行之有效的農機管理辦法

          由于受眼界與視野不夠開闊、對工作不善于總結、與其他縣區的同事缺乏交流等原因的限制,我們探索性的工作難免存在局限性和主觀性,取得的效果也不盡如人意。但我們繼續探索依法加強農機行政管理的腳步不會停頓,將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機制,重點在以下幾個方面實現新突破。一是在今后不長的時間內,突破資金瓶頸,在擴大辦公場所、增加執法用車、配置安全檢測設施、增添監控設備等方面取得新進展;二是繼續與工商部門協商,制定將農機銷售技術條件納入企業注冊、執照年檢前置條件范圍的辦法,在把好農機銷售市場準入關方面取得新經驗;三是與技術監督、工商、物價、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協作,力爭在農機整機市場監督管理方面取得新成效;四是加強與省、市、縣的高等學府、行政學院、職業學校的聯系,加大對農機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在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通、作風過硬、親民愛民的執法隊伍方面取得新飛躍。總之,農機事業在不斷發展壯大,農機依法行政工作任重而道遠,探索與提高永無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