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城市環境規劃設計戶外廣告論文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城市環境規劃設計戶外廣告論文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城市環境規劃設計戶外廣告論文

          一、戶外廣告與城市環境不和諧

          (一)建筑物廣告

          建筑是戶外廣告的有效載體和基本媒介,但兩者之間存在著不和諧問題。以西安市為例,有些臨街建筑完全被廣告牌所遮擋,不是立于建筑頂部就是覆蓋建筑立面,在同一視角內廣告牌規格多樣,就破壞了建筑原本的外觀與造型,形式美感被損傷,給人零亂無序的感覺,造成了視覺污染。與此同時,建筑物的采光、通風等使用功能喪失,一些殘缺不全的廣告存在安全隱患。可以看出,戶外廣告依附于建筑,然而卻并沒有與建筑的設計統一進行,很多戶外廣告都是在建筑完成后加上去的,往往不去考慮建筑自身的特點,同時也忽視與周邊環境的關系,導致廣告與環境相脫離,彼此之間缺乏整體性與關聯性。

          (二)公共設施廣告

          公共設施可以實現城市的功能性,也是戶外廣告的重要載體,在西安市的經濟文化發展中,公共設施戶外廣告發揮著重要價值。但有一些公共設施商業性廣告較多,致使過分突出了公共設施上的廣告,削弱了設施本身具有的功能,忽視了人的因素和人的需要;還有一些公共設施建設本身存在問題,沒有被很好地利用,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和科學的規劃設計。另外,有些廣告設置與設施載體結合不當,導致不和諧現象發生,既無法突出廣告所表現的訴求點,又破壞了公共設施本身的功能。

          (三)店面招牌廣告

          店面招牌廣告是西安市戶外廣告中數量最多的一種形式,從目前整體情況看,西安市街道上隨處可見的店面廣告牌存在的問題最多,比如質量低、內容差、形式雜、亂、缺乏地方特色等現象突出,尤其是在一些非主干道路的商店集中密布區域,店面廣告牌雜亂無章,堆砌現象嚴重,材料與設置規格上都不統一,與周邊環境極不協調,嚴重影響了所在區域的形象。

          (四)夜間照明廣告

          夜間照明廣告給城市夜晚帶來了光明和色彩,也保證了在24小時內順利傳達廣告信息的功能,但是目前在實際中夜間照明廣告大都忽略與城市環境的和諧。西安市有些商業街上的櫥窗廣告和投光燈廣告只顧突出自己,亮度過高,缺乏適當的標準,沒有達到較好的視看效果,且照明均勻度差,在夜間感覺極不協調;有些十字路口周邊的店面廣告運用霓虹燈或電子技術,在色彩上與交通燈混淆,造成了交通安全隱患;還有一些顯示屏廣告采用多媒體技術,集聲、光、像為一體,若處理不當,不僅會造成光污染,而且更會造成噪音污染。總的來說,在城市的不同區域或地段,應符合所處環境,取得視覺上的舒適感和真實感。

          (五)獨立廣告

          目前,西安市大部分過街天橋多集中在交通擁堵地段,過街天橋兩側被大量的廣告牌所遮擋,而且有些廣告牌高出人的普通身高,站在橋上幾乎很難看到橋外的情況,嚴重阻擋了人們的視線,走在上面很不安全。另外,獨立類廣告本身就是一種較分散,較凌亂的廣告形式,缺乏控制,很多忽視與周圍空間環境的協調。據了解,從2010年開始,西安市新建過街天橋一律不再審批廣告牌,對于已經審批且懸掛在天橋上的廣告牌,從2010年開始陸續被拆除。

          (六)車身廣告

          據統計,在我國,平均每天有70%左右的人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與人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車身廣告在傳播方式上是最為積極、主動地出現在受眾視野之中,成為一種滲透力極強的戶外廣告媒體形式。但它也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一些商家對其一味商業化要求,在整個車體內外布滿了大量圖案醒目、色彩鮮艷的商業廣告,給本來戶外廣告就超負荷的城市環境又增添了一分擔憂,并且行駛在道路中也會一些駕駛者和行人的注意力。

          二、戶外廣告設計與規劃管理

          (一)戶外廣告的設計

          隨著戶外廣告的迅猛發展,一些相關人員的知識結構已不適應戶外廣告發展的需要,從而導致戶外廣告與城市環境的不協調。目前,廣告設計人員存在著對城市規劃、建筑、環境藝術的不甚了解,忽視了與城市整體環境的相結合,只是一味實現廣告“利潤”的目的。相反,城市規劃、城市建筑等人員認為建筑才是代表城市的唯一,廣告只是附加物而已。其實,優秀的戶外廣告不僅是信息傳播的媒介,更是藝術品,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能給人以美的熏陶和藝術的享受。同時,也要與城市整體環境融為一體,達到美化城市環境的作用。而現在的城市規劃、城市建筑中戶外廣告已有合適的體現,有了應有的空間位置,已經把戶外廣告納入到城市建筑的整體,但還有其相當大的不足之處,需進一步去理處理。

          (二)戶外廣告的規劃管理

          近年來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較快,廣告媒體和區域不斷增加和擴大,管理工作量大、涉及面廣,缺少統一管轄單位,導致投放沒有統一標準。目前戶外廣告是多頭管理,它可以是一種廣告媒體,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管理對象;它也可以是一種構筑物,涉及規劃、市容、市政、交通、公路、園林等眾多行政管理部門;同時它又是一種媒介,還涉及宣傳、精神文明等部門。市、區、街道等各級政府部門及管理部門都擁有管轄權,各自為政。經營單位、產權單位、管理單位過于分散,缺少溝通,造成戶外廣告市場秩序紊亂。據了解,在2004年西安市公布了修正后的《西安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條例》之后,同年又出臺了首部戶外廣告設置的規劃標準。應該嚴格遵循戶外廣告設置的管理條例及規劃標準,這對西安市今后戶外廣告的發展有著指導意義。

          三、結語

          通過對西安市戶外廣告現狀的深入調研,可以看出目前我國城市戶外廣告,尤其是中小城市戶外廣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問題,例如藝術性不強,與城市空間不協調,缺乏地域特色、人性化意識較差,等等。這也從側面映射出我國戶外廣告在法律法規上的不完善和滯后性,管理主體上的混亂以及規劃設計和相應可實施性操作標準上的缺乏。那么,為了促進我國戶外廣告業的良性發展,必須正確對待這些問題,并在總結前一階段戶外廣告實踐的基礎上,結合實際較快較好的解決。

          作者:張嵐嵐 單位: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設計藝術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