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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命根據地法制建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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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命根據地法制建設研究

          一、建國初期取得的研究成果

          自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以來,在國家有關部門的協助和支持下,國內相關學者如張希坡、楊永華、韓延龍等人及時搶救并整理出了一大批有關史料。他們以嚴謹的治學精神在黨在根據地法制建設理論與實踐的研究中付諸了大量寶貴的時間、精力和熱情,嘔心瀝血地創造出了一批極具價值、影響深遠的學術成果,如《中國革命法制史》、《馬錫五審判方式》、《陜甘寧邊區法制史稿》等?;谳^為一致的學術背景和學術旨趣,這些作品在較多方面都存在共同之處。這些著作的研究思路主要是把黨在根據地的法制建設視作黨為鞏固根據地的統治,從而進一步奪取全國政權而采取的一種必不可少的措施和方法,他們將中國共產黨的政策與根據地的法律制度統一起來進行審視和考察,這種研究路徑和方法對后續的研究活動產生了深刻而廣泛的影響。在研究方法方面,學者們較多地運用了階級分析法,即始終遵循以馬克思主義的研究方法為依據和指導對問題進行定性,側重于系統地闡釋和歸納根據地的法律制度,并以此為基礎闡述了根據地所實行的新民主主義的法律制度與以往在舊中國適用的剝削階級的法律制度在性質、特點和意義等方面本質上的區別與差異。這些研究以其獨有的理論框架,依托于根據地法制領域大量且詳實的史料,清晰化、系統化了根據地的法制建設史,為我們還原了當年中國共產黨創建的革命根據地法律制度的萌芽、形成、發展、演變的大致過程,為學者們進行更深層次的后續研究提供了可能并奠定下了深厚且牢固的理論基礎。與此同時,我們應該注意到這些研究受限于特定的歷史背景和學術視角,多數采取了單向度的研究角度,沒有把當時根據地的法律制度納入到中華民國的法制體系中進行分析和比較,更鮮有學者將其放在中國法律近代化的學術背景下進行考察。這些作品還過分強調了法制與政治之間的千絲萬縷的聯系,而在其與客觀環境這二者之間的關系方面研究力度和深度都沒有達到應有的效果。

          二、改革開放后的研究回顧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學術旨趣的日益多樣化,根據地法制史的研究一度因為學術界的冷落而產生衰敗的跡象。即便如此,在根據地法制建設研究的學術大地上,依然活躍著一批遠見卓識、殫精竭慮的法制史研究者們,創造出了新一批的帶有新時代特色的理論成果。

          (一)在對黨在革命根據地創建的憲法和行政法的研究方面

          產生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創建史》這一部具有較大影響力的研究作品,其學術價值主要體現在經其作者的多方艱難考證,終于證實了我黨創建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萌芽自第一次大革命時期就已經產生。

          (二)在對黨在革命根據地初創的刑事法律的研究方面

          作為根據地法律制度研究中一貫的焦點問題,黨在根據地實行的刑事法律的研究近年來產生了許多有價值的研究成果,表明了該領域內的研究正向著深層次、多角度的方向發展。

          (三)在黨在革命根據地實行的民事法律研究方面

          隨著改革開放以來相關檔案的解密,對根據地民法的研究作為長期以來的薄弱環節取得了一定的新突破和新進展,《陜甘寧邊區民事法律的幾個問題》等文章表明該領域內的研究深度也在逐步加深。

          (四)在黨在革命根據地初創的司法審判制度和實踐方面

          研究者們著重關注了這一時期實行的充分體現了黨的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馬錫五審判方式”,并根據改革開放后中國的實際情況為其賦予了新的時代內涵。

          三、新時期的研究展望

          自從以習為核心的新一屆黨和國家領導人就任以來,中國大地再次吹起了改革的春風,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見證了黨中央堅持依法治國、落實群眾路線、嚴懲貪官、整治腐敗的深切決心。因此,在新時期重啟對于黨在根據地的法律制度研究對于我們重估根據地法制史的意義和價值、深刻理解我國現實法制、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具有重要理論和實踐意義。在“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015年度課題指南”中收錄了“中國共產黨領導革命根據地法制建設歷程與經驗研究”這一相關課題,這使黨在革命根據地的法制建設研究重新回到學界的視野,筆者相信這將會開啟這一領域新一輪的研究熱潮,從而為我國的法律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理論支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助力添彩。

          作者:楊雨茗 單位:東北師范大學